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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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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癸卯日,陕西发生地震。

  三年四月庚申初一,京城发生地震。

  十月乙亥日,又发生地震。

  闰十月乙卯日,云南发生地震。

  十二月丁末日,南畿六个府二个州都发生了地震,扬州府尤其严重。

  这一月戊戌日,京城又发生地震。

  四年二月丁酉日,蓟州、永平、山海屡次发生地震,毁坏城郭、房屋。

  甲寅日,乐亭地面坼裂,涌出黑水,高一尺多。

  京城地震,宫殿动摇,发出声响,铜缸里的水,掀起波浪,震动涤荡。

  三月丙辰日、戊午日,又发生地震。

  庚申日,又多次发生地震。

  六月丁亥日,保定发生地震,毁坏城郭,伤害人口、牲畜。

  人月己酉日,陕西发生地震。

  十二月癸卯日,南京地震。

  六年六月丙子日,京城发生地震,济南、束昌以及河南一州六县同日地震。

  天津三卫、宣府、大同都数十次地震,死伤十分悲惨。

  山西灵丘昼夜多次地震,一个多月纔停止。

  城郭、庐舍都被摧毁,压死人民不计其数。

  七月辛末日,河南发生地震。

  九月甲戌日,福建发生地震。

  十二月戊辰日,,宁夏石空寺堡发生大地震,磘山的石殿倒塌,压死僧人。

  这一年,南京也发生地震。

  七年,宁夏各个卫营屯堡,从正月己巳日到二月己亥日,一共一百多次地震,大的如雷鸣,小的如擎鼓、如刮风,城垣、房屋、边墙、墩台全部垮塌。

  十月癸丑日,南京发生地震,从西北到东南,发出隆隆声。

  崇元年九月丁卯日,京城发生地震。

  三年九月戊戌日,南京发生地震。

  四年六月乙丑日,临洮、巩昌发生地震,毁坏房屋,伤害人民、牲畜。

  五年四月丁酉日,南京、四川发生地震。

  十月丁卯日,山西发生地震。

  十一月甲寅日,云南发生地震。

  六年正月丁巳日,镇江地面裂开敷丈。

  七月戊戌日,陕西发生地震。

  八年冬季,山西发生地震。

  九年三月戊辰日,福建发生地震。

  七月丁末日,清江城陷落。

  十年正月丙午日,南京发生地震。

  七月壬午日,云南发生地震。

  十月乙卯日,四川发生地震。

  十二月,陕西西安以及海刺同时发生地震,数月不停止。

  十一年九月壬戌日,辽束发生地震。

  十二年二月癸巳日,京城发生地震。

  十三年十一月戊子日,南京发生地震。

  十四年三月戊寅日,福建发生地震。

  四月丙寅日,湖广发生地震。

  五月戊子日,甘肃发生地震。

  六月丙午日,福建发生地震。

  九月甲午日,四川发生地震。

  十五年五月丙戌日,两广发生地震。

  七月甲申日,山西发生地震。

  十六年九月,凤阳屡次发生地震。

  十一月丙申日,山塞发生地震。

  第二年正月庚寅初一,凤阳发生地震。

  乙卯日,南京发笙地震。

  三月辛卯日,魔塞发生地震。

  洪武六年正月壬戌日晚上,伏羌高山山体崩塌。

  正统八年十一月,浙江绍兴山滑移到平地的田中。

  这一年,陕西二处山体崩塌。

  十三年,陕西夏秋季长久降雨,通渭、平凉、华亭三县山体倾倒,军人和平民被压死八十多人。

  天顺四年十月,星子山体坼裂。

  成化八年七月,陇州北山吼呜三天,崩裂成山沟,长半里,不久又合拢。

  十六年四月壬子日,巨津州金沙江北岸白石雪山断裂一里左右,两岸山体合拢,山上草木如故。

  下面堵塞沙水,庄稼全被淹没。

  很久之后,下面渐渐开通,水纔得以泄出。

  六月,长乐平地出现小山丘,人畜踏在上面便陷落下去。

  第二年又涌出一座高山。

  十七年十二月辛丑日,寿阳县城南山体崩塌,响声如同牛吼q岛。

  弘治三年六月乙巳日,河州山体崩塌,平地陷落。

  九年六月庚寅日,山阴、萧山二县同日降大雨,山体崩塌。

  十四年闰七月,乌撒军民府降大雨,山体崩塌。

  十五年八月戊申日,宣府合河口石山崩塌。

  十八年六月丙子日,河州沙子沟晚上打大雷,降大雨,石岸山崩塌,滑移七八里,崩塌处裂开成山沟,田园、房屋、人民、牲畜都陷落。

  正德元年十二月癸亥日,即墨三表山石头崩塌。

  四年三月甲寅日,辽东束山大家峪山体崩塌二处,约一丈多。

  五年六月癸巳日,秦州山体崩塌,损伤很多房屋、庄稼。

  龙王沟口山体也崩塌。

  六年七月丙寅日,夔州獐子溪突降暴雨,山体崩塌。

  十三年五月癸亥日,云直墨玺井山体崩塌,井被堵塞。

  十五年八月丁丑日,云南赵州降大雨,山体崩塌。

  嘉靖四年七月乙酉日,清源页家山崩塌。

  五年四月壬申日,贵州歹苏屯山体崩塌。

  十九年十二月己巳日,蛾眉宋皇观山体呜吼,地震坼裂,涌出泉水连续八天。

  二十一年六月乙酉日,归州沙子岭打大雷降大雨,崖石崩裂,堵塞江流二里左右。

  二十六年七月癸酉日,澄城麻陂山界头岭昼夜吼鸣数日,山体忽然中断,滑移开去,东西三里,南北五里。

  隆庆二年五月庚戌日,丞室刿山体崩塌。

  这一年,乐亭地面裂开三处,都涌出黑色涉水。

  四年八月,湖州山体崩塌,形成湖泊。

  万历二十五年六月,泰山崩塌。

  二十七年八月甲午日,狄道城束山体崩塌,其下面冲成一条山沟,山南耕地中涌出大小山五座,高二十多丈。

  三十三年八月丙午日,镇江西南华山坼裂二三尺。

  三十七年六月辛酉日,甘肃南山崩塌。

  天启三年闰十月乙卯日,仁寿长山声响震动如雷鸣,坼裂七里,宽三尺,深不可测。

  崇祯九年十二月,镇江金鸡岭土山崩塌。

  此后八年,秦州有二座山,相距很远,处于两山之间的民房有数百万家。

  有一天地震,两山合拢,居民都陷入其中。

  洪武十九年九月丙子日,天空降落絮花。

  宣德元年七月甲午日,地上长出毛,长一尺多。

  正统八年,浙江地上长出白毛。

  成化十三年四月,甘肃地面坼裂,长出白毛。

  十五年五月,常州地上长出白毛。

  十七年四月,南京地上长出白毛。

  弘治元年五月丙寅日,泸州量宁县天空降毛。

  正德十二年四月,金华地上长出黑毛和白毛,长一尺多。

  洪武二年,湖广、陕西发生饥荒。

  四年,陕西再次发生饥荒。

  五年,济南、柬昌、莱州发生大饥荒,野草果实和树皮都被吃光。

  六年,苏州、扬州、真定、延安发生饥荒。

  七年,北平所辖三十三个州县遭受饥荒。

  十五年,河南发生饥荒。

  十九年春季,河南发生饥荒。

  夏季,青州发生饥荒。

  二十年,山东三个府遭受饥荒。

  二十三年,湖广三府、二州遭受饥荒。

  二十四年,山东和太原发生饥荒,徐州、沛州人民吃野草果实。

  二十五年,山东再次遭受饥荒。

  丞乐元年,北畿、山东、河南以及凤阳、淮安、徐州、上海发生饥荒。

  二年,苏、松、嘉、湖四府发生饥荒。

  四年,南畿、浙江、陕西、湖广十四个府州县卫发生饥荒。

  五年,顺天、保定、河间发生饥荒。

  十年,山束发生饥荒。

  十二年,直隶省二十四个州县发生饥荒。

  十三年,顺天+青州、开封三府发生饥荒。

  十四年,平阳、大同二府发生饥荒。

  十八年,青、莱二府发生大饥荒。

  当时皇太子到北京,经邹县,命令立即开官仓发放粮食以赈救灾荒。

  洪熙元年,北畿发生饥荒。

  山东、河南、湖广以及南畿三十四个州县发生饥荒。

  宣德元年,直隶省二十九个州县遭受饥荒。

  二年,直隶省十四个县遭受饥荒。

  三年,直隶省十五个州县遭受饥荒。

  六年,直隶省十个县遭受饥荒。

  八年,有七十六个府州县报告因水灾和旱灾造成饥荒。

  九年,南畿、山东、浙江、陕西、山西、江西、四川多报告遭受饥荒,湖广尤其严重。

  十年,扬、徐、滁、南昌发生严重饥荒。

  正统三年春季,平凉、凤翔、西安、巩昌、汉中、庆阳、兖州七个府以及南畿三个州、二个县,江西、浙江六个县遭受饥荒。

  四年,直隶省州县卫十八个以及山西隰州、大同、宣府、偏头等关遭受饥荒。

  五年,直隶省十府、一州、二县发生饥荒。

  陕西遭受严重饥荒。

  六年,直隶省州县二十六个遭受饥荒。

  八年夏天,湖南发生饥荒。

  秋天,应天、镇江、常州三个府遭受饥荒。

  九年春季,苏州府发生饥荒。

  这一年,云南、陕西缺乏粮食。

  十年,陕西、山西发生饥荒。

  十二年夏季,淮安、岳州、襄阳、荆州、郴州都再次发生饥荒。

  十三年,窒、绍二府以及七个州县遭受饥荒。

  景泰元年,大名、顺德、广平、保定、处州、太原、大回七个府遭受饥荒。

  二年,大名、卢壬又发生饥荒。

  顺天、保定、西安、临洮、太原、大国、解州遭受饥荒。

  三年,淮、徐遭受严重饥荒,死去的人纵横遍地。

  四年,徐州再次遭受饥荒。

  河南、山东以及凤阳发生饥荒。

  五年,两畿十个府发生饥荒。

  六年春季,两畿、山东、山西、浙江、江西、湖魔、云南、贵州遭受饥荒,苏、松尤其严重。

  七年,北畿、山塞、婆西、云南又发生饥荒,河南也遭受饥荒。

  玉顺元年,北几、山塞都遭受饥荒,挖掘坟墓,道路边的树木几乎砍光,有的甚至父吃子或者子吃父。

  二年,长沙、辰州、永州、常德、岳州五府以及铜鼓、五开各卫遭受饥荒。

  四年,湖广以及镇远府,都匀、平越等卫遭受饥荒。

  六年,陕西发生饥荒。

  成化元年,两畿、浙江、河南发生饥荒。

  二年,南畿发生饥荒。

  四年,两畿、湖广、山东、河南麦无收。

  凤阳以及陕西、宁夏、甘、凉发生饥荒。

  五年,陕西再次遭受饥荒。

  六年,顺天、河间、真定、保定四府发生饥荒,草木几乎被吃光。

  山西、两魔、云南都发生饥荒。

  八年,山束发生饥荒。

  九年,山东又遭受严重饥荒,骨头无余肉。

  十三年,南畿、山束发生饥荒。

  十四年,北畿、湖广、河南、山东、陕西、山西遭受饥荒。

  十五年,江西发生饥荒。

  十六年,北畿、山东、云南发生饥荒。

  十八年,南畿、辽束发生饥荒。

  十九年,凤阳、淮塞、握州三府遭受饥荒。

  二十年,陕西发生饥荒,道路上饿死的人到处都能看见。

  畿南和山西平阳发生饥荒。

  二十一年,北畿、山东、河南遭受饥荒。

  二十三年,陕西发生严重饥荒。

  武功有杀死住宿的旅客而吃的人。

  淮北、山东也发生饥荒。

  弘治元年,应天以及浙江遭受饥荒。

  六年,山束发生饥荒。

  七年,保定、真定、河间三府发生饥荒。

  八年,苏、松、嘉、湖四府遭受饥荒。

  十四年,顺天、永平、河问、河南四府遭受饥荒。

  辽束发生严重饥荒。

  十五年,辽东再次遭受饥荒。

  兖州发生饥荒。

  十六年,浙江、山东以及南畿四府、三州遭受饥荒。

  十七年,淮、扬、庐、凤再次遭受饥荒,人吃人,并且挖掘埋葬的死尸继续吃。

  十八年,延安各府发生饥荒。

  正德三年,庐、凤、淮、扬四府发生饥荒。

  四年,苏、松、常、镇四府发生饥荒。

  五年,山束发生饥荒。

  七年,嘉兴、金华、温、壹、室、绍六府缺乏食物。

  八年,河问、保定发生饥荒。

  九年春季,永平等府发生饥荒,人民几乎吃尽野草和树木,宥的全家死光。

  秋季,关、陕也发生饥荒。

  十一年,顺天、河问发生饥荒。

  河南遭受严重饥荒。

  十二年春季,顺天、保定、永平发生饥荒。

  十三年,苏、松、庐、凤、淮、扬六府发生饥荒。

  十四年冬季,辽束发生饥荒,南畿、淮、扬等府饥荒尤其严重。

  十六年,辽束发生饥荒。

  嘉靖二年,应天以及滁州遭受严重饥荒。

  三年,湖广、河南、大名、临清发生饥荒。

  南畿等郡遭受严重饥荒,父吃子或子吃父,道路上饿死之人到处能见,臭味弥散千里。

  四年,河间、渖阳、大同三卫发生饥荒。

  五年,顺天、保定、河间三府遭受严重饥荒。

  六年,辽东遭受严重饥荒。

  八年,真定、庐、凤、淮、扬五府,徐、滁、和三州以及山东、河南、湖广、山西、陕西、四川发生饥荒,襄阳尤其严重。

  九年,畿内、河南、湖广、山东、山西遭受严重饥荒。

  十二年,北畿、山束发生饥荒。

  十五年,湖魔发生严重饥荒。

  十七年,北畿发生饥荒。

  河南、鄙阳、襄阳三府发生饥荒。

  二十年,保定、辽东发生饥荒。

  二十一年,顺天、永平发生饥荒。

  二十四年,又遭受饥荒。

  南畿也发生饥荒。

  二十五年,顺天发生饥荒,江西也遭受饥荒。

  二十七年,巩昌、汉中发生严重饥荒。

  三十一年,宣、大二镇遭受严重饥荒,人吃人。

  三十二年,南畿、庐、凤、淮、扬、山东、河南、陕西都遭受饥荒。

  三十三年,顺天以及榆林发生饥荒。

  三十六年,辽东遭受大饥荒,人吃人。

  三十九年,顺天、永平发生饥荒。

  四十年,两畿、山西发生饥荒。

  四十三年,北畿、山东遭受严重饥荒。

  四十四年,顺天发生饥荒。

  四十五年,淮、徐发生饥荒。

  隆庆元年,苏、松二府发生严重饥荒。

  二年,湖广发生饥荒。

  万历元年,淮、凤二府发生饥荒,人民很多沦为盗贼。

  十年,延安、庆阳、平凉、临洮、巩昌遭受严重饥荒。

  十三年,湖广发生饥荒。

  十五年七月,黄河以北人民吃野草树木。

  富平、蒲城、囤官各县,有人用石头作为粮食。

  十六年,河南发生饥荒,人吃人。

  苏、松、湖三府发生饥荒。

  二十二年,河南遭受严重饥荒,给事中杨明绘制《饥民图》进里朝廷,巡按陈登云进呈饥民所吃的雁粪,皇帝看后,露出忧戚表情。

  二十八年,山东以及河问发生饥荒。

  二十九年,两畿发生饥荒。

  阜平县发生饥荒,有人吃掉自己的幼子。

  苏州发生饥荒,人民打死收税人员七人。

  三十七年,山西发生饥荒。

  四十年,南畿再次遭受饥荒,凤阳特别严重。

  四十三年,浙江发生饥荒。

  四十四年,山东饥荒严重,人吃人。

  河南以及淮、徐也发生饥荒。

  四十五年,北畿人民吃野草树木,逃荒去寻找食物的人,在道路上随处可见。

  山东所辖之邑很多遭受饥荒。

  四十六年,陕西发生饥荒。

  四十八年,塑魔遭受严重饥荒。

  崇祯元年,陕西遭受饥荒,延、巩人民聚集起来成为盗贼。

  二年,山西、陕西发生饥荒。

  五年,淮、扬各府发生饥荒,逃荒饿死者遍布于道路。

  六年,陕西、山西遭受严重饥荒,淮、扬再次发生饥荒,有的夫妻在树上上吊自杀或者投河自杀。

  盐城教官王明佐竟然在官署自缢而死。

  七年,京城发生饥荒,御史龚廷献绘制《饥民图》进呈朝廷。

  太原遭受严重饥荒,人吃人。

  九年,南阳遭受严重饥荒,有母亲烹食其女的现象。

  江西也发生饥荒。

  十年,浙江发生严重饥荒,父舆子、兄与弟、夫与妻互相吃。

  十二年,两畿、山束、山西、陕西、江西遭受饥荒。

  河南遭受严重饥荒,人吃人,卢氏、嵩、伊阳三县尤其严重。

  十三年,北畿、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浙江、三昊都发生饥荒。

  从淮向北直到畿南,树皮吃光,挖掘埋葬的死尸作为食物。

  十四年,南畿发生饥荒。

  金坛百姓在延庆噎近山处见到有人说,这个地方深入一尺多,其泥土可以食用。

  按照他的话取出泥土,淘洗后磨成粉,熬成粥吃,取土的人一天天多起来。

  又,长山十里也出产这种泥土,可以食用,其颜色呈青白色,像茯苓。

  又,石子涧泥土呈黄赤色,形状像猪肝,俗称“观音粉”,吃了它多腹痛倒地,终究相继而死。

  这一年,畿南、山东再次遭受饥荒。

  德州一斗米值一千钱,父吃子,子吃父,路上行人断绝,大盗发生。

  正统十一年二月辛酉日,有怪异的氛气出现在华盖殿金顶以及奉天殿的鸱吻之上。

  成化九年四月乙亥日,两京降尘土。

  十三年四月戊戌日,陕西、甘肃结冰厚五尺,杂入各色沙粒,有青红黄黑四种颜色。

  弘治十年三月己酉日,天降尘土。

  十一年四月辛已日,天降尘土。

  十七年二月甲辰日,鄙阳、均州天降黄沙。

  嘉靖元年正月丁卯日,天降黄沙。

  十三年二月已末日,天降细微泥土。

  二十一年,象山降黄雾,行人口、耳之中都堵塞。

  隆庆元年三月甲寅日,南郑天空降土。

  万历二十五年二月癸亥日,湖州降黄沙。

  四十六年三月庚午日,黄昏时刻,天降泥土,蒙蒙如雾如霰,入夜不停。

  四十七年二月甲戌日,从未时到酉时,尘沙充满天空,其颜色赤黄。

  四十八年,山东省城以及泰安、肥城都天降泥土。

  崇祯十二年二月壬申日,浚县有黑黄色的云彩兴起,随即分成二团,顷刻弥满天空。

  狂风大发,黄色尘埃充塞天空,杂以青白氛气。

  五步以外,不能分辨人的踪迹,到黄昏时停下来。

  十四年正月壬寅日,黄色尘埃弥满天空。

 

 

《志·卷七》

 

  ◎历一

  后世法胜於古,而屡改益密者,惟历为最著。《唐志》谓天为动物,久则差忒,不得不屡变其法以求之。此说似矣,而不然也。《易》曰:“天地之道,贞观者也。”盖天行至健,确然有常,本无古今之异。其岁差盈缩迟疾诸行,古无今有者,因其数甚微,积久始著。古人不觉,而后人知之,而非天行之忒也。使天果久动而差忒,则必差参凌替而无典耍,安从修改而使之益密哉?观传志所书,岁失其次、日度失行之事,不见於近代,亦可见矣。夫天之行度多端,而人之智力有限,持寻尺之仪表,仰测穹苍,安能洞悉无遗。惟合古今人心思,踵事增修,庶几符合。故不能为一成不易之法也。

  黄帝迄秦,历凡六改。汉凡四改。魏迄隋,十五改。唐迄五代,十五改。宋十七改。金迄元,五改。惟明之《大统历》,实即元之《授时》,承用二百七十馀年,未尝改宪。成化以后,交食往往不验,议改历者纷纷。如俞正己、冷守中不知妄作者无论已,而华湘、周濂、李之藻、刑云路之伦颇有所见。郑世子载堉撰《律历融通》,进《圣寿万年历》,其说本之南部御史何瑭,深得《授时》之意,而能补其不逮。台官泥於旧闻,当事惮於改作,并格而不行。崇祯中,议用西洋新法,命阁臣徐光启、光禄卿李天经先后董其事,成《历书》一百三十馀卷,多发古人所未发。时布衣魏文魁上疏排之,诏立两局推验。累年校测,新法独密,然亦未及颁行。由是观之,历固未有行之久而差者,乌可不随时修改,以求合天哉。

  今采各家论说,有裨於历法者,著於篇端。而《大统历》则述立法之原,以补《元志》之未备。《回回历》始终隶於钦天监,与《大统》参用,亦附录焉。

  ▲历法沿革

  吴元年十一月乙未冬至,太史院使刘基率其属高翼上戊申《大统历》。太祖谕曰:“古者季冬颁历,太迟。今於冬至,亦未善。宜以十月朔,著为令。”洪武元年改院为司天监,又置回回司天监。诏徵元太史院使张佑、回回司天太监黑的儿等共十四人,寻召回回司天台官郑阿里等十一有至京,议历法。三年改监为钦天,设四科:曰天文,曰漏刻,曰《大统历》,曰《回回历》。以监令、少监统之。岁造《大统民历》、《御览月令历》、《七政躔度历》、《六壬遁甲历》、《四季天象占验历》、《御览天象录》,各以时上。其日月交食分秒时刻、起复方位,先期以闻。十年三月,帝与群臣论天与七政之行,皆以蔡氏旋之说对。帝曰:“朕自起以来,仰观乾象,天左旋,七政右旋,历家之论,确然不易。尔等犹守蔡氏之说,岂所谓格物致知学乎?”十五年九月,诏翰林李翀、吴伯宗译《回回历书》。

  十七年闰十月,漏刻博士元统言:“历以《大统》为名,而积分犹踵《授时》之数,非所以重始敬正也。况《授时》以元辛巳为历元,至洪武甲子积一百四年,年远数盈,渐差天度,合修改。七政运行不齐,其理深奥。闻有郭伯玉者,精明九数之理,宜徵令推算,以成一代之制。”报可。擢统为监令。统乃取《授时历》,去其岁实消长之说,析其条例,得四卷,以洪武十七年甲子为历元,命曰《大统历法通轨》。二十二年改监令、丞为监正、副。二十六年,监副李德芳言:“监正统孜作洪武甲子历元,不用消长之法,以考鲁献公十五年戊寅岁天正冬至,比辛巳为元,差四日半强。今当复用辛巳为元及消长之法。”疏入,元统奏辨。太祖曰:“二说皆难凭,但验七政交会行度无差者为是。”自是《大统历》元以洪武甲子,而推算仍依《授时》法。三十一年在罢回回钦天监,其《回回历》科仍旧。

  永乐迁都顺天,仍用应天冬夏昼夜时刻,至正统十四年始改用顺天之数。其冬,景帝即位,天文生马轼奏,昼夜时刻不宜改。下廷臣集议。监正许惇等言:“前监正彭德清测验得北京北极出地四十度,比南京高七度有奇,冬至昼三十八刻,夏至昼六十二刻。奏准改入《大历》,永为定式。轼言诞妄,不足听。”帝曰:“太阳出入度数,当用四方之中。今京师在尧幽都之地,宁可为准。此后造历,仍用洪、永旧制。”

  景泰元年正月辛卯,卯正三刻月食。监官误推辰初初刻,致失救护。下法司,论徒。诏宥之。成化十年,以监官多不职,擢云南提学童轩为太常寺少卿,掌监事。十五年十一月戊戍望,月食,监推又误,帝以天象微渺,不之罪也。十七年,真定教论俞正己上《改历议》,诏礼部及轩参考。尚书周洪谟等言:“正己止据《皇极经世书》及历代天文、历志推算气朔,又以己意创为八十七年约法,每月大小相间。轻率狂妄,宜正其罪。”遂下正己诏狱。十九年,天文生张升上言改历。钦天监谓祖制不可变,升说遂寝。弘治中,月食屡不应,日食亦舛。

  正德十二、三年,连推日食起复,皆弗合。于是漏刻博士朱裕上言:“至元辛巳距今二百三十七年,岁久不能无差,若不量加损益,恐愈久愈舛。乞简大臣总理其事,令本监官生半推古法,半推新法,两相交验,回回科推验西域《九执历法》。仍遣官至各省,候土圭以测节气早晚。往复参较,则交食可正,而七政可齐。”部覆言:“裕及监官历学未必皆精,今十月望月食,中官正周濂等所推算,与古法及裕所奏不同,请至期考验。”既而濂等言:“日躔岁退之差一分五十秒。今正德乙亥,距至元辛巳二百三十五年,赤道岁差,当退天三度五十二分五十秒。不经改正,推步岂能有合。臣参较德验,得正德丙子岁前天正冬至气应二十七日四百七十五分,命得辛卯日丑初初刻,日躔赤道箕宿六度四十七五十秒,黄道箕宿五度九十六分四十三秒为历元。其气闰转交四应,并周天黄赤道,诸类立成,悉从岁差,随时改正。望敕礼臣并监正董其事。”部奏:“古法未可轻变,请仍旧法。别选精通历学者,同濂等以新法参验,更为奏请。”从之。

  十五年,礼部员外郎郑善夫言:“日月交食,日食最为难测。盖月食分数,但论距交远近,别无四时加减,且月小暗虚大,八方所见皆同。若日为月所掩,则日大而月小,日上而月下,日远而月近。日行有四时之异,月行有九道之分。故南北殊观,时刻亦异。必须据地定表,因时求合。如正德九年八月辛卯日食,历官报食八分六十七秒,而闽、广之地,遂至食既。时刻分秒,安得而同?今宜按交食以更历元,时刻分秒,必使奇零剖析详尽。不然,积以岁月,躔离朓朒,又不合矣。”不报。十六年以南京户科给事中乐頀、工部主事华湘通历法,俱擢光禄少卿,管监事。

  嘉靖二年,湘言:“古今善治历者三家,汉《太初》以钟律,唐《大衍》以蓍策,元《授时》以晷景为近。欲正历而不登台测景,皆空言臆见也。望许臣暂朝参,督中官正周濂等,及冬至前诣观象台,昼夜推测,日记月书,至来年冬至,以验二十四气、分至合朔、日躔月离、黄赤二道、昏旦中星、七政四余之度,视元辛巳所测,离合何如,差次录闻。更敕礼部延访精通理数者徵赴京师,令详定岁差,以成一代之制。”下礼部集议,而护谓历不可改,与湘颇异。礼部言:“湘欲自行测候,不为无识。请二臣各尽所见,穷极异同,以协天道。”从之。

  七年,钦天监奏:“闰十月朔,《回回历》推日食二分四十七秒,《大统历》推不食。”已而不食。十九年三月癸巳朔,台官言日当食,已而不食。帝喜,以为天眷,然实由推步之疏也。隆庆三年,掌监事顺天府丞周相刊《大统历法》,其历原历叙古今诸历异同。万历十二年十一有癸酉朔《大统历》推日食九十二秒,《回回历》推不食,已而《回回历》验。礼科给事中侯先春因言:“迩年月食在酉而曰戌,月食将既而曰未九分,差舛甚矣。《回回历》科推算日月交食,五星凌犯,最为精密,何妨纂人《大统历》中,以备考验。”诏可。二十年五月戌夜月食,监官推算差一日。

  二十三年,郑世子载堉进《圣寿万年历》、《律历融通》二书。疏略曰:“高皇帝革命时,元历未久,气朔未差,故不改作,但讨论润色而已。积年既久,气朔渐差。《后汉志》言‘三百年斗历改宪’。今以万历为元,而九年辛巳岁适当‘斗历改宪’之期,又协‘乾元用九’之义,历元正在是矣。臣尝取《大统》与《授时》二历较之,考古则气差三日,推今则时差九刻。夫差虽九刻,处夜半之际,所差便隔一日。节气差天一日,则置闰差一月。闰差一月,则时差一季。时差一季,则岁差一年。其失岂小小哉?盖因《授时》减分太峻,失之先天;《大统》不减,失之后天。因和会两家,酌取中数,立为新率,编撰成书,大旨出于许衡,而与历不同。黄钟乃律历本原,而旧历罕言之。新法则以步律吕爻象为首。尧时冬至日躔宿次,何承天推在须、女十度左右,一行推在女、虚间,元人历议亦云在女、虚之交。而《授时历》考之,乃在牛宿二度。《大统历》考之,乃在危宿一度。相差二十六度,皆不与《尧典》合。新法上考尧元年甲辰岁,夏至午中,日在柳宿十二度左右,冬至午中,日在女宿十度左右,心昴昏中,各去午正不逾半次,与承天、一行二家之说合。此皆与旧历不同大者,其余详见《历议》。望敕大臣名儒参订采用。”

  其法首曰步发敛。取嘉靖甲寅岁为历元,元纪四千五百六十,期实千四百六十一,节气岁差一秒七十五忽,岁周气策无定率,各随岁差求而用之。律应(即气应)五十五日六十刻八十九分,律总旬周六十日。次曰步朔闰。朔望弦策与《授时》同,闰应十九日三十六刻十九分。次曰步日躔。日平行一度,躔周(即天周)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躔中半之,象策又半之,辰策十二分躔周之一。黄、赤道岁差,盈初缩末限,缩初盈末限,俱与《授时》同,周应二百三十八度二十二分三十九秒。(按《授时》求日度法,以周应加积度,命起虚七,其周应为自虚七度至箕寸十度之数。《万年历法》以周应减积度,命起角初,其周应为箕十度至角初度之数,当为二百八十六度四十五分。今数不合,似误。)次曰步晷漏。北极出地度分,冬、夏至中晷恒数,并二至昼夜长短刻数,俱以京师为准。参以岳台,以见随处里差之数。次曰步月离。月平行、转周、转中,与《授时》同。离周(即迟疾限)三百三十六限十六分六十秒,离中半之,离象又半之。转差一日九十刻六十分。转应七日五十刻三十四分。次曰步交道。正交、中交与《授时》同。距交十四度六十六分六十六秒。交周、交中、交差,与《授时》同。交应二十日四十七刻三十四分。次曰步交食。日食交外限六度,定法六十一,交内限八度定法八十一。月食限定法与《授时》同。次曰步五纬。合应:土星二百六十二日三千二十六分,木星三百一十一千八百三十七分,火星三百四十三日五千一百七十六分,金星二百三十八千三百四十七分,水星九十一日七千六百二十八分。历应:土星八千六百四日五千三百三十八分,木星四千一十八日六千七十三分,火星三百一十四日四十九分,金星六十日一千九百七十五分,水星二百五十三日七千四百九十七分。周率、度率及晨夕伏见度,俱与《授时》同。

  其议岁余也,曰:“阴阳消长之理,以渐而积,未有不从秒起。《授时》考古,于百年之际顿加一分,于理未安。假如鲁隐公三年酉岁,下距至元辛巳二千年,以《授时》本法算之,于岁实当加二十分,得庚午日六刻,为其年天正冬至。次年壬戌岁,下距至元辛巳一千九百九十年,本法当加十九分,得乙亥日五十刻四十四分,为其年天正冬至。两冬至相减,得相距三百六十五日四十四刻四十四分,则是岁余九分日之四,非四分日之一也。历法之廖,莫甚于此。新法酌量,设若每年增损二秒,推而上之,则失昭公己丑;增损一秒至一秒半,则失僖公辛亥。今约取中数,其法置定距自相乘,七因八归,所得百,约之为分,得一秒七十五忽,则辛亥、己丑皆得矣。”

  其议日躔也,曰:“古历见于《六经》,灼然可考者莫如日躔及中星。而推步家鲜有达者,盖由不知夏时、周正之异也。大抵夏历以节气为主,周历以中气为主。何承天以正月甲子夜半合朔雨水为上元,进乖夏朔,退非周正。故近代推《月令》、《小正》者、皆不与古合。尝以新法岁差,上考《尧典》中星,则所谓四仲月,盖自节气之始至于中气之终,三十日内之中星耳后世执者于二分二至,是亦误矣。”

  其议侯极也,曰:“自汉至齐、梁,皆谓纽星即不动处。惟祖恒之测知纽星去极一度有余。自唐至宋,又测纽星去极三度有余。《元志》从三度,盖未有说也。新法不测纽星,以日景验之,于正方案上,周天度内权指一度为北极,自此度右旋,数至六十七度四十一分,为夏至日躔所在。复至一百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为冬至日躔所在。左旋,数亦如之。四处并中心五处,各识一针。于二至日午中,将案直立向南取景,使三针景合,然后县绳界取中绵,又取方十字界之,视横界上距极出地度分也,即极出地度分也。”

  其议晷景也,曰:“何承天立表测景,始知自汉以来,冬至皆后天三日。然则推步晷景,乃治历之耍也。《授时历》亦凭晷景为本,而《历经》不载推步晷景之术,是为缺略,今用北极出地度数,兼弧矢二术以求之,庶尽其原。又随地形高下,立差以尽变,前此所未有也。”又曰:“《授时历》议据《前汉志》鲁献公十五年戊寅岁正月甲寅朔旦冬至,引用为首。夫献公十五年下距隐公元年己未,岁百六十一年,其非春秋时明矣。而《元志》乃云‘自春秋献公以来’,又云‘昭公冬至,乃日度失行之验’,误矣。夫献公甲寅冬至,别无所据,惟刘歆《三统历》言之。岂左传不足信,而歆乃可信乎?太初元年冬至在辛酉,歆乃以为甲子,差天三日,尚不能知,而能逆知上下数百年乎?故凡春秋前后千载之间,气朔交食,《长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