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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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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看命口诀七》

 

  凡五行取象,

  本象取本象,如甲乙丙丁木火象之类。

  化象取化象,如戊癸丁壬亦木火象之类。

  金水象不可见土,谓土杂水混,金自不清。岁运遇土亦滞,惟金水不杂,生于秋月最贵。

  如明神宗癸亥、辛酉、癸亥、辛酉,干支皆金水不杂,水生金月,金助水清,二水二金成象。

  所谓金白水清,别无夹杂,又合两干不杂,所以尊为天子。

  如癸酉、癸亥、庚子、辛巳,金生水月,金反泄气,沉于亥子之中,所以不免水厄。

  金土象不可见木,谓木克土,则土不能生金,金不成象也。

  土积成金,土多金少,其福厚实。金重土轻,福出艰辛。

  金火象不可见水,见水则火灭金沉,不能成器。

  金重火轻,发迟益寿。金轻火重,发早退速,或主寿亏。

  金木象不可见火,活木畏金,见火成秀。死木得金,方成造化。

  金重木轻,令人骨痛。木重金轻,主损钱财,或肺疾相攻,惟金木相宜则吉。

  水木象秀而清高,不可见卯巳,以水死绝。

  木火象秀而丰富,不见可金,以木受克。流年遇之俱灾。

  水火象成既济最妙,或未济。亦得不可见土,火多性躁,水多眼疾。

  火怕死水怕浴,入酉火死水浴,主艰难而死。岁运同,此象日时忌之。

  水土象不可见火,土重水轻,秀而不实,水重土轻,却有科名。

  火土象不可见水,火虚土聚不成物,若同水流主汨没。如:

  戊子、戊午、己丑、己未,

  丁巳、丁亥、丙辰、丙戌,

  丙丁与戊己相夹,乃火虚土聚。

  李九万以

  戊子、己丑、戊午、己未,

  丙辰、丁巳、丙戌、丁亥,

  皆火土夹杂之象,不可以连珠为贵。

  时上逢壬癸水,土滞火灭,平生蹇薄。

  又云:火火见土则暗,土土见火则虚。

  土轻火重则燥,己卯日见丙寅时是也。

  火轻土重不明,丁酉日见戊申时是也。

  如韩学士

  戊戌、丁巳、戊戌、丁巳,

  火土成象,又为凤凰干支格,故贵。

  经云:

  金水多清,金土多厚,以其相生。

  金火多刚,金木多正,以其相克。

  火土多毒,火木多聪,火水多昧,火金多烈。

  木火文采,木水清奇,木金方直,木土毒害。

  水火智慧,水木智仁,水金秀丽,水土重浊。各以五行推之

 

 

《卷十·看命口诀八》

 

  凡命怕同类相破如:

  己未见甲辰,甲辰见己丑,己丑见甲戌,甲戌见己未。

  凡在四冲之地,纳音同类,逐两位逆数之。

  寅申巳亥,子午卯酉亦以此取,主平生不足,多不成器。

  道经云:井栏互破,无药可医,遇空亡庶几,岁运亦忌之。

  凡命主本逢岁运不可遇死地,如丙寅火畏乙卯木,辛已金畏丁酉火,甲申水畏己卯土,

  戊申土畏壬午木,己亥木畏甲子金。与人生怕死同义。主本生死同途则不忌。

  凡命最怕鬼克而窠鬼最毒,如丙子水见庚子土,丁丑水见辛丑土之类。

  窠中就位相克所以最毒,有墓中鬼,如壬辰水见丙辰土,丙辰土见戊辰木之类。

  有隔壁鬼,如庚子土见癸丑木之类。有空亡鬼,如甲戌见甲申乙酉之类。皆主为害。

  内墓鬼轻于窠鬼,璧鬼轻于墓鬼,空鬼轻于璧鬼。

  若木命人得火月金日时之类,有火克金,金不得伤木是御鬼也。

  鬼不为害,如水命人四柱有火,上土克水,火又生土是助鬼也。其鬼尤凶。

  干支通出,纳音最紧,御鬼则立身于艰难。助鬼则骨肉多,生平破斗。

  若鬼中有鬼谓之鬼啸,如土人生木月金日时之类,以木克土金克木根基劣弱则凶。

  主本强健不忌,如王某己未、乙亥、丙寅、辛卯逢三合生,更遇寅卯,为己入官乡,丙与辛合大贵。奈己阴土逢乙木作鬼,又遇辛作乙木之鬼,变寅卯之官作己土鬼。在亥卯未三合位,通是鬼克,犯鬼啸也。故主恶死。经曰:五行切忌下贼上,平生不足事相萦。

  又曰:鬼啸分明格局恶,更加刑煞祸不差,纵使以前逢富贵,定知日后厌年华。

 

 

《卷十·看命口诀九》

 

  凡看命取胎生旺库为四贵,死绝病败为四忌,余为四平。

  以太岁干为主,配于五行,取四贵四平四忌之位,而分贵贱。

  遇贵多则贵,遇贱多则贱。四贵之中,又分四旺库为上,胎为次。

  若人命胎月日时遇三贵,干皆有辅,或正禄正官正印三公命也。

  带正天乙如丑未生人月日时,得甲戊庚之类。

  带本家禄如寅生人月日时,带甲之类,谓之福会。

  或天乙贵合两重者,亦三公命也。

  三贵带上下合,或一官一印,及一正天乙或一位本家禄,三两位贵人合者,宰辅命也。

  若日时上遇两贵,而带上件者亦然。

  若一位上遇灾煞、地煞、亡劫、羊刃等神,兼主兵权,司马节钺之贵。若胎月生月与日时上遇胎库一贵,却带正天乙上下合或天乙贵合本家禄,

  正官正印本家禄有气,或贵人上亦带前件禄干者,亦宰辅九卿命也。

  若月在忌神,而日遇贵,或日在忌神,而时遇贵不害,为清华侍从之职。

  若日月俱再贵,而时遇忌神,此常调选人也。

  四忌主贫贱,亦有轻重,死败绝为重,病为轻。

  五行各三位,如寅午戌火丙丁人遇之为贵,与四贵三位同。

  惟阙胎贵一位其主贵之福,亦与四贵同。

  阳禄贵在临官,阴禄贵在帝旺。若阳禄遇旺,阴禄遇官,虽为本位,其福灭半。

  若旺而无禄,如丙寅得戊午日时,更克本命又带刑煞,主淫荡愚贱。

  有遇一两位贵,却为凶煞刑害,破得深重,亦主无禄。

  沈芝曰:五行以生旺为君,临官为相。若纳音是木,月日时遇寅卯两位。

  金遇申酉,水遇亥子,火遇巳午,土遇辰戌丑未,皆以贵论。

 

 

《卷十·看命口诀十》

 

  凡看命分五行生旺死绝,如:

  甲申,丙寅,己亥,辛巳,戊申皆五行自长生。

  不论四时,超然得自生之理。人命禀之敏快高明,贵者得之,其进以渐。

  富贵得之,亦将向荣,而得其所以生也。

  丙子,戊午,辛卯,癸酉,庚子皆五行自旺。

  不待四时,而能自致其旺,福力奋发,无与比拟。

  癸未,壬辰,丙辰,甲戌,乙丑皆五行自墓。乃归根复命之时。

  凡库之所在,必欲物聚之,则其库充。

  如壬辰水,欲得众水交归,然后为旺。更有金往来相生,当得重权。

  傥木制火,火制金,更天中临之,是为贫印不起,主贫贱。

  乙卯,丁酉,壬午,甲子,己卯此五行自死者也。

  生则劳,死则息,其理自然。不有死之地,其物无自而归。

  所谓自死者,得其真归之理焉。

  凡命遇此颖特高明,多慧少福,以静默为体,而不利有为。以淡薄为事,而不利兴起。

  惟可学道访仙,超生死之门也。

  癸巳,乙亥,庚申,壬寅,丁巳此五行自绝者也。

  天之道无可绝焉,干支适会已绝,则更生凡。遇此者忧喜未定,如:

  癸巳绝水得癸酉旺金扶之,是谓绝水逢生,尤为吉庆。

  凡命上带死绝生旺库墓等,不可就以所带言之,须看月令以辨清浊。

  清者有制伏之谓,如水病见土则浊,却非土堤防不能止息。既止息,则清之有渐也。

  浊者无制伏之谓,如水多无土则泛滥无归,而水极生木极则变,变则通也。

  盖五行尚其变,而不尚其常,贵其隐而不贵其显。死绝有救,则谓还魂,多以贵论。

  生旺有克,则为傲气,反主福浅。

  若夫彼我之相生,顺则益本,逆则夺气。彼此之相克,顺则势强,逆则有伤。

  经云:以小凌大,自贻其害,以弱胜强,自招其殃。

  一水克三火,是以弱胜强,以阴胜阳,虽殃不彰。以阳胜阴,危害不深。

  两阳相梗,凶祸旋至。两阴相敌,不安其处。

  如乙巳火克壬申金,是以阴胜阳,阴阳有情,故无大害。

  若丁卯见癸酉是二阴相敌,戊午见甲子是两阳相拒,阳刚阴柔,必胜而后已故祸。

  太乙云:天地变化,阴阳之机,未尝不以阴召阳,阳召阴。则天地合正,五行气融。

  若乃阳从乎阳,阴从乎阴,则阴阳偏出,动静失序,所以祸福两途也。

  大抵阴阳偏出,造化不成五行。如火多金少,聚散不得成形。

  火少金多,既不能销铄,反有淹灭之患。余以例推。

 

 

《卷十·看命口诀十一》

 

  凡看命先论五行,体面,局势。然后参以喜忌好恶,旺相休囚。

  如金人得庚辛或申酉为体面,得巳酉丑三合为局势。喜火制土扶,忌金寒水冷。

  生三秋四季为旺相,春夏为休囚。余木火水土以例推之。

  金人遇庚申辛酉为五离煞,若生秋月逢水则化金之毒,为金白水清。

  造化逢火,则制金之钢,为煅成锋利之器。柱无火无水是谓顽金,主早年酒色,瘵痢身死。若得戊寅日时,刚处逢生,主富而寿。

  木人得土则根荄藉以栽培,得水则枝叶赖以涤畅。得金斲削便成材也。

  木逢寅卯,更在春生最吉,若三合会木局全,不须春生,多主仁寿。

  木逢金制,金煅火伏,则刚柔相制。

  若火太多则焚,金太多则损。土虚则不能培,水泛则不能润,妙在得其中和。

  水人以亥子为源,以寅卯辰巳为纳。干源自北万折朝东,故水仁喜逢东方,则浪息波平。

  水赖土防,若生亥子,土多则吉。既在东方,逢土亦吉。

  不宜土多,更有贵人,财禄则贵。

  若日时遇庚申辛酉,水忌西流,恐寿不高。

  生于秋冬,生旺清澄,壬癸此时,而逢亥子,主有文学。

  纳音更水,则水太过,柱无土提,乃少子之断。

  惟艺术,空门则吉,更隔角重逢,定主刑克。

  春月干渴而凅,夏月浑浊而泛,柱无水助则不贵。

  火居寅卯,生于春月,木秀火明,荣华富贵。

  生于夏月则太炎,柱中无水定夭,有水早贵。

  生于秋月,火死金成,藏光内照,时日微逢旺气则吉。

  盖水火不嫌死绝,只宜恬淡为福。

  生于冬月,柱中再得火助,则潜消霜雪,温暖山河。

  古人云:冬日可爱,夏日可畏,此之谓也。

  土逢四季全上贵,如纳音全土,柱中更得寅字,为艮山亦贵。

  土能厚载,万物资生,金木水火,皆不可缺,故此四行,咸赖之也。

  夫论五行之用,多则太过,少则不及,其气其数,有余不足皆能致凶。

  抑扬归中,然后为福。功成者宜于退藏,将来者贵于荣振。

  五行禀旺谓之成功,旺而能止息是谓退藏。

  五行在冠带胎养之地,其气亏而未盈,是谓将来。故欲子母相生,以益其气。

  则有荣进振发之道。

  如木非其时,衰则梗介,死则枯槁。

  金旺太过,则动作多凶。

  炎炎者贵乎熄,不熄则有自焚之灾。

  滔滔者贵乎止,不止则有自溺之患。

  火行南陆而化热,盛则焚烈而害物,至酉亥则阴能翕之,然后能温暖万物。

  水行北陆而化寒,盛则严冷而杀物,至卯巳则阳能辟之,然后能滋生万物。

  又有生而不生,旺而不旺,此为凶乃先吉也。

  有死而不死,绝而不绝,此为吉乃先凶也。

  如水见戊申土,此生而不生。见庚子土,此旺而不旺。遇此多成而反败,因喜而反忧。

  如水见癸卯金,此死而不死。见辛巳金,此绝而不绝。

  五行气尽而得父母之德,以生益之则其气复生。遇之者危中有福,穷而通屈而伸也。

  生旺太过则福中藏祸,死绝太过则福无可托。

  若夫死绝逢生,殃变能逃,火土最先,金水犹后。

  火绝得土曰睿“火以土为干,火绝于亥,而兑丁亥是也”

  土绝得金死而不亡曰寿“土绝在巳,得辛巳金是也”

  金绝得水精复继体“金绝于寅,得甲寅水是也”

  水绝得木魂复天游“水绝于巳得己巳木是也”

  木绝得火火出木烬,灰飞湮灭故独为凶。“木绝于申,得丙申火是也”蛇马无胆于焉足证:

  蛇马在位巳午,木历巳午而死。木于脏属肝,于腑属胆,证木死为凶也。

  经云:

  身土遇火生而渐利,命水得金年乃优长。金多须火或从革以成名,木重得金揉曲直而任使,水流不止须土以拥之,火盛无依惟水以济之。

  五行用得其宜,虽相克而为福。若用失其宜,虽相生而为灾。

 

 

《卷十·看命口诀十二》

 

  凡五行怕太过相忤,如禄多则贫,马多则病,印多则孤,库多则虚。

  生旺多无归宿,死绝多无激扬。

  五行 不可太相伤,不可太纯粹。贵人马多升擢,常人马多奔驰。

  破要伤祸,空要空尽。

  所爱者不可毁,所畏者不可旺。先畏后爱为福,先爱后畏为祸。

  合多不发而媚,学堂多则无成。

  贵人多则巽懦而无立志,禄马太显不可以贵人论。

  贵人表里足不可以常人论。

  四柱俱阳,口恶心善,四柱俱阴,狠戾沉毒。

  拱要拱马,拱禄,拱贵,拱福神。不要拱刑,拱祸,拱岁,拱时。

  阴阳贵在均协,病伤要有克制。

  凡命丙辛壬癸见戊戌,则当途刃伤折挫。

  壬子、丙午、丙午、壬子水木精神,阴阳纯粹。

  余位无助亦非常器,加以季秀之气,旷世无忌大德有容,乃丈夫也。

  卯酉日出入之地,子午阴阳始分之宫。遇之者,令人往来不定,岁运亦然。

  巳亥为两极之地,地天斡旋。寅申为三停之方,邮递往来,如人遇之多执不一。

  丑未迟迟,辰戌速速。遇之令人执方,性不通变。辰戌有气,却能建立大事。

  丙子人四柱有壬寅,是壬入丙家,克破不美。

  庚子见庚午,是五鬼临门。

  戊寅见甲寅,甲克其戊。戊寅随势克甲寅,是干支纳音,上下不和。

  除别有福神,方为福力。

  癸酉见戊寅,戊土克癸水,又金气向绝乡劫煞,元辰居中。

  除得月令中秀气,方可为用,亦久而不佳。

  庚午、丁酉互旺互破,乃旺中破也,不可全为福力。

  己未、辛酉虽得食,却归死地,终久不佳。

  乙丑、乙未、庚辰、庚戌见戊寅大好运亦然。

  经曰:如得刚金济,戊寅欲绝不绝成福力。

  乙卯见戊寅,戊寅见乙卯,是大好命。

  丹阳书云:三奇之际尚有虚声,死绝之中尤存生旺。

  盖三合三奇,不合月分则不贵。

  如甲戊庚有子午时方贵,乙丙丁有寅卯时方贵。

  天元变化书云:乙丙丁正爱酉亥,更看纳音有无交涉。

  又云:凡三奇三合带月令中秀气入贵格,亦不免庶出过房作赘。

  又云:凡命见三合三奇,而本年不带在四孟。生而得四仲、四季。月日时四仲、四季同论。及胎月日互换干合或六合,而本命不带,皆各日掉太岁,多主离祖孤立,为人不得力少救助。却宜义居假合而立也,

  贵命则多倚仗而升进。

  凡四柱带三奇三合者,本身不是过房庶出,将来子孙必有过房庶出,随母之子。

  古诗云:三合与三奇,清秀更饶肥,不为过房子,便是随母儿。

 

 

《卷十·看命口诀十三》

 

  凡命前五辰为宅舍,若遇有气及吉神临之,主有好宅,门阀崇峻,子孙华显。

  假令甲申人宅舍在丑,十二月生得,天乙临宅为吉。

  若居无气及凶神临之,主其宅虚耗,破坏不完,祖业不守。

  假令庚午人宅舍在亥,甲子旬亥落空亡,又遇劫杀临之为凶。余准此推。

  命后一辰为破宅煞,若在破宅煞中,主无父祖产业或客死他乡。

  又看宅纳音与本命纳音相生则吉。宅克身得好宅,身克宅必破散。

  假令甲子金以己巳木为宅,二月生系宅旺合有好宅,以身克宅后当破落。

  戊午火以癸亥木为宅,九月生宅冠带,十月生宅建,十一月生宅旺。

  又值宅生克身必得好宅。若宅鬼旺中生者,有官则吉,无官则凶。

  凡禄命虽有休旺,更论其宅以办吉凶。

  沈芝云:宅怕犯破。

  如甲子人以己巳是宅,如犯亥字其宅受破,命元稍薄,太岁冲年亦须破,须是为长方可断。

  如丙子人得辛巳金为宅,遇乙亥流年之类是也。命好亦更动兴作方应。

  凡命后五辰为田园,若居有气之乡又福神临之。主田园盈野仓库充实。假令甲子人田园在未,六月生土乘旺气,又逢天乙贵为吉。

  若遇无气之乡又凶神临之,主田园瘠薄仓库空虚。

  假令戊子人田园在癸未,六月生甲申旬,未落空亡。余准此例。

  鬼谷遣文云:马无害“财破”禄无鬼“鬼克”食无亡“空亡”支合无元“元辰”干合无厄“六厄”旺无丧“丧门”衰无吊“吊客”妻无刃“羊刃”财无飞“飞廉”孟无孤“孤辰”季无寡“寡宿”体重须鬼,禄重须官。夫须少,妻须倍,吉须显然,凶须沉味。支干失和而塞,夫妇失时而凶。四柱主本,禄马往来,须分建破。天乙扶持,将德是冲,更办尊卑。有根而无苗实贫而尚可,甘食本气绝而花繁纵子,成而味拙至。

  若贵神当位,诸煞伏藏,三元旺相,岂专神煞。

  命中用煞,以五行为本,如五行得地无贵,煞而亦贵,虽有恶煞无害于事。若五行不得地,纵有吉煞,亦发不久,如冬月中花耳。

  纳音者天地之舞数也,驿马学堂居长生之位,才能官职在旺相之乡,文章富贵处印库之地。如逢衰败则灭三分之一,更遇死绝则去十分之半。切忌空亡冲克,不宜刑害吞食。故同源相成,则天地舞全基本强壮。“同源相成质数为上应数次之”同类相伤,则支神气散理无复合“同类相伤如丁未刑丁丑之类”管辂曰:五行互旺,虽冲气完。五行相克,虽合气散,此之谓也。

  或问人生,有始终功名富贵,有一旦崛起忽然骤兴,有始终剥落而中间奋发,有半世淹寋而晚年成就。其故何也?

  答曰:莫非命也。其始终富贵,乃柱中身主专旺,其所用吉神或官印财食,俱各带禄得令,不偏不党,无刑冲克害。出门行运步步皆吉,故能成材能振耀。绍前人之基业,立当代之功名。不招谗谤不致伤害,保其终始,是命运生旺,体用俱得故也。

  其一旦崛起忽然骤兴,由柱中所用贵神,悉皆得位乘旺,又且合格。奈日主无力,不能胜任其福,所以劳困堰寋。倏逢好运,生扶日干,得其强健元命,用神方为我用。我因乘之,虎啸风生大发富贵。是偏气乘和,衰以遇旺,故迎吉而发,前后迥异。

  亦有日主强旺,五行煞纯不杂。奈根本原无制伏,富贵不成。惟待运来制伏煞神,化为权柄,功名显达出类超群,制神力旺发福非常。所以骤兴。由贫贱而至极品,全由行运得地方见其兴,如运不至即常人耳。

  其始终奋发而中间剥落者,乃柱中日主健旺,用神亦旺,各相力停。为富室朱门之贤子,及其长大成立,要逢好曜。若大运加临元命,见其财而夺之,因其官而伤之,临其印而坏之,逢其食而枭之。遭际此运祸不胜言,所以盛年见倾而不发。

  如其恶运一去,又逢好运扶持,使用神一新。譬如枯苗得雨,勃然而兴。鸿毛遇风,飘然而举,不可御也。

  若半世淹蹇,晚年成就,乃四柱身强,阳刃比肩,又各争旺。惟财官煞神等物虚浮,轻少无力而成功名。出门行运又非作福之地,所以一生,饥寒劳苦剥落,直至晚年。

  顿逢好运,补起财官煞神等物,假煞为权,制伏阳刃。或得权贵而显扬,或起资财而发福,当随五行清浊,以其所遇之运别之。

  嗟夫穷通有命,富贵在天,孔子有是言也,岂人智力所能移易乎哉。

 

 

《卷十·看命口诀十四》

 

  或问兴亡生死?

  答曰:凡人命中有煞为用,煞神未制,则为白屋穷途之人,或作豪门卓荦之士,要逢制伏运,假煞而兴。

  切不可脱制伏运,一入财乡财能党煞,再遇流年财煞助旺,并力为殃,身主孤寒。克害轻则倾家徒流,重则刑弃其身。煞神并合凶亡可畏,如此阳刃同论。

  又有柱中月令,正气官星为一生富贵,惟逢财印则利。官星喜财旺以生之,印旺以护之。故令其人能行仁布德,纬国经邦,权重爵高。

  之后煞神得位,岁煞并临,官化为鬼,丧身必矣。

  不行煞运或行伤官运,又无印绶制之,伤官得地贵禄遭伤。丧妻克子,剥职生灾,更遇流年党他,必致身亡惨恶。

  如有高见明识,知进退存亡之机,而保其身者,不遭非横,亦自己恶疾而终。

  又有柱中所专用神,无官煞气,惟偏正财旺。财神当道,隐隐兴隆,积财聚富,但少贵耳。再看行运何如?如逢官禄旺乡,富贵双全。

  设有不幸,财神脱局,阳刃相逢,更遇流年冲合阳刃,财神尽伤元命衰绝,阳刃生灾败亡必矣。

  生死则以格局论:

  如印绶见财,行财运又兼死绝,必入黄泉。柱有比肩,庶几有解。

  正官见煞及伤官刑冲破害,岁运相并必死。

  正财偏财见比肩分夺,阳刃劫财,岁运冲合必死。

  伤官之格,财旺身弱,官煞重见,混杂冲刃,岁运又见必死。有制则伤残。

  拱禄拱贵填实,又见官煞,劫亡冲刃,岁运重见即死。

  日禄归时,刑冲破害见七煞,官星空亡冲刃必死。

  煞官大忌岁运相并必死。

  其余诸格并忌煞及填实,岁运并临必死。

  会诸凶神恶煞,勾绞、元辰、亡神、劫煞、吊客、墓、病、死宫诸煞,九死一生。

  财官太多身弱,元犯七煞身轻,

  如丙丁日干,年月时庚辛,加酉运或庚辛年必死。

  甲乙日干,庚辛月时夹杂,年运见庚辛必死。若有救则吉,无救定凶。

  五行神煞,金多夭折,水盛漂流,木旺则夭,土多痴呆,火多愚顽,太过不及作此论。一不可拘,二须敢断,求其生死,决定无疑。

  至若五行生死:

  如壬日生在二月行申运即死,生在七月行卯运即死,乃遇生怕死,即死怕生。造化与人事一也,须并看之。

  尝谓人之生死,年月日时俱皆前定,姑举一二。

  如定兴张易金,嘉熙二年仲秋,以儿妇马睦阁临盆,乞灵宝泉寺当境神梦,金狗、玉鸡、黄羊、青犬次第而至逮生勇九。淮王则戊戌、辛酉巳未、甲戌八字,果应淮王云孙壅七公相。

  亦占嗣于江文通祠,梦始出疲赤犬,再见肥黄狗在路傍,及白马立平地木左复睹赭猪联咬犬尾入屋,上土公相。自忖度乃丙戌、戊戌、庚午、丁亥年月日时成化。岁次暮秋朔后夜半甫生子果验。

  又元文式五师生大德,丁未岁正月十七日壬午申时,至明洪武己未元旦,梦中得黄羊触数七十有三至斯际果逝。

  其子式敬筹六老,梦数白兔入内,姜沉闺怀,及顺帝十一年仲春甲辰眛爽产淑,正求二者四柱皆辛卯,后人有记云历周,追忆古人心,仰止高山,直到今睆兔两只生梦兆,四重辛卯又逢阴。

  又白鸡、银鼠应辛酉、庚子之祥,白鸡在酉值太岁不起之兆。

  由上数事观之,人之生死信前定矣哉。

  若尹子常梦,巳达午厄寅灭,后见蛇入穴得金,坠马虎啮皆符。

  孝介经三叟梦达逵,逢乙巳对局至成化,三十一年周,是干支登耋寿。四月望日进宣义郎,秩孙干父亦同前。梦后复以正德四年乙巳仲夏,遂升卫侯。又古人祈梦问子孙于土地神,得诗云:犬羊父母青龙子,赤马黄驹与白鸡,孙虎曾同翁属肖丙隆一气,应多齐解者。以其伯子生甲辰,仲子生丙午,叔子生戊午,季子生辛酉,长孙生寅,曾孙生丙戌,推算皆验。是一家祖父子孙,其生皆前定也。

  又古人祈嗣社庙,神示诗云:左龙右虎赤同方,只怕炎猴及木羊,三十八年生死隔,风云际会总无常。其后生死年月日时,无不符验。

  古人谓饮啄莫非前定,况功名乎!况生死乎!况子孙乎!彼不知命而妄图者,其不为鬼神所笑者几希。

 

 

《卷十·巫咸撮要一》

 

  天元神趣经云:

  凡推人命,先详日下兴衰,变用分局,天地方成。

  造化贵贱明于上下,兴衰尽在干支。

  四时中妙理穷通,五行内荣枯自禀。

  是以:

  春生甲乙居寅卯,岂怕庚辛。

  夏长丙丁乘巳午,何愁壬癸。

  庚辛值兑秋生兮,离火难侵。

  壬癸逢干冬降兮,戊己怎克。

  土生四季得时而遇鬼,其伤无害。

  设使五行失地而逢克,其灾不愈。

  又若化格成象,须分衰旺相停。尤宜配合之中,要识往来去路。

  金绝艮北,火没乾西,木落坤南而无形,水到巽东而无位。

  此乃阳干皆死,遇合而以类相从,妻若潜形,但见局中。

  而可决阴生四正,时旺者身贵家荣。死绝墓伤类伤干,尤为不足。

  化气入格不破,大显贵者十有八九。

  化气失局有伤,论显荣者百无二三。

  最高最贵者,居旺处三位,需要相扶持。

  至贱至贫者,居衰处,四柱难寻造化。

  元象在地支之中,配合在天干之内。

  象成旺用,皆生火土之中。四柱无伤,直列朝廷之上。

  支中畏惧,亦须声誉非。贫运至衰乡,必主灾咎。

  化成造化,各居于衰墓绝乡。象成杂局,遇合犹如不遇。

  夫行旺运,妻乃从夫。妻运扶持,夫从妻论。

  己身临鬼,须明天地之中。

  象旺象衰,要识荣枯贵贱。

  身衰鬼旺,应须肢体伤残。身旺鬼衰,定作凶徒之命。

  鬼身皆衰,男必飘蓬,女必师尼,伏身潜匿,自居高名。

  月气相伤,此乃伏象,官鬼皆全,遐龄不遂。

  干中破败,乃有技艺以随身。

  支乃生全。难仗六亲而独立。

  五行属于其象,皆在十二支中。先分南北与东西,次看三合内别认。

 

 

《卷十·巫咸撮要二》

 

  详六亲者,从象而推之。审富贵者,官禄而两说。

  有禄盛者,鳏寡孤独。有官鬼者,残疾夭寿,身如显化。

  自身无气,本性全亏。

  假五行成象,平生窘迫,岂得祖宗之财。显福显盈,因犯别房父母。

  从象论引用为气,化象论天地相停。

  从中有贵有贱,化内有富有贫。

  从中贵显得时,而位列朝中。

  化内成局运,转而成封帝侧。

  从象衰,而至老驱驱。化象伏,而平生禄禄。

  又曰看子平之法,专论财官,以月上财官为紧要。发觉在于日时,要消详于强弱。

  论财官不论格局,论格局不论财官。入格者非富即贵,不入格者非贫即夭。

  一格二格非卿即相,三格四格财官不纯。非刑卒,多是九流。

  官怕伤、财怕劫、印绶见财,愈多愈灾。

  伤官见官,原有者重,原无者轻。重者迁徙,轻者刑责。

  年上伤官,父母不全。月上伤官,兄弟不完。

  日上伤官,难为妻妾。时上伤官,子孙无传。

  岁月伤官劫财,生于贫贱之家,或是庶出。

  日时伤官劫财,伤损子孙,主无晚福。

  官煞混杂,为人好色多淫,做事小巧寒贱。有财印者吉,无财印者凶。

  劫财败财,心高下贱,为人贪婪。

  正财月令,勤俭悭吝。柱有劫财,比刃多者,刑父母伤妻妾,不聚财。

  商贾须观落地之财,宰相须看得时正禄。

  七杀枭重,走偏他乡之客。伤官劫财,瞒心负赖之徒。重犯奇仪者贵。重犯亡神者夭。

  七杀宜制,独立为强。鬼中逢官,逼迫太甚。

  明杀合去,五行和气春风。暗杀合来四柱,刑伤害己。煞刃无制,女多产厄,男犯刑名。

  二德无破,女必贤良,男多忠孝。

  财官印食,定显慈祥之德。

  劫伤比枭,难逃寡恶之名。

  冲官无合,乃漂流之徒。坐马落空,是落魄之辈。

  月令逢冲,过房离祖。官印遇偏,庶出孽生。

  干头灭烈,堪嗟伯牛之疾。时日冲刑,难免卜商之泣。六虚临于乙亥,孟浩然徒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