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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2

时间: 来源于:国学院

底解放全人类,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共产党宣言》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社会主义就是“自由人联合体”,人们获得了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条件和机会。当然,由于社会主义比起共产主义来说,还存在着差别,生产力还未高度发展,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还没有消失。在社会主义结成“自由人联合体”的人们,只有到了共产主义才会得到彻底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3、实现条件

马克思与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要获得解放,实现科学社会主义的理想社会,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回答什么是共产主义即科学社会主义时明确指出,它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的条件的学说。”当然,无产阶级的解放、科学社会主义的实现,需要包括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社会的方方面面的条件,而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来说,则主要集中于研究科学社会主义实现的政治条件。

一是实现社会主义必须组织无产阶级政党和坚持党的领导。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只有建立起本阶级的革命政党,并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才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因此,他们历来非常重视无产阶级政党的建立和建设,并亲自创立了第一个国际性的共产党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后来,又组织了国际工人协会(第一国际)。在指导欧美社会主义政党的活动中,马克思恩格斯阐述了一系列重要的建党原则。例如,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制订一个正确的理论纲领,才能担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无产阶级政党只有坚持民主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才能发挥自己的领导作用。

二是实现社会主义必须进行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并夺取政权。在《共产党宣言》里,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了暴力斗争的思想,明确指出:“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但是,除了通过暴力斗争夺取政权的道路之外,马克思恩格斯也主张无产阶级应当充分利用其他斗争形式,包括和平的、合法的斗争形式,为夺取政权服务。尤其是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资本主义进入和平发展时期,无产阶级的斗争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在有可能利用和平方式的地方,无产阶级就利用和平方式反对资产阶级,以实现自己的目的。

三是实现社会主义必须实行工农联盟并建立最广泛的反对资产阶级的统一战线。早在1848年欧洲革命爆发之前和革命期间,马克思恩格斯就谈到过农民同盟军问题。之后,马克思恩格斯全面论述了工农联盟的原理,认为建立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工农联盟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建立巩固的工农联盟并通过这个联盟把广大劳动群众和小资产者阶层团结起来,无产阶级革命才能得到“一种合唱”,有效地对抗反动势力的镇压,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实现社会主义。

四是实现社会主义必须坚决支持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的正义斗争。马克思恩格斯历来把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的争取独立、解放的斗争看作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认为,被压迫民族的解放、独立是和社会的进步、政治的民主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社会的进步、政治的民主是民族解放、独立的先决条件。在1848年欧洲革命中,马克思恩格斯坚决支持意大利、波兰、匈牙利等欧洲被压迫民族争取独立解放的斗争。他们阐明了被压迫民族是无产阶级的天然盟友,无产阶级政党要坚决支持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的正义斗争。

五是实现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独立自主的原则是随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民族解放斗争的深入发展以及各国革命组织的成长壮大而逐渐形成并提出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国际的事业,必须通过国际联系,促进科学社会主义的广泛传播,实现无产阶级的国际团结,组成浩浩荡荡的革命大军。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各国无产阶级组织应当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独立自主地探索本国的道路和制订自己的方针政策。建立无产阶级国际联合组织是必要的,但国际联合组织应当尊重各国革命组织的独立自主权利,反对把自己作为一个发号施令的中心,指手画脚,干涉各国革命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内部事务。

六是实现社会主义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要实现自身的解放并解放全人类,首先必须推翻资产阶级的反动统治,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为此,马克思提出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他指出:“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这就是说,实现社会主义必须经历一个过渡阶段,在这个过渡阶段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镇压资产阶级的反抗,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改造,并实现消灭或改变四个“一切”,从而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更明确指出,在转向社会主义的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四、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就一般定义而言,就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或实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国家。但对于何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何谓“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存在争议。

中国将“社会主义国家”定义为“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的具体形态的名称是“人民民主专政”)、奉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国家(不同于民主社会主义国家,北欧的挪威,瑞典,丹麦等一些国家自称是民主社会主义国家,以高税收、高福利、低人口增长率和相对较小的贫富差距为特点,这个和中国的社会主义本质是不同的)。

现有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名

执政党

建国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共产党

1949年10月1日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越南共产党

1945年9月2日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朝鲜劳动党

1948年9月9日

古巴共和国

古巴共产党

1959年1月1日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老挝人民革命党

1975年12月2日

前社会主义国家: 

国名

执政党

存在时间

备注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苏联共产党

1922年-1991年

联邦制国家,1991年解体

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

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

1948年-1990年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

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

1949年-1989年

 

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

罗马尼亚共产党

1947年-1989年

 

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

保加利亚共产党

1946年-1990年

 

波兰人民共和国

波兰统一工人党

1944年-1989年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德国统一社会党

1946年-1990年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

阿尔巴尼亚劳动党

1946年-1991年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

南斯拉夫共产党

1945年-1992年

联邦制国家,1992年解体。

蒙古人民共和国

蒙古人民革命党

1924年—1991年

1945年中国承认其独立

由于至今为止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采用一党制,且是共产党执政,因此西方又称“共产主义者的国家”。从而,又有“共产主义国家”、“共产党国家”的称呼,但实际上这一称呼不是很确切,也从来没有社会主义国家说自己是“共产主义国家”。

另外,也要区分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具体关系。虽然绝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都声称以马克思主义为最高信仰,但有不少西方学者认为他们信仰的根本不是马克思主义,或者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而是斯大林主义,这也是苏式社会主义这一名称的由来。

根据列宁个人的思想,他更倾向于建立一个多党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但他完成这一目标之前就逝世了,实际上这种希望也是不可能的,对于一个国家机器对社会经济进行全面调节的国家来说,多党制会破坏国家的统一权威,进而使国家对经济的控制造成干扰,苏式社会主义从根本上排斥民主制度的。所以在列宁生前,苏维埃机关已经蜕化为官僚机关。之后,斯大林建立了一党制的国家,并将这一制度推及所有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大多加入了苏联阵营。共产国际一度曾经是最大的国际组织之一。

1989年到1991年间,苏联和苏联控制下的东欧发生剧烈的政治动荡,共产党或者共产主义政党纷纷失去政权。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使得社会主义国家急剧减少,也令其余的社会主义国家产生了空前的危机。因此使得剩余社会主义国家也开始分裂,以朝鲜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继续实行过去的方针政策,以中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开始进行改革。对于进行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西方人眼中已经不再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认为这是“共产主义失败论”的根据之一,甚至于朝鲜和古巴已经向市场让步了。

二战后的民族独立浪潮中,除部分国家走上苏式社会主义的道路,还有相当数量的新独立国家也曾宣布自己是某种特殊类型的“社会主义国家”,总共约有50多个。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往往具有民族主义或宗教的色彩,如:“国大党社会主义”、“纲领党社会主义”、“复兴党社会主义”、“佛教社会主义”、“伊斯兰社会主义”、“阿拉伯社会主义”、“乌贾马(村社)社会主义”、“非洲社会主义”、“桑地诺社会主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