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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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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黄征图状,以初绩征诰敕,以效功课将领,以比试练卒徒,以优养恩故绝,以褒恤励死战,以寄禄驭恩幸,以杀降、失陷、避敌、激叛之法肃军机,以典刑、败伦、行劫、退阵之科断世禄。

  职方,掌舆图、军制、城隍、镇戍、简练、征讨之事。凡天下地里险易远近,边腹疆界,俱有图本,三岁一报,与官军车骑之数偕上。凡军制内外相维,武官不得辄下符征发。自都督府,都指挥司,留守司,内外卫守御、屯田、群牧千户所,仪卫司,土司,诸番都司卫所,各统其官军及其部落,以听征调、守卫、朝贡、保塞之令。以时修浚其城池而阅视之。凡镇戍将校五等:曰镇守,曰协守,曰分守,曰守备,曰备倭。皆因事增置,视地险要,设兵屯戍之。凡京营操练,统以文武大臣,皆科道官巡视之。若将军营练,将军四卫营练,及勇士、幼官、舍人等营练,则讨其军实,稽其什伍,察其存逸闲否,以教其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金鼓、麾旗之号。征讨请命将出师,悬赏罚,调兵食,纪功过,以黜陟之。以堡塞障边徼,以烽火传声息,以关津诘奸细,以缉捕弭盗贼,以快壮简乡民,以勾解、收充、抽选、并豁、疏放、存恤之法整军伍。

  车驾,掌卤簿、仪仗、禁卫、驿传、厩牧之事。凡卤簿大驾,大典礼、大朝会设之;丹陛驾,常朝设之;武陈驾,世宗南巡时设之。皆辨其物数,以授所司。慈宫、中宫之卤簿,东宫、宗藩之仪仗,亦如之。凡侍卫,御殿全直,常朝番直,守卫、亲军卫,画前、后、左、右四门为四行,而日夜巡警之。(守卫皇城,前午门为一行,后玄武门为一行,左东华门为一行,右西华门为一行。)凡邮传,在京师曰会同馆,在外曰驿,曰递运所,皆以符验关券行之。凡马政,其专理者,太仆、苑马二寺,稽其簿籍,以时程其登耗,惟内厩不会。

  武库,掌戎器、符勘、尺籍、武学、薪隶之事。凡内外官军有征行,移工部给器仗,籍纪其数,制敕下各边征发。及使人出关,必验勘合。军伍缺,下诸省府州县勾之。以跟捕、纪录、开户、给除、停勾之法,核其召募、垛集、罪谪、改调营丁尺籍之数。凡武职幼官,及子弟未嗣官者,于武学习业,以主事一人监督之。考稽学官之贤否、肄习之勤怠以闻。诸司官署供应有柴薪,直衙有皂隶,视官品为差。

  初,洪武元年置兵部。六年,增尚书一人,侍郎一人。置总部、驾部并职方三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如吏部之数。十三年,升部秩,设尚书、侍郎各一人,又增置库部为四属部,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十四年,增试侍郎一人。二十二年改总部为司马部。二十九年,定改四部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清吏司。(惟职方仍旧名。)景泰中,增设尚书一人,协理部事,天顺初罢。隆庆四年添注侍郎二人,寻罢。万历末年复置。

  协理京营戎政一人,(或尚书,或侍郎,或右都御史。)掌京营操练之事。永乐初,设三大营,总于武将。景泰元年始设提督团营,命兵部尚书于谦兼领之,后罢。成化三年复设,率以本部尚书或都御史兼之。嘉靖二十年,始命尚书刘天和辍部务,另给关防,专理戎政。二十九年,以“总督京营戎政”之印畀仇鸾,而改设本部侍郎协理戎政,不给关防。万历九年裁革,十一年复设。天启初,增设协理一人,寻革。崇祯二年复增一人,以庶吉士刘之纶为兵部侍郎充之。

  刑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司务二人。(从九品)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十三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二人。(正六品。正统六年,十三司俱增设主事一人。成化元年增设四川、广西二司主事各一人,后革。万历中,又革湖广、陕西、山东、福建四司主事各一人。)照磨所,照磨,(正八品)检校,(正九品)各一人。司狱司,司狱六人,(从九品。)

  尚书,掌天下刑名及徒隶、勾覆、关禁之政令。侍郎佐之。

  十三司,各掌其分省及兼领所分京府、直隶之刑名。(浙江司带管崇府、中军都督府、刑科、内官、御用、司设等监,在京金吾前、腾骧左、沈阳右、留守中、神策、和阳、武功右、广洋八卫,蕃牧千户所,及两浙盐运司,直隶和州,涿鹿左、涿鹿中二卫。 江西司带管淮、益、弋阳、建安、乐安五府,前军都督府,御马监,火药、酒醋、面觔等局,在京府军前、燕山左、留守前、龙骧、宽河、忠义前、忠义后、永清右、龙江左、龙江右十卫,及直隶庐州府,庐州、六安、九江、武清、宣府前、龙门各卫。 湖广司带管楚、岷、吉、荣、辽五府,右军都督府,司礼、尚宾、尚膳、神宫等监,天财库,在京留守右、虎贲右、忠义右、武功左、茂陵、永陵、江淮、济川、水军右九卫,及兴都留守司,直隶宁国、池州二府,宣州、神武中、定州、茂山、保安左、保安右各卫,渤海千户所。福建司带管户部、太仆寺、户科、宝钞提举司、印绶、都知等监,甲字第十库,在京金吾后、应天、会州、武成中、武功中、孝陵、献陵、景陵、裕陵、泰陵十卫,牧马千户所,及福建盐运司,直隶常州府、广德州,中都留守左、留守中、定边、开平中屯各卫,美峪千户所。 山东司带管鲁、德、衡、泾四府,左军都督府,宗人府,兵部,尚宝司,兵科,典牧所,会同馆,供用库,戈戟司,司苑局,在京羽林右、沈阳左、长陵三卫,奠靖千户所,及山东盐运司,中都留守司,辽东都司,辽东行太仆寺,直隶凤阳府,滁州、凤阳、皇陵、长淮、泗州、寿州、滁州、沂州、德州、德州左、保定后各卫,安东中护卫,潮河、龙门、宁靖各千户所。 山西司带管晋、代、沈、怀仁、庆成五府,翰林院,钦天监,上林苑监,南、北二城兵马司,混堂司,甜食房,在京旗手、金吾右、骁骑右、龙虎、大宁中、义勇前、义勇后、英武八卫,及直隶镇江府、徐州,镇江、徐州、沈阳中屯各卫,沈阳中护卫,倒马关、平定各千户所。河南司带管周、唐、赵、郑、徽、伊、汝七府,礼部,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詹事府,国子监,礼科,中书舍人,神乐观,牺牲所,兵仗局,灵台、钟鼓等司,东城兵马司,教坊司,在京羽林左、府军右、武德、留守后、神武左、彭城六卫,及两淮盐运司,直隶淮安、扬州二府,淮安、大河、邳州、扬州、高邮、仪真、宿州、武平、归德、宁山、神武右各卫,海州、盐城、通州、汝宁各千户所。 陕西司带管秦、韩、庆、肃四府,后军都督府,大理寺,行人司,尚衣监,针工局,西城兵马司,在京府军后、腾骧右、豹韬、鹰扬、兴武、义勇右、康陵、昭陵、龙虎左、横海、江阴十一卫,及河东盐运司,陕西行太仆寺,甘肃行太仆寺,直隶太平府,建阳、保定左、保定右、保定中、保定前各卫,平凉中护卫。 四川司带管蜀府,工部,工科,巾帽、织染二局,僧道录司,在京府军、金吾左、济川、武骧右、大宁前、蔚州左、永清左、广武八卫,及直隶松江、大名二府,金山、怀安、怀来各卫,神木千户所。 广东司带管应天府,在京锦衣、府军左、虎贲左、济阳、留守左、水军左、飞熊七卫,及直隶延庆州,怀来千户所。 广西司带管靖江府,通政司,五军断事司,中城兵马司,宝钞、银作二局,在京羽林前、燕山右、燕山前、大兴左、通州、武骧左、镇南、富峪八卫,及直隶安庆、徽州二府,安庆、新安、通州左、通州右、延庆、延庆左、延庆右各卫。 云南司带管顺天府,太医院,仪卫、惜薪等司,承运库,及直隶永平、广平二府,镇海、真定、永平、山海、卢龙、东胜左、东胜右、抚宁、密云中、密云后、大同中屯、潼关、营州五屯、万全左、万全右各卫,宽河、武定、蒲州各千户所。 贵州司带管吏部,吏科,司菜局,及长芦盐运司,大宁都司,万全都司,直隶苏州、保定、河间、真定、顺德五府,苏州、太仓、蓟州、遵化、镇朔、兴州五屯,忠义中、涿鹿、河间、天津、天津左、天津右、德州、宣府左、宣府右、开平、保安、蔚州、永宁各卫,梁城、兴和、广昌各千户所。)

  照磨、检校,照刷文卷,计录赃赎。司狱,率狱吏,典囚徒。凡军民、官吏及宗室、勋戚丽于法者,诘其辞,察其情伪,傅律例而比议其罪之轻重以请。诏狱必据爰书,不得逢迎上意。凡有殊旨、别敕、诏例、榜例,非经请议著为令甲者,不得引比。凡死刑,即决及秋后决,并三覆奏。两京、十三布政司,死罪囚岁谳平之。五岁请敕遣官,审录冤滞。霜降录重囚,会五府、九卿、科道官共录之。矜疑者戍边,有词者调所司再问,比律者监候。夏月热审,免笞刑,减徒、流,出轻系。遇岁旱,特旨录囚亦如之。凡大祭止刑。凡赎罪,视罪轻重,斩、绞、杂犯、徒末减者,听收赎。词诉必自下而上,有事重而迫者,许击登闻鼓。四方有大狱,则受命往鞫之。四方决囚,遣司官二人往莅。凡断狱,岁疏其名数以闻,曰岁报;月上其拘释存亡之数,曰月报。狱成,移大理寺覆审,必期平允。凡提牢,月更主事一人,修葺囹圄,严固扃钥,省其酷滥,给其衣粮。囚病,许家人入视,脱械锁医药之。簿录俘囚,配没官私奴婢,咸籍知之。官吏有过,并纪录之。岁终请湔涤之。以名例摄科条,以八字括辞议,(以、准、皆、各、其、及、即、若,)以五服参情法,以墨涅识盗贼。籍产不入莹墓,籍财不入度支,宗人不即市,宫人不即狱,悼耄疲癃不即讯。(详《刑法志》。)

  洪武元年置刑部。六年,增尚书、侍郎各一人。设总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惟都官各一人。总部、比部主事各六人,都官、司门主事各四人。八年,以部事浩繁,增设四科,科设尚书、侍郎、郎中各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五人。十三年,升部秩,设尚书一人,侍郎一人,仍分四属部,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总部、比部主事各四人,都官、司门主事各二人,寻增侍郎一人。(始分左、右侍郎。)二十二年,改总部为宪部。二十三年,分四部为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部,(浙江部兼领云南。)部各设官,如户部之制。二十九年,改为十二清吏司。永乐元年以北平为北京。十八年,革北京司,增置云南、贵州、交阯三司。宣德十年,革交阯司,遂定为十三清吏司。

  工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司务二人。(从九品)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后增设都水司郎中四人。)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后增设营膳司员外郎二人,虞衡司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正六品,后增设都水司主事五人,营膳司主事三人,虞衡司主事二人,屯田司主事一人。)所辖,营缮所,所正一人,(正七品)所副二人,(正八品)所丞二人。(正九品)文思院,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皮作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后革。)鞍辔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隆庆元年,大使、副使俱革。)宝源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嘉靖间革。)颜料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后革。)军器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后革一人。)节慎库,大使一人,(从九品。嘉靖八年设。)织染所、杂造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广积、通积、卢沟桥、通州、白河各抽分竹木局,大使各一人,副使各一人。大通关提举司,提举一人,(正八品,万历二年革。)副提举二人,(正九品)典史一人。(后副提举、典史俱革。)柴炭司,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尚书,掌天下百官、山泽之政令。侍郎佐之。

  营缮,典经营兴作之事。凡宫殿、陵寝、城郭、坛场、祠庙、仓库、廨宇、营房、王府邸第之役,鸠工会材,以时程督之。凡卤簿、仪仗、乐器,移内府及所司,各以其职治之,而以时省其坚洁,而董其窳滥。凡置狱具,必如律。凡工匠二等:曰轮班,三岁一役,役不过三月,皆复其家;曰住坐,月役一旬,有稍食。工役二等,以处罪人输作者,曰正工,曰杂工。杂工三日当正工一日,皆视役大小而拨节之。凡物料储偫,曰神木厂,曰大木厂,以蓄材木,曰黑窑厂,曰琉璃厂,以陶瓦器,曰台基厂,以贮薪苇,皆籍其数以供修作之用。

  虞衡,典山泽采捕、陶冶之事。凡鸟兽之肉、皮革、骨角、羽毛,可以供祭祀、宾客、膳羞之需,礼器、军实之用,岁下诸司采捕。水课禽十八、兽十二,陆课兽十八、禽十二,皆以其时。冬春之交,罝罛不施川泽;春夏之交,毒药不施原野。苗盛禁蹂躏,谷登禁焚燎。若害兽,听为陷阱获之,赏有差。凡诸陵山麓,不得入斧斤、开窑冶、置墓坟。凡帝王、圣贤、忠义、名山、岳镇、陵墓、祠庙有功德于民者,禁樵牧。凡山场、园林之利,听民取而薄征之。凡军装、兵械,下所司造,同兵部省之,必程其坚致。凡陶甄之事,有岁供,有暂供,有停减,籍其数,会其入,毋轻毁以费民。凡诸冶,饬其材,审其模范,付有司。钱必准铢两,进于内府而颁之。牌符、火器,铸于内府,禁其以法式泄于外。凡颜料,非其土产不以征。

  都水,典川泽、陂池、桥道、舟车、织造、券契、量衡之事。水利曰转漕,曰灌田。岁储其金石、竹木、卷埽,以时修其闸坝、洪浅、堰圩、堤防,谨蓄泄以备旱潦,无使坏田庐、坟隧、禾稼。舟楫、硙碾者不得与灌田争利,灌田者不得与转漕争利。凡诸水要会,遣京朝官专理,以督有司。役民必以农隙,不能至农隙,则僝功成之。凡道路、津梁,时其葺治。有巡幸及大丧、大礼,则修除而较比之。凡舟车之制,曰黄船,以供御用,曰遮洋船,以转漕于海,曰浅船,以转漕于河,曰马船、曰风快船,以供送官物,曰备倭船、曰战船,以御寇贼,曰大车,曰独辕车,曰战车,皆会其财用,酌其多寡、久近、劳逸而均剂之。凡织造冕服、诰敕、制帛、祭服、净衣诸币布,移内府、南京、浙江诸处,周知其数而慎节之。凡公、侯、伯铁券,差其高广。(制式详《礼志》。)凡祭器、册宝、乘舆、符牌、杂器皆会则于内府。凡度量、权衡,谨其校勘而颁之,悬式于市,而罪其不中度者。

  屯田,典屯种、抽分、薪炭、夫役、坟茔之事。凡军马守镇之处,其有转运不给,则设屯以益军储。其规办营造、木植、城砖、军营、官屋及战衣、器械、耕牛、农具之属。凡抽分征诸商,视其财物各有差。凡薪炭,南取洲汀,北取山麓,或征诸民,有本、折色,酌其多寡而撙节之。夫役伐薪、转薪,皆雇役。凡坟茔及堂碑、碣兽之制,第宗室、勋戚、文武官之等而定其差。(坟茔制度,详《礼志》。)

  洪武初,置工部及官属,以将作司隶焉。(吴元年置将作司,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左、右提举司提举,正六品,同提举,从六品,司程、典簿、副提举,正七品。军需库大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洪武元年,以将作司隶工部。)六年,增尚书、侍郎各一人,设总部、虞部、水部并屯田为四属部。总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馀各一人。总部主事八人,馀各四人。又置营造提举司。(洪武六年,改将作司为正六品,所属提举司,改正七品。寻更置营造提举司及营造提举分司,每司设正提举一人,副提举二人,隶将作司。)八年,增立四科,科设尚书、侍郎、郎中各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五人,照磨二人。十年,罢将作司。十三年定官制,设尚书一人,侍郎一人,四属部,(以屯田部为屯部,)各郎中、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十五年增侍郎一人。二十二年,改总部为营部。二十五年,置营缮所。(改将作司为营缮所,秩正七品,设所正、所副、所丞各二人,以诸匠之精艺者为之。)二十九年,又改四属部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嘉靖后添设尚书一人,专督大工。

  提督易州山厂一人,掌督御用柴炭之事。明初,于沿江芦洲并龙江、瓦屑二场,取用柴炭。永乐间,迁都于北,则于白羊口、黄花镇、红螺山等处采办。宣德四年始设易州山厂,专官总理。景泰间,移于平山,又移于满城,相继以本部尚书或侍郎督厂事。天顺元年仍移于易州。嘉靖八年罢革,改设主事管理。

 

  1. 译文

 

  明朝官制,沿袭漠、唐的旧有制度而有所修改。

  从洪武十三年起撤销丞相一职不再设立,分中书省的政务归于六部,用尚书承担国家大事,侍郎辅助他。

  而殿阁大学土只用作顾问,皇帝这纔亲自掌握了权柄,学士很少参与决策。

  纠察弹劾则由都察院负责,奏章则送连通政司,平反错案则由大理寺参议,这也是汉九卿之制的遗意。

  分大都督府为五,但征调军队属于兵部。

  另外设立都、布、按三司,分别隶属兵、刑、户部,他们的考核则听从府部。

  这时吏、户、兵三部的权力最大。

  到仁、宣朝,大学士因为做太子经师获得恩宠,屡次加授到少师、少傅、少保三孤之职,威望更加尊显。

  而宣宗内权无论大小,都下放给大学士杨士奇等参议可否。

  即使吏部蹇义、户部夏原吉不时被召见,得以参预各部政事,但疏远比不上杨士奇等亲近。

  从此,内阁的权力一天天加重,就算有一两个吏部、兵部的尚书与他们争执是非,也往往失败。

  到世宗中叶,夏言、严嵩交替当权,于是俨然成为真正的宰相,压制六卿。

  然而内阁起草文件,不敢不取决于内监的批示,因此相槽转而归于太监。

  于是朝廷的纲纪,贤人士大夫的提拔斥退,都玩弄于太监的手中。

  无所作为的官员奉承他们的意旨惟恐不及,间或有贤能的宰辅,最终祇能蒿目时艰而不能匡救。

  起初,总领五个都督府的人,都是元勋宿将,军制严肃整饬。

  永乐年间,设立内监督察军队的事务,还不敢放纵。

  沿习几代之后,元勋外戚的鱿绔子弟掌管军纪,日渐因为怠惰而毁坏。

  随后内监越添置越多,边塞都有这些人巡枧,各地大的征伐都设有监军,所以边防的事就这样导致严重败坏,明朝的基业不能支持下去了。

  探寻明代兴亡治乱的根由,难道不在于用人的得失吗!至于官职的设立,体制的维系,官吏的等级及其法度都齐备,详细列于后篇。

  读者可以查考就知晓了。

  宗人府,宗人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左、右宗人各一人,都是正一品,掌管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册,按时撰写帝王谱系,记录宗室子女嫡庶、名字封号、嗣袭爵位、生死时间、婚嫁、谧号安葬的事情。

  凡是宗室陈述请求,替他们向皇上报告,引进贤才能人,记录罪责过失。

  起初,洪武三年设置大宗正院。

  二十二年改为宗人府,并以亲王掌领。

  塞至圭塑为令,受至朱榈、夔王朱棣焉左、右宗正,凰玉塞梼、楚王朱桢为左、右宗人。

  那以后,以元勋外戚大臣兼领宗人府的事情,不专门设官,而它所管辖的事都移交给礼部。

  它的属官,经历司,经历一人,正五品,掌管发收公文。

  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正一品,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从一品,负责辅佐天子治理天下蓠事,治理国家推广教化,他们的职责最重大。

  没有固定人数,不专门授予。

  洪武三年,授予李善长为太师,徐达为太傅。

  在此之前,堂荡壹已被赠太保。

  三孤没有兼任的。

  建文、永乐年间罢除三公、三孤官职,仁宗重新设置。

  永乐二十二年八月又设置三公、三少。

  宣德三年,敕令太师、英国公张辅,少师、吏部尚书蹇义,少傅、兵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杨士奇,少保兼太子少傅、户部尚书夏原吉,各自停止所兼理的事务,侍奉皇帝左右,咨询政事。

  公、孤的官职,近似于专门授任。

  等到蹇义、夏原吉去世后,杨士奇还兼管内阁事务。

  从此以后,三公、三孤只是虚衔,为勋臣外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

  而文臣生前没有加授三公的,只有追赠纔能得到。

  嘉靖二年,加授杨廷和为太傅,辞谢不受。

  这以后文臣得以加授三公的,只有张居正,万历九年加授太傅,十年加授太师。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都是从一品,执掌用道德辅佐指导太子,并且谨慎护卫帮助他。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都是正二品,执掌侍奉太子以观察三公的道德从而教育训诲他。

  太子宾客,正三品,执掌侍奉太子进行赞唱导引礼仪,规劝教诲过失。

  都是束官太子的大臣,没有固定人数,不专门授任。

  洪武元年,太祖有战事亲自出征,顾虑太子监国,另外设置官僚可能产生予盾,就以朝中大臣兼任太予宫中职位:李善长兼任太子少师,徐达兼任太子少傅,常遇春兼任太子少保,治书侍御史文原吉、范显祖兼任太子宾客。

  三年,礼部尚书陶凯奏请选拔人专门担任柬宫官职,罢除兼领,希望对于辅佐教导的事有专人负责。

  皇帝告谕认为汉代江充的事情可以作为明鉴,颁立法令兼领,不是没有道理的。

  因此,束宫的老师,仅仅焉兼官、加官和赠官。

  只有永乐年问,成祖巡幸北京,以姚广孝专门为太子少师,,留下辅佐太子。

  从这以后,在整个明王朝都为虚衔,与太子辅佐教导的职责没有关涉。

  中极殿大学士,旧名茎董壁,建极殿大学士,旧名谨身殿,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柬阁大学士,都是正五品,执掌诤言进谏,正言规劝,,查核清理奏章,草拟批答文书,以协调各部门政务。

  凡是皇上下达给臣下的,称为诏、诰、制、册文、谕、书、符、令、檄,都要起草后进呈皇帝审批,下发到各有关部门。

  臣下呈送给皇上的,称为题、奏、表、讲章、书状、文册、揭帖、制对、露布、译,都要明确署名,申请审核而在上面签字,公正逋当纔实行。

  凡是皇帝进行郊祀、外出巡幸便陪伴随从。

  驾临御前经史讲席,则知经筵或者同知经筵的事务。

  束宫出阁讲读经史,便各司其职,按官职品级次序排列,各授予分内工作。

  冠礼和婚礼,则充任典礼司仪以及纳礼征礼等的使臣。

  撰写实录、史志等书,则充任总裁官。

  春、秋雨季上丁之日祭奠孔子,便代行祭祀事。

  会试充任考试官,殿试充任读卷官。

  进士题名,则大学士一人撰文,在太学立石碑。

  大型典礼、大型政事,九卿、科道官共同商议已定,便按照典制,审察时宜,裁度是否可行,斟酌后票告皇上。

  颁诏便捧授给礼部。

  恰逢敕令便考察原由情状请求于皇土。

  宗室请求赐名、请封,臣下请求谧号,一并草拟呈报皇上。

  因为他们在宫内授餐,常常在殿阁下随侍天子,回避宰相之名,又称内阁。

  在此之前,太祖承续前朝制度,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

  甲辰年正月,开始置左、右相国,以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焉左相国。

  昱元年,命百官礼仪都以左为上,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

  送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

  平章政事,从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参知政事,从二品,以统管众官。

  设置属官,左、右司,郎中,正五品,员外郎,正六品,都事、检校,正七品,照磨、管勾,从七品。

  参议府,参议,正三品,参军、断事官,从三品,断事、经历,正七品,知事,正八品。

  都镇抚司,都镇抚,正五品。

  考功所,考功郎,正七品。

  甲辰年十月,以都镇抚司隶属于大都督府。

  昊元年,革除参议府。

  洪垂元年,革除考功所。

  二年革除照磨、检校所、断事官。

  七年,设直省舍人十人,随即改为中书舍人。

  洪武九年,废除平章政事、参知政事。

  十三年正月,诛杀丞相胡惟庸,因而废除中书省。

  其下属官职全部革除,只留中书舍人。

  九月设置四辅官,用儒士王本等人担任。

  置四辅官,告祭太庙,以至查、垄茧、龚斅为春官,杜斅、赵匿望、墨塑焉夏官,兼任太子宾客。

  秋、冬官缺,以至奎等人兼任。

  一月内分管上中下三旬,官职位列公、侯、都督之下。

  不久也废除。

  十五年,仿照宋朝制度,设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合、束阁各大学士,礼部尚书邵质任茎董飕大学士,检讨昊伯宗任武英殿大学士,翰林学士塞塑任文豳大学士,典籍昱坦任塞扬大学士。

  又设置文华殿大学士,征耆老宿儒鲍恂、余诠、张长年等人担任,以辅佐引导太子。

  官阶都是正五品。

  二十八年,颂敕谕告群臣:“国家废除丞相,设府、部、院、寺来分管各种政务,立法十分详备完善。

  以后继位君王,不得提议设置丞相。

  臣下有上奏请求设立的,以死刑论处。”在这个时侯,以翰林、春坊详细阅读各部门奏章,兼及掌管评定驳正是非异议。

  大学士专门随侍左右,备顾问罢了。

  建文年问,改大学士为学士。

  全部废除各大学士,各设学士一人。

  又改谨身殿为正心殿,设正C,扬学士。

  成祖即位,特意选择解缙、胡广、杨荣等人值班文渊合,参预机要政务。

  内阁官员参预政务从那时开始。

  但那时,进入内阁的人都是编修、检校、讲读之官,不设置下属,不能够独断专擅各部门事务。

  各部门上奏事宜,也不能够互相通报。

  仁宗因为杨士奇、杨荣是束宫旧臣,升迁杨士奇为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杨荣为太常卿兼谨身殿大学士,谨身殿大学士,仁宗时纔设置,内阁职位日渐尊崇。

  此后杨士奇、杨荣等人都升迁为尚书之职,即使身居内阁,官位一定以尚书为尊贵。

  景泰年间,王文开始从左都御史升为吏部尚书,进入内阁。

  自那以后,诰敕房、制敕房都设置中书舍人,六部承奉意旨,无所不管,而内阁权力日渐加强。

  世宗年问,三殿建成,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内阁名衔也随之改动。

  嘉靖以后,他们在朝廷上的位置,品级排列的次序,都列在六部尚书之上。

  吏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

  它的属官,司务厅,司务二人,从九品。

  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个清吏司,各有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

  送武三十一年增设文选司主事一人。

  互筮十一年增设考功司主事一人。

  尚书掌管天下官吏的选拔授予、封赏勋爵、考核政绩的政令,以甄别人才,辅佐天子治国。

  实在是古冢宰职务,比其它五部犹为重要。

  侍郎是他的副手。

  司务掌管催促督察、稽查延误、注销、登记官署文书。

  明初,设主事、司务各四人,为本部门的负责长官,有主事印信。

  洪茎二十九年,改主事为司官,裁减司务二人。

  各部都相同。

  文选掌管官吏位次等级的升迁、改调之事,以辅佐尚书。

  所有文官的品第有九品,每品有芷从二种,共为十八级。

  不到九品称为未入流。

  所有的选拔,每年有大选,有急选,有远方选,有岁贡就教选,问或还有拣选,有举人乞恩选。

  当选人都登记在簿册,分清他们的品级,评定他们的资历成绩按次序升迁。

  所有升迁必须任职期满,如果有缺员需要补充,不等到考任职期满。

  称为推升。

  类推推上一人,单推推上二人。

  三品以上,九卿及翕都御史、祭酒,廷推推上二人或三人。

  内阁,吏、兵二部尚书,廷推推上二人。

  所有朝廷官员不从京外调入,王室姻亲不授内廷职位,大臣族亲不得任职科道官,僚属中有同族便以下避上。

  外官才干与地方不相适应,便斟酌地方的繁简互相调换。

  有传升、乞升的,一并上奏。

  按代理官职、试用官职、实授官职定年资,以开设、裁并、兼摄适应繁简,以荐举、起废、征召举拔隐士遗贤,以带俸、添注寄托恩宠和冗余,以降调、除名控制罪过,以赴任里程督促吏治,以省亲休假体贴人情。

  验封掌管封赏爵位、世袭祖荫、褒奖封赠、官吏数目的政务,以辅佐尚书。

  所有爵位非社稷军功不得封赠,封号非特旨不得赠予。

  或者世袭,或者不能世袭,都要颁发诰券。

  衍圣公以及外戚承恩泽受封,不颁发诰券。

  所有诰券,左右各一份,左诰券收藏于内府,右诰券颁发给功臣之家。

  世袭封号则征验他的诰券,考核他的功过,核实他的宗支,以排列他的世代降除的等级。

  土官便考察其应该承袭与否,转交文选司注、册拟文。

  宣慰、宣抚、安抚、长官各司领土兵的,便隶属于兵部。

  所有世荫叙用,明朝初年,从一品到七品,都得以世荫一子继承其禄位。

  洪武十六年,制定职官子孙荫叙。

  正一品之子,用为正五品。

  从一品之子,用为从五品。

  正二品之子,用为正六品。

  从二品之子,用为从六品。

  正三品之子,用为正七品。

  从三品之子,用为从七品。

  正四品之子,用为正八品。

  从四品之于,用为从八品。

  正五品之子,用为正九品。

  从五品之子,用为从九品。

  正六品之子,于未入流中之上等职内叙用。

  从六品之子,于未入流中之中等职内叔用。

  正从七品之子,于未入流中之下等职叔用。

  以后纔渐渐受到限制,京官三品以上,任职期满考核成绩显著,纔荫一子称为官生,出自特别恩赐的称为恩生。

  所有封赠,公、侯、伯的追封,都递进一等。

  三品以上政绩特别显著及死谏、死节、阵亡的,都得以追赠。

  被任用便起初授以散官品衔,京官满一任,以及外官满一任而以政声最好的,都授予本身诰敕。

  七品以上都可以推恩于他的祖:先。

  五品以上的授予诰命,六品以下的授予救命。

  一品,三代四轴。

  二品、三品,二代三轴。

  四品、五品、六品、七品,一代二轴。

  八品以下的流内官,本身一轴。

  一品轴用玉,二品轴用犀,三品、四品轴用鋈金,五品以下轴用角。

  曾祖、祖父、父亲都和他们子孙的官位一样。

  公、侯、伯比照一品。

  外内受封号的妇女比照她们的丈夫或儿子的官位。

  生前称封,去世称赠。

  如果祖先有罪遇被谴便不封赠。

  文官的散官品级有四十二级,按任职资历为差等。

  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

  从一品,初授荣橡大夫,升授光禄大夫。

  正二品,初授资善大夫,升授资政大夫,加授资德大夫。

  从二品,初授中奉大夫,升授通奉大夫,加授正奉大夫。

  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

  从三品,初授亚中大夫,升授中大夫。

  加授大中大夫。

  正四品,初授中顺大夫,升授中宪大夫,加授中议大夫。

  从四品,初授朝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加授朝请大夫。

  正五品,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

  从五品,初授奉训大夫,升授奉直大夫。

  正六品,初授承直郎,升授承德郎。

  从六品,初授承务郎,升授儒林郎,政耪能力突出授宣德郎。

  正七品,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政务能力突出授宣议郎。

  从七品,初授从仕郎,升授征仕郎。

  正八品,初授迪功郎,升授修职郎。

  从八品,初授迪功佐郎,升授修职佐郎。

  正九品,初授将仕郎,升授登仕郎。

  从九品,初授将仕佐郎,升授登仕佐郎。

  外授封号的妇女的封号有九种。

  公称某国夫人。

  侯称某侯夫人。

  伯称某伯夫人。

  一品称夫人,后称一品夫人。

  二品称夫人。

  三品称淑人。

  四品称恭人。

  五品称宜人。

  六品称安人。

  七品称孺人。

  凭借子孙受封的,加太字,丈夫在世则不加太。

  所有封赠次数,七品至六品一次,五品一次,初制有四品一次,后省去,三品、二品、一品各一次。

  三个母辈不同时受封,两次封赠就依从高的品级。

  父亲职务高于儿子,便升一级。

  父亲应当停给,儿子遇继给别人作后嗣,都可以转封。

  嫡母在世,不封生母,生母未封,不能先封其妻。

  妻室的封赠,仅限于一个嫡妻一个继妻。

  封赠之后因犯罪败落的,便要追夺。

  稽勋掌管勋级、名册、死丧生养的政务以协助尚书。

  文官勋级共有十等。

  正一品,左、右柱国。

  从一品,柱国。

  正二品,正治上卿。

  从二品,正治卿。

  正三品,资治尹。

  从三品,资治少尹。

  正四品,赞治尹。

  从四品,赞治少尹。

  正五品,修正庶尹。

  从五品,协正庶尹。

  从五品以上,经过两次考绩,纔能授勋。

  所有官员的升迁除授、降职调用都要出具写有登科年岁、籍贯、中选资格的文书。

  每年十二月贴黄,春秋雨季清黄,都到内府。

  有去世的,,便揭黄除名。

  凡是父母年满七十,无兄弟,可以退休归家供养。

  凡为父母守丧三年,解职回乡守孝,查处那些丧期未满而做官、隐瞒丧事、居丧不足时间的官员。

  祇有钦天监官,奔丧三个月后复任。

  考功掌管官吏考核、升迁黜退的政务,以辅佐尚书。

  所有内外官员一经任用,三年初考,六年再考,并自请九年通考,奏请综合其称职、平常、不称职而决定升降。

  升职不超过二等,降职不超过三等,情节严重的便罢免、处罪。

  京官每六年考察一次,考察在巳、亥年。

  五品以下考察其不称职的,降罚有等差;四品以上自行述职,去留取决于皇上的旨意。

  外官每三年朝见一次,朝见在辰、戌、丑、未年。

  事先移交抚、按官,各自综合其属吏三年内的功遇情况备考,汇总上报经复核后决定升降。

  仓场库官辱年考察一次,巡检每三年考察一次,教官每九年考察一次。

  府州县官的考察,按辖地政务的繁简情况有等差。

  属吏的考核,三、六年满,移交验封司调拨使用。

  九年满,又试着授官。

  只有王官及钦天、御用等内监官员不必考察。

  所有内外官员弹劾奏章,考察其功过,拟定去留意见以请示皇上裁定。

  有举荐、留用,则核实其政绩表彰突出之士。

  明朝初年,在中书省设四部,分管财政、礼仪、刑罚、建造的政务。

  洪武元年,开始设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尚书正三品,侍郎正四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正六品,主事正七品,仍然隶属于中书省。

  六年,各部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

  吏部设总部、司勋、考功三个属部,各属部设郎中、员外良B各一人,主事各二人。

  十三年,废中书省,仿效《周官》六卿的制度,提高六部官阶,各设尚书、侍郎一人。

  只有户部侍郎为二人。

  每部分置四个属部,吏部的属部增加司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