棋者,奕也。下棋者,艺也。博弈是东方文化生活的重经组成部分,它不但不同于一般的消遣游戏,还影响和陶冶着人们的道德观念、行为准则、审美趣味和思维方式。琴、棋、书、画并称中国四大传统艺术形式,成为一种具有丰富内涵的文化形态。“弈”中的恬淡、豁达、风雅、机智和军事、哲学、诗词、艺术共聚一堂。黑白之间,楚河汉界内外,棋艺带来的启悟和内涵被无限拓展,棋盘之外的天地被融合为一,成为中国棋文化的最大特点之一。方寸棋盘,还具有磨炼人的意志,陶冶人的情操,振奋民族精神的作用。 围棋和象棋是中华民族智慧和意志的结晶,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遗产,包含了中华五千年悠久的历史和厚重的文化沉淀。
棋文化中国古代兵家讲究的是“智、信、仁、勇、义”。
何谓智?其一,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不同于西洋象棋的王可以四处移动,中国象棋的将帅闲坐九宫之内。其二,在古象棋的演变中,士相在西洋象棋中演变成了“后”,而 “象”演变成了“传教士”,而在中国象棋中,成了谋士和丞相,显示了中国文化中智胜于力的定论。其三,西洋象棋棋子个个有十八般武艺,连小卒都能升变中国象棋中大子活动空间大,能纵横往来。由于双方子力相等,小子也是胜负天平上重要一码。中国文化中“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的概念表现得一露无疑。
何谓信?其一,三军对垒,车、马为左右军,将帅坐镇中军,当上下同生共死。西洋象棋在规则演变中,出现了“王车易位”,开局未已,“王”已藏于一角,未战先怯也。中国象棋在演变中,将格化为点、线,增加了河界,扩大了棋子的活动范围,而棋盘一大,杀死老将变得困难,故为了便于攻击,中国老将虽枪林弹雨,坚守于九宫之内,以示破釜沉舟,决战之心。若未战先藏,士卒谁肯卖命?其二,士相环绕,士不离九宫,象棋不过河界,专心护主,忠信也。
何谓仁?棋至残局,虽大子尽失,然士相全可和一车,小卒终局对面笑,不至于战至一兵一卒之惨烈。所谓得饶人处且饶人。
何谓义、勇?春秋战国时,小卒感大将吴起吮疮之恩,足不旋踵,战死于阵。小人之类何必聒聒言西方之“升变”?士为知已者死,虽小卒亦知义。
一、棋种
中国棋种分为:围棋、象棋、麻将、六博、塞戏、格五、弹棋、双陆、樗蒲(五木)等多种。
《围棋》
围棋,一种策略性两人棋类游戏,中国古时称“弈”,西方名称“Go”。流行于东亚国家(中、日、韩、朝),属琴棋书画四艺之一。围棋起源于中国,传为帝尧所作,春秋战国时期即有记载。隋唐时经朝鲜传入日本,流传到欧美各国。围棋蕴含着中华文化的丰富内涵,它是中国文化与文明的体现。
围棋使用方形格状棋盘及黑白二色圆形棋子进行对弈,棋盘上有纵横各19条直线将棋盘分成361个交叉点,棋子走在交叉点上,双方交替行棋,落子后不能移动,以围地多者为胜。因为黑棋先走占了便宜,所以人为规定黑方局终时要给白方贴子。中国古代围棋是黑白双方在对角星位处各摆放两子(对角星布局),为座子制,由白棋先行。现代围棋由日本发展而来,取消了座子规则,黑先白后,使围棋的变化更加复杂多变。围棋也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复杂的棋盘游戏。
一、历史
1、起源
围棋,起源于中国,中国古代称为“弈”,可以说是棋类之鼻祖,围棋至今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据先秦典籍《世本》记载,“尧造围棋,丹朱善之。”晋张华在《博物志》中继承并发展了这种说法:“尧造围棋,以教子丹朱。若白:舜以子商均愚,故作围棋以教之。”
1964年版的《大英百科全书》就采纳这种说法,甚至将其确切年代定在公元前2356年。
唐代诗人皮日休所作的《原弈》认为:“弈之始作,必起自战国,有害诈争伪之道,当纵横者流之作矣。岂曰尧哉!”
明朝陈仁锡在《潜确类书》中又提出“乌曹作博、围棋”。乌曹相传是尧的臣子,有的又说他是夏桀的臣子。后来,董斯张的《广博物志》、张英的《渊鉴类函》等也采录了这种说法。
明朝林应龙在《适情录》中认为,围棋是容成公发明的。据《列仙传》记载:“容成公者自称黄帝师,见于周穆王,能善辅导之事。”
⑴春秋战国
围棋这时已在社会广泛流传了。《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卫献公自夷仪使与宁喜言,宁喜许之。大叔文子闻之,曰:‘呜呼……今宁子视君不如弈棋,其何以免乎?弈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而况置君而弗定乎?必不免矣!’”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可靠的涉及围棋的记载,时间是公元前548年。孔子《论语·阳货》载:子曰:“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
孟子《孟子·告子上》载:“今夫弈之为数,小数也。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弈秋,通国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诲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与?非然也。”这是史料中第一位有名字的专业棋手,弈秋。
⑵秦汉三国
秦灭六国一统天下,有关围棋的活动也鲜有记载。
到东汉初年,社会上还是“博行于世而弈独绝”的状况。直至东汉中晚期,围棋活动才又渐盛行。
晋代葛洪《西京杂记》卷二:“杜陵杜夫子善弈棋,为天下第一。人或讥其费日,夫子曰:“精其理者,足以大裨圣教。””
卷三:“戚夫人侍高帝。……八月四日,出雕房北户,竹下围棋,胜者终年有福,负者终年疾病。取丝缕就北辰星求长命,乃免。”
1952年,考古工作者于河北望都一号东汉墓中发现了一件石质围棋盘,此棋局呈正方形,盘下有四足,局面纵横各17道,为汉魏时期围棋盘的形制提供了形象的实物资料。与汉魏间几百年频繁的战争相联系,围棋之战也成为培养军人才能的重要工具。东汉的马融在《围棋赋》中就将围棋视为小战场,把下围棋当作用兵作战,“三尺之局兮,为战斗场;陈聚士卒兮,两敌相当。”当时许多著名军事家,像三国时的曹操、孙策、陆逊等都是疆场和棋枰这样大小两个战场上的佼佼者。著名的“建安七子”之一——王粲,除了以诗赋名著于世外,同时又是一个围棋专家。据说他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对围棋之盘式、着法等了然于胸,能将观过的“局坏”之棋,重新摆出而不错一子。
中国围棋之制在历史上曾发生过两次重要变化,主要是在于局道的增多。魏晋前后,是第一次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魏邯郸淳的《艺经》上说,魏晋及其以前的“棋局纵横十七道,合二百八十九道,白、黑棋子各一百五十枚”。这与前面所介绍的河北望都发现的东汉围棋局的局制完全相同。但是,在甘肃敦煌莫高窟石室发现的南北朝时期的《棋经》却载明当时的围棋棋局是“三百六十一道,仿周天之度数。”表明这时已流行19道的围棋了。这与棋局形制完全相同,反映出当时的围棋已初步具备现围棋定制。
⑶南北朝
由于南北朝时期玄学的兴起,导致文人学士以尚清谈为荣,因而弈风更盛,下围棋被称为“手谈”。上层统治者也无不雅好弈棋,他们以棋设官,建立“棋品”制度,对有一定水平的“棋士”,授予与棋艺相当的“品格”(等级)。当时的棋艺分为九品,《南史·柳恽传》载:“梁武帝好弈,使恽品定棋谱,登格者二百七十八人”,可见棋类活动之普遍。日本围棋分为“九段”即源于此。
⑷隋唐宋元
由19道棋盘代替了过去的17道棋盘,从此19道棋盘成为主流。而随着隋帝国对外的政策,高句丽、新罗百济把围棋带到了朝鲜半岛,遣隋使把围棋带到了日本国。
唐宋时期,可以视为围棋游艺在历史上发生的第二次重大变化时期。由于帝王们的喜爱以及其他种种原因,围棋得到长足的发展,对弈之风遍及全国。这时的围棋,已不仅在于它的军事价值,而主要在于陶冶情操、愉悦身心、增长智慧。弈棋与弹琴、写诗、绘画被人们引为风雅之事,成为男女老少皆宜的游艺娱乐项目。
在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第187号唐墓中出土的《仕女弈棋图》绢画,就是当时贵族妇女对弈围棋情形的形象描绘。当时的棋局已以19道作为主要形制,围棋子已由过去的方形改为圆形。1959年河南安阳隋代张盛墓出土的瓷质围棋盘,唐代赠送日本孝武天皇、现藏日本正仓院的象牙镶钳木质围棋盘,皆为纵横各19道。中国体育博物馆藏唐代黑白圆形围棋子,淮安宋代杨公佐墓出土的50枚黑白圆形棋子等,都反映了这一时期围棋的变化和发展。唐代“棋待诏”制度的实行,是中国围棋发展史上的一个新标志。所谓棋待诏,就是唐翰林院中专门陪同皇帝下棋的专业棋手。当时,供奉内廷的棋待诏,都是从众多的棋手中经严格考核后入选的。他们都具有较高的棋艺,故有“国手”之称。唐代著名的棋待诏,有唐玄宗时的王积薪、唐德宗时的王叔文、唐宣宗时的顾师言及唐信宗时的滑能等。由于棋待诏制度的实行,扩大了围棋的影响,也提高了棋手的社会地位。这种制度从唐初至南宋延续了500余年,对中国围棋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从唐代始,围棋随着中外文化的交流,逐渐越出国门。首先是日本,遣唐使团将围棋带回,围棋很快在日本流传。不但涌现了许多围棋名手,而且对棋子、棋局的制作也非常考究。如唐宣宗大中二年(848年)来唐入贡的日本国王子所带的棋局就是用“揪玉”琢之而成的,而棋子则是用集真岛上手谈池中的“玉子”做成的。除了日本,朝鲜半岛上的百济、高丽、新罗也同中国有来往,特别是新罗多次向唐派遣使者,而围棋的交流更是常见之事。《新唐书·东夷传》中就记述了唐代围棋高手杨季鹰与新罗的棋手对弈的情形,说明当时新罗的围棋也已具有一定的水平。
⑸明清
明清两代,棋艺水平得到了迅速的提高。其表现之一,就是流派纷起。明代正德、嘉靖年间,形成了三个著名的围棋流派:一是以鲍一中(永嘉人)为冠,李冲、周源、徐希圣附之的永嘉派;一是以程汝亮(新安人)为冠,汪曙、方子谦附之的新安派;一是以颜伦、李釜(北京人)为冠的京师派。这三派风格各异,布局攻守侧重不同,但皆为当时名手。在他们的带动下,长期为士大夫垄断的围棋,开始在市民阶层中发展起来,并涌现出了一批“里巷小人”的棋手。他们通过频繁的民间比赛活动,使得围棋游艺更进一步得到了普及。随着围棋游艺活动的兴盛,一些民间棋艺家编撰的围棋谱也大量涌现,如《适情录》、《石室仙机》、《三才图会棋谱》、《仙机武库》及《弈史》、《弈问》等20余种明版本围棋谱,都是现存的颇有价值的著述,从中可以窥见当时围棋技艺及理论高度发展的情况。
满族统治者对汉族文化的吸收与提倡,也使围棋游艺活动在清代得到了高度发展,名手辈出,棋苑空前繁盛。清初,已有一批名手,以过柏龄、盛大有、吴瑞澄诸为最。尤其是过柏龄所著《四子谱》二卷,变化明代旧谱之着法,详加推阐以尽其意,成为杰作。清康熙末到嘉庆初,弈学更盛,棋坛涌现出了一大批名家。其中梁魏今、程兰如、范西屏、施襄夏四人被称为“四大家”。四人中,梁魏今之棋风奇巧多变,使其后的施襄夏和范西屏受益良多。施、范二人皆浙江海宁人,并同于少年成名,人称“海昌二妙”。据说在施襄夏30岁、范西屏31岁时,二人对弈于当湖,经过10局交战,胜负相当。“当湖十局”下得惊心动魄,成为流传千古的精妙之作。
二、棋具
棋子:棋子分黑白两色。多为扁圆形(也有双面突起的应氏棋子)。棋子的数量以黑白子各180个为宜(参见中国围棋规则(2002版))。棋子呈圆形。中国一般使用一面平、一面凸的棋子,日本则常用两面凸的棋子。中国云南所产的“云子”为历来的弈者所青睐,已有五百余年的历史。较为珍贵的棋子材料有玛瑙、贝壳等。
棋盘:盘面有纵横各十九条等距离、垂直交叉的平行线,共构成19×19=361个交叉点(以下简称为“点”)。盘面上标有九个小圆点,称为星位,中央的星位又称“天元”。下让子棋时所让之子要放在星上。棋盘可分为“角”、“边”以及“中腹”。启蒙学习中,有13×13、9×9的棋盘。另外,现代出土文物中还有一些是较罕见的15×15、17×17路棋盘。
棋钟:也叫计时器,在正式的比赛中可以使用计时器对选手的时间进行限制。非正式的对局中一般不使用计时器。
棋谱:它为记录棋局的工具,通常以笔记本的形式出现。
三、规则
基本下法:
⑴对局双方各执一色棋子,黑先白后,交替下子,每次只能下一子。
⑵棋子下在棋盘上的交叉点上。
⑶棋子落子后,不得向其他位置移动。
⑷轮流下子是双方的权利,但允许任何一方放弃下子权。
㈠棋子的气:一个棋子在棋盘上,与它直线紧邻的空点是这个棋子的“气”。棋子直线紧邻的点上,如果有同色棋子存在,则它们便相互连接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们的气也应一并计算。棋子直线紧邻的点上,如果有异色棋子存在,这口气就不复存在。如所有的气均为对方所占据,便呈无气状态。无气状态的棋子不能在棋盘上存在,也就是——提子。
㈡提子:把无气之子提出盘外的手段叫“提子”。提子有二种:
⑴下子后,对方棋子无气,应立即提取。
⑵下子后,双方棋子都呈无气状态,应立即提取对方无气之子。拔掉对手一颗棋子之后,就是禁着点(也叫禁入点)。棋盘上的任何一子,如某方下子后,该子立即呈无气状态,同时又不能提取对方的棋子,这个点,叫做“禁着点”,禁止被提方下子。
三、胜负判别
围棋现存在三种规则。中国大陆采用数子规则,台湾采用应氏计点规则,日韩采用数目规则。因为黑方先行存在一定的优势,所以所有规则都采用了贴目制度。
1、中国规则
贴3又3/4子的规则:
第一步,把死子提掉。
第二步,只数一方围得点数并记录下来(一般围得点以整十点为单位)。
第三步,如果数的是黑棋,再减去3又3/4子,如果数的是白棋,再加上3又3/4子。
第四步,结果和180又1/2(棋盘361个点的一半)比较,超过就算胜,否则判负。
黑目数超过184.25子即胜,而白只需超过176.75子即胜。
通俗来说为白棋177子为胜,黑棋184.5子为胜。
让先与让子:让先不贴目,让子要贴还让子数的一半(就当被让方是预先收了单官)。
2、日韩规则
日本和韩国规则是一样的,采用数目法,黑棋终局要贴6目半。先数一方的目数并记录下来,再数另一方的目数并记录下来,然后黑棋减去6目半,最后和白棋比较,多者为胜。
值得一提的是“一子两目”的说法。虽然围棋计算胜负的方法不同,但表现在一盘特定的棋局上,贴m子=贴2m目,胜n子=胜2n目。原因在于:数子法,是计算黑白任意一方与归本数(361/2=180.5)的偏差;比目法,是比黑白双方所得目数的差距。
例如,一盘棋黑白双方相互交替落子,进行了280手,盘面地域已全部划清,双方在俘虏和死子回填后,形成如下形势:
⑴盘面黑子有140颗,黑方所占实空为44目,即黑方占地140+44=184子;2)盘面白子有140颗,白方所占实空为37目,即白方占地140+37=177子。
⑵如果不贴子。用数子法计算,黑方占地为184子,黑方胜184-180.5=3.5子。用比目法计算,黑方有44目,白方有37目,黑方胜白方44-37=7目。
⑶如果贴3.25子,即贴3.25*2=6.5目。用数子法计算,黑方扣除贴子后占地184-3.25=180.75子,黑方胜180.75-180.5=0.25子,即黑方胜1/4子。用比目法计算,黑方扣除贴目后有44-6.5=37.5目,黑方胜白方37.5-37=0.5目,即黑方胜白方1/2目。
⑷如果贴3.75子,即贴3.75*2=7.5目。用数子法计算,黑方扣除贴子后占地184-3.75=180.25子,此时180.25<180.5,因此白方胜,白方胜180.5-180.25=0.25子。用比目法计算,黑方扣除贴目后有44-7.5=36.5目,此时36.5<37,因此白方胜,白方胜黑方37-36.5=0.5目,即白方胜黑方1/2目。
由此可见,在围棋最终计算胜负的盘面固定下来后,用数子法和比目法计算出来的结果一般是相同的。但由于贴子或贴目数量的不同,黑白双方的胜负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结果,正如情形ii与情形iii所列。
四、竞赛规定
1、先后手的确定:对局的先后手,由大会抽签编排或对局前猜先决定。
2、贴子:为了抵消黑方先手的效率,现行全国性正式比赛在终局计算胜负时,黑方需贴出三又四分之三子。
3、计时:计时是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之一。一切有条件的比赛应采用计时制度。
⑴时限:根据比赛性质的不同,应事先规定一局棋的每方可用时限。棋手用时不得超过规定时限。规定一局棋的时限可长可短,基层比赛可规定为1-2小时,全国比赛要求在一天之内结束。
⑵读秒:在采用读秒的比赛中,应事先规定在时限内保留几分钟开始读秒。全国比赛保留五分钟读秒,基层比赛亦可保留一分钟开始读秒。读秒时,凡一步棋用时不足一分钟的不计时间。每满一分钟则在保留时间内扣除一分钟,但不得用完规定时间。读秒工作由裁判员执行,在30秒、40秒、50秒、55秒、58秒、一分钟时各报秒一次。每扣除保留的一分钟,裁判员应及时通知棋手“还剩X分钟”。最后一分钟读秒的方式是30秒、40秒、50秒、然后1、2、3、4、5、6、7、8、9……以准确的语声逐秒报出。最后的报法是“10,超时判负”。快棋比赛的读秒办法,可根据具体情况由竞赛大会另作规定。
4、终局规定
⑴无单官或其他官子时,为终局。
⑵对局中,有一方中途认输,为终局。另一方中盘胜。认输就是将两个自己的棋子放在右下角。
⑶凡比赛一方弃权或因各种原因被裁判员判负、判和的对局,也作终局处理。
⑷双方确认的终局,确认的次序应是,先由轮走方,后是对方以异色棋子一枚放于己方棋盘右下角的线外。
⑸活棋和死棋:终局时,经双方确认,没有两只真眼的棋且不在双活状态下的,都是死棋,应被提取。终局时,经双方确认,有两只真眼或两只真眼以上都是活棋,不能提取。所谓的真眼就是都有子连着,且对方下子不能威胁到自己。
5、对局暂停和封棋
规定有暂停的比赛对局中(如一日制比赛,中午须暂停等)暂停时间不计入对局时限。重大的比赛,可采用封棋制度,当比赛到规定的封棋时间,而对局尚未结束。已下过子的一方应立即退场,轮下子的一方思考后,把准备下的点写在记录纸上,然后密封交裁判员。续赛时,裁判员当场启封,按所标记的位置下子,比赛继续进行。
6、赛场纪律
⑴对局者不得无故弃权和中途退出比赛。
⑵比赛时,对局者不得有任何妨碍对方思考的行为。
⑶比赛中,对局者不得和其他人议论对局的棋势,或查阅有关资料。
⑷比赛中,对局者不得随意在赛场来回走动,观看他人的棋局。
⑸对局者应注意言行文明,保持衣着整洁。
7、对局者的权利和义务
⑴读秒时,有询问己方还剩几分钟的权利。
⑵如出现足以妨碍自己正常比赛的现象或发现问题,有向裁判员提出意见的权利。但除较紧迫的事件外,对局者应在自己走棋的时间内提出。
⑶终局计算胜负时,对局者有要求纠正数子和计算胜负失误的权利。
⑷裁判员作出判决,对局者必须服从,如有疑义应通过组织程序立即向大会提出申诉。
⑸对局者有遵守赛场纪律的义务。
⑹在对手离席时下的子,有告诉对方棋子下在哪里的义务。
⑺比赛终局后,对局者有整理好棋具和立即退场的义务。
8、行棋
⑴一方并未表示弃权,另一方连走二步,判连走二步者为负。
⑵棋子下完后,又从棋盘上拿起下在别处。判棋子放回原处,警告一次。如棋子确实是掉落的原因,允许其拣起后任选着点。
⑶对局中途发现前面下的棋子已有移动,在征得对局者一致意见后,可判移动之子挪回原处,或者判移子有效。在对局者意见不一致时,应立即报请裁判长处理。裁判长可根据移动之子对棋局进程的影响程度,判:移动之子挪回原处;移动之子有效;和棋;重下;如属故意移子,应判移子者为负。
⑷对局中,因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棋局散乱,应经双方复盘确认后,继续比赛。如双方没有能力复盘,则判和或重下。如对局者确属无意散乱了棋局,可复盘续赛。不能复盘的,则判散乱棋局一方为负。如对局一方故意散乱棋局,判负。
9、提子
下子后,误将对方有气之子提取,判误提者警告一次,把有气之子放回原处。
10、禁着点
棋子下子在禁着点上,判着手无效,弃权一次。
11、禁止全局同形再现
⑴劫争马上回提,判回提者着手无效,弃权一次。
⑵终局时,按照禁止全局同形再现的原则,不允许以“假生”作为活棋。
⑶对双方互不相让的三劫、四劫循环,长生、双提二子等罕见特例,可判和棋或者重下。
⑷根据禁止全局同形再现的原则,对局者不得将其作为不能终局的理由。
12、其他
⑴凡裁判法所未包括的犯规现象,裁判员根据总则或竞赛规程的精神,作合理的判决,对不能确认的判例,应及时申报裁判长处理。
⑵对局者被判的警告,应记录在案,在一局棋里满二次者,判该局为负。
五、古代规则
古代的棋也是收官子的,否则无法判断胜负(除了中盘胜),只不过一般收官的部分都不计入谱中,这和古人对棋的概念有关。古代黑棋不贴目。
1、古代采用的是座子制,即对局时先在棋盘角上四颗星的位置分别摆上4个子,黑白各两个,类似的对角星布局。
2、还棋头。这是古代特有的规则,即你每分断对方一块棋,最后计算胜负时对方就要贴给你一个子,因此对方被你分断的越多,你获利越大。
3、古代围棋的下法分为敌手棋、饶子棋、先两棋。位尊的,水平相当的(敌手棋),一般执白先下;水平高的与水平低的下(饶子棋),高手执白,水平低者执黑先下。古人计算胜负的规则和的中国规则是一样的,子目皆空,即棋盘上的活子,目就是围住的空点。“空”在这里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总指围的地盘,不单单表示围住的空点。
六、古代围棋与现代围棋下法比较
古代围棋与现代围棋下法基本相同,但本质区别在于古代围棋是以子多为胜(参考《敦煌棋经》),唐宋数路法(参考《忘忧清乐集》日本规则即由此变来)数空需扣除眼位、公气不计,明清数子规则有还棋头(眼位不是子,该规则后来被日本废除)
其他区别:
1、古代围棋一般白先黑后;
2、古代围棋没有贴目,黑棋181子就获胜;
3、古代围棋是座子制,就是先在对角星位分别放黑白两子,最大限度限制先手优势(后来被日本废除,为了限制先手增加了贴目)。北宋沈括还提出了“四国围棋”的下法(见《梦溪笔谈》“四人分曹共围棋者”)。
七、术语
1、目:棋盘上,被一方棋子所围的空白交点,称为“目”。
2、打劫:双方可以轮流提取对方棋子的情况。围棋规则规定,打劫时,被提取的一方不能直接提回,必须在其他地方找劫材使对方应一手之后方可提回。
3、尖:在己方原有棋子的斜上或斜下一路处行棋称为“尖”。由于尖的步调较小,人们也习惯地称它为“小尖”。
4、长:“长”是指紧靠着自己在棋盘上已有棋子继续向前延伸行棋。“长”一般用于与对方接触交战的时候,便于将己方的子连成一片,更好地攻击对方。
5、立:“立”与“长”有着微妙的差别,“立”主要指向紧靠着自己原有的棋盘上的棋子方向向下或向边线方向的行棋。
6、挡:“挡”的意思也就是直接阻挡对方侵入自己的地域或防止对方棋子冲出包围时,用己方棋子紧靠住对方的棋子的行棋方法。挡的作用也就是含义中所说的两点,一是阻止对方破自己的空,二是防止己方包围住的对方棋子冲出。初学者掌握之后,可在护空、吃棋方面有很大的提高。
7、并:“并”就是在棋盘上原有的棋子旁边的一线路上紧挨着下子。
8、顶:“顶”就是顶撞对方的棋子的着法,换一种说法就是在对方棋子行棋方向的棋子的头上下子。顶的特点是结实、厚重、具有先手意义。顶的形式很多,有尖顶、鼻顶等。
9、爬:“爬”是指一方的棋子在对方的压迫下,沿着边上低位,也就是一线或二线的位置上长。爬可以用于做活、连络、占地、搜根等。
10、关:“关”是指与自己在棋盘上的原有棋子隔一路行棋。
11、冲:“冲”是指紧靠着自己在棋盘上原有的棋子向对方的“关”形中间的空交叉点处行棋,这就叫“冲”。“冲”经常是运用自己强的一面去阻击对方,将对方的棋分成两块,以利于寻找机会消灭对方。
12、跳:跳的形状与“关”形是相同的,都是在与原有棋子隔一路的位置上行棋。但一般情况下所说的关是含有向宽阔地带或中腹扩展的意味,而“跳”则一般用于双方对局彼此接触交战的时候,为逃出己方的棋子或者追杀对方薄弱的棋最常用到它。
13、飞:“小飞”,是指在原有棋子的呈“日”字形的对角交叉点处行棋。“大飞”。它是指在原有棋子的呈“目”字形的对角交叉点处行棋。“象步飞”是在原有棋子的呈"田"字形状的对角空交叉点处行棋。“超大飞“是指比”大飞“更向前一格的位置行棋。
14、镇:镇是一方的棋子行在另一方向中腹关起的位置,这手棋叫“镇”。
15、挂:“挂”也称挂角,是布局常用的行棋方法。挂就是在布局时,一方已有一子占角的情况下,另一方在其附近相差一、二路的位置上行棋,挂是为破坏对方完全占有角部而与对方分占角部的主要行棋方法。在三线上行棋的挂,叫“低挂”,在四线上行棋的挂,一般叫“高挂”。
16、夹:“夹”是对局的一方用两子将另一方的棋子夹在中间的行棋方法。“反夹”,是指当一方棋子被另一方夹住时,被夹的一方从对方棋的另一侧再夹对方一手棋。
17、断:“断”是直接切开对方棋与棋之间的连络,使对方的棋分散开的行棋方法。
18、跨:跨是对局的一方在有周围棋子援助的情况下,将己方的棋插到对方小飞的棋形中。“空”是指围成的地域。
19、虎:指的是在原来棋盘上呈尖形二子基础上,再下一着,使之构成“品”字形状。虎,还包含有虎口;双虎等术语。虎是用来使棋盘上己方的棋子连络,也是为了防止对方的棋子切断己方连络的手段,有时也作用在活棋中,由于虎状的棋子弹性丰富,适用于作眼,所以在活棋中经常被采用。
20、虎口:就是虎形的三子由三面围拢中的空着的那个交叉点,虎口朝上方也就是朝中央则叫上虎,虎口朝下,确切地说朝边角则叫下虎。
21、双虎:就是由三个棋子构成两个断点,三子呈连续小尖状,(△)使其下一着棋可同时形成两个虎口。
22、挤:“挤”是从原来就有的己方棋子出发,继续向敌子集中的地方插进去,使对方原本连结的棋形出现断点或别的毛病,也就是促使对方补棋,有先手的意思。
23、拆:“拆”就是以棋盘原有的己方棋子为参照在三线或四线上向左或向右间隔若干路开拆一着。拆子的距离间隔一路为拆一,间隔二路为拆二,间隔三路为拆三。拆常常用于扩张地域或谋得己方根据地,也有时用在扩大地域、求己方根据地和搜取对方根据时同用。
24、逼:“逼”是对敌方构成威胁的着法,大多数用于夺取对方做活的根据地。
25、封:“封”是指封锁敌方棋子向外部发展的着法。它的功能是防止对方棋子向中央发展。“封”还可以说是封锁住对方棋子的出路。在攻击中常用。
26、点:点的作用一来可破坏对方眼位;二来可以用来窥视对方的断点或“薄弱环节”,以达到借机促使对方棋形尽早固定,以免将来多变的作用。同时,也是在对方阵势中,作试探。最后,侵略对方的阵地,从深处入手,非常严厉。点还有一种说法是指棋盘上的具体交叉点。如:好点、要点等。
27、腾挪:腾挪就是在对方棋子多,强的时候用的手筋,可用靠、挤、断等连续招法,使自己的棋子有生根之地。
28、品:指围棋比赛后分的等级。我国古代分为九等,称为“九品”。从一到九的名称是:入神、坐照、具体、通幽、用智、小巧、斗力、若愚、守拙。
29、定式:古今中外的棋手,经过多次对弈实践,对于角上着子,逐渐形成的一些被公认比较妥善的程式,即通常所说的“起手式”。
30、布局:棋局一开始,双方抢占要点,布置阵势,准备进入中盘战斗,这一阶段叫布局。
31、先手:为了争取主动,取得胜利,每下一子,使对方必应,这叫先手。
32、官子:也叫“收官”。就是一局棋的最后阶段,经过中盘战斗,双方领地大体确定,尚有部分空位可以下子,这时称为“收官”。
八、等级
棋手等级包括段位和级位。段位和级位是表示围棋手水平高低的标志,从低到高分别为:业余级位,业余段位,职业段位。
1、业余级位设置:
2005年7月1日生效的《中国围棋业余段位级位制》中第四条有:业余段位下设级位,级位可分为1级、2级至25级,1级最高。但级位证书只印制1级、2级、5级、10级、15级、20级、25级共七个等级。
上海的级位从低至高依次为:无级组、10级组、9级组、8级组、7级组、6级组、5级组、4级组、3级组、2级组、1级组共11个级别。在升级分级比赛时,则分为无级组、10级到8级组、7级到3级组、2级组、1级组,根据所胜盘数决定是否升级或者跳级。1级以上则是段位。
北京同样分为11个级别,在升级分级比赛时,分为10级、5级、2级、1级组,根据所胜盘数决定是否升级。1级以上则是段位。
2、业余段位设置:
业余从1段开始,参加业余定段赛最高可以打到业余5段;业余6段的获得者必须是取得省级乃至全国性业余围棋比赛前几名的棋手或是围棋界的元老水平差异很大,这些棋手的水平不一定强于一般的业余5段(现已推出可以升业余6段的定段赛,但人数限制在参赛的业余5段总数的百分之五,具体时间和赛制请留意中国棋院的对外公布);业余7段的获得者必须是参加全国性围棋比赛并获得冠军;中国没有设置业余8段,日本棋院颁发给每届世界业余围棋比赛冠军业余8段;业余段位没有9段。
业余段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职业段位则用中文表示。
3、职业段位设置:
职业段位按低到高是:初段、二段、三段、四段、五段、六段、七段、八段、九段。
九、头衔
头衔,是某些比赛冠军的特定称呼。
中国的头衔战现有天元、名人和新人王。以前还举办过棋王和棋圣。其他几项比赛,冠军没有特殊的荣誉称呼,也就是没有头衔。
韩国的头衔有:天元、新人王、王中王、名人等。
日本有七大头衔:棋圣、本因坊、名人、十段、小棋圣(碁圣)、王座、天元。
《象棋》
象棋,亦作“象碁”、中国象棋(英文名Chinese chess),中国传统棋类益智游戏,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先秦时期已有记载。属于二人对抗性游戏的一种,由于用具简单,趣味性强,成为流行极为广泛的棋艺活动。主要流行于华人及汉字文化圈的国家,象棋是中国正式开展的78个体育运动项目之一。是首届世界智力运动会的正式比赛项目之一。
此外,高材质的象棋也具有收藏价值,如:高档木材、玉石等为材料的象棋。更有文人墨客为象棋谱写了诗篇,使象棋更具有一种文化色彩。
2006年5月20日,象棋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释义
1、先秦六簙戏用象牙做的棋子。黑白各六枚。《楚辞·招魂》:“菎蔽象棊,有六簙些。”王逸注:“言宴乐既毕,乃设六簙,以菎蔽作箸,象牙为棊,丽而且好也。”洪兴祖补注引鲍宏《博经》:“用碁十二枚,六白,六黑。”
2、古代弈之一种,亦曰象戏。相传战国时已有之。汉刘向《说宛·善说》:“燕则鬭象棋而舞郑女。”其后北周武帝制《象经》,集百僚讲说。据传《象经》有日月星辰之象,以寓兵机。《隋书·经籍志》兵家著录《象经》一卷,题周武帝撰,书亦不传。宋·司马光作有《古局象棋图》,与今象棋不同。
3、现今通行的象棋,相传为唐代牛僧孺所制。刻圆木或牙、骨为棋子三十二枚,红黑各半。两人对弈,红方以帅统仕、相及俥、傌、炮各二,兵五;黑方以将统士、象及车、马、炮各二,卒五。弈时双方轮流行棋,以“将死”或“困毙”对方将(帅)为胜。象棋的棋子设置受到古代两军作战形式的影响,周朝时军队的基本编制“伍”是由5名步兵组成的,作战兵器也由弓、殳、矛、戈、戟5种为一组配合使用。这就是棋阵双方各有5个小卒的缘由。
(一)起源争议:
根据出土文物与文献,恰图兰卡在波斯库思老一世时发展成沙特兰兹,经丝路传入中国成北周象戏、在唐代成为宝应象棋,最后中国人在宋代改造成的中国象棋。有苏联学者发表文章,试图批驳印度起源说。1972年南斯拉夫历史学家比吉夫的专著《象棋-宇宙的象征》断定象棋首先出公元569年的中国(象戏),然后才逐渐传播开来。但后来证实比吉夫此说错误,因为印度文献记载与出土实物三世纪前就有最早的象棋游戏恰图兰卡。晏殊的《类要》记载象棋是在三国魏黄初年间传入中国。象棋的形制不断地变化。国际仍以印度起源说为主。中国象棋具有悠久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