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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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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有贪合忘官,如丁日见二、三壬字,丁独壬众,一人不能胜众,乃污合之士,无所卓立岂能成功?丁有力仅得半吉。

  又如,甲与己合,甲木无通气之宫,己土有正义之位,虽合而失其正,亦同上论。若甲己两皆得位,贵显高极。

  《经》云:甲己木盛於土乡,发扬仁义佐明君。

  丙辛合,丙旺辛生,镇守威权之职。

  乙庚入金局,兼木自旺,文仁武义双全。

  戊癸得火旺,更水独旺,礼律智勇俱备。

  丁壬水火既济兮,鱼水和同;阴阳干支相合兮,君臣庆会。听凤鸣于高岗,必鹰扬於疆场。是也。

  如甲辰、戊辰、己巳、辛未,己日得甲为正官,三月通气,引於未上,兼为正印,故主极贯。

  如戊申、庚申、癸亥、戊午,癸生七月,印旺天德之地,合戊为官,引於午时火旺之地,又能资戊土之官,官身俱旺,故主大贵。

  拱贵、拱禄为将相,忌刑冲填实之凶。

  此拱贵、拱禄格也。《喜忌篇》文义同。

  如丁巳、丙午、甲寅、甲子,拱丑贵。

  如壬子、丁未、丁巳、丁未、年支子字冲出午字,故大贵。如癸卯、庚申、戊辰、戊午,拱巳禄。

  如辛丑、辛丑、甲寅、甲子,有丑字填实,却以辛为正官论。如己未、戊辰、戊寅、戊午,官煞多,寅字冲申为冲开,则拱不成。

  如壬辰、戊申、己未、己巳,是此格也,故大贵。

  官印暗合天地,其贵可知。福德隐在支中,其德尤萃。

  官印暗合,即食神暗合正官,偏财暗合正印。

  如甲用辛官,丙盛能暗合辛未为官。

  用癸为印;戊旺位暗合癸丑为印;更得地支有子合丑。

  有午合未方是。

  福德隐藏,福即福星贵;德即天月德或指福德秀气,或指天乙贵人,以藏在支中为妙。

  如甲戊庚不见丑未,但得己字即是。见己在丑未宫尤妙。

  柱无卯乙破,更生四季月,己土得令,主贵人见喜,前程尊显。妻贤及得妻财。

  又云;甲人见丑,喜坐羊刃,为天乙当职,见未夜生得力,为福十全。反此,一半论。

  四柱带甲戊庚全,得乙丑为聚贵,更加福力。

  若一庚、一甲,见支神三四丑未,为会贵,亦加福力。

  若本主与贵人俱生旺,只消一字,其福自全。

  喜三合、六合,忌休囚、空破。诗曰。贵人帝座见生成,

  官旺之乡名早成。若遇休囚并破制;虚名踪迹远三公。

  五行正贵,怕刑冲克害之神。四柱吉神,喜官旺生合之地。

  五行正贵,乃正气官星。如甲生酉月之例。

  最怕酉刑卯冲,丁克戌害,伤了贵气。

  或以贵为贵神,如甲见丑,丑中有辛,又为甲正官之类。

  柱有卯乙克坏丑贵,喜巳酉三合,乙木克冲,丑不贵。

  或有子合丑亦可。隔木之克,如有乙卯,子卯相刑,不能克丑未,为天乙之贵。

  四柱吉神,乃官印、财食、奇贵、福德等星皆是。但得一星临长生、帝旺、临官、正库、三合、六合之位。无不富贵。诗曰:人命生时得一强,日时或临禄马乡,须看前後扶助合,必然衣锦入中堂。《喜忌篇》云:五行正贵,忌刑冲破害之宫;四柱干支,喜三合、六合之地。

  又云:地支、天干合多。亦云食合忘官。二义须并论之。

  若也沐浴逢煞,魄往酆都;元犯再伤,魂归岳府。

  此因刑冲克害而言。怕裸形逢煞,以生之者微,而克之者重。命元犯之,已为不吉。岁运再犯,决死无疑。

  如元犯官煞,去配不清,柱无食神可解,岁运再见则死。

  若元犯破印,流年再犯,则死。凡用神有损者,皆是。

  此四句,《珞琭子》本文。

  畏煞逢煞则夭,忧关落关即亡。

  此亦因上而申明之也。柱中原怕关煞,如甲见庚申为煞,岁运再见,柱无救解者,夭。年煞尤重。有印则化,有食则制,有刃则合,身旺则敌,若行煞旺运,亦夭。

  又如,甲日见辰,为阳数极,又为铁蛇关。

  壬见丑,庚见戌,丙见未申,皆阳关,曰重。

  乙见辰,癸见丑,辛见戌,丁见未申,为阴关,稍轻。

  四柱犯流年又犯,运行休囚,主死。

  或被神煞鬼贼,或曰关煞之名甚多,非直言七煞阳关也。

  其详见前论《寿夭及小儿关煞下》。

  引合关煞误伤身,中下灭绝横夭寿。

  引合关煞,如丙火既弱,又见辛未,丙辛既合丙就辛官。

  未位,乃丙极阳关,再被壬来克即亡。或是辛亥煞地尤紧,犯之横罹其咎。

  如丙戌、丁酉、辛酉、乙未,壬申年死是也。

  中下灭绝,如壬戌日为坐财,又坐煞,日支有之则寿。

  行壬辰运,壬癸水聚於辰,克破戌中火土,别无可救即夭。此名倒冲命元。土旺则水旺,土身自崩坏,何暇救之。

  水旺则火灭,故云中下绝灭。

  中下者,即地元、人元。中下之分也。余仿此推。

  伤官见官,祸患百端。逐马逢马,劳苦千般。

  此言独犯所忌,故不吉。

  伤官见官,惟有财星可以解伤之毒,劝官之怒,转祸为祥。逐马逢马,惟有官煞可以制刃之劫,虽劳亦得其财。

 

 

《卷十一·明通赋五》

 

  若比肩多,他强我弱,虽减耗,亦得其财。

  不得均平,止三四分之一。

  财逢羊刃以多伤,印见妻财而不破。

  此亦同上文之义。

  凡命:最忌羊刃,财格被破,印格被夺,官格冲怒。

  只喜七然制之。阴刃力微无妨。

  印见妻财,是贪财坏印之说也。

  岁运又见,主破财伤妻,或因妻致讼。

  若原无财星,或财星力微,岁运见之,稍轻。

  惟官煞进生解劝,反得举荐成名。

  食神遇果,无财则夭。身弱有财,重逢正印,亦凶。

  制煞逢印,有冲则诛。命强无官,单逢七煞尤胜。

  《喜忌》云:柱中七煞全逢,身弱极贫无地。是此义也。

  三刑对冲横祸生,羊刃对合非殃至。

  沐浴从生无家客,休囚见煞不埋人。

  沐浴、休囚,皆身衰也。从生则泛,见煞则伤。

  月下劫财主无财,喜煞无印而有获。

  煞能制刃,印能化煞。化则不能制刃,故喜煞而去印。

  暗中破印亲坏印,喜官无食以加封。

  财能破印,官能生印。

  有食则坏官生财,印愈受伤,故喜官而去食。

  官煞混杂贱患兮,兄弟太多分散兮。

  喜印无制能文,喜制无印能武。制印俱有,碌碌难成。

  印能化煞,食能制煞。有化莫制。有制莫化。

  制化太多,则煞无气,反为不吉。

  羊刃全赖煞制,或化作印绶,如戊日午月之类。

  是制化止用其一,皆能有成。

  禄马背逐饥寒兮,财印相破括囊兮。

  喜官带煞为权,爱煞带官为贵。官煞单见,琐琐不遂。

  禄马背逐,财印相破,须官煞叠见,方能制比劫而生财,生印绶而化财。单见则力薄弱,岂能遂意?

  枭印相杂宠辱兮,财马太多盗气兮。

  喜身旺而为福,忌运弱以生灾。

  偏正二印相杂,偏正二财俱有。

  若身弱不能双成其生,并受其财,中间要分偏正强弱。

  若偏印偏财强,身旺运强,骤然发福。正印正财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