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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民要术》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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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寔曰:「榆莢落時,可種藍。五月,可別(八)藍。六月,可種冬藍。冬藍,木藍也,八月用染(九)也。」

見《爾雅‧釋草》,文同。「箴」,音針,院刻、金抄誤作「藏」,明抄、湖湘本不誤。注文與郭璞注同。

(二)「茇」,院刻、金抄、黃校、張校同,明抄作「茇」,湖湘本作「茭」。《說文》:「茇,草根也。」所謂「茇赭藍」大概指這種藍的根是赭色的,茲從院刻。

(三)「啟灌」,院刻、金抄、黃校、張校、明抄、漸西本均作「浴灌」,誤;湖湘本又誤作「洛灌」,他本更誤作「洛雚」。自北宋本到現在,《要術》承誤未改。按《夏小正》原文是:「五月……啟灌藍蓼。」《夏小正》是漢戴德所傳,他的解釋是:「啟者,別也,陶而疏之也。灌者,叢生者也。」清顧鳳藻《夏小正經傳集解》卷二:「陶,除也。……熊安生曰:「開闢此叢生之藍蓼,分移使之稀散。」」說明「灌」是「灌叢」的意思,指叢生的苗;「啟」是「別」,「別」就是移栽,下文引崔寔還有「五月可別藍」可證。《要術》這裏正是說五月移栽藍苗,故引《夏小正》文為證。如果是「浴灌」,那只能勉強解釋作灌溉,和正文完全不相干,故據以改正。

院刻、金抄作「功」,黃校、張校、明抄作「工」,湖湘本此注全脫。

(五)「確」,雖有堅強的意思,仍應是「」字之誤,卷一《耕田》篇有「濕耕堅」。

(六)「●」,從院刻、金抄,他本作「稈」。「●」,見卷三《種蒜》篇校記(十一)。

明抄作「苫」,院刻、金抄、湖湘本誤作「苦」。「蔽」,明抄誤作「●」。

(八)「別」指移栽,各本均作「刈」,誤,據《四民月令》改正(《要術》卷二《水稻》篇引崔寔也說「五月可別稻及藍」)。

院刻、金抄作「染」,《四民月令》同;黃校、張校、明抄作「葉」,湖湘本作「藥」,均訛。

「一」《本草綱目》卷十六記載有五種藍,其中三種是:「蓼藍,葉如蓼;五六月開花,成穗細小,淺紅色;子亦如蓼。歲可三刈,故先王禁之。……馬藍,葉如苦,即郭璞所謂「大葉冬藍」,俗中所謂板藍者。……花子並如蓼藍。……木藍,長莖如決明,高者三四尺,分枝布葉,葉如槐葉;七月開淡紅花;結角長寸許,纍纍如小豆角,其子亦如馬蹄決明而微小:迥與諸藍不同,而作澱則一也。」

蓼科的蓼藍,一年生草木,我國原產,南北各地,均有栽培,也單稱為「藍」。《要術》的「藍」,即指此種。「茇赭藍」可能是藍的一個品種。

馬藍,爵床科,多年生灌木狀草本,產於較暖地帶。其根供藥用,現在中藥上還稱為「板藍根」。郭璞注爾雅所稱的「大葉冬藍」,即指此。

木藍,豆科,常綠灌木,葉似槐葉,亦稱槐藍。產於廣東、福建等省。廣志多記載有南方植物,所指即是此種。惟《要術》引崔寔《四民月令》注:「冬藍,木藍也。」而《唐本草》、《圖經本草》也都說木藍出嶺南,《四民月令》地區不可能種木藍。郭璞注《爾雅》稱馬藍為「大葉冬藍」,《本草衍義》、《救荒本草》稱馬藍為「大葉藍」或「大藍」,疑《四民月令》注的「木藍」為「大藍」之誤。

「二」「深」,指泥層的厚度。

「三」「荄」,音該,原義是草根、枯莖,這裏指殘餘的莖葉。

種紫草「一」第五十四《爾雅》曰(一):「藐,茈草也。」「一名紫●草「二」。」

《廣志》曰:「隴西紫草,染紫之上者。」

《本草經》曰(二):「一名紫丹。」

《博物志》曰(三):「平氏山之陽「三」,紫草特好也。」

宜(四)黃白軟良之地,青沙地亦善;開荒黍穄下「四」大佳。性不耐水,必須高田。

秋耕地,至春又轉耕之。三月種之:耬耩地,逐壟手下子,良田一畝用子二升半(五),薄田用子三升。下訖勞之。鋤如穀法,唯淨為(六)佳,其壟底草則拔之。壟底用鋤,則傷紫草。

九月中子熟,刈之。候稃芳蒲反燥載聚「五」,打取子。濕載,子則鬱浥。

即深細耕「六」。不細不深,則失草「七」矣。尋壟以杷耬取,整理。收草宜併手力,速竟為良,遭雨則損草也。一扼「八」隨以茅結之,擘葛彌善。四扼為一頭,當日即斬齊「九」,顛倒十重許為長行,置堅平之地,以板石鎮之令扁。濕鎮直而長,燥鎮則碎折,不鎮賣難售也。兩三宿,豎頭著日中,曝之浥浥然。不曬則鬱黑,太燥則碎折(七)。五十頭作一「洪」「一0」,「洪」,十字,大頭向外,以葛纏絡。著敞屋下陰涼處棚棧「一一」上。其棚下勿使驢馬糞及人溺,又忌煙,皆令草失色。其利勝(八)藍。

若欲久停者,入五月,內著屋中,閉(九)戶塞向「一二」,密泥,勿使風入漏氣。過立秋,然後開出,草色不異。若經夏在棚棧上,草便變黑,不復任用。

見《爾雅‧釋草》,無「也」字。「藐」音邈。「茈」音紫,通「紫」。「一名紫●草」是注文,和郭璞注有不同,大概《要術》是摘引。「●」(音戾),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如字,院刻、金抄作「芨」,誤。郭璞注是:「可以染紫。一名茈●,《廣雅》云:」「《廣雅》云」見《廣雅‧釋草》,文作:「茈●,茈草也。」

(二)《神農本草經》「紫草」下記載:「一名紫丹,一名紫芺。」

今傳《博物志》不載此條。按《神農本草經》「紫草」下陶弘景注引《博物志》及《太平御覽》卷九九六「紫草」引《博物志》均作:「平氏陽山,紫草特好。」

湖湘本、《津逮》本脫「宜」字,據院刻、金抄、明抄補(《輯要》引亦有)。

(五)「二升半」,從院刻、金抄(《輯要》引同);明抄、湖湘本作「二升」。

院刻、金抄作「為」;明抄、湖湘本作「唯」,非。

(七)「碎折」,唐韓鄂《四時纂要》「三月」篇作「稱折」。

(八)「勝」,明抄訛作「」(芝麻古名「苣」)。

(九)「閉」,院刻、金抄作「●」,是閉的俗寫,他本如字。

紫草,屬紫草科,多年生草本,根頗粗壯,長約七至十五厘米,粗可達一點五厘米,含有紫草紅色素,可作紫色染料,也供藥用,質脆,易折斷。果實為粒狀小堅果。

關於「紫●草」的解釋,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九的卷五三「蒨草」下解釋說:「一名茈●,一名茅蒐,可以染絳。」「蒨」即「茜」字,則是指茜草科的茜草,和《廣雅》解釋作紫草不同。按《爾雅‧釋草》:「茹藘,茅蒐。」郭璞注:「今之蒨也,可以染絳。」「茅蒐」是茜草,沒有問題,但不是紫草,茜草染紅色,即所謂「染絳」,但紫草染紫色,玄應以「茈●」為茜草的別名,似有混淆。

「三」「平氏山之陽」,平氏,縣名,漢置,在今河南省桐柏縣。

「四」「下」,即「底」;「開荒黍穄下」,指前作是黍穄的新開荒地。卷一《耕田》篇:「耕荒畢,……漫擲黍穄」,卷二《黍穄》篇:「凡黍穄田,新開荒為上。」

「五」「載聚」,意即積聚。《說文》:「載,乘也。」「乘,覆也。」有載必有覆,故載、覆互訓。《釋名‧釋姿容》:「載,在也,在其上也。」

「六」「即深細耕」,目的在收根作染料,是「九月中子熟,刈之」後隨即進行的工作,中間「候稃燥載聚,打取子」的打子工作是在稃殼乾燥後才進行。

「七」「草」,指紫草根,下同。

「八」「一扼」,猶言「一把」,唐韓鄂《四時纂要》「三月」篇「扼」即作「把」。

「九」「斬齊」,斬去殘莖及鬚根。

「一0」「一洪」,作為一大捆的特用俗語。四把作一頭,五十頭捆成一洪。捆法是大頭向外,小頭向內,一頭一頭十字交叉地排疊起來,外面再用葛纏好。

「一一」「敞屋」,「敞」是開敞,即無壁的「廠」屋。「棚棧」,在廠屋下用連排橫木格起來的棚架。

「一二」「向」,原指朝北的窗,這裏泛指窗戶。

伐木第五十五種地黃法附出凡伐木,四月、七月則不蟲而堅肕。榆莢下,桑椹落,亦其時也。然則凡木有子實者,候其子實將熟,皆其時也。非時者,蟲而且脆也。凡非時之木,水漚一月,或火「一」取乾,蟲皆不生。水浸之木,更益柔肕。

也。」按柏之性,不生蟲蠹,四時皆得,無所選焉。山中雜木,自非七月、四月兩時殺者,率多生蟲,無山南山北之異。鄭君「三」之說,又無取。則《周官》伐木,蓋以順天道,調陰陽,未必為堅肕之與蟲蠹也。Q  《周官》曰(一):「仲冬斬陽木,仲夏斬陰木。」鄭司農云:「陽木,春夏生者;陰木,秋冬生「二」者,松柏之屬。」鄭玄曰:「陽木生山南者,陰木生山北者。冬則斬陽,夏則斬陰,調堅

《禮記‧月令》(二):「孟春之月,……禁止伐木。鄭玄注云:「為盛德所在也。」……孟夏之月,……無伐大樹。「逆時氣也。」……季夏之月,……樹木方盛,乃命虞人「四」,入山行木,無為斬伐。「為其未(三)堅肕也。」……季秋之月,……草木黃落,乃伐薪為炭。……仲冬之月,……日短至「五」,則伐木取竹箭。此其堅成之極時也。」」

《孟子》曰(四):「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趙岐注曰:「時謂草木零落之時;使材木得茂暢,故有餘。」

《淮南子》曰(五):「草木未落,斤斧不入山林。」高誘曰:「九月草木解「六」也。」

崔寔曰:「自正月以終季夏,不可伐木,必生蠹蟲。或曰:「其月無壬子日,以上旬伐之,雖春夏不蠹。」猶有剖析間解之害,又犯時令,非急無伐。十一月,伐竹木。」

種地黃法「七」:須黑良田,五遍細耕。三月上旬為上時,中旬為中時,下旬為下時。一畝下種「八」五石。其種還用三月中掘取者。逐犁後如禾麥法下之。至四月末、五月初生苗。訖至八月盡九月初,根成,中染。

若須留為種者,即在地中勿掘之。待來年三月,取之為種。計一畝可收根三十石。

有草,鋤不限遍數。鋤時別作小刃鋤,勿使細土覆心。今秋取訖,至來年更不須種,自旅生「九」也。唯須鋤之。如此,得四年不要種之,皆餘根自出矣。

見《周禮‧地官》「山虞」,文同。「鄭玄曰」作「玄謂」,是鄭玄先引鄭司農(名眾)的解說,然後申以己見。這裏作二人分注,是賈氏所改。「冬則斬陽」以下鄭玄注作:「冬斬陽,夏斬陰,堅濡調」,餘同。

(二)「無」,《月令》均作「毋」;「無為斬伐」,作「毋有斬伐」,餘同。注文均《鄭玄》注,除虛字互異外,餘亦同。

(三)「未」,黃校、明抄誤作「木」,院刻、金抄、湖湘本同鄭玄注作「未」。

見《孟子‧梁惠王上》篇,句末有「也」字。趙岐注無「得」字。

見《淮南子‧主術訓》,「不」下有「得」字。今本高誘注作:「九月草木節解,未解不得伐山林也。」與《要術》引異。按《淮南子》有許慎及高誘注本,許注本久已佚失。今本題高誘注者,雜有許注文,而題許慎注者(如《四部叢刊》本),實際多同高注本。二本實已混淆,無從分別。隋杜臺卿《玉燭寶典》及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多引許注,則其書唐時尚在。

「一」「」同「憊」,《玉篇》:「火乾也。」指逼近火旁烘炙。章炳麟《新方言‧釋器》認為後來變成「焙」字。

「二」「生」,不凋謝,意謂常綠。

「三」「鄭君」,指鄭玄。這裏賈氏不同意二鄭之說。

「四」「虞人」,管山林澤苑的官。

冬至日最短,因亦稱冬至為「短至」。

「六」「解」是枝葉凋落,即今本《淮南子》注所謂「節解」。《文選》左思《吳都賦》:「草木節解。」唐呂延濟注:「草木凋落。」

地黃,屬玄參科,多年生草本,其根可染黃色,亦供藥用。卷三《雜說》篇有用地黃根染御黃法,本篇亦係用作染料。又此條種地黃法應附在種染料作物各篇之後,現在附在這裏,可能是在全卷寫成後再補上的。

「八」「種」,指種根,即地黃根,下同。

「九」「旅生」,原指野生,這裏指自宿根發生,參看卷三《種胡荽》篇注釋「一0」。但地黃連作,影響產量。

 

《卷六》

 

養牛、馬、驢、騾第五十六相牛、馬及諸病方法養羊第五十七及酥酪、乾酪法,收驢馬駒、羔、犢法,羊病諸方,並附養豬第五十八養雞第五十九養鵝、鴨第六十養魚第六十一種蓴、藕、蓮、芡、芰附

養牛、馬、驢、騾第五十六相牛、馬及諸病方法(一)

服牛乘馬,量其力能;寒溫飲飼,適其天性:如不肥充繁息者,未之有也。金日磾「一」,降虜之煨燼,卜式「二」編戶齊民,以羊、馬之肥,位登宰相。公孫弘「三」、梁伯鸞「四」,牧豕者,或位極人臣,身名俱泰;或聲高天下,萬載不窮(二)。甯戚以飯牛見知「五」,馬援(三)以牧養發跡「六」。莫不自近及遠,從微至著。嗚呼小子,何可已乎!故小童「七」曰:「羊去亂群,馬去害者。」卜式曰(四):「非獨羊也,治民亦如是。以時起居,惡者輒去,無令敗群也。」諺曰:「羸牛劣馬寒食下「八」」,言其乏食瘦瘠,春中必死。務在充飽調適而已。

陶朱公曰(五):「子欲速富,當畜五牸(六)。」牛、馬、豬、羊、驢五畜之牸。然畜牸則(七)速富之術也。

《禮記‧月令》曰:「季春之月,……合累牛、騰馬,遊牝于牧。「累、騰,皆乘匹「九」之名,是月所以合牛馬。(八)」……仲夏之月,……遊牝別群,則縶騰駒。「孕任欲止(九),為其牡氣(十)有餘,恐相蹄齧也。」……仲冬之月,……馬牛畜獸,有放逸者,取之不詰(十一)。」「《王居明堂禮》曰:「孟冬命農畢積聚,繼收(十二)牛馬。」」

凡驢、馬駒初生,忌灰氣,遇新出爐者,輒死。經雨者則不忌。

馬:頭為王,欲得方;目為丞相,欲得光;脊為將軍,欲得強;腹脅為城郭,欲得張;四下為令,欲得長。(十三)「一0」

凡相馬之法,先除「三羸」、「五駑」,乃相其餘。「一一」大頭小頸「一二」,一羸;弱脊大腹「一三」,二羸;小脛大蹄「一四」,三羸。大頭緩耳「一五」,一駑;長頸不折「一六」,二駑;短上長下「一七」,三駑;大髂枯價切短脅「一八」,四駑;淺髖薄髀(十四)「一九」,五駑。

騮馬、驪肩、鹿毛、□(十五)馬、驒、駱馬「二0」,皆善馬也。

馬生墮地無毛,行千里。溺舉一腳,行五百里。

相馬五藏法:肝欲得小;耳小則肝小,肝小則識人意。肺(十六)欲得大;鼻大則肺大,肺大則能奔。心欲得大;目大則心大,心大則猛利不驚,目四滿「二一」則朝暮健(十七)。腎欲得小「二二」。腸欲得厚且長,腸厚則腹下廣方而平。脾欲得小;「二三」腹小則脾小,脾小則易養。(十八)

望之大,就之小,筋馬也;望之小,就之大,肉馬也:皆可乘致「二四」。致瘦欲得見其肉,謂前肩守(十九)肉。致(二十)肥欲得見其骨「二五」。骨謂頭顱。

馬,龍顱突目,平脊大腹,「二六」重有肉「二七」:此三事備者,亦千里馬也。

「水火」欲得分,「水火」,在鼻兩孔間也。上脣欲急而方「二八」,口中欲得紅而有光:此馬千里。馬,上齒欲鉤,鉤則壽;下齒欲鋸,鋸則怒「二九」。頷下欲深「三0」。下脣欲緩「三一」。牙欲去齒一寸「三二」,則四百里;牙劍鋒,則千里。「嗣骨」欲廉如織杼而闊,又欲長。頰下側小骨(二一)是。目欲滿而澤;眶欲小,上欲弓曲,下欲直「三三」。「素中」欲廉而張。「素」「三四」,鼻孔上。(二二)

「陰中」欲得平。股下。「主人」欲小。股裏上近前也。「陽裏」「三五」欲高,則怒。股中上近「主人」。(二三)

額欲方而平。「八肉」欲大而明「三六」。耳下。「玄中」欲深。耳下近牙。耳欲小而銳如削筒,相去欲促「三七」。●欲戴;中骨高三寸「三八」。●中骨也。「易骨」欲直。眼下直下骨也。頰欲開,尺長(二四)「三九」。

膺下欲廣一尺以上,名曰「挾一作扶尺」,能久走「四0」。「鞅」「四一」欲方。頰前(二五)。喉欲曲而深。胸欲直而出。髀間前向「四二」。「鳧」間欲開,望視之如雙鳧「四三」。

頸骨欲大,肉次之「四四」。髻欲桎而厚且折;「季毛」欲長多覆,肝肺無病「四五」。髮後毛是也。

背欲短而方,脊欲大而抗「四六」。脢筋欲大「四七」,夾脊筋也。「飛鳧」見者怒「四八」。膂後筋也。

「三府」欲齊「四九」。兩髂及中骨也。尻(二六)欲頹而方。「五0」尾欲減,本欲大「五一」。

脅肋欲大而窪,名曰「上渠」,能久走「五二」。

「龍翅」欲廣而長。「升肉」欲大而明。髀外肉也。「輔肉」欲大而明「五三」。前腳下肉。

腹欲充,腔欲小「五四」。腔,。「季肋」欲張「五五」。短肋。

「懸薄」欲厚而緩。腳脛。「虎口」欲開「五六」。股內(二七)。

腹下欲平滿,善走,名曰「下渠」,日三百里。

「陽肉」欲上而高起。髀外近前。髀欲廣厚。「汗溝」欲深明。「直肉」欲方,能久走。髀後肉也。「輸一作翰鼠」欲方。「直肉」下也。「肭肉」欲急。髀裏也。「間筋」欲急短而減,善細走。「五七」「輸鼠(二八)」下筋。

「機骨」欲舉,上曲如懸匡「五八」。馬頭(二九)欲高。

「距骨」欲出前。「間骨」欲出。前後目(三十)(?)。外鳧,臨蹄骨也。「附蟬」欲大「五九」。前後目。「夜眼」。(三一)

股欲薄而博,善能走。後髀前骨(三二)。

臂欲長,「六0」而膝本欲起,有力。前腳膝上向前。肘腋欲開,能走「六一」。膝欲方而庳「六二」。髀骨欲短。兩肩骨欲深「六三」,名曰「前渠」,怒。

蹄欲厚三寸,硬如石,下欲深而明,其後開如鷂翼,能久走「六四」。

相馬從頭始:

頭欲得高峻,如削成。頭欲重,宜少肉,如剝兔頭。「壽骨」欲得大,如綿絮苞圭石「六五」。「壽骨」者,髮所生處也。白從額上入口,名「俞膺」(三三),一名「的顱」,「六六」奴乘客死,主乘棄市,大凶(三四)馬也。

馬眼欲得高,眶欲得端正,骨欲得成三角,睛欲得如懸鈴、紫豔光。目不四滿,下脣急,不愛人;又淺,不健食(三五)「六七」。目中縷貫瞳子者,五百里;下上徹者,千里。睫亂者傷人。目小而多白,畏驚。瞳子前後肉不滿,皆凶惡。若旋毛眼眶上,壽四十年;值眶骨中,三十年;值中眶下,十八年;在目下者,不借「六八」。睛卻轉後白不見者,喜旋而不前。目睛欲得黃,目欲大而光,目皮欲得厚。目上白中有橫筋,五百里;上下徹者千里。目中白縷者,老馬子。目赤,睫亂,齧人。反睫者,善奔,傷人。目下有橫毛,不利人。目中有「火」字者,壽四十年。目偏長「六九」一寸,三百里。目欲長大。旋毛在目下,名曰「承泣」,不利人。目中五采盡具,五百里,壽九十年。良,多赤,血氣也;駑,多青,肝氣也;走,多黃,腸氣也;材知,多白,骨氣也;材□(三六),多黑,腎氣也。駑,用策乃使也。白馬黑目「七0」,不利人。目多白,卻視有態,畏物喜驚。「七一」

馬耳欲得相近而前豎(三七),小而厚。□(三八)一寸,三百里;三寸,千里。耳欲得小而前竦(三九)。耳欲得短,殺者良,植者駑,小而長者亦駑。「七二」耳欲得小而促,狀如斬竹筒。耳方者千里;如斬筒,七百里;如雞距者,五百里。

鼻孔欲得大。鼻頭文如「王」、「火」字,欲得明。鼻上文如「王」、「公」,五十歲;如「火」,四十歲;如「天」,三十歲;如「小」,二十(四十)歲;如「今」,十八歲;如「四」,八歲;如「宅」,七歲。鼻如「水」文,二十歲。鼻欲得廣而方。「七三」

脣不覆齒,少食「七四」。上脣欲得急,下脣欲得緩;上脣欲得方,下脣欲得厚而多理,故曰:「脣如板鞮「七五」,御者啼。」黃馬白喙,不利人。

口中色欲得紅白如火光,為善材,多氣,良且壽。即黑不鮮明,上盤不通明,為惡材,少氣,不壽。一曰:相馬氣:發口中,欲見紅白色,如穴中看火,此皆老壽。一曰:口欲正赤,上理文欲使通直,勿令斷錯;口中青者,三十歲;如虹腹下(四一),皆不盡壽,駒齒死矣。口吻欲得長。口中色欲得鮮好「七六」。旋毛(四二)在吻後為「銜禍」,不利人。「刺芻」欲竟骨端「七七」。「刺芻」者,齒間肉。

齒,左右蹉不相當,難御。齒不周密,不久疾;不滿不厚,不能久走。「七八」

一歲,上下生乳齒各二;二歲,上下生齒各四;三歲,上下生齒各六。「七九」

四歲,上下生成齒二;成齒,皆背三入四「八0」方生也。五歲,上下著成齒四;六歲,上下著成齒六。兩廂黃,生區「八一」,受麻子也。

七歲,上下齒兩邊黃,各缺區,平受米;八歲,上下盡區如一,受麥。

九歲,下中央兩齒臼,受米;十歲,下中央四齒臼;十一歲,下六齒盡臼。

十二歲,下中央兩齒平;十三歲,下中央四齒平;十四歲,下中央六齒平。

十五歲,上中央兩齒臼;十六歲,上中央四齒臼;若看上齒,依下齒次第看。十七歲,上中央六齒皆臼。

十八歲,上中央兩齒平;十九歲,上中央四齒平;二十歲,上下(四三)中央六齒平。

二十一歲,下中央兩齒黃;二十二歲,下中央四齒黃;二十三歲,下中央(四四)六齒盡黃。

二十四歲,上中央二齒黃;二十五歲,上中央四齒黃;二十六歲,上中齒盡黃。

二十七歲,下中二齒白;二十八歲,下中四齒白;二十九歲,下中盡白。

三十歲,上中央二齒白;三十一歲,上中央四齒白;三十二歲,上中盡白。

頸欲得●而長,頸欲得重「八二」。頷欲折「八三」。胸欲出,臆欲廣「八四」。頸項欲厚而強。迴毛在頸,不利人。白馬黑髦,不利人。

肩肉欲寧「八五」。寧者,卻也。「雙鳧」欲大而上。「雙鳧」,胸兩邊肉如鳧。

脊背欲得平而廣,能負重;背欲得平而方。鞍下有迴毛,名「負尸」,不利人。

從後數其脅肋,得十者良。凡馬:十一者,二百里;十二者,千里;過十三者,天馬,萬乃有一耳。(四五)一云:十三肋五百里,十五肋千里也。

腋下有迴毛,名曰「挾尸」,不利人。左脅有白毛直上(四六),名曰「帶刀」,不利人。

腹下欲平,有「八」字;腹下毛,欲前向。腹欲大而垂結,脈欲多;「大道筋」欲大而直「八六」。「大道筋」,從腋下(四七)抵股者是。腹下陰前,兩邊生逆毛入腹帶者,行千里;一尺者,五百里。

「三封」欲得齊如一「八七」。「三封」者,即尻上三骨也。尾骨欲高而垂;尾本欲大,欲高;尾下欲無毛「八八」。「汗溝」欲得深。尻(四七)欲多肉。莖欲得麤大。

蹄欲得厚而大「八九」。踠欲得細而促。

髂骨「九0」欲得大而長。

尾本欲大而強。

膝骨欲圓而張(四八)「九一」,大如杯盂。

「溝」「九二」,上通尾本者,「九三」殺人。

馬有「雙腳脛亭「九四」」,行六百里。迴毛起踠膝是也。(四九)

欲得圓而厚,裏肉生(五十)焉「九五」。

後腳欲曲而立「九六」。

臂欲大而短「九七」。

骸欲小而長「九八」。

踠欲促而大,其間纔容靽「九九」。

「烏頭」欲高。「烏頭」,後足外節。後足「輔骨」欲大。「一00」「輔足骨」(五一)者,後足骸之後骨。

後左右足白,不利人。白馬四足黑,不利人。黃馬白喙,不利人。後左右足白,殺婦。

相馬視其四蹄:後兩足白,老馬子;前兩足白,駒馬子。白毛者,老馬也。

四蹄欲厚且大。四蹄顛倒若豎履「一0一」,奴乘客死,主乘棄市,不可畜。

久步即生筋勞;筋勞則「發蹄」(五二),痛凌氣。一曰:生骨則發癰腫。一曰:「發蹄」,生癰也。(五三)久立則發骨勞;骨勞即發癰腫。久汗不乾則生皮勞;皮勞者,●(五四)「一0二」而不振。汗未善燥而飼飲之,則生氣勞;氣勞者,即●而不起(五五)。驅馳無節,則生血勞;血勞則發強行「一0三」。

何以察「五勞」?終日驅馳,舍而視之:不●者,筋勞也;●而不時起者,骨勞也;起而不振者,皮勞也;振而不噴者(五六),氣勞也;噴而不溺者,血勞也。

筋勞者,兩絆卻行三十步而已「一0四」。一曰:筋勞者,●起而絆之,徐行三十里而已。骨勞者,令人牽之起,從後笞之起而已。皮勞者,俠「一0五」脊摩之熱而已。氣勞者,緩繫之櫪上,遠餧草,噴而已。血勞者,高繫,無飲食之,大溺而已。

飲食之節:食有「三芻」,飲有「三時」。何謂也?一曰惡芻,二曰中芻,三曰善芻(五七)。善謂飢時與惡芻,飽時與善芻,引之令食,食常飽,則無不肥。剉草麤,雖足豆穀,亦不肥充;細剉無節,簁去土(五八)而食之者,令馬肥,不●「一0六」苦江反,自然好矣。何謂「三時」?一曰朝飲,少之;二曰晝飲,則胸饜水(五九);三曰暮,極飲之(六十)。一曰:夏汗、冬寒,皆當節飲。諺曰:「旦起騎穀,日中騎水。」斯言旦飲須節水也。每飲食,令行驟則消水,小驟數百步亦佳。十日一放,令其陸梁「一0七」舒展,令馬硬實也。夏即不汗,冬即不寒;汗而極乾。

飼父馬令不鬥法(六一):多有父馬者,別作一坊,多置槽廄;剉芻及穀豆,各自別安。唯著(六二)頭,浪放不繫。非直飲食遂性,舒適自在,至於糞溺,自然一處,不須掃除。乾地眠臥,不濕不污。百匹群行,亦不鬥也。

飼征馬「一0八」令硬實法:細剉芻,杴擲揚去葉,專取莖(六三),和穀豆秣之。置槽於迥地「一0九」,雖復雪寒,勿令安廠下。一日一走,令其肉熱,馬則硬實,而耐寒苦也。

「一一0」,則准常(六四)。以馬覆驢,所生騾者,形容壯大,彌復勝馬。然必選七八歲草驢,骨目正大者「一一一」:母長則受駒,父大則子壯。草騾不產,產無不死。養草騾,常須防勿令雜群也。‰  :驢覆馬生

驢,大都類馬,不復別起條端。

凡以豬槽飼馬,以石灰泥馬槽,馬汗繫著門:此三事,皆令馬落駒。《術》曰:「常繫獼猴於馬坊,令馬不畏、辟惡、消百病也。(六五)」

治牛馬病疫氣方(六六):取獺屎,煮以灌之。獺肉及肝彌(六七)良,不能得肉、肝,乃(六八)用屎耳。

治馬患喉痹(六九)「一一二」欲死方:纏刀子露鋒刃一寸(七十),刺咽喉,令潰破即愈。不治,必死也。

治馬黑汗「一一三」方:取燥馬屎置瓦上,以人頭亂髮覆之,火燒馬屎及髮,令煙出,著馬鼻上熏之,使煙入馬鼻中,須臾(七一)即差也。

又方:取豬脊引脂「一一四」、雄黃、亂髮,凡三物,著馬鼻下燒之,使煙入馬鼻中,須臾即差。

馬中熱方:煮大豆及熱飯噉馬,三度愈也。

治馬汗凌「一一五」方:取美豉一升,好酒一升——夏著日中,冬則溫熱——浸豉使液,以手搦之,絞去滓,以汁灌口。汗出,則愈矣。

治馬疥方:用雄黃、頭髮二物,以臘月豬脂煎之,令髮消;以塼(七二)揩疥令赤,及熱塗之,即愈也。

又方:湯洗疥,拭令乾。煮麵糊,熱塗之,即愈也。

又方:燒柏脂塗之,良。

又方:研芥子塗之,差。六畜疥,悉愈。然柏瀝、芥子,並是躁藥,其遍體患疥者,宜歷落斑駮「一一六」,以漸塗之,待差,更塗餘處。一日之中,頓塗遍體,則無不死。

治馬中水方:取鹽著兩鼻中,各如雞子黃許大,捉鼻,令馬眼中淚出,乃止,良矣(七三)。

治馬中穀方:手捉甲「一一七」上長●,向上提之,令皮離肉,如此數過。以鈹刀子「一一八」刺空中皮,令突過「一一九」。以手當刺空,則有如風吹人手,則是穀氣耳。令人溺上,又以鹽塗,使人立乘數十步,即愈耳。

又方:取餳「一二0」如雞子大,打碎,和草飼馬,甚佳也。

又方:取麥糱末(七四)三升,和穀飼馬,亦良。

治馬腳生附骨「一二一」——不治者,入膝節,令馬長跛——方:取芥子,熟擣,如雞子黃許,取巴豆「一二二」三枚,去皮留臍,(七五)三枚亦熟擣(七六),以水和,令相著。和時用刀(七七)子,不爾破人手。當附骨上,拔去毛。骨外,融蜜蠟周匝擁之,不爾,恐藥躁瘡大。著蠟罷,以藥傅骨上,取生布(七八)割兩頭,各(七九)作三道急「一二三」裹之。骨小者一宿便盡,大者不過再宿。然要須數看,恐骨盡便傷好處。看附骨盡,取冷水淨洗瘡上,刮取車軸頭脂作餅子,著瘡上,還以淨布急裹之。三四日,解去,即生毛而無瘢。此法甚良,大勝炙(八十)者。然瘡未差,不得輒乘,若瘡中出血,便成大病也。

治馬被刺腳方:用穬麥和小兒哺「一二四」塗,即愈。

馬炙瘡:未差,不用令汗。瘡白痂時,慎風。得差後,從意騎耳。

治馬瘙蹄「一二五」方:以刀刺馬踠叢毛中,使血出,愈。

又方:融羊脂塗瘡上,以布裹之。

又方:取鹹(八一)土兩石許,以水淋取一石五斗,釜中煎取三二斗。剪去毛,以泔清「一二六」淨洗。乾,以鹹汁洗之。三度即愈。

又方:以湯淨洗,燥拭之。嚼麻子塗之,以布帛裹。三度愈。若不斷,用穀塗。五六度即愈。

又方:剪去毛,以鹽湯(八二)淨洗去痂,燥拭。於破瓦「一二七」中煮人尿令沸,熱塗之,即愈。

又方:以鋸子割所患蹄頭前正當中,斜割之,令上狹下闊,如鋸齒形;去之,如剪箭括「一二八」。向深一寸許,刀子摘令血出,色必黑,出五升許,解放,即差。

又方:先以酸泔清洗淨,然後爛煮豬蹄取汁,及熱洗之,差。

又方:取炊底釜湯淨洗,以布拭令水盡。取黍米一升作稠粥,以故布廣三四寸,長七八寸,以粥糊布上,厚裹蹄上瘡處,以散麻纏之。三日,去之,即當差也。

又方:耕地中拾取禾茇東倒西倒者——若東西橫地,取南倒北倒者,一壟取七科,三壟凡取二十一科,淨洗,釜中煮取汁,色黑乃止。剪卻毛,泔淨洗去痂,以禾茇汁熱塗之,一上即愈。

又方:尿漬(八三)羊糞令液,取屋四角草,就上燒,令灰入缽中,研令熟「一二九」。用泔洗蹄,以糞塗之。再三,愈。

又方:煮酸棗根,取汁淨洗,訖。水和酒糟,毛袋「一三0」盛,漬蹄沒瘡處。數度即愈也。

又方:淨洗了,擣杏人「一三一」和豬脂塗。四五上,即當愈。

治馬大小便不通,眠起欲死,須急治之,不治,一日即死:以脂塗人手,探穀道中,去結屎。以鹽內溺道中,須臾得溺,便當差也。

治馬卒腹脹,眠臥欲死方:用冷水五升,鹽二升(八四),研鹽令消,以灌口中,必愈。

治驢漏蹄「一三二」方:鑿厚塼(八五)石,令容驢蹄,深二寸許。熱燒塼,令熱赤。削驢蹄,令出漏孔,以蹄頓著塼孔中,傾鹽、酒、醋,令沸浸之。牢捉勿令腳動。待塼冷,然後放之,即愈。入水、遠行,悉不發。

牛,歧胡「一三三」有壽。歧胡:牽兩腋;亦分為三也。眼去角近,行駃「一三四」。眼欲得大。眼中有白脈貫瞳子,最快。「二軌「一三五」(八六)」齊者快(八七)。「二軌」,從鼻至髀為「前軌」,從甲至髂(八八)為「後軌」。頸骨長且大,快「一三六」。

「壁堂「一三七」」欲得闊。「壁堂」,腳、股(八九)間也。倚「一三八」欲得如絆馬聚而正也。莖欲得小。「膺庭」欲得廣。「膺庭」,胸也(九十)。「天關」欲得成「一三九」。「天關」,脊接骨也。「俊骨」欲得垂「一四0」。「俊骨」,脊骨中央(九一),欲得下也。

洞胡無壽。洞胡:從頸至臆也。旋毛在「珠淵」「一四一」,無壽。「珠淵」,當眼下也。「上池」有亂毛起,妨主。「上池」,兩角中,一曰「戴麻」也。倚腳不正「一四二」,有勞病。角冷,有病。毛拳,有病。毛欲得短密,若長、疏,不耐寒氣。耳多長毛,不耐寒熱。單膂「一四三」,無力。有生癤即決者,有大勞病。

尿射前腳者快,直下者不快。亂睫者觝人。後腳曲及直,並是好相「一四四」,直尤勝。進不甚直,退不甚曲,為下。行欲得似羊行。

頭不用多肉。臀欲方。尾不用至地;至地,劣力。尾上毛少骨多者,有力。膝上縳(九二)肉欲得硬。角欲得細,橫、豎無在大「一四五」。身欲得促,形欲得如卷。卷者,其形圓(九三)也。「插頸」「一四六」欲得高。一曰,體欲得緊(九四)。

疏肋「一四七」,難飼。龍頸突(九五)目,好跳。又云:不能行也。鼻如鏡鼻「一四八」,難牽。口方易飼「一四九」。

「蘭株」欲得大。「蘭(九六)株」,尾株。「豪筋」欲得成就。「豪筋」,腳後橫筋。「豐岳」欲得大。「豐岳」,膝株骨也。蹄欲得豎。豎如羊腳。「垂星」欲得有「怒肉(九七)」。「垂星」,蹄上;有肉覆蹄,謂之「怒肉」。「力柱「一五0」」欲得大而成。「力柱」,當車(九八)。肋欲得密,肋骨欲得大而張「一五一」。張而廣也。髀骨「一五二」欲得出俊骨上。出背脊骨上也。

易牽則易使,難牽則難使(九九)。

「泉根」不用多肉及多毛。「泉根」,莖所出也。懸蹄欲得橫。如「八」字也。「陰虹」屬頸,行千里。「陰虹」者,有雙筋自尾(一百)骨屬頸,甯公所飯也。「陽鹽」欲得廣。「陽鹽」者,夾尾株前兩上也(一百一)。當「陽鹽」中間脊骨欲得窊(一百二)。窊則雙膂,不窊則為單膂。

常有似鳴者有黃「一五三」。

治牛疫氣方(一百三):取人參一兩,細切,水煮,取汁五六升,灌口中,驗。

又方:臘月兔頭燒作灰,和水五六升灌之,亦良。

又方:朱砂三指撮,油脂二合,清酒六合,暖,灌,即差。

治牛腹脹欲死方:取婦人陰毛,草裹與食之,即愈。此治氣脹也。

又方:研麻子取汁,溫(一百四)令微熱,擘口灌之五六升許,愈。此治食(一百五)生豆腹脹欲垂死者,大良。

治牛疥方:煮烏豆(一百六)汁,熱洗五度,即差耳。

治牛肚反「一五四」及嗽方:取榆白皮,水煮極熟(一百七),令甚滑,以二升(一百八)灌之,即差也。

治牛中熱方:取兔腸肚,勿去屎(一百九),以草裹(一一十),吞之,不過再三,即愈。

治牛蝨(一一一)方:以胡麻油塗之,即愈。豬脂亦得。凡六畜蝨,脂塗悉愈。

治牛病:用牛膽一箇,灌牛口中,差。

《家政法》曰:「四月伐牛茭。」四月青草(一一二),與茭豆「一五五」不殊,齊俗不收,所失大也。

《術》曰:「埋牛蹄著宅四角,令人大富。」

此條附注,金抄、明抄只卷首總目中有,此處無;他本二處都有,茲補入。

金抄、明抄作「窮」,湖湘本作「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