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学 院(官网)

www.qinghuaguoxueyuan.com

文学院

《齐民要术》3

时间: 来源于:国学院

《作豉》篇「作豉法」:「令稀●均調」,可知「●」和「稀」對文,顯然是「密」的意思。所以「●種」就是「穊種」,意即播種要密。後讀唐韓鄂《四時纂要》「五月」篇「肥田法」條採錄《要術》「美田之法」正作「穊種」,又《要術》卷三《種葵》篇:「五、六月中,穊種菉豆,至七月、八月,犁●殺之」,與此處正相一致,均其明証。在這種場合,撒播可能是「穊種」的主要播種法,但「穊種」本身不是撒播。因此,「散種」、「漫種」的解釋,混淆了「穊種」的原義;明抄加注的「漫掩也」,更不通。

「二二」「茇」,這裏指作物收割後留在地裡的殘株,現在北方通稱為「茬」。《說文》:「茇,艸根也。」音撥。據《要術》音注,音拂。

「二三」「羸」是瘦弱,指牛,承上文「牛力弱」而言,省去「牛」字。「移」是轉移,即轉為移用之意,意即就用弱牛於鋒地,不再用於耕地。為了在作物收割後能夠從速淺耕滅茬,並避免重役疲牛,這是雙方兼顧的不得已的辦法。或釋「羸」為倒伏的禾稈,容有未照。

「二四」「鋒」是一種有尖銳犁鑱而無犁壁的農具,起土淺,不覆轉,亦不推向一邊或兩旁。此處作動詞用。按王禎《農書》卷十三「鋒」條稱:「鋒,古農器也,其金比犁鑱小而加銳,其柄如耒,首如刃鋒,故名鋒,取其銛利也。」又稱:「農書云,無●而耕曰耩。既鋒矣,固不必耩,蓋鋒與耩相類。今耩多用歧頭,若易鋒為耩,亦可代也。」依照王禎所說,似乎鋒與耩相類而可以互易。但這和《要術》所說不合。《要術》卷一《種穀》篇:「苗高一尺鋒之。耩者非不壅本苗深,殺草益實,然令地堅硬,乏澤難耕。」卷二《黍穄》篇:「苗生壟平,即宜杷勞,鋤三遍乃止,鋒而不耩。」下面小注:「苗晚耩,即多折也。」卷二《大豆》篇:「鋒、耩各一,鋤不過再。」可見鋒與耩必然有它們頗為突出的不同之處。王禎《農書》所載鋒的圖形,完全用人力操作,也和《要術》所說用畜力不合。據我們推測,鋒是一種有尖銳犁鑱而沒有犁壁的農具,它的特點是起土淺而不覆,拉力輕,有淺耕保墑的作用。耩也是有鑱而無壁的,這一點和鋒相類。但是鋒的鑱尖銳而平,耩則可能兩旁低而中間有高稜,前端平而後部漸向上彎,有把土推向兩旁的作用,所以說:「耩者非不壅本苗深。」

「二五」《集韻》「二十三錫」:「離而種之曰●,賈思勰說。」清倪倬《農雅‧釋事》篇因用其說以釋「●」。但《要術》並無「離而種之」叫做「●」的說法。按金抄源出院刻,丁度等受命編撰《集韻》時,院刻已出版,但今傳金抄亦無此說,《集韻》指為「賈思勰說」,未知何據。又《廣韻》「十二霽」有「●」字,解釋是:「不耕而種」。《集韻》亦有,解釋同《廣韻》。就《要術》上下文義看來,「●種」是指前作收獲後不經過耕地就下種,其義與「不耕而種」符合。則「●」、「●」可能是一字。「不耕而種」究意怎樣種法,點播自然很有可能,但也沒有理由排斥耩溝條播,因此丁度「離而種之」的解釋就很含混。這樣的注解,賈思勰自己是不會有的。

「二六」「啟蟄」,指正月中氣,和現在以「驚蟄」為二月節不同。鄭玄注《月令》此處的上文「蟄蟲始振」稱:「《夏小正》:「正月啟蟄」,……漢始亦以「驚蟄」為正月中。」漢初以前的節氣順序是:立春、驚蟄、雨水、春分,現在的農曆將中間的二個節氣倒過,那是西漢末劉歆造「三統曆」以後的事。

「二七」傾坡叫做「阪」。「險」是山險之地。《詩經‧小雅‧正月》:「瞻彼阪田。」鄭玄箋:「阪田,崎嶇墝埆之處。」則「阪田」兼有「阪」與「險」的涵義。這些地方開發為農田,有利也有弊,其弊在不加適當的水土保持措施,會造成嚴重的水土流失。所以《淮南子‧主術訓》就明確指出:「丘陵、阪險不生五穀者,樹以竹木。」對水土保持已重視。

「二八」《爾雅‧釋地》:「廣平曰原。」「下濕曰隰。」隰音習。《公羊傳、昭公元年》:「上平曰原,下平曰隰。」原、隰同類,都指平地,但有高平和低平之分。

「二九」《月令》鄭玄注:「準直,謂封疆、徑、遂也。」指彊界、徑路、溝洫。

「三0」漢承秦制,改秦官「治粟內史」為「大司農」(亦稱「大農」),主管全國經費。「搜粟都尉」是協助大司農的高級農官,主要管農業收入和教導農業生產,有時大司農缺員,即由搜粟都尉兼領。但搜粟都尉不常設。趙過的事蹟,約早于氾勝之教田三輔六十年。

「三一」「三輔」,指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原係官名,後成為地名)所轄地,包括西漢都城長安及其附近地區。

「三二」遼東,漢郡名,有今遼寧省東南部遼河以東地區。

「三三」王禎《農書》卷一二有「兩腳耬車」圖,並說:「耬車,下種器也。……耬種之制不一,有獨腳、兩腳、三腳之異。今燕、趙、齊、魯之間,多有兩腳耬,關以西有四腳耬,但添一牛,功又速也。夫耬,中土皆用之,他方或未經見。」用耬車播種,是我國勞動人民在二千年前的偉大創造。

「三四」「未知耕法如何?」據王禎《農書》卷一二「耬車」記載使用耬車播種的人力是:「用一人牽傍,一人執耬,且行且搖,種乃自下。」掌耬和牽牲口,至少也得二人。過去北方用舊耬車播種,一般是一人扶耬,一人牽牲口,兩人往漏斗裡溜子,隨後鎮壓。而崔寔所說的趙過播種法,只用一人,「下種,挽耬,皆取備焉,日種一頃」,可以想見是不用人牽挽牲口,播行不求勻直很粗放的。

「三五」「種壟穊」,嫌播行太密。由於耬腳是固定的,所以行距也固定了,不如「一腳耬」的可以自由掌握行距的寬窄。當時還沒有可以調節行距寬窄的耬車。

收種第二楊泉《物理論》曰(一):「梁「一」者,黍、稷之總名;稻者,溉種之總名;菽者,眾豆之總名。三穀各二十種,為六十;蔬、果之實,助穀各二十,凡為百種。故《詩》曰(二):「播厥百穀」也。」

凡五穀種子,浥鬱「二」則不生,生者亦尋「三」死。種雜者,禾則早晚不均,舂(三)復減而難熟「四」,糶賣以雜糅見疵,炊爨失生熟之節。所以特宜存意,不可徒然。

粟、黍、穄、粱、秫,常歲歲別收,選好穗純色者,劁「五」才彫反刈高懸之。至春治取,別種「六」,以擬「七」明年種子。耬耩●種,一斗可種一畝。量家田所須種子多少而種之。其別種種子,常(四)須加鋤。鋤多則無秕也。先治而別埋,先治,場淨不雜;窖埋,又勝器盛。還以所治蘘草「八」蔽窖。不爾必有為雜之患。將種前二十許日,開出水洮「九」,浮(五)秕去則無莠。即曬令燥,種之。依《周官》相地所宜而糞種之。「一0」

《氾勝之術》曰:「牽馬令就穀堆食數口,以馬踐過為種,無,厭蟲也。」

《周官》曰(六):「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為之種。鄭玄注曰:「土化之法,化之使美,若氾勝之術也。以物地,占其形色。為之種,黃白宜以種禾之屬。」凡糞種:騂剛「一一」用牛,赤緹「一二」用羊,墳壤「一三」用麋,渴澤「一四」用鹿,鹹潟「一五」用貆「一六」,勃壤「一七」用狐,埴壚「一八」用豕,彊●「一九」用蕡「二0」,輕爂「二一」用犬。此「草人」職(九)。鄭玄注曰:「凡所以糞種者,皆謂煮取汁也。「二二」赤緹,縓色也;渴澤,故水處也;潟,鹵也;貆(七),貒也;勃壤,粉解者;埴壚,黏疏者;彊●,強堅者;輕燢(八),輕者。故書「騂」為「挈」,「墳」作「」。杜子春「二三」「挈」讀為「騂」,謂地色赤而土剛強也。鄭司農云:「用牛,以牛骨汁漬其種也,謂之糞種。墳壤,多鼠「二四」也。壤,白色。蕡,麻也。」玄謂墳壤,潤解「二五」。」」

《淮南術》曰(十):「從冬至日數至來年正月朔日,五十日者,民食足;不滿五十日者,日減一斗;有餘日,日益一斗。」

《氾勝之書》曰:「種傷濕鬱熱則生蟲也。

「取麥種,候熟可穫,擇穗大彊者斬,束立場中之高燥處,曝使極燥。無令有白魚「二六」,有輒揚治之。取乾艾雜藏之,麥一石,艾一把。藏以瓦器、竹器。順時種之,則收常倍。

「取禾種,擇高大者,斬一節下,把懸高燥處,苗則不敗。

「欲知歲所宜,以布囊盛粟等諸物種,平量之,埋陰地。冬至後五十日,發取量之,息最多者,歲所宜也。」

《崔寔》曰(十一):「平量五穀各一升,小甖盛,埋垣北牆陰下,……。」餘法同上。

《師曠占術》曰:「杏多實不蟲者,來年秋禾善。五木者,五穀之先;欲知五穀,但視五木。擇其木盛者,來年多種之,萬不失一也。」

(一)《太平御覽》卷八三七「穀」引楊泉《物理論》和《要術》基本相同,惟最末多「穀者,眾種之大名也」句。

(二)《詩經‧小雅‧大田》、《周頌‧噫嘻》、《載芟》、《良耜》等篇,均有此句。

(三)明抄、湖湘本訛作「春」;茲從金抄及《輯要》引作「舂」。

(四)明抄、湖湘本訛作「嘗」;茲從金抄作「常」。或以為明抄作「嘗」是避明光宗朱常洛的名字改的,並以此定明抄抄書的時期,這是由於沒有見到湖湘本的緣故,因為湖湘本刻於明光宗以前,已自作「嘗」,並且明抄還有原應作「嘗」而寫作「常」的,更無法用避名來解釋。

明抄誤作「深」;茲從金抄、湖湘本等作「浮」。

(六)《周官》即《周禮》。此段見《周禮‧地官》「草人」。正文及鄭玄注並同《要術》。

金抄、湖湘本及《周禮》原文作「貆」;黃校、張校、明抄作「貊」,雖「貊」、「貆」同類,仍應是「貆」字之訛。「貆」音桓(又音暄),與宋欽宗趙桓名同音,南宋本避其名改為闕末筆作「●」(如「桓」避改為「●」,「恒」避改為「●」),而刻書人或抄錄人卻錯成「貊」。

黃校、張校、明抄訛作「爨」,茲從金抄、湖湘本及《周禮》原文作「爂」。但正字仍應作「●」。

(九)「此「草人」職」,此句《要術》所加。

(十)《淮南子‧天文訓》亦載其說,完全是迷信的說法。

(十一)「崔寔曰」,沒有指明是崔寔的什麼書,據韓鄂《四時纂要》引崔寔此條列在十一月,証明是《四民月令》文。

「一」「粱」本來是粟的好品種,這裏當作黍、粟的共名,是楊氏的特殊用法,和一般解釋不同。

「二」「浥鬱」,指受潮發熱,因而損壞了種子,即《氾勝之書》所謂「傷濕鬱熱」。《要術》他處亦稱「鬱浥」,或單稱「浥」或「裛」或「鬱」。這裏指的是種子貯藏不好。另一種情況,由於土壤中水分不足,因而悶壞種子,也稱「浥鬱」,例如卷二《大豆》篇小注:「澤少則否,為其浥鬱不生。」現在各地口語不同,或稱「窩」或「渥」,亦稱「塢」,或稱「蒸」稱「悶」,又稱「燠」。這些口語,都可以表示出一種由於濕度、溫度和通氣性有了變化,因而引起變質的情況。

「三」「尋」,隨即,很快地,沒有多久。

「四」「減」,指出米率。「難熟」指難於舂成熟米(即精好的米)。

「五」「劁」,音樵,割的意思。《廣雅‧釋詁一》:「斷也。」《玉篇》:「刈穫也。」但這裏似指割穗。卷二《種瓜》篇:「先種晚禾,熟,劁刈取穗。」所指相同。

「六」「治取」,妥善地打下來。「別種」,另外種在留種地上。

「七」「擬」,「準備用作」的意思。《要術》中常這樣用。

「八」「蘘」,這裏是借用字。《要術》中賈氏本文常是「黍穰」、「穄穰」連稱,稱穀、麥、稻時,則為「穀●」、「麥」、「稻稈」等,絕無「穀穰」、「麥穰」、「稻穰」。因此「穰」,在《要術》是專用於黍類的稿稈。這里「蘘草」應是泛指穀物稿稈包括斷莖殘葉等在內的總名,以別於「穰」。參看卷七《笨麴并酒》篇注釋。重要的是用原稿稈蔽蓋原穀物種子。

「九」「洮」同「淘」。「水洮」即用水汰去浮秕,即今水選。

「一0」到此為止,《要術》採用穗選法培育和繁殖良種,留地單種,單收,單打,單存,窖埋以及水選,晒種,最後按地宜下種,總結了當時勞動人民對於種子保純、種子處理和作物對於土壤的適應性各方面豐富的經驗,已經達到一定高的水平。

「一一」「騂剛」,大概是黃紅色黏質土。《說文》:「●,赤剛土也」。「●」即「騂」字,音辛。鄭玄注:「杜子春……謂地色赤而土剛強也。」又《詩經‧魯頌‧駉》:「有騂有騏。」毛《傳》:「赤黃曰騂」。

「一二」「赤緹」,指赤黃色的土。「緹」音題,又音體,是黃而帶紅或淺紅色,與「縓」同義。

「一三」「墳」與「坋」通。《說文》:「坋,塵也。」《通俗文》:「●土曰坌。」「●」即「勃」字。「墳」、「勃」均指粉末。「墳壤」與「勃壤」相似,但有不同,參看注釋「一七」。

「一四」「渴澤」,略同於現在所謂濕土。鄭玄注:「故水處也。」孫詒讓《周禮正義》:「渴澤,猶竭澤也。澤故有水,今涸渴,則無水而可耕種,故云「故水處」。」

「一五」「鹹潟」,指鹽土。鄭玄釋「潟」為「鹵」。《說文》:「鹵,西方鹹地也。……安定有鹵縣。東方謂之●,西方謂之鹵。」孫詒讓《周禮‧正義》:「案據《說文》,則鹹潟正字當作「●」,●隸變為「斥」,或「」為之,或又加水為「潟」,實一字也。」

。又《詩經‧魏風‧伐檀》:「胡瞻爾庭有縣貆兮。」鄭玄箋:「貉子曰貆。」D  「一六」「貆」音喧,又音桓,說文:「貉之類。」這里鄭玄注:「貆,貒也。」貒音湍,則是豬

「一七」「勃壤」,鄭玄釋為「粉解者」,指可以或容易解散為粉末的土。「勃壤」和「墳壤」既然同稱為「壤」,疏鬆柔和是它們的共性。它們的區別是:「勃壤」可能是沙壤,乾時容易碎散為粉末,此即所謂「粉解」。「墳壤」可能是黏壤,濕時才容易解散(凡黏質土越乾越難解散),此即鄭玄所謂「潤解」。但有另一意義,參看注釋「二五」。

「一八」「埴壚」是一種石灰性黏土,並夾雜著很多石灰結核。此即鄭玄所謂「黏疏者」。《說文》:「埴,黏土也。」「壚,黑剛土也。」黏土而又夾雜著磥硬塊,所以是硬的。含石灰較多的黏土,比不含石灰的乾時為脆,亦即乾時容易解散,而且夾雜著大粒子的硬塊,所以說它是疏的。但是這里所說的疏,和壤土的疏鬆不一樣。壤土是柔和無塊而有良好結構的疏鬆。壚土或埴壚則因夾雜硬塊很多,而且乾後較脆,才說它是疏的。

「一九」「●」音喊。「彊●」,可能指比「騂」和「壚」更堅硬的土。騂和壚都是強土,現在在這二種之外,又分列出「彊●」一種,可能更堅硬,故鄭玄釋為「強堅者」。

「二0」「蕡」,正字應作「黂」,是大麻子。

「二一」「輕爂」,大概指沙土。鄭玄釋為「輕者」。按「爂」應作「●」。●、剽古字通用,即今「漂」字。《釋名‧釋地》:「土白曰漂,漂輕飛散也。」

「二二」「凡所以糞種者,皆謂煮取汁也。」和下文鄭眾所解釋的「用牛,以牛骨汁漬其種也,謂之糞種。」都是指的用骨汁漬種的方法。但孫詒讓《周禮正義》引江永說,提出了不同意見。江永認為「糞種」的「種」,應讀為種植的種,意即糞田;不能讀為種子的種,那就變成僅僅煮汁漬一下種子。他說:「凡糞當施之土。如用獸,則以骨灰洒諸田;用麻子,則用擣過麻油之渣布諸田。若土未化,但以汁漬其種,如何能使其土化惡為美?……今人糞田,未見有煮汁漬種者。農家歲歲糞田,欲其肥美多穀也。若騂剛諸土,未經變化,恐非一歲所能化,況又惟漬其種乎?」江說又本於項安世。我們認為這樣的解釋比較合理。

「二三」杜子春,西漢末人,受《周禮》于劉歆。至東漢漢明帝時,年將九十,傳其學于鄭眾(即鄭司農,亦稱先鄭)、賈逵。

鼠。孫詒讓《周禮正義》:「先鄭意,壤謂鼠穴行地中,起土上出,浮解成壤。」¬  「二四」「」,亦作「蚡」,或作「鼢」。「鼠」,即

「二五」鄭玄釋「墳壤」為「潤解」。按《禹貢》「黑墳」孔安國《傳》:「黑色而墳起。」陸德明《經典釋文》引馬融說:「墳,有膏肥也。」孫詒讓《周禮正義》:「案馬云「有膏肥」,即所謂潤。」但是「潤解」也可以解釋為遇水解散。孔說墳起,又是另一意義。卷一《耕田》篇引《氾勝之書》:「春候地氣始通,椓橛木長尺二寸,埋尺,見其二寸;立春後,土塊散,上沒橛,陳根可拔。」情況可能是這樣:土壤下層水分蒸發上升,到表層遇冷,凝結成水,表層水分逐漸增加,嚴寒時結成冰;春季漸暖時,反覆融解和結冰,把土塊分裂,體積增加了,因此向上墳起,把露在地面上的二寸木樁掩沒了。這個同時說明了墳起和潤解。這樣土壤會是肥美的,和馬融說「有膏肥」也是符合的。鄭玄可能根據這一情況而解釋為「潤解」。

「二六」在同一個小麥穗中,後期開花的小穗,由於養分不足,常結成細小的麥粒,俗稱「麥餘」。「麥餘」本身既不好作種子,而且它的穎殼不易脫落,雜在種子中,更易引起種子變質和蟲害,所以必須設法除去。這裏「白魚」,應即指「麥餘」。

種穀第三稗附出,稗為粟類故。(一)

種穀(二):

穀,稷也,名粟「一」。穀者,五穀之總名,非指(三)謂粟也。然今人專以稷為穀,望(四)俗名之耳。

《爾雅》曰(五):「粢,稷也。」

《說文》曰:「粟,嘉穀實也。」

郭義恭《廣志》曰:「有赤粟、白莖(六),有黑格雀粟,有張公斑(七),有含黃倉「二」,有青稷,有雪白粟,亦名白莖。又有白藍下、竹頭莖(八)青、白逮(九)麥、擢石精、盧狗蹯之名種云。」

郭璞注《爾雅》曰(十):「今江東呼稷為粢。」孫炎曰(十一):「稷,粟也「三」。」

按今世粟名,多以人姓字為名目,亦有觀形立名,亦有會義為稱,聊復載之云耳:

朱穀(十二)、高居黃、劉豬(十三)獬、道愍黃、聒穀黃(十四)、雀懊黃、續命黃、百日糧「四」,有起婦黃、辱稻糧、奴子黃、●(十五)●支穀、焦金黃、●「五」(鳥含反)履蒼(十六)——一名麥爭場:此十四種,早熟,耐旱,熟早(十七)免蟲。聒穀黃、辱稻糧二種,味美。

今(十八)墮車、下馬看、百群羊、懸蛇赤尾、罷「六」虎黃、雀民泰(十九)、馬曳(二十)韁、劉豬赤、李浴黃、阿摩糧、東海黃、石●(良臥反(二一))歲(蘇臥反)、青莖青、黑好黃、陌南禾(二二)、隈隄黃、宋冀癡、指張黃、兔腳青、惠日黃、寫風赤、一晛(二三)(奴見反)黃、山鹺(二四)(麤左反)、頓●「七」黃:此二十四種,穗皆有毛,耐風「八」,免雀暴「九」。一晛黃一種,易舂。

寶珠黃、俗得白、張鄰黃、白鹺穀、鉤千(二五)黃、張蟻白、耿虎黃、都奴赤、茄蘆黃、薰(二六)豬赤、魏爽黃、白莖青、竹根黃、調母粱、磊碨黃、劉沙白、僧延黃、赤粱穀、靈忽黃、獺尾青、續德(二七)黃、稈容(二八)青、孫延黃(二九)、豬矢青、煙熏黃、樂婢青、平壽黃、鹿橛白、鹺折筐、黃●穇(三十)「一0」、阿居黃、赤巴粱、鹿蹄黃、餓狗蒼、可憐黃、米穀、鹿橛青、阿邏邏(三一):此三十八種,中●大穀(三二)。白鹺穀、調母粱二種,味美。稈容青、阿居黃、豬矢青(三三)三種,味惡。黃●穇、樂婢青二種,易舂。

竹葉青、石抑●(三四)創怪反、——竹葉青,一名胡穀。——水黑穀、忽泥青、衝天棒、雉子青、鴟腳穀、鴈頭青、攬堆黃、青子規:此十種晚熟,耐水;有蟲災則盡矣。

凡穀成熟有早晚,苗稈有高下,收實有多少,質性有強弱,米味有美惡,粒實有息耗(三五)「一一」。早熟者苗短而收多,晚熟者苗長而收少。強苗者短,黃穀之屬是也;弱苗者長,青、白、黑是也。收少者美而耗,收多者惡而息也。地勢有良薄,良田宜種晚,薄田宜種早。良地非獨宜晚,早亦無害;薄地宜早,晚必不成實也。山、澤有異宜。山田種強苗,以避風霜;澤田種弱苗,以求華實也。順天時,量地利,則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一二」道,勞而無獲。入泉伐木,登山求魚,手必虛;迎風散水,逆阪走丸(三六),其勢難。

凡穀田,綠豆、小豆底「一三」為上,麻、黍、胡麻次之,蕪菁、大豆為下。常見瓜底,不減綠豆,本(三七)既不論,聊復記之。

良地一畝,用子五升,薄地三升。此為稙(三八)穀,晚田加種也。

穀田必須歲易「一四」。●子則莠多而收薄矣。●,尹絹反。

二月、三月種者為稙(三九)禾,四月、五月種者為禾「一五」。二月上旬及麻、菩音倍、音勃楊「一六」生種者為上時,三月上旬及清明節、桃始花為中時,四月上旬及棗葉生、桑花落為下時。歲道宜晚者,五月、六月初亦得。

凡春種欲深,宜曳重撻「一七」。夏種欲淺,直置自生。春氣冷,生遲,不曳撻則根虛,雖生輒死。夏氣熱,而生速,曳撻遇雨必堅。其春澤「一八」多者,或亦不須撻;必欲撻者,宜須待白背,濕撻令地堅硬故也。

凡種穀,雨後為佳。遇小雨,宜接濕種;遇大雨,待薉「一九」生。小雨不接濕,無以生禾苗;大雨不待白背,濕輾「二0」則令苗瘦。薉若盛者,先鋤一遍,然後納種乃佳也。春若遇旱,秋耕之地,得仰壟「二一」待雨。春耕者,不中也。夏若仰壟,非直盪汰「二二」不生,兼與草薉俱出「二三」。

凡田欲早晚相雜。防歲道有所宜。有閏之歲,節氣近後,宜晚田。然大率欲早,早田倍多於晚。早田淨而易治,晚者蕪薉(四十)難治(四一)。其收任「二四」多少,從歲所宜,非關早晚。然早穀皮薄,米實而多;晚穀皮厚,米少而虛也。

苗生如馬耳「二五」則鏃鋤「二六」。諺曰:「欲得穀,馬耳鏃。」初角切(四二)。稀豁「二七」之處,鋤而補之。用功蓋不足言,利益動能百倍。凡五穀,唯小鋤「二八」為良。小鋤者,非直省功,穀亦倍(四三)勝。大鋤者,草根繁茂,用功多而收益少。良田率一尺留一科。劉章《耕田歌》曰(四四):「深耕穊種,立苗欲疏;非其類者,鋤而去之。」諺云:「迴車倒馬,擲衣不下「二九」,皆十石而收。」言大稀大穊之收,皆均平也。

薄地尋壟躡「三0」之。不耕故。

苗出壟則深鋤。鋤不厭(四五)數,周而復始,勿以無草而暫停「三一」。鋤者非止除草,乃地熟而實多,糠薄,米息。鋤得十遍,便得「八米」「三二」也。

春鋤起地,夏為除草,故春鋤不用觸濕「三三」。六月以後,雖濕亦無嫌。春苗既淺,陰未覆地,濕鋤則地堅。夏苗陰厚,地不見日,故雖濕亦無害矣。《管子》曰(四六):「為國者,使農寒耕而熱芸。」芸,除草也。

苗既出壟,每一經雨,白背時,輒以鐵齒●楱縱橫杷而勞之。杷法:令人坐上,數以手斷去草;草塞齒,則傷苗。如此令地熟軟,易鋤省力。中鋒止「三四」。

苗高一尺,鋒之。三遍者皆佳。耩故項反者,非不壅本苗深,殺草(四七),益實,然令地堅硬,乏澤難耕。鋤得五遍以上,不煩耩。必欲耩者,刈穀之後,即鋒茇(方末反)(四八)下令突起,則潤澤易耕。

凡種,欲牛遲緩行,種人令促步以足躡壟底「三五」。牛遲則子勻,足躡則苗茂。足跡相接者,亦可不(四九)煩撻也。

熟,速刈。乾,速積。刈早則鎌傷「三六」,刈晚則穗折,遇風則收減。濕積則爛,積晚則損耗,連雨則生耳「三七」。

凡五穀,大判「三八」上旬種者全收,中旬中收,下旬下收。

《雜陰陽書》曰:「禾「生」於棗或楊。九十日秀,秀後六十日成。禾「生」於寅,「壯」於丁、午,「長」於丙,「老」於戊,「死」於申,惡於壬、癸,忌於乙、丑。

「凡種五穀,以「生」、「長」、「壯」日種者多實,「老」、「惡」、「死」日種者收薄,以忌日種者敗傷。又用「成」、「收」、「滿」、「平」、「定」日為佳。」

《氾勝之書》曰:「小豆忌卯,稻、麻忌辰,禾忌丙,黍忌丑,秫忌寅、未,小麥忌戌,大麥忌子,大豆忌申、卯。凡九穀有忌日,種之不避其忌,則多傷敗。此非虛語也。其自然者,燒黍穰則害瓠。」《史記》曰(五十):「陰陽之家,拘而多忌。」止可知其梗概,不可委曲從之。諺曰:「以時及澤,為上策」也。

《禮記‧月令》曰:「孟秋之月,……修宮室,坏(五一)垣牆。……

「仲秋之月,……可以築城郭,……穿竇窖,修囷倉。鄭玄曰:「為民當入,物當藏也。……墮(五二)曰竇,方曰窖。」按諺曰:「家貧無所有,秋牆三五堵。」言秋牆堅實,土功之時,一勞永逸,亦貧家之寶也。乃命有司,趣民收斂,務畜「三九」菜,多積聚。「始為御「四0」冬之備。(五三)」……

「季秋之月,……農事備收。「備,猶盡也。」……

「孟冬之月,……謹蓋藏,……循行積聚,無有不斂。「謂芻、禾、薪、蒸「四一」之屬也。」……

「仲冬之月,……農有不收藏積聚者,……取之不詰。「此收斂尤急之時,有人取者不罪,所以警其主也。」……」

《尚書考靈曜》曰:「春,鳥星「四二」昏中,以種稷。「鳥,朱鳥鶉火也。(五四)」秋,虛星昏中,以收斂。「虛,玄枵也。」」

《莊子》長梧封人「四三」曰(五五):「昔予為禾,耕而鹵莽忙補反(五六)之,則其實亦鹵莽而報予;芸而滅裂之,其實亦滅裂而報予。郭象曰:「鹵莽、滅裂「四四」,輕脫末略,不盡其分。」予來年變齊「四五」在細反,深其耕而熟耰「四六」之,其禾繁以滋。予終年厭「四七」。」

《孟子》曰(五七):「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五八)。趙岐注曰(五九):「使民得務農,不違奪其農時,則五穀饒穰「四八」,不可勝食也。」」「諺曰(六十):「雖有智惠(六一),不如乘勢;雖有鎡錤(六二)「四九」上茲下其,不如待時。」趙岐曰:「乘勢,居富貴之勢。鎡錤,田器,耒耜之屬。待時,謂農之三時「五0」。」」又曰:「五穀,種之美者也;苟為不熟,不如稊「五一」稗(六三)。夫仁(六四),亦在熟而已矣(六五)。趙岐曰:「熟,成也。五穀雖美,種之不成,不如稊稗之草,其實可食。為仁不成,亦猶是。」」

《淮南子》曰(六六):「夫地勢,水東流,人必事焉,然後水潦得谷行。「水勢雖東流,人必事而通之,使得循谷而行也。(六七)」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穀遂長。高誘曰:「加功,謂「是藨是蔉(六八)「五二」」芸耕(六九)之也。遂,成也。」聽其自流,待其自生,大禹(七十)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

「禹決江疏河,以為天下興利,不能使水西流;后稷闢土墾草,以為百姓力農,然而不能使禾冬生:豈其人事不至哉?其勢不可也。「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四時不可易也。(七一)」……

「食者民之本,民者國之本,國者君之本。是故人君上因天時,下盡地利,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長,五穀蕃殖。教民養育六畜,以時種樹,務修田疇,滋殖桑、麻。肥、墝、高、下,各因其宜。丘陵、阪險不生五穀者,樹以竹木。春伐枯槁,夏取果、蓏「五三」,秋畜蔬、食,「菜食曰蔬,穀食曰食。」冬伐薪、蒸,「火曰薪,水曰蒸(七二)。」以為民資。是故生無乏用,死無轉屍。「轉,棄也。」……

「故先王之制,四海雲至,而修封疆;「四海雲至,二月也。(七三)」蝦蟆鳴,燕降,而通路除道矣;「燕降,三月。(七四)」陰降百泉,則修橋梁。「陰降百泉,十月。(七五)」昏,張中,則務樹(七六)穀;「三月昏,張星中於南方。張,南方朱鳥之宿。(七七)」大火中,即種黍、菽;「大火昏中,六月。(七八)」虛中,即種宿麥;「虛昏中,九月。(七九)」昴星「五四」中,則收(八十)斂蓄積,伐薪木。「昴星,西方白虎之宿。季秋之月,收斂蓄積。(八一)」……所以應時修備,富國利民。」

「霜降而樹穀,冰泮「五五」而求穫,欲得食則難矣。」

又曰(八二):「為治之本,務在安民;安民之本,在於足用;足用之本,在於勿奪時;「言不奪民之農要時。」勿奪時之本,在於省事;省事之本,在於節欲;「節,止(八三);欲,貪。」節欲之本,在於反性。「反其所受於天之正性也。」未有能搖其本而靖其末,濁其源而清其流者也。」

「夫日迴而月周,時不與人遊。故聖人不貴尺璧而重寸陰,時難得而易失也。故禹之趨時也,履遺而不納(八四),冠挂而不顧,非爭其先也,而爭其得時也。」

《呂氏春秋》曰(八五):「苗,其弱也欲孤,「弱,小也。苗始生小時,欲得孤特,疏數適「五六」,則茂好也。(八六)」其(八七)長也欲相與俱(八八),「言相依植,不偃仆。」其熟也欲相扶。「相扶持,不傷折。(八九)」是故三以為族,乃多粟。「族,聚也。」」「吾苗(九十)有行,故速長;弱不相害,故速大。橫行必得,從行必術「五七」,正其行,通其風。「行,行列也。」」

《鹽鐵論》(九一)曰:「惜草茅(九二)者耗禾稼,惠盜賊者傷良人。」

《氾勝之書》曰(九三):「種禾無期,因地為時。三月榆莢時雨,高地強土可種禾。

「薄田不能糞者,以原蠶矢雜禾種種之,則禾不蟲。

「又取馬骨剉一石,以水三石,煮之三沸;漉去滓,以汁漬附子五枚。三四日,去附子,以汁和蠶矢、羊矢各等分,撓呼毛反(九四),攪也。令洞洞如稠粥。先種二十日時,以溲種如麥飯狀。常天旱燥時溲之,立乾;薄布數撓,令易乾。明日復溲。天陰雨則勿溲。六七溲而止。輒曝,謹藏,勿令復濕。至可種時,以餘汁溲而種之,則禾稼不蝗蟲。無馬骨,亦可用雪汁。雪汁者,五穀之精也「五八」,使稼耐旱。常以冬藏雪汁,器盛,埋於地中。治種如此,則收常倍。」

《氾勝之書》「區種法」曰:「湯有旱災,伊尹作為區田,教民糞種,負水澆稼。

「區田以糞氣為美,非必須良田也。諸山、陵、近邑高危傾阪及丘城上,皆可為區田。

「區田不耕旁地,庶盡地力。

「凡區種,不先治地,便荒地為之。

「以畝為率,令一畝之地,長十八丈,廣四丈八尺;當橫分十八丈作十五町;町間分為十四道,以通人行,道廣一尺五寸;町皆廣一丈五寸,長四丈八尺。尺直橫鑿町作溝,溝廣一尺,深亦一尺。積壤於溝間,相去亦一尺。嘗悉以一尺地積壤,不相受,令弘作二尺地以積壤。

「種禾、黍於溝間,夾溝為兩行,去溝兩邊各二寸半,中央相去五寸,旁行相去亦五寸。一溝容四十四株。一畝合萬五千七百五十株。種禾、黍,令上有一寸土,不可令過一寸,亦不可令減一寸。

「凡區種麥,令相去二寸一行。一行容五十二株。一畝凡九萬三千五百五十株。麥上土,令厚二寸。

「凡區種大豆,令相去一尺二寸。一行容九株。一畝凡六千四百八十株。禾一斗,有五萬一千餘粒。黍亦少此少許。大豆一斗,一萬五千餘粒也(九五)。

「區種荏,令相去三尺。

「胡麻,相去一尺。

「區種,天旱常溉之,一畝常收百斛。

「上農夫區,方深各六寸,間相去九寸。一畝三千七百區。一日作千區。區種粟二十粒;美糞一升,合土和之。畝用種二升。秋收,區別三升粟,畝收百斛。丁男長女治十畝。十畝收千石。歲食三十六石,支二十六年。

「中農夫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二尺。一畝千二十七區。用種一升。收粟五十一石。一日作三百區。

「下農夫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三尺。一畝五百六十七區。用種半升。收二十八石。一日作二百區。諺曰:「頃不比畝善。」謂多惡不如少善也。西(九六)兗州刺史劉仁之「五九」,老成懿德,謂余言曰:「昔在洛陽,於宅田以七十步之地,試為區田,收粟三十六石。」然則一畝之收,有過百石矣。少地之家,所宜遵用之。

「區中草生,茇之。區間草,以之,若以鋤鋤。苗長不能耘之者,以●鎌比地刈其草矣。」

氾勝之曰:「驗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尹擇」取減法,「神農」復加之。

「骨汁、糞汁溲種:剉馬骨、牛、羊、豬、麋、鹿骨一斗,以雪汁三斗,煮之三沸。取汁以漬附子,率汁一斗,附子五枚。漬之五日,去附子。擣麋、鹿、羊矢等分,置汁中熟撓和之。候晏溫,又溲曝,狀如「后稷法」,皆溲汁乾乃止。若無骨,煮繰蛹汁和溲。如此則以區種之,大旱澆之,其收至畝百石以上,十倍於「后稷」。此言馬、蠶,皆蟲之先也,及附子,令稼不蝗蟲,骨汁及繰蛹汁皆肥,使稼耐旱,終歲不失於穫。

「穫不可不速,常以急疾為務。芒張葉黃,捷穫之無疑。

「穫禾之法,熟過半斷之。」

《孝經援神契》曰:「黃白土宜禾。」

《說文》曰(九七):「禾,嘉穀也。以二月始生,八月而熟,得之中和,故謂之禾。禾,木也,木王而生,金王而死。」

崔寔曰(九八):「二月、三月,可種稙禾。美田欲稠,薄田欲稀。」

《氾勝之書》曰:「稙禾,夏至後八十、九十日,常夜半候之,天有霜若白露下,以平明時,令兩人持長索相對,各持一端,以概禾中,去霜露「六0」,日出乃止。如此,禾稼五穀不傷矣。」

《氾勝之書》曰:「稗,既堪水旱,種無不熟之時,又特滋茂盛,易生蕪穢。良田畝得二、三十斛。宜種之,備凶年。

「稗中有米,熟時擣取米,炊食之,不減粱米。又可釀作酒。酒勢美釅「六一」,尤踰黍、秫。魏武(九九)使典農「六二」種之,頃收二千斛,斛得米三四斗。大儉可磨食之(一百)。若值豐年,可以飯牛、馬、豬、羊。

「蟲食桃者粟貴。」

楊泉《物理論》曰(一百一):「種作曰稼,稼猶種也;收斂曰穡,穡猶收也:古今之言云爾。稼,農之本;穡,農之末。本輕而末重,前緩而後急。稼欲熟,收欲速。此良農之務也。」

《漢書‧食貨志》曰:「種穀必雜五種,以備災害。「師古曰:(一百二)「歲月(一百三)有宜,及水旱之利也。五種(一百四)即五穀,謂黍、稷、麻、麥、豆也。」」

「田中不得有樹,用妨五穀。五穀之田,不宜樹果。諺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非直妨耕種,損禾苗,抑亦墮(一百五)夫之所休息,豎子之所嬉遊。故齊桓公問於管子曰(一百六):「飢寒,室屋漏而不治,垣牆壞而不築,為之奈何?」管子對曰:「沐涂「六三」樹之枝。」公令謂左右伯「六四」:「沐涂樹之枝。」期年「六五」,民被布帛,治屋,築垣牆。公問:「此何故?」管子對曰:「齊,夷萊(一百七)之國也。一樹而百乘息其下,以其不捎(一百八)也。眾鳥居其上,丁壯者胡丸(一百九)操彈居其下,終日不歸。父老柎(一一十)枝而論,終日不去。今吾沐涂樹之枝,日方中,無尺蔭(一一一),行者疾走,父老歸而治產,丁壯歸而有業。」

「力耕數耘,收穫如寇盜之至。「師古曰:「力謂勤作之也。如寇盜之至,謂促遽之甚,恐為風雨所損。」」

「還廬樹桑,「師古曰:「還,繞也。」」菜茹有畦,《爾雅》曰(一一二):「菜謂之蔌。」「不熟曰饉。」「蔬,菜總名也。」「凡草、菜可食,通名曰蔬。」案生曰菜,熟曰茹,猶生曰草,死曰蘆(一一三)。瓜、瓠、果、蓏,「郎果反。應劭曰:「木實曰果,草實曰蓏。」張晏曰:「有核曰果,無核曰蓏。」臣瓚案(一一四):「木上曰果,地上曰蓏。」」《說文》曰(一一五):「在木曰果,在草曰蓏。「六六」」許慎注《淮南子》曰:「在樹曰果,在地曰蓏。」鄭玄注《周官》曰(一一六):「果,桃、李屬;蓏,瓠屬。」郭璞注《爾雅。曰(一一七):「果,木子也。」高誘注《呂氏春秋》曰(一一八):「有實曰果,無實曰蓏。」宋沈約注《春秋元命苞》曰(一一九):「木實曰果;蓏,瓜瓠之屬。」王廣注《易傳》曰(一二十):「果、蓏者,物之實。」殖於疆易。「張晏曰:「至此易主,故曰易。」師古曰:「《詩‧小雅‧信南山》云:中田有廬,疆易(一二一)有瓜。即謂此也。」」

「雞、豚、狗、彘「六七」,毋失其時,女脩蠶織,則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

「入者必持薪樵。輕重相分「六八」,班白不提挈。「師古曰:「班白者,謂髮雜色也。不提挈者,所以優老人也。」」

「冬,民既入,婦人同巷,相從夜績,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服虔曰:「一月之中,又得夜半,為十五日,凡四十五日也。」」必相從者,所以省費燎火,同巧拙而合習俗。「師古曰:「省費燎火,省燎、火之費也(一二二)。燎,所以為明;火,所以為溫也。燎,音力召反。」」……

「董仲舒曰(一二三):「《春秋》他穀不書,至於麥、禾不成則書之,以此見聖人於五穀,最重麥、禾也。」……

「趙過為搜粟都尉「六九」。過能為代田,一畝「七0」三甽,(一二四)「師古曰:「甽,壟也(一二五),音工犬反,字或作畎。」」歲代處,故曰代田「七一」。「師古曰:「代,易也。」」古法也。

「后稷始甽田:以二耜為耦,「師古曰:「併兩耜而耕。」」廣尺深尺曰甽,長終畝,一畝三甽,一夫三百甽,而播種於甽中。「師古曰:「播,布也。種,謂穀子也。」」苗生葉以上,稍耨隴草,「師古曰:「耨,鋤也。」」因隤其土,以附苗根。「師古曰:「隤,謂下之也。音頹。」」故其《詩》曰(一二六):「或芸或芓,黍稷儗儗。」「師古曰:「《小雅‧甫田》之詩。儗儗,盛貌。芸,音云。芓,音子。儗,音擬。」」芸,除草也。耔,附根也。言苗稍壯,每耨輒附根。比盛暑,隴盡而根深,「師古曰:「比,音必寐反。」」能風與旱,「師古曰:「能,讀曰「七二」耐也。」」故儗儗而盛也。

「其耕、耘、下種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夫為田一井一屋,故畝五頃「七三」。「鄧展曰:「九夫為井,三夫為屋,夫百畝,於古為十二頃。古(一二七)百步為畝,漢時二百四十步為畝,古千二百畝,則得今五頃。」」用耦犁:二牛三人。一歲之收,常過縵田畝一斛以上,「師古曰:「縵田,謂不為甽者也。縵,音莫幹反。」」善者倍之。「師古曰:「善為甽者,又(一二八)過縵田二斛已上也。」」

「過使教田太常、三輔。「蘇林曰:「太常,主諸陵,有民,故亦課(一二九)田種。」」大農「七四」置工(一三十)巧奴與從事,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長、三老、力田「七五」,及里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學耕種養苗狀「七六」。「蘇林曰:「為法意狀也。」」

「民或苦少牛,亡「七七」以趨澤。「師古曰:「趨,讀曰趣。趣,及也。澤,雨之潤澤也。」」故平都令光「七八」,教過以人輓犁。「師古曰:「輓,引也。音晚。」」過奏光以為丞「七九」,教民相與庸輓犁。「師古曰:「庸,功也,言換功共作也。義亦與庸賃同。」」率多人者,田日三十畝,少者十三畝。以故田多墾闢。

「過試以離宮卒,田其宮壖地「八0」,「師古曰:「離宮,別處之宮,非天子所常居也。壖,餘也(一三一)。宮壖地,謂外垣之內,內垣之外也。諸緣河壖地,廟垣壖地,其義皆同。守離宮卒,閑而無事,因令於壖地為田也。壖,音而緣反。」」課得穀,皆多其旁田畝一斛以上。令命家田三輔公田。「李奇曰:「令,使也。命者,教也。令離宮卒,教其家,田公田也。」韋昭曰(一三二):「命,謂爵命者。命家,謂受爵命一爵為公士「八一」以上,令得田公田,優之也。」師古曰:「令,音力成反。」」又教邊郡及居延城。「韋昭曰:「居延,張掖縣也,時有田卒(一三三)也。」」是後邊城、河東、弘農「八二」、三輔、太常民,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穀多。」

各篇篇名及其附注,頗多與卷首總目不一致。此處附注,在卷首總目中就沒有。此注金抄、黃校、明抄均如文,張校、湖湘本、《津逮》本只有「稗附」二字。

(二)「種穀」二字,和下面正文「凡穀成熟有早晚……」相連,可視為全篇的「總冒」,《學津》本認為「蒙篇題而衍」,刪去二字,非。二字原與下面小注同行連寫,但小注是對「穀」的解釋和品種的分類記錄,與正文「種穀」不相涉,故予分行,以免混淆。這樣的體例,在《要術》中並不是個別的,卷四《種桃柰》篇的「櫻桃」、「蒲萄」,《種栗》篇的「榛」,卷五《種槐柳楸梓梧柞》篇的「楸梓」、「梧桐」、「柞」等,均採此例。各篇遇有此種相同情況時,均予分行,以清眉目。

各本均作「止」,僅金抄作「指」。這是針對上文指粟為穀而說的,字應作「指」。

各本均作「望」,金抄作「故」。按「望俗」猶言「隨俗」,「故俗」就是舊俗,二字都可解釋,「望」字較順,茲從南宋各本。另一種情況,可能「故」、「望」二字都正確,即原文應作「故望」。這樣,「故」字應作「所以」解釋,這一小段的解釋是這樣:(一)當時的名稱,「穀」就是稷,也就是粟;(二)但原來「穀」的涵義是五穀的總名,不是專「指」粟的;(三)可是現在人們已經專指粟,所以我也隨俗這樣稱呼了。按穀是五穀的總名,說本《說文》,漢以前確實沒有稱穀子為「穀」的。

見《爾雅‧釋草》,無「也」字。《爾雅‧釋草》文,均無「也」字,《要術》所引,或有或無不一致。據與賈思勰同時稍後的顏之推《顏氏家訓‧書證》篇稱,當時經傳多有由「俗學」任意加上「也」字的,甚至有不應加而加錯的。《要術》所引各書,這種情況頗不少。

晉郭義恭《廣志》是記載各地物產的書,包括動、植、礦物。原書已佚。各書引錄頗多,《要術》引錄亦不少。此處「白莖」,《初學記》卷二七「五穀」引《廣志》作「白莖粟」,可見也是一個穀子的品種。

金抄、黃校作「斑」,明抄、湖湘本作「班」,二字古通用。

黃校、張校、明抄作「莖」;金抄作「藍」,疑襲上「藍」字而訛;湖湘本、《津逮》本無此「莖」字,更合適些。

各本均作「逯」,惟漸西本改作「逮」,是。「逮麥」就是「及麥」,卷二《粱秫》篇引《廣志》有「有胡秫,早熟及麥」。這也是一種早熟品種,故稱「逮麥」,和《要術》本文所稱的「麥爭場」相類似。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大般涅槃經》卷一:「逮,……經文多誤作逯。」可為明証。清錢坫注:「逯……與逮不同,至鍾繇《薦季直表》,始以逮為逯,字義俱異,是誤耳。」逮和逯,在隸書很相像,可見錯亂已很久,至於使後人並不以為錯,所以才會使唐代人一般都寫錯。《要術》的「逯」,可能《廣志》原本已錯,也可能唐人張冠李戴地寫錯。關於「麥爭場」,明黃省曾《理生玉鏡稻品》有同名的稻品種,記載是:「三月而種,六月而熟,謂之麥爭場。」

這是郭璞注《爾雅》「粢,稷」的注文。今本郭注作:「今江東人呼粟為粢。」

(十一)《太平御覽》卷八四十「稷」引孫炎注《爾雅》同。其注本已散佚。孫炎注與上文郭璞注,照《要術》他處例,均應列在前面引《爾雅》正文下,現在插在這裏,可能有竄誤。

(十二)「穀」,明抄誤作「殺」。

(十三)「豬」、「豬」,《要術》中互見,各本亦互異,但大多作「豬」。本書統一作「豬」。他處不再作校記。

(十四)金抄、黃校、張校、明抄脫「黃」字,明清刻本不脫,且下文作「聒穀黃」,茲據補。「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