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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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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两淮盐引价余银一百二十多万增加到一百四十五万,新的盐引一天天增多,正征盐引一天天壅塞。

  千户尹英请求配卖汝入官府的盐,可以得到银六万两。

  大学士张位等劝谏。

  二十六年,因鸿胪寺主簿田应璧上奏,命令中官鲁保出卖两淮汝入官府的余盐。

  给事中包见捷竭力陈说利害。

  不听从。

  鲁保既已处理此事,便提议开换存积盐。

  户部尚书杨俊民说:“皇上明确下旨核查役入官府之盐,而存积盐不是汝入的官盐。

  额敷之外加增,必定亏损正式赋税。

  鲁保的奏言不可听从。”御史马从骋也提出争议。

  皇帝都不听从。

  鲁保便开换存积盐八万引,每引重五百七十斤,越过轮次提前支取,压下正式盐不通行。

  商人和平民大受扰乱,而奸人蜂拥而起。

  董理、昊应麒等争相陈说盐利。

  山西、福建等税监都管理盐税了。

  百户高时夏上奏说浙、闽余盐每年可以变价三十万两,巡抚金学曾勘察上奏说都是虚妄的。

  奏疏呈入,皇帝不省察。

  于是福建解送银一万三干两有余,浙江解送银三万七千两有余,藉名义滥征赋税,商人困窘盐引壅塞。

  户部尚书趟世卿指出其祸害起自鲁保,于是上奏说:“额数之外多取一分,那么正式赋税就少一分,而国家的经济越来越短缺,请求全部罢免没有名目的临时赋税。”不回复。

  三十四年夏到第二年春,正式额数欠一百多万,鲁保也惶恐畏惧,请求罢除存积引盐。

  鲁保不久死去0有圣旨罢除,而每引的斤数不能减少了。

  李太后死,皇帝采用太后遣留的诰命免除各盐运司临时征收的赋税,商人的困窘稍稍苏解,而旧有盐引壅塞停滞。

  户部上呈盥法十条提议,正式流通现引,附带销售积引,用以疏通。

  巡盐御史龙遇奇设立髋政纲法,用旧盐引附现引来流通,淮南编成十纲,淮北编为十四纲,推算十余年,旧盐引便会全部流通出去。

  皇帝听从他的办法。

  天启时期,言利之人任意搜刮,务求增加盐引提前抽支。

  魏忠贤党郭兴治、崔呈秀等人,巧立名目索取,收入多得无法计算。

  评论的人把这比作断绝水流而捕鱼。

  崇祯年问,给事中黄承昊分条上呈盐政,多想有所改正。

  这时军饷正非常短缺,不能施行。

  当初,各王府就近处支取盐,官吏人民的食用盐都计算人口交纳银钞,自行支取。

  而官吏的食用盐多假冒增加人口数目,有一官支取二千多斤,一吏支取五百多斤的情况。

  便限制吏典不能超过十口,文武官员不得超过三十口;大口银钞十二贯支取盐十二斤,小口减半。

  景泰三年,开始以盐折合供给官吏俸禄粮,以一百四十斤折合米一石。

  京城官每年派吏到盐场,任意非法牟取利益。

  锦衣卫更加凶暴,大都联合巨船私下贩盥,主管部门不敢诘问。

  巡盐御史于是制定各部门食盐的数目,收聚起来一起给予官吏,禁止各司不准下盐场。

  交纳银钞、运送食盐,费用没有地方拿出,吏多逃亡。

  嘉靖年板,吏部郎中陆光祖向尚书严讷进言,上疏请求革除。

  从此之后各部门停止支付食盐,只有户部和十三道御史每年支付如故。

  军队百姓计算人口交纳银钞的,浙江每月交纳米三升,买盛一升,而商人送盐到官府,官府为此买进卖出,追催征收的急迫程度超过租税。

  正统时期,采纳给事中鲍辉的建议,让人民自己向商人购买食盐,罢除交纳米的命令,并且买卖十斤以下的不要按私自贩盐论处,而盐钞不除。

  后来一条鞭法推行,便编入正式赋税。

  巡察盐的官,洪武、永乐时期,曾经一再命令御史管理盐税。

  正绕元年开始命令侍郎何文渊、王佐,副都御史朱与言提调监督两淮、长芦、两浙盐税,命令中官御史一同前往。

  不久,因盐法已清理,下敕令召回。

  以后便命令御史管理盐务,依照巡按之例,每年更换作为常规。

  十一年,把山东众盐场隶属长芦巡盐御史。

  十四年,命令副都御史耿九畴清理两淮的盐法。

  成化年间,特别派遣中官王允中、愈都御史高明整顿治理两淮盐法。

  高明请求增设副使一人,判官二人。

  孝宗初年,盐法败坏,户部尚书李敏请求选拔监察执行法纪的大臣清理盐法,便命令户部侍郎李嗣到两淮,刑部侍郎彭韶到两浙,都兼都御史,赐给敕命派遣前往。

  弘治十四年,愈都御史王璟提督管理两淮盐法。

  正德二年,提督管理盐法的,两淮便是愈都御史王琼,闽、浙便是愈都御史张宪。

  后来只有两淮赋税重,时时派遣大臣。

  十年,便是刑部侍郎蓝章。

  嘉靖七年,便是副都御史黄臣。

  三十二年,便是副都御史王绅。

  到三十九年,特别命令副都御史鄢懋卿总督管理四运司,权力尤其重大。

  自从隆庆二年,副都御史庞尚鹏总督管理两淮、长芦、山东三运司之后,便没有特别派遣大臣的事情。

  番人喜欢吃奶酪,没有茶,便会受到病的困扰。

  所以唐、宋以来,推行用茶换马的办法,用以控制羌、戎,而明代制度尤其细密。

  有官茶,有商茶,都贮藏于边防交换马匹。

  官茶间或征收钞,商茶收税大致如同盐法。

  开始,太祖命令商人在产茶之地购买茶叶,交纳钱请求茶引。

  每引茶一百斤,交纳钱二百,不够一引的称畸零,另外置由帖供给。

  没有由帖、茶引以及茶与引相分离的,人们可以告发逮捕。

  设置茶局批验所,检查出茶与引不相符,便是私茶。

  凡是违法贩私茶的,与贩私盐同一罪罚。

  私茶出境,与关卡不盘问稽察的,一同判死刑。

  后来又制定茶引一道,交纳钱一千,凭照给茶一百斤;茶由一道,交纳钱六百,凭照给茶六十斤。

  随后,又命令交纳钞,每引由一道,交钞一贯。

  洪武初年,制定法令:凡是卖茶的地方,命令宣课司收取三十分之一。

  四年,户部上奏说:“陕西汉中、金州、石泉、汉阴、平利、西乡等县,茶园四十五顷,茶树八十六莴多株。

  四川巴茶三百一十五户,茶树二百三+八万多株。

  应该制定法令,每十株,官取其一。

  无主茶园,命令军士采摘,取十分之八,用来交换番马。”依从他的奏言。

  于是各产茶地设立茶课司,制定税额,陕西二万六千斤有余,四川一百万斤。

  在秦、洮、河、雅等州设置茶马司,从碉门、黎、雅抵达朵甘、乌思藏,流通茶叶的地方达五千多里。

  山后归德等州,西方各部落,无不以马交换。

  碉门、永宁、筠、连所生产的茶,名叫剪刀麄叶,只有西番食用,而商贩不曾出境。

  四川茶盐都转运使说:“应该另立茶局,征收赋税,交换红缨、毡衫、米、布、椒、蜡以资助国家使用。

  而居民所收的茶,依照江南给引以贩卖的办法,公家和私人两方都得便利。”于是永宁、成都、筠、连都设置了茶局。

  四川人原来以茶交换毛布、毛缨等物以偿还茶税。

  自从确定赋税额数,设立仓库收取贮藏,专门以布买马,人民不敢私采,赋税额数常常亏缺,人民多赔赏交纳。

  四川布政司以此上言,便听凭人民采摘,与番人交换货物。

  又诏令天全六番司人民,免除他们的徭役,专门命令蒸治乌茶交换马匹。

  当初制度,长河西等番商带马进入雅州交换茶,从四川岩州卫进入黎州纔到达。

  茶马司定价,马一匹,茶一千八百斤,在碉门茶课司给与。

  番商往来迂回遥远,而供给茶太多。

  岩州卫以此上言,请求在岩州设置茶马司,而在其地改贮藏碉门茶。

  并且检验马的好壤作为换茶的数目。

  下韶令茶马司仍旧,而制定上等马一匹,给茶一百二十斤,中等马七十斤,马驹五十斤。

  三十年,在西宁改设秦州茶马司,敕令右军都督说:“近来私茶出境,互相贸易者少,马一天天价贵而茶一天天价贱,开启番人玩忽轻侮之心。

  传檄秦、蜀二府,调发都司官军在松潘、碉门、黎、雅、河州、临洮以及造入西番的关口外,巡逻查禁出境的私茶。”又派遣驸马都尉谢达告谕蜀王朱椿说:“国家专营茶,本来是用以换马。

  边地官吏失察,私贩出境,只是交换红缨杂物。

  使得番人坐收其利益,而马进入中国的少,哪裹是用来控制戎狄的办法呢!希望你告谕布政司、都司,严加防范禁止,不要导致失利。”当这个时候,皇帝谋划边防,用茶换马,稳固番人之心,并且用以使中国强盛。

  曾经对户部尚书郁新说:“用陕西汉中茶三百万斤,可以获得马三万匹,四川松、茂的茶也如此。

  贩卖的禁令,不能不严格。”因此派遣食都御史邓文铿等按察川、陕私茶;驸马都尉欧阳伦因私茶被判处死罪。

  又制造金牌信符,命令曹国公李景隆带入番地,与各番结约,用篆文在上方刻着“皇帝圣旨”,左方刻着“合当差发”,右方刻着“不信者斩”。

  一共四十一面金牌信符:洮州火把藏思囊日等族,金牌四面,交纳马三干零五十匹;河州必里卫西番二十九族,金牌二十一面,交纳马七千七百零五匹;西宁曲先、阿端、罕东、安定四卫,巴哇、申中、申藏等族,金牌十六面,交纳马三千零五十匹。

  下号金牌降服诸番,上号金牌藏在内府作为契约,三年派遣官员一次前往合符验证。

  其通道有二:一出河州,一出碉门,运茶五十多万斤,获得马一万三千八百匹。

  太祖驾驭番人就像这样。

  丞乐年间,皇帝怀柔远方之人,递增茶的斤数。

  这样交换马的人多,而茶供应不够。

  茶的禁令也稍稍松弛,多有私茶出境。

  碉门茶马司以至用茶八万多斤,只交换马七十匹,又是多瘦损的马。

  于是申明严格茶禁,设洮州茶马司,又在陕西行都司地上设立甘肃茶马司。

  十三年,特别派遣三御史巡察提督陕西茶马。

  太祖禁止私茶,从三月到九月,每月派行人官四人,巡察河州、临洮、硐门、黎、雅。

  半年以内,派二十四人,往来纷繁。

  宣德十年,纔规定三个月派遣一次。

  自从永乐时期停止金牌信符,到这时又给予。

  不久,番人被北狄侵犯掠夺,迁居内地,金牌散失。

  而茶司也因为茶少,祇用汉中茶换马,并且不给予金牌,听凭他们用马进贡而已。

  在此之前,洪武末年,设置成都、重庆、保宁、播州茶仓四所,命令商人交纳米以换茶。

  宣德年问,规定官茶一百斤,加损耗十分之一。

  输粮换茶的人,自己派人到甘州、西宁,而在淮、浙支取盐以偿还费用。

  商人依恃凭单任意私自贩运,官府赋税数年不缴纳。

  正统初年,都御史罗亨信评说其弊端,纔罢除运输茶支取盐的规定,命令如过去官府运茶,用京城官总督管理。

  景泰年间,罢除派遣外交官。

  成化三年命令御史到陕西巡视茶业。

  番人不喜欢御史,送马到内地的一天天减少。

  便召回御史,仍然派遣外交官,并且命令按察司巡察。

  以后,巡察不专主何官,兵部议论其害处,便又派遣御史,每年更换一次,定着成律令。

  又因粮食收成不好等待赈救,又命令商人交纳粮食换茶,并且命令一百斤茶折合银五钱。

  商人交纳赋税用钱钞从这时开始。

  弘治三年,御史李鸾奏言:“茶马司积储渐渐减少,各边防马匹消耗,而陕西诸郡粮食丰收,没有交换粮食。

  请求在西宁、河西、洮州三茶马司招来商人换茶,每引不超过一百斤,每个商人不超过三十引,官府收取十分之四,其余的纔让其买卖,可以得到茶四十万斤,交换马四千匹,数额满足而停止。”皇帝听从他的请求。

  十二年,御史王宪又说:“自从换茶的禁令放开,便使得私茶无法遏止,而于换马不利。

  请求停止粮茶的规定。

  以后,或遇上兵灾荒灾,再重新图谋。”户部批覆听从他的请求。

  四川茶课司旧时征收茶数十万斤以交换马。

  永乐以后,番马全部经由陕西道,四川的茶多潮湿霉烂。

  便命令以三分焉标准,一分收茶,二分折合成银,粮茶停止二年。

  延绥发坐饥荒,又招来商人交纳粮草,换取茶四百万斤。

  随即因御史王绍进言,又禁止,并且罢除正式额数之外招来商人纳粮换茶的规定。

  十六年,朝廷取回御史,以督理马政都御史杨一清兼管。

  杨一清又提议开放交粮换茶,说:“招来商人买茶,官府贸易三分之一,每年的茶五六十万斤,可以得到马一万匹。”皇帝听从他的请求。

  正德元年,杨一清又建议,商人不愿意领价的,以一半给商人,让他们自己贩卖。

  便定着成法规永远施行。

  杨一清又说金牌信符的制度应当恢复,并且请求恢复设置巡茶御史兼管马政。

  于是又派遣御史,而金牌制度因长久废弃,短时间内不能恢复。

  后来武宗宠幸番僧,允许西域之人例外带私茶。

  从此茶法便败坏。

  番人贸易马,不能分辨轻重,祇是订竹筐换马。

  筐大,官府便亏损其价值;筐小,商人便嫌其繁琐。

  十年,巡茶御史王汝舟酌情制定交换办法,每一千斤为三百三十筐。

  嘉靖三年,御史陈讲因商茶质量低劣冒伪,全部征收黑茶,地方出产有限,便分茶焉上中二品,打印在茶筐上,写下商人名字而考察。

  随即定四川茶引五万道,二万六千道焉腹引,二万四千道为边引。

  芽茶每引三钱,叶茶每引二钱。

  换茶到八十万斤而停止,不能太滥。

  十五年,御史刘良卿说:“按照律例:‘私茶出境与关隘失察的,一并凌迟处死。

  ’西部边防,没有什么比诸番更急切。

  番人依赖茶而生存,所以用严厉的法律来禁止,交换马匹来酬报,以控制番人的生死,加强中国的边防,截断匈奴的右臂,不可按常法来评论。

  洪武初年的制度,民间储备茶不能超过一个月的用度。

  弘治年问,招来商人换茶,或用以准备救灾,或用来储备边防,但是不曾禁止内地的人民使他们不能食用茶。

  现在减轻通番之罪,仅只是充军,禁止内地之茶,使他们不能食用,又使商人私自征收茶,全部聚集在三个茶马司。

  茶司与番邻近,私白贩运容易流通,而禁令又比内郡严厉,这是驱赶人民作私贩而给予他物资。

  因此大奸人无凭据擅自出边关而漏脱法网,小民背负一升一斗而遭受法律制裁。

  现在总计三茶马司所贮藏的茶,洮河足够三年,西宁足够二年,而商茶、私茶、赋税茶又一天天增多,贮积时久腐烂而没有用处。

  茶法的弊端像这样严重。

  番地多马而无法交换,我们的茶有禁令而不能流通,其形势必定要求助于我,而控制他的关键在我方。

  现在茶司、居民,私下交换番马以等待商贩,每年没有空过一天,到官府交易时,而马反而损耗了。

  请求敕命三茶马司,只留下二年的用度,每年交换马应当调发若干。

  正式茶赋之外,分毫不准夹带。

  让茶价上涨变贵,番人受到控制,良马将用也用不完。

  并且多开放商茶,通行于内地,官府专卖一半以储备军饷,而河、兰、阶、岷等近番之地,禁止卖茶如故,再加重通番的刑罚如律令。

  洮、岷、河责令边备道,临洮、兰州责令陇右分巡,西宁责令兵备,各自选择官吏防守。

  失察的人以疲软论处。”奏书呈上,回报同意。

  于是茶法稍稍得到整顿。

  御史刘仑、总督尚书王以旃等人,请求恢复给予诸番金牌信符。

  兵部议论,番族变化狡诈无常,北狄抢劫不止,金牌屡给屡失,特别有损国家尊严。

  番人交纳马,意在得到茶,严格私贩的禁令,那么番人自然顺服,即使不给予金牌,马也可以聚集。

  如果私贩盛行,我方没有用来拴系他的心控制他的命脉的东西,即使给予金牌,马也不会到来。

  便决定发给勘检的凭证给予他。

  此后,陕西发生饥荒,茶户没有资财,多欠赋税额数。

  三十六年,户部因为整个陕西发生灾震,边防军饷请求救助,国家的财用非常缺乏,上奏说:“原先,在正式赋税茶交换马匹之外,多交粮换茶以佐助公家,有达到五百万斤的。

  近来御史刘良卿也纳粮换茶一百万斤,后来只换正式额数八十万斤,合并赋税茶、私茶总计仅九十余万。

  应该下发巡茶御史商议,招来商人多交粮换茶。”御史杨美益说:“年岁遭灾,人民贫困,即使正式额敷尚且多缺损,哪里有嬴余?现在只应遵守每年九十万斤招来番人交换马匹的条规。

  凡是流通内地似止息私下贩卖,增加纳粮换茶以备赈救灾荒,全部停止罢除,不要让别的法与马分利。”户部以库藏财物匮乏,请求按照弘治六年的条例,交换马匹之外仍然纳粮换茶一百万斤,招来商人交纳粮食供给边防重镇以储备军饷。

  下诏听从户部之请。

  嘉靖末年,御史潘一桂说:“增加纳粮换茶的商茶,多壅塞滞留,应该裁减十分之四五。”又说:“松潘与洮、河相近,私茶往往无凭据而出关卡,应该停止松潘的准销货单,申明严格入番的禁令。”都回复同意。

  四川的茶引分边、腹,边茶少而易于流通,腹茶多而常常滞留。

  隆庆三年裁除茶引一万二千引,用三万引归属黎、雅,四千引归属松潘诸边防,四千引留内地,税银共一万四千多两,解送户部援助边防以为常规。

  五年,命令甘州仿照洮河、西宁的事例,每年在六月开始换茶,两月之内换马八百匹。

  设立常罚条例,商引一、二年销售完的赏赐多少不等,超过三年的处以罪罚,没收他们的附带茶。

  万历五年,俺答前来通好,请求开放茶市。

  御史李时成说:“番人以茶为生命的依托,北狄如果得到,藉以控制番人,番人必定跟从狄,贻留祸患不小。

  户部商议给予一百余筐,而不允许交易。

  自从刘长卿放松内地的禁令,杨美益认为不对,此后又禁止。

  十三年,因西安、凤翔、汉中不与番相邻,开放禁令,招来商人给予茶引,抽十分之三纳入官府,其余的听凭商人自己出售。

  御史锺化民因私茶无凭据出关卡的很多,请求分责任责成处理。

  陕西的漠中,由关南道督察,府佐一人专门驻扎鱼渡垠;四川的保宁,由川北道督察,府佐一人专门驻扎鸡猴垠。

  率领州、县官兵防守。”听从他的意见。

  以茶换马,祇有汉中、保宁,而湖南产茶,其价值低贱,商人大多越境私自贩运,换漠中、保宁茶的,只有一二十引。

  茶户要办本身的赋税,便私自贩运出边防,番族以私茶价低贱为有利,于是不肯缴纳马匹。

  二+三年,御史李楠请求禁止湖茶,说:“湖茶通行,给茶法、马政两者都带来弊端。

  应该命令巡茶御史招来商人给予茶引,愿意报漠、兴、保、夔的,准予交换。

  越境下湖南的,禁止交换。

  并且湖南多假茶,吃了湖南茶刺激口破坏肠胃,番人也受其危害。”随后御史徐侨说:“漠、川茶少而价值高,湖南茶多而价值低。

  湖茶流通,不妨害汉中。

  汉茶味道甘甜而淡薄,湖茶味道苦,对于酥酪适宜,也对番人有利。

  但是应该设立法度严格检验,以遏止假茶。”户部折衷二人的议论,以汉茶为主,湖茶佐助。

  各个商人交换茶引,先给予汉、川茶完毕,纔给湖南茶。

  如果汉中茶引不够,便用湖引补足。

  回报同意。

  二十九年,陕西巡按御史毕三才说:“征收茶赋税交纳国家,每年有固定额数。

  先前因为茶多积余,园户解送交纳艰难,因此改为货币布帛。

  现在商人绝迹,五司的茶空虚。

  请求命令汉中五州县仍然交纳茶,每年招来商人换茶五百引,可以得到马一万一千九百多匹。”户部商议,西宁、河、洮、岷、甘、庄浪六茶司共交换马九千六百匹,定着为法令。

  天启时期,增加换马二千四百匹。

  明朝初年严格禁止私自贩茶,时久之后奸猾的弊端一天天产生。

  到了末世,商人在正式茶引之外,多给赏由票,使之得以私自流行。

  番人的上等马全部归入奸商,茶司所换的乃是中下等。

  番人得茶,背叛和归服自由,而将吏又把私骂窜入番马,冒充支取上等茶。

  茶法、马政、边防于是都败坏了。

  其它产茶的地区,南直隶常、庐、池、徽,浙江湖、严、衢、绍,江西南昌、饶州、南康、九江、吉安,湖广武昌、剂州、长沙、宝庆,四川成都、重庆、嘉定、夔、泸,商人交粮换茶引便在应天、宜兴、杭州三处批验所,征收茶税便在应天的江束瓜埠。

  从苏、常、镇、徽、广德以及浙江、河南、广西、贵州都征收钱钞,云南则征收银。

  那些上贡茶,天下上贡的数额四千有余,福建建宁所贡茶最为上品,有探春、先春、次春、紫笋以及荐新等号。

  旧时都是采摘而碾之,以银板压盖,成大小龙团。

  太祖因为这样制使民劳顿,罢除其制造,只命令采摘茶芽进贡,免除上供户五百家赋役。

  凡是贡茶,祇是按额数供给,不详细记载了。

 

 

《志·卷五十七》

 

  ◎食货五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钱币之兴,自九府圜法,历代遵用。钞始於唐之飞钱,宋之交会,金之交钞。元世始终用钞,钱几废矣。

  太祖初置宝源局於应天,铸“大中通宝”钱,与历代钱兼行。以四百文为一贯,四十文为一两,四文为一钱。及平陈友谅,命江西行省置货泉局,颁大中通宝钱,大小五等钱式。即位,颁“洪武通宝”钱,其制凡五等:曰“当十”、“当五”、“当三”、“当二”、“当一”。“当十”钱重一两,馀递降至重一钱止。各行省皆设宝泉局,与宝源局并铸,而严私铸之禁。洪武四年改铸大中、洪武通宝大钱为小钱。初,宝源局钱铸“京”字於背,后多不铸,民间无“京”字者不行,故改铸小钱以便之。寻令私铸钱作废铜送官,偿以钱。是时有司责民出铜,民毁器皿输官,颇以为苦。而商贾沿元之旧习用钞,多不便用钱。

  七年,帝乃设宝钞提举司。明年始诏中书省造大明宝钞,命民间通行。以桑穰为料,其制方,高一尺,广六寸,质青色,外为龙文花栏。横题其额曰“大明通行宝钞”。其内上两旁,复为篆文八字,曰“大明宝钞,天下通行”。中图钱贯,十串为一贯。其下云“中书省奏准印造大明宝钞与铜钱通行使用,伪造者斩,告捕者赏银二十五两,仍给犯人财产。”若五百文则画钱文为五串,馀如其制而递减之。其等凡六:曰一贯,曰五百文、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每钞一贯,准钱千文,银一两;四贯准黄金一两。禁民间不得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罪之;以金银易钞者听。遂罢宝源、宝泉局。越二年,复设宝泉局,铸小钱与钞兼行,百文以下止用钱。商税兼收钱钞,钱三钞七。十三年,以钞用久昏烂,立倒钞法,令所在置行用库,许军民商贾以昏钞纳库易新钞,量收工墨直。会中书省废,乃以造钞属户部,铸钱属工部,而改宝钞文“中书省”为“户部”,与旧钞兼行。十六年,置户部宝钞广源库、广惠库;入则广源掌之,出则广惠掌之。在外卫所军士,月盐皆给钞,各盐场给工本钞。十八年,天下有司官禄米皆给钞,二贯五百文准米一石。

  二十二年诏更定钱式:生铜一斤,铸小钱百六十,折二钱半之,“当三”至“当十”,准是为差。更造小钞,自十文至五十文。二十四年谕榷税官吏,凡钞有字贯可辩者,不问烂损,即收受解京,抑勒与伪充者罪之。二十五年设宝钞行用库於东市,凡三库,各给钞三万锭为钞本,倒收旧钞送内府。令大明宝钞与历代钱兼行,钞一贯准钱千文,提举司於三月内印造,十月内止,所造钞送内府充赏赉。明年罢行用库,又罢宝泉局。时两浙、江西、闽、广民重钱轻钞,有以钱百六十文折钞一贯者,由是物价翔贵,而钞法益坏不行。三十年乃更申交易用金银之禁。

  成祖初,犯者以奸恶论,惟置造首饰器皿,不在禁例。永乐二年诏犯者免死,徙家戍兴州。陕西都司佥事张豫,坐抵易官钞论戍。江夏民父死,以银营葬具,当戍边。帝以其迫於治葬,非玩法,特矜宥之。都御史陈瑛言:“比岁钞法不通,皆缘朝廷出钞太多,收敛无法,以致物重钞轻。莫若暂行户口食盐法。天下人民不下千万户,官军不下二百万家,诚令计口纳钞食盐,可收五千馀万锭。”帝令户部会群臣议。大口月食盐一斤,纳钞一贯,小口半之。从其议。设北京宝钞提举司,税粮课程赃罚俱折收钞,其直视洪武初减十之九。后又令盐官纳旧钞支盐,发南京抽分场积薪、龙江提举司竹木鬻之军民,收其钞。应天岁办芦柴,徵钞十之八。帝初即位,户部尚书夏原吉请更钞板篆文为“永乐”。帝命仍其旧。自后终明世皆用洪武年号云。

  仁宗监国,令犯笞杖者输钞。及即位,以钞不行询原吉。原吉言:“钞多则轻,少则重。民间钞不行,缘散多敛少,宜为法敛之。请市肆门摊诸税,度量轻重,加其课程。钞入官,官取昏软者悉毁之。自今官钞宜少出,民间得钞难,则自然重矣。”乃下令曰:“所增门摊课程,钞法通,即复旧,金银布帛交易者,亦暂禁止。”然是时,民卒轻钞。至宣德初,米一石用钞五十贯,乃驰布帛米麦交易之禁。凡以金银交易及匿货增直者罚钞,府县卫所仓粮积至十年以上者,盐粮悉收钞,秋粮亦折钞三分,门摊课钞增五倍,塌房、店舍月纳钞五百贯,果园、驘车并令纳钞。户部言民间交易,惟用金银,钞滞不行。乃益严其禁,交易用银一钱者,罚钞千贯,赃吏受银一两者,追钞万贯,更追免罪钞如之。

  英宗即位,收赋有米麦折银之令,遂减诸纳钞者,而以米银钱当钞,驰用银之禁。朝野率皆用银,其小者乃用钱,惟折官俸用钞,钞壅不行。十三年复申禁令,阻钞者追一万贯,全家戍边。天顺中,始驰其禁。宪宗令内外课程钱钞兼收,官俸军饷亦兼支钱钞。是时钞一贯不能直钱一文,而计钞徵之民,则每贯徵银二分五厘,民以大困。

  弘治元年,京城税课司,顺天、山东、河南户口食盐,俱收钞,各钞关俱钱钞兼收。其后乃皆改折用银。而洪武、永乐、宣德钱积不用,诏发之,令与历代钱兼用。户部请鼓铸,乃复开局铸钱。凡纳赎收税,历代钱、制钱各收其半;无制钱即收旧钱,二以当一。制钱者,国朝钱也。旧制,工部所铸钱入太仓、司钥二库;诸关税钱亦入司钥库。共贮钱数千百万,中官掌之,京卫军秋粮取给焉,每七百当银一两。武宗之初,部臣请察核侵蚀;又以钱当俸粮者,仅及银数三之一,请於承运库给银。时中官方用事,皆不听。已而司钥库太监庞〈木栗〉言:“自弘治间榷关折银入承运库,钱钞缺乏,支放不给,请遵成化旧制,钱钞兼收。”从之。正德三年,以太仓积钱给官俸,十分为率,钱一银九。又从太监张永言,发天财库及户部布政司库钱,关给徵收,每七十文徵银一钱,且申私铸之禁。嘉靖四年,令宣课分司收税,钞一贯折银三厘,钱七文折银一分。是时钞久不行,钱亦大壅,益专用银矣。

  明初铸洪武钱。成祖九年铸永乐钱。宣德九年铸宣德钱。弘治十六年以后,铸弘治钱。至世宗嘉靖六年,大铸嘉靖钱。每文重一钱三分,且补铸累朝未铸者。三十二年铸洪武至正德九号钱,每号百万锭,嘉靖钱千万锭,一锭五千文。而税课抽分诸厂,专收嘉靖钱。民患钱少,乃发内库新旧钱八千一百万文折给俸粮。又令通行历代钱,有销新旧钱及以铜造像制器者,罪比盗铸。先是,民间行滥恶钱,率以三四十钱当银一分。后益杂铅锡,薄劣无形制,至以六七十文当银一分。翦楮夹其中,不可辨。用给事中李用敬言,以制钱与前代杂钱相兼行,上品者俱七文当银一分,馀视钱高下为三等,下者二十一文当银一分;私造滥恶钱悉禁不行,犯者置之法。小钱行久,骤革之,民颇不便。又出内库钱给文武官俸,不论新旧美恶,悉以七文折算。诸以俸钱市易者,亦悉以七文抑勒予民,民亦骚然。

  属连岁大侵,四方流民就食京师,死者相枕藉。论者谓钱法不通使然。於是御史何廷钰条奏,请许民用小钱,以六十文当银一分。户部执不从。廷钰讦奏尚书方钝及郎中刘尔牧。帝怒,斥尔牧,采廷钰议,命从民便。且定嘉靖钱七文,洪武诸钱十文,前代钱三十文,当银一分。然诸滥恶小钱,以初禁之严,虽奉旨间行,竟不复用,而民间竞私铸嘉靖通宝钱,与官钱并行焉。

  给事中殷正茂言:“两京铜价大高,铸钱得不偿费。宜采云南铜,运至岳州鼓铸,费工本银三十九万,可得钱六万五千万文,直银九十三万馀两,足以少佐国家之急。”户部覆言:“云南地僻事简,即山鼓铸为便。”乃敕巡抚以盐课银二万两为工本。未几,巡抚王昺言费多入少,乞罢铸。帝以小费不当惜,仍命行之。越数年,巡按王诤复言宜罢铸。部议:“钱法壅滞者,由宣课司收税以七文当一分。奸民乘机阻挠,钱多则恶滥相欺,钱少则增直罔利,故禁愈繁而钱愈滞。自今准折听民便,不必定文数,而课税及官俸且俱用银。”乃罢云南铸钱,而从户部议。

  时所铸钱有金背,有火漆,有镟边。议者以铸钱艰难,工匠劳费,革镟车用鑢铴。於是铸工竞杂铅锡便坐刂治,而轮郭粗粝,色泽黯黪。奸伪仿效,盗铸日滋,金背钱反阻不行。死罪日报,终不能止。帝患之,问大学士徐阶。阶陈五害,请停宝源局铸钱,应支给钱者悉予银。帝乃鞫治工匠侵料减工罪,而停鼓铸。自后税课徵银而不徵钱。且民间止用制钱,不用古钱,而私铸者多。

  隆庆初,钱法不行,兵部侍郎谭纶言:“欲富民,必重布帛菽粟而贱银,欲贱银,必制钱法以济银之不足。今钱惟布於天下,而不以输於上,故其权在市井。请令民得以钱输官,则钱法自通。”於是课税银三两以下复收钱,民间交易一钱以下止许用钱。时钱八文折银一分,禁民毋得任意低昂。直隶巡按杨家相请铸大明通宝钱,不识年号。部议格不行。高拱再相,言:“钱法朝议夕更,迄无成说。小民恐今日得钱,而明日不用,是以愈更愈乱,愈禁愈疑。请一从民便,勿多为制以乱人耳目。”帝深然之。钱法复稍稍通矣。宝钞不用垂百馀年,课程亦鲜有收钞者,惟俸钱独支钞如故。四年始以新铸隆庆钱给京官俸云。

  万历四年命户工二部,准嘉靖钱式铸“万历通宝”金背及火漆钱,一文重一钱二分五厘,又铸镟边钱,一文重一钱三分,颁行天下,俸粮皆银钱兼给。云南巡按郭庭梧言:“国初京师有宝源局,各省有宝泉局,自嘉靖间省局停废,民用告匮。滇中产铜,不行鼓铸,而反以重价购海〈贝巴〉,非利也。”遂开局铸钱。寻命十三布政司皆开局。采工部言,以五铢钱为准,用四火黄铜铸金背,二火黄铜铸火漆,粗恶者罪之。盖以费多利少则私铸自息也。久之,户部言:“钱之轻重不常,轻则敛,重则散,故无壅阏匮乏之患。初铸时,金背十文直银一分,今万历金背五文,嘉靖金背四文,各直银一分,火漆镟边亦如之。仅逾十年,而轻重不啻相半,钱重而物价腾踊,宜发库贮以平其直。”从之。时王府皆铸造私钱,吏乐敢讦。古钱阻滞不行,国用不足,乃命南北宝源局拓地增炉鼓铸。而北钱视南钱昂值三之一,南铸大抵轻薄。然各循其旧,并行不废。

  天启元年铸泰昌钱。兵部尚书王象乾,请铸当十、当百、当千三等大钱,用龙文,略仿白金三品之制,於是两京皆铸大钱。后有言大钱之弊者,诏两京停铸大钱,收大钱发局改铸。当是时,开局遍天下,重课钱息。

  崇祯元年,南京铸本七万九千馀两,获息银三万九千有奇;户部铸钱获息银二万六千有奇。其所铸钱,皆以五十五文当银一钱,计息取盈,工匠之赔补,行使之折阅,不堪命矣。宝泉局铜本四十万两,旧例钱成还本太仓,次年再借,至是令永作铸本。三年,御史铙京言:“铸钱开局,本通行天下,今乃苦於无息,旋开旋罢,自南北两局外,仅存湖广、陕西、四川、云南及宣、密二镇。而所铸之息,不尽归朝廷,复苦无铸本,盖以买铜而非采铜也。乞遵洪武初及永乐九年、嘉靖六年例,遣官各省铸钱,采铜於产铜之地,置官吏驻兵,仿银矿法,十取其三。铜山之利,朝廷擅之,小民所采,仍予直以市。”帝从之。是时铸厂并开,用铜益多,铜至益少。南京户部尚书郑三俊请专官买铜。户部议原籍产铜之人驻镇远、荆、常铜铅会集处,所谓采铜於产铜之地也。帝俱从之。既,又采绛、孟、垣曲、闻喜诸州县铜铅。荆州抽分主事朱大受言:“荆州上接黔、蜀,下联江、广,商贩铜铅毕集,一年可以四铸。四铸之息,两倍於南,三倍於北。”因陈便宜四事,即命大受专督之。遂定钱式,每文重一钱,每千直银一两。南都钱轻薄,屡旨严饬,乃定每文重八分。初,嘉靖钱最工,隆、万钱加重半铢,自启、祯新铸出,旧钱悉弃置。然日以恶薄,大半杂铅砂,百不盈寸,捽掷辄破碎。末年敕铸当五钱,不及铸而明亡。

  初制,历代钱与制钱通行。自神宗初,从佥都御史庞尚鹏议,古钱止许行民间,输税赎罪俱用制钱。启、祯时广铸钱,始括古钱以充废铜,民间市易亦摈不用矣。庄烈帝初即位,御平台召对,给事中黄承昊疏有销古钱之语。大学士刘鸿训言:“北方皆用古钱,若骤废之,於民不便。”帝以为然。既而以御史王燮言,收销旧钱,但行新钱,於是古钱销毁顿尽。盖自隋世尽销古钱,至是凡再见云。

  钞法自弘、正间废,天启时,给事中惠世扬复请造行。崇祯末,有蒋臣者申其说,擢为户部司务。倪元璐方掌部事,力主之,然终不可行而止。

  坑冶之课,金银、铜铁、铅汞、朱砂、青绿,而金银矿最为民害。徐达下山东,近臣请开银场。太祖谓银场之弊,利於官者少,损於民者多,不可开。其后有请开陕州银矿者,帝曰:“土地所产,有时而穷。岁课成额,徵银无已。言利之臣,皆戕民之贼也。”临淄丞乞发山海之藏以通宝路,帝黜之。成祖斥河池民言采矿者。仁、宣仍世禁止,填番禺坑洞,罢嵩县白泥沟发矿。然福建尤溪县银屏山银场局炉冶四十二座,始於洪武十九年。浙江温、处、丽水、平阳等七县,亦有场局。岁课皆二千馀两。

  永乐间,开陕西商县凤皇山银坑八所。遣官湖广、贵州采办金银课,复遣中官、御史往核之。又开福建浦城县马鞍等坑三所,设贵州太平溪、交址宣光镇金场局,葛容溪银场局,云南大理银冶。其不产金银者,亦屡有革罢。而福建岁额增至三万馀两,浙江增至八万馀。宣宗初,颇减福建课,其后增至四万馀,而浙江亦增至九万馀。英宗下诏封坑穴,撤闸办官,民大苏息,而岁额未除。岁办,皆洪武旧额也。闸办者,永、宣所新增也。既而禁革永煎。奸民私开坑穴相杀伤,严禁不能止。下诏宥之,不悛。言者复请开银场,则利归於上,而盗无所容。乃命侍郎王质往经理,定岁课,福建银二万馀,浙江倍之。又分遣御史曹祥、冯杰提督,供亿过公税,民困而盗愈众。邓茂七、叶宗留之徒流毒浙、闽,久之始定。景帝尝封闭,旋以盗矿者多,兵部尚书孙原贞请开浙江银场,因并开福建,命中官戴细保提督之。天顺四年命中官罗永之浙江,罗珪之云南,冯让之福建,何能之四川。课额浙、闽大略如旧,云南十万两有奇,四川万三千有奇,总十八万三千有奇。成化中,开湖广金场,武陵等十二县凡二十一场,岁役民夫五十五万,死者无算,得金仅三十五两,於是复闭。而浙江银矿以缺额量减,云南屡开屡停。

  弘治元年始减云南二万两,温、处万两馀,罢浦城废坑银冶。至十三年,云南巡抚李士实言:“云南九银场,四场矿脉久绝,乞免其课。”报可。四川、山东矿穴亦先后封闭。武宗初,从中官秦文等奏,复开浙、闽银矿。既而浙江守臣言矿脉已绝,乃令岁进银二万两,刘瑾诛乃止。世宗初,闭大理矿场。其后蓟、豫、齐、晋、川、滇所在进矿砂金银,复议开采,以助大工。既获玉旺峪矿银,帝谕阁臣广开采。户部尚书方钝等请令四川、山东、河南抚按严督所属,一一搜访,以称天地降祥之意。於是公私交鹜矿利,而浙江、江西盗矿者且劫徽、宁,天下渐多事矣。

  隆庆初,罢蓟镇开采。南中诸矿山,亦勒石禁止。万历十二年,奸民屡以矿利中上心。诸臣力陈其弊。帝虽从之,意怏怏。二十四年,张位秉政,前卫千户仲春请开矿,位不能止。开采之端启,废弁白望献矿峒者日至,於是无地不开。中使四出:昌平则王忠,真、保、蓟、永、房山、蔚州则王虎,昌黎则田进,河南之开封、彰德、卫辉、怀庆、叶县、信阳则鲁坤,山东之济南、青州、济宁、沂州、滕、费、蓬莱、福山、楼霞、招远、文登则陈增,山西之太原、平阳、潞安则张忠,南直之宁国、池州则郝隆、刘朝用,湖广之德安则陈奉,浙江之杭、严、金、衢、孝丰、诸暨则曹金,后代以刘忠,陕西之西安则赵鉴、赵钦,四川则丘乘云,辽东则高淮,广东则李敬,广西则沈永寿,江西则潘相,福建则高寀,云南则杨荣。皆给以关防,并偕原奏官往。矿脉微细无所得,勒民偿之。而奸人假开采之名,乘传横索民财,陵轹州县。有司恤民者,罪以阻挠,逮问罢黜。时中官多暴横,而陈奉尤甚。富家钜族则诬以盗矿,良田美宅则指以为下有矿脉,率役围捕,辱及妇女,甚至断人手足投之江,其酷虐如此。帝纵不问。自二十五年至三十三年,诸珰所进矿税银几及三百万两,群小藉势诛索,不啻倍蓰,民不聊生。山西巡抚魏允贞上言:“方今水旱告灾,天鸣地震,星流气射,四方日报。中外军兴,百姓困敝。而嗜利小人,借开采以肆饕餮。倘衅由中作,则矿夫冗役为祸尤烈。至是而后,求投珠抵璧之说用之晚矣。”河南巡按姚思仁亦言:“开采之弊,大可虑者有八。矿盗哨聚,易於召乱,一也。矿头累极,势成土崩,二也。矿夫残害,逼迫流亡,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