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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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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概述

 

  南北朝时期记述个人经历、思想、学识以告诫子孙的著作。颜之推编。七卷,共二十篇。颜之推(531年~591以后),字介。颜氏原籍琅邪临沂(今山东临沂北),先世随东晋渡江,寓居建康。侯景之乱,梁元帝萧绎自立于江陵,之推任散骑侍郎。承圣三年(554),西魏破江陵,之推被俘西去。他为回江南,乘黄河水涨,从弘农(今河南三门峡西南)偷渡,经砥柱之险,先逃奔北齐。但南方陈朝代替了梁朝,之推南归之愿未遂,即留居北齐,官至黄门侍郎。577年齐亡入周。隋代周后,又仕于隋。家训一书在隋灭陈(589)以后完成。

 

序致篇

    1. 夫圣贤之书,教人诚孝,慎言检迹,立身扬名,亦已备矣。
    2. 魏晋已来,所著诸子,理重事复,递相模学,犹屋下架屋、床上施床耳。
    3. 吾今所以复为此者,非敢轨物范世也,业已整齐门内,提撕子孙。
    4. 夫同言而信,信其所亲;同命而行,行其所服。
    5. 禁童子之暴道,则师友之诫,不如傅婢之指挥,止凡人之斗阋,则尧舜之道,不如寡妻之诲谕。
    6. 吾望此书为汝曹之所信,犹贤于傅婢、寡妻耳。(已 通:以)
    7. 吾家风教,素为整密,昔在龆龀,便蒙诱诲。
    8. 每从两兄,晓夕温清,规行矩步,安辞定色,锵锵翼翼,若朝严君焉。
    9. 赐以优言,问所好尚,励短引长,莫不恳笃。
    10. 年始九岁,便丁茶蓼,家涂离散,百口索然。
    11. 慈兄鞠养,苦辛备至,有仁无威,导示不切。
    12. 虽读《礼》、《传》,微爱属文,颇为凡人之所陶染。
    13. 肆欲轻言,不修边幅。年十八九,少知砥砺,习若自然,卒难洗荡。
    14. 二十已后,大过稀焉。
    15. 每常心共口敌,性与情竞,夜觉晓非,今悔昨失,自怜无教,以至於斯。
    16. 追思平昔之指,铭肌镂骨;非徒古书之诫,经目过耳也。
    17. 故留此二十篇,以为汝曹后车耳。

 

  1. 译文

 

    1. 圣贤的书籍,教诲人们要忠诚孝顺,说话要谨慎,行为要检点,建功立业使名播扬,所有这些也都已讲得很全面详细了。
    2. 而魏晋以来,所作的一些诸子书籍,类似的道理重复而且内容相近,一个接一个互相模仿学习,这好比屋下又架屋,床上又放床,显得多馀无用了。
    3. 我如今之所以要再写这部《家训》,并非是敢於给大家在办事为人处世方面作什么规范,而只是用来整顿家风,教育子孙后代。
    4. 同样的言语,因为是所亲近的人说出的就相信;同样的命令,因为是所佩服的人发出的就执行。
    5. 禁止小孩的胡闹嬉笑,那师友的训诫,就不如阿姨的指挥;阻止俗人的打架争吵,那尧舜的教导,就不如妻子的劝解。
    6. 我希望这《家训》能被你们所遵信总还比阿姨。妻子的话来得贤明。
    7. 我家的门风家教,向来严整周密,在我还小的时候,就受到诱导教诲。
    8. 每天跟随两位兄弟,早晚孝顺侍奉双承,言谈谨慎举止端正,言语安详神色平和,恭敬有礼小心翼翼,好似拜见尊严的君王一样。
    9. 双亲经常劝勉鼓励我们,问我们的爱好崇尚,磨去我们的缺点,引导我们的特长,都既恳切又恰当。
    10. 当我九岁的时候,父亲去世了,家庭陷入困境,家道衰落,人口萧条。
    11. 哥哥抚养我,极其辛苦,他有仁爱而少威严,引导启示也不那么严切。
    12. 我当时虽也诵读《周礼》、《春秋左传》,但又对写文章稍有爱好,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世人的影响。
    13. 欲望放纵,言语轻率,且不修边幅。
    14. 到十八九岁,才稍加磨砺,只因习惯已成自然,短时间难於去除。
    15. 直到二十岁以后,大的过错才较少发生,但还经常心是口非,善性与私情相矛盾,夜晚发觉清晨的错误,今天悔恨昨天犯下的过失,自己常叹息由於缺乏教育,才会到这一地步。
    16. 回想起平生的意愿志趣,体会深刻;不比那光阅读古书上的训诫,只是经过一下眼睛耳朵而已。
    17. 所以写下这二十篇文字,给你们作为鉴戒。

 

教子篇

  1.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
  2. 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
  3. 书之玉版,藏诸金匮。
  4. 生子咳提,师保固明孝仁礼义,导习之矣。
  5. 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
  6. 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
  7. 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呵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
  8. 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
  9. 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
  10.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於呵怒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耳。当以疾病为谕,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
  11. 又宜思勤督训者,可愿苛虐於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12. 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
  13. 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
  14. 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
  15. 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
  16. 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
  17. 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俯而不答。
  18. 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
  19. 译文
    1. 上智的人不用教育就能成才,下愚的人即使教育再多也不起作用,只有绝大多数普通人要教育,不教就不知。
    2. 古时候的圣王,有“胎教”的做法,怀孕三个月的时候,出去住到别的好房子里,眼睛不能斜视,耳朵不能乱听,听音乐吃美味,都要按照礼义加以节制,还得把这些写到玉版上,藏进金柜里。
    3. 到胎儿出生还在幼儿时,担任“师”和“保”的人,就要讲解孝、仁、礼、义,来引导学习。
    4. 普通老百姓家纵使不能如此,也应在婴儿识人脸色、懂得喜怒时,就加以教导训海,叫做就得做,叫不做就得不做,等到长大几岁,就可省免鞭打惩罚。
    5. 只要父母既威严又慈爱,子女自然敬畏谨慎而有孝行了。
    6. 我见到世上那种对孩子不讲教育而只有慈爱的,常常不以为然。
    7. 要吃什么,要干什么,任意放纵孩子,不加管制,该训诫时反而夸奖,该训斥责骂时反而欢笑,到孩子懂事时,就认为这些道理本来就是这样。
    8. 到骄傲怠慢已经成为习惯时,才开始去加以制止,那就纵使鞭打得再狠毒也树立不起威严,愤怒得再厉害也只会增加怨恨,直到长大成人,最终成为品德败坏的人。
    9. 孔子说:“从小养成的就像天性,习惯了的也就成为自然。”是很有道理的。俗谚说:“教媳妇要在初来时,教儿女要在婴孩时。”这话确实有道理。
    10. 普通人不能教育好子女,也并非想要使子女陷入罪恶的境地,只是不愿意使他因受责骂训斥而神色沮丧,不忍心使他因挨打而肌肤痛苦。这该用生病来作比喻,难道能不用汤药、针艾来救治就能好吗?
    11. 还该想一想那些经常认真督促训诫子女的人,难道愿意对亲骨肉刻薄凌虐吗?实在是不得已啊!
    12. 父子之间要讲严肃,而不可以轻忽;骨肉之间要有爱,但不可以简慢。
    13. 简慢了就慈孝都做不好,轻忽了怠慢就会产生。
    14. 人们爱孩子,很少能做到平等对待,从古到今,这种弊病一直都很多。
    15. 其实聪明俊秀的固然引人喜爱,顽皮愚笨的也应该加以怜悯。
    16. 那种有偏爱的家长,即使是想对他好,却反而会给他招祸殃。
    17. 北齐有个士大夫,曾对我说:“我有个儿子,已有十七岁,很会写奏札,教他讲鲜卑语、弹奏琵琶,差不多都学会了,凭这些来服侍三公九卿,一定会被宠爱的,这也是紧要的事情。”
    18. 我当时低头没有回答。奇怪啊,这个人用这样的方式来教育儿子!如果用这种办法当梯子,做到卿相,我也不愿让你们去干的。

 

兄弟篇

  1. 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妇,有夫妇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兄弟,一家之亲,此三而已矣。
  2. 自兹以往,至於九族,皆本於三亲焉,故於人伦为重者也,不可不笃。
  3. 兄弟者,分形连气之人也。
  4. 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后裾,食则同案,衣则传服,学则连业,游则共方,虽有悖乱之人,不能不相爱也。
  5. 及其壮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虽有笃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
  6. 娣姒之比兄弟,则疏薄矣。
  7. 今使疏薄之人,而节量亲厚之恩,犹方底而圆盖,必不合矣。
  8. 惟友悌深至,不为旁人之所移者免夫!
  9. 二亲既殁,兄弟相顾,当如形之与影,声之与响,爱先人之遗体,惜已身之分气,非兄弟何念哉?
  10. 兄弟之际,异於他人,望深则易怨,地亲则易弭。譬犹居室,一穴则塞之,一隙则涂之,则无颓毁之虑;如雀鼠之不恤,风雨之不防,壁陷楹沦,无可救矣。
  11. 仆妾之为雀鼠,妻子之为风雨,甚哉!
  12. 兄弟不睦,则于侄不爱;子侄不爱,则群从疏薄;群从疏薄,则僮仆为仇敌矣。
  13. 如此,则行路皆躇其面而蹈其心,谁救之哉?
  14. 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欢爱而失敬于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将数万之师得其死力而失恩于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亲也!
  15. 娣姒者,多争之地也。
  16. 使骨肉居之,亦不若各归四海,感霜露而相思,伫日月之相望也。
  17. 况以行路之人,处多争之地,能无间者鲜矣。
  18. 所以然者,以其当公务而执私情,处重责而怀薄义也。
  19. 若能恕己而行,换子而抚,则此患不生矣。
  20. 人之事兄,不可同于事父,何怨爱弟不及爱子乎?
  21. 是反照而不明也!
  22. 译文
    1. 有了人群然后才有夫妻,有了夫妻然后才有父子,有了父子然后才有兄弟,一个家庭里的亲人,就有这三种关系。
    2. 由此类推,直推到九族,都是原本於这三种亲属关系,所以这三种关系在人伦中极为重要,不能不认真对待。
    3. 兄弟,是形体虽分而气质相连的人。
    4. 当他们幼小的时候,父母左手牵右手携,拉前襟扯后裙,吃饭同桌,衣服递穿,学习用同一册课本,游玩去同一处地方,即使有荒谬胡乱来的,也不可能不相友爱。
    5. 等到进入壮年时期,各有各的妻,各有各的子,即使是诚实厚道的,感情上也不可能不减弱。
    6. 至於妯娌比起兄弟来,就更疏远而欠亲密了。
    7. 如今让这种疏远欠亲密的人,来掌握亲厚不亲厚的节制度量,就好比那方的底座要加个圆盖,必然是合不拢了。
    8. 这种情况只有十分敬爱兄长和仁爱兄弟,不被妻子所动摇才能避免出现啊!
    9. 双亲已经去世,留下兄弟相对,应当既像形和影,又像声和响,爱护先人的遗体,顾惜自身的分气,除了兄弟还能挂念谁呢?
    10. 兄弟之间,与他人可不一样,要求高就容易产生埋怨,而关系录就容易消除隔阂。譬如住的房屋,出现了一个漏洞就堵塞,出现了一条细缝就填补,那就不会有倒塌的危险;假如有了崔鼠也不忧虑,刮风下雨也不防御,那么就会墙崩柱摧,无从挽回了。
    11. 仆妾比那雀鼠,妻子比那风雨,怕还更厉害些吧!
    12. 兄弟要是不和睦,子侄就不相爱;子佳要是不相爱,族里的子侄辈就疏远欠亲密;族里的子侄辈疏远不亲密,那僮仆就成仇敌了。
    13. 如果这样,即使走在路上的陌生人都踏他的脸踩他的心,那还有谁来救他呢?
    14. 世人中有能结交天下之士并做到欢爱、却对兄长不尊敬的人存在,怎么能做到待多和睦而不能待少啊;世人中又有能统率几万大军并得其死力、却对弟弟不恩爱的,这又怎么能疏而不能做到对弟亲呢!
    15. 妯娌之间,纠纷最多。
    16. 即使是亲姐妹成为妯娌,也不如住的距离远一点,好感受霜露而相思,等待日子来相会。
    17. 何况本如走在路上的陌生人,却处在多纠纷之地,能做到不生嫌隙的实在太少了。
    18. 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办的是大家庭的公事,却都要顾自己的私利,担子虽重却少讲道义。
    19. 如果能使自己宽恕原谅对方,把对方的孩子像自己的那样爱抚,那这类灾祸就不会发生了。
    20. 人在侍奉兄长时,不应等同于侍奉父亲,那为什么埋怨兄长爱弟弟时不如爱儿子呢?
    21. 这就是没有把这两件事对照起来看明白啊!

 

后娶篇

  1. 吉甫,贤父也。
  2. 伯奇,孝子也。
  3. 以贤 父御孝子,合得终於天性,而后妻之,伯奇遂放。
  4. 曾参妇死,谓其子曰:“吾 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
  5. 王骏丧妻,亦谓人曰:“我不及曾参,子不如华、元。” 并终身不娶。
  6. 此等足以为诫。其后假继 惨虐孤遗,离间骨肉,伤心断肠者何 可胜数。慎之哉!慎之哉!
  7. 江左不讳庶孽,丧室之后,多以 妾媵终家事。
  8. 疥癣蚊虫,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斗阋之耻。
  9. 河北鄙於侧出,不预人流,是以必须重娶,至於三四,母年有少於子者。
  10. 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受及婚宦,至於士庶贵贱之隔,俗以为常。
  11. 身没之后,辞讼盈公门,谤辱彰道路,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佣,播扬先人之辞迹,暴露祖考之长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
  12. 自古奸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众矣,况夫妇之义,晓夕移之,婢仆求容,助相说引,积年累月,安有孝子平?此不可不畏。
  13. 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后妻必虐前妻之子。
  14. 非唯妇人怀嫉妒之情,丈夫有沉惑之僻,亦事势使之然也。
  15. 前夫之孤,不敢与我子争家,提携鞠养,积习生爱,故宠之。
  16. 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学婚嫁,莫不为防焉,故虐之。
  17. 异姓宠则父母被怨,继亲虐则兄弟为仇,家有此者,皆门户之祸也。
  18. 译文
  19. 吉甫,是贤明的父亲。
  20. 伯奇,是孝顺的儿子。
  21. 以贤父来对待孝子,应该是能够一直保有父与子之间慈孝的天性,但是由於后妻的挑拨离间,儿子伯奇就被放逐。
  22. 曾参的妻死去,他对儿子说:“我比不上吉甫贤明,你也比不上伯奇孝顺。”
  23. 王骏的妻死去,他也对人说:“我比不上曾参,我的儿子比不上曾华、曾元。”曾参与王骏两位后来都终身没有再娶。
  24. 这些事例都足以引为鉴诫。后世那些做后母的虐待孤儿,离间前妻之子和其生父的骨肉之情,弄得伤心断肠的人多得数不清。对此要小心啊!对此要小心啊!
  25. 江东不避忌庶妾,大老婆死了以后,多由小老婆来主持家事。
  26. 细小的纠纷,有时本来未能免除;但限於名分,打架争吵等可耻的事情就很少见。
  27. 河北鄙视小老婆,不让小老婆进入有身份人的行列,所以必须妻亡重娶,甚至重娶三四次,这样,后母年龄有时比大的儿子还小。
  28. 后母生的孩子(弟弟)和前妻生的孩子(兄长),会有在衣服饮食以及婚姻仕宦做官上的差异,甚至会有士庶贵贱之间隔,而世俗对此现象习以为常。
  29. 到本人死亡之后,家里的人为诉讼跑穿了官府,把诽谤污辱的言语嚷到大路上,前妻之子诬衊后母为小老婆,后母之于贬斥前妻之子为仆役。宣扬先人的言词字迹,暴露祖考的是非好坏,使自己变得很有道理,经常可以见到真可悲啊!
  30. 从古以来的奸臣佞妾,用一句话来害人的多得很呢。何况凭夫妇的情义,早晚想办法来改变男人的心意,而婢仆为了讨主子的欢心,帮著劝说引诱,日子一久,怎么还有孝子呢?对此不可以不畏惧。
  31. 一般平庸人的习性,后夫大多宠爱前夫的孩子,后妻必然虐待前妻的孩子。
  32. 这不只是因为妇人心怀妒忌,丈夫沉迷女色,也是事态促使成这样的。
  33. 前夫的孩子,不敢和我的孩子争夺家业,将他提携抚养,天长日久自然生爱,因而宠爱他。
  34. 前妻的孩子,常居於自己所生孩子之上,无论学业做官婚姻嫁娶,没有不需防范的,因而虐待他。
  35. 异姓之子受宠则父母遭怨恨,后母虐待前妻之子则兄弟成仇敌,家庭里发生这类事情,都是家里的祸患。

治家篇

  1. 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
  2. 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
  3. 父慈而子逆,兄友而弟傲,夫义而妇陵,则天之凶民,乃刑戮之所摄,非训导之所移也。
  4. 答怒废于家,则竖子之过立见;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治家之宽猛,亦犹国焉。
  5. 孔子曰:奢则不孙,俭则固。与其不孙也,宁固。又云: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然则可俭而不可吝已。
  6. 俭者,省奢,俭而不吝,可矣。
  7. 生民之本,要当稼稽而食,桑麻以衣。
  8. 蔬果之畜,园场之所产;鸡豚之善,树圈之所生。
  9. 复及栋宇器械,樵苏脂烛,莫非种殖之物也。
  10. 至能守其业者,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但家无盐井耳。
  11. 令北土风俗,率能躬俭节用,以赡衣食。
  12. 江南奢侈,多不逮焉。
  13. 世间名士,但务宽仁,至于饮食饷馈,僮仆减损,施惠然诺,妻子节量,狎侮宾客,侵耗乡党,此亦为家之巨蠹矣。
  14. 裴子野有疏亲故属饥寒不能自济者。
  15. 皆收养之。家素清贫,时逢水旱,二石米为薄粥,仅得遍焉,躬自同之,常无厌色。邺下有一领军,贪积已甚,家童八百,誓满一千,朝夕每人肴膳,以十五钱为率,遇有客旅,更无以兼。后坐事伏法,籍其家产,麻鞋一屋,弊衣数库,其余财宝,不可胜言。
  16. 南阳有人,为生奥博,性殊俭吝。冬至后女婿谒之,乃设一铜瓯酒,数脔獐肉,婿恨其单率,一举尽之,主人愕然,俯仰命益,如此者再,退而责其女曰:某郎好酒,故汝常贫。及其死后,诸子争财,兄遂杀弟。
  17. 妇主中馈,惟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
  18. 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佐君子,助其不足。必无此鸡晨鸣,以致祸也。
  19. 江东妇女,略无交游,其婚姻之家,或十数年间来相识者,惟以信命赠遗,致殷勤焉。
  20. 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街,绮罗盈府寺,代子求官,为夫诉屈,此乃恒代之遗风平?
  21. 南间贫素,皆事外饰,车乘衣服,必贵整齐,家人妻子,不免饥寒。
  22. 河北人事,多由内政,绮罗金翠,不可废阙,羸马悴奴,仅充而已,倡和之礼,或尔汝之。
  23. 河北妇人,织任组训之事,黼黻 锦绣罗绮之工,大优于江东也。
  24. 太公曰:养女太多,一费也。陈蕃曰:盗不过五女之门。女之为累,亦以深矣。
  25. 然天生蕃民,先人传体,其如之何?
  26. 世人多不举女,贼行骨肉,岂当如此而望福于天乎?
  27. 吾有疏亲,家饶妓媵,诞育将及,便遣阍竖守之,体有不安,窥窗倚户,若生女者,辄持将去,母随号泣,使人不忍闻也。
  28. 妇人之性,率宠子婿而虐儿妇,笼婿则兄弟之怨生焉,虐妇则姊妹之谗行焉。
  29. 然则女之行留,皆得罪于其家者,母实为之。至有谚曰:落索阿姑餐。此其相报也。家之常弊,可不诫哉!
  30. 婚姻素对,靖候成规。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
  31. 或猥婿在门,或傲妇擅室,贪荣求利,反招羞耻,可不慎欤?
  32. 借人典籍,皆须爱护,先有缺坏,就为科治,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
  33. 济阳江禄,读书未竟,虽有急速,必待卷束整齐,然后得起,故无损败,人不厌其求假焉。或有狼藉几案,分散部帙,多为童幼婢妾之所点污。
  34. 风雨虫鼠之所毁伤,实为累德。
  35. 吾每读圣人之书,未尝不肃敬对之。
  36. 其故纸有《五经》词义及贤达姓名,不敢秽用也。
  37. 吾家巫觋祷请,绝于言议;符书章酸,亦无祈焉。
  38. 并汝曹所见也,勿为妖妄之费。
  39. 译文
  40. 教育感化这件事,是从上向下推行的,是从先向后施行影响的。
  41. 所以父不慈就子不孝,兄不友爱就弟不恭敬,夫不仁义就妇不温顺了。
  42. 至于父虽慈而子要叛逆,兄虽友爱而弟要傲慢,夫虽仁义而妇要欺侮,那就是天生的凶恶之人,要用刑罚杀戮来使他畏惧,而不是用训诲诱导能改变的了。
  43. 家里没有人发怒、不用鞭打,那童仆的过错就会马上出现;刑罚用得不确当,那老百姓就无所措其手足。治家的宽仁和严格,也好比治国一样。
  44. 孔子说:奢侈了就不恭顺,节俭了就固陋。与其不恭顺,宁可固陋。又说:如果有周公那样的才那样的美,但只要他既骄傲且啬吝,余下的也就不值得称道了。这样说来是可以俭省而不可以吝啬了。
  45. 俭省,是合乎礼的节省;吝啬,是对困难危急也不体恤。当今常有讲施舍就成为奢侈,讲节俭就进入到吝啬。如果能够做到施合而不奢侈,俭省而不吝啬,那就很好了。
  46. 老百姓生活最根本的事情,是要播收庄稼而食,种植桑麻而衣。
  47. 所贮藏的蔬菜果品,是果园场圃之所出产;所食用的鸡猪,是鸡窝猪圈之所畜养。
  48. 还有那房屋器具,柴草蜡烛,没有不是靠种植的东西来制造的。
  49. 那种能保守家业的,可以关上门而生活必需品都够用,只是家里没有口盐井而已。
  50. 如今北方的风俗,都能做到省俭节用,温饱就满意了。
  51. 江南一带地方奢侈,多数比不上北方。
  52. 世上的名士,只求宽厚仁爱,却弄得待客馈送的饮食,被憧仆给减少,允诺资助的东西,被妻子给克扣,轻侮宾客,刻薄乡邻,这也是治家的大祸害。
  53. 裴子野有远亲故旧饥寒不能自救的,都收养下来。家里一向清贫,有时遇上水旱灾,用二石米煮成稀粥,勉强让大家都吃上,自己也亲自和大家一起吃,从没有厌倦。
  54. 京城邺下有个大将军,贪欲积聚得实在够狠,家僮已有了八百人,还发誓凑满一千,早晚每人的饭菜,以十五文钱为标准,遇到客人来,也不增加一些。后来犯事处死,籍册没收家产,麻鞋有一屋子,旧衣藏几个库,其余的财宝,更多得说不完。
  55. 南阳地方有个人,深藏广蓄,性极吝啬,冬至后女婿来看他,他只给准备了一铜瓯的酒,还有几块獐子肉,女婿嫌太简单,一下子就吃尽喝光了。这个人很吃惊,只好勉强应付添上一点,这样添过几次,回头责怪女儿说:某郎太爱喝酒,才弄得你老是贫穷。等到他死后,几个儿子为争夺遗产,因而发生了兄杀弟的事情。
  56. 妇女主持家中饮食之事,只从事酒食衣服并做得合礼而已,国不能让她过问大政,家不能让她干办正事。如果真有聪明才智,见识通达古今,也只应辅佐丈夫,对他达不到的做点帮助。一定不要母鸡晨鸣,招致祸殃。
  57. 江东的妇女,很少对外交往,在结成婚姻的辛家中,有十几年还不相识的,只派人传达音信或送礼品,来表示殷勤。
  58. 邺城的风俗,专门让妇女当家,争讼曲直,谒见迎候,驾车乘的填塞道路,穿给罗的挤满官署,替儿子乞求官职,给丈夫诉说冤屈,这应是恒代的遗风吧?
  59. 南方的贫素人家,都注意修饰外表,车马、衣服,一定讲究整齐,而家人妻子,反不免饥寒。
  60. 河北交际应酬,多凭妇女,绮罗金翠,不能短少,而马匹瘦弱奴仆憔悴,勉强充数而已,夫妇之间交谈,有时”“,相称,用词并不拘泥于此。
  61. 河北妇女,从事编织纺绩的工作,制作绣有花纹绸布的手工技巧,都大大胜过江东的妇女。
  62. 姜太公说:养女儿太多,是一种耗费。后汉大臣陈蕃说过:盗贼都不愿偷窃有五个女儿的家庭。
  63. 女儿办嫁妆使人耗资、受害也够深重了。
  64. 但天生芸芸众生,又是先人的遗体,能对她怎么样呢?
  65. 世人多有生了女儿不养育,残害亲生骨肉,这样岂能盼望上天降福吗?
  66. 我有个远亲,家里有许多妓妾,将要生育,就派童仆守候着,临产时,看着窗户靠着门柱,如果生了女婴,马上拿走弄死,产妇随即哭号,真叫人不忍心听。
  67. 妇女的习性,大多宠爱女婿而虐待儿媳妇,宠爱女婿那女儿的兄弟就会产生怨恨,虐待儿媳妇那儿子的姐妹就易进谗言。这样看来女的不论出嫁还是娶进都会得罪于家,都是为母的所造成。
  68. 以至俗话谚语有道:落索阿始餐。说做儿媳妇的以此冷落来相报复婆婆。这是家庭里常见的弊端,能不警戒吗!
  69. 婚姻要找贫寒人家,这是当年祖宗靖侯的老规矩。
  70. 近代嫁娶,就有接受财礼出卖女儿的,运送绢帛买进儿媳妇的,这些人比量门祖家势。
  71. 计较锱铢钱财、索取多而回报少,这和做买卖没有区别,以至于有的门庭里弄来个下流女婿,有的屋里主管权操纵在恶儿媳妇手中,贪荣求利,招来耻辱,这样的事能不审慎吗!
  72. 借别人的书籍,都必须爱护,原先有缺失损坏卷页,要给修补完好,这也是士大夫百种善行之一。
  73. 济阳人江禄,每当读书未读完时,即使有紧急事情,也要等把书本卷来整齐,然后才起身,因此书籍不会损坏,人家对他来求借不感到厌烦。
  74. 有的人把书籍在桌案上乱丢,以致卷资分散,多被小孩婢妾弄脏,又被风雨虫鼠毁伤,这真是有损道德。我每读圣人写的书,从没有不严肃恭敬地相对。
  75. 废旧纸上有《五经》文义和贤达人的姓名,也不敢用在污秽之处。
  76. 我们家里从来不讲巫婆或道僧祈祷神鬼之事;也没有用符书设道场去祈求之举。
  77. 这都是你们所见到的,切莫把钱花费在这些巫妖虚妄的事情上。

风操篇

  1. 《礼》曰:见似目瞿,闻名心翟。有所感触,侧怆心眼,若在从容平常之地,幸须申其情耳。
  2. 必不可避,亦当忍之,犹如伯叔、兄弟,酷类先人,可得终身肠断与之绝耶?又临文不讳,庙中不讳,君所无私讳
  3. 盖知闻名须有消息,不必期於颠沛而走也。
  4. 梁世谢举,甚有声誉,闻讳必哭,为世所讥。
  5. 又有臧逢世,臧严之子也,笃学修行,不坠门风,孝元经牧江州,遣往建昌督事,郡县民庶,竞修笺书,朝夕辐辏,几案盈积,书有称严寒者,必对之流涕,不省取记,多废公事,物情怨骇,竟以不办而还。此并过事也。
  6. 近在扬都,有一士人讳审,而与沉氏交给周厚,沉与其书,名而不姓,此非人情也。
  7. 昔候霸之子孙,称其祖父曰家公;
  8. 陈思王称其父为家父,母为家母;
  9. 潘尼 称其祖曰家祖:古人之所行,令人之所笑也。
  10. 今南北风俗,言其祖及二亲,无云人言,言已世父,以次第称之,不云者,以尊于父,不敢也。
  11. 凡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则以夫氏称之,在室则以次第称之,言礼成他族,不得云也。
  12. 子孙不得称者,轻略之也。
  13. 蔡邕书集呼其姑、姊为家姑、家姊,班固书集亦云家孙,今并不行也。
  14. 凡与人言,称彼祖父母、世父母;
  15. 父母及长姑,皆加字,自叔父母已下,则加子,尊卑之差也。
  16. 王羲之书,称彼之母与自称己母同,不云字,今所非也。
  17. 昔者,王侯自称孤、寡、不谷。自兹以降,虽孔子圣师,及闸人言皆称名也。后虽有臣、仆之称,行者盖亦寡焉。
  18. 江南轻重,各有谓号,具诸《书仪》。
  19. 北人多称名者,乃古之遗风。吾善其称名焉。
  20. 古人皆呼伯父、叔父,而今世多单呼伯、叔。
  21. 从父兄弟姊妹已孤,而对其前呼其母为伯叔母,此未可避者也。
  22. 兄弟之子已孤,与他人言,对孤者前呼为兄子。弟子,颇为不忍,北土人多呼为佳。
  23. 案《尔雅》、《丧服经》、《左传》,侄虽名通男女,并是对姑之称,晋世以来,始呼叔侄。今呼为侄,于理为胜也。
  24. 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名终则讳之,字乃可以为孙氏。
  25. 孔子弟子记事者,皆称仲尼;
  26. 吕后微时,尝字高祖为季;
  27. 至汉麦种,字其叔父曰丝;
  28. 王丹与侯霸子语,字霸为君房。江南至今不讳字也。
  29. 河北人士全不辨之,名亦呼为字,字固呼为字。
  30. 尚书王元景兄弟,皆号名人,其父名云,字罗汉,一皆讳之,其馀不足怪也。
  31. 偏傍之书,死有归杀,子孙逃窜,莫肯在家;画瓦书符,作诸厌胜;
  32. 丧出之日,门前然火,户外列灰,祓送家鬼,章断注连。
  33. 凡如此比,不近有情,乃儒雅之罪人,弹议所当加也。
  34. 《礼经》:父之遗书,母之杯圈,感其手口之泽,不忍读用。政为常所讲习,讎校缮写,及偏如服用,有迹可思者耳。
  35. 若寻常坟典,为生什物,安可悉废之乎?
  36. 既不读用,无容散逸,惟当缄保,以留后世耳。
  37. 江南风俗,儿生一期,为制新衣,盥浴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刀尺针缕,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愚智,名之为试儿。亲表聚集,致宴享焉。……
  38. 四海之人,结为兄弟,亦何容易,必有志均义敌,令终如始者,方可议之。一尔之后,命子拜伏,呼为丈人,申父交之敬,身事彼亲,亦宜加礼。
  39. 比见北人甚轻此节,行路相逢,便定昆季,望年观貌,不择是非,至有结父为兄、托子为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