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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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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依样用钱。俄又简择艰难,交易留滞。又降敕非 铁锡、铜荡、穿穴者,并许行用。其有熟铜、排斗、沙涩、厚大者,皆不许简。自 是盗铸蜂起,滥恶益众。江淮之南,盗铸者或就陂湖、巨海、深山之中,波涛险峻, 人迹罕到,州县莫能禁约。以至神龙、先天之际,两京用钱尤滥。其郴、衡私铸小 钱,才有轮郭,及铁锡五铢之属,亦堪行用。乃有买锡熔销,以钱模夹之,斯须则 盈千百,便赍用之。

  开元五年,车驾往东都,宋璟知政事,奏请一切禁断恶钱。六年正月,又切断 天下恶钱,行二铢四絫钱。不堪行用者,并销破复铸。至二月又敕曰:“古者聚万 方之货,设九府之法,以通天下,以便生人。若轻重得中,则利可知矣;若真伪相 杂,则官失其守。顷者用钱,不论此道。深恐贫窭日困,奸豪岁滋。所以申明旧章, 悬设诸样,欲其人安俗阜,禁止令行。”时江淮钱尤滥恶,有官炉、偏炉、棱钱、 时钱等数色。璟乃遣监察御史萧隐之充江淮使。隐之乃令率户出钱,务加督责。百 姓乃以上青钱充恶钱纳之,其小恶者或沉之于江湖,以免罪戾。于是市井不通,物 价腾起,流闻京师。隐之贬官,璟因之罢相,乃以张嘉贞知政事。嘉贞乃弛其禁, 人乃安之。

  开元二十二年,中书侍郎张九龄初知政事,奏请不禁铸钱,玄宗令百官详议。 黄门侍郎裴耀卿李林甫、河南少尹萧炅等皆曰:“钱者通货,有国之权,是以历代 禁之,以绝奸滥。今若一启此门,但恐小人弃农逐利,而滥恶更甚,于事不便。” 左监门录事参军刘秩上议曰:

  伏奉今月二十一日敕,欲不禁铸钱,令百僚详议可否者。夫钱之兴,其来尚矣, 将以平轻重而权本末。齐桓得其术而国以霸,周景失其道而人用弊。考诸载籍,国 之兴衰,实系于是。陛下思变古以济今,欲反经以合道,而不即改作,询之刍尧, 臣虽蠢愚,敢不荐其闻见。古者以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管仲曰: “夫三币,握之则非有补于暖也,舍之则非有损于饱也。先王以守财物,以御人事, 而平天下也。”是以命之曰衡。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有常。故与之在君,夺 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是以人戴君如日月,亲君如父母,用此术也。是为 人主之权。

  今之钱,即古之下币也。陛下若舍之任人,则上无以御下,下无以事上,其不 可一也。夫物贱则伤农,钱轻则伤贾。故善为国者,观物之贵贱,钱之轻重。夫物 重则钱轻,钱轻由乎物多,多则作法收之使少;少则重,重则作法布之使轻。轻重 之本,必由乎是,奈何而假于人?其不可二也。夫铸钱不杂以铅铁则无利,杂以铅 铁则恶,恶不重禁之,不足以惩息。且方今塞其私铸之路,人犹冒死以犯之,况启 其源而欲人之从令乎?是设陷阱而诱之入,其不可三也。夫许人铸钱,无利则人不 铸,有利则人去南亩者众。去南亩者众,则草不垦,草不垦,又邻于寒馁,其不可 四也。夫人富溢则不可以赏劝,贫馁则不可以威禁。法令不行,人之不理,皆由贫 富之不齐也。若许其铸钱,则贫者必不能为。臣恐贫者弥贫而服役于富室,富室乘 之而益恣。昔汉文之时,吴濞,诸侯也,富埒天子;邓通,大夫也,财侔王者。 此皆铸钱之所致也。必欲许其私铸,是与人利权而舍其柄,其不可五也。

  陛下必以钱重而伤本,工费而利寡,则臣愿言其失,以效愚计。夫钱重者,犹 人日滋于前,而炉不加于旧。又公钱重,与铜之价颇等,故盗铸者破重钱以为轻钱。 钱轻,禁宽则行,禁严则止,止则弃矣,此钱之所以少也。夫铸钱用不赡者,在乎 铜贵,铜贵,在采用者众。夫铜,以为兵则不如铁,以为器则不如漆,禁之无害, 陛下何不禁于人?禁于人,则铜无所用,铜益贱,则钱之用给矣。夫铜不布下,则 盗铸者无因而铸,则公钱不破,人不犯死刑,钱又日增,末复利矣。是一举而四美 兼也,惟陛下熟察之。

  时公卿群官,皆建议以为不便。事既不行,但敕郡县严断恶钱而已。

  至天宝之初,两京用钱稍好,米粟丰贱。数载之后,渐又滥恶,府县不许好者 加价回博,好恶通用。富商奸人,渐收好钱,潜将往江淮之南,每钱货得私铸恶者 五文,假托官钱,将入京私用。京城钱日加碎恶,鹅眼、铁锡、古文、綖环之类, 每贯重不过三四斤。十一载二月,下敕曰:“钱货之用,所以通有无;轻重之权, 所以禁逾越。故周立九府之法,汉备三官之制。永言适便,必在从宜。如闻京师行 用之钱,颇多滥恶,所资惩革,绝其讹谬。然安人在于存养,化俗期于变通,法若 从宽,事堪持久。宜令所司即出钱三数十万贯,分于两市,百姓间应交易所用钱不 堪久行用者,官为换取,仍限一月日内使尽。庶单贫无患,商旅必通。其过限辄违 犯者,一事已上,并作条件处分。”是时京城百姓,久用恶钱,制下之后,颇相惊 扰。时又令于龙兴观南街开场,出左藏库内排斗钱,许市人博换。贫弱者又争次不 得。俄又宣敕,除铁锡、铜沙、穿穴、古文,余并许依旧行用,久之乃定。

  乾元元年七月,诏曰:“钱货之兴,其来久矣,代有沿革,时为重轻。周兴九 府,实启流泉之利;汉造五铢,亦弘改铸之法。必令小大兼适,母子相权。事有益 于公私,理宜循于通变。但以干戈未息,帑藏犹虚,卜式献助军之诚,弘羊兴富国 之算,静言立法,谅在便人。御史中丞第五琦奏请改钱,以一当十,别为新铸,不 废旧钱,冀实三官之资,用收十倍之利,所谓于人不扰,从古有经。宜职于诸监别 铸一当十钱,文曰“乾元重宝”。其开元通宝者依旧行用。所请采铸捉搦处置,即 条件闻奏。”二年三月,琦入为相,又请更铸重轮乾元钱,一当五十,二十斤成贯。 诏可之。于是新钱与乾元、开元通宝钱三品并行。寻而谷价腾贵,米斗至七千,饿 死者相枕于道。乃抬旧开元钱以一当十,减乾元钱以一当三十。缘人厌钱价不定, 人间抬加价钱为虚钱。长安城中,竞为盗铸,寺观钟及铜象,多坏为钱。奸人豪族 犯禁者不绝。京兆尹郑叔清擒捕之,少不容纵,数月间搒

  死者八百余人。人益 无聊矣。

  上元元年六月,诏曰:“因时立制,顷议新钱,且是从权,知非经久。如闻官 炉之外,私铸颇多,吞并小钱,逾滥成弊。抵罪虽众,禁奸未绝。况物价益起,人 心不安。事藉变通,期于折衷。其重棱五十价钱,宜减作三十文行用。其开元旧时 钱,宜一当十文行用。其乾元十当钱,宜依前行用。仍令京中及畿县内依此处分, 诸州待进止。”七月敕:“重棱五十价钱,先令畿内减至三十价行,其天下诸州, 并宜准此。”宝应元年四月,改行乾元钱,一以当二,乾元重棱小钱,亦以一当二; 重棱大钱,一以当三。寻又改行乾元大小钱,并以一当一。其私铸重棱大钱,不在 行用之限。

  大历四年正月,关内道铸钱等使、户部侍郎第五琦上言,请于绛州汾阳、铜原 两监,增置五炉铸钱,许之。

  建中元年九月,户部侍郎韩洄上言:“江淮钱监,岁共铸钱四万五千贯,输于 京师,度工用转送之费,每贯计钱二千,是本倍利也。今商州有红崖冶出铜益多, 又有洛源监,久废不理。请增工凿山以取铜,兴洛源钱监,置十炉铸之,岁计出钱 七万二千贯,度工用转送之费,贯计钱九百,则利浮本也。其江淮七监,请皆停罢。” 从之。贞元九年正月,张滂奏:“诸州府公私诸色铸造铜器杂物等。伏以国家钱少, 损失多门。兴贩之徒,潜将销铸。钱一千为铜六斤,造写器物,则斤直六百余。有 利既厚,销铸遂多,江淮之间,钱实减耗。伏请准从前敕文,除铸镜外,一切禁断。” 元和三年五月,盐铁使李巽上言:“得湖南院申,郴州平阳,高亭两县界,有平阳 冶及马迹、曲木等古铜坑,约二百八十余井,差官检覆,实有铜锡。今请于郴州旧 桂阳监置炉两所,采铜铸钱,每日约二十贯,计一年铸成七千贯,有益于人。”从 之。其年六月,诏曰:“泉货之法,义在通流。若钱有所壅,货当益贱。故藏钱者 得乘人之急,居货者必损己之资。今欲著钱令以出滞藏,加鼓铸以资流布,使商旅 知禁,农桑获安,义切救时,情非欲利。若革之无渐,恐人或相惊。应天下商贾先 蓄见钱者,委所在长吏,令收市货物,官中不得辄有程限,逼迫商人,任其货易, 以求便得。计周岁之后,此法遍行,朕当别立新规,设蓄钱之禁。所以先有告示, 许有方圆,意在他时行法不贷。又天下有银之山,必有铜矿。铜者,可资于鼓铸, 银者,无益于生人。权其重轻,使条专一。其天下自五岭以北,见采银坑,并宜禁 断。恐所在坑户,不免失业,各委本州府长吏劝课,令其采铜,助官中铸作。仍委 盐铁使条流闻奏。”

  四年闰三月,京城时用钱每贯头除二十文、陌内欠钱及有铅锡钱等,准贞元九 年三月二十六日敕:“陌内欠钱,法当禁断,虑因捉搦,或亦生奸,使人易从,切 于不扰。自今已后,有因交关用欠陌钱者,宜但令本行头及居停主人牙人等检察送 官。如有容隐,兼许卖物领钱人纠告,其行头、主、人、牙人,重加科罪。府县所 由祗承人等,并不须干扰。若非因买卖自将钱于街衢行者,一切勿问。”其年六月, 敕:“五岭已北,所有银坑,依前任百姓开采,禁见钱出岭。”

  六年二月,制:“公私交易,十贯钱已上,即须兼用匹段。委度支盐铁使及京 兆尹即具作分数,条流闻奏。茶商等公私便换见钱,并须禁断。”其年三月,河东 节度使王锷奏请于当管蔚州界加置炉铸铜钱,废管内锡钱。许之,仍令加至五炉。 七年五月,户部王绍、度支卢坦、盐铁王播等奏:“伏以京都时用多重见钱,官中 支计,近日殊少。盖缘比来不许商人便换,因兹家有滞藏,所以物价转高,钱多不 出。臣等今商量,伏请许令商人于三司任便换见钱,一切依旧禁约。伏以比来诸司 诸使等,或有便商人,钱多留城中,逐时收贮,积藏私室,无复通流。伏请自今已 后,严加禁约。”从之。八年四月,敕:“以钱重货轻,出内库钱五十万贯,令两 市收市布帛,每端匹估加十之一。”

  十二年正月,敕:“泉货之设,故有常规,将使重轻得宜,是资敛散有节,必 通共变,以利于人。今缯帛转贱,公私俱弊。宜出见钱五十万贯,令京兆府拣择要 便处开场,依市价交易。选清强官吏,切加勾当。仍各委本司,先作处置条件闻奏。 必使事堪经久,法可通行。”又敕:“近日布帛转轻,见钱渐少,皆缘所在壅塞, 不得通流。宜令京城内自文武官僚,不问品秩高下,并公、郡、县主、中使等,下 至士庶、商旅、寺观、坊市,所有私贮见钱,并不得过五千贯。如有过此,许从敕 出后,限一月内任将市别物收贮。如钱数较多,处置未了,任于限内于地界州县陈 状,更请限。纵有此色,亦不得过两个月。若一家内别有宅舍店铺等,所贮钱并须 计用在此数。其兄弟本来异居曾经分析者,不在此限。如限满后有违犯者,白身人 等,宜付所司,决痛杖一顿处死。其文武官及公主等,并委有司闻奏,当重科贬。 戚属中使,亦具名衔闻奏。其剩贮钱,不限多少,并勒纳官。数内五分取一分充赏 钱,止于五千贯。此外察获,及有人论告,亦重科处分,并量给告者。”时京师里 闾区肆所积,多方镇钱,王锷、韩弘、李惟简,少者不下五十万贯。于是竞买第屋 以变其钱,多者竟里巷佣僦以归其直。而高赀大贾者,多依倚左右军官钱为名,府 县不得穷验,法竟不行。

  十四年六月,敕:“应属诸军诸使,更有犯时用钱每贯除二十文、足陌内欠钱 及有铅锡钱者,宜令京兆府枷项收禁,牒报本军本使府司,差人就军及看决二十。 如情状难容,复有违拒者,仍令府司闻奏。”十五年八月,中书门下奏:“伏准群 官所议铸钱,或请收市人间铜物,令州郡铸钱。当开元以前,未置盐铁使,亦令州 郡勾当铸造。今若两税尽纳匹段,或虑兼要通用见钱。欲令诸道公私铜器,各纳所 在节度、团练、防御、经略使,便据元敕给与价直,并折两税。仍令本处军人熔铸。 其铸本,请以留州留使年支未用物充,所铸钱便充军府、州、县公用。当处军人, 自有粮赐,亦较省本,所资众力,并收众铜,天下并功,速济时用。待一年后铸器 物尽,则停。其州府有出铜铅可以开炉处,具申有司,便令同诸监冶例,每年与本 充铸。其收市铜器期限,并禁铸造买卖铜物等,待议定便令有司条流闻奏。其上都 铸钱及收铜器,续处分。将欲颁行,尚资周虑,请令中书门下两省、御史台并诸司 长官商量,重议闻奏。”从之。

  长庆元年九月,敕:“泉货之义,所贵通流。如闻比来用钱,所在除陌不一。 与其禁人之必犯,未若从俗之所宜,交易往来,务令可守。其内外公私给用钱,从 今以后,宜每贯一例除垫八十,以九百二十文成贯,不得更有加除及陌内欠少。” 大和三年六月,中书门下奏:“准元和四年闰三月敕,应有铅锡钱,并合纳官,如 有人纠得一钱,赏百钱者。当时敕条,贵在峻切,今详事实,必不可行。只如告一 钱赏百钱,则有人告一百贯锡钱,须赏一万贯铜钱,执此而行,事无畔际。今请以 铅锡钱交易者,一贯已下,以州府常行决脊杖二十;十贯已下,决六十,徒三年; 过十贯已上,所在集众决杀。其受铅锡钱交易者,亦准此处分。其用铅锡钱,仍纳 官。其能纠告者,每一贯赏五千文,不满贯者,准此计赏,累至三百千,仍且取当 处官钱给付。其所犯人罪不死者,征纳家资,充填赏钱。”可之。四年十一月,敕: “应私贮见钱家,除合贮数外,一万贯至十万贯,限一周年内处置毕;十万贯至二 十万贯以下者,限二周年处置毕。如有不守期限,安然蓄积,过本限,即任人纠告, 及所由觉察。其所犯家钱,并准元和十二年敕纳官,据数五分取一分充赏。纠告人 赏钱,数止于五千贯。应犯钱法人色目决断科贬,并准元和十二年敕处分。其所由 觉察,亦量赏一半。”事竟不行。五年二月,盐铁使奏:“湖南管内诸州百姓私铸 造到钱。伏缘衡、道数州,连接岭南,山洞深邃,百姓依模监司钱样,竞铸造到脆 恶奸钱,转将贱价博易,与好钱相和行用。其江西、鄂岳、桂管铸滥钱,并请委本 道观察使条流禁绝。”敕旨宜依。

  会昌六年二月,敕:“缘诸道鼓铸佛像钟磬等新钱,已有次第,须令旧钱流布。 绢帛价稍增。文武百僚俸料,宜起三月一日,并给见钱。其一半先给虚估匹段,对 估价支给。”敕:“比缘钱重币轻,生人坐困,今加鼓铸,必在流行。通变救时, 莫切于此。宜申先甲之令,以诫居货之徒。京城及诸道,起今年十月以后,公私行 用,并取新钱,其旧钱权停三数年。如有违犯,同用铅锡恶钱例科断,其旧钱并纳 官。”事竟不行。

  开元元年十一月,河中尹姜师度以安邑盐池渐涸,师度开拓疏决水道,置为盐 屯,公私大收其利。其年十一月五日,左拾遗刘彤上表曰:“臣闻汉孝武为政,廊 马三十万,后宫数万人,外讨戎夷,内兴宫室,殚费之甚,实百当今,而古费多而 货有余,今用少而财不足,何也?岂非古取山泽,而今取贫民哉。取山泽,则公利 厚而人归于农;取贫民,则公利薄而人去其业。故先王作法也,山海有官,虞衡有 职,轻重有术,禁发有时。一则专农,二则饶国,济人盛事也。臣实为今疑之。夫 煮海为盐,采山铸钱,伐木为室。农余之辈,寒而无衣,饥而无食,佣赁自资者, 穷苦之流也。若能以山海厚利,资农之余人,厚敛重徭,免穷苦之子,所谓损有余 而益不足,帝王之道,可不谓然乎?臣愿陛下诏盐铁木等官收兴利,贸迁于人,则 不及数年,府有余储矣。然后下宽贷之令,蠲穷独之徭,可以惠群生,可以柔荒服。 虽戎狄、猾夏,尧、汤水旱,无足虞也。奉天适变,惟在陛下行之。”上令宰臣议 其可否,咸以盐铁之利,甚益国用,遂令将作大匠姜师度、户部侍郎强循俱摄御史 中丞,与诸道按察使检责海内盐铁之课。“比令使人勾当,除此外更无别求。在外 不细委知,如闻称有侵刻,宜令本州刺史上佐一人检校,依令式收税。如有落帐欺 没,仍委按察使纠觉奏闻。其姜师度除蒲州盐池以外,自余处更不须巡检。”

  贞元十六年十二月,史牟奏:“泽、潞、郑等州,多是末盐,请禁断。”从之。 元和五年正月,度支奏:“鄜州、邠州、泾原诸将士,请同当处百姓例,食乌、白 两池盐。”六年闰十二月,度支卢坦奏:“河中两池颗盐,敕文只许于京畿、凤翔、 陕、虢、河中泽潞、河南许汝等十五州界内粜货。比来因循,兼越兴、凤、文、成 等六州。臣移牒勘责,得山南西道观察使报,其果、阆两州盐,本土户人及巴南诸 郡市籴,又供当军士马,尚有悬欠,若兼数州,自然阙绝。又得兴元府诸耆老状申 诉。臣今商量,河中盐请放入六州界粜货。”从之。十年七月,度支使皇甫镈奏, 加峡内四监、剑南东西川、山南西道盐估,以利供军。从之。十三年,盐铁使程异 奏:“应诸州府先请置茶盐店收税。伏准今年正月一日赦文,其诸州府因用兵已来, 或虑有权置职名,及擅加科配,事非常制,一切禁断者。伏以榷税茶盐,本资财赋, 赡济军镇,盖是从权。昨兵罢,自合便停,事久实为重敛。其诸道先所置店及收诸 色钱物等,虽非擅加,且异常制,伏请准赦文勒停。”从之。

  十四年三月,郓、青、兗三州各置榷盐院。

  长庆元年三月,敕:“河朔初平,人希德泽,且务宽泰,使之获安。其河北榷 盐法且权停。仍令度支与镇冀、魏博等道节度审察商量,如能约计课利钱数,分付 榷盐院,亦任稳便。”自天宝末兵兴以来,河北盐法,羁縻而已。暨元和中,皇甫 镈奏置税盐院,同江、淮两池榷利,人苦犯禁,戎镇亦频上诉,故有是命。其月, 盐铁使王播奏:“扬州、白沙两处纳榷场,请依旧为院。”又奏:“诸道盐院粜盐 付商人,请每斗加五十,通旧三百文价;诸处煎盐停场,置小铺粜盐,每斗加二十 文,通旧一百九十文价。”又奏:“应管煎盐户及盐商,并诸盐院停场官吏所由等, 前后制敕,除两税外,不许差役追扰。今请更有违越者,县令、刺史贬黜罚俸。” 从之。二年五月,诏曰:“兵革初宁,亦资榷筦,闾阎重困,则可蠲除。如闻淄青、 兗、郓三道,往来粜盐价钱,近取七十万贯,军资给费,优赡有余。自盐铁使收管 已来,军府顿绝其利。遂使经行阵者有停粮之怨,服陇亩者有加税之嗟,犯盐禁者 困鞭挞之刑,理生业者乏蚕酱之具。虽县官受利,而郡府益空。俾人获安宁,我因 节用。其盐铁先于淄青、兗、郓等道管内置小铺粜盐,巡院纳榷,起今年五月一日 已后,一切并停。仍各委本道约校比来节度使自收管充军府逐急用度,及均减管内 贫下百姓两税钱数。至年终,各具粜盐所得钱,并均减两税。奏闻。”

  安邑、解县两池,旧置榷盐使,仍各别置院官。元和三年七月,复以安邑、解 县两池留后为榷盐使。先是,两池盐务隶度支,其职视诸道巡院。贞元十六年,史 牟以金部郎中主池务,耻同诸院,遂奏置使额。二十一年,盐铁、度支合为一使, 以杜佑兼领。佑以度支既称使,其所管不宜更有使名,遂与东渭桥使同奏,罢之。 至是,裴均主池务,职转繁剧,复有是请。大和三年四月,敕安邑、解县两池榷课, 以实钱一百万贯为定额。至大中二年正月,敕但取匹段精好,不必计旧额钱数。及 大中年,度支奏纳榷利一百二十一万五千余贯。

  女盐池在解县,朝邑小池在同州,卤池在京兆府奉先县,并禁断不榷。乌池在 盐州,旧置榷税使。长庆元年三月,敕乌池每年粜盐收博榷米,以一十五万石为定 额。温池,大中四年三月因收复河陇,敕令度支收管。温池盐仍差灵州分巡院官勾 当。至六年三月,敕令割属威州,置榷税使。缘新制置,未立榷课定额。胡落池在 丰州界,河东供军使收管。每年采盐约一万四千余石,供振武、天德两军及营田水 运官健。自大中四年党项叛扰,馈运不通,供军使请权市河东白池盐供食。其白池 属河节度使,不系度支。初,玄宗已前,亦有盐池使。景云四年三月,蒲州刺史充 关内盐池使。先天二年九月,强循除豳州刺史,充盐池使,此即盐州池也。开元十 五年五月,兵部尚书萧嵩除关内盐池使。此是朔方节度常带盐池使也。

 

 

《志·卷二十九》

 

  食货下

  武德八年十二月,水部郎中姜行本请于陇州开五节堰,引水通运,许之。永徽 元年,薛大鼎为沧州刺史,界内有无棣河,隋末填废。大鼎奏开之,引鱼盐于海。 百姓歌之曰:“新河得通舟楫利,直达沧海鱼盐至。昔日徒行今骋驷,美哉薛公德 滂被!”咸亨三年,关中饥,监察御史王师顺奏请运晋、绛州仓粟以赡之。上委以 运职。河、渭之间,舟楫相继,会于渭南,自师顺始之也。大足元年六月,于东都 立德坊南穿新潭,安置诸州租船。神龙三年,沧州刺史姜师度于蓟州之北,涨水为 沟,以备奚、契丹之寇。又约旧渠,傍海穿漕,号为平虏渠,以避海难运粮。

  开元二年,河南尹李杰奏,汴州东有梁公堰,年久堰破,江淮曹运不通。发汴、 郑丁夫以浚之。省功速就,公私深以为利。十五年正月,令将作大匠范安及检行郑 州河口斗门。先是,洛阳人刘宗器上言,请塞汜水旧汴河口,于下流荥泽界开梁公 堰,置斗门,以通淮、汴,擢拜左卫率府胄曹。至是,新漕塞,行舟不通,贬宗器 焉。安及遂发河南府、怀、郑、汴、滑三万人疏决开旧河口,旬日而毕。

  十八年,宣州刺史裴耀卿上便宜事条曰:“江南户口稍广,仓库所资,惟出租 庸,更无征防。缘水陆遥远,转运艰辛,功力虽劳,仓储不益。窃见每州所送租及 庸调等,本州正二月上道,至扬州入斗门,即逢水浅,已有阻碍,须留一月已上。 至四月已后,始渡淮入汴,多属汴河干浅,又般运停留,至六七月始至河口。即逢 黄河水涨,不得入河。又须停一两月,待河水小,始得上河。入洛即漕路干浅,船 艘隘闹,般载停滞,备极艰辛。计从江南至东都,停滞日多,得行日少,粮食既皆 不足,欠折因此而生。又江南百姓不习河水,皆转雇河师水手,更为损费。伏见国 家旧法,往代成规,择制便宜,以垂长久。河口元置武牢仓,江南船不入黄河,即 于仓内便贮。巩县置洛口仓,从黄河不入漕洛,即于仓内安置。爰及河阳仓、柏崖 仓、太原仓、永丰仓、渭南仓,节级取便,例皆如此。水通则随近运转,不通即且 纳在仓,不滞远船,不忧久耗,比于旷年长运,利便一倍有余。今若且置武牢、洛 口等仓,江南船至河口,即却还本州,更得其船充运。并取所减脚钱,更运江淮变 造义仓,每年剩得一二百万石。即望数年之外,仓廪转加。其江淮义仓,下湿不堪 久贮,若无船可运,三两年色变,即给贷费散,公私无益。”疏奏不省。至二十一 年,耀卿为京兆尹,京师雨水害稼,谷价踊贵,玄宗以问耀卿,奏称:“昔贞观、 永徽之际,禄廪未广,每岁转运,不过二十方石便足。今国用渐广,漕运数倍,犹 不能支。从都至陕,河路艰险,既用陆运,无由广致。若能兼河漕,变陆为水,则 所支有余,动盈万计。且江南租船,候水始进,吴人不便漕挽,由是所在停留。日 月既淹,遂生窃盗。臣望于河口置一仓,纳江东租米,便放船归。从河口即分入河、 洛,官自雇船载运。三门之东,置一仓。三门既水险,即于河岸开山,车运十数里。 三门之西,又置一仓,每运至仓,即般下贮纳。水通即运,水细便止。自太原仓溯 河,更无停留,所省钜万。前汉都关中,年月稍久,及隋亦在京师,缘河皆有旧仓, 所以国用常赡。”上深然其言。至二十二年八月,置河阴县及河阴仓、河西柏崖仓、 三门东集津仓、三门西盐仓。开三门山十八里,以避湍险。自江淮而溯鸿沟,悉纳 河阴仓。自河阴送纳含嘉仓,又送纳太原仓,谓之北运。自太原仓浮于渭,以实关 中。上大悦。寻以耀卿为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江淮、河南转运都使。 以郑州刺史崔希逸、河南少尹萧炅为副。凡三年,运七百万石,省陆运之佣四十万 贯。旧制,东都含嘉仓积江淮之米,载以大舆而西,至于陕三百里,率两斛计佣钱 千。此耀卿所省之数也。明年,耀卿拜侍中,而萧炅代焉。二十五年,运米一百万 石。二十九年,陕郡太守李济物,凿三门山以通运,辟三门巅,逾岩险之地,俾负 索引舰,升于安流,自齐物始也。

  天宝三载,韦坚代萧炅,以浐水作广运潭于望春楼之东,而藏舟焉。是年,杨 钊以殿中侍御史为水陆运使,以代韦坚。先是,米至京师,或砂砾糠纰,杂乎其间。 开元初,诏使扬掷而较其虚实,“扬掷”之名,自此始也。十四载八月,诏水陆运 宜停一年。

  天宝以来,杨国忠、王鉷皆兼重使以权天下。肃宗初,第五琦始以钱谷得见。 请于江、淮分置租庸使,市轻货以救军食,遂拜监察御史,为之使。乾元元年,加 度支郎中,寻兼中丞,为盐铁使。于是始大盐法,就山海井灶,收榷其盐,立监院 官吏。其旧业户洎浮人欲以盐为业者,免其杂役,隶盐铁使。常户自租庸外无横赋。 人不益税,而国用以饶。明年,琦以户部侍郎同平章事,诏兵部侍郎吕諲代之。宝 应元年五月,元载以中书侍郎代吕諲。是时淮、河阻兵,飞挽路绝,盐铁租赋,皆 溯汉而上。以侍御史穆宁为河南道转运租庸盐铁使,寻加户部员外,迁鄂州刺史, 以总东南贡赋。是时朝议以寇盗未戢,关东漕运,宜有倚办,遂以通州刺史刘晏为 户部侍郎、京兆尹、度支盐铁转运使。盐铁兼漕运,自晏始也。二年,拜吏部尚书、 同平章事,依前充使。晏始以盐利为漕佣,自江淮至渭桥,率十万斛佣七千缗,补 纲吏督之。不发丁男,不劳郡县,盖自古未之有也。自此岁运米数千万石,自淮北 列置巡院,搜择能吏以主之,广牢盆以来商贾。凡所制置,皆自晏始。广德二年正 月,复以第五琦专判度支铸钱盐铁事。而晏以检校户部尚书为河南及江淮已来转运 使,及与河南副元帅计会开决汴河。永泰二年,晏为东道转运常平铸钱盐铁使,琦 为关内、河东,剑南三川转运常平铸钱盐铁使。大历五年,诏停关内、河东、三川 转运常平盐铁使。自此晏与户部侍郎韩滉分领关内、河东、山、剑租庸青苗使。至 十四年,天下财赋,皆以晏掌之。

  建中初,宰相杨炎用事,尤恶刘晏。炎乃夺其权。诏曰:“朕以征税多门,郡 邑凋耗,听于群议,思有变更,将致时雍,宜遵古制。其江淮米准旨转运入京者, 及诸军粮储,宜令库部郎中崔河图权领之。今年夏税以前,诸道财赋多输京者,及 盐铁财货,委江州刺史包佶权领之。天下钱谷,皆归金部、仓部。委中书门下简两 司郎官,准格式条理。”寻贬晏为忠州刺史。晏既罢黜,天下钱谷归尚书省。既而 出纳无所统,乃复置使领之。其年三月,以韩洄为户部侍郎,判度支;金部郎中杜 佑权勾当江淮水陆运使。炎寻杀晏于忠州。自兵兴已来,凶荒相属,京师米斛万钱, 官厨无兼时之食。百姓在畿甸者,拔谷挼穗,以供禁军。洎晏掌国计,复江淮转运 之制,岁入米数十万斛以济关中。代第五琦领盐务,其法益密。初年入钱六十万, 季年则十倍其初。大历末,通天下之财,而计其所入,总一千二百万贯,而盐利过 半。李灵耀之乱,河南皆为盗据,不奉法制,赋税不上供,州县益减。晏以羡余相 补,人不加赋,所入仍旧,议者称之。其相与商榷财用之术者,必一时之选。故晏 没后二十年,韩洄、元琇、裴腆、包佶、卢徵、李衡相继分掌财赋,出晏门下。属 吏在千里外,奉教如目前。四方水旱,及军府纤芥,莫不先知焉。其年诏曰:“天 下山泽之利,当归王者,宜总榷盐铁使。”

  三年,以包佶为左庶子、汴东水陆运盐铁租庸使,崔纵为右庶子、汴西水陆运 盐铁租庸使。四年,度支侍郎赵赞议常平事,竹、木、茶、漆尽税之。茶之有税, 肇于此矣。贞元元年,元琇以御史大夫为盐铁水陆运使。其年七月,以尚书右仆射 韩滉统之。滉殁,宰相窦参代之。五年十二月,度支转运盐铁奏:“比年自扬子运 米,皆分配缘路观察使差长纲发遣。运路既远,实谓劳人。今请当使诸院,自差纲 节级般运,以救边食。”从之。八年,诏:东南两税财赋,自河南、江淮、岭南、 山南东道至于渭桥,以户部侍郎张滂主之;河东、剑南、山南西道,以户部尚书度 支使班宏主之。今户部所领三川盐铁转运,自此始也。其后宏、滂互有短长。宰相 赵憬、陆贽以其事上闻,由是遵大历故事,如刘晏、韩滉所分焉。

  九年,张滂奏立税茶法。自后裴延龄专判度支,与盐铁益殊涂而理矣。十年, 润州刺史王纬代之,理于硃方。数年而李锜代之,盐院津堰,改张侵剥,不知纪极。 私路小堰,厚敛行人,多自锜始。时盐铁转运有上都留后,以副使潘孟阳主之。王 叔文权倾朝野,亦以盐铁副使兼学士为留后。

  顺宗即位,有司重奏盐法,以杜佑判盐铁转运使,理于扬州。元和二年三月, 以李巽代之。先是,李锜判使,天下榷酤漕运,由其操割,专事贡献,牢其宠渥。 中朝柄事者悉以利积于私室,而国用日耗。巽既为盐铁使,大正其事。其堰埭先隶 浙西观察使者,悉归之;因循权置者,尽罢之;增置河阴敖仓;置桂阳监,铸平阳 铜山为钱。又奏:“江淮、河南、峡内、兗郓、岭南盐法监院,去年收盐价缗钱七 百二十七万,比旧法张其估一千七百八十余万,非实数也。今请以其数,除煮之外, 付度支收其数。”盐铁使煮盐利系度支,自此始也。又以程异为扬子留后。四月五 日,巽卒。自榷筦之兴,惟刘晏得其术,而巽次之。然初年之利,类晏之季年;季 年之利,则三倍于晏矣。旧制,每岁运江淮米五十万斛,至河阴留十万,四十万送 渭仓。晏殁,久不登其数,惟巽秉使三载,无升斗之阙焉。六月,以河东节度使李 鄘代之。

  五年,李鄘为淮南节度使,以宣州观察使卢坦代之。六年,坦奏,每年江淮运 米四十万石到渭桥,近日欠阙太半,请旋收籴,递年贮备。从之。坦改户部侍郎, 以京兆尹王播代之。播遂奏:“元和五年,江淮、河南、岭南、峡中、兗郓等盐利 钱六百九十八万贯。比量改法已前旧盐利,时价四倍虚估,即此钱为一千七百四十 余万贯矣,请付度支收管。”从之。其年诏曰:“两税之法,悉委郡国,初极便人。 但缘约法之时,不定物估。今度支盐铁,泉货是司,各有分巡,置于都会。爰命帖 职,周视四方,简而易从,庶叶权便。政有所弊,事有所宜,皆得举闻,副我忧寄。 以扬子盐铁留后为江淮已南两税使,江陵留后为荆衡汉沔东界、彭蠡已南两税使, 度支山南西道分巡院官充三川两税使。峡内煎盐五监先属盐铁使,今宜割属度支, 便委山南西道两税使兼知粜卖。”峡内盐属度支,自此始也。七年,王播奏去年盐 利除割峡内盐,收钱六百八十五万,从实估也。又奏,商人于户部、度支、盐铁三 司飞钱,谓之“便换”。八年,以崔倰为扬子留后、淮岭已来两税使;崔祝为江陵 留后,为荆南已来两税使。十三年正月,播又奏,以“军兴之时,财用是切。顷者 刘晏领使,皆自按置租庸,至于州县否臧,钱谷利病之物,虚实皆得而知。今臣守 务在城,不得自往。请令臣副使程异出巡江淮,其州府上供钱谷,一切勘问。”从 之。闰五月,异至江淮,得钱一百八十五万贯以进。其年,以播守礼部尚书,以卫 尉卿程异代之。十四年,异卒,以刑部侍郎柳公绰代之。长庆初,王播复代公绰。 四年,王涯以户部侍郎代播。敬宗初,播复以盐铁使为扬州节度使。文宗即位,入 觐,以宰相判使。其后,王涯复判二使,表请使茶山之人移植根本,旧有贮积,皆 使焚弃。天下怨之。九年,涯以事诛。而令狐楚以户部尚书右仆射主之,以是年茶 法大坏,奏请付州县而入其租于户部,人人悦焉。开成元年,李石以中书侍郎判收 茶法,复贞元之制也。三年,以户部尚书同平章事杨嗣复主之,多革前监院之陈事。 开成三年至大中壬申,凡一十五年,多任以元臣,以集其务。崔珙自刑部尚书拜, 杜忭以淮南节度领之,既而皆践公台。薛元赏、李执方、卢弘正、马植、敬晦五人, 于九年之中,相踵理之,植亦自是居相位。

  大中五年二月,以户部侍郎裴休为盐铁转运使。明年八月,以本官平章事,依 前判使。始者,漕米岁四十万斛,其能至渭仓者,十不三四。漕吏狡蠹,败溺百端, 官舟之沉,多者岁至七十余只。缘河奸犯,大紊晏法。休使僚属按之,委河次县令 董之。自江津达渭,以四十万斛之佣,计缗二十八万,悉使归诸漕吏。巡院胥吏, 无得侵牟。举之为法,凡十事,奏之。六年五月,又立税茶之法,凡十二条,陈奏。 上大悦。诏曰:“裴休兴利除害,深见奉公。”尽可其奏。由是三岁漕米至渭滨, 积一百二十万斛,无升合沉弃焉。

  武德元年九月四日,置社仓。其月二十二日诏曰:“特建农圃,本督耕耘,思 俾齐民,既康且富。钟庾之量,冀同水火。宜置常平监官,以均天下之货。市肆腾 踊,则减价而出;田穑丰羡,则增籴而收。庶使公私俱济,家给人足,抑止兼并, 宣通壅滞。”至五年十二月,废常平监官。贞观二年四月,尚书左丞戴胄上言曰: “水旱凶灾,前圣之所不免。国无九年储畜,《礼经》之所明诫。今丧乱之后,户 口凋残,每岁纳租,未实仓廪。随时出给,才供当年,若有凶灾,将何赈恤?故隋 开皇立制,天下之人,节级输粟,多为社仓,终于文皇,得无饥馑。及大业中年, 国用不足,并贷社仓之物,以充官费,故至末涂,无以支给。今请自王公已下,爰 及众庶,计所垦田稼穑顷亩,至秋熟,准其见在苗以理劝课,尽令出粟。稻麦之乡, 亦同此税。各纳所在,为言义仓。若年谷不登,百姓饥馑,当所州县,随便取给。” 太宗曰:“既为百姓预作储贮,官为举掌,以备凶年,非朕所须,横生赋敛。利人 之事,深是可嘉。宜下所司,议立条制。”户部尚书韩仲良奏:“王公已下垦田, 亩纳二升。其粟麦粳稻之属,各依土地。贮之州县,以备凶年。”可之。自是天下 州县,始置义仓,每有饥馑,则开仓赈给。以至高宗、则天,数十年间,义仓不许 杂用。其后公私窘迫,渐贷义仓支用。自中宗神龙之后,天下义仓费用向尽。

  高宗永徽二年六月,敕:“义仓据地收税,实是劳烦。宜令率户出粟,上上户 五石,余各有差。”六年,京东西二市置常平仓。明庆二年十二月,京常平仓置常 平署官员。开元二年九月,敕:“天下诸州,今年稍熟,谷价全贱,或虑伤农。常 平之法,行之自古,宜令诸州加时价三两钱籴,不得抑敛。仍交相付领,勿许悬欠。 蚕麦时熟,谷米必贵,即令减价出粜。豆谷等堪贮者,熟亦准此。以时出入,务在 利人。其常平所须钱物,宜令所司支料奏闻。”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诏:“诸州县 义仓,本备饥年赈给。近年已来,每三年一度,以百姓义仓糙米,远赴京纳,仍勒 百姓私出脚钱。自今已后,更不得义仓变造。”七年六月,敕:“关内,陇右、河 南、河北五道,及荆、扬、襄、夔、绵、益、彭、蜀,汉、剑、茂等州,并置常平 仓。其本上州三千贯,中州二千贯,下州一千贯。”十六年十月,敕:“自今岁普 熟,谷价至贱,必恐伤农。加钱收籴,以实仓廪,纵逢水旱,不虑阻饥,公私之间, 或亦为便。宜令所在以常平本钱及当处物,各于时价上量加三钱,百姓有粜易者, 为收籴。事须两和,不得限数。配籴讫,具所用钱物及所籴物数,申所司。仍令上 佐一人专勾当。”

  天宝六载三月,太府少卿张瑄奏:“准四载五月并五载三月敕节文,至贵时贱 价出粜,贱时加价收籴。若百姓未办钱物者,任准开元二十年七月敕,量事赊粜, 至粟麦熟时征纳。臣使司商量,且粜旧籴新,不同别用。其赊粜者,至纳钱日若粟 麦杂种等时价甚贱,恐更回易艰辛,请加价便与折纳。”广德二年正月,第五琦奏: “每州常平仓及库使司,商量置本钱,随当处米物时价,贱则加价收籴,贵则减价 粜卖。”

  建中元年七月,敕:“夫常平者,常使谷价如一,大丰不为之减,大俭不为之 加。虽遇灾荒,人无菜色。自今已后,忽米价贵时,宜量出官米十万石,麦十万石, 每日量付两市行人下价粜货。”三年九月,户部侍郎赵赞上言曰:“伏以旧制,置 仓储粟,名曰常平。军兴已来,此事阙废,或因凶荒流散,饿死相食者,不可胜纪。 古者平准之法,使万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藏,千室之邑,必有千钟之藏,春以奉耕, 夏以奉耘,虽有大贾富家,不得豪夺吾人者,盖谓能行轻重之法也。自陛下登极以 来,许京城两市置常平,官籴盐米,虽经频年少雨,米价未腾贵,此乃即自明验, 实要推而广之。当军兴之时,与承平或异,事须兼储布帛,以备时须。臣今商量, 请于两都并江陵、成都、扬、汴、苏、洪等州府,各置常平,轻重本钱,上至百万 贯,下至数十万贯,随其所宜,量定多少。唯贮斛斗疋段丝麻等,候物贵则下价出 卖,物贱则加价收籴。权其轻重,以利疲人。”从之。赞于是条奏诸道津要都会之 所,皆置吏,阅商人财货。计钱每贯税二十,天下所出竹、木、茶、漆,皆十一税 之,以充常平本。时国用稍广,常赋不足,所税亦随时而尽,终不能为常平本。

  贞元八年十月,敕:“诸军镇和籴贮备,共三十三万石,价之外,更量与优饶。 其粟及麻,据米数准折虚价,直委度支,以停江淮运脚钱充,并支绫绢、纟、绵, 勿令折估。所籴粟等,委本道节度使监军同勾当别贮,非承特敕,不得给用。”十 四年六月,诏以米价稍贵,令度支出官米十万石,于两街贱粜。其年九月,以岁饥, 出太仓粟三十万石出粜。是岁冬,河南府谷贵人流,令以含嘉仓粟七万石出粜。十 五年二月,以久旱岁饥,出太仓粟十八万石,于诸县贱粜。元和元年正月,制: “岁时有丰歉,谷价有重轻,将备水旱之虞,在权聚敛之术。应天下州府每年所税 地子数内,宜十分取二分,均充常平仓及义仓,仍各逐稳便收贮,以时出粜,务在 救人,赈贷所宜,速奏。”六年二月,制:“如闻京畿之内,旧谷已尽,宿麦未登, 宜以常平、义仓粟二十四万石贷借百姓。诸道州府有乏少粮种处,亦委所在官长, 用常平、义仓米借贷。淮南、浙西、宣歙等道,元和二年四月赈贷,并且停征。容 至丰年,然后填纳。”九年四月,诏出太仓粟七十万石,开六场粜之,并赈贷外县 百姓。至秋熟征纳,便于外县收贮,以防水旱。十二年四月,诏出粟二十五万石, 分两街降估出粜。其年九月,诏诸道应遭水州府,河中、泽潞、河东、幽州、江陵 府等管内,及郑、滑、沧、景、易、定、陈、许、晋、显、苏、襄、复、台、越、 唐、随、邓等州人户,宜令本州厚加优恤。仍各以当处义仓斛斗,据所损多少,量 事赈给。十三年正月,户部侍郎孟简奏:“天下州府常平、义仓等斛斗,请准旧例 减估出粜,但以石数奏申,有司更不收管,州县得专达以利百姓。”从之。

  长庆四年二月,敕出太仓陈粟三十万石,于两街出粜。其年三月制曰:“义仓 之制,其来日久。近岁所在盗用没入,致使小有水旱,生人坐委沟壑。永言其弊, 职此之由。宜令诸州录事参军,专主勾当。苟为长吏迫制,即许驿表上闻。考满之 日,户部差官交割。如无欠负,与减一选。如欠少者,量加一选。欠数过多,户部 奏闻,节级科处。”大和四年八月,敕:“今年秋稼似熟,宜于关内七州府及凤翔 府和籴一百万石。”大中六年四月,户部奏:“诸州府常平、义仓斛斗,本防水旱, 赈贷百姓。其有灾沴州府地远,申奏往复,已至流亡。自今已后,诸道遭灾旱,请 委所在长吏,差清强官审勘,如实有水旱处,便任先从贫下不支济户给贷。”从之。

  建中四年六月,户部侍郎赵赞请置大田:天下田计其顷亩,官收十分之一。择 其上腴,树桑环之,曰公桑。自王公至于匹庶,差借其力,得谷丝以给国用。诏从 其说。赞熟计之,自以为非便,皆寝不下。复请行常平税茶之法。又以军须迫蹙, 常平利不时集,乃请税屋间架、算除陌钱。间架法:凡屋两架为一间,至有贵贱, 约价三等,上价间出钱二千,中价一千,下价五百。所由吏秉算执筹,入人之庐舍 而计其数。衣冠士族,或贫无他财,独守故业,坐多屋出算者,动数十万。人不胜 其苦。凡没一间者,仗六十,告者赏钱五十贯,取于其家。除陌法:天下公私给与 货易,率一贯旧算二十,益加算为五十。给与他物或两换者,约钱为率算之。市牙 各给印纸,人有买卖,随自署记,翌日合算之。有自贸易不用市牙者,验其私簿。 无私簿者,投状自集。其有隐钱百者没入,二千杖六十,告者赏十千,取其家资。 法既行,而主人市牙得专其柄,率多隐盗。公家所入,曾不得半,而怨惸之声,嚣 然满于天下。至兴元二年正月一日赦,悉停罢。

  贞元九年正月,初税茶。先是,诸道盐铁使张滂奏曰:“伏以去岁水灾,诏令 减税。今之国用,须有供储。伏请于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所由定三等 时估,每十税一,充所放两税。其明年以后所得税,外贮之。若诸州遭水旱,赋税 不办,以此代之。”诏可之,仍委滂具处置条奏。自此每岁得钱四十万贯。然税无 虚岁,遭水旱处亦未尝以钱拯赡。

  大和七年,御史台奏:“伏准大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赦文,天下除两税外,不 得妄有科配,其擅加杂榷率,一切宜停,令御史台严加察访者。臣昨因岭南道擅置 竹綀场,税法至重,害人颇深。伏请起今已后,应诸道自大和三年准赦文所停两税 处科配杂榷率等复却置者,仰敕至后十日内,具却置事由闻奏,仍申台司。每有出 使郎官御史,便令严加察访。苟有此色,本判官重加惩责,长吏奏听进止。”从之。 九年十二月,左仆射令狐楚奏新置榷茶使额:“伏以江淮间数年以来,水旱疾疫, 凋伤颇甚,愁叹未平。今夏及秋,稍较丰稔。方须惠恤,各使安存。昨者忽奏榷茶, 实为蠹政。盖是王涯破灭将至,怨怒合归。岂有令百姓移茶树就官场中栽,摘茶叶 于官场中造?有同兒戏,不近人情。方有恩权,无敢沮议,朝班相顾而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