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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民要术》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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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金抄像仍作「●」,明抄作「●」,湖湘本、《津逮》本訛作「根」,《學津》本、漸西本作「」。按「●」,《篇海》:「亦作」,但《玉篇》、《廣韻》無「」字,是後人的解釋,不足據。「●」是塗封,而「●」亦從泥省作「」(參看注釋「一」),可能「●」的來源即取義於「●」,故暫從明抄作「●」。

各本作「一斗」,僅金抄作「一升」,應作「一升」。本篇的「勃」,與卷七《白醪麴》篇的「茗渤」同義,是泡沫,不是粉末(見注釋「三」)。一斗●末,用一升沸湯來澆,根本和不轉來,不能成為「●汁」,無從舂取泡沫;只有同量的●末用同量的沸湯來澆,纔是可能的。下文也是「●末以二升,小器中沸湯漬之」,目的要使漬成「●汁」,如果是一斗與一升之比,根本無從漬起。故從金抄作「一升」。又《北堂書鈔》引《食經》亦作「一升」,見注釋「一」。

(六)「斷」,各本同;金抄作「●」,也是「斷」的別寫字(據下篇「煮醴酪」的「斷火」及他處均作同一寫法可證)。按此處沒有問題是指漉物的器具,「淅」亦從米寫作「●」,很容易殘爛成「斷」字,似應是「淅」字之誤。「淅箕」即淘米箕。不過考慮到下文有「折箕」,雖然「淅」亦容易殘爛成「折」,但恰好「斷」、「折」同義,是否另指一種專用的漉物器,無從肯定,姑仍各本之舊存疑。

(七)「一□」,明抄空白二格;他本「不可過」下逕接「折米」,不空;僅金抄還殘存著這個「一」字,而「一」下空白一格。據上文「以飲二升」及下文「飯中汁升半」,這二字應是指「白飲」的容量,懷疑應作「一升」(日譯本改作「一沸」)。

這一段「又云」是說明●汁調和白飲的另一方法。下文「折米弱炊,……與勃」是上段的賡續說明,這個「●●」至此纔交代完畢。

(八)「折」,各本同,可能是「淅」字之誤。考慮到上文作「斷箕」,暫存其舊,參看校記(六)。

這裏「飲汁」是指「飯中汁」,即「白飲」,與「●汁」是兩種汁。「當」字疑衍。

(十)「別勃」,應是「勃別」倒錯。

(十一)「鮭」是魚名,在這裏講不通。又六朝吳人總稱魚菜為「鮭」,也不好講,當有脫誤。日譯本改作「佳」,屬上句;《今釋》改作「偏」,即上文「偏著一邊」的奠法。按這裏「奠如常」,應指將折米煮成的飯也照上法奠在半邊,再澆入●汁等,作「偏」是可以解釋的。

(十二)「西□」,金抄、明抄「西」下空白一格;他本不空。脫字的空白被下文緊接上去不空,是明抄以後各本的通病。「西」可能是「粳」字殘爛後錯成,空格可能是「勃」字,而這兩字又倒錯了,原文可能是:「得停勃。粳●最勝。」

「一」「●」有麵、冥二音,自《玉篇》以下,解釋都是「米屑」,別無二義。《說文》有「」字,解釋是:「潰米也」,《玉篇》同,「音彌」,彌、麵是雙聲;《廣韻》「莫經切」(下平聲「青」韻),則逕直音冥。所謂「潰米」,即使米碎破,義同「米屑」。據此,「●」、「」音義並同,實即一字。「」,《玉篇》:「亦作麊。」「麊」即「麋」字,而「糜」,北宋朱翼中《北山酒經》寫作「麋」,是「麊」亦即「糜」的異寫字,是爛糊糊。「●」或作「●」,是糊封,「」從泥省,也是米糊,事實上本篇的「●」,先灌沸湯浸漬,還不斷衝攬,確已成稠糊狀的糜。

「●」,《玉篇》:「竹革切,黏也。」又:「●,陟厄切,●黏也。」二字音義並同,故《集韻》:「●,……亦作●。」《玉篇》:「●●,損米。又……餅相黏。」所謂「損米」,即本篇所稱的「折米」;所謂「餅相黏」,即「折米弱炊,令相著。」據此,所謂「●」,即指軟熟相黏的「折米飯」,再用杓底壓實壓扁,實際也是由「餅飥」的「飥」滋生而來的字。

用這種折米軟飯作底食,另澆上糊狀的「●汁」,再加些從澱粉糊裡衝攪出來的泡沫(「勃」)作「蓋頭」,這就是「●●」。所謂「宿客足」,如果沒有脫訛,這兩句像是諺語,指作一種「宵夜」的點心。

「二」「●」,當是一種劈篾成細絲然後紮成一束的竹刷把,像現在的「筅帚」。卷七《白醪麴》篇的「竹掃」,陸羽《茶經》的「竹筴」,都是同一類用具,同樣可以在澱粉漿中(或茶湯中)衝攪出泡沫來的。

「三」「勃」,這裏指泡沫,不是粉末。由「勃起」一義滋生,「塵起」叫「●」,「煙起」叫「●」,「麵餑」叫「餑」(均見《廣韻》入聲「沒」韻),泡沫叫「浡」或「渤」(見卷七《白醪麴》篇注釋「七」),這裏「勃」即「浡」字。同量的「●末」,灌以同量的沸湯,已成漿狀,故稱「●汁」。下文用「沸湯漬之」,其為●汁,更為明顯。而且「以●舂取勃」,這個「勃」的產生,其用具與衝擊的操作正與《白醪麴》篇「以竹掃衝之如茗渤」的方法相同。下文「勃若散壞」,會散壞的也只能是泡沫。

「四」「折米」,一種特別精製的米,參看《飧飯》篇「折粟米法」。「白煮」是光用水煮,即清煮;故稱其米湯為「白飲」,即清米湯。

這個「●」,就是上文「漉出滓」的「滓」,指●末中的「籺頭」之類。

醴酪「一」第八十五煮醴酪:昔介子推怨晉文公賞從亡之勞不及己「二」,乃隱於介休縣綿上「三」山中。其門人憐之,懸書於公門。文公寤「四」而求之,不穫,乃以火焚山。推遂抱樹而死。文公以綿上之地封之,以旌善人。于今介山林木,遙望盡黑,如火燒狀,又有抱樹之形。世世祠祀,頗有神驗。百姓哀之,忌日為之斷火,煮醴酪(一)而食之,名曰「寒食」,蓋清明節前一日「五」是也。中國流行,遂為常俗。然麥粥自可禦暑,不必要在寒食。世有能此粥者,聊復錄耳。

治釜令不渝「六」法:常於諳信處「七」買取最初鑄者,鐵精不渝,輕利易燃。其渝黑難燃者,皆是鐵滓鈍濁所致。治令不渝法:以繩急束蒿,斬兩頭令齊。著水釜中,以乾牛屎燃釜,湯暖,以蒿三遍淨洗。抒卻「八」水,乾燃「九」使熱。買肥豬肉脂合皮大如手者三四段,以脂處處遍揩拭釜,察(二)作聲。復著水痛疏洗,視汁黑如墨,抒卻。更脂拭,疏洗。如是十遍許,汁清無復黑,乃止;則不復渝。煮杏酪,煮餳,煮地黃染「一0」,皆須先治釜,不爾則黑惡。

煮醴法:與煮黑餳「一一」同。然須調其色澤,令汁味淳濃,赤色足者良。尤宜緩火,急則焦臭。傳曰:「小人之交甘若醴」,疑謂此,非醴酒「一二」也。

煮杏酪粥法:用宿穬麥「一三」,其春種者則不中。預前一月,事麥折「一四」令精,細簸揀。作五六等,必使別均調,勿令麤細相雜,其大如胡豆(三)者,麤細正得所。曝令極乾。如上治釜訖,先煮一釜麤粥,然後淨洗用之。打取杏人(四),以湯脫去黃皮,熟研,以水和之,絹濾取汁。汁唯淳濃便美,水多則味薄。用乾牛糞燃火,先煮杏人汁,數沸,上作豚腦皺,然後下穬麥米。唯須緩火,以匕徐徐攪之,勿令住。煮令極熟,剛淖「一五」得所,然後出之。預前多買新瓦盆子容受二斗者,抒粥著盆子中,仰頭勿蓋。粥色白如凝脂,米粒有類青玉。停至四月八日亦不動「一六」。渝釜令粥黑,火急則焦苦,舊盆則不滲水,覆蓋則解離。其大盆盛者,數捲「一七」居萬(五)反亦生水也。

(一)「酪」,各本脫,據金抄補。

(二)「察」,形容擦時的聲音,懷疑應作「察察」。

穬麥不可能「大如胡豆」,也很難揀作五六等,這裏應指杏仁,可是上下文有倒錯,疑應作:「……事麥折令精,細簸揀。如上治釜訖,先煮一釜麤粥,然後淨洗用之。打取杏人,作五六等,必使別均調,勿令麤細相雜,其大如胡豆者,麤細正得所。曝令極乾。以湯脫去黃皮,熟研,以水和之,絹濾取汁。……」惟杏仁揀作五六等,作怎樣用,仍有缺脫不完。

本條二處「杏人」,金抄均如文,他本均作「杏仁」。果仁字古作「人」,他處亦作「人」,茲從金抄。

(五)「萬」,明抄誤作「反」,湖湘本、《津逮》本誤作「方」,據金抄改正(漸西本同)。

「一」「醴」本來是帶滓的甜米酒,「酪」是乳酪,但在本篇都不是指這些。本篇的「醴」,實際是一種液態的麥牙糖,「酪」是一種像乳酪的杏仁麥粥。而「醴酪」連稱,則是二者的混合物,即用麥芽糖調和的杏仁麥粥。隋杜臺卿《玉燭寶典》卷二引陸翽《鄴中記》「……寒食又作醴酪」下作注說:「今世悉作大麥粥,研杏人為酪;別煮餳(「煮餳」,原誤作「者一錫」)沃之也。」說明寒食節喫的「醴酪」是一種飴糖杏仁麥粥,到隋唐時還是這樣。

「二」春秋時晉國重耳逃出在外十九年,介之推(亦作介子推)是伴從逃出的一人。後重耳回國為君(即晉文公),沒有先賞勞他,他就避開住在綿上的山中。文公燒山逼他出來,結果被燒死。事見《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國語‧晉語》及《呂氏春秋‧介立》篇等。

「三」介休縣,今山西省介休縣。綿上,古地名,在界休縣南。其地有山,稱綿山。後亦名其山為介山。

「四」「寤」,與「悟」通。

「五」「寒食」的時日,各時期有不同。《後漢書‧周舉傳》:「太原一郡舊俗,以介之推焚骸,……不欲舉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輒一月寒食。」漢時是在冬季斷火一月。由於一月冷食,「歲多死者」,周舉為并州刺史,予以革除,以後冷食時日減少。《魏武帝集‧禁火罰令》:「聞太原、上黨、西河、雁門,冬至後百五日皆絕火寒食,云為介之推。」梁宗」《荊楚歲時記》所記也是冬至後一百零五日「禁火三日」。冬至後一百零五日是清明節前一日。但也有說清明前二日的。

「六」「渝」,指變色。

「七」「諳」是熟識;「諳信處」,指向來熟識信得過的地方。

「八」「抒卻」,挹去,舀去;傾去。

「九」「乾燃」,空鍋燒。

「一0」「煮地黃染」,見卷三《雜說》篇「河東染御黃法」。

「一一」「煮黑餳」,見下篇《餳餔》篇。

也,濁而甜耳。」¦  「一二」「醴」,《說文》:「酒一宿熟也。」《周禮‧天官》「酒正」有「醴齊」,鄭玄注:「醴猶體也,成而汁滓相將,如今恬酒矣。」孫詒讓《周禮正義》:「《釋名‧釋飲食》云:「醴齊,釀之一宿而成,體有酒味而已也。」恬即甜之借字。舊本《北堂書鈔‧酒食部》引《韓詩》云:「甜而不泲,少麴多米曰醴。」」《玉篇》:「醴,……甜酒。」「不泲」即「汁滓相將」的連醅酒。則所謂「醴酒」,是一種釀造時間極短略帶酒味的帶滓的甜米酒。本篇的「醴」,不是這種「醴酒」,而是一種液態的飴糖,所以賈氏懷疑「甘若醴」的「醴」是指這個。這一解釋,與高誘相似,高誘解釋《呂氏春秋‧重己》篇的「醴」說:「醴者,以糱與黍相醴,不以

「一三」「宿穬麥」,越冬穬麥。

「一四」「折」,折損,折耗,指舂治使精好。

「一五」「淖」是濕,爛,粥煮到極爛熟稱為「淖糜」。這裏「剛淖得所」,意即煮到稠爛合度。

「一六」「動」,變質。

「一七」「數」,音朔,屢次。「捲」有「收」義,這裏指多次挹取攪動,使膠狀的杏麥粥變質生水,像用湯匙舀喫濃厚的鹹豆漿那樣。

飧(一)飯第八十六作粟飧法:●米欲細而不碎。碎則濁而不美。●訖即炊。經宿則澀(二)。淘必宜淨。十遍以上彌佳。香漿和暖水浸饙,少時,以手挼,無令有塊。復小停,然後壯(三)。凡停饙,冬宜久,夏少時,蓋以人意消息之。若不停饙,則飯堅也。投飧時,先調漿令甜酢適口,下熱飯於漿中,尖出便止。宜少時住,勿使(四)撓攪,待其自解散,然後撈盛,飧便滑美。若下飯即攪(五),令飯澀(六)。

折「一」粟米法:取香美好穀脫粟米「二」一石,勿令有碎雜。於木槽內,以湯淘,腳踏;瀉去瀋,更踏;如此十遍,隱約有七斗(七)米在,便止。漉出,曝乾。炊時,又淨淘。下饙時,於大盆中多著冷水,必令冷徹米心(八),以手挼饙,良久停之。折米堅實,必須弱炊故也「三」,不停則硬。投飯調漿,一如上法。粒似青玉,滑而且美。又甚堅實,竟日不饑。弱炊作酪粥「四」者,美於粳(九)米。

作寒食漿法:以三月中清明前,夜炊飯,雞向鳴,下熟熱飯於甕中,以向滿為限。數日後便酢,中飲(十)。因家常炊次「五」,三四日輒以新炊飯一酘之。每取漿,隨多少即新汲冷水添之。訖夏,飧漿並不敗而常滿,所以為異。以二升,得解水一升「六」,水冷(十一)清俊,有殊於凡。

令夏月飯甕、井口邊無蟲法:清明節前二日夜,雞鳴時,炊黍熟,取釜湯遍洗井口、甕邊地,則無馬蚿「七」,百蟲不近井、甕矣。甚是神驗。

治旱稻赤米令飯白法:莫問冬夏,常以熱湯浸米,一食久,然後以手挼之。湯冷,瀉去,即以冷水淘汰,挼取白乃止。飯色潔白,無異清流之米。

又,●赤稻一臼,米裏著蒿葉一把,白鹽一把,合●之,即絕白。

《食經》曰:「作麵飯法:用麵五升,先乾蒸,攪使冷。用水一升。留一升麵,減水三合;以七合水,溲四升麵,以手擘解。以飯,一升麵粉粉乾下。稍切取,大如栗顆。訖,蒸熟。下著節中,更蒸之。(十二)」

作粳米糗糒「八」法:取粳米,汰灑「九」,作飯,曝令燥。擣細,磨,麤細作兩種折「一0」。

粳米棗糒法:炊飯熟爛,曝令乾,細篩(十三)。用棗蒸熟,迮取膏,溲糒。率一升糒,用棗一升。

崔寔曰:「五月多作糒,以供出入之糧。」

菰米飯法:菰穀「一一」盛韋囊中;擣瓷器為屑,勿令作末,內韋囊中令滿,板上揉之取米。一作可用升半。炊如稻米。

胡飯法:以酢瓜菹長切,脟(十四)炙肥肉,生雜菜,內餅中急捲。捲用兩卷,三截,還(十五)令相就,並六斷「一二」,長不過二寸。別奠「飄兗」隨之。細切胡芹、蓼(十六)下酢中為「飄兗」。

《食次》曰:「折米飯:生折(十七),用(十八)冷水,用雖好,作甚難。蒯苦怪反米飯(十九)。蒯者,背洗(二十)米令淨也。」

(一)「飧」,音孫,《說文》作「●」。徐灝《說文解字注箋》引戴侗說:「飧,夕食也,古者夕則餕朝膳之餘,故熟食曰飧。」熟食加湯是水泡飯,故又引申為「水和飯」。《禮記‧玉藻》「不敢飧」孔穎達疏:「飧謂用飲澆飯於器中也」,《釋名‧釋飲食》解釋為投飯於水中使解散,《太平御覽》卷六五○引《通俗文》解釋為「水澆飯」,都和本篇相合。字從夕食得義,正字應作「飧」。本篇各「飧」字金抄均作「飧」(漸西本同),明抄、湖湘本等概作「」,俗訛字。本書統一作「飧」。

(二)「澀」,各本訛作「瀝」,據金抄改正。

(三)「壯」,各本同(金抄訛作「肚」),疑應作「●」或「裝」,指重裝再蒸。「●」,音壯,《玉篇》:「米入甑也。」

(四)「使」,黃麓森校記:「乃便之訛。」這裏根本不攪拌待其自然解散,作「使」纔合適,黃校非。

(五)「攪」,各本訛作「擾」,據金抄改正。

金抄作「澀」,他本作「堅」。按「澀」同「濇」,《說文》:「不滑也。」說明是「滑美」的反面,故從金抄。《要術》中多種食品的「滑美」是指軟滑,黏滑,溜滑,而「澀」則指糊口,粗糲不細膩,不是現在一般所說的濇口。

(七)「斗」,金抄誤作「升」,他本不誤。

(八)「心」,各本誤作「必」,據金抄改正。

(九)「粳」,明抄作「硬」,金抄作「梗」,茲從明清刻本作「粳」。

(十)「飲」,原作「飯」,黃麓森校記:「乃飲之訛。」這是飲漿,字應作「飲」,但上文「下熟熱飯於甕中」下應脫「以冷水沃之」一類字句。

(十一)「水冷」,疑應作「水泠」。「泠」,音靈,清涼輕俊的意思。

(十二)「下著篩中,更蒸之」,不可解。上文「以飯,一升麵粉粉乾下」,或許是說把留下的一升乾蒸的麵粉下在飯裏溲和,字句和上面不可解的都有錯脫。

(十三)「細篩」上面應脫「擣」、「磨」過程的記載。

(十四)金抄作「脟」,他本作「將」。按「脟」同「臠」,《滿書‧司馬相如傳》:「脟割輪焠。」顏師古注:「脟字與臠同,言臠割其肉。」

(十五)「還」,從金抄;明抄作「無」,他本空格或墨釘。

(十六)「蓼」,從金抄;明抄誤作「奠」,他本脫。

(十七)「折」,明抄、湖湘本、《津逮》本作「哲」誤;《學津》本作「●」(「淅」的異體),漸西本作「淅」,金抄作「折」。大概這個用冷水,與熱湯淘折相對,故稱「生折」,難作。茲暫從金抄。

(十八)「用」,明抄空格,他本脫,據金抄補。

(十九)「蒯米飯」,句不完整,此條有上下不少脫文。

(二十)「背」,金抄作「●」,湖湘本等作「皆」,明抄作「背」。按「背」是簸揚的口語,現在江浙還有這個方言。「洗」,明抄空格,他本脫,據金抄補。

「一」「折」,用特殊的處理法使米搞得很精白,結果只剩有原米量的百分之七十,有很多折耗,故稱為「折」,但其實有很大的浪費。

「二」「脫粟米」,僅僅脫去外殼的粟米。

「三」「必須弱炊故也」,指浸饙後再蒸,但正文脫「更蒸」一類字。

「四」卷六《養羊》篇「抨酥法」:「抨酥酪漿,中和飧粥。」這裏「酪粥」,可能指此。

「五」「炊次」,炊飯的時候。

「六」「以二升,得解水一升」,二升酸漿,可以對一升水。

「七」「蚿」音賢,「馬蚿」即馬陸,屬節足動物多足類。

「八」「糗糒」,乾糧。

「九」「汰灑」,淘汰洗滌。

「一0」「折」這裏實際仍是「磨」的意思。「麤細作兩重折」,指細的過篩,粗的再磨。

「一一」茭白的子實,稱「菰穀」。其米稱「菰米」,又名「雕胡米」。

「一二」「斷」,作「段」解釋;「並六斷」,兩個肉卷子,每個切切三段,一共六段。自「捲用兩卷」至「長不過二寸」,是指奠法。

素食第八十七《食次》曰:「蔥韭羹(一)法:下油水中煮蔥、韭——五(二)分切,沸俱下。與胡芹、鹽、豉、研米糝——粒大如粟米。」

瓠羹:下油水中煮極熟——瓠體橫切,厚三分,沸而下。與鹽、豉、胡芹。累奠之。

油豉:豉三合,油一升,酢五升(三),薑、橘皮、蔥、胡芹、鹽,合和,蒸。蒸熟,更以油五升,就氣上灑之。訖,即合甑覆瀉甕中。

膏煎紫菜:以燥菜下油中煎之,可食則止。擘奠如脯。

薤白蒸:秫米一石,熟舂●,令米毛(四),不●。先擊反(五)以豉三升(六)煮之,●箕漉(七)取汁,用沃米,令上諧「一」可走蝦。米釋,漉出——停米豉「二」中,夏可半日,冬可一日,出米。蔥、薤等寸切,令得一石許,胡芹寸切,令得一升許,油五升,合和蒸之,可分為兩甑蒸之。氣餾,以豉汁五升灑(八)之。凡三過三灑,可經一炊久。三灑豉汁,半熟(九),更以油五升灑之,即下。用熱食。若不即食,重蒸,取氣出。灑油之後,不得停上;則漏去油。重蒸不宜久,久亦漏油。奠訖,以薑、椒末粉之。溲甑「三」亦然(十)。

音蘇托飯「四」:托二斗,水一石。熬「五」白米三升,令黃黑,合托(十一),三沸。絹漉取汁,澄清,以●一升投中。無●,與油二升,●托好。一升,次「檀托」,一名「托中價」(十二)。

蜜薑(十三):生薑一斤(十四),淨洗,刮去皮,子「六」切,不患長,大如細漆箸。以水二升,煮令沸,去沫。與蜜二升煮,復令沸,更去沫。子盛,合汁減半「七」奠;用箸,二人共。無生薑,用乾薑,法如前,唯(十五)切欲極細。

缹「八」瓜瓠法:冬瓜、越冬、瓠,用毛未脫者,毛脫即堅。漢瓜「九」用極大饒肉者,皆削去皮,作方臠,廣一寸,長三寸。偏宜豬肉,肥羊肉亦佳;肉須別煮令熟,薄切。蘇油「一0」亦好。特宜菘菜。蕪菁、肥葵、韭等皆得。蘇油,宜大用莧菜。細擘蔥白,蔥白欲得多於菜。無蔥,薤白代之。渾豉、白鹽、椒末。先布菜於銅鐺底,次肉,無肉以蘇油代之。次瓜,次瓠,次蔥白、鹽、豉、椒末,如是次第重布,向滿為限。少下水,僅令相淹漬。缹令熟。

又缹漢瓜法:直以香醬、蔥白、麻油缹之。勿下水亦好。

缹菌其殞反法:菌,一名「地雞」,口未開,內外全白者佳;其口開裏黑者,臭不堪食。其多取欲經冬者,收取,鹽汁洗去土,蒸令氣餾,下著屋北陰乾(十六)之。當時隨食者,取即湯煠去腥氣,擘破。先細切蔥白,和麻油,蘇亦好。熬令香;復多擘蔥白,渾豉、鹽、椒末,與菌俱下,缹之。宜肥羊肉;雞、豬肉亦得。肉缹者,不須蘇油。肉亦先熟煮,薄(十七)切,重重布之如「缹瓜瓠法」,唯不著菜也。

缹瓜瓠、菌,雖有肉、素「一一」兩法,然此物多充素食,故附素條中。

缹茄子法:用子未成者,子成則不好也。以竹刀骨刀四破之,用鐵則渝黑「一二」。湯煠去腥氣。細切蔥白,熬油令香;蘇彌好。香醬清、擘蔥白與茄子俱下,缹令熟。下椒、薑末。

(一)「羹」,明抄、湖湘本、《津逮》本誤作「糞」,據金抄改正(漸西本同金抄)。

(二)「五」,明抄空格,他本脫,據金抄補。

(三)「豉三合,油一升,酢五升」,豉太少,油液太多,數字有誤。下文還要用油五升在上面洒,從洒也說明豉不止三合,否則不是洒而是「沃」了。

(四)「毛」,可以作帶糠不淘洗解釋,但也可能是「白」字之訛。

(五)「先擊反」,各本無,據金抄補。「●」,各本同,字書無此字。吾點校記:「疑淅之變體。」漸西本即據以改為「淅」字。據下文「●箕」,應是「淅」字的另一寫法(《食次》、《食經》常用俗訛字)。

(六)「三升」,似太少,疑有誤。

連下條的「漉取汁」,均以瀝取液汁為「漉」,與《食經》用法相同,但與賈氏以取出固體物為「漉」不同。參看卷八《黃衣黃蒸及糱》篇注釋「二」。

本條五「灑」字,金抄均作「洒」,他本均作「灑」,本書統一作「灑」。

(九)「半熟」,三灑豉汁,時間已經一炊之久,等於復蒸三次,實際已熟透,而且「半熟」也不能吃,應是「米熟」之誤。

(十)「甑亦然」,明抄脫,據金抄補。他本亦脫,但上文「之溲」改作「溲之」,屬上句,顯然是脫去「甑亦然」後「之溲」不成文而改為「溲之」的。

(十一)「托」下應有「煮」字。

(十二)「一升,次「檀托」,一名「托中價」」,黃麓森校記,「一升」疑「一名」之訛,應作:「一名「次檀托」,一名「托中價」。」有可能。這些名稱,大概都是外來的譯音名。

(十三)「蜜薑」條和以上各條,仍均係《食次》文。自「缹瓜瓠法」以下,專說缹法,纔是《要術》本文。

(十四)「一斤」,各本同,金抄作「一升」。

(十五)「唯」,明抄訛作「准」,湖湘本等作「唯」。

(十六)「乾」,各本誤作「中」,據金抄改正。

(十七)「薄」,金抄作「●」,他本作「蘇」,據「缹瓜瓠法」是「肉須別煮令熟,薄切」,「蘇」、「●」應是「薄」字之誤,茲改正。

「一」「諧」,猶言恰好,意謂上面高出的水(豉汁)剛好能使蝦游走的深度,大約相當於現在所說「一指頭」的水。《食次》文與《食經》文往往相同,例如卷八《羹臛法》篇引《食經》「爛熟」條就有「諧令勝刀」。

「二」「豉」,指豉汁。

「三」「溲甑亦然」,大概指溲飯上甑時也要加些薑、椒末。

「四」「酥」,《集韻》:「或作●。」故「●」即「酥」字。《要術》本文作「酥」,這裏作「●」是《食次》文。「托」,可能是《煮●》篇引《食次》「●」字的或體,《集韻》解釋是「屑米為飲」,這裏其實是一種糊狀的食物,稱為「飯」固然不是不可以,但也可能是「飲」字之誤。

「五」「熬」,這裏指炒。

「六」「」,同「算」;「子」,即算籌。

「七」「減半」,少於一半,不到一半。

「八」「缹」,用少量的水緩火油燜。

「九」「漢瓜」,未詳。

「一0」「蘇油」,蘇子油,即卷三《荏蓼》篇的「荏油」。下文「蘇亦好」,「蘇彌好」,均指此。

「一一」「素」,指用「蘇油」或「麻油」,不用肉類。

「一二」茄子果肉中含有頗多量的鞣酸,鞣酸能與鐵化合,生成黑色的鞣酸鐵,所以用鐵刀切茄子,切面會變黑。

作菹、藏生菜「一」法第八十八葵、菘、蕪菁、蜀芥鹹菹法:收菜時,即擇取好者,菅「二」、蒲束之。作鹽水,令極鹹,於鹽水中洗菜,即內甕中。若先用淡水洗者,菹爛。其洗菜鹽水,澄取清者,瀉著甕中,令沒菜把即止,不復調和。菹色仍青,以水洗去鹹汁,煮為茹「三」,與生菜不殊。

其蕪菁、蜀芥二種,三日抒出之。粉黍米,作粥清;擣麥●作末,絹篩。布菜一行,以●末薄坌「四」之,即下熱粥清。重重如此,以滿甕為限。其布菜法:每行必莖葉顛倒安之。舊鹽汁還瀉甕中。菹色黃而味美。

作淡菹,用黍米粥清,及麥●末,味亦勝。

作湯菹法:菘菜佳,蕪菁亦得。收好菜,擇訖,即於熱湯中煠出之。若菜已萎者,水洗,漉(一)出,經宿生之,然後湯煠。煠訖,冷水中濯之(二),鹽、醋中。熬胡麻油著,香而且脆。多作者,亦得至春不敗。

菹「五」法:菹,菜也(三)。一曰:菹不切曰「●菹」。用乾蔓菁,正月中作。以熱湯浸菜冷柔軟,解辮(四),擇治,淨洗。沸湯煠,即出,於水中淨洗,復作鹽水暫(五)度「六」,出著箔上。經宿,菜色生好。粉黍米粥清,亦用絹篩麥●末,澆菹布菜,如前法;然後(六)粥清不用大熱。其汁纔令相淹,不用過多。泥頭七日,便熟。菹甕以穰茹之,如釀酒法。

作卒「七」菹法:以酢漿煮葵菜,擘之,下酢,即成菹矣。

藏生菜法:九月、十月中,於牆南日陽中掘(七)作坑,深四五尺。取雜菜,種別布之,一行菜,一行土,去坎一尺許,便止。以穰厚覆之,得經冬。須即取,粲然與夏菜(八)不殊。

《食經》作葵菹法:「擇燥葵五斛,鹽二斗,水五斗,大麥乾飯四斗(九),合瀨(十):案「八」葵一行,鹽、飯一行,清水澆滿。七日黃,便成矣。」

作菘鹹菹法:水四斗,鹽三升,攪之,令殺菜。又法:菘一行,女麴「九」間之。

作酢菹法:三石甕。用米一斗,擣,攪取汁三升;煮滓作三升粥(十一)。令內菜甕中「一0」,輒以生漬汁及粥灌之。一宿,以青蒿(十二)、薤白各一行,作麻沸湯「一一」,澆之,便成。

作菹消去(十三):用羊肉二十斤,肥豬肉十斤,縷切之。菹二升,菹根五升,豉汁七升半,切蔥頭五升。

蒲菹:《詩義疏》曰(十四):「蒲,深蒲也。《周禮》以為菹「一二」。謂蒲(十五)始生,取其中心入地者,蒻「一三」,大如匕柄,正白,生噉之,甘脆;又煮,以苦酒浸(十六)之,如食筍法,大美。今吳人以為菹,又以為鮓(十七)。」

世人作葵菹不好(十八),皆由葵大脆故也。菹菘,以社「一四」前二十日種之;葵,社前三十日種之。使葵至藏,皆欲生花乃佳耳。葵經十朝苦(十九)霜,乃采之。秫米為飯,令冷。取葵著甕中,以向飯沃之(二十)。欲令色黃,煮小麥時時粣「一五」桑葛反之。

崔寔曰:「九月,作葵菹。其歲溫,即待十月。」

《食經》曰:「藏瓜法:取白米一斗,「一六」中熬之,以作糜(二一)。下鹽,使鹹淡適口,調寒熱。熟拭瓜,以投其中,密塗甕。此蜀人方,美好。又法:取小瓜百枚,豉五升,鹽三升。破,去瓜子,以鹽布瓜片(二二)中,次著甕中(二三),綿「一七」其口。三日豉氣盡,可食之。」

《食經》藏越瓜法:「糟一斗,鹽三升,淹瓜三宿。出,以布拭之,復淹如此。凡瓜欲得完,慎勿傷,傷便爛,以布囊就取之,佳。豫章郡「一八」人晚種越瓜,所以味亦異。」

《食經》藏梅瓜法:「先取霜下老白冬瓜,削去皮,取肉方正薄切(二四)如手板。細施灰,羅「一九」瓜著上,復以灰覆之。煮杬(二五)皮、烏梅「二0」汁著器中。細切瓜,令方三分,長二寸,熟煠之,以投梅汁。數日可食。以醋石榴子著中,并佳也。」

《食經》曰:「樂安「二一」令徐肅藏瓜法:取越瓜細者,不操「二二」拭,勿使近水,鹽之令鹹。十日許,出,拭之,小陰乾熇「二三」之,仍內著盆中。作和法:以三升赤小豆,三升秫米,並炒之,令黃,合舂,以三斗好酒解之。以瓜投中,密塗。乃經年不敗。」

崔寔曰:「大暑後六日,可藏瓜。」

《食次》曰:「女麴:秫稻米三斗,淨淅,炊為飯(二六)——軟炊。停令極冷,以麴範中用手餅之。以青蒿上下奄「二四」之,置床上,如作麥麴法。三七二十一日,開看,遍有黃衣則止。三七日無衣,乃(二七)停,要須衣遍乃止。出,日中曝之。燥則用。」

釀瓜菹酒法:秫稻米一石,麥麴成剉隆隆二斗,女麴成剉平一斗。釀法:須消化,復以五升米酘之;消化,復以五升米酘之。再酘酒熟,則用,不迮出「二五」。瓜,鹽揩,日中曝令皺,鹽和暴糟「二六」中停三宿,度內女麴酒中為佳。

「瓜菹法:採越瓜,刀子割;摘取,勿令傷皮。鹽揩數遍,日曝令皺。先取四月白酒糟鹽和,藏之。數日,又過著大酒糟中,鹽、蜜、女麴和糟,又藏泥●「二七」中,唯久佳。」又云:「不入白酒糟亦得。」又云:「大酒接出清,用醅,若一石,與鹽三升,女麴三升,蜜三升。女麴曝令燥,手「二八」令解,渾(二八)用。女麴者,麥黃衣「二九」也。」又云:「瓜淨洗,令燥,鹽揩之。以鹽和酒糟,令有鹽味,不須多,合藏之,密泥●口。軟而黃,便可食。大者六破,小者四破,五寸斷之,廣狹盡瓜之形。」又云:「長四寸,廣一寸。仰奠四片。瓜用小而直者,不可用喎(二九)。」

瓜芥菹:用冬瓜,切長三寸,廣一寸,厚二分。芥子,少與胡芹子,合熟研,去滓,與好酢,鹽之,下瓜。唯久益佳也。

湯菹法:用少菘(三十)、蕪菁,去根,暫經沸湯(三一),及熱與鹽、酢。渾長者,依杯(三二)截。與酢,并和菜(三三)汁;不爾,太(三四)酢。滿奠之。

苦筍紫菜菹法:筍去皮,三寸斷之,細縷切之;小者手捉小頭,刀削大頭,唯細薄,隨置水中。削訖,漉出,(三五)細切紫菜和之。與鹽、酢、乳(三六)。用半奠。紫菜,冷水漬,少久自解。但洗時勿用湯,湯洗則失味矣。

竹菜「三0」菹法:菜生竹林下,似芹,科大而莖葉細,生極穊。淨洗,暫經沸湯,速出,下冷水中,既搦去水,細切。又胡芹、小蒜,亦暫經沸湯,細切,和之。與鹽、醋。半奠。春用至四月。

蕺「三一」菹法:蕺去土、毛「三二」、黑惡者,不洗,暫經沸湯即出。多少與鹽。一升(三七),以暖米清瀋汁「三三」淨洗之,及暖即出,漉下鹽、酢中。若不及熱「三四」,則赤壞之。又,湯撩(三八)蔥白,即入冷水,漉出,置蕺中,並寸切,用米(三九)。若子奠,去蕺節,料理接奠,各在一邊,令滿。

菘根「三五」(四十)菹法:菘,淨洗遍體,須長切,方如筭子,長三寸許。束根,入沸湯,小停出,及熱與鹽、酢。細縷切橘皮和之。料理,半奠之。

熯「三六」呼幹反菹法:淨洗,縷切三寸長許,束為小把,大如篳篥「三七」。暫經沸湯,速出之,及熱與鹽、酢,上加胡芹子與之。料理令直,滿奠之。

胡芹小蒜菹法:並暫經小沸湯出,下冷水中,出之。胡芹細切,小蒜寸切,與鹽、酢。分半奠,青白各在一邊。若不各在一邊,不即入於水中,則黃壞,滿奠。

菘根蘿蔔菹法:淨洗通體,細切長縷,束為把,大如十張紙卷。暫經沸湯即出,多與鹽(四一),二升暖湯合把手按之。又(四二),細縷切,暫經沸湯,與橘皮和,及暖與則黃壞(四三)。料理滿奠。熅菘「三八」、蔥、蕪菁根悉可用。

紫菜菹法:取紫菜,冷水漬令釋,與蔥菹合盛,各在一邊,與鹽、酢。滿奠。

「蜜薑法:用生薑,淨洗,削治,十月酒糟中藏之。泥頭十日,熟。出,水洗,內蜜中。大者中解,小者渾用。豎奠四。」又云:「卒作:削治,蜜中煮之,亦可用。」

「梅瓜法:用大冬瓜,去皮、穰「三九」,子細切,長三寸,麤細如研餅(四四)。生布薄絞去汁,即下杬汁,令小暖。經宿,漉出。煮一升烏梅,與水二升,取一升餘,出梅,令汁清澄。與蜜三升,杬汁三升,生橘二十枚——去皮核取汁——復和之,合煮兩沸,去上沫,清澄令冷。內瓜訖,與石榴酸者、懸鉤子「四0」、廉薑「四一」屑。石榴、懸鉤,一杯可下十度。皮(四五)嘗看,若不大澀,杬子汁至一升。」又云:「烏梅漬汁淘奠「四二」。石榴、懸鉤,一奠不過五六。煮(四六)熟,去麤皮。杬一升,與水三升,煮取升半,澄清。」

「梨菹法:先作●「四三」盧感反:用小梨,瓶中水漬,泥頭,自秋至春。至冬中,須亦可用。——又云:一月日可用。——將用,去皮,通體薄切,奠之,以梨●汁,投少蜜,令甜酢(四七)。以泥封之。若卒作,切梨如上,五梨半(四八)用苦酒二升,湯二升,合和之,溫令少熱,下,盛。一奠五六片,汁沃上,至半。以篸「四四」置杯旁。夏停不過五日。又云:卒作,煮棗亦可用之。」

木耳菹:取棗、桑、榆、柳樹邊生猶軟濕者,乾即不中用。柞木耳亦得。煮五沸,去腥汁,出置冷水中,淨洮。又著酢漿水中,洗出,細縷切。訖,胡荽、蔥白,少著,取香而已。下豉汁、醬清及酢,調和適口,下薑、椒末。甚滑美。

「四五」菹法:《毛詩》曰(四九):「薄言采芑。」毛云:「菜也。」《詩義疏》曰(五十):「●,似苦菜,莖青;摘去葉,白汁出。甘脆可食,亦可為茹。青州謂之「芑」。西河、鴈門「四六」●尤美,時人戀戀,不能出塞。」

蕨「四七」:

《爾雅》云(五一):「蕨,鱉。」郭璞注云:「初生無葉,可食。《廣雅》曰「紫藄」(五二),非也。」《詩義疏》曰(五三):「蕨,山菜也;初生似蒜莖,紫黑色。二月中,高八九寸,老(五四)有葉,瀹為茹,滑美如葵。今隴西、天水人,及此時而乾收,秋冬嘗之;又云以進御。三月中,其端散為三枝(五五),枝有數葉,葉似青蒿,長麤堅強,不可食。周、秦曰「蕨」;齊、魯曰「鱉」,亦謂「蕨」。」

又澆之(五六)。

《食經》曰:「藏蕨法:先洗蕨,把(五七)著器中,蕨一行,鹽一行,薄粥沃之。一法:以薄灰淹之,一宿,出,蟹眼湯瀹之。出熇,內糟中。可至蕨時。」

「蕨菹:取蕨,暫經湯出;小蒜亦然。令細切,與鹽、酢。」又云:「蒜、蕨俱寸切之。」

荇「四八」:字或作莕。(五八)《爾雅》曰(五九):「莕,接余。其葉,苻。」郭璞注曰:「叢生水中,葉圓,在莖端,長短隨水深淺。江東菹食之。」

《毛詩‧周南‧國風》曰(六十):「參差荇菜,左右流之。」毛注云:「接余也。」《詩義疏》曰(六一):「接余,其莖白;葉紫赤(六二),正圓,徑寸餘,浮在水上;根在水底。莖與水深淺等,大如釵股,上青下白,以苦酒浸之為菹,脆美,可案酒。其華(六三)為蒲黃「四九」色。」

(一)「漉」,明抄誤作「混」,他本不誤。

(二)「之」,疑應作「入」,或「之」下脫「入」字。

(三)「菹,菜也」,疑脫「●」字,應作:「●,菹菜也。」連下文「一曰」云云,都是解釋標題的,可能引自他書而脫去書名,也可能《要術》自注,嚴格說來,都應作小字注文。

(四)「辮」,明抄作「辨」,金抄不清楚,像「辨」,湖湘本、《津逮》本作「辦」,漸西本作「瓣」,均誤。吾點校改作「辮」,是。按卷三蕪菁篇提到本條的用乾蕪菁作「●菹」的方法,當時收割蕪菁是「擇治而辮之」,這時泡軟後再解開來,字應作「辮」,茲改正。

(五)「暫」,明抄、湖湘本等誤作「斬」,據金抄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