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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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潦皆归其壑。郡守、县令能救灾养民者,劳来劝诱,使即其功,发仓廪府库以赈不给。水占民居,未能就业者,择高地聚居之,皆使有屋避水。回远未能归者,遣吏移给之,皆使有粟。所灌县郡,蠲赋弃责,流民所过,毋得征算。使吏为之道地,止者赋居,行者赋粮;忧其无田而远徙,故假官地而劝之耕;恐其杀牛而食之,故质私牛而与之钱;弃男女于道者收养之,丁壮而饥者募役之。卒事,所活饥民二十五万三千口,壮者就功而食,又二万七千人。

  戊子,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王安石再上表,请以本官充集禧观使;诏不允,仍遣安石弟权发遣度支判官安上赍诏往赐之。

  己丑,遣苏颂等贺辽生辰。颂至辽,遇冬至,其国历后宋历一日。北人问;“孰为是?”颂曰:“历家算术小异,迟速不同,如亥时节气交,犹是今夕,若逾数刻,则属子时,为明日矣。或先或后,各从其历可也。”北人以为然。使还,以奏,帝嘉曰:“朕尝思之,此最难处,卿所对殊善。”因问其山川人情向背,对曰:“彼讲和日久,上下相安,未有离贰之意。昔汉武帝久勤征讨,而匈奴终不服;至宣帝,呼韩单于稽首称籓。唐自中叶以后,河湟陷于吐蕃,宪宗慨然有收复意;至宣宗时,乃以三关、七州归于有司。由是观之,外国之叛服不常,不系中国之盛衰也。”颂意盖有所讽,帝以为然。

  庚寅,辽汉人行宫都部署萧罕嘉以从猪坠马卒。

  辛丑,权发遣三司使李承之言:“三司近岁以来,财货匮乏为甚,计月支给,犹惧不足。以承平百馀年,当陛下缉熙庶政之日,国用如此,可不深虑?夫国无三年之蓄,国非其国,况无兼月之备乎?此则有司失职,因循苟且之罪也。唯深思邦计之重,诏股肱大臣谋所以理财经久之术。”诏:“三司使副同讲求理财经久之术,具利害条画以闻。”其后三司言:“在京官司,应支用系省钱物,并令关由三司。发运、转运、提举铸钱、盐事等司及州、县,于三司所统者,违慢不职,许行勘劾;事理重者,奏乞先行冲替;若职事修办,乞行奖擢。诸路上供不足,或年计不备,许选官体量。或因朝廷差官出入,许就委点检钱谷公事。”并从之。

  辽主复谒庆陵。

  是月,河决郑州荥泽埽。

  九月,庚戌,赠颍州团练推官邵壅秘书省著作郎,赐粟帛。以知河南府贾昌衡言,雍行义闻于乡里,乞赠恤也。宰相吴充请于帝,赐谥康节。雍初与常秩同召,雍竟辞不起,士大夫高之。

  乙卯,诏:“诸官司承准传宣、内降与奏请及面得旨,事无条式者,申中书、枢密院覆奏。例不应申而辄申者,准直批圣旨敕科罪;诸房失检勘,受而施行者,亦如之。上殿进呈文书,并批送中书、枢密院,不得直批圣旨送诸处,违者承受官司缴进以闻。即非理干求恩泽及乞原减罪犯者,中书、枢密院劾之。”

  癸亥,以屯田郎中、侍御史周尹提点荆湖北路刑狱。

  先是尹上言:“成都府路置场榷买诸州茶,尽以入官,最为公私之害。初,李杞倡行敝法,夺民利未甚多,故为患稍浅。及刘佐攘代其任,增息钱至倍,无它方术,惟割剥于下,而人不聊生矣。大抵在蜀,则园户所苦,压其斤两支钱,侵其价直;在熙、秦州,则官价太高,而民间犯法不可禁止。又,般运不逮,糜费步乘,推积日久,风雨损烂,弃置道左,同于粪壤。兼所至不通客旅,惟资无赖小民,结连群党,持仗私贩,亏失征税。茶司认虚额,又侵盗相继,刑罚日滋,致数千里之害,可为深虑。臣顷在京师传闻其事,既未详尽,安敢轻议!今受命入蜀,所至体问,乃知买茶为害甚巨,有知彭州吕陶、知蜀州吴师孟等论奏,可以参验。往者杞、佐继陈苛法,即信用其言,曾不略加参考;今议者条其刓蠹,悉皆明白,未即采听。何勇于兴利而怯于除害乎?愿敕有司速究榷茶之弊,俯徇众论,宽西南之虑。”又曰:“窃详朝廷之意,未欲遽罢茶禁者,必以熙河路买马年计茶最为急耳。但通商之后,旧来诸路茶税年额钱总二十九万馀缗,先已复故,即可委诸路转运司一面管认赴熙河路外,有见今官茶所在州县,堆积极多,足支数年买马。自今商旅贩秦州、熙河路茶,必能有备。臣体问废罢改革事,皆商旅所愿。望速下本路,逐处根究。臣之所陈有实,即乞罢榷茶之法,许通商买卖以安远方。”尹还,未至都而有是命。

  辽玉田县贡嘉禾。

  乙丑,诏改名汴河上流北门曰宣泽。旧汴河下流水门南曰上善,北曰通津,上流水门南北皆曰大通,故改今名。五丈河下流水门曰善利,而上流水门旧无名,赐名曰永顺。

  戊辰,泾原路经略司言德顺军捕获西界禹臧花麻使来卖马蕃部撒蝉等十四人,诏经略司估直给钱,安慰遗之。或言:“撒蝉等非卖马,实为间也。”蔡延庆曰:“彼疑,故来觇;执之,是成其疑也。”卒遗之。

  壬申,辽修乾陵庙。

  诏:“近范子渊奏用杷浚荥泽埽河北岸滩觜解南岸急危图状,可并付定夺所照会。”帝既令蔡确等定夺熊本及子渊是非,又令冯宗道监视子渊用杷浚汴。宗道测量汴流,有深于旧者,有为泥沙所淤更浅于旧者,有不增不减者,大率三分各居其一。宗道日具实以闻。帝意稍悟,治狱微缓。会荥泽河堤将溃,诏判都水监俞充往治之。充奏河欲决,赖用浚川杷疏导得完,子渊因图状自明,于是治狱益急矣。

  癸酉,立义仓。

  甲戌,濮国公宗朴兼侍中,进封濮阳郡王。

  权发遣河北西路提点刑狱丁执礼言:“今之县邑,往往故城尚存,然摧圮断缺,不足为固。乞择令之明者,使劝诱城内中上户出夫以助工役,以渐治之。”诏:“诸路转运司委知州、知县,检视计度合修城壁功料,于丰岁劝诱。五路除缘边外,择居民繁庶及当冲要县诸路,即先自大郡修完。”初,执礼自馆阁校勘出为提刑,帝宣谕曰:“卿职刑狱盗贼,然盗贼最急,宜用心督捕。”

  冬,十月,戊寅朔,濮阳郡王宗朴薨;封定王,益僖穆。

  庚辰侍读邓润甫、陈襄迩英阁进读,因言:“司马迁载秦、汉以来君臣事迹,有不可陈于君父之前者,如《吕不韦传》之类是也。”帝曰:“类此者,皆阙之勿读。”侍讲沈季长、黄履奏:“讲《诗》毕,请讲何经?”帝曰:“先王礼乐法度莫详于周,宜讲《周礼》。”

  辛卯,果庄、栋戬遣人入贡,听寓止同文馆。

  癸巳,昭化军节度使宗谊封濮国公。诏濮王子以次袭封奉祠。

  乙未,知河阳、翰林侍读学士吕公著提举中太一宫。公著至京师,时将祀南郊,特诏閤门以散斋日对延和殿,劳问周至,且曰:“不见卿七八年,殊觉卿老也。”公著回奏:“臣伏睹近诏举才行堪任升擢官。窃观陛下自临御以来,虚心屈己以待天下之士,诚欲广收人才,无所遗弃。然世固未尝之贤,而人才亦不可多得。今中外所举盖百有馀人,虽不能尽当,诚参考名实而试用之,宜有可以塞厚望、应明指者。臣又窃详今日诏意,正欲达所未达,然数年以来,天下之士,陛下素知,其能尝试以事而终就闲外者尚多,恐其间亦有才实忠厚、欲为国家宣力者,未必尽出于迂阔缪戾而难用也。汉武帝时,公孙弘初举于朝,以不称旨罢,后再以贤良举,帝亲擢为第一,不数年,遂至宰相。由是观之,人固未易知,而士亦不可忽。何则?昔日所试,或未能究其详,数年之间,其才业亦容有进。惟陛下更任之事以观其能,或予之对以考其言,兼收博纳,使各得自尽,则圣明之世,无滞才之叹,不胜幸甚!”自熙宁初,论新法不附执政者,皆谴逐,不复收用,故公著首言之。

  戊戌,太子太师张昪卒,年八十六。赠司徒兼侍中,谥曰康节。

  庚子,永国公俊卒,年五岁。帝悲甚,废朝五日,又不视事三日。封兗王,谥哀献。太常礼院言准礼为无服之殇,诏特举哀成服。

  辛丑,辽主驻藕丝淀。

  乙巳,复永静军阜城镇为县。

  十一月,庚午,以西蕃邈川首领栋戬都首领青宜结果庄为廓州刺史,阿令骨为松州刺史。

  甲戌,祀天地于圜丘。

  辽萧锡沙迁北院枢密副使,复为耶律伊逊陈阴害太子之计,伊逊从之。先是萧达和克以奸险附于伊逊,遂见奖援,稍迁至旗鼓苏拉详衮。伊逊欲害太子,以达和克凶果可使,遣与近侍直长萨巴诣上京同留守萧达德,夜,引力士至囚室,给以有赦,召太子,杀之,达德以病殁闻。太子死时年二十。辽主哀之,命有司葬龙门山;欲召其妃还,伊逊复遣人杀之。太子之子延禧及女延寿俱养于萧怀忠家。伊逊之党互相庆贺,聚饮数日。

  耶律伊逊数荐引其党耶律哈噜,擢至北院大王,未几,其弟乌页亦至南院大王。然其党又互相猜忌。萧额都温既尚赵国公主,后与伊逊议不合,伊逊衔之,旋以车服僭拟人主被诛。额都温临刑语人曰:“前诬告耶律萨喇事,皆伊逊教我,伊逊恐事彰,杀我以灭口耳。”

  辽以萧达和克为国舅详衮,耶律伊逊引之也。达和克恐杀太子事泄,出入常佩刀,有急召,即欲自杀。然辽主昏暗不省,卒得无恙。

  前同知太常礼院张载卒。载家居,与诸生讲学,以《易》为宗,以《中庸》为体,以孔、孟为法,其家婚丧嫁祭,率用先王之意而傅以今礼。世称横渠先生。

  十二月,丁丑朔,占城国献驯象。

  壬午,诏改明年为元丰。

  详定一司敕所以《刑部敕》来上,其朝旨自中书颁降者皆曰敕,自枢密院者皆曰宣,凡九门,共六十三条;从之。

  甲申,手诏:“比杨琬、高靖检河道回,具所见条上,可召审问,参质利害,庶被灾之民不致枉有劳役。”

  初,河决曹村,命官塞之,而故道已堙,高仰,水不得下。议者欲自夏津县东开签河入董固,护旧河七十里九十步,又自张村埽直东筑堤至庞家庄古堤,袤五十里二百步,计用兵三百馀万,物料三十馀万。而琬等以为口塞水流,则河道自成,不必开筑以縻工役。帝重其事,故令审问,仍诏侍御史知杂事蔡确同相视以闻。既而以确母病,改命枢密都承旨韩缜。后缜言:“涨水冲刷新河,已成河道。河势变移无常,虽开河就堤及于河身创立生堤,枉费功力。欲止用新河,量加增修,可以经久。”从之。

  丁亥,封皇子佣为均国公。

  诏:“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条上利害事,内有可行者,宜先行下,庶于田事未兴,可及时经画,以助边费。”时以熙河用度不足,仰度支供亿,于是命入内都知李宪领经制财用司。中书具宪所条上可施行者凡十四事,如所奏行之。

  癸巳,韩缜等上与辽人往复公移及相见语录并地图,诏缜同吕大忠以耶律荣等赍来文字、馆伴所语录及刘忱等按视疆场与北人论议及朝廷前后指挥,分门编录以闻。

  甲午,知谏院黄履言:“近因陪侍郊祭,窃观礼乐之用,以今准古,有未合者。伏望命有司并群祀考正其大略,而归之情文相称。”诏履与礼院官讲求以闻。

  辛丑,诏以诸路禁军阙额数多,遣大使臣七员于开封府界、京东、西、陕西、荆湖路,与长吏及当职官招简填补。

  甲辰,诏铸钱司并以“元丰通宝”为文。

  辽以北面宰相辽西郡王萧呼哩额知北院枢密使事,以左伊勒希巴耶律延格为契丹行宫都部署;耶律伊逊荐之也。

  初,辽主从耶律伊逊之言,纳萧后,居二年,未有子。后有妹,嫁伊逊之子舒嘉。后言于辽主,称其宜子,遂离婚,纳于宫中。萧呼哩勒即以女侄妻舒嘉,恃势横肆,至有无君之语,朝野侧目。

  辽预行正旦礼。

  是岁,辽南京大有年。

 

 

《宋纪七十三》

 

起著雍敦牂正月,尽十二月,凡一年。

  ○神宗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元丰元年(辽太康四年。戊午,一零七八年)

  春,正月,庚戌,命河北转运使令所在长吏分祷名山,旱故也。

  乙卯,以王安石为尚书左仆射、舒国公、集禧观使。

  交趾郡王李乾德上表言:“奉诏遣人送方物,乞赐还广源、机榔等州县。”诏:“候进奉人到阙,别降疆事处分。”

  戊午,始命太常寺置局,以枢密直学士陈襄等为详定官,太常博士杨完等为检讨官。襄等言:“国朝大率皆循唐故,至于坛遗神位、法驾舆辇、仗卫仪物,亦兼用历代之制。其间情文讹舛,多戾于古。每有规模苟略,因仍既久而重于改作者,有出于一时之仪而不足以为法者,请先条奏候训,以为礼式。”至五年四月十一日成书。

  甲子,审官东院言:“广南两路员阙,愿就之人少。欲乞水土恶劣处为一等,繁难处为一等,其馀并为一等,令转运司保明申奏。”从之。

  乙丑,以太皇太后疾,驿召天下医者。

  权发遣三司使李承之言:“近年以来,朝廷宽假资格稍高之人,为其衰迟或不任事,未遽令休退,故置提举、管句宫观之职,优与俸禄,不立员数。而臣僚趋闲贪禄,或精神未衰,便私避事,亦求此职。条制既宽,初未厘革,今内外宫观约百馀员,无纤芥职事,岁费廪食不下数万缗。乞今后在京宫观提举、提点、句管官,共毋得过十五员,诸路倍之。如有除授,令依例待阙。所贵勤劳官守之人,有以区别,不虚费国用。”诏:“自今陈请宫观等差人,年六十以上听差,仍毋过两次。”

  闰月,丙子朔,权发遣户部副使、兵部郎中陈安石为集贤殿修撰、河东都转运使。寻诏河东路十三州岁给和籴钱八万馀缗,自今罢之,以其钱付转运司市籴粮草。

  先是安石乘驿与知太原府韩绛同转运司讲求边储利害。绛乞改和籴之法,减于原数三分,罢官支钱布,但宽其支移之苦,则实惠已及于民,遇灾伤十七,则又除之。而安石言:“十三州二税,以石计之,凡三十九万二千有馀,而和籴之数,,凡八十二万四千有馀,所以灾伤旧不除免。盖十三州税轻,又本地恃为边储,理不可阙故也。其和籴旧支,钱布相半,数既畸零,民病入州县之费,以钞贸钱于市人,略不收半。公家支费实钱,而百姓乃是虚名。欲自今罢支籴钱,岁以其钱支与缘边州郡市粮草,封桩,遇灾伤,据民不能输数补填。如无灾伤,三年一免输,以封桩粮草充数,即不须如韩绛减数三分及灾伤除十七。”朝廷以为然,乃命安石为河东都转运使,悉推行之,又降是诏。

  戊寅,前知曹州刘分攵言知济阴县罗适开导古滉河,决泄积水有功,御批:“可记适姓名,俟府界剧县有阙与差,以考其能治之实。”于是以适知陈留县,仍诏适留旧任,候见任官成资日交替。

  己卯,诏:“河北东西、永兴、秦凤、京东东西、京西南北、淮南东西路转运司,并依未分路以前通管两路,其钱谷并听移用;除河北、陕西外,馀减判官一员。”

  庚辰,辽主如春水。

  先是相州论决劫盗三人死罪,行堂后官周清驳之,谓其徒二人当减等,鞫狱者为失入人死罪。事下大理,详断官窦苹、周孝恭白检正刘奉世曰:“其徒手杀人,非失入也。”于是大理奏相州断是。清执前议再驳,复下刑部新官定。刑部以清驳为是,大理不服。方争论未决,会皇城司奏相州法司潘开赍货诣大理,行财枉法。初,殿中丞陈安民签书相州判官日断此狱,闻清驳之,惧得罪,诣京师,历抵亲识求救。文彦博之子及甫,安民之姊子,吴充之婿也。安民以书召开云:“尔宜自来照管法司。”开竭其家资入京师,欲货大理胥吏问消息。相州人高在等在京师为司农吏,利其货,与中书吏数人共耗用其物,实未尝见大理吏也。为皇城司所奏,言赍三千馀缗赂大理。事下开封按鞫,无行赂状,惟得安民与开书。谏官蔡确知安民与充有亲,乃密言事连大臣,非开封可了。诏移其狱御史台,从确请也。

  辛巳,以翰林侍读学士,宝文阁学士吕公著兼端明殿学士。

  帝从容与论治道,遂及释、老。公著问曰:“尧、舜知此道乎?”帝曰:“尧、逐步岂不知!”公著曰:“尧、舜虽知此,而惟以知人、安民为难,所以为尧、舜也。”帝又言唐太宗能以权智御臣下,对曰:“太宗之德,以能屈己从谏尔。”帝善其言。有欲复肉刑者,议取死囚试劓、刖。公著曰:“试之不死,则肉刑遂行矣。”乃止。夏人幽其主,将大举讨之。公著曰:“问罪之师,当先择帅,苟未得人,不如勿举。”及兵兴,秦、晋民力大困,大臣不敢言,公著数白其害。

  壬午,礼部言:“禘袷之外,亲祠太庙,并以功臣配享。”从之。

  诏:“常平钱谷当输钱而愿输谷若金帛者,官立中价示民,物不尽其钱者足以钱,钱不尽其物者还其馀直。常平仓钱谷,其在民者,有常钱,春散之,敛从夏秋税。有所谓缓急阙乏而贷者,皆定输息二分,谷则岁丰量增价以籴,岁饥减时价粜之以赈饥。又听民以金帛易谷,而有司少加金帛之直。凡钱谷当给若粜,皆用九年诏书,通取留一半之馀。”

  壬辰,枢密直学士孙固同知枢密院事。初,固言王安石不可为相。及新法行,数议事不合,出补外。至是帝思其先见,召知开封,遂大用之。

  甲午,诏:“提举司天监近校月食时分,比《崇天》、《明天》二法,已见新历为密。又,前闰正月岁在戊子,今复闰于戊午,恐理亦不谬,宜更不须考究。其所差讲究新历官等并罢,卫朴给路费钱二十千。”先是朴在熙宁初更造新历,至十年,议者以为占月食差,故再诏朴集议,至是罢之。

  辽赈东京饥。

  丁酉,废提点熙河蕃部司。

  御史台、閤门言:“忌日神御殿行香,自今令群臣班殿下,宰相一员升殿,上香跪炉。”从之。

  己亥,太傅兼侍中曾公亮卒,年八十。帝临哭,辍朝三日。赠太师、中书令。初谥忠献,礼官刘挚驳曰:“公亮居三事,不闻荐一士,安得为忠!家累千金,未尝济一物,安得为献!”众莫能夺,改谥宣靖。及葬,御篆其碑首曰“两朝顾命定策亚勋之碑”。公亮性吝啬,殖货至巨万。力荐王安石以间韩琦,持禄固宠,为世所讥。

  庚子,日中有黑子。

  癸卯,以曾公亮配享英宗庙庭。

  二月,庚戌,濮国公宗谊薨。

  辛亥,日本国通事僧仲回来贡方物。

  知谏院蔡确同御史台鞫相州失入死罪。潘开事下御史狱,旬馀,所按与开封无异,乃诏确与御史同鞫。确以击搏进,吴充素恶其为人。会充谒告,王珪奏用确,帝从之。

  权发遣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集贤校理蔡承禧言:“陛下讲义仓之法,使臣等奉行。今率以二硕而输一斗,至为轻矣。臣之领邑二十二,其九已行,岁解几万。请自今岁下税之始,不烦中覆而举行之。”乃诏畿县义仓事隶常平司。

  甲寅,以邕州观察使宗晖为淮康军节度使,封濮国公。

  乙丑,辽主驻埽获野。

  三月,癸未,广南西路经略司乞教阅峒丁,从之。

  乙未,御崇政殿阅诸军。

  丁酉,辰、沅猺贼寇边州,州兵击走之。

  鄜延路经略吕惠卿言:“昨准朝旨,令延州西路同都巡检策应环庆路,庆州东路巡检策应鄜延路,遇贼大举,聚入一路,更以主兵之官引兵策应;若本路自有兵事,令经略临宜相度,以别将应援。臣窃谓虏兴师动数十万,分犯二路,则所在皆贼,我安知其何出也!苟知我有策应之法,而欲攻鄜延,必见兵形于环庆,环庆告急,则鄜延起兵以应之;欲攻环庆,必见兵形于鄜延,鄜延告急,则环庆起兵以应之。少则不足以应敌,多则本路必见空虚无备之处。如此,非特我兵趋疾疲曳,有堕贼掩伏之虞,彼又将分兵捣虚以袭我矣。臣愚以为,诸路有兵事,其邻路但当团集以为声援,或且依条相度牵制,不必更立互相策应之法,免致临事拘文,以犯兵家之忌。”诏鄜延路依奏,馀路别听指挥。或文言昔年刘平因救邻道战殁,自今宜罢邻道援兵。环庆副总管林广,以为诸道同力,乃国家制贼之长计,苟贼并兵寇一道而邻道不救,虽古名将,亦无能为。刘平之败,非援兵罪。于是互相策应之法得不废。

  夏,四月,乙巳,知谏院蔡确既被旨同御史台按潘开狱,遂收大理寺详断官窦苹、周孝恭等,枷缚暴于日中,凡五十七日,求其受赂事,皆无状。中丞邓润甫夜闻掠囚声,以为苹、孝恭等,其实它囚也。润甫心非确所为惨刻,而力不能制。确引陈安民,置枷于前而问之。安民惧,即言尝请求文乃甫,乃甫云“已白丞相,甚垂意”。丞相,指吴充也。确得其辞,喜,遽欲与润甫登时,具奏充受请求枉法,润甫止之。明日,泣甫在经筵,独奏:“相州狱事甚微,大理实未尝纳赂。而蔡确深探其狱,支蔓不已。窦苹等皆朝士,榜掠身无完肤,皆衔冤自诬,乞早结正。”权监察御史里行上官均亦以为言,帝甚骇异。明日,确欲登对,至殿门,帝使人止之,不得前。手诏:“闻御史台勘相州法司颇失直,遣知谏院黄履、句当御药院李舜举引问证验。”

  履、舜举至台,与润甫、确等坐庑下,引囚于前,读示款状,令实则书实,虚则陈冤。前此确屡问,囚有变词者,辄笞掠,及是囚不知其为诏使也,畏吏狱之酷,不敢不承,独窦苹翻异。验拷掠之痕则无之。履、舜举还奏,帝颇不直润甫等言。诏确、履及监察御史里行黄廉就台劾实,仍遣舜举监之。

  吴充言:“御史台鞫相州狱,连臣婿文及甫,其事在中书有嫌,乞免进呈,或送枢密院。”诏免充进呈及签书,候案上,中书、枢密院同取旨。

  乙卯,知谏院蔡确为右谏义大夫、权御史中丞。翰林学士兼侍读、权御史中丞邓润甫落职,知抚州。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上官均责授光禄寺丞、知光泽县。

  先是帝别遣黄履、黄廉及李舜举赴御史台鞫相州法司狱,确知帝意不直润甫等,即具奏:“润甫故造飞语以中伤臣,及欲动摇狱情,阴结执政,乞早赐罢斥。”帝始亦疑相州狱滥及无辜,遣使讯之,乃不尽如润甫等所言,确从而攻之,故皆坐贬。确迁中丞,凡朝士系狱者,即令狱卒与之中室而处,同席而寝,饮食旋溷,共在一室。置大盆于前,凡馈食者,羹饭饼饵,悉投其中,以杓匀揽,分饲之如犬豕,置不问。故系者幸其得问,无罪不承。

  癸亥,太白昼见。

  己丑,封虢国公宗谔为豫章郡王。

  戊辰,塞曹村决河,名其埽曰灵平。

  初,熙宁十年,河决郑州荥泽,文彦博言:“臣尝奏德州河底淤淀,泄水稽滞,上流必至壅遏。又,河势变移,四散漫流,两岸俱被水患,若不预为经制,必溢魏、博、恩、澶等州之境。而都水略无施设,止固护东流北岸而已。适累年河流低下,官吏希省费之赏,未尝增修堤岸,大名诸埽,皆可忧虞。谓如曹村一埽,自熙宁八年至今三年,虽每计春料当培低怯,而有司未尝如约,此非天灾,实人力不至也。今河朔、京东州县,人被患者莫知其数,熬熬吁天,上垂圣念,而水官不能自讼,犹汲汲希赏。臣前论所陈,出于至诚,本图补报,非敢微讦也。”至是决口始塞。

  初议塞河也,故道湮而高,水不得下,议者欲自夏津县东开签河入董固以护旧河,袤七十里九十步;又自张村埽直东筑堤至庞家庄古堤,袤五十里二百步。诏枢密都承旨韩缜相视。缜言:“涨水冲刷新河,已成河道,河势变移无常,虽开河就堤及于河身创立生堤,枉费功力。惟增修新河,乃能经久。”诏可。

  五月,甲戌朔,御文德殿视朝。

  是日,曹村决口新堤成,河还北流。自闰正月丙戌首事,距此,凡用功一百九十馀万,材一千二百八十九万,钱、米各三十万,堤长一百一十四里。

  庚辰,召辅臣观麦于后苑。

  丙戌,辽主驻散水原。

  辛丑,诏右武卫大将军、象州刺史克颂贷死,追毁出身以来告敕,锁外宅;坐病狂殴妻刘死故也。

  知宗正丞赵彦若言:“今宗正寺侍祠之外,专掌玉牒属籍而不预荐士,窃恐职有未称。谓宜具为条流,俾诸教官依国子监外官学例,为课试法,每遇秋赋,就宗正寺投状锁试,别立人数,颇示优异,著于格令,俾其竞劝。贤者获升,不肖自抑,一切之恩,分当裁损,必无觖望。夫亲贤兼进,布列中外,以镇安四海,为磐石之固,与愚知混淆,聚于一处,徒殚禄廪而无所事者,不可同日而语也。”事虽不行,时论是之。

  六月,癸卯朔,日有食之。甲辰夜,东南有光烛地,大星出匏瓜,裂于内阶,声如雷。

  甲寅,准布进良马于辽。

  辛酉,殿中丞陈安民等降谪有差。安民坐官相州与失入死罪,属大理评事文及甫言于宰相吴充也。

  初,蔡确勘是狱,欲锻炼以倾充,词连充子安持。时三司使李承之、户部副使韩忠彦,皆帝所厚,忠彦琦子,而承之尝为都检正,确皆令囚引之。承之知之,数为帝言确险陂之情;帝意稍解,趣使结正。于是狱成,忠彦犹坐赎铜十斤。充上表乞罢相及阖门待罪者三四,帝趣遣中使召出,令视事。确屡率言事官登对,言安持当获重谴,帝曰:“子弟为亲识请托,不得已而应之,此亦常事,何足深罪!”卿辈但欲共攻吴充去之,此何意也?”以确所弹奏答刂还之,言者乃已。

  秋,七月,癸酉朔,详定礼文所乞罢南郊坛天皇大帝设位,诏弗许。又言:“古者帝牛必在涤三月,以致严洁。今既无涤宫系养之法,有司涤养不严,一切苟简。欲下将作度修涤宫,具系养之法,饬所属官司省视,委太常寺主簿一员阅察。”从之。

  甲戌,辽诸路奏饭僧尼三十六万人。

  辛巳,命西上閤门使、忠州团练使韩存宝经制泸州纳溪夷。

  丁酉,御史黄廉言:“前岁科场逐经发解,人数不均,如别试所,治《诗》者十取四五,治《书》者才及其一。乞自今,于逐经内各取人分数,所贵均收所长,以专士习。”诏:“自今在京发解并南京考试,《诗》、《易》各取三分,《周礼》、《礼记》通取二分。”

  又言:“国子监生员著述议论,尽得讲官绪馀。将来逐官例差考试,窃恐去取之际,虽未必私徇,而于参校所长,多就己见,人情所不能免。如此,则外方疏远之人偶不相合,遂致黜落,甚非朝廷兼收博采之意。乞将来止选近岁一科人为试官,或差近郡教授。”诏:“候差官日取旨。”

  八月,癸卯,辽命有司决滞狱。

  壬子,集贤殿修撰俞充为天章阁待制、知庆州。

  王珪知帝欲伐夏,故奏乞用充为边帅,使图之,以迎合帝意。

  戊午,以韩绛为建雄军节度使。

  九月,癸酉,交趾来贡。癸未,李乾德表乞还广源等州,诏不许。

  乙酉,以端明殿学士吕公著、枢密直学士薛向并同知枢密院事。向善商财,计算无遗策,然不能无病民,所上课间失实。时方尚功利,王安石从中主之,御史数有言,不听也,向以是益得展奋其业。至于论兵帝所,通畅明决,遂由文俗吏得大用。其事公著甚久,公著亦稍亲之,议论亦颇相左右。

  诏:“祀天地及配帝,并用特性。”

  乙未,辽主驻藕丝淀。

  庚子,五国部长贡于辽。

  冬,十月,癸卯,辽参知政事刘伸出为保静军节度使。先是伸以户部使受知于辽主,辽主谓宰相杨绩曰:“当今群臣忠直,耶律玦、刘伸而已,然伸不及玦之刚介。”绩拜贺曰:“何代无贤,世乱则独善其身,主圣则兼善天下。陛下区分邪正,升黜分明,天下幸甚!”辽主又谓伸曰:“卿勿惮宰相。”伸对曰:“臣于耶律伊逊尚不畏,何宰相之畏!”伊逊闻而衔之,相与诽诋,遂外迁。玦亦出使于西北部,以酒疾卒。

  丁未,重修都城毕工,周五十里。

  己酉,诏衮州常以省钱修葺宣圣祠庙。

  庚戌,定秋试诸军赏格。

  侍禁仵全死事,录其弟宣为三班借职。

  辛亥,韩存宝破泸夷后城等十有三囤。

  己未,权发遣兴州罗观乞颁义仓法于川峡四路,从之。

  壬戌,军器监言:“昨赞善大夫吕温卿言:‘五路州军近年增置壮城兵,虽有教阅指挥,而所习武艺全无实用。如大名府城围四十馀里,砲手只有四人,其它挂搭、施放火药、全火等人亦皆阙。盖旧无教阅格,又无专点检之官。今欲令诸州壮城兵,除修葺城橹外,并轮上下两番,教习守御,以十分为率,内留砲手三分,馀并习挂搭,施用拒守器械。仍籍所习匠名,每季委本州比试升降。’尝下五路安抚司,而五路相度异同。本监今参酌,欲乞五路州军壮城兵,遇无修城池楼橹功料,即令安抚司以十分为率,三分令习砲,馀并习挂搭、拒守器械。其广备十一作工匠,并均付五路准备差使及指教施用,三年一替。熙河路州军亦依此。”从之。

  又言:“温卿谓‘朝廷差官制造澶州浮梁、火叉,其为防患不为不预。然恐万一寇至,以火筏、火船随流而下,顺风火炽,桥上容人不多,难以守御,不若别置战舰以攻其后。乞造战船二十艘,仍于澶州置黄河巡检一员,择河清兵五百,以捕黄河盗贼为名,习水战以备不虞。’下大名府路安抚司相度。本司言:‘澶州界黄河,旧无巡检。当北使路若增创战船,窃虑张皇。欲止选河清兵百人为桥道水军,令习熟船水,可使缓急御捍上流舟筏及装驾战舰。’本监欲依安抚司所陈。”从之。

  癸亥,于阗来贡。

  十一月,壬申,详定礼文所言:“郊祀坛域当依仪注爇萧,设三遗,撤去青绳。”又言:“郊祀天地席当以稿鞂,配帝以蒲越,撤去黄褥、绯褥。”又言:“享宗庙当用制币及依仪注焫萧。”又言:“遇雨望祀,当服祭服,仍设乐。”又言:“分献官不当先期升坛,当依仪注。”又言:“《南郊式》,监祭、临礼俱立于坛南,非是。请分监祭立于坛之西北,东向;监礼立于东北,西向。”又言:“景祐中裁定衮冕制度,巳与古合。今少府监进样不应礼,请改用硃组为纮,玉笄、玉瑱以玄纯,垂瑱以五采玉贯于五采藻为旒,以青、赤、白、黄、黑五色备为一玉,每一玉长一寸,前后二十四旒,垂而齐肩,其表里皆用缯。”又言:“服裳皆前三幅、后四幅,今以八幅为之,不殊前后。又,佩玉及绶并服章皆不如古制,当改正。”又言:“百官虽不执事,以朝服侍祠,非是。当并服祭服,如所考制度,修制五冕及爵弁服,各正冕弁之名。”又言:“天子六服,自敬冕而下,今既不亲祠,废而不用。”又言:“六冕并用赤舄。”又言:“景灵宫、太庙、南郊仪注,并云祀前三日,仪鸾司铺御坐黄道褥。黄道褥设于郊庙,非是。”诏道褥不设,馀皆从之。

  乙酉,详定礼文所言:“古者大带,天子、诸侯、大夫、士采饰单合皆不同。今群臣助祭服,一以绯白罗为之,无等降之别。”又言:“中单亦殊不应礼,并乞据礼改正。”诏送礼院。

  丁亥,辽禁士庶服用锦绮日月山龙之文。

  己丑,命龙图阁直学士宋敏求等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敏求遂上《朝会议》二篇,《令式》四十篇,诏颁行之。

  回鹘遣使贡于辽。

  庚寅,辽以南院枢密使耶律仲禧为广德军节度使,以耶律伊逊荐其可任也。仲禧偕伊逊鞫太子之狱,蔓引无辜,未尝雪正,为公论所不与。伊逊既害太子,因为辽主言:“皇弟宋魏国王和啰噶之子淳,可为储嗣。”群臣莫敢言。北院宣徽使萧乌纳及伊勒希巴萧托辉谏曰:“舍嫡不立,是以国与人也。”辽主犹豫不决。时太子之子延禧及女延寿久寄食于萧怀忠家,会宫中李氏进《挟谷歌文》,辽主感悟,召延禧及延寿,鞠养于宫中。

  辛卯,辽锦州民张宝,四世同居,命其诸子为三班祗候。

  戊戌,宰臣吴充、王珪、参知政事元绛,言功臣非古,始唐德宗多难之馀,乃有“奉天定难”之号,不应盛世犹袭陈迹,乞悉减罢;知枢密院冯京等继以为请,遂诏管军臣僚以下至诸军班衔内带功臣者并罢。

  十二月,甲辰,二府奏事,语及淤田之利,帝曰:“大河源深流长,皆山川膏腴渗漉,故灌溉民田,可以变斥卤为肥沃也。”

  丙午,日中有黑子如李。

  丙辰,诏:“青州民王赟贷死,刺配邻州牢城。”

  初,赟父九思,为杨五儿殴迫,自缢死。赟才七岁,尝欲复仇,而以幼未能。至是一十九岁,以枪刺五儿,断其头及手祭父墓,乃自首。法当斩,帝以赟杀仇祭父,又自归罪,可矜故也。

  丁卯,辽以北院枢密副使耶律瑞知北院枢密使事。

  帝每愤辽人倔强,慨然有恢复幽燕之志,御景福殿库,聚金帛为兵费。是年,始更库名,自制诗以揭之曰:“五季失图,玁狁孔炽。艺祖造邦,思有惩艾。爰设内府,基以募士。曾孙保之,敢忘厥志!”凡三十二库。后集羡赢,又揭以诗曰:“每虔夕惕心,妄意遵遗业。顾余不武姿,何日成戎捷!”

 

 

《宋纪七十四》

 

起屠维协洽正月,尽十二月,凡一年。

  ○神宗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正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元丰二年(辽太康五年)

  春,正月,壬申,辽主如混同江。

  耶律伊逊荐耶律孝杰忠于社稷,辽主谓孝杰可方唐之狄仁杰,赐名仁杰,许放海东青鹘以宠异之。

  辽主将出猎,耶律伊逊请留皇孙,辽主欲从之。宣徽使萧乌纳奏曰:“闻驾出游,欲留皇孙。皇孙尚幼,苟保护非人,恐有它变。果留,愿留臣左右,以防不测。”辽主悟,命皇孙从行,如山榆淀。辽主由是始疑伊逊。

  乙亥,罢岢岚、火山军市马。

  先是市易旧法,听人赊钱,以田宅或金银为抵当;无抵当者,三人相保则给之。皆出息十分之二,过期不输息,每月更罚钱百分之二。贫民取官货不能偿,积息罚愈多,囚系督责,仅存虚数。于是都提举市易王居卿建议:“以田宅金帛抵当者,减其息;无抵当徒相保者,不复给。”己卯,诏:“自正月七日以前,本息之外所负罚钱悉蠲之。”凡数十万缗。负本息者,延期半年。众议颇以为惬。

  壬午,以容州管内观察使杨遂为宁远军节度使。

  丁亥,诏:“宗室大将军以下愿试者,本经及《论语》、《孟子》大义共六道,论一首;大义以五通,论以辞理通为合格。”

  甲午,京兆府学教授蒋夔乞以十哲从祀孔子,从之。夔请以颜回为兗国公,毋称先师;而祭不读祝,仪物一切降杀;而进闵子骞九人亦在祀典。礼官以“孔子、颜子称号,历代各有据依,难辄更改;仪物献祝,亦难降杀。所请九人,已在祀典。熙宁祀仪,十哲皆为从祀,惟州县释奠未载。请自今二京及诸州春秋释奠,并准熙宁祀仪。”

  丙申,帝谓辅臣曰:“向以陕西用度不足,出钞稍多,而钞加贱,遂建京师买盐钞之法。本欲权盐价飞钱于塞下,而出钞付陕西无止法,都内凡出钱五百万缗,卒不能救钞法之弊。盖新进之人轻议更法,其后见法不可行,犹遂非惮改。”王珪曰:“利不百不变法。”帝曰:“大抵均输之法,如齐之管仲,汉之桑弘羊,唐之刘晏,其才智仅能推行,况其下者乎!朝廷措置经始,所当重惜。虽少年所不快意,然于国计甚便,姑静以待之。”

  二月,甲辰,诏威、茂、黎三州罢行义仓法。

  初,知兴州罗观乞置义仓于川峡四路,许之。既而成都府路提举司言:“威、茂、黎三州,夷、夏杂居,税赋不多,旧不推行新法,岁计军储,皆转运司支移;彭、蜀州税未就输及募人入中,恐不可置义仓。”故有是命。

  庚戌,计议措置边防公事所言:“以环庆路正兵、汉、蕃弓箭手强人联为八将。第一将驻庆州,第二将环州,第三将大顺城,第四将淮安镇,第五将业乐镇,第六将木波镇,第七将水和寨,第八将邠州。”从之。

  辛亥,诏:“礼部下第进士七举、诸科八举曾经殿试,进士九举、诸科十举曾经礼部试,年四十以上,进士五举、诸科六举曾经殿试,进士六举、诸科七举曾经礼部试,年五十以上者,听就殿试。内三路人第减一举,皇祐元年以前礼部进士两举、诸科三举准此,仍不限年。其进士一举,诸科二举,年六十以上者,特推恩。”又诏:“开封府、国子监间岁考场以前,到礼部进士五举、诸科六举,年五十以上者,许就殿试。”

  甲寅,日中有黑子。

  诏:“大理寺官属,可依御史台例,禁出谒及见宾客。”

  乙卯,以泸州夷乞弟犯边,诏王光祖等讨之。

  三月,庚午朔,栋戬遣使来贡。

  辛未,诏:“河东定夺解板沟地界,毋得张皇或致生事,候究治得实,具奏听旨。”众管句缘边安抚司王崇拯言也。

  辽以宰相耶律仁杰从猎得头鹅,加侍中。

  辽主将次黑山之平淀,见扈从官属多随耶律伊逊后,心恶之,渐知其奸。

  庚辰,亲试礼部进士。

  辛巳,诏:“今岁特奏名明法改应新科明法人,试大义三道。”又诏:“京朝官、选人、班行所试经书、律令大义、断案,上等三人,循一资;中等三十四人,不依名次注官;下等七十人,注官。”

  丙戌,龙图阁直学士、知成都刘庠进一官,知秦州。

  太子中允、集贤校理、知谏院徐禧为右正言、直龙图阁、权发遣渭州,其计议措置边防事如故。

  初,陕西缘边兵马、蕃弓箭手与汉兵各自为军,每战,多以蕃部为前锋,而汉兵守城,伺便利后出,不分战守,每一路必以数将通领之。吕惠卿帅鄜延,以为调发不能速集,始变旧法,杂汉、蕃兵团结,分战守,每五千人随屯置将,具条约以上。边人及议者多言其不便,帝颇采惠卿议,欲推其法于诸路,故遣禧往计议。禧先具环庆法上之,遣官措置泾原。而泾原帅蔡延庆以为不可,朝廷亦是之,并难禧环庆法。禧历疏泾原法疏略参错,图其状,别为法以奏,且言环庆法不可改。帝与惠卿诏曰:“徐禧论措置析将事,恻怛忼慨,谋国不顾己,令代延庆帅泾原,卿宜勉终之。”

  庚寅,诏:“入内东头供奉官宋用臣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前差卢秉罢勿遣。”

  初,去年五月,西头供奉官张从惠言:“汴河口岁岁闭塞,又修堤防劳费,一岁通漕才二百馀日,往时数有人建议引洛水入汴,患黄河啮广武山,须凿山岭十五丈至十丈以通汴渠,功大不可为。自去年七月黄河暴涨,异于常年,水落而河稍北去,距广武山麓有七里,远者退滩高阔,可凿为渠,引水入汴,为万世之利。”知孟州河阴县郑佶亦以为言。都水监丞范子渊言:“汜水出王仙山,索水出嵩渚山,亦可引以入汴。合三水,积其广深,得二千一百三十六尺,视今汴流尚赢九百七十四尺。以河、洛湍缓不同,得其赢馀,可以相补。惧不足,则旁堤为塘,渗取河水,每百里置木闸一,以限水势。堤两旁沟湖陂泺,皆可引以为助,禁伊、洛上原私取水者。大约汴舟重载,入水不过四尺,今深五尺,可济漕运。起巩县神尾山至士家堤,筑大堤四十七里以捍大河,起沙谷至河阴县十里店,穿渠五十二里,引洛水入于汴渠,总计用工三百五十七万有奇。”疏奏,帝重其事,以子渊计画有未善者,乃命用臣经度,以杨珪往。至是用臣还奏可为:“请自任村沙谷口至汴口开河五十里,引伊、洛水入汴,每二十里置束水一,以刍楗为之,以节湍急之势。取水深一丈,以通漕运,引古索河为原,注房家、黄家、孟王陂及三十六陂,高仰处潴水为塘,以备洛水不足,则决以入河。又自汜水关北开河五百步,属于黄河,上下置闸启闭,以通黄、汴二河船筏。即洛河旧口置水,通黄河,以泄伊、洛暴涨之水。古索河等暴涨,即以很魏楼、荥泽、孔固三斗门门泄之。计用工九十万七千有馀。”又乞责子渊修护黄河南堤埽,以防侵夺新河。诏如用臣策,故有是命。始营清汴,主议者以为不假河水而足用。后岁旱,洛水不足,遂于汜水斗门以通木筏,为阴取河水以益之,朝廷不知也。

  壬辰,辽北院枢密使耶律伊逊出知南院大王事,加裕悦。伊逊专政日久,至是始外出。以知北院枢密使耶律瑞为北院枢密使,以北院枢密副使耶律德勒岱知北院枢密使事,以左伊勒希巴耶律世迁同知北院枢密使事。

  癸巳,集英殿赐进士、明经诸科开封时彦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同学究出身,总六百二人。

  甲午,御集英殿,赐特奏名进士、明经诸科同学究出身、试将作监主簿、国子、四门助教、长史、文学、助教,总七百七十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