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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五代史》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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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为太祖。晋以宣王辅 魏有功,立为高祖,以景帝始封晋,故为太祖。宋氏先世,官阀卑微,虽追崇帝号, 刘裕自为高祖。南齐高帝之父,位至右将军,生无封爵,不得为太祖,高帝自为太 祖。梁武帝父顺之,佐佑齐室,封侯,位至领军、丹阳尹,虽不受封于梁,亦为太 祖。陈武帝父文赞,生无名位,以武帝功,梁室赠侍中,封义兴公,及武帝即位, 亦追为太祖。周闵帝以父泰相西魏,经营王业,始封于周,故为太祖。隋文帝父忠, 辅周室有大功,始封于隋,故为太祖。唐高祖神尧祖父虎为周八柱国,隋代追封唐 公,故为太祖。唐末梁室硃氏有帝位,亦立四庙,硃公先世无名位,虽追册四庙, 不立太祖,硃公自为太祖。此则前代追册太祖,不出亲庙之成例也。

  王者祖有功而宗有德,汉、魏之制,非有功德不得立为祖宗,商、周受命,以 稷、契有大功于唐、虞之际,故追尊为太祖。自秦、汉之后,其礼不然,虽祖有功, 仍须亲庙。今亦粗言往例,以取证明。秦称造父之后,不以造父为始祖;汉称唐尧、 刘累之后,不以尧、累为始祖;魏称曹参之后,不以参为始祖;晋称赵将司马卯之 后,不以仰为始祖;宋称汉楚元王之后,不以元王为始祖;齐、梁皆称萧何之后, 不以萧何为始祖;陈称太丘长陈实之后,不以实为始祖;元魏称李陵之后,不以陵 为始祖;后周称神农之后,不以神农为始祖;隋称杨震之后,不以杨震为始祖;唐 称皋陶、老子之后,不以皋陶、老子为始祖。唯唐高宗则天武后临朝,革唐称周, 又立七庙,仍追册周文王姬昌为始祖,此盖当时附丽之徒,不谙故实,武立姬庙, 乖越已甚,曲台之人,到今嗤诮。臣远观秦、汉,下至周、隋,礼乐衣冠,声明文 物,未有如唐室之盛。武德议庙之初,英才间出,如温、魏、颜、虞通今古,封、 萧、薛、杜达礼仪,制度宪章,必有师法。

  夫追崇先王、先母之仪,起于周代。据《史记》及礼经云:“武王缵太王、王 季、文王之绪,一戎衣而有天下,尊为天子,宗庙飨之。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 太王、王季,祀先公以天子之礼。”又曰“郊祀后稷以配天。”据此言之,周武虽 祀七世,追为王号者,但四世而已。故自东汉以来,有国之初,多崇四庙,从周制 也。况商因夏礼,汉习秦仪,无劳博访之文,宜约已成之制。请依隋、唐有国之初, 创立四庙,推四世之中名位高者为太祖。谨议以闻。

  敕:宜令尚书省集百官,将前议状与张昭远所陈,速定夺闻奏。左仆射刘昫等 再议奏曰:

  臣等今月十三日,再于尚书省集百官详议。夫王者祖武宗文,郊天祀地,故有 追崇之典,以申配飨之仪。初详太常礼院议状,唯立七庙四庙,即并通其理。其他 所论,并皆勿取。七庙者,按《礼记·王制》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 之庙而七。”郑玄注云:“此周制也。”详其礼经,即是周家七庙之定数。四庙者, 谓高、曾、祖、祢四世也。按《周本纪》及《礼记·大传》皆曰:“武王即位,追 王太王、王季、文王。以后稷为尧稷官,故追尊为太祖。”此即周武王初有天下, 追尊四庙之明文也。故自叹、魏已降,迄于周、隋,创业之君,追谥不过四世,约 周制也。此礼行之已久,事在不疑。今参详都省前议状,请立四庙外,别引始祖, 取裁未为定议。续准敕据御史中丞张昭远奏,请创立四庙之外,无别封始祖之文。 况国家礼乐刑名,皆依唐典,宗庙之制,须约旧章。请依唐朝追尊献祖宣皇帝、懿 祖光皇帝、太祖景皇帝、代祖元皇帝故事,追尊四庙为定”

  从之。

  七年七月,太常礼院奏:“国朝见飨四庙:靖祖、肃祖、睿祖、宪祖。今大行 皇帝将行升祔,按《会要》:唐武德元年,立四庙于长安;贞观九年,高祖神尧皇 帝崩,命有司详议庙制,议以高祖神主并旧四室祔庙。今先帝神主,请同唐高祖升 祔。”从之。

  汉天福十三年闰七月,时汉高祖已即位,尚仍天福之号。太常博士段颙奏议曰: “伏以宗庙之制,历代为难,须按礼经,旁求故实,又缘礼贵随时,损益不定。今 参详历代故事,立高、曾、祖、祢四庙,更上追远祖光武皇帝为始祖百代不迁之庙, 居东向之位,共为五庙,庶符往例,又合礼经。”诏尚书省集百官议。吏部尚书窦 贞固等议云:“按《礼记·王制》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疏云: “周制之七庙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太祖,后稷也。”。又云: “天子七庙,皆据周也。有其人则七,无其人则五。”至于光武中兴及历代多立六 庙或四庙,盖建国之始,未盈七庙之数。又按《郊祀录》王肃云:“德厚者流泽广, 天子可以事六代之义也。”今欲请立高祖已下四亲庙。又自古圣王,祖有功,宗有 德,即于四亲庙之外,祖功宗德,不拘定数。今除四亲庙外,更请上追高皇帝、光 武皇帝,更立六庙。”从之。《文献通考》:庄宗、明宗既舍其祖而祖唐之祖矣, 及敬瑭、知远崛起而登帝位,俱欲以华胃自诡,故于四亲之外,必求所谓始祖而祖 之。张昭远之言,议正而词伟矣。至汉初,则段颙、窦贞固之徒,曲为谄附,乃至 上祖高、光,以为六庙云。

  周广顺元年正月,中书门下奏:“太常礼院议,合立太庙室数。若守文继体, 则魏、晋有七庙之文;若创业开基,则隋、唐有四庙之议。圣朝请依近礼,追谥四 庙。伏恐所议未同,请下百官集议。”太子太傅和凝等议:“请据礼官议,立四亲 庙。”从之。《五代会要》:和凝议曰:“恭以肇启洪图,惟新黄屋。左宗庙而右 社稷,率由旧章;崇祖祢而辨尊卑,载于前史。虽质文互变,义趣各殊,或观损益 之规,或系兴隆之始。陛下体元立极,本义祖仁,开变家成国之基,遵奉先思孝之 道,合据礼官议,立四亲庙,以叶前文。”从之。

  其年四月,中书门下奏: “太常礼院申,七月一日,皇帝御崇元殿,命使奏册四庙。准旧仪,服兗冕即座, 太尉引册案入,皇帝降座,引立于御座前南向,中书令奉册案进,皇帝搢珪捧授, 册使跪受,转授舁册官,其进宝授宝仪如册案。臣等参详,至时请皇帝降阶授册。” 从之。

  三年九月,将有事于南郊,议于东京别建太庙。时太常礼院言:“准洛京庙室 一十五间,分为四室,东西各有夹室,四神门,每方屋一间,各三门,戟二十四, 别有斋宫神厨屋宇。准礼,左宗庙,右社稷,在国城内,请下所司修奉。”从之。 其月,太常礼院奏:“迎太庙社稷神主到京,其日未审皇帝亲出郊外迎奉否。检讨 故事,元无礼例,伏请召三省官集议。”敕:“宜令尚书省四品以上、中书门下五 品已上同参议。”司徒窦贞固、司空苏禹珪等议:“按吴主孙休即位,迎祖父神主 于吴郡,人祔太庙,前一日出城野次,明日常服奉迎,此其例也。”遂署状言车驾 出城奉迎为是,请下礼仪使草定仪注。至十月,礼仪使奏:“太祖神主将至,前一 日仪仗出城掌次,于西御庄东北设神主行庙幄幕,面南。其日放朝,群臣早出西门, 皇帝常服出城诣行宫,群臣起居毕,就次。神主将至,群臣班定,皇帝立于班前。 神主至,太常卿请皇帝再拜,群臣俱拜。神主就行庙幄幕座,设常馔,群臣班于神 幄前。侍中就次,请皇帝谒神主。既至,群臣再拜,皇帝进酒毕再拜,群臣俱拜。 皇帝还幄,群臣先赴太庙门外立班,俟皇帝至起居。俟神主至,群臣班于庙门外, 皇帝立于班前,太常卿请皇帝再拜,群臣俱拜。皇帝还幄,群臣就次,宫闱令安神 主于本室讫,群臣班于庙庭。太常卿请皇帝于四室奠飨,逐室皇帝再拜,群臣俱拜。 四室祔飨毕,皇帝还宫。前件仪注,望付中书门下宣下。”从之。

  显德六年七月,诏以大行皇帝山陵有期,神主将祔太庙,其庙殿室宇合添修否? 国子司业兼太常博士聂崇义奏议曰:“奉敕,为大行皇帝山陵有期,神主祔庙,恐 殿室间数少,合重添修。今诣庙中相度,若是添修庙殿一间至两间,并须移动诸神 门及角楼宫墙仗舍,及堂殿正面檐栿阶道,亦须东省牲立班位,直至斋宫,渐近迫 窄。今重拆庙殿,续更添修,不唯重劳,兼恐未便。窃见庙殿见虚东西二夹室,况 未有祧迁之主,欲请不拆庙殿,更添间数,即便将夹室重安排六室位次。所有动移 神主,若准旧礼,于殿庭权设行庙幕殿,即恐雨水犹多,难于陈设。伏请权于太庙 斋宫内奉安神主,至修奉毕日,庶为宜称。又,按《礼记》云:庙成则于中屋刲羊 以衅之,夹室则用鸡。又,《大戴礼》及《通典》亦有夹室,察文观义,乃是备庙 之制。况新主祔庙,诸经有迁易之文,考古沿今,庶合通礼。伏请递迁诸室奉安大 行皇帝神主,以符礼意。”敕依典礼。

 

 

《其它·志五》

 

  后唐长兴元年九月,太常礼院奏:“来年四月孟夏,禘飨于太庙。谨按礼经, 三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已毁未毁之主,并合食于太祖之庙,逐庙功臣, 配飨于太庙之庭。本朝宝应元年定礼,奉景皇帝为始封之祖。既庙号太祖,百代不 迁,每遇禘祫,位居东向之尊,自代祖元皇帝、高祖、太宗已下,列圣子孙,各序 昭穆南北相向,合食于前。圣朝中兴,重修宗庙,今太庙见飨高祖、太宗、懿宗、 昭宗、献祖、太祖、庄宗七庙,太祖景皇帝在祧庙之数,不列庙飨。将来禘礼,若 奉高祖居东向之尊,则禘飨不及于太祖、代祖;若以祧庙太祖居东向之位,则又违 于礼意。今所司修奉祧庙神主,及诸色法物已备,合预请参详,事须具状申奏。” 敕下尚书省集百官详议。户部尚书韩彦恽等奏议曰:“伏以本朝尊受命之祖景皇帝 为始封之君,百代不迁,长居庙食,自贞观至于天祐,无所改更,圣祖神孙,左昭 右穆。自中兴国祚,再议宗祊,以太祖景皇帝在祧庙之数,不列祖宗,欲尊太祖之 位,将行东向之仪,爰命群臣,同议可否。伏详本朝列圣之旧典,明皇定礼之新规, 开元十年,特立九庙,子孙遵守,历代无亏。今既行定礼之规,又以祧太祖之室。 昔德宗朝,将行禘祫之礼,颜真卿议请奉献祖居东向之位,景皇帝暂居昭穆之列, 考之于贞元,则以为误,行之于今日,正得其礼。今欲请每遇禘祫之岁,暂奉景皇 帝居东向之尊,自元皇帝以下,叙列昭穆。”从之。

  周广顺三年冬十月,礼仪使奏:“郊庙祝文,礼例云:古者文字皆书于册,而 有长短之差。魏、晋郊庙祝文书于册。唐初悉用祝版,唯陵庙用玉册,明皇亲祭郊 庙,用玉为册。德宗朝,博士陆淳议,准礼用祝版,祭已燔之,可其议。贞元六年 亲祭,又用竹册,当司准《开元礼》,并用祝版。梁朝依礼行之,至明宗郊天,又 用竹册。今详酌礼例,允以祝版为宜。”诏从之。

  其年九月,南郊,礼仪使奏:“郊祀所用珪璧制度,准礼,祀上帝以苍璧;祀 地祇以黄琮;祀五帝以珪璋琥璜琮,其玉各依本方正色,祀日月以珪璋,祀神州以 两珪有邸。其用币,天以苍色,地以黄色,配帝以白色,日月五帝各从本方之色, 皆长一丈八尺。其珪璧之状,譬圆而琮八方,珪上锐而下方,半珪曰璋,琥为虎形, 半璧曰璜,其珪璧琮璜皆长一尺二寸四。珪有邸,邸,本也,珪著于璧而整肃也。 日月星辰以珪璧五寸,前件珪璧虽有图样,而长短之说或殊。按唐开元中,明皇诏 曰:“祀神以玉,取其精洁,比来用珉,不可行也。如或以玉难办,宁小其制度, 以取其真。’今郊庙所修珪璧,量玉大小,不必皆从古制,伏请下所司修制。”从 之。

  显德四年夏四月,礼官博士等准诏,议祭器、祭玉制度以闻。时国子祭酒尹拙 引崔灵恩《三礼义宗》云:“苍璧所以祀天,其长十有二寸,盖法天之十二时。” 又引《江都集》、《白虎通》等诸书所说,云:“璧皆外圆内方。”又云:“黄琮 所以祀地,其长十寸,以法地之数。其琮外方内圆,八角而有好。”国子博士聂崇 义以为璧内外皆圆,其径九寸。又按阮氏、郑玄图皆云九寸,《周礼·玉人》职又 有九寸之璧。及引《尔雅》云:“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 郭璞注云:“好,孔也;肉,边也。”而不载尺寸之数。崇义又引《冬官·玉人》 云“璧好三寸”,《尔雅》云“肉倍好谓之璧”,两边肉各三寸,通好共九寸,则 其璧九寸明矣。崇义又云:“黄琮八方以象地,每角各剡出一寸六分,共长八寸, 厚一寸。按《周礼疏》及阮氏图并无好。”又引《冬官·玉人》云:“琮八角而无 好。”崇义又云:“琮璜珪璧,俱是祀天地之器,而《尔雅》唯言璧环瑗三者有好, 其余黄琮诸器,并不言之,则黄琮八角而无好明矣。”太常卿田敏以下议,以为尹 拙所说虽有所据,而崇义援《周礼》正文,其理稍优,请从之。其诸祭器制度,亦 多以崇义所议为定。

  显德二年秋八月,兵部尚书张昭上言:“今月十二日,伏蒙宸慈召对,面奉圣 旨,每年祀祭,多用太牢,念其耕稼之劳,更备牺牲之用,比诸豢养,特可愍伤, 令臣等讨故事,可以他牲代否。臣仰禀纶言,退寻礼籍,其三牲八簋之制,五礼六 乐之文,著在典彝,迭相沿袭,累经朝代,无所改更。臣闻古者燔黍捭豚,尚多质 略,近则梁武面牲竹脯,不可宗师,虽好生之德则然,于奉先之仪太劣。盖礼主于 信,孝本因心,黍稷非馨,鬼神飨德,不必牲牢之巨细,笾豆之方圆,苟血祀长保 于宗祧,而牲俎何须于茧栗。但以国之大事,儒者久行,易以他牢,恐未为便。以 臣愚见,其南北郊、宗庙社稷、朝日夕月等大祠,如皇帝亲行事,备三牲;如有司 摄行事,则用少牢已下。虽非旧典,贵减牲牛。”是时太常卿田敏又奏云:

  臣奉圣旨为祠祭用犊事。今太仆寺供犊,一年四季都用犊二十二头。《唐会要》 武德九年十月诏:“祭祀之意,本以为民,穷民事神,有乖正直,杀牛不如礿祭, 明德即是馨香,望古推今,民神一揆。其祭圜丘、方泽、宗庙已外,并可止用少牢, 用少牢者用特牲代。时和年丰,然后克修常礼。”又按《会要》天宝六载正月十三 日赦文:“祭祀之典,牺牲所备,将有达于虔诚,盖不资于广杀。自今后每大祭祀, 应用骍犊,宜令所司量减其数,仍永为恆式。其年起请以旧料每年用犊二百一十二 头,今请减一百七十三头,止用三十九头,余祠飨并停用犊。”至上元二年九月二 十一日赦文:“国之大事,郊祀为先,贵其至诚,不美多品。黍稷虽设,犹或非馨; 牲牢空多,未为能飨。圜丘、方泽,任依恆式,宗庙诸祠,临时献熟,用怀明德之 馨,庶合西邻之祭。其年起请昊天上帝、太庙各太牢一,余祭并随事市供。”若据 天宝六载,自二百一十二头减用三十九头;据武德九年,每年用犊十头,圜丘四, 方泽一,宗庙五;据上元二年起请只昊天上帝、太庙,又无方泽,则九头矣。今国 家用牛,比开元、天宝则不多,比武德、上元则过其大半。案《会要》,太仆寺有 牧监,掌孳课之事。乞今后太仆寺养孳课牛,其犊遇祭昊天前三月养之涤宫,取其 荡涤清洁,余祭则不养涤宫。若临时买牛,恐非典故。

  奉敕:“祭祀尚诚,祝史贵信,非诚与信,何以事神!礿祭重于杀牛,黍稷轻 于明德,牺牲之数,具载典经。前代以来,或有增损,宜采酌中之礼,且从贵少之 文。起今后祭圜丘、方泽、社稷,并依旧用犊;其太庙及诸祠,宜准上元二年九月 二十一日制,并不用犊。如皇帝亲行事,则依常式。”

  后唐同光二年三月十日,祠部奏:“本朝旧仪,太微宫每年五存献,其南郊坛 每年四祠祭。吏部申奏,请差中书门下摄太尉行事,其太庙及诸郊坛,并吏部差三 品已上摄太尉行事。”从之。至其年七月,中书门下奏:“据尚书祠部状,每年太 微宫五荐献,南郊坛四祠祭,并宰相摄太尉行事,惟太庙时祭,独遣庶僚,虽为旧 规,虑成阙礼。臣等商量,今后太庙祠祭,亦望差宰臣行事。”从之。

  三年十一月,礼仪使奏:“伏准礼经,丧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行事, 此古制也。爰自汉文,益尊神器,务徇公绝私之义,行以日易月之作制,事久相沿, 礼从顺变。今园陵已毕,祥练既除,宗庙不可以乏享,神祇不可以废祀,宜遵礼意, 式展孝思。伏请自贞简太后升祔礼毕,应宗庙仪乐及群祀,并准旧施行。”从之。

  天成四年九月,太常寺奏:“伏见大祠则差宰臣行事,中祠则差诸寺卿监行事, 小祠则委太祝、奉礼。今后凡小祠,请差五品官行事。”从之。其年十月,中书门 下奏:“太微宫、太庙、南郊坛,宰臣行事宿斋,百官皆入白事。伏以奉命行事, 精诚斋宿,傥遍见于朝官,涉就虔于祠祭。今后宰臣行事,文武两班,望今并不得 到宿斋处者。”奉敕宜依。其年十二月,中书门下奏:“今后宰臣致斋内,请不押 班,不知印,不起居。或遇国忌,应行事官受誓戒,并不赴行香,并不奏覆刑杀公 事。及大祠致斋内,请不开宴。”从之。

  长兴二年五月,尚书左丞崔居俭奏:“大祠、中祠差官行事,皇帝虽不预祭, 其日亦不视朝,伏见车驾其日或出,于理不便。今后请每遇大祠、中祠,车驾不出。” 从之。

  四年二月,太常博士路航奏:“比来小祠已上,公卿皆著祭服行事。近日唯郊 庙、太微宫具祭服,五郊迎气、日月诸祠,并只常服行事,兼本司执事人等,皆著 随事衣装,狼藉鞋履,便随公卿升降于坛墠。按祠部令,中祠以上,应斋郎等升坛 行事者,并给洁服,事毕收纳。今后中祠已上,公卿请具祭服,执事升坛人并著履, 具绯衣帻子。又,臣检《礼阁新仪》,太微宫使卯时行事。近年依诸郊庙例,五更 初便行事,今后请依旧以卯时。”从之。

  清泰元年五月,中书门下奏:“据太常礼院申,明宗圣德和武钦孝皇帝今月二 十日祔庙,太尉合差宰臣摄行。缘冯道在假;李愚十八日私忌,在致斋内;今刘昭 又奏见判三司事烦,请免祀事。今与礼官参酌,诸私忌日,遇大朝会,入阁宣召, 尚赴朝参。今祔飨事大,忌日属私,斋日请比大朝会宣召例,差李愚行事。”从之。

  晋开运三年六月,西京留司监祭使奏:“以祠祭所定行事官,临日或遇疾病, 或奉诏赴阙,留司吏部郎中一人主判,有阙便依次第定名,庶无阙事。”从之。 《永乐大典》卷一万七千五十二。

  唐天成三年十一月,太常定议唐少帝谥,庙号景宗。博士吕朋龟奏:“谨按礼 经,臣不诔君,称天以谥之,是以本朝故事,命太尉率百僚奉谥册告天于圜丘,回 读于灵座前,并在七月之内,谥册入陵。若追尊定谥,命太尉读谥册于太庙,藏册 于本庙。伏以景宗皇帝,顷负沈冤,岁月深远,园陵已修,不祔于庙,则景宗皇帝 亲在七庙之外。今圣朝申冤,追尊定谥,重新帝号,须撰礼仪。又,《礼》云:君 不逾年不入宗庙。且汉之殇、冲、质,君臣已成,晋之惠、怀、愍,俱负艰难,皆 不列高食,止祀于园寝。臣等切详故实,欲请立景宗皇帝庙于园所,命使奉册书宝 绶,上谥于庙,便奉太牢祀之,其四时委守奉荐。请下尚书省集三省官详议施行。” 右散骑常侍萧希甫等议请依礼院所奏。奉敕:宜令本州城内选地起庙。乃于曹州立 庙。

  四年五月,中书门下奏:“先据太常寺定少帝谥昭宣光烈孝皇帝,号景宗者。 伏以景宗生曾为帝,飨乃承祧,既号景宗,合入宗庙,如不入宗庙,难以言宗。于 理而论,祧一远庙,安少帝神主于太庙,即昭穆序而宗祀正。今或且居别庙,即请 不言景宗,但云昭宣光烈孝皇帝。兼册文内有‘基’字,是明皇庙讳,虽寻常诏敕 皆不回避,少帝是继世之孙,不欲斥列圣之讳,今改‘基’为‘宗’字。”从之。 《五代会要》:《风俗通》陈孔璋云:尊卑有叙,丧祭哀敬,各有攸终,欲令言著 而可遵,事施而不犯。《礼》云:“卒哭之后,宰执木铎徇于宫,曰舍故而讳新。” 故,谓毁庙之主也,恩远属绝,名不可讳。今昭宣上去明皇十四世,奏改册文,非 典故也。

  八月戊申,明宗服兗冕,御文明殿,追册昭宣光烈孝皇帝。礼毕,册使兵部尚 书卢质押册出应天门登车,卤簿鼓吹前导,入都亭驿,翌日,登车赴曹州。时议者 以追尊则可,立之为宗,不入太庙,深为失礼。夫言宗者,功业纂于祖祢,德泽被 于生民,发号申令可也。且辉王纂嗣之日,国命出于贼臣,君父衔冤,母后涂炭, 遭罹放逐,鼎祚覆亡,追谥易名,当循故实。如汉之冲、质,晋之闵、怀,但尊称 而无庙号;前代亡国者周赧、汉献、魏陈留,亦不称宗;中兴之追谥者孺子婴,光 武竟无追宗之典。设如自我作古,酌于人情,则谓之为“景宣光烈”,深不称也。 古之周景、汉景、周宣、汉宣,皆中兴再造之主。至如国朝,太祖曰景皇帝,以受 命而有唐室,宣宗皇帝以隔代承运,皇纲复振故也。今辉王亡国坠业,谓之“宣景”, 得无谬乎!先是,太常既奏,下尚书省集议,虽有智者,依违不言。至是,既立为 景宗,陵号温陵,乃于曹州置庙,以时告享,仍以本州刺史以下为三献官。后宰臣 知其非,奏去庙号。

  晋天福四年十一月,太常礼院奏:议立唐朝帝庙,引武德年故事,祀隋三帝。 今请立近朝庄宗、明宗、闵帝三庙,庶合前规。诏曰:“德莫盛于继绝,礼莫重于 奉先。庄宗立兴复之功,明宗垂光大之业,逮乎闵帝,实继本枝,然则丕绪洪源, 皆尊唐室。继周者须崇后稷,嗣汉者必奉高皇,将启严祠,当崇茂典。宜立唐高祖、 太宗及庄宗、明宗、闵帝五庙。”其月,太常礼院又奏:“唐庙制度,请以至德宫 正殿隔为五室,三分之,南去地四尺,以石为坎,中容二主。庙之南一屋三门,门 戟二十有四;东西一屋一门,门无棨戟。四仲之祭,一羊一豕,如其中祠,币帛牲 牢之类,光禄主之。祠祝之文,不进不署,神厨之具,鸿胪督之。五帝五后,凡十 主,未迁者六,未立者四,未谥者三。高祖、太宗与其后暨庄宗、明宗,其主在清 化里之寝宫,祭前二日,以殿中伞扇二十,迎置新庙以享祀。闵皇帝、庄宗明宗二 后及鲁国孔夫人神主四座,请修制祔庙,及三后请定谥法。”从之。

  周广顺元年二月,太常礼院上言:“准敕,迁汉庙入升平宫。其唐、晋两朝, 皆止五庙迁移,今汉七庙,未审总移,为复只移五庙?敕宜准前敕,并移于升平宫。 其法物、神厨、斋院、祭服、祭器、馔料,皆依中祠例,用少牢,光禄等寺给;其 读文太祝及奉礼郎,太常寺差。每仲飨,以汉宗子为三献。”从之。

 

 

《其它·志六》

 

  古之王者,理定制礼,功成作乐,所以昭事天地,统和人神,历代已来,旧章 斯在。洎唐季之乱,咸、镐为墟;梁运虽兴,《英》、《茎》扫地。庄宗起于朔野, 经始霸图,其所存者,不过边部郑声而已,先王雅乐,殆将泯绝。当同光、天成之 际,或有事清庙,或祈祀泰坛,虽簨虡犹施,而宫商孰辨?遂使磬襄、鼗武,入河、 汉而不归;汤濩、舜韶,混陵谷而俱失。洎晋高祖奄登大宝,思迪前规,爰诏有司, 重兴二舞。旋属烽火为乱,明法罔修,汉祚几何,无暇制作。周显德五年冬,将立 岁仗,有司以崇牙树羽,宿设于殿庭。世宗因亲临乐悬,试其声奏,见钟磬之类, 有设而不击者,讯于工师,皆不能对。世宗恻然,乃命翰林学士、判太常寺事窦俨 参详其制,又命枢密使王朴考正其声。朴乃用古累黍之法,以审其度,造成律准, 其状如琴而巨,凡设十三弦以定六律、六吕旋相为宫之义。世宗善之,申命百官议 而行之。今亦备纪于后,以志五代雅乐沿革之由焉。

  梁开平初,太祖受禅,始建宗庙,凡四室,每室有登歌、酌献之舞:

  肃祖宣元皇帝室曰《大合之舞》。

  敬祖光宪皇帝室曰《象功之舞》。

  宪祖昭武皇帝室曰《来仪之舞》。

  烈祖文穆皇帝室曰《昭德之舞》。

  登歌乐章各一首。《五代会要》云:太常少卿杨焕撰。

  二年春,梁祖将议郊禋,有司撰进乐名、舞名:

  乐曰《庆和之乐》。

  舞曰《崇德之舞》。

  皇帝行奏《庆顺》。

  奠玉帛登歌奏《庆平》。

  迎俎奏《庆肃》。

  酌献奏《庆熙》。

  饮福酒奏《庆隆》。

  送文舞迎武舞奏《庆融》。

  亚献奏《庆和》。

  终献奏《庆休》。

  乐章各一首。

  太庙迎神,舞名《开平》。

  皇帝行、盥手、登歌、饮福酒、彻豆、送神,皆奏乐。

  乐章各一首。

  唐庄宗光圣神闵孝皇帝庙室酌献,舞《武成之舞》。

  登歌乐章一首。《五代会要》云:尚书兵部侍郎崔居俭撰。

  明宗圣德和武钦孝皇帝庙室酌献,舞《雍熙之舞》。

  登歌乐章一首。《五代会要》云:太常卿卢文纪撰。

  晋高祖圣文章武明德孝皇帝庙室酌献,舞《咸和之舞》。

  登歌乐章一首。《五代会要》云:太子宾客、判太常寺事赵光辅撰。

  汉文祖明元皇帝庙室酌献,舞《灵长之舞》。

  德祖恭僖皇帝庙室酌献,舞《积善之舞》。

  翼祖昭献皇帝庙室酌献,舞《显仁之舞》。

  显祖章圣皇帝庙室酌献,舞《章庆之舞》。

  登歌乐章各一首。《五代会要》云:太常卿张昭撰。

  高祖睿文圣武昭肃孝皇帝庙室酌献,舞《观德之舞》。

  登歌乐章一首。

  周信祖睿和皇帝庙室酌献,舞《肃雍之舞》。

  僖祖明宪皇帝庙室酌献,舞《章德之舞》。

  义祖翼顺皇帝庙室酌献,舞《善庆之舞》。

  庆祖章肃皇帝庙室酌献,舞《观成之舞》。

  登歌乐章各一首。

  太祖圣神恭肃文武孝皇帝庙室酌献,舞《明德之舞》。

  世宗睿武孝文皇帝庙室酌献,舞《定功之舞》。

  登歌乐章各一首。《五代会要》云:太祖庙室乐章,太常卿田敏撰。世宗庙室 乐章,翰林学士、判太常寺事窦俨撰。

  乐章词多不录。

  右乐章

  晋天福四年十二月,礼官奏:“来岁正旦,王公上寿,皇帝举酒,请奏《元同 之乐》;再举酒,奏《文同之乐》。”从之。

  五年,始议重兴二舞,诏曰:“正冬二节,朝会旧仪,废于离乱之时,兴自和 平之代。将期备物,全系用心;须议择人,同为定制。其正冬朝会礼节、乐章、二 舞行列等事宜,差太常卿崔棁、御史中丞窦贞固、刑部侍郎吕琦、礼部侍郎张允与 太常寺官一一详定。礼从新意,道在旧章,庶知治世之和,渐见移风之善。”其年 秋,棁等具述制度上奏云:

  案《礼》云:“天子以德为车,以乐为御。”“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 同节。”又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故乐书议舞云: 夫乐在耳曰声,在目曰容。声应乎耳,可以听知;容藏于心,难以貌睹。故圣人假 干戚羽旄以表其容,发扬蹈厉以见其意,声容和合,大乐备矣。又案《义镜》,问 鼓吹十二案合于何所?答云:《周礼》鼓人掌六鼓四金,汉朝乃有黄门鼓吹。崔豹 《古今注》云:因张骞使西域,得《摩诃兜勒》一曲,李延年增之,分为二十八曲。 梁置鼓吹清商令二人。唐又有堈鼓、金钲、大鼓、长鸣、歌箫、笳、笛,合为鼓吹 十二案,大享会则设于悬外。此乃是设二舞及鼓吹十二案之由也。

  今议一从令式,排列教习。文舞郎六十四人,分为八佾,每佾八人。左手执籥。 《礼》云:“苇籥,伊耆氏之乐也。”《周礼》有“籥师教国子”,《尔雅》曰: 籥如笛,三孔而短,大者七孔,谓之簅。历代已来,文舞所用,凡用籥六十有四。 右手执翟,《周礼》所谓羽舞也。《书》云:“舞干羽于两阶。”翟,山雉也,以 雉羽公析连攒而为之。二人执纛前引,数于舞人之外。舞人冠进贤冠,服黄纱袍, 白纱中单,皁领褾,白练衤盖裆,白布大口袴,革带,乌皮履,白布袜。武舞郎六 十四人,分为八佾。左手执干。干,楯也,今之旁牌,所以翳身也,其色赤,中画 兽形,故谓之硃干。《周礼》所谓兵舞,取其武象,用楯六十有四。右手执戚。戚, 斧也,上饰以玉,故谓之玉戚。二人执旌前引,旌似旗而小,绛色,画升龙。二人 执鼗鼓,二人执铎。《周礼》有四金之奏,其三曰金铎,以通鼓,形如大铃,仰而 振之。金錞二,每錞二人举之,一人奏之。《周礼》四金之奏,一曰金錞,以和鼓, 铜铸为之,其色黑,其形圆,若椎,上大下小,高三尺六寸有六分,围二尺四寸, 上有伏虎之状,旁有耳,兽形衔镮。二人执铙以次之。《周礼》四金之奏,二曰金 铙,以止鼓,如铃无舌,摇柄以鸣之。二人掌相在左,《礼》云:“治乱以相。” 制如小鼓,用皮为表,实之以糠,抚之以节乐。二人掌雅在右,《礼》云:“讯疾 以雅。”以木为之,状如漆筒而弇口,大二尺围,长五尺六寸,以羖皮鞔之,旁有 二纽,髹画,宾醉而出,以器筑地,明行不失节。武舞人服弁,平巾帻,金支绯丝 大袖,绯丝布裲裆,甲金饰,白练盖裆,锦腾蛇起梁带,豹文大口布袴,鸟皮靴。 工人二十,数于舞人之外。武弁硃翙,革带,鸟皮履,白练礻盖裆,白布袜。殿庭 仍加鼓吹十二案。《义镜》云:常设氈案,以氈为床也。今请制大床十二,庆容九 人,振作歌乐,其床为熊罴貙豹腾倚之状以承之,象百兽率舞之意。分置于建鼓之 外,各三案,每案羽葆鼓一,大鼓一,金錞一,歌二人,箫二人,笳二人。十二案, 乐工百有八人,舞郎一百三十有二人,取年十五已上,弱冠已下,容止端正者。其 歌曲名号、乐章词句,中书条奏,差官修撰。

  从之。《欧阳史·崔棁传》:高祖诏太常复文武二舞,详定正冬朝会礼及乐章。 自唐末之乱,礼乐制度亡失已久,棁与御史中丞窦贞固、刑部侍郎吕琦、礼部侍郎 张允等草定之。其年冬至,高祖会朝崇元殿,廷设宫悬,二舞在北,登歌在上。文 舞郎八佾六十有四人,冠进贤。黄纱袍,白中单,白练礻盖裆,白布大口袴,革带 履,左执枿,右秉翟,执纛引者二人。武舞郎八佾六十有四人,服平巾帻,绯丝布 大袖绣裆,甲金饰,白练礻盖裆,锦腾蛇起梁带,豹文大口袴,乌靴,左执干,右 执戚,执旌引者二人。加鼓吹十二案,负以熊豹,以象百兽率舞。案设羽葆鼓一, 大鼓一,金錞一,歌箫、笳各二人。王公上寿,天子举爵,奏《元同》;二举,登 歌奏《文同》;举食,文舞《昭德》,武舞《成功》之曲。礼毕,高祖大悦,赐棁 金帛,群臣左右睹者皆赞叹之。然礼乐废久,而制作简缪,又继以龟兹部《霓裳法 曲》,参乱雅音。其乐工舞郎,多教坊伶人、百工商贾、州县避役之人,又无老师 良工教习。明年正旦,复奏于庭,而登歌发声,悲离烦慝,如《薤露》、《虞殡》 之音,舞者行列进退,皆不应节,闻者皆悲愤。开运二年,太常少卿陶穀奏废二舞。

  汉高祖受命之年,秋九月,权太常卿张昭上疏,奏改一代乐名,其略曰?

  昔周公相成王,制礼作乐,殿庭遍奏六代舞,所谓《云门》、《大咸》、《大 韶》、《大夏》、《大濩》、《大武》也。周室既衰,王纲不振,诸乐多废,惟 《大韶》、《大武》二曲存焉。秦、汉以来,名为二舞:文舞,《韶》也;武舞, 《武》也。汉时改为《文始》、《五行之舞》,历代因而不改。贞观作乐之时,祖 孝孙改隋文舞为《治康之舞》武舞为《凯安之舞》。贞观中,有《秦王破阵乐》、 《功成庆善乐》二舞,乐府又用为二舞,是舞有四焉。前朝行用年深,不可遽废, 俟国家偃伯灵台,即别召工师,更其节奏,今改其名,具书如左:祖孝孙所定二舞 名,文舞曰《治康之舞》,请改《治安之舞》;武舞曰《凯安之舞》,请改为《振 德之舞》。贞观中二舞名,文舞《功成庆善乐》,前朝名《九功舞》,请改为《观 象之舞》;武舞《秦王破阵乐》,前朝名为《七德舞》,请改为《讲功之舞》。其 《治安》、《振德》二舞,请依旧郊庙行用,以文舞降神,武舞送神。其《观象》、 《讲功》二舞,请依旧宴会行用。

  又请改《十二和乐》云:

  昔周朝奏六代之乐,即今二舞之类是也。其宾祭常用,别有《九夏之乐》,即 《肆夏》、《皇夏》等是也,梁武帝善音乐,改《九夏》为《十二雅》,前朝祖孝 孙改雅为和,示不相沿也。臣今改和为成,取《韶》乐九成之义也。《十二成乐曲》 名:祭天神奏《豫和之乐》,请改为《禋成》;祭地祇奏《顺和》,请改为《顺成》; 祭宗庙奏《永和》,请改为《裕成》;祭天地、宗庙,登歌奏《肃和》,请改为 《肃成》;皇帝临轩奏《太和》,请改为《政成》;王公出入奏《舒和》,请改为 《弼成》;皇帝食举及饮宴奏《休和》,请改为《德成》;皇帝受朝、皇后入宫奏 《正和》,请改为《骍成》;皇太子轩悬出入奏《承和》,请改为《允成》;元日、 冬至皇帝礼会,登歌奏《昭和》,请改为《庆成》;郊庙俎入奏《雍和》,请改为 《骍成》;皇帝祭享、酌献、读祝文及饮福、受胙奏《寿和》,请改为《寿成》。

  祖孝孙元定《十二和曲》,开元朝又奏三和,遂有《十五和》之名。凡制作礼 法,动依典故,梁置《十二雅》,盖取十二天之成数,契八音十二律之变,辄益三 和,有乖稽古。又缘祠祭所用,不可尽去,臣取其一焉。祭孔宣父、齐太公庙降神 奏《宣和》,请改为《师雅之乐》;三公升殿、会讫下阶履行奏《祴和》,请废, 同用《弼成》;享先农、耕籍田奏《丰和》,请废,同用《顺成》。

  已上四舞、《十二成》、《雅乐》等曲,今具录合用处所及乐章首数,一一条 例在下。

  其歌词文不录。

 

 

《其它·志七》

 

  周广顺元年,太祖初即大位,惟新庶政,时太常卿边蔚上疏请改舞名,其略云: “前朝改祖孝孙所定十二和之名,文舞曰《治安之舞》,武舞曰《振德之舞》,今 请改《治安》为《政和之舞》,《振德》为《善胜之舞》。前朝改贞观中二舞名, 文舞曰《观象之舞》,武舞曰《讲功之舞》,今请改《观象》为《崇德之舞》, 《讲功》为《象成之舞》。又议改《十二成》,今改为顺。《十二顺乐曲》名:祭 天神奏《禋成》,请改为《昭顺之乐》;祭地祗奏《顺成》,请改为《宁顺之乐》; 祭宗庙奏《裕成》,请改为《肃顺之乐》;祭天地、宗庙,登歌奏《肃成》,今请 改为《感顺之乐》;皇帝临轩奏《政成》,请改为《治顺之乐》;王公出入奏《弼 成》,请改为《忠顺之乐》;皇帝食举奏《德成》,请改为《康顺之乐》;皇帝受 朝、皇后入宫奏《扆成》,请改为《雍顺之乐》;皇太子轩悬出入奏《允成》,请 改为《温顺之乐》;元日、冬至皇帝礼会,登歌奏《庆成》,请改为《礼顺之乐》; 郊庙俎入奏《骍成》,请改为《禋顺之乐》;皇帝祭享、酌献、读祝及饮福、受胙 奏《寿成》,请改为《福顺之乐》。梁武帝改《九夏》为《十二雅》,以协阳律、 阴吕、十二管旋宫之义,祖孝孙改为《十二和》。开元中,乃益三和,前朝去二和, 改一雅。今去雅,只用《十二顺》之曲。祭孔宣父、齐太公庙降神奏《师雅》,请 同用《礼顺之乐》;三公升殿、下阶履行同用《弼成》,请同用《忠顺之乐》;享 先农及籍田同用《顺成》,请同用《宁顺之乐》。”曲词文多不载。《五代会要》: 边蔚请添召乐师,令在寺习乐。敕太常寺见管两京雅乐节级乐工共四十人外,更添 六十人,内三十八人宜抽教坊贴部乐官兼充,余二十二人宜令本寺照名充填。仍令 三司定支春冬衣粮,月报闻奏。其旧管四十人,亦量添请。

  世宗显德元年即位,有司上太祖庙室酌献,奏《明德之舞》。

  五年六月,命中书舍人窦俨参详太常雅乐。十一月,翰林学士窦俨上疏论礼乐 刑政之源,其一曰:“请依《唐会要》所分门类,上自五帝,迄于圣朝,凡所施为, 悉命编次,凡关礼乐,无有阙漏,名之曰大周通礼,俾礼院掌之。”其二曰:“伏 请命博通之士,上自五帝,迄于圣朝,凡乐章沿革,总次编录,系于历代乐录之后, 永为定式,名之曰大周正乐,俾乐寺掌之。依文教习,务在齐肃。”诏曰:“窦俨 所上封章,备陈政要,举当今之急务,疾近世之因循,器识可嘉,辞理甚当,故能 立事,无愧莅官。所请编集大周通礼、大周正乐,宜依。仍令于内外职官前资前名 中,选择文学之士,同共编集,具名以闻。委俨总领其事。所须纸笔,下有司供给。”

  六年春正月,枢密使王朴奉诏详定雅乐十二律旋相为宫之法,并造律准,上之。 其奏疏略曰:

  夫乐作于人心,成声于物,声气既和,反感于人心者也。所假之物,大小有数。 九者,成数也,是以黄帝吹九寸之管,得黄钟之声,为乐之端也。半之,清声也。 倍之,缓声也。三分其一以损益之,相生之声也。十二变而复黄钟,声之总数也。 乃命之曰十二律。旋迭为均,均有七调,合八十四调,播之于八音,著之于歌颂。 宗周而上,率由斯道,自秦而下,旋宫声废。洎东汉虽有大予丞鲍鄴兴之,人亡而 音息,无嗣续之者。汉至隋垂十代,凡数百年,所存者黄钟之宫一调而已。十二律 中,惟用七声,其余五律,谓之哑钟,盖不用故也。唐太宗复古道,乃用祖孝孙、 张文收考正雅乐,而旋宫八十四调复见于时,在悬之器,方无哑者,安、史之乱, 京都为墟,器之与工,十不存一,所用歌奏,渐多纰缪。逮乎黄巢之余,工器都尽, 购募不获,文记亦亡,集官详酌,终不知其制度。时有太常博士商盈孙,案《周官 ·考工记》之文,铸緌钟十二,编钟二百四十,处士萧承训校定石磬,今之在悬者 是也。虽有乐器之状,殊无相应之和。逮乎硃梁、后唐,历晋与汉,皆享国不远, 未暇及于礼乐。以至于十二緌钟,不问声律宫商,但循环而击,编钟、编磬徒悬而 已。丝、竹、匏、土,仅有七声,作黄钟之宫一调,亦不和备,其余八十三调,于 是乎泯绝,乐之缺坏,无甚于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