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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夫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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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有莫盛之福,又有莫痛之祸。处莫高之位者,不可以无莫大之功。窃亢龙之极贵者〔二〕,未尝不破亡也。成天地之大功者,未尝不蕃昌也〔三〕。

〔一〕后汉书本传作“贵忠”。○铎按:本篇叙录云:“位以德兴,德贵忠立。”忠于一人而贼于兆民者,则不得谓之忠。盖忠可贵,而有辨焉。贼于民者,天罚之。天罚之,实民罚之也。凡言天者,托之以说教耳。

〔二〕“者”字旧脱。

〔三〕注见思贤篇。

 

二、帝王之所尊敬〔一〕,天之所甚爱者,民也〔二〕。今人臣受君之重位,牧天之所甚爱〔三〕,焉可以不安而利之,养而济之哉〔四〕﹖是以君子任职则思利民〔五〕,达上则思进贤〔六〕,功孰大焉﹖故居上而下不重也,在前而后不殆也〔七〕。书称“天工人其代之〔八〕”,王者法天而建官〔九〕,自公卿以下,至于小司〔一0〕,辄〔一一〕非天官也﹖是故明主不敢以私爱,忠臣不敢以诬能〔一二〕。夫窃人之财,犹谓之盗〔一三〕,况偷天官以私己乎〔一四〕﹖以罪犯人,必加诛罚,况乃犯天,得无咎乎〔一五〕?

〔一〕本传作“夫帝王之所尊敬者天也”。按春秋繁露郊义篇云:“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铎按:当从本传,天、民韵。

〔二〕襄十四年左传:‘师旷曰:“天之爱民甚矣!”’

〔三〕襄十四年左传:‘师旷曰:“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汉书鲍宣传云:“为天牧养元元。”

〔四〕汉书高帝纪十一年诏曰:“贤人已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共安利之可乎﹖”晁错传云:“知所以安利万民,则海内必从矣。”易系辞下传云:“万民以济。”

〔五〕桓六年左传云:“上思利民,忠也。”说苑建本篇云:“贤臣之事君也,苟有可以安国家利民人者,不避其难,不惮其劳,以成其义。”政理篇云:“知为吏者,奉法利民。”

〔六〕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贤人在上位,则引其类而聚之于朝。”楚策:‘苏子曰:“忠臣之于君也,必进贤人以辅之。”吕氏春秋赞能篇云:“功无大乎进贤。”

〔七〕文子道德篇:‘老子曰:“居上而民不重,居前而众不害。”’

〔八〕皋陶谟。○铎按:已见思贤篇。

〔九〕后汉书刘玄传:‘李淑云:“三公上应台宿,九卿下括河海,故天工人其代之。”’论衡纪妖篇云:“天官百二十,与地之王者无以异也。地之王者,官属备具,法象天官,禀取制度。”桓八年公羊传疏引春秋说云:“立三台以为三公,北斗九星为九卿,二十七大夫内宿部卫之,列八十一纪以为元士,凡百二十官焉。”

〔一0〕按后汉时有上司、小司之称。中论谴交篇云:“下及小司,列城墨绶,莫不相商以得人,自矜以下士。”小司,谓官职之卑者。其称上司者,皆谓司马。光武改司马为太尉,故太尉称上司,见后汉书郎顗、刘恺、杨震传,及后汉纪章帝元和三年。若史弼传云:“承望上司,诬陷良善”,吴佑传章怀注引陈留耆旧传云:“佑处同僚无私书之问,上司无笺檄之敬”,则皆以为上官之通称矣。

〔一一〕“辄”疑“孰”。

〔一二〕管子法法篇云:“明君不以禄爵私所爱,忠臣不诬能以干爵禄。”○铎按:诬能,谓本无能而自以为能。荀子君道篇:“臣不能而诬能,则是臣诈也。”韩非子二柄篇:“君见好,则群臣诬能。”语皆本于管子。

〔一三〕僖廿四年左传介之推语。

〔一四〕○铎按:僖二十四年左传“偷”作“贪”。俞樾云:‘“贪”读为“探”。探,取也。“偷”亦“取”也。’刘文淇曰:‘“偷天”或左氏旧说。’

〔一五〕○铎按:遏利篇云:“盗人必诛,况乃盗天乎﹖得无受祸焉﹖”注见彼。

 

三、五代建侯,开国成家,传嗣百世,历载千数〔一〕,皆以能当天官,功加百姓。周公东征,后世追思〔二〕,召公甘棠,人不忍伐,〔三〕见爱如是,岂欲私害之者哉〔四〕﹖此其后之封君多矣〔五〕,或不终身,或不期月,而莫陨坠,其世无者,载莫盈百,是人何也哉〔六〕﹖

〔一〕注见思贤篇。

〔二〕诗破斧。

〔三〕诗甘棠。

〔四〕史记商君传集解引新序云:‘昔周、召施善政,及其死也,后世思之,“蔽芾甘棠”之诗是也。尝舍于树下,后世思其德,不忍伐其树,况其身乎﹖’今新序佚此文。

〔五〕史记乐书云:“封君世辟。”

〔六〕“而莫”以下,文有脱误。按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叙引杜业说云:“昔唐以万国致时雍之政,虞、夏以之多群后飨共己之治。汤法三圣,殷氏太平。周封八百,重绎来贺。成王察牧野之克,顾群后之勤,知其恩结于民心,功光于王府也,故追述先父之志,录遗老之策,高其位,大其寓。至其没也,世主叹其功,无民而不思。所息之树且犹不伐,况其庙乎﹖是以燕、齐之祀与周并传,子继弟及,历载不堕。岂无刑辟﹖繇祖之竭力,故支庶赖焉。迹汉功臣,亦皆割符世爵,受山、河之誓。百余年闲,而袭封者尽,或绝失姓,或乏无主,朽骨孤于墓,苗裔流于道。以往况今,甚可悲伤。”此文自“五代”以下,大恉本于彼。“是何也哉”见劝将篇,此“人”字亦疑衍。○铎按:“莫”下疑脱“不”字。“世无”疑当作“抚世”,语见下文及德化篇。“也”疑当作“在”。

 

四、五代之臣,以道事君〔一〕,以仁抚世,泽及草木〔二〕,兼利外内,普天率土〔三〕,莫不被德〔四〕,其所安全,真天工也。是以福祚流衍〔五〕,本枝百世〔六〕。季世之臣〔七〕,不思顺天,而时主是谀,谓破敌者为忠,多杀者为贤。白起、蒙恬〔八〕,秦以为功,天以为贼。息夫、董贤〔九〕,主以为忠,天以为盗。此等之俦,虽见贵于时君,然上不顺天心,下不得民意〔一0〕,故卒泣血号咷,以辱终也〔一一〕。易曰:“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谋大,力少而任重,鲜不及矣〔一二〕。”是故德不称其任,其祸必酷;能不称其位,其殃必大。

〔一〕论语。

〔二〕汉书严助传淮南王上书云:“恩至禽兽,泽及草木。”

〔三〕后汉书班彪后固传明堂诗:“普天率土,各以其职。”章怀注:‘诗小雅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普”亦“溥”也。’

〔四〕汉书礼乐志:‘董仲舒云:“德化被四海。”

〔五〕汉书叙传王命论云:“福祚流于子孙。”

〔六〕诗文王。“枝”今作“支”。庄六年左传引诗与此同。

〔七〕昭三年左传:‘晏子曰:“此季世也。”’

〔八〕并见史记。

〔九〕并见汉书。

〔一0〕汉书元后传:‘王章云:“上顺天心,下安百姓。”’王莽传云:“承顺天心,快百姓意。”

〔一一〕易屯上六:“泣血涟如。”旅上九:“旅人先笑后号咷。”淮南子缪称训云:‘小人在上位,如寝关曝纩,不得须臾宁,故易曰:“乘马班如,泣血涟如。”言小人处非其位,不可长也。’

〔一二〕易系辞下传。“少”今本作“小”,唐石经作“少”。按晋书山涛传云:“德薄位高,力少任重。”后汉书朱冯虞郑周列传赞章怀注引易同。荀子儒效篇:“能小而事大,辟之是犹力之少而任重也。”亦用易语。钱宫詹大昕云:‘三国志王修传注引魏略:“力少任重。”汉书王莽传:“自知德薄位尊,力少任大。”今本“少”作“小”,惟北宋景佑本是“少”字。’○铎按:经义述闻二王念孙曰:‘“少”与“小”形声皆相似,又涉上句“知小”而误耳。今本作“力小”,乃后人依俗本改之。集解引虞注尚未改。又潜夫论及群书治要、颜师古汉书叙传注引易并作“力少而任重”。明涂祯本盐铁论毁学篇:“故德薄而位高,力少而任重”,即本系辞传文,张之象本复改“少”为“小”。’

五、且夫窃位之人〔一〕,天夺其鉴〔二〕,神惑其心。是故贫贱之时,虽有鉴明之资〔三〕,仁义之志,一旦富贵,则背亲捐〔四〕旧,丧其本心〔五〕。皆疏骨肉而亲便辟〔六〕,薄知友而厚狗马〔七〕。财货满于仆妾〔八〕,禄赐尽于猾奴〔九〕。宁见朽贯千万,而不忍赐人一钱;宁积粟腐仓,而不忍贷人一斗〔一0〕。人多骄肆,〔一一〕负债不偿〔一二〕,骨肉怨望于家〔一三〕,细民谤讟于道〔一四〕。前人以败,后争袭之,诚可伤也。

〔一〕注见贤难篇。

〔二〕僖二年左传云:“是天夺之鉴,而益其疾也。”○铎按:晋语二作“天夺其鉴”。“其”犹“之”也。荀子君道篇:“然而求卿相辅佐,则独不若是其公也。”韩诗外传二“其”作“之”,是“其”与“之”同也。他例详经传释词卷五、卷九。

〔三〕王先生云:‘“鉴明”当依本传作“明察”,鉴、察形近而讹。’继培按:“鉴”盖“贤”之误,汉书五行志云:“人君有贤明之材,畏天威命。”王褒传云:“世必有圣知之君,而后有贤明之臣。”

〔四〕“捐”旧作“损”,据传改。

〔五〕孟子云:“此之谓失其本心。”

〔六〕史记伍子胥传云:“疏骨肉之亲。”“辟”读为“嬖”。汉书佞幸传赞云:“咎在亲便嬖。”

〔七〕盐铁论散不足篇云:“百姓或短褐不完,而犬马衣文绣。”说苑正谏篇:‘咎犯曰:“民有饥色,而马有粟秩。”’

〔八〕史记孟尝君传云:“仆妾余粱肉,而士不厌糟糠。”

〔九〕汉书贡禹传云:“禄赐愈多,家日以益富。”一切经音义一引三苍云:“猾,黠恶也。”史记货殖传云:“桀黠奴,人之所患也。”

〔一0〕史记平准书云:“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而不可食。”高祖纪云:“实不持一钱。”田敬仲世家云:“田常复修厘子之政,以大斗出货,以小斗收。”御览八百四十“一斗”作“一升”。按此文即墨子尚同上篇所云;“腐●余财,不以相分。”

〔一一〕管子霸言篇云;“富而骄肆者复贫。”

〔一二〕说文云:“偿,还也。”“债”本书多作“责”,责、债古今字。○铎按:汉书宣元六王传淮阳宪王传:“舅张博言负责数百万,愿王为偿。”师古注:“责,谓假贷人财物未偿者也。”汉时骄贵多假贷于民,其实勒索也。事亦见三式、断讼篇。

〔一三〕毛诗角弓序云:“骨肉相怨。”郑玄诗笺云:“骨肉之亲相疏远,则以亲亲之望,易以生怨。”按怨、望同义,史记陈余传:‘余怒曰:“不意君之望臣深也。”’索隐云:“望,怨责也。”○铎按:说文:“●,责望也。”书传通以“望”为之。汉书文三王传梁孝王传:“上由此怨望于梁王。”景十三王传江都易王传:“建恐诛,与其后祝诅上,语怨望。”陈汤传:“海内怨望。”“怨望”二字平列。

〔一四〕晏子春秋谏下云:“不顾细民。”昭元年左传云:“民无谤讟。”○铎按;宣十二年左传注;“讟,谤也。”“谤讟”亦二字平列。

 

六、历观前世贵人之用心也,与婴儿等〔一〕。婴儿有常病,贵臣有常祸〔二〕,父母有常失,人君有常过。婴儿常病,伤饱也;贵臣常祸,伤宠也。父母常失,在不能已于媚子〔三〕;人君常过,在不能已于骄臣〔四〕。哺乳太多〔五〕,则必掣纵而生〔六〕;贵富太盛,则必骄佚而生过〔七〕。是故媚子以贼其躯者,非一门也;骄臣用灭其家者,非一世也〔八〕。或以背叛横逆不道〔九〕,或以德薄不称其贵。文昌奠功,司命举过〔一0〕,观恶深浅,称罪降罚,或捕格斩首〔一一〕,或拉髆掣胸〔一二〕,掊死深阱〔一三〕,衔刀都市〔一四〕,殭尸破家,覆宗灭族者,皆无功于民氓者也。而后人贪权冒宠,蓄积无极〔一五〕,思登颠陨之台〔一六〕,乐循覆车之迹〔一七〕,愿裨福祚〔一八〕,以备员满贯者〔一九〕,何世无之﹖

〔一〕“与婴”二字旧空,据程本。释名释长幼云:“人始生曰婴儿。胸前曰婴,抱之婴前,乳养之也。”

〔二〕“贵臣”程本作“贵人”。按本传及意林并作“贵臣”,下同。

〔三〕诗思齐毛传:“媚,爱也。”

〔四〕后汉书陈元传云:“人君患在自骄,不患骄臣。”

〔五〕汉书贾谊传云:“抱哺其子”,颜师古注;“哺,也。”

〔六〕说文手部:“引纵曰。”部:“瘛,小儿瘛瘲病也。”戴侗六书故云:“瘛瘲谓小儿风惊,乍掣乍纵。掣,搐也;纵则掣而乍舒也。”玉篇云:小儿瘨病。”按素问大奇论云:“
瘛筋挛。”○铎按:今谓小儿惊风,汉书艺文志有瘲瘛方三十卷,即治此病者。

〔七〕赵策:公子牟曰:“贵不与富期而富至,富不与粱肉期而粱肉至,粱肉不与骄奢期而骄奢至,骄奢不与死亡期而死亡至。累世以前,坐此者多矣。”成六年左传云:“国饶则民骄佚。”○铎按:史记货殖传:“游媚贵富。”  

〔八〕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篇云:“忘义而殉利,去理而走邪,以贼其身,而祸其家。”“贼躯”犹“贼身”。汉书梅福传云:“汉兴以来,社稷三危,吕、霍、上官,皆母后之家也。亲亲之道,全之为右,当与之贤师良傅,教以忠孝之道。今乃尊宠其位,授以魁柄,使之骄逆,至于夷灭,此失亲亲之大者也。”此文意与彼同。

〔九〕横逆不道,即述赦篇所云“大逆不道”也。汉书陈汤传云;“不道无正法,以所犯剧易为罪。”大逆,不道之剧者。

〔一0〕史记天官书云:“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四曰司命。”礼记祭法:“司命”,郑注:“司命主督察三命。”疏云:‘皇氏云:“司命者,文昌宫星。”’白虎通寿命篇云:“随命者,随行为命,欲使民务仁立义无滔天,滔天则司命举过,言则用以弊之。”后汉书张衡传章怀注引春秋佐助期曰:“司命神名为灭党,长八尺,小鼻,望羊,多髭,
瘦,通于命运期度。”

〔一一〕后汉书刘盆子传章怀注:“相拒而杀之曰格。”按汉书冯奉世后野王传:“池阳令并素行贪污,野王部督邮掾赵都按验,得其主守盗十金罪,收捕。并不首吏,都格杀。”颜师古注:“不首吏,谓不伏从收捕也。”

〔一二〕庄元年公羊传:“搚干而杀之”,何休注:“搚,折声也。”释文:‘“搚”亦作“拉”。’释名释姿容云:“掣,制也。制顿之使顺己也。”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吏捕索掣顿,不以道理。”续汉书五行志载梁冀事云:“吏卒掣顿,折其要脊。”

〔一三〕周礼掌囚:“凡杀人者,踣诸巿。”郑注:“踣,僵尸也。”“掊”与“踣”同。“阱”传作“牢”。按“阱”盖“”之误。广韵云:‘“”与“牢”同。’汉碑“太牢”字多作“”。盐铁论褒贤篇云:“身在深牢,莫知恤视。”后汉书党锢传范滂传论云:“幽深牢,破室族。”○铎按:汉书谷永传:“又以掖庭狱大为乱阱”,颜注:“穿地为坑阱以拘系罪人也。”“阱”与“阱”同,今谓地牢也。

〔一四〕汉书王嘉传云:“奉职负国,当伏刑都巿,以示万众。”○铎按:三式篇:“其耗乱无状者,皆衔刀沥血于市。”衔刀,谓以刀断脰,犹今俗言“刀嵌颈”也。

〔一五〕楚语:‘斗且廷见令尹子常,归以语其弟曰:“令尹问蓄聚积实,如饿豺狼焉,殆必亡者也。”’文十八年左传云:“贪于饮食,冒于货贿,聚歛积实,不知纪极。”杜注:‘“冒”亦“贪”也。’

〔一六〕太玄经上次七:“升于颠台。”

〔一七〕新书连语:‘周谚曰:“前车覆而后车戒。”’韩诗外传五云:“前车覆而后车不诫,是以后车覆也。”后汉书隗嚣传云:“循覆车之轨。”

〔一八〕诗采菽云:“福禄膍之”,毛传:“膍,厚也。”“裨”与“膍”同。仪礼觐礼郑注:‘“裨”之为言“埤”也。’诗北门毛传:“埤,厚也。”

〔一九〕史记平原君传云:‘秦之围邯郸,赵使平原君求救合纵于楚,约与食客门下二十人偕,得十九人,余无可取者。门下有毛遂者,前自赞于平原君曰:“愿君即以遂备员而行。”’张丞相传云:“自申屠嘉死之后,丞相皆以列侯继嗣,娖娖廉谨,为丞相备员而已。”宣六年左传:‘中行桓子曰:“使疾其民,以盈其贯,将可殪也。”’韩非子说林下云:‘有与悍者邻,欲卖宅而避之。人曰:“是其贯将满也,子姑待之。”答曰:“吾恐其以我满贯也。”’○铎按:今犹谓数之极限为“满贯”,古语之遗也。

 

七、当吕氏之贵也,太后称制而专政,禄、产秉事而握权,擅立四王,多封子弟,兼据将相,外内盘结,自以虽汤、武兴,五霸作,弗能危也。于是废仁义而尚威虐,灭礼信而务谲诈。海内怨痛,人欲其亡,故一朝摩灭而莫之哀也〔一〕。霍氏之贵,专相幼主,诛灭同僚,废帝立帝,莫之敢违。禹继父位,山、云屏事,诸婿专典禁兵,婚姻本族〔二〕。王氏之贵,九侯五将〔三〕,朱轮二十三〔四〕。太后专政,秉权三世。莽为宰衡,封安汉公,居摄假号,身当南面,卒以篡位,十有余年,自以居之已久,威立恩行,永无祸败,故遂肆心恣意,私近忘远,崇聚群小,重赋殚民,以奉无功,动为奸诈,托之经义,迷罔百姓,欺诬天地。自以我密,人莫之知,皇天从上鉴其奸,神明自幽照其态,岂有误哉〔五〕!

〔一〕事见汉书高后纪。晋语云:“一朝而灭,莫之哀也。”按方言云:“摩,灭也。”“摩”与“靡”通。汉书司马迁传云:“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纪。”字亦作“糜”,贾山传云:“万钧之所压,无不糜灭者。”

〔二〕事见汉书霍光传。“屏”当作“秉”。魏相传:‘相奏封事言:“光死,子复为大将军,兄子秉枢机,昆弟诸婿据权埶,在兵官。”’张禹传云:“总秉诸事”,亦“秉事”之证。王先生云:‘“本族”疑“帝族”。’○铎按;上文“禄、产秉事”,足证“屏事”之误。霍光传:‘茂陵徐生曰:“霍氏秉权日久。”’“秉事”即“秉权”也。“秉权”亦见下文。

〔三〕汉书王莽传云:“家凡九侯五大司马。”“五将”即“五大司马”也。元后传:‘解光奏:“曲阳侯根宗重身尊,三世据权,五将秉政。”’五行志云:“五将世权。”

〔四〕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王氏一姓,乘朱轮华毂者二十三人。”

〔五〕事见汉书王莽传。按此言吕、霍、王氏事,大恉本刘向封事。

 

八、夫鸟以山为卑而橧巢其上,鱼以渊为浅而穿穴其中,卒所以得之者饵也〔一〕。贵戚惧家之不吉而聚诸令名〔二〕,惧门之不坚而为作铁枢〔三〕,卒其以败者〔四〕,非苦禁忌少〔五〕而门枢朽也,常苦崇财货而行骄僭〔六〕,虐百姓而失民心尔。

〔一〕曾子疾病篇文。大戴礼“橧”作“曾”,“穿”作“蹶”。说苑敬慎篇、谈丛篇并作“穿”。○经义述闻十一王念孙曰:‘“蹶穴”与“曾巢”对文。蹶者,穿也。言更于渊中穿土为穴也。广雅曰:“●,穿也。”●、蹶通。’○铎按:荀子法行篇“橧”作“增”,“穿”作“堀”,并字异而义同。

〔二〕史记秦始皇纪云:“阿房宫成,欲更择令名名之。”“聚”传作“制”。按“聚”乃“制”之误。西京杂记云:“初修上林苑,群臣远方各献名果异树,亦有制为美名,以标奇丽。”“制名”亦一证。

〔三〕说文云:“枢,户枢也。”

〔四〕本传“其”下有“所”字,天中记十五同。○铎按;本书虽或以“以”为“所以”,然例以上文,则当作“所以”。

〔五〕汉书艺文志论阴阳家云:“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

〔六〕汉书贡禹传云:“守相崇财利。”王商传云:“王凤颛权,行多骄僭。”○铎按:“崇”与“丛”同,聚也。上文“崇聚”平列。

 

九、孔子曰:“不患无位,患己不立〔一〕。”是故人臣不奉遵礼法,竭精思职〔二〕,推诚辅君,效功百姓,下自附于民氓,上承顺于天心,而乃欲任其私知,窃君威德,以陵下民,反戾天地,欺诬神明,偷进苟得,以自奉厚;居累卵之危,而图泰山之安〔三〕,为朝露之行〔四〕,而思传世之功〔五〕,譬犹始皇之舍德任刑,而欲计一以至于万也〔六〕。岂不惑哉!

〔一〕论语作“患所以立”。○铎按:刘宝楠论语正义谓此所引当是以义增成。

〔二〕汉书梅福传云:“厉志竭精。”

〔三〕汉书枚乘传谏吴王书云:“必若所欲为,危于絫卵,难于上天。变所欲为,易于反掌,安于泰山。”

〔四〕史记商君传:‘赵良曰:“君之危,如朝露。”’

〔五〕墨子所染篇云:“功名传于后世。”汉书礼乐志郊祀歌云:“传世无疆。”

〔六〕汉书贾山传云:‘古者圣王作谥,三四十世耳。秦皇帝曰:“死而以谥法,是父子名号有时相袭也。以一至万,则世世不相复也。”故死而号曰始皇帝,其次曰二世皇帝者,欲以一至万也。’

《浮侈〔一〕第十二》

 

一、王者以四海为一家〔二〕,以兆民为通计〔三〕。一夫不耕,天下必受其饥者;一妇不织,天下必受其寒者〔四〕。今举世舍农桑,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五〕,充盈都邑,治本者少,浮食者众〔六〕。商邑翼翼,四方是极〔七〕。今察洛阳〔八〕,浮末者什于农夫,虚伪游手者什于浮末。是则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妇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孰能供之﹖天下百郡千县,巿邑万数,类皆如此,本末何足相供﹖则民安得不饥寒﹖饥寒并至,则安能不为非﹖为非则奸宄,奸宄繁多,则吏安能无严酷﹖严酷数加,则下安能无愁怨﹖愁怨者多,则咎征并臻,下民无聊,而〔九〕上天降灾,则国危矣〔一0〕。

〔一〕○铎按:东汉浮伪,诸所讥刺,自衣食器用之靡,车舆庐舍之僭,下至游敖博弈之纷,俳倡戏弄之巧,巫觋祝祷之诞,婚姻礼节之繁,无巨细咸列举之,而尤痛疾于丧葬祠祭之滥。盖与盐铁论散不足篇所缕陈者,详略互见焉。参合观之,则两京贫富不均之状可知矣。

〔二〕汉书高帝纪七年:‘萧何曰:“天子以四海为家。”’荀子王制篇云:“四海之内若一家。”

〔三〕闵元年左传云:“天子曰兆民。”

〔四〕管子揆度篇云:“农有常业,女有常事。一农不耕,民有为之饥者;一女不织,民有受其寒者。”吕氏春秋爱类篇云:‘神农之教曰:“士有当年而不耕者,则天下或受其饥矣;女有当年而不绩者,则天下或受其寒矣。”’新书无蓄篇云:‘古人曰:“一夫不耕,或为之饥;一妇不织,或为之寒。”’

〔五〕后汉书章帝纪元和三年诏曰:“务尽地力,勿令游手。”按汉书货殖传云:“童手指千”,孟康曰:“古者无空手游口,皆有作务。作务须手指,故曰手指。”“巧”旧作“功”,据本传改。

〔六〕汉书成帝纪阳朔四年诏曰:“闲者民弥惰怠,乡本者少,趋末者众。”地理志云:“汉兴,立都长安,郡国辐辏,浮食者多,民去本就末。”治要载崔实政论云:“世奢服僭,则无用之器贵,本务之业贱矣。农桑勤而利薄,工商逸而入厚,故农夫辍耒而雕镂,工女投杼而刺文,躬耕者少,末作者众。”

〔七〕诗殷武云:“商邑翼翼,四方之极。”汉书匡衡传衡上疏引诗与今同,汉纪载衡疏作“京邑翼翼,四方是则”。后汉书樊宏后准传又引云:“京师翼翼,四方是则”,章怀注谓出韩诗。张衡东京赋:“京邑翼翼,四方所视”,薛综注云:“京,大也。大邑谓洛阳也。”此文引诗以证洛阳,疑本作“京邑”,后人据毛诗改之。○铎按:此书引诗多三家,则本作“京邑翼翼,四方是则”。汉纪之文本于衡疏,今本衡疏作“商邑翼翼,四方之极”,亦后人所改。樊准传作“京师”,因彼处下文“京师”字而误。后魏书甄琛传、白帖七十六两引亦并作“京邑翼翼,四方是则”,后魏时齐诗已亡,唐时韩诗尚存,则皆韩诗也。说详经义述闻卷七。又匡衡疏引诗以证长安,与此文引诗之旨合,作“四方是极”,则非其旨矣。后汉书鲁恭传恭引鲁诗亦作“四方是则”。

〔八〕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建武元年冬十月,车驾入洛阳,遂定都焉。”按“洛”当依下文作“雒”。汉书地理志:“河南郡雒阳”,颜师古注:‘鱼豢云:“汉火德,忌水,故去洛水而加隹。”如鱼氏说,则光武以后,改为“雒”字也。’○铎按:古字本作“雒”,非汉所改,明、清地理家多能辨之。

〔九〕“而”旧作“则”,据传改。○铎按:“则”犹“而”也,不烦改作。

〔一0〕管子八观篇云:“主上无积而宫室美,氓家无积而衣服修,乘车者饰观望,步行者杂文采,本资少而末用多者,侈国之俗也。国侈则用费,用费则民贫,民贫则奸智生,奸智生则邪巧作。奸邪之所生,生于匮不足;匮不足之所生,生于侈;侈之所生,生于毋度。故曰:审度量,节衣服,俭财用,禁侈泰,为国之急也。”墨子辞过篇云:“其民饥寒并至,故为奸邪多。奸邪多则刑罚深,刑罚深则国乱。”说苑反质篇:‘魏文侯问李克曰:“刑罚之源安生﹖”李克曰:“生于奸邪淫佚之行。凡奸邪之心,饥寒而起。淫佚者,久饥之诡也。雕文刻镂,害农事者也。锦绣纂组,伤女工者也。农事害,则饥之本也;女工伤,则寒之原也。饥寒并至,而能不为奸邪者,未之有也。男女饰美以相矜,而能无淫佚者,未尝有也。故上不禁技巧,则国贫民侈。国贫穷者为奸邪,而富足者为淫佚,则驱民而为邪也。民已为邪,因以法随诛之,不赦其罪,则是为民设陷也。刑罚之起有原,人主不塞其本而替其末,伤国之道也。”’新书孽产子篇云:“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也,欲天下之无寒,胡可得也﹖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欲天下之无饥,胡可得也﹖讥寒切于民之肌肤,欲其无为奸邪盗贼,不可得也。”汉书景帝纪后二年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工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按数家所言,意恉相同,此文所从出也。

 

二、夫贫生于富,弱生于强,乱生于治,危生于安〔一〕。是故明王之养民也,忧之劳之〔二〕,教之诲之〔三〕,慎微防萌,以断其邪〔四〕。故易美“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五〕”;七月诗大小教之,终而复始〔六〕。由此观之,民固不可恣也〔七〕。

〔一〕孙子兵势篇云:“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

〔二〕汉书董仲舒传云:“忧劳万民。”淮南子泛论训云:“以劳天下之民”,高诱注:‘“劳”犹“忧”也。劳,读“劳敕”之“劳”。’

〔三〕诗绵蛮。

〔四〕说苑杂言篇:‘孔子曰:“中人之情,有余则侈,不足则俭,无禁则淫,无度则失,纵欲则败。饮食有量,衣服有节,宫室有度,畜聚有数,车器有限,以防乱之源也。”汉书王吉传云:“古者衣服车马,贵贱有章,以褒有德,而别尊卑。今上下僭差,人人自制,是以贪财诛利,不畏死亡。周之所以能致治,刑措而不用者,以其禁邪于冥冥,绝恶于未萌也。”

〔五〕节彖辞。

〔六〕豳风。

〔七〕淮南子主术训云:“古之置有司也,所以禁民使不得自恣也。”

 

三、今民奢衣服,侈饮食,事口舌〔一〕,而习调欺〔二〕,以相诈绐〔三〕,比肩是也〔四〕。或以谋奸合任为业〔五〕,或以游敖博弈为事〔六〕;或〔七〕丁夫世不传犁锄〔八〕,怀丸挟弹,携手遨游〔九〕。或取好土作丸卖之,于弹外不可以御寇,内不足以禁鼠,〔一0〕晋灵好之以增其恶〔一一〕,未尝闻志义之士喜操以游者也。惟无心之人,群竖小子〔一二〕,接而持之,妄弹鸟雀,百发不得一,而反中面目,此最无用而有害也。或坐作竹簧〔一三〕,削锐其头,有伤害之象,傅以蜡蜜,有甘舌之类〔一四〕,皆非吉祥善应。或作泥车、瓦狗、马骑、倡排〔一五〕,诸戏弄小儿之具以巧诈〔一六〕。

〔一〕史记苏秦传云:‘兄弟嫂妹妻妾窃皆笑之曰:“周人之俗,治产业,力工商,逐什二以为务。今子释本而事口舌,困不亦宜乎﹖”’

〔二〕广雅释诂云:“调,欺也。”一切经音义十二引通俗文:“大调曰譺。”苍颉篇:“譺,欺也。”

〔三〕说文云:“诒,相欺诒也。”“绐”与“诒”通。

〔四〕晏子春秋杂下云:“临淄三百闾,张袂成阴,挥汗成雨,比肩继踵而在。”

〔五〕本传注云:“合任,谓相合为任侠也。”按“合”疑当作“会”,详述赦篇。汉书酷吏尹赏传:“受赇报雠”,汉纪成帝永始三年作“受任报雠”,“任”即“合任”之“任”,疑汉书为后人所改。○铎按:“合任”即“会任”,谓幷兼任侠也。史记货殖列传:“其在闾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掘冢铸币,任侠幷兼,借交报仇。”即此所谓“以谋奸合任为业”者也。

〔六〕汉书循吏召信臣传云:“府县吏家子弟好游敖,不以田作为事,辄斥罢之。”

〔七〕“或”字疑衍。○铎按:本传无。

〔八〕“传”本传作“扶”,盖本是“傅”字。尚书大传云:“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学,傅农事。”“世”当为“卉”,说文云:“卉,三十幷也。”○铎按:“传”当作“傅”。释名释言语:“扶,傅也。”是汉世二字同音之证。

〔九〕说文云:“弹,行丸也。”管子轻重丁云:“挟弹怀丸,游水上,弹翡燕小鸟。”轻重戊云:“众鸟居其上,丁壮者胡丸操弹居其下,终日不归。”诗北风云:“携手同行。”柏舟云:“以遨以游。”文选王褒四子讲德论云:“相与结侣,携手俱游。”按北堂书钞一百廿四引东观汉记诏曰:‘三辅皆好弹,一大老从旁举身曰:“噫嘻哉!”’东京时挟弹成俗,父老叹息,王氏所言为不虚矣。

〔一0〕○铎按:王绍兰云:‘“于”当为“其”,御览兵部引作“其弹外不可御盗:内不足禁鼷鼠。”

〔一一〕宣二年左传。

〔一二〕史记平原君传:‘毛遂曰:“白起,小竖子耳。”

〔一三〕“坐”疑衍,盖即“作”字之驳文。释名释乐器云:“簧,横也。以竹铁作,于口横鼓之。”○铎按:“坐”字副词,思贤篇:“坐作骄奢”,是其用例。

〔一四〕御览五百八十一“傅”作“塞”,“甘”作“口”。按汉书五行志云:“有口舌之痾。”傅,谓涂附之,如汉书佞幸传云“傅,脂粉也”。○铎按:塞则不能鼓而出声,傅蜜则有类甜言蜜语,傅、甘二字为长。

〔一五〕“排”何本作“俳”。说文云:“倡,乐也。俳,戏也。”汉书霍光传云:“引内昌邑乐人击鼓歌吹,作俳倡。”按俳、排古亦通用,庄子在宥篇云:“人心排下而进上”,释文:‘“排”崔本作“俳”。’○铎按:泥车、瓦狗、马骑、倡俳,汉墓中多有之。

〔一六〕汉书地理志云:“赵中山地薄人众,作奸巧,多弄物,为倡优。”成帝纪永始二年诏曰:“将作大匠万年,妄为巧诈。”新书瑰玮篇云:“饰知巧以相诈利。”

 

四、 诗刺“不绩其麻,女也婆娑〔一〕”。今多不修中馈〔二〕,休其蚕织〔三〕,而起学巫祝,鼓舞事神〔四〕,以欺诬细民,荧惑百姓〔五〕。妇女羸弱〔六〕,疾病之家,怀忧愦愦〔七〕,皆易恐惧,至使奔走便时,去离正宅〔八〕,崎岖路侧〔九〕,上漏下湿〔一0〕,风寒所伤〔一一〕,奸人所利,贼盗所中,益祸益祟〔一二〕,以致重者不可胜数。或弃医药,更往事神,故至于死亡,不自知为巫所欺误,乃反恨事巫之晚,此荧惑细民之甚者也〔一三〕。

〔一〕诗东门之枌。“女”今诗作“市”。按本传亦作“市”。○铎按:汉书地理志云:‘周武王封舜后妫满于陈,是为胡公,妻以元女大姬。妇人尊贵,好祭祀,用史巫,故其俗巫鬼。陈诗曰:“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此其风也。’此云:“起学巫祝,鼓舞事神”,与班说合,皆本三家诗也。卢文弨、李富孙并谓作“女”为三家异文是已。陈乔枞、陈奂以为误字,殆不然。

〔二〕易家人六二:“在中馈。”

〔三〕诗瞻卬。

〔四〕说文:“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也。”盐铁论散不足篇云:“世俗飾偽行詐,為民巫祝,以取釐謝,堅
舌,或以成業致富,故憚事之人,釋本相學。是以街巷有巫,闾里有祝。”

〔五〕史记淮南王传云:“荧惑百姓”,汉书作“营”,颜师古注:“营,谓回绕之。”按说文云:“●,惑也。”荧、营并与“●”通。周礼:“凡以神仕者”,郑注:‘国语曰:“古者,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斋肃中正,其知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神明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以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巫既知神如此,又能居以大●,是以圣人用之。今之巫祝既闇其义,何明之见﹖何●之行﹖正神不降,惑于淫厉,苟贪货食,遂诬人神,令此道灭,痛矣!’

〔六〕说文云:“羸,瘦也。”汉书匈奴传云:“见其羸弱。”

〔七〕方言云:“愁恚愦愦,毒而不发,谓之氐惆。”郭注:‘“氐惆”猶“懊
”也。’易林讼之升:“愦愦不说,忧从中出。”大有之蒙:“李梅零坠,心思愦愦,怀忧少愧,乱我魂气。”齐策:‘孟尝君曰:“文倦于事,愦于忧。”’

〔八〕汉时有避疾之事。汉书游侠原涉传云:“人尝置酒请涉。涉入里门,客有道涉所知母病,避疾在里宅者。涉即往候。”后汉书来歙后历传云:“皇太子惊病不安,避幸安帝乳母野王君王圣舍。”鲁恭后丕传云:“赵王商尝欲避疾,便时移住学官。丕止,不听。”按汉书孝平王皇后传颜师古注云:“便时,取时日之便也。”  

〔九〕汉书司马相如传云:“民人升降移徙,崎岖而不安。”史记作“陭”。按說文作。

〔一0〕庄子让王篇云:“原宪居鲁,环堵之室,上漏下湿。”

〔一一〕素问玉机真藏论云:“风者,百病之长也。今风寒客于人,使人豪毛毕直,皮肤闭而为热。”汉书王吉传云:“冬则为风寒之所匽薄。”匈奴传云:“郅支人众中寒道死”,颜师古注:“中寒,伤于寒也。”叙传云:“道病中风”,师古注:“中,伤也。为风所伤。”

〔一二〕说文云:“祸,害也。祟,神祸也。”

〔一三〕史记扁鹊传云:“信巫不信医,不治也。”论衡辨祟篇云:“人之疾病,希有不由风湿与饮食者。当风卧湿,握钱问祟,饱饭餍食,斋精解祸,而病不治谓祟不得,命自绝谓巫不审,俗人之知也。”

 

五、或裁好缯〔一〕,作为疏头,令工采画,雇人书祝〔二〕,虚饰巧言,欲邀多福〔三〕。或裂拆缯彩,裁广数分,长各五寸,缝绘佩之。或纺彩丝而縻〔四〕,断截以绕臂。此长无益于吉凶〔五〕,而空残灭缯丝,萦悸小民〔六〕。或〔七〕克削绮縠〔八〕,寸窃八采〔九〕,以成榆叶〔一0〕、无穷〔一一〕、水波之纹〔一二〕,碎刺缝紩〔一三〕,作〔一四〕为笥囊、裙●、衣被〔一五〕,费缯百缣〔一六〕,用功十倍。此等之俦,既不助长农工女〔一七〕,无有益于世〔一八〕,而坐食嘉谷〔一九〕,消费白日〔二0〕,毁败成功,以完〔二一〕为破,以牢为行〔二二〕,以大为小,以易为难,皆宜禁者也〔二三〕。

〔一〕说文云:“缯,帛也。”

〔二〕“雇”程本作“顾”。汉书晁错传颜师古注:“顾,雠也。若今言雇赁也。”广韵十一暮:“雇,九雇鸟也。相承借为雇赁字。”周礼太祝:“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示,祈福祥,求永贞。”

〔三〕诗天保云:“诒尔多福。”

〔四〕说文云:“纺,网丝也。”王先生云:‘“而”当作“为”。’○铎按:“为”字古文作“●”,与“而”相似,故误。或曰:“而”犹“如”也。

〔五〕“长”字衍。下文云:“此无益于奉终”,即其例。○铎按:“长”乃“最”字之误,上文:“此最无用而有害”,是其例。“最无益”与“空残灭”相对,少一字则句法参差矣。笺说失之。

〔六〕“萦”与“荧”通。汉书酷吏田延年传:‘霍光因举手自抚心曰:“使我至今病悸。”’韦昭云:“心中惴息曰悸。”御览廿三引风俗通云:“夏至着五彩辟兵,题曰游光厉鬼,知其名者,无温疾。五彩,辟五兵也。”又永建中京师大疫云:“厉鬼字野重,游光亦但流言,无指见之者。其后岁岁有病,人情愁怖,复增题之,冀以脱祸。今家人织新缣,皆取着后缣绢二寸许系户上,此其验也。”卅一引云:“五月五日,以五彩丝系臂者,辟兵及鬼,令人不病温。”八百十四引云:“五月五日,赐五色续命丝,俗说益人命。”此文所云,盖即指此类。

〔七〕“或”字旧脱,据御览八百十六引补。

〔八〕“克”与“刻”通。说文云:“绮,文缯也。縠,细縳也。”

〔九〕“寸窃”当作“刌切”。说文云:“切,刌也。刌,切也。”御览八十引春秋合诚图:“面八彩”,注云:“八彩,彩色有八也。”○铎按:韦昭国语解叙:“切不自料”,“切”即“窃”字,故此以“窃”为“切”。寸切,盖谓切之各长寸许耳。“作刌切”,则长度不明。上文“裂拆缯彩”,着其宽广之度,是其例。

〔一0〕方言云:“揄铺、●、●、帗缕、叶输,毳也。”郭璞注:“今名短度绢为叶输。”“输”玉篇作“褕”。“榆叶”疑即“叶输”之误。○铎按:方言“叶输”,戴氏疏证本已据玉篇改正。  

〔一一〕广雅释器云:“无●,彩也。”●、穷声相近。后汉书马援传章怀注引何承天纂文曰:“都致、错履、无极,皆布名。”隶释国三老袁良碑:‘孝顺时拜梁相,册云:“赐玉具剑佩、书刀、绣文印衣、无极手巾各一。”’“无极”亦“无穷”之义。

〔一二〕淮南子本经训云:“嬴镂雕琢,诡文回波”,高诱注:“诡文,奇异之文也。回波,若水波也。”

〔一三〕说文云:“缝,以针紩衣也。紩,缝也。”又云:“●,会五采缯色。黹,针缕所紩衣。”“剌”与“黹”通。“碎”疑当作“●”。●、黹、缝、紩四字同义。○铎按:“碎刺”盖谓细密刺之为花纹,故下云“用功十倍”。  〔一四〕“作”旧作“诈”。

〔一五〕“●”旧作“●”。按“●”与“襦”同,周礼司服注郑司农云:“衣有●裳者为端”,释文:‘“●”本亦作“襦”。’庄子外物篇云:“未解裙襦。”

〔一六〕说文云:“缣,幷丝缯也。”○铎按:本传作“单费百缣”。

〔一七〕王侍郎云:‘长农”当作“良农”。’继培按:“良”字是也。桓十四年谷梁传云:“国非无良农工女也。”

〔一八〕○铎按:“无有”疑当作“又无”,上文“无益于吉凶”,是其例。上言“既”,故下言“又”,作“无有益于世”,则句不相承,而又累于词矣。此书多以既、又连言,明闇篇;“既患其正义以绳己矣,又耻居上位而明不及下。”本篇下文:“既不生谷,又坐为蠹贼也。”皆其证。

〔一九〕书吕刑云:“农殖嘉谷。”

〔二0〕汉书宣帝纪元康二年诏曰:“譬犹践薄冰以待白日。”按礼记檀弓云:“殷人尚白,大事歛用日中。”郑注:“日中时亦白。”凡言“白日”者义如此。

〔二一〕“完”旧作“见”。

〔二二〕传作“破牢为伪”。按古者谓物不牢为“行”,治要载崔实政论云:“器械行沽。”周礼司市:“害者使亡”,郑注:“害,害于民,谓物行苦者。”胥师:“察其诈伪饰行儥慝者”,疏谓“后郑以为行滥”。行沽、行苦、行滥义并同。书舜典:“朕堲谗说殄行”,史记五帝纪作“朕畏忌谗说殄伪”,行、伪同训,故传易“行”为“伪”。盐铁论力耕篇亦云:“工致牢而不伪。”○经义述闻八王引之曰:‘“行”与“牢”正相反。以牢为行,犹言“以坚为脆”耳。今京师人谓货物不牢为“行货”,古之遗语也。’○铎按:今通言“行货子”。

〔二三〕新书瑰玮篇云:“雕文刻镂,周用之物繁多,纤微苦窳之器日变而起,民弃完坚而务雕镂纤巧,以相竞高。作之宜一日,今十日不轻能成,用一岁,今半岁而弊。作之费日挟巧,用之易弊,不耕而多食农人之食,是天下之所以困贫而不足也。”

 

六、 山林不能给野火,江海不能灌漏卮〔一〕。孝文皇帝躬衣弋绨,足履革舄,以韦带剑,集上书囊以为殿帷〔二〕,盛夏苦暑,欲起一台,计直百万,以为奢费而不作也〔三〕。今京师贵戚,衣服、饮食、车舆、文饰、庐舍,皆过王制,僭上甚矣〔四〕。从奴仆妾,皆服葛子升越,筩中女布〔五〕,细致〔六〕绮縠〔七〕,冰纨〔八〕锦绣〔九〕。犀象珠玉,虎魄〔一0〕玳瑁,石山隐饰〔一一〕,金银错镂〔一二〕,獐麂履舄〔一三〕,文组彩〔一四〕,骄奢僭主,转相夸诧,箕子所唏,今在仆妾〔一五〕。富贵嫁娶,车軿各十〔一六〕,骑奴〔一七〕侍僮〔一八〕,夹毂节引〔一九〕。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不逮及〔二0〕。是故一飨之所费,破终身之本业〔二一〕。

〔一〕淮南子泛论训云:“溜水足以溢壶榼,而江河不能实漏卮。”盐铁论本议篇云:“川源不能实漏卮,山海不能赡溪壑。”

〔二〕见汉书东方朔传。按“弋绨”贾谊传作“阜绨”。广韵云;“黓,皁也。”“弋”即“黓”之省。

〔三〕汉书文帝纪赞云:‘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王嘉传云:“孝文皇帝欲起露台,惜百金之费,克己不作。”按“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