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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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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有专官,皆总领而稽核之。同知、通判分掌清军、巡捕、管粮、治农、水利、屯田、牧马等事。无常职,(各府所掌不同,如延安、延绥同知又兼牧民,馀不尽载。)无定员。(边府同知有增至六、七员者。)推官理刑名,赞计典。(各府推官,洪武三年始设。)经历、照磨、检校受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

  明初,改诸路为府。洪武六年,分天下府三等:粮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知府秩从三品;二十万石以下为中府,知府正四品;十万石以下为下府,知府,从四品。已,并为正四品。七年,减北方府州县官三百八人。十三年,选国子学生二十四人为府州县官。六月罢各府照磨。二十七年复置。自宣德三年弃交阯布政司,计天下府凡一百五十有九。

  州。知州一人,(从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无定员,(从七品。里不及三十而无属县,裁同知、判官。有属县,裁同知。)其属,吏目一人,(从九品。所辖别见。)

  知州,掌一州之政。凡州二:有属州,有直隶州。属州视县,直隶州视府,而品秩则同。同知、判官,俱视其事州之繁简,以供厥职。计天下州凡二百三十有四。

  县。知县一人,(正七品)县丞一人,(正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其属,典史一人。(所辖别见)

  知县,掌一县之政。凡赋役,岁会实征,十年造黄册,以丁产为差。赋有金谷、布帛及诸货物之赋,役有力役、雇役、借债不时之役,皆视天时休咎,地利丰耗,人力贫富,调剂而均节之。岁歉则请于府若省蠲减之。凡养老、祀神、贡士、读法、表善良、恤穷乏、稽保甲、严缉捕、听狱讼,皆躬亲厥职而勤慎焉。若山海泽薮之产,足以资国用者,则按籍而致贡。县丞、主簿分掌粮马、巡捕之事。典史典文移出纳。如无县丞,或无主簿,则分领丞簿职。(县丞、主簿,添革不一。若编户不及二十里者并裁。)

  吴元年,定县三等: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知县从六品;六万石以下为中县,知县正七品;三万石以下为下县,知县从七品。已,并为正七品。凡新授郡县官,给道里费。洪武元年,征天下贤才为府州县职,敕命厚赐,以励其廉耻,又敕谕之至于再。三十七年,定府州县条例八事,颁示天下,永为遵守。是时,天下府州县官廉能正直者,必遣行人赍敕往劳,增秩赐金。仁、宣之际犹然,英、宪而下日罕。自后益重内轻外,此风绝矣。计天下县凡一千一百七十有一。

  儒学。府,教授一人,(从九品)训导四人。州,学正一人,训导三人。县,教谕一人,训导二人。教授、学正、教谕,掌教诲所属生员,训导佐之。凡生员廪膳、增广,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附学生无定数。儒学官月课士子之艺业而奖励之。凡学政遵卧碑,咸听于提学宪臣提调,府听于府,州听于州,县听于县。其殿最视乡举之有无多寡。

  明初,置儒学提举司。洪武二年,诏天下府州县皆立学。十三年,改各州学正为未入流。(先是从九品)二十四年,定儒学训导位杂职上。三十一年诏天下学官改授旁郡州县。正统元年始设提督学校官,又有都司儒学,(洪武十七年置,辽东始。)行都司儒学,(洪武二十三年置,北平始。)卫儒学,(洪武十七年置,岷州卫,二十三年置,大宁等卫始。)以教武臣子弟。俱设教授一人,训导二人。河东又设都转运司儒学,制如府。其后宣慰、安抚等土官,俱设儒学。

  巡检司。巡检、副巡检,(俱从九品)主缉捕盗贼,盘诘奸伪。凡在外各府州县关津要害处俱设,俾率徭役弓兵警备不虞。初,洪武二年,以广西地接瑶、僮,始于关隘冲要之处设巡检司,以警奸盗,后遂增置各处。十三年二月,特赐敕谕之,寻改为杂职。

  驿。驿丞典邮传迎送之事。凡舟车、夫马、廪糗、庖馔、裯帐,视使客之品秩,仆夫之多寡,而谨供应之。支直于府若州县,而籍其出入。(巡检、驿丞,各府州县有无多寡不同。)

  税课司。(府曰司,县曰局。)大使一人,(从九品)典税事。凡商贾、僧屠、杂市,皆有常征,以时榷而输其直于府若县。凡民间贸田宅,必操契券请印,乃得收户,则征其直百之三。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司,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后改通课司为税课司、局。

  仓。大使一人,(府从九品,州县未入流)副使一人,库大使一人。(州县设。)

  织染杂造局。大使一人,(从九品,州织染局未入流。)副使一人。

  河泊所官,掌收鱼税;闸官、坝官,掌启闭蓄泄。洪武十五年,定天下河泊所凡二百五十二。岁课粮五千石以上至万石者,设官三人;千石以上设二人;三百石以上设一人。

  批验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验茶盐引。

  递运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运递粮物。洪武九年始置。先是,在外多以卫所戍守军士传送军囚,太祖以其有妨练习守御,乃命兵部增置各处递运所,以便递送。设大使、副使各一人,验夫多寡,设百夫长以领之。(后汰副使,革百夫长。)

  铁冶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洪武七年初置。凡十三所,每所置大使、副使各一人。(初,大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后俱为未入流。)

  医学。府,正科一人。(从九品)州,典科一人。县,训科一人。洪武十七年置,设官不给禄。

  阴阳学。府,正术一人。(从九品)州,典术一人。县,训术一人。亦洪武十七年置,设官不给禄。

  府僧纲司,都纲一人,(从九品)副都纲一人。州僧正司,僧正一人。县僧会司,僧会一人。府道纪司,都纪一人,(从九品)副都纪一人。州道正司,道正一人。县道会司,道会一人。俱洪武十五年置,设官不给禄。

 

  1. 译文

 

  南京宗人府,经历司,经历一人。

  直立官员品级禄秩,全都如同北京。

  吏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

  六部侍郎,至垫涂以后开始专设右侍郎。

  万历兰年全都革除。

  十一年恢复设置。

  玉登年间,每部增加侍郎一名。

  崇祯年问革除。

  它的下属,司务厅,司务一人。

  文选、考功、验封、稽勋四个清吏司,各有郎中一人,主事一人。

  验封、稽助二司主事,后来一并革除。

  所有南京官员,每六年考察一次,由考功掌管,不由北京吏部掌管。

  户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照磨一人。

  十三司,郎中十三人,员外郎九人,浙江、江西、湖广、廑束、广西、福建、山西、陕西、云南九司各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除山西、陕西二司员外郎各一人,隆庆年间,又革除瘇西、耋直二司员外郎各一人。

  主事十七人,旦酉、广东、广酉、重南四司各二人,隆庆三年革除庭立司主事一人。

  管辖有,宝钞提举司,提举一人。

  广积库、承运库、脏罚库、甲乙丙丁戊五字库、宝钞广惠库、军储仓,各有大使一人。

  长安门仓、东安门仓、西安门仓、北安门仓各有副使一人。

  龙江盐仓检校批验所,有大使一人。

  隆庆三年革除实钞司提举、军储仓大使。

  总督粮储一人。

  嘉靖以前,特设都御史。

  二十六年革除,以卢部右侍郎加都御史街兼任此职。

  礼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

  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各有郎中一人。

  仪制、祠祭二司,各有主事一人。

  管辖有,铸印局,副使一人。

  教坊司,右韶舞一人,左、右司乐各一人。

  兵部,尚书参赞机务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

  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司,郎中四人,员外郎二人,武选、武库无员外郎,主事五人,车驾司主事二人。

  管辖有,典牧所,提领一人,正八品。

  会同馆、大胜关,各有大使一人。

  按参赞机务,从宣德八年黄福开始。

  成化二十三年开始奉敕谕,专门以本部尚书参赞机务,会同内外守备官操练军马,抚恤人民,查禁缉拿盗贼,整顿各种军务,因此他的职责与其它五部相比尤为重要。

  刑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照磨各一人。

  十三司郎中十三人,员外郎五人,只有浙江、江西、河南、陕西、广东五司设有。

  主事十四人,广东司二人。

  分别掌管南京各司,以及公、侯、伯、五府、京卫所的诉讼事务。

  司狱二人。

  工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

  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司,郎中四人,员外郎二人,营缮司一人,都水司一人,塞靖三十七年,革除都水员外郎。

  主事八,人,营缮司三人,屯田司一人,其余二司各二人。

  所管辖,营缮所,所正、所副、所丞各一人。

  龙江、清江二提举司,各有提举一人,副提举后来革除。

  文思院、宝源局、军器局、织染所、龙江抽分竹木局、瓦屑坝抽分竹木局,各有大使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除文思院大使。

  都察院,右都御史一人,右副都御史一人,右愈都御史一人,司务、经历、都事、照磨各一人,司狱二人。

  嘉靖三十七年革除司狱一人。

  隆庆四年革除都事。

  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贵州九道,各有御史二人。

  福建、湖尘、鏖束、广西四道,各有御史三人。

  塾壶后不全设,常以一人兼任数道。

  凡是复查案卷、巡视仓场、巡察江防、巡视城池、屯田、印马、巡察储粮、监收粮斛、点查军士、管理京营、查验兵器,都依次派遣。

  清查军队,就偕同兵部、兵科。

  核察后湖黄册,就偕同户部、户科。

  提督操江一人,以副愈都御史担任,负责i江、下江肪事务。

  通政使司,通政使一人,右通政一人,右参议一人,掌管接受讼状,交付刑部审理。

  经历一人。

  大理寺,卿一人,右寺丞一人,司务一人,左、右寺正各一人,左、右评事各三人。

  隆庆三年革除左、右评事各一人。

  詹事府,主簿一人。

  翰林院,学士一人,不常设,以翰林坊、局官员代理职务。

  孔目一人。

  园子监,祭酒一人,司业一人,监丞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三人,助教六人,学正五人,学录二人,典籍一人,掌僎一人。

  嘉靖三十七年,革除助教二人及掌镁。

  隆庆四年,革除博士一人,学正一人。

  太常寺,卿一人,少卿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一人,协律郎二人,赞礼郎七人,嘉靖年间,革除赞礼郎一人。

  司乐二人。

  各祠祭署合计奉祀八人,祀丞七人。

  天、地坛奉祀一人、祀丞一人。

  山川坛、藉田奉祀一人。

  祖陵奉祀、祀丞各一人。

  皇陵奉祀、祀丞各二人。

  孝陵、扬王坟、徐王坟各有奉祀一人,祀丞一人。

  嘉靖以后,革除天地坛、祖陵、扬王坟三个祠祭署的祀丞。

  光禄寺,卿一人,少卿一人,隆庆四年革除少卿。

  典簿一人。

  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各有署正一人,署丞一人。

  嘉靖年间,革除良酝、掌醢二署署丞。

  万历年间,革除珍羞署署丞。

  太仆寺,卿一人,少卿二人,寺丞二人,隆庆年间,革除少卿一人,寺丞一人。

  主簿一入。

  鸿胪寺,卿一人,主簿一人。

  司仪、司宾二署,各有署丞一人,鸣赞四人,序班九人。

  尚宝司,卿一人。

  吏、户、礼、兵,刑、工六科。

  给事中六人。

  又户科给事中一人,管理后湖黄册。

  行人司,左司副一人。

  天监,监正一人,监副一人,主簿一人。

  五官正一人,五官灵台郎二人,五官监候一人,五官司历一人。

  太医院,院判一人,吏目一人。

  惠民药局、生药库,各有大使一人。

  五城兵马司,指挥各一人,副指挥各三人,吏目各一人。

  万历年间,革除副指挥每城各二人。

  应天府,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治中一人,通判二人,推官一人,经历、知事、照磨、检校各一人。

  儒学教授一人,训导六人。

  所管辖,上元、江宁二县,各有知县一人,县丞一人,主簿一人,典史一人。

  司狱司,司狱一人。

  织染局,大使一人,左、右副使各一人。

  都税司、宣课司,总共四个,龙江、江柬、聚寅门、立王至弓,税课局,总共两个,龙江、垄翌,各有大使一人,副使有的一人,有的二人。

  龙江递运所,大使、副使各一人。

  批验所,大使一人。

  河泊所,官一人。

  龙江关、石灰山关,各有大使一人,副使四人。

  洪武三年,改应天府知府为府尹,品级正三品,赐银印。

  十三年开始立儒学。

  南京官,自从永乐四年成祖迁往北京,设置行部尚书,备办行在九卿印以相从。

  那时候,皇太子监国,大小各种政务全都委任于他。

  只有封爵、判死罪、授予三品以上文武官职,便由六科都给事中上奏,政权根本原来还在南方。

  十八年,官僚全都迁往北方,南京六部所存留的只有礼、刑、工三部,各有一侍郎,留在南方的官员加“南京”字样在官街上。

  仁宗时补设官职,除去“南京”字样。

  正统六年定下制度又如同永乐年间。

  王府长史司,左、右长史各一人,正五品。

  他的下属,典簿一人,正九品。

  所管辖,审理所,审理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正七品。

  典膳所,典膳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

  奉祠所,奉祠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典乐一人,正九品。

  典宝所,典宝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

  纪善所,纪善二人,正八品。

  良医所,良医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

  典仪所,典仪正一人,正九品,副一人,从丸品。

  工正所,工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

  以上各所副官,嘉堕四十四年一并革除。

  伴读四人,从九品,后来只设一人,教授没有固定人数,从九品。

  引礼舍人三人,后来革除二人。

  仓大使、副使各一人,库大使、副使各一人。

  仓、库副使后来全都革除。

  郡王府,教授一人,从九品,典膳一人,正八品。

  镇国将军,教授一人,从九品。

  长史掌管王府的政令,辅佐规劝讽谏,从而匡正王的过失,率领府中僚属各自供奉职事,并总管各种事务。

  凡是奏请赐名、赐封、赐婚、赐恩以及道谢、进献表章、疏奏,长史代替王上奏。

  如若王有过失,就责问长史。

  曾经犯迥错误的人,不得选任此职。

  审理掌管侦讯案件,禁止横暴,不干涉国家法纪。

  典膳掌管祭祀、宴请宾客,王或者王妃的膳食。

  奉祠掌管祭祀乐舞。

  典宝掌管王府宝印符牌。

  纪善掌管讽喻引导礼法,开导谕告古义,以及国家恩泽仁义大节,以告诫王向善。

  良医掌管医疗。

  典仪掌管陈列仪式。

  工正掌管营建修葺王府府邸、宫邸。

  伴读掌管侍从起居,陈说经史书籍。

  教授掌管以道德仁义启迪王,校勘经史书籍。

  所有皇族年满十岁以上,进入宗学,教授与纪善担任他们的老师。

  引礼掌管接待宾客,赞唱导引礼仪。

  洪武三年,设置王相府,左、右相各一人,正二品,左、右傅各一人,从二品。

  参军府,参军一人,正五品,录事二人,正七品,纪善一人,正匕品。

  各自按照自己的品级列于朝官之后。

  又设置典签司、咨议官。

  不久因为王府武相都是功勋之臣,下令位居文相之上,王相府官员仍旧与朝官互相更换授官。

  这一年设置王府教授。

  四年,复位官制。

  左、右相,正二品,文武傅,从二品,参军,从五晶,录事,正七品,审理正,正六品,副,正七品,纪善,正七品,各署典祠正、典宝正、典仪正、典膳正、典服正、工正、医正,都为正七品,副,都为从七品,牧正,正八品,副,从八品,引礼舍人,省略记载。

  九年,改参军为长史,废除王傅府及典签司、咨议官,增设伴读四人,选拔为人老成,明习经义,行为谨慎的士人担任,侍读四人,收藏掌管文书簿籍,文籍少就空缺。

  不久改王相府所属奉祠、典宝、典膳、良医、工正各所正及纪善都为正八品,副,从八品。

  十三年,一并废除王相府,升长史司马正五品,设置左、右长史各一人,典簿一人。

  确定王府孳牲所、仓库等官全都是杂职。

  二十八年,设置靖江王府咨议所,咨议、记室、教授各一人。

  建文年问,增设亲王宾辅二人,伴读、伴讲、伴书各一人,长史三人。

  郡王宾友二人,教授一人,记室二人,直史一人,左、右直史各一人,吏目一人,典印、典祠、典礼、典饿、典药五署官各一人,典仪二人,引礼舍人二人,仪仗司,吏目一人。

  其中宾辅、三伴、宾友、教授进见时,陪坐,自称名而不称臣,礼节如同宾客师友。

  成祖初年,恢复旧制,改靖江王府咨议所为长史司。

  万历年问,周府设宗正一人。

  后来各府也渐次增设。

  郡王府增设教授一人。

  又洪武七年,公主府设家令一人,正七品,司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

  二十三年,改家令司马中使司,用内使担任。

  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二品,左、右参政,从三品,左、右参议,没有固定人数,从四品。

  参政、参议因事添设,各省不等,诤见各道。

  经历司,经历一人,从六品,都事一人,从七品。

  照磨所,照磨一人,从八品,检校一人,正九品。

  理问所,理问一人,从六品,副理问一人,从七品,提控案牍一人。

  司狱司,司狱一人,从九品。

  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各有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所辖衙门各省不同,详见杂职。

  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政务,朝廷有恩赏、禁令,秉承旨意宣布传播,下达到有关部门。

  凡是所属官员任职期满,访查称职、不称职,上上下下查证明自,报告巡抚、巡按以传达于吏部、都察院。

  每三年,率领治下府州县正官,到京师朝见,以听从考察。

  每十年,会合户口籍册以清查百姓人数、田亩数。

  向朝廷推举人才,会集全省的读书人选拔调用。

  皇族、官吏、师生、军人,按时发放他们的俸禄、麇粮。

  祭祀神只,谨慎按时祭祀。

  百姓有孤老无依的人要供养他们,有孝顺友爱贞烈之人要表彰他们。

  遇上水旱灾害瘟疫,便奏请皇上怜悯免税赈济。

  所有上贡赋税徭役,视府州县土地肥瘠人民多少的情况来平衡数目。

  凡是有重大的施行革除举措及各种政务,会同都御史、’按察使商议,经过谋划商定就向巡抚、巡按或者总督请示。

  国家有喜庆或丧事,派遣辅佐官到京城朝贺或吊祭。

  天子即位,便由左布政使亲自前往。

  参政、参议分守各道,以及派遣管理储粮、屯田、清军、驿站、水利、安抚百姓等事,一并以分司协助管理京郊地区。

  两京不设布、按,没有参政、参议、副使、愈事,因此由邻近布、按分司带管,详见各道职官。

  经历、都事,掌管收发公文,审察巡按、巡盐御史文书,使用经历印章。

  照磨、检校掌管校勘清理卷宗。

  理问掌管诉讼案件。

  起初,太祖攻克集庆,亲自兼领江南行中书省。

  戊戌年,在婺州设置中书分省。

  后来每攻克一地,就设置行省,官员从平章政事以下,大致与中书省相同。

  设行省平章政事,从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参知政事,从二品。

  左、右司,郎中,从五品,员外郎,从六品,都事、检校,从七品,照么、管勾,从八品。

  理问所,正理问,正四品,副理问,正五品,知事,从八品。

  不久改知事焉提控案牍,省略记载。

  洪武九年,改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各行省都为承宣布政使司,废除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等官,改参知政事为布政使,品级正二品,左、右参政,从二品,改左、右司为经历司。

  十三年,改布政使,正三品,参政,从三品。

  十四年,增设左、右参议,正四品,不久增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

  十五年,设置云南布政司。

  二十二年,定品级为从二品。

  建文年间,升为正二品,裁革一人。

  成祖恢复旧制。

  永乐元年,以北平布政司为北京。

  五年,设置交肚布政司。

  十一年,设置贵州布政司。

  只设布政使一人,其它官员如同各布政司。

  宣德三年,废除交肚布政司,除两京以外,定为十三布政司。

  开始设置藩司,与六部并重。

  布政使入朝任尚书、侍郎,副都御史常常出任布政使。

  宣德、正统年间仍然如此,从那以后就没有了。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愈事没有固定人数,正五品。

  详见各道。

  经历司,经历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

  照磨所,照磨一人,正九品,检校一人,从九品。

  司狱司,司狱一人,从九品。

  按察使掌管一省诉讼纠察的事务。

  纠察贪官污吏,缉捕奸恶强暴,平允诉讼案件,昭雪冤狱错案,从而振奋风纪,澄清吏治。

  大案会同都御史、布政二司共同商议,报告巡抚、巡按,听从刑部、都察院。

  所有朝拜觐见庆贺吊祭的礼仪,都如同布政司。

  副使、愈事,分道巡察,兵备、提学、抚民、巡海、清军、驿传、水利、屯田、招募训练、监军,各设专人分管,并分人巡察京郊地区。

  明代初年,设置提刑按察司。

  昊元年,设置各道按察司,设按察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愈事,正五品。

  十三年,改按察使品级为正四品,不久废除。

  十四年,重叉设置,并设置各道按察分司。

  十五年,又设置天下府州县按察分司。

  以儒士王存中等五百三十一人为试愈事,每人巡察两县。

  所有官吏贤能与否、军队民间的利弊,都可以查问检举。

  十六年,完全废除试愈事,改按察使为从三品,副使二人,从四品,愈事,从五品,人员多少配合各分道的数目。

  二十二年,又定按察使为正三品。

  二十九年,改设按察分司马四十一道。

  直隶六道:为淮西道、淮东道、苏松道、建安徽宁道、常镇道、京畿道。

  逝江二道:为浙东道、浙西道。

  四川三道:为川东道、川西道、黔南道。

  山东三道:为济南道、海右道、辽海东宁道。

  河南二道:为河南道、河剑堕。

  韭王二道:为燕南道、燕北道。

  陕西五道:为关内道、关南道、河西道、垄右道、西宁道。

  山西三道:为冀宁道、冀北道、河东道。

  江西三道:为岭北道、两江道、湖束道。

  广东三道:为岭南道、海南道、海北道。

  广西三道:为桂林苍梧道、左江道、右婆道。

  塑婆:二道:为建宁道、福宁道。

  湖广四道:为武昌道、荆南道、湖南道、湖北道。

  三十年,开始设置云南按察司。

  此前,命令布政司兼管。

  建文年问,改为十三道肃政按察司。

  成祖初年,恢复旧制。

  永乐五年,设置交阻按察司,又增设各按察司愈事。

  因为督察军卫屯粮,增设浙a、辽旦、广东、广西、湖广、河南、云南、璺丛各一人,堕堕、福建、山东、山西各二人。

  这是增设监司的开始。

  十二年,设置贵州按察司。

  宣德五年,废除交肚按察司。

  除两京不设,共十三个按察司。

  正统三年,增设理仓副使、愈事,又设愈事与布政司参议各一员于甘肃,监收仓粮。

  八年,增设愈事,专闩管理屯田。

  景泰二年,增设巡河食事。

  从逭以后,各省因事添设,有时设置有时革除,不可胜记。

  现在总述布、按二司所分各道详列于左。

  布政司参政、参议分管各道。

  督粮道,十三布政司各有一人,都驻节省城。

  督册道,江西、陕西等问或设置。

  分守道:浙江杭嘉湖道,宁绍台道,都驻节省城。

  江西南瑞道,驻节省城,湖柬道,驻节广信,湖西道,驻节临江,钟南九江道,驻节九江,赣南道,驻节南塞。

  山东济南道,束兖道,海右道,都驻节省城。

  山西冀宁道,驻节省城,河东道,驻节蒲州,冀北道,驻节大同,冀南道,驻节汾州。

  陕西关内道,驻节省城,关西道,驻节凤翔,西宁道,驻节凉州,关南道,驻节兴安,河西道,驻节庆阳,陇右道,驻节圣旦。

  河南大梁道,驻节省城,河南道,驻节迎壶,汝南道,驻节南阳,河北道,驻节怀庆。

  湖广武昌道,下剂南道,驻节鄙阳,上剂南道,兼兵备,驻节涂州,剂西道,兼兵备,驻节安陆,上湖南道,下湖南道,上江防道,有时驻节剂州、垂丛,下江防道。

  福建兴泉道,驻节泉州,福宁道,驻节兴化,漳南道,驻节漳州,建南道,驻节延平,汀漳道,驻节上蕴逊。

  广东岭束道,驻节潮州,岭西道,驻节高州,罗定道,兼兵备,驻节罗定州,岭北道,嵌南道,驻节南雄。

  四川川西道,川北道,驻节保宁,上下川束道,驻节涪州,上川南道,雅州、嘉定二署,下川南道,叔州、滤州二署。

  广西桂平道,驻节省城,苍梧道,驻节梧州,左江道,.驻节浔州,右江道,驻节柳州。

  贵州安平道,贵宁道,驻节省城,新镇道,驻节平越,思仁道,驻节思南。

  云南临安道,腾冲道,澜沧道。

  以上有的是参政,有的是参议。

  按察司副使、愈事分营各道。

  提督学道,清军道,驿传道,十三布政司全都各有一人,只有湖广提学有两人,浙江、山西、陕西、福建、广西、贵州清军兼管驿传,江西右布政使兼管清军。

  分巡道:浙江杭严道,宁绍道,嘉湖道,金衢道。

  江西饶南九江道,驻节饶州,湖西道,驻节吉安,南昌道,湖束道,岭北道。

  山东充州道,驻节沂州,济宁道,青州海防道,济南道,移驻德州,海右道,驻节省城,海道,驻节莱州,登莱道,辽海道。

  山西冀宁道,冀南道,驻节潞安,雁门道。

  陕西关内道,驻节合州,关西道,驻节平凉,陇右道,驻节秦州,河西道,驻节墉州,西宁道。

  河南大梁道,汝南道,驻节信匿坦,河南道,驻节汝州,河北道,驻节磁州。

  湖广武昌道,剂西道,驻节沔坠,_剂南道,下剂南道,湖北道,上湖南道,下湖南道,沅靖道。

  福建巡海道,兼管粮储,福宁道,兴泉道,驻节泉州,建南道,驻节建宁,武平道,漳南道,驻节上塑暨,建宁道,海道,驻节漳州,汀漳道。

  广东岭束道,驻节惠州,岭西道,驻节肇庆,岭南道,驻节省城,海北道,驻节雷州,海南道,驻节琼州。

  四川上束道,驻节重庆,下束道,驻节达州,川西道,川北道,驻节保宁,下川南道,上川南道。

  广西府江兵巡道,驻节平乐,桂林兵巡道,驻节省城,苍梧兵巡道,驻节梧州,移驻郁林州,左江兵巡道,驻节南宁,右江兵巡道,驻节宾州。

  以上五道都兼领兵备。

  贵州贵宁道,思石道,驻节锢仨,壑清道,兼理兵备,驻节都匀。

  云南安普道,临沅道,洱海道,金沧道。

  整饬兵备道:浙江宁绍道,嘉兴道,温处道,台海道。

  江西南瑞道,广建道,驻节建昌。

  山东临清道,武德道,驻节武定州,曹濮道,驻节曹州,沂州道,辽东道。

  山西雁北道,驻节代州,大同道,两人,一个驻节大同,一个驻节朔州,阳和道,潞安道,岢岚道。

  陕西肃州道,固原道,临洮道,驻节兰州,洮岷道,驻节亟盟,靖远道,榆林中路道,榆林东路道,驻节神木县,宁夏河西道,驻节宁夏,宁夏河东兵粮道,驻节花马池,庄浪道,漠羌道,潼关道。

  湖广辰沅道。

  河南睢束道。

  福建兵备道,巡海道。

  广东南韶道,南雄道。

  四川松潘道,威茂道,建昌道,重夔道,安绵道,叔泸道。

  广西,分巡兼管兵备。

  五道都参见分巡道。

  贵州威清道,驻节安顺,毕节道。

  云南曲靖道。

  另外又有协堂道,副使,河南、浙江间或设置,水利道,浙垄,屯田道,婆耍、河南、旦址三省屯田兼理驿传,管河道,河南,盐法道,抚治道,陕西抚治商盗道,湖广又有抚民、抚苗道,监军道,因事而不常设,招练道,L韭棰有时设置。

  北直隶的道挂靠在山东的,便是密云道,大名道,天津道,霸州道;挂靠在山西的,便是易州道,口北道,昌平道,井陉道,蓟州、永平等道。

  南直隶的道挂靠在山东的有,太仓道,颖州道,徐州道;挂靠浙江、江西、湖广的有,蓝锉道,漕储道,常镇道,庐凤道,邀奎池太道,淮扬道。

  按照明朝初年制度,担心郡守县令等行政长官贪脏枉法,因此在直隶府州县设置巡按御史,各布政司所辖地区设置试愈事。

  废除试愈事之后,改为按察分司四十一道,这是分巡的开始。

  分守开始于永乐年问,常常命令职能部门官员巡视民间疾苦。

  后来就定下右参政、右参议分守各自管辖的府州县。

  兵道的设置,仿照试行于洪熙年间,因为武将文墨粗疏,便派遣参政副使沈固、刘绍等前往各总兵处整理文书,商量机密事务,自身不曾亲领军务。

  到弘治年间,兵部尚书马文升顾虑武职不整治,提议增设副愈事一名进行整饬。

  从此兵备官员充盈天下。

  两京不设布、按二司,因此用御史督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