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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民要术》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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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美,所謂「菫、荼如飴」。」《詩義疏》文,《太平御覽》等未引。

(三)「菫、荼如飴」,《詩經?大雅?綿》的一句。

「一」「荼」,苦菜,該是菊科苦苣菜屬和萵苣屬的植物,並參看卷三《種蘘荷芹●》篇注釋「一」。該篇有「●」和「白●」,但沒有苦菜。《要術》列苦菜於本卷,或係由於「非人力所種」而附此,但卷六《養鵝鴨》篇提到用苦菜作飼料。

「二」這裏的「菫」,就是《爾雅?釋草》的「齧,苦菫」,也就是《說文》的「菫」。「菫、荼如飴」這句是記述周的祖先古公亶父由豳遷移到周原,採食野生的苦菫、苦荼,覺有甘味,就在那裏定居下來,進行開發。但《詩經》孔穎達疏引《爾雅?釋草》的另一條「芨,菫草」即烏頭以釋「菫」,《爾雅》邢昺疏又承烏頭之說引回《詩經》「菫、荼如飴」這句以釋《爾雅》的烏頭。烏頭是毒草,怎能當作「如飴」的菜吃?孔疏邢疏均誤。

蒿五四《爾雅》曰(一):「蒿,菣「一」也。」「蘩,皤蒿「二」也。」注云:「今人呼青蒿香、中炙啖「三」者為菣。」「蘩,白蒿。」

《禮外篇》曰(二):「周時德澤洽和,蒿茂大,以為宮柱「四」,名曰「蒿宮」。」

《神仙服食經》曰:「「七禽方」,十一月采旁音彭(三)勃。旁勃,白蒿也。白兔食之,壽八百年。」

(一)《爾雅?釋草》作:「蘩,皤蒿。蒿,菣。」二條連文。《要術》大概為配合標題倒過來。郭璞注「皤蒿」,逕在其下,只「白蒿」二字,《要術》因為拆開引郭注,不得不加「繁」字;注「菣」,同《要術》。

(二)引《禮外篇》語在《大戴禮記?明堂》篇(隋唐以後自《盛德》篇析出),文字同。戴德在整編《大戴禮記》時大概有《內、外篇》之分,《明堂》列於《外篇》,故《要術》標稱為禮外篇。

(三)「彭」,金抄作「●」,誤;他本作「旁」,則與本字同,亦誤(漸西本則改本字為「蒡」);《太平御覽》卷九九七「青蒿」引正文作「彭勃」,「彭」正是「旁」的同音字,茲參照金抄改作「彭」。

「一」「菣」,讀如郡音,是菊科的青蒿,也叫「香蒿」。《爾雅》邢昺疏引孫炎:「荊楚之間,謂蒿為菣。」並參看注釋「三」。

「二」「皤」,音婆,「皤蒿」,即菊科的白蒿。

「三」古時以青蒿與白蒿為食物,記載頗多。《詩經?小雅?鹿鳴》:「食野之蒿。」據孔穎達疏引陸璣《疏》即是青蒿,並說:「荊豫之間汝南、汝陰,皆云菣也。」至南北朝時,還作為菜吃,《神農本草經?草蒿》陶弘景注:「即今青蒿,人亦取雜香菜食之。」這裏郭璞所稱「中炙啖」的吃法,宋蘇頌《圖經本草》記載有一種炙飲法:「乾者炙作飲,香尤佳。」宋寇宗奭《本草衍義》:「青蒿,……人剔以為蔬。」可見一直到宋代還在吃。

至於吃白蒿,很早就用作祭品和醃作菹菜吃。《大戴禮記?夏小正》:「繁,旁勃也。……豆實也。」《詩經?召南?采蘩》:「于以采蘩。」鄭玄箋:「以豆薦蘩菹。」《爾雅》「蘩,皤蒿」邢昺疏引陸璣《疏》:「今白蒿,春始生,及秋香美,可生食,又可蒸。一名游胡,北海人謂之旁勃。」至唐還在作菹菜吃,唐孟詵《食療本草》:「白蒿,……其葉生挼,醋醃之為菹,甚益人。」

《要術》中關於蒿的利用,也有煮青蒿汁澆在菹菜中的(如《食經》)。其他如用蒿葉揩拭豬肉,雜和在紅米中舂米,用青蒿罨女麴(《食次》)等,雖然不是直接吃蒿,至少也還不嫌蒿的特殊氣味。此外則用為盛器、調色劑等。列表如下:

種類用途--食用用途--雜用所見篇目青蒿作菹菜「以青蒿……作麻沸湯澆之。」

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引《食經》「作酢菹法。」

青蒿作女麴「以青蒿上下奄之。」

同上篇,引《食次》作「女麴」

青蒿作潤髮油及面脂,下「青蒿以發色。」卷五《種紅藍花梔子》篇「合、香澤法」以及「合面脂法」

蒿舂紅米「米裏著蒿葉一把,白鹽一把,合●之。」

卷九《?飯》篇「治旱稻赤米令飯白法」

蒿「●豚令淨,……蒿葉揩洗。」

卷八《菹綠》篇「白瀹豚法」

蒿麥「蒿艾簞盛之良,以蒿艾蔽窖埋之亦佳。」

卷二《大小麥》篇蒿胡荽子「作蒿●盛之。」

卷三《種胡荽》篇蒿作砧木用的杜梨,「高作蒿簞盛杜。」卷四《插梨》篇蒿地黃染黃色,「……蒿灰等物,皆得用之。」卷三《雜說》篇「河東染御黃法」

蒿作臙脂以「蒿作灰,以湯淋取清汁揉花。」卷五《種紅藍花梔子》篇「作燕脂法」

蒿作潤膚劑「取豬●一具,合蒿葉於好酒中痛挼。」同上篇「合手藥法」

蒿治鐵鍋不褪黑色,「以蒿三遍淨洗。」卷九《醴酪》篇「治釜令不渝法」

蓬蒿蠶上山「以大科蓬蒿為薪」,「蓬蒿蔟亦良。」卷五《種桑柘》篇「養蠶法」

「四」

宋周去非《嶺外代答》卷八「大蒿」:「容梧道中,久無霜雪處,蒿草不凋。年深滋長,大者可作屋柱,小亦中肩輿之杠。……古有蒿柱之說,豈其類乎。」

菖蒲(一)五五《春秋傳》曰(二):「僖公……三十年,……使周閱來聘,饗有昌歜(三)。」杜預曰:「昌蒲菹「一」也。」

《神仙傳》云:「王興者,陽城越(四)人也。漢武帝上嵩高,忽見仙人長二丈,耳出頭下垂肩。帝禮而問之。仙人曰:「吾九疑人也。聞嵩岳有石上菖蒲,一寸九節「二」,可以長生,故來採之。」忽然不見。帝謂侍臣曰:「彼非欲服食者,以此喻朕耳。」乃採菖蒲服之。帝服之煩悶,乃止。興服不止,遂以長生。」

(一)「菖蒲」標題下明清刻本均注明「脫」。其實所脫不止本目,下面「薇〔五六〕」至「菫〔六二〕」七目均脫。這八目只有金抄、明抄完整不脫。

(二)見《左傳》僖公三十年,文作:「王使周公閱來聘,饗有昌歜、白、黑、形鹽。」《要術》是摘引。杜預注:「昌歜,昌蒲菹。」

(三)「歜」,陸德明《經典釋文》:「在感反」,《廣韻》:「昌蒲葅,徂感切」,讀如斬音。又音觸,是另一意思。《左傳》孔穎達疏:「此昌歜之音,相傳為「在感反」,不知其字與彼(指音觸的另一意思)為同為異。遍檢書傳,昌蒲之草,無此別名,未知其所由來也。」顧炎武《左傳杜解補正》則稱:「顧氏《玉篇》有「●」字,「俎敢反,昌蒲菹也」。然則《傳》之昌●,正合此字,而唐人已誤為歜。《廣韻》亦誤。」按顧炎武所舉此字,在《玉篇》「欠」部,而《玉篇》欠部,另有「歜」字,解釋是:「尺燭切,怒氣也。」則顧氏所稱,似亦確當。可是《要術》亦作「歜」,未知亦為唐人之誤否?

(四)「陽城越人」,費解,《藝文類聚》卷八一引無「越」字,疑《要術》衍「越」字。陽城,作為縣名,即今河南省登封縣;作為山名,該縣正有陽城山;「嵩高」即嵩山,亦在該縣。故「越」字應是衍文。

「一」「昌蒲菹」,《周禮?天官》「醢人」:「朝事之豆,其實……昌本」。鄭玄注:「昌本,昌蒲根,切之四寸為菹。」一般稱菖蒲是指天南星科的白菖,根莖是比較肥大的,但味道不好,李時珍和香蒲相對,目為「臭蒲」。或者古人食味不同,或用為食療,也許很早時有白菖菹的吃法。

「二」「石上菖蒲」是天南星科的石菖蒲及其變種細葉菖蒲一類的植物,其地下莖橫走,密具輪節,細葉菖蒲的地下莖,節間只有二–三毫米長,有香氣。在藥用上本草類書均記載「一寸九節者良」。

薇五六《召南?詩》曰(一):「陟彼南山,言采其薇「一」。」《詩義疏》云:「薇,山菜也,莖葉皆如小豆。藿「二」,可羹,亦可生食之。今官園種之,以供宗廟祭祀也。」

(一)見《詩經?召南?草蟲》。孔穎達疏引陸璣《疏》與《詩義疏》稍異,文作:「山菜也,莖葉皆似小豆,蔓生。其味亦如小豆。藿可作羹,亦可生食。今官園種之,以供宗廟祭祀。」

「一」「薇」,這裏是豆科大巢菜之類的植物,不是蕨類紫萁科的紫萁,別名也叫「薇」。

「二」「藿」,原指豆葉,由於薇的莖葉都像小豆,所以也稱其葉為「藿」。

萍五七《爾雅》曰(一):「蓱,苹「一」也。其大者蘋「二」。」

《呂氏春秋》曰(二):「菜之美者,崑崙之蘋。」

(一)《爾雅?釋草》作:「萍,蓱。其大者蘋。」據阮元校勘,「萍」應作「苹」。

(二)見《呂氏春秋?本味》篇。

「一」「萍」,本字作「蓱」,或作「苹」,古人所指,包括浮萍科的青萍和紫萍。

「二」「蘋」是蘋科,也叫四葉菜、田字草。

丈之切(一)五八《爾雅》曰(二):「藫,石衣。」郭璞曰:「水「一」也,一名「石髮」。江東食之。或曰(三):「藫「二」葉似?而大,生水底,亦可食。」」

(一)金抄作「大之切」,明抄作「文之切」,均誤。《說文》:「,水衣,從艸治聲。」《周禮?天官》「醢人」有「菹」,陸德明《經典釋文》:「,……沈云:「北人音……丈之反」。」說明「」雖同「苔」,但北方有「丈之反」(音治)的讀法,故據以改正。

(二)見《爾雅?釋草》。郭注「」作「苔」,餘同。

(三)「或曰」,《要術》原無此二字,《爾雅》郭注有,表明是另一說法,必須有,茲據補。

「一」「」,音台,即「苔」字;古又音治,音異義同。「藫」,音潭,與「」雙聲,二字涵義亦同。《文選》郭璞《江賦》有「綠苔」,李善注引《風土記》:「石髮,水苔也,青綠色,皆生於石。」神農本草經有「陟釐」,《唐本草》注:「此物乃水中苔。……《小品方》云:「水中?苔也」;《范東陽方》云:「水中石上生,如毛,綠色者」。」「如毛」,即是「似髮」,故《圖經本草》稱:「石髮,即陟釐也。」陟釐可作紙,張華作《博物志》,晉武帝給他「側理紙」萬張,即「陟釐紙」,又名「苔紙」。陟釐二字的切音,正是「」字(音治),徐言是「陟釐」,急呼就是「」。因生於水中石上,故所稱「石衣」、「石髮」、「石」乃至「水」,都是指苔類的某些種。李時珍認為石衣、石髮都是烏韭的異名(見《本草綱目》卷二一「烏韭」),恐是後人的說法。烏韭是蕨類,不是苔類,參看「菜茹〔五0〕」注釋「二0」。

「二」這個「或曰」的「藫」,是藫的別一解說,實際就是「●」字,音潛,不是水苔,而是指海藻。《爾雅?釋草》:「●,海」(參看「菜茹〔五0〕注釋「一九」)。海藻有紅藻、綠藻等類。郭璞注「●,海」為「海羅」,即海蘿,藻體呈管狀,作不規則的分歧,赤褐色,屬紅藻類。但海蘿與薤無一相合,此處「葉似?而大」的「●」,則是另一種,非海蘿,當是綠藻類的某些種。

胡荾五九《爾雅》云(一):「菤耳,苓耳。」《廣雅》云(二):「枲耳也,亦云胡枲。」郭璞曰:「胡荾「一」也,江東呼為「常枲」。」

《周南》曰(三):「采采卷耳。」毛云:「苓耳也。」注云:「胡荾也。」《詩義疏》曰(四):「苓(五),似胡荽「二」,白花,細莖,蔓而生「三」。可?(六)為茹,滑而少味。四月中生子,如婦人耳璫,或云「耳璫草」。幽州人謂之「爵耳」。」

《博物志》(七):「洛中有驅羊入蜀(八),胡葸子著羊毛,蜀人取種,因名「羊負來」。」

(一)見《爾雅?釋草》,文同。

(二)《廣雅》云云,實際是郭璞注《爾雅》所引。郭璞注是這樣:「《廣雅》云:「枲耳也,亦云胡枲。」江東呼為「常枲」,或曰「苓耳」。形似「鼠耳」,叢生如盤。」或者《要術》將《廣雅》的引文歸還原出處,所以作這樣的分列,也可能有倒誤。又今本郭注沒有「胡荾也」的別名,這個別名,在《要術》以前書,也僅見於《要術》本目所引。

《廣雅?釋草》的原文是:「苓耳、葹、常枲、胡枲,枲耳也。」「亦云」是郭璞為便於行文加上去的。「鬱〔二五〕」引《廣雅》有幾個「一名」、「又名」,亦出《詩義疏》作者所加,其例相同。

這裏需要附帶說一下「形似「鼠耳」」的疑問。「鼠耳」,不是老鼠的耳朵,而是一種草的名稱。《廣雅?釋草》:「無心,鼠耳也。」《名醫別錄》首先著錄。唐陳藏器《本草拾遺》有「鼠麴草」,說「江西人呼為「鼠耳草」」。李時珍因指「鼠耳」即為鼠麴草(見《本草綱目》卷十五)。鼠麴草是菊科的,採其嫩莖葉可和糯米粉作●餌。但和?耳完全不像。而且郭璞稱「叢生如盤」,是專指?耳的果實說,和鼠麴草怎樣也掛不上鉤。因此我們懷疑郭注的「鼠耳」有錯字。《爾雅。釋蟲》「蟠,鼠負。」郭璞注:「甕器底蟲。」「鼠負」即節足動物甲殼類的鼠婦,棲息於壁角甕底等陰濕地,體長三分餘,橢圓形,兩頭尖,特別是軀體兩側的七對短足,很像?耳子的密刺。?耳、鼠負都是郭璞注的,拿鼠負來比喻?耳子,很可能,而且也像。「耳」、「負」字形相近,而且《爾雅》及郭注上文一連有四個「耳」字,極易致誤,疑「鼠耳」是「鼠負」之誤。

(三)這是《詩經?周南?卷耳》的一句。毛《傳》作:「卷耳,苓耳也。」但《要術》「注云:「胡荾也」」,不見於鄭玄《箋》,也許是鄭《箋》的逸文。

(四)《太平御覽》卷九九八「胡枲」引《詩義疏》開頭是:「苓耳,葉青白,似胡荽」,「耳璫草」作「璫草」,餘基本同《要術》。《詩經?卷耳》孔穎達疏引陸璣《疏》略同《詩義疏》,是:「葉青白色,似胡荽,白花,細莖蔓生。可煮為茹,滑而少味。四月中生子,如婦人耳中璫,今或謂之「耳璫」。幽州人謂之「爵耳」。」《圖經本草》引陸璣《疏》「耳璫」下有「草」字,應該有;尤其可注意的,「幽州人」句的上面,尚有「鄭康成謂是白胡荽」句。如所引無誤,這句既是陸《疏》原有,說明胡?鄭玄有別名白胡荽的說法。「荽」、「荾」同字,「白胡荽」即「白胡荾」,因此推測上文「胡荾也」的解釋可能是鄭玄原有。並參看注釋「二」。

(五)「苓」下應有「耳」字。

(六)「?」是「煮」的古字,明抄作「鬻」,誤,據金抄改正。

(七)《博物志》此條,不見今本。《太平御覽》卷九九八、卷九○二及《藝文類聚》卷九四均有引到。

(八)《博物志》是說由洛陽傳入蜀中。但也有相反的說法,《圖經本草》:「或曰:此物本生蜀中,其實多刺,因羊過之,毛中粘綴,遂至中國,故名「羊負來」,俗呼為「道人頭」。」而陶弘景注《本草經》則稱:「一名羊負來,昔中國無此,言從外國逐羊毛中來。」「道人頭」即道士冠,也頗形像。

「一」「荾」,音綏,同「荽」,是「胡荾」即「胡荽」,卷八《作酢法》篇引《食經》「外國苦酒法」有「胡荾子」,就是指這個繖形科的胡荽的種子。但本目的「胡荾」是指菊科的?耳,即蒼耳,還有「胡枲」、「胡葸」等的異名。《要術》各卷常利用它,卷三《種蘘荷芹●》篇並種植它,這裏列為專目,也未免重複。

「二」「似胡荽」,菊科的?耳和繖形科的胡荽不能相像。懷疑《詩義疏》所解釋的「苓耳」,可能指繖形科的天胡荽,多年生匍匐草本,莖細弱,開白花,懸果略呈心臟形,也正像耳璫,而春末開花,夏月結子,更和「四月中生子」相符。

「三」「蔓而生」,《圖經本草》在引《詩義疏》文後提出疑問:「今之所有,皆類此,但不作蔓生耳。」這是因為圖經本草也把《詩義疏》所解釋的「苓耳」當作?耳,所以存在著?耳不蔓生的矛盾。但這個恰好是它像天胡荽的反證。

承露六0《爾雅》曰(一):「蔠葵,蘩露。」注曰:「承露「一」也,大莖小葉,花紫黃色。實可食。」

(一)見《爾雅?釋草》,文同。郭璞注無「實可食」句,餘同。本草書上只說葉可食,子可作臙脂,沒有子可食的說法。

「一」「承露」,即落葵科的落葵,子實為漿果,暗紫色,可作臙脂,又名「臙脂菜」。卷五《種紅藍花梔子》篇「作紫粉法」正是用「落葵子」絞汁作香粉的。《名醫別錄》陶弘景注已經說:「落葵」,……又名承露」,賈氏不會沒有見到,這裏這條實際也是重出。

鳧茈「一」六一樊光曰(一):「澤草,可食也。」

(一)《爾雅?釋草》:「芍,鳧茈。」樊光曾給《爾雅》作注,這句是從《爾雅》注裏摘出來的。臧鏞堂輯集《爾雅漢注》,就將這句採作樊注。嚴格說來,應同他處例冠以「《爾雅》曰:「芍,鳧茈」。」

「一」《爾雅》「芍,鳧茈」郭璞注:「生下田,苗似「龍須」(按指龍鬚草)而細,根如指頭,黑色,可食。」即烏芋,亦名荸薺。

菫「一」六二《爾雅》曰(一):「齧,苦菫也。」注曰:「今菫葵也,葉似柳,子如米,汋食之,滑。」

《廣志》曰(二):「瀹(三)為羹。語曰:「夏荁「二」秋菫滑如粉。」」

(一)見《爾雅?釋草》,無「也」字。郭璞注同《要術》。

(二)太平御覽卷九八○「菫」引作:「廣語曰:「夏荁秋菫滑如粉。」」比照《要術》,多有脫誤。從這一條的「語曰」,可以作為「東牆〔六〕」的「河西語曰」不是書名的佐證。

(三)「瀹」,明抄誤作「淪」,據金抄改正。

「一」「菫」是菫菜科菫菜屬的植物。卷三《種蘘荷芹●》篇提到種「菫」。

「二」《禮記?內則》:「菫、荁、枌、榆……以滑之。」鄭玄注:「荁,菫類也。冬用菫,夏用荁。」陸德明《經典釋文》:「荁,音丸,似菫而葉大也。」即菫菜科的。並見「荁〔一0二〕」。

芸六三《禮記》云(一):「仲冬之月,……芸「一」始(二)生。」鄭玄注云:「香草。」

《呂氏春秋》曰(三):「菜之美者,陽華之芸「二」。」

《倉頡解詁》曰(四):「芸蒿「三」,葉似斜蒿,可食。春秋有白蒻「四」,可食之。」

(一)見《禮記?月令》。鄭玄注:「芸,香草也。」

(二)「始」,明抄、湖湘本誤作「茹」,據他本及《月令》改正。

(三)見《呂氏春秋?本味》篇。

(四)《藝文類聚》卷八一「芸香」引《倉頡解詁》(書已佚)作:「芸蒿,似邪蒿,香可食。」有「香」字,比較合適。《太平御覽》卷九八二「芸香」未引。陶弘景注《本草經》「茈胡」引《博物志》有類似記載:「芸蒿,葉似邪蒿。春秋有白蒻,長四五寸,香美可食。長安及河內並有之。」(今本《博物志》不載此條,《指海》輯逸本《博物志》亦未輯入此條。)

「一」「芸」,據鄭玄注是「香草」,結合《說文》:「芸,艸也,似目宿」,即是芸香科的芸香。古人常用以放在衣箱中或夾在書卷裏防蛀虫,或墊在床底下驅蟲。

「二」「陽華」,據《呂氏春秋?有始》篇:「澤有九藪:……秦有陽華」。高誘注:「在鳳翔;或曰,在華陰西。」在今陝西省渭河流域。這個「芸」,既是好菜,應是「芸蒿」一類,參看注釋「三」「四」。

「三」《名醫別錄》:「茈胡(按即柴胡),……一名芸蒿,辛香可食。」是柴胡有「芸蒿」的別名。但《倉頡解詁》的「芸蒿」,是否指柴胡,值得研究。《圖經本草》指出柴胡的葉形有三種:一種「似竹葉稍緊」,一種「似麥門冬而短」,一種「似斜蒿」。前二種可能是繖形科的北柴胡和狹葉柴胡一類;第三種就是這裏《倉頡解詁》和《博物志》所說「葉似斜蒿」的一種。可是斜蒿就是繖形科的邪蒿,葉二至三回羽狀分裂,和柴胡葉迥異,卻和前胡,也是繖形科)葉同狀,懷疑這一種實際是指前胡。《圖經本草》的圖基本上是根據各地所送藥草描繪的,名稱也依著各地所稱。各地每有同名異種的藥草,所指實非一種。現在各地以何種植物當何種藥草,亦頗為複雜不一致。可以推想,當時有一種當地稱為「柴胡」的前胡送上來,所以《圖經本草》纔有一種「柴胡」的葉「似斜蒿」的說法,而這一種「柴胡」,其實是前胡。前胡葉既和邪蒿葉相像,因此《倉頡解詁》所稱「葉似斜蒿」的「芸蒿」,很可能是前胡而不是柴胡(並參看注釋「四」)。

「四」柴胡、前胡都是多年生宿根植物,「白蒻」是宿根上長出的嫩芽。《圖經本草》:前胡「初出時,有白芽,長三四寸,味甚香美。」指出前胡初生的「白蒻」香美可食,正好給《倉頡解詁》下了注腳,則《解詁》所指的「芸蒿」是前胡,似乎更像。

莪蒿六四《詩》曰(一):「菁菁者莪。」「莪(二),蘿蒿也。」《義疏》云(三):「莪蒿「一」,生澤田漸洳「二」處,葉(四)似斜蒿,細科。二月中生。莖葉可食,又可蒸,香美,味頗似蔞蒿「三」。」

(一)《詩經?小雅?菁菁》的一句。「莪,蘿蒿也」,是毛《傳》文。

(二)此「莪」字,各本無,據金抄補。

(三)《義疏》即《詩義疏》。《太平御覽》卷九九七「莪蒿」引《詩義疏》同《要術》,少「味」字。《詩經》孔穎達疏引陸璣《疏》是:「莪蒿也,一名蘿蒿也。生澤田漸洳之處,菜(按《爾雅?釋草》「莪,蘿」邢昺疏引作「葉」)似邪蒿而細科。生三月中。莖可生食,又可蒸,香美,味頗似蔞蒿。」

(四)「葉」,明抄誤作「業」,他本誤作「叢」,據金抄改正。

「一」《爾雅?釋草》:「莪,蘿。」郭璞注:「今莪蒿也,亦曰廩蒿。」唐陳藏器《本草拾遺》稱:「●蒿,……煮食之,似小薊。生高崗,宿根先於百草,一名莪蒿。」下面即引《爾雅》的「莪,蘿」及《詩經》「菁菁者莪」與陸璣《疏》為說。另方面,《唐本草》有「角蒿」,《救荒本草》稱:「豬牙菜,《本草》名角蒿,一名莪蒿,一名蘿蒿,又名●蒿。……生田野中,苗高一二尺,莖葉如青蒿,葉似斜蒿葉而細,又似蛇床子葉。梢間開花,紅赤色,鮮明可愛。花罷結角子,似蔓菁角,長二寸許,微彎。中有子,黑色。……採嫩苗莖葉煠熟,水浸去苦味,淘淨,油鹽調食。」李時珍認為莪蒿即是抱娘蒿(《本草綱目》卷十五「●蒿」)。吳其濬同意李說(《植物名實圖考》卷十四及《長編》卷八)。抱娘蒿即十花科的播娘蒿,一年生草本,和《詩義疏》,《本草拾遺》所記不盡相符。至於《救荒本草》所記「一名莪蒿」的「豬牙菜」,卻是紫葳科的角蒿。

「二」「漸洳」,浸潤多濕。

「三」「蔞蒿」,見「蔞蒿〔八九〕」注釋「一」。

葍六五《爾雅》云(一):「葍「一」,藑茅也。」郭璞曰:「葍,大葉白華,根如指,正白,可啖。」「葍,華有赤者為藑;藑、葍一種耳。亦如陵苕「二」,華黃、白異名。」

《詩》曰(二):「言采其葍。」毛云:「惡菜也。」《義疏》曰(三):「河東、關內(四)謂之「葍」,幽、兗謂之「燕葍」,一名「爵弁」,一名「藑」(五)。根正白,著熱灰中,溫噉之。饑荒可蒸以禦饑。漢祭甘泉「三」或用之。其華(六)有兩種:一種莖葉細而香,一種莖赤有臭氣。」

《風土記》曰(七):「葍「四」,蔓生,被樹而升,紫黃色。子大如牛角,形如蟦「五」,二三同蔕(八),長七八寸,味甜如蜜。其大者名「枺(九)」。」

《夏統別傳》注(十):「獲,葍「六」也,一名「甘獲」。正圓,赤,粗「七」似橘(十一)。」

(一)《爾雅?釋草》有「葍,●」和「葍,藑茅」兩條,《要術》沒有引前一條,而引郭璞的注是二條全引了,即「可啖」以前是「●」條的注,下面是「藑茅」條的注。可能因為郭注認為●、藑同種,《要術》節去●條不引,但更可能是脫漏。

(二)《詩經?小雅?我行其野》的一句。毛《傳》:「葍,惡菜也。」

(三)《太平御覽》卷九九八「葍」引《詩義疏》首句作「河內、關中謂●為葍」,「著」上有「可」字,「兩種」下面是:「葉細而花赤,有臭氣也」,有脫誤。《詩經?我行其野》孔穎達疏引陸璣《疏》則是:「葍,一名●,幽州人謂之燕●。其根正白,可著熱灰中,溫噉之。饑荒之歲,可蒸以禦饑。」

(四)「關內」即關中,唐以函谷關以西為「內」,始稱「關內」,《御覽》引作「關中」,應作「關中」,漸西本據以改正。

(五)「藑」,《學津》本、漸西本同,他本作「蔓」,誤;《御覽》引作「藑」,茲據以改正。

(六)「華」,下文沒有交代兩種花,應誤,或者下文有誤。明末毛晉《毛詩草木鳥獸虫魚疏廣要》引陸璣《疏》「華」作「草」,並注明:「一本作:「花葉有兩種:一種葉細而花赤,一種葉大而花白復香」。」可作參攷。

(七)《太平御覽》卷九九八引《風土記》無「形如蟦」及最末句,脫「子」字,「寸」誤「尺」,餘同《要術》。

(八)「蔕」,原作「葉」,《御覽》引作「蔕」,茲據以改正。

(九)「枺」,明抄從木從末,金抄、湖湘本從手從未,《津逮》本從手從末。字書有「●」、「枺」,解釋都是「木名」,也有「●」、「抹」,都是手的動作;讀音,從未的都音妹,從末的都音末。《風土記》這裏是記音字,沒有其他引文可作校勘,茲暫從明抄作「枺」。

(十)夏統,晉人,《晉書》有傳。《夏統別傳》已佚。此條《太平御覽》等未引。

(十一)金抄、明抄作「橘」,他本空格或墨釘。

「一」「葍」,音福,「藑」,音瓊。《神農本草經》有「旋花」,《唐本草》注:「此即生平澤旋葍也。」《圖經本草》:「其根似?,故一名「?根」。……苗作叢蔓,葉似山芋而狹長,花白。」《救荒本草》稱為「葍子根」,說:「幽薊間謂之「燕葍根」。……延蔓而生,葉似山藥葉而狹小;開花狀似牽牛花,微短而圓,粉紅色;其根甚多,大者如小??,長一二尺,色白,味甘,性溫。採根洗淨蒸食之,或曬乾杵碎炊飯食亦好,或磨作麵,作燒餅蒸食皆可。」吳其濬因確指《爾雅》的「葍,●」即是旋花,並說:「旋花,蘇恭以為即旋葍,其說極確。今北人仍呼為「燕葍」,河南呼為「葍葍苗」。肥田中白根長數尺,味甚甘。……其赤花者煮以飼豬。湖北名為「飯藤」,以凶年煮其根可代飯也」(《植物名實圖考長編》卷十)。又說:「今南方蕹菜,花葉與此無小異,唯根短耳」(《植物名實圖考》卷二二)。其所指,即是旋花科的旋花是《爾雅》的兩種「葍」及《詩義疏》的兩種,都不出旋花屬的植物。

「二」「陵苕」,見「苕〔六八〕」注釋「一」。

「三」甘泉宮,漢武帝所建,見《史記?封禪書》,在甘泉山上。甘泉山在今陝西省淳化縣西北。

「四」《風土記》的「葍」,果實有「七八寸」長,其甜如蜜,未詳是何種植物。

「五」「蟦」,音扉,《爾雅?釋蟲》:「蟦,蠐螬。」郭璞注:「在糞土中。」現在動物學上以蠐螬為金龜子的幼蟲。

「六」《夏統別傳》的「葍」,無法查證是什麼植物。

「七」「粗」,不一定是粗大,也可以作大致解釋。

苹六六《爾雅》云(一):「苹,藾蕭「一」。」注曰:「藾蒿也,初生亦可食。」

《詩》曰(二):「食野之苹。」《詩疏》云(三):「藾蕭,青白色,莖似蓍(四)「二」而輕脆。始生可食,又可蒸也。」

(一)見《爾雅?釋草》。郭璞注「藾蒿」上有「今」字,說明「藾蒿」連名,不是「藾,蒿也」。

(二)《詩經?小雅?鹿鳴》的一句。「苹」,毛《傳》解釋:「蓱也」,即浮萍。鄭玄解釋是「藾蕭」,《詩義疏》是直接就鄭《箋》作解釋的。

(三)《詩疏》仍是《詩義疏》。《太平御覽》卷九九八「苹」引《詩義疏》同《要術》,只「青」上多「葉」字,「生」下多「者」字,「又」作「亦」。《詩經?鹿鳴》孔穎達疏引陸璣《疏》是:「葉青白色,莖似箸而輕脆。始生,香,可生食,又可蒸食。」《爾雅》邢昺疏引陸璣《疏》同孔引。

(四)「蓍」,金抄、明抄同;他本均作「箸」,與陸璣《疏》同。張步瀛校本黃廷鑑校亦作「蓍」。

「一」《爾雅?釋草》:「蕭,萩。」邢昺疏引陸璣《疏》:「今人所謂萩蒿者是也,或云牛尾蒿,似白蒿,白葉,莖麤,科生,多者數十莖。可作燭。有香氣。」吳其濬認為《爾雅》「藾蕭」的「苹」同樣是牛尾蒿。他描述牛尾蒿:「初生時與蔞蒿同,唯一莖,旁生橫枝。秋時枝上發短葉,橫斜欹舞,如短尾隨風,故俗呼以狀名之。其莖直硬,與蔞蒿同為燭桿之用」(《植物名實圖考》卷一二)。萩是菊科的,和莖粗硬、多分枝的「牛尾蒿」不類。而《詩義疏》所描述的「藾蕭」,倒和牛尾蒿相似。作為經傳集解的《爾雅》是長期積累的資料,多有同名異物和異名同物的。「苹,藾蕭」和「蕭,萩」兩列,可能是兩種,而吳其濬認為都是牛尾蒿,也不是沒有可能。這裏的「苹」,即使不是牛尾蒿,也是菊科屬的植物。

「二」蓍,音尸,是菊科的。

土瓜六七《爾雅》云(一):「菲,芴。」注曰:「即土瓜「一」也。」

《本草》云(二):「王瓜,……一名土瓜。」

《衛詩》曰(三):「采葑采菲,無以下體「二」。」毛云:「菲,芴也」《義疏》云(四):「菲,似葍「三」,莖麤,葉厚而長,有毛。三月中,蒸為茹(五),滑美,亦可作羹。《爾雅》謂之「蒠菜「四」」。郭璞注云(六):「菲草,生下濕地,似蕪菁,華紫赤色,可食。」今河南謂之「宿菜」。」

(一)《爾雅?釋草》文及郭璞注並同《要術》。

(二)《神農本草經》有此記載,其草部中品稱:「王瓜,……一名土瓜。」

(三)見《詩經?邶風?谷風》。《詩》句及毛《傳》文並同《要術》。

(四)《詩經?谷風》孔穎達疏引陸璣《疏》「亦可作羹」以上同《要術》引《詩義疏》(只「蒸」下多「?」字,無「亦」字),以下是:「幽州人謂之芴,《爾雅》謂之蒠菜,今河內人謂之宿菜。」無「郭璞注」的一段。《太平御覽》卷九九八「土瓜」題作《詩義疏》的,引文「亦可作羹」以上全同《要術》,以下則同陸璣《疏》,亦無郭璞注的一段。郭璞注的有無,在解釋上有很大的差別,參看校記(六)。

(五)「茹」,金抄、明抄脫,他本有,孔引陸璣《疏》及《御覽》引《詩義疏》亦有,茲據補。

(六)《爾雅?釋草》有「菲,芴」和「菲,蒠菜」,都是解釋「菲」的。《詩義疏》稱:「菲,……《爾雅》謂之「蒠菜」」,是採取《爾雅》的「蒠菜」條以解釋《谷風》的「菲」,和毛《傳》的以「芴」解釋「菲」不同。這裏「郭璞注」云云雖是郭璞注《爾雅》「蒠菜」文,但「似蕪菁」云云和《詩義疏》的「似葍」云云不協調,因二者所指不是同一種植物。《御覽》引沒有郭璞注(陸璣《疏》也沒有),表明《詩義疏》只採取《爾雅》的正文作說明,而不同意郭璞的說法。《要術》插進郭璞注,反而引起矛盾。說者多認為《詩義疏》就是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陸璣是三國吳人,豈能引用郭注?鄭玄《箋》釋《谷風》的菲是「葍之類」,《詩義疏》的「似葍」云云,正是承鄭說作解釋,與「苹」的從鄭說相同(參看「苹〔六六〕」校記(二)),豈能又採取與己說抵觸的郭說?因此,我們懷疑這個郭璞注是後人添進去的。又陸璣《疏》有「幽州人謂之芴」,《詩義疏》獨無此句,亦可注意(參看注釋「三」)。

「一」植物以「土瓜」為名,往往隨俗而異,所指實非一種。郭璞所稱的「土瓜」,是當時的俗名,無一字描述,未悉何指,不過我們可以從它的來源方面追究。

《爾雅?釋草》有「果臝之實,栝樓」,郭璞注:「今齊人呼之為天瓜。」又有「鉤,藈姑」,郭注:「●●也,一名王瓜。」連同這裏注「菲,芴」為「土瓜」,郭璞以天瓜、王瓜、土瓜三種分注《爾雅》的三條,好像三種瓜各是一種,其實還值得研究。「天瓜」即葫蘆科的栝樓,沒有問題。「王瓜」、「土瓜」是什麼?當從它的來源方面推求。郭璞注《爾雅》的三種瓜,除天瓜是實際得之齊人方言外,王瓜和土瓜,都是根據《廣雅》來的。

《廣雅?釋草》:「土瓜,芴也」,「藈菇,●●,王瓜也。」「芴」音物,「藈」音圭,「●●」音鉤婁。郭璞注《爾雅》,和《廣雅》完全相同;而「芴」之為「土瓜」,「藈姑」之為「王瓜」,實始於《廣雅》,郭璞是逕承其說以注《爾雅》。「藈姑」即「●●」,「●●」就是「栝樓」的記音異寫字。《廣雅》獨無「栝樓」條,在《廣雅》即以「●●」為「栝樓」。據此,所謂「栝樓」也就是「王瓜」。葫蘆科的王瓜,與栝樓是同屬的二種,很相像。相似的東西,異名也容易相混。古所稱「王瓜」,指栝樓。高誘注《淮南子時則訓》「王瓜」說:「栝樓也」,是其明證。直到《圖經本草》還特別將栝樓的這個混名「王瓜」改寫作「黃瓜」,以免和王瓜相混。實際上現在中藥商品上也還有誤以王瓜為栝樓。據此,郭璞所稱「●●」的「王瓜」,實際還是栝樓。《爾雅》是積累多人解釋經傳的書,不可能一名一物(實際上同物異名的也不少),「鉤,藈姑」,實際就是「果臝之實,栝樓」。

《神農本草經》:「王瓜……一名土瓜。」邢昺解釋《爾雅?釋草》「蔩,菟瓜」的郭璞注「似土瓜」也說:「土瓜者,即王瓜也。」邢說也是根據本草書來的。據此,郭璞所稱「菲,芴」的「土瓜」,即《本草經》所稱的王瓜。

「二」「下體」,指這種植物的地下可供吃食的部分。

「三」對《詩經》「采葑采菲」的「菲」,《爾雅》本身就有「菲,芴」和「菲,蒠菜」兩種解釋。採取「菲,芴」作解釋的,以毛《傳》為代表,後來《廣雅》、郭璞都以「土瓜」釋「芴」。「菲」的另一解釋以鄭玄《箋》為代表,即所謂「葍之類」,鄭玄弟子孫炎注《爾雅》承鄭說:「葍類也」,《詩義疏》、陸璣《疏》也跟著說「似葍」。但鄭玄、孫炎都沒有和「蒠菜」連在一起,自《詩義疏》稱「《爾雅》謂之蒠菜」,乃與蒠菜等同;而陸璣又稱「幽州人謂之芴」,更合《爾雅》的兩條「菲」為一條,即合「芴」與「蒠菜」為一物。因此後來人就很自然的說:「菲也,芴也,蒠菜也,土瓜也,宿菜也,五者一物也」(見《廣雅疏證》引某氏注《爾雅》)。其實這是不正確的。「葍」是旋花屬的植物,根可食(見「葍〔六五〕」注釋「一」),但「似葍」不等於葍。從「似葍」的蔓本、葉形和根塊可食等方面推測,懷疑《詩義疏》所稱即是「蒠菜」的「菲」,也許是薯蕷科屬的植物。

「四」焦循《毛詩補疏》以為《爾雅》的「菲,芴」是蘿蔔。蘿蔔和「土瓜」及「似葍」的二說均有不合,卻和郭璞注「似蕪菁」云云的「菲,蒠菜」有些相像。同樣解釋《爾雅》的「蒠菜」,但郭說與《詩義疏》不符,郭說不會被《詩義疏》所引用,從這裏也可以得到說明(參看校記(六))。

苕六八《爾雅》云(一):「苕,陵苕「一」。黃華,蔈;白華,茇。」孫炎云(二):「苕華色異名者。」

《廣志》云(三):「苕草「二」,色青黃,紫華。十二月稻下種之,蔓延殷盛,可以美田。葉可食。」

《陳詩》曰(四):「?(五)有旨苕。」《詩義疏》云(六):「苕饒也,幽州謂之「翹饒「三」」。蔓生,莖如力刀切豆而細,葉似蒺蔾「四」而青。其莖葉綠色,可生啖,味如小豆藿。」

(一)見《爾雅?釋草》,文同。「陵苕」下有郭璞注:「一名陵時,《本草》云。」

(二)孫炎是郭璞以前的《爾雅》注者之一。《太平御覽》卷一千「苕」引孫炎注是:「苕,華色異,名亦不同。」和今本郭璞注完全一樣。

(三)《太平御覽》卷一千引《廣志》「十二月」作「十一月」,「殷」作「盛」,餘同《要術》。

(四)見《詩經?陳風?防有鵲巢》。

(五)「?」,同「邛」,讀如窮音,這裏是「丘」的意思,明抄作「卬」,訛(金抄殘缺不全),湖湘本等作「我」,未對原《詩》,誤。

(六)《太平御覽》卷一千引《詩義疏》「」作「勞」,「莖葉」作「華細」,「可生啖」作「可食」,「藿」下多「葉也」二字,餘同《要術》。卷九九六別出「若」項,引《毛詩疏》同卷一千所引,實際「若」是「苕」字之誤,應併入卷一千「苕」項。《詩經?防有鵲巢》孔穎達疏引陸璣《疏》首句作「苕,苕饒也」,說明「苕饒」連名,不是「苕,饒也」;「州」下有「人」字,「」亦作「勞」,「啖」作「食」,無「味」字,餘同《要術》引《詩義疏》。

「一」《詩經?小雅?苕之華》的「苕」,毛《傳》解釋是「陵苕也」。這個「苕」,和下文《廣志》和《詩義疏》所說的不是同一種植物。「陵苕」是什麼?又有二種解釋,而這二種解釋很可能還是一種。

《名醫別錄》:「紫葳,……一名陵苕,一名茇華。」陶弘景注:「郭云凌霄。」《唐本草》注也說:「郭云一名陵時,又名凌霄。」「郭云」,指郭璞注《爾雅》。這樣,陵苕是紫葳科的紫葳,落葉藤本,又名凌霄花。

另一解釋是鼠尾草。今本《爾雅》郭注:「一名陵時,《本草》云。」《苕之華》孔穎達疏引某氏說:「《本草》云:「陵蒔,一名陵苕」」,即是郭注所根據的《本草》。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卷上:「苕,一名陵時,一名鼠尾。」孔疏及《爾雅》邢昺疏均引陸璣說的鼠尾草以釋「陵苕」。鼠尾草就是《爾雅?釋草》的「葝,鼠尾」,也就是脣形科的鼠尾草,可以染皁,也叫「烏草」。

但今本《爾雅》郭注沒有如陶弘景、《唐本草》所說陵苕又名「凌霄」的說法,宋時所見的《爾雅》也沒有,《圖經本草》首先作了辨誤:「……豈古今所傳書有異同邪?又據陸璣及孔穎達《疏》《義》,亦云「苕,一名陵時」。陵時乃是鼠尾草之別名。郭又謂:「苕為陵時,《本草》云。」今紫葳無陵時之名,而鼠尾草有之。乃知陶蘇(指陶弘景和《唐本草》的作者蘇恭)所引,是以陵時作陵霄耳(意謂誤以「陵時」為「凌霄」)。又陵霄非是草類,益可明其誤矣。」據此,陵苕是紫葳的解釋,有誤,結果還是鼠尾草。「蔈」音標,「茇」音沛。

「二」「苕草」是豆科巢菜屬(亦稱蠶豆屬或野豌豆屬)的植物。該屬的大巢菜,葉軸末端具卷鬚,莖葉被有稀疏的黃色短柔毛,花深紫色或玫紅色,俗有「苕子」的名稱。現在四川等省栽培作綠肥和飼料。又有一種同屬的,湖北稱為「草藤」,廣西稱為「肥田草」,甘肅亦稱「苕子」,多年生蔓性草本,有卷鬚,莖具短柔毛,葉被黃色短柔毛,花紫色。本種較前一種抗寒性強,陝甘等省亦有栽培。這二種都是很好的綠肥和飼料作物,和《廣志》所稱的「苕草」極相似。「十二月」《御覽》引作「十一月」。這是利用豆科植物作為綠肥的最早記載。

「三」「苕饒」、「翹饒」,即《爾雅?釋草》的「柱夫,搖車」(見「翹搖〔九三〕」),當是豆科的紫雲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