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学 院(官网)

www.qinghuaguoxueyuan.com

哲学院

《潜夫论》15

时间: 来源于:国学院

〔四〕“必”下有脱字。

〔五〕礼记中庸云:“惟天下至圣为能聪明睿智。”

 

四、昔内史叔服过鲁,公孙敖〔一〕闻其能相人也,而见其二子焉。叔服曰:“谷也食子,难也收子,谷也丰下,必有后于鲁〔二〕。”及穆伯之老也,文伯居养;其死也,惠叔典哭〔三〕。鲁竟立献子,〔四〕以续孟氏之后。及王孙说相乔如〔五〕,子上几商臣〔六〕,子文忧越椒〔七〕,叔姬恶食我〔八〕,单襄公察晋厉〔九〕,子贡观邾鲁〔一0〕,臧文听御说〔一一〕,陈咸见张〔一二〕,贤人达士〔一三〕,察以善心,无不中矣。及唐举之相李兑、蔡泽〔一四〕,许负之相邓通、条侯〔一五〕,虽司命班禄,追叙行事,弗能过也。

〔一〕“孙”旧作“●”。王先生云:‘“●”当是“姓”字之误。古者孙、姓通用。诗麟之趾“振振公姓”,毛传:“公姓,公孙也。”’

〔二〕文元年左传。○铎按:杜注云:“谷,文伯。难,惠叔。食子,奉祭祀供养者也。收子,葬子身也。丰下,盖面方。”

〔三〕文十四年左传。王侍郎云:‘“典哭”疑“典丧”。’继培按:“丧”字是也。汉书武五子传:“霍光征王贺典丧”,颜师古注:“令为丧主。”

〔四〕献子,谷之子。

〔五〕周语。○铎按:“及”犹“若”也。下“及唐举”同。

〔六〕文元年左传。按礼记玉藻郑注:‘“几”犹“察”也。’

〔七〕宣四年左传。

〔八〕昭廿八年左传。

〔九〕周语。

〔一0〕定十五年左传。

〔一一〕庄十一年左传。○铎按:传作“御说”,释文云:‘本或作“御”。’史记宋世家、汉书古今人表并与此同。

〔一二〕“张”下脱一字,程本作空格。汉书有两陈咸:一陈万年子,见万年传;一王莽时讲礼祭酒,见莽传。

〔一三〕汉书王商史丹傅喜传赞云:“虽宿儒达士,无以加焉。”

〔一四〕史记蔡泽传。

〔一五〕条侯事见史记绛侯世家。佞幸传云:“上使善相者相通。”不云许负,此当别有所据。○铎按:汉书外戚传:“许负相薄姬,当生天子。”薄姬为文帝母,邓通为文帝幸臣,宜有令许负相通之事,特佞幸传未言其名耳。

 

五、虽然,人之有骨法也,犹万物之有种类,材木之有常宜。巧匠因象〔一〕,各有所授,曲者宜为轮,直者宜为舆,檀宜作辐,榆宜作毂〔二〕,此其正法通率也〔三〕。若有其质,而工不材〔四〕,可如何?故凡相者,能期其所极,不能使之必至。十种之地〔五〕,膏壤虽肥,弗耕不获〔六〕;千里之马,骨法虽具,弗策不致〔七〕。

〔一〕韩非子有度篇云:“巧匠目意中绳。”

〔二〕旧脱“轮直者宜为”五字。按御览九百五十二引崔实政论云:‘师旷曰:“人骨法犹木有宜,曲者为轮,直者为舆,檀宜作辐,榆宜作毂。”’今据补。○铎按:诗魏风伐檀疏云:“言君子之人身自斩伐檀木,欲以为轮辐之用。”是檀宜作辐也。

〔三〕率,读如律。治要载崔实政论云:“不可为天下通率。”

〔四〕“材”与“裁”同。晋语云:“童昏嚚瘖僬侥,官师之所不材也。”

〔五〕“地”旧作“也”。

〔六〕易无妄六二:“不耕获。”诗甫田毛传:“大田过度,而无人功,终不能获。”

〔七〕后汉书马援传云:“昔有骐骥,一日千里,伯乐见之,昭然不惑。近世有西河子舆,亦明相法。子舆传西河仪长孺,长孺传茂陵丁君都,君都传成纪杨子阿。臣援尝师事子阿,受相马骨法,考之于行事,辄有验效。”尉缭子武议篇云:“良马无策,远道不致。”

 

六、夫觚而弗琢,不成于器〔一〕;士而弗仕,不成于位。若此者,天地所不能贵贱,鬼神所不能贫富也。或王公孙子,仕宦终老,不至于谷〔二〕。或庶隶厮贱,无故腾跃〔三〕,穷极爵位。此受天性命,当必然者也。诗称“天难忱斯〔四〕”,性命之质,德行之招〔五〕,参错授受〔六〕,不易者也。

〔一〕盐铁论殊路篇云:‘孔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故人事加则为宗庙器,否则斯养之舋才。’

〔二〕论语:‘子曰:“三年学不至于谷,不易得也。”’孔安国注:“谷,善也。”释文引郑康成注:“谷,禄也。”此亦当训“谷”为“禄”。

〔三〕汉书食货志云:“物痛腾跃。”

〔四〕“忱”卜列篇作“谌”,此盖后人据毛诗改之。

〔五〕质、招皆以射的为喻。周礼司裘:“王大射,则共虎侯、熊侯、豹侯设其鹄”,郑司农云:“方十尺曰侯,四尺曰鹄,二尺曰正,四寸曰质。”淮南子原道训云:“先者则后者之弓矢质的也”,高诱注:“质的,射者之准艺也。”吕氏春秋本生篇云:“万人操弓,共射其一招”,高诱注:“招,埻的也。”尽数篇云:“射而不中,反修于招,何益于中?”别类篇云:“射招者欲其中小也”,高注并云:“招,准艺也。”质、准、埻同字。

〔六〕“受”字旧脱。

 

七、然其大要,骨法为主,气色为候〔一〕。五色之见,王废有时。〔二〕智者见祥,修善迎之,其有忧色,循〔三〕行改尤。愚者反戾,不自省思,虽休征见相,福转为灾。于戏君子,可不敬哉!

〔一〕史记淮阴侯传:‘蒯通曰:“仆尝受相人之术,贵贱在于骨法,忧喜在于容色。”’

〔二〕“时”字旧脱。按梦列篇云:“五行王相谓之时”,今据补。“时”与下之、尤、思、灾为韵。长短经察相篇注引相经云:“五色并以四时判之。春三月,青色王,赤色相,白色囚,黄、黑二色皆死。夏三月,赤色王,白色、黄色皆相,青色死,黑色囚。秋三月,白色王,黑色相,赤色死,青、黄二色皆囚。冬三月,黑色王,青色相,白色死,黄与赤二色囚。若得其时色王相者吉,不得其时色王相若囚死者凶。”

〔三〕“循”当作“修”。

 

 

《梦列〔一〕第二十八》

凡梦:有直,有象,有精,有想,有人,有感,有时,有反,有病,有性。

在昔武王,邑姜方震太叔〔二〕,梦帝谓己:“命尔子虞,而与之唐。”及生,手掌曰“虞”〔三〕,因以为名。成王灭唐,遂以封之〔四〕。此谓直应之梦也〔五〕。诗云:“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六〕。”“众维鱼矣,实维丰年;旐维旟矣,室家蓁蓁〔七〕。”此谓象之梦也〔八〕。孔子生于乱世〔九〕,日思周公之德,夜即梦之〔一0〕。此谓意精之梦也。人有所思,即梦其到;有忧即梦其事。此谓记想之梦也。今事〔一一〕,贵人梦之即为祥,贱人梦之即为妖,君子梦之即为荣,小人梦之即为辱。此谓人位之梦也。晋文公于城濮之战,梦楚子伏己而盬其脑〔一二〕,是大恶也。及战,乃大胜。此谓极反之梦也。阴雨之梦,使人厌迷;阳旱之梦,使人乱离;大寒之梦,使人怨悲;大风之梦,使人飘飞〔一三〕。此谓感气之梦也。春梦发生,夏梦高明,秋冬梦熟藏〔一四〕。此谓应时之梦也。阴病梦寒,阳病梦热〔一五〕,内病梦乱,外病梦发,百病之梦,或散或集〔一六〕。此谓气之梦也〔一七〕。人之情心,好恶不同〔一八〕,或以此吉,或以此凶。当各自察,常占所从〔一九〕。此谓性情之梦也。

〔一〕○铎按:梦有多品,或吉或凶。梦吉而喜乐纵恣,则吉者不吉;梦凶而悲忧恐惧,则凶者真凶。故梦无问吉凶善恶,常戒慎修省以迎之,则皆吉矣。叙录云:“吉凶之应,与行相须。”此犹上篇勉人务实进善之趣也。

〔二〕○铎按:“震”与“娠”同。

〔三〕王先生云:‘“掌”疑“文”。’○铎按:左传作“有文在手曰虞”。此四字诚不了,然古文简质,正不必改。

〔四〕昭元年左传。

〔五〕论衡纪妖篇云:‘或曰:“人亦有直梦。梦见甲,明日则见甲矣。梦见君,明日则见君矣。”曰:然,人有直梦。直梦皆象也,其象直耳。’

〔六〕斯干。

〔七〕无羊。“蓁蓁”今作“溱溱”。“旟”旧作“旄”,据程本。○铎按:此盖本三家诗。

〔八〕王先生云:‘“象”下脱一字。’

〔九〕庄子让王篇:‘孔子曰:“今吾抱仁义之道,以遭乱世之患。”’

〔一0〕论语。

〔一一〕王先生云:‘“今”疑作“同”。俗书“同”为“仝”,仝、今形近之误。’○铎按:“今事”犹言“今一事也”。古人语急,不烦改字。下文“今一寝之梦”,若急言之,亦得为“今梦”也。

〔一二〕僖廿八年左传。○铎按:疏引服虔注:‘如俗语相骂云“啑汝脑”矣。’伏己,谓伏于己身之上。论衡卜筮篇云:“晋文公与楚子战,梦与成王搏,成王在上而盬其脑。”是知晋文在下矣。

〔一三〕迷、离、悲、飞韵。

〔一四〕生、明、藏韵。

〔一五〕素问脉要精微论云:“阴盛则梦涉大水恐惧,阳盛则梦大火燔灼。”亦见列子周穆王篇。

〔一六〕热、发、集韵。

〔一七〕孙侍御云:‘“气”上当有“病”字。’继培按:素问举痛论云:‘黄帝曰:“余知百病生于气也。”’论衡订鬼篇云:“病笃者气盛。”

〔一八〕王侍郎云:‘据下云“心精好恶”,“情”当作“精”。’继培按:论衡书虚篇云:“情心不同。”超奇篇亦云:“表着情心。”是“情心”连文之证。管子内业篇云:“彼心之情,利安以宁。”襄卅一年左传:‘子产曰:“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汉书元帝纪永光四年诏曰:“公卿大夫,好恶不同。”○铎按:下文“心精”字皆“情”之借。精、情古字通,荀子修身篇:“术顺墨而精杂污”,以“精”为“情”,是其证。此文依下例作“精心”,而读为“情”,则两得之矣。

〔一九〕同、凶、从韵。

 

二、故先有差忒者〔一〕,谓之精〔二〕;昼有所思,夜梦其事,乍吉乍凶,善恶不信者〔三〕,谓之想;贵贱贤愚,男女长少,谓之人;风雨寒暑谓之感;五行王相谓之时〔四〕;阴极即吉,阳极即凶,谓之反;观其所疾,察其所梦,谓之病;心精好恶,于事验〔五〕,谓之性:凡此十者,占梦之大略也〔六〕。

〔一〕“忒”旧作“武”,据天中记廿三改。按说文云:“●,失常也。忒,更也。”经典多借“忒”为“●”。

〔二〕王先生云:‘“谓之精”上有脱文。下云“凡此十者,占梦之大略”,而文止言其八,必有解释直、象二梦,而今佚之。’

〔三〕“凶善”二字旧倒。

〔四〕周礼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郑注:“阴阳之气,休王前后。”白虎通五行篇云:“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是以木王,火相,土死,金囚,水休。”五行大义云:“五行体休王者,春则木王火相水休金囚土死,夏则火王土相木休水囚金死,六月则土王金相火休木囚水死,秋则金王水相土休火囚木死,冬则水王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五〕脱一字。

〔六〕孟子云:“此其大略也。”

 

三、而决吉凶者之〔一〕类以多反,其何故哉〔二〕?岂人觉为阳,人寐为阴〔三〕,阴阳之务相反故邪?此亦谓其不甚者尔。借如使梦吉事而己意大喜乐〔四〕,发于心精,则真吉矣。梦凶事而己意大恐惧忧悲,发于心精,即真恶矣。所谓秋冬梦死伤也,吉者顺时也。虽然,财为大害尔,由弗若勿梦也〔五〕。

〔一〕“之”字疑衍。

〔二〕“何”旧脱。按交际篇云:“斯何故哉”,今据补。

〔三〕论衡纪妖篇云:“卧梦为阴候,觉为阳占。”

〔四〕以下文例之,此脱二字。

〔五〕“所谓”以下,文有脱误。王先生云:‘“秋冬梦死伤”,疑是释“五行王相谓之时”义,上当有“春夏梦生长”语。’○铎按:疑尚脱“凶者”一五字句。

 

四、凡察梦之大体:清絜鲜好,貌坚健〔一〕,竹木茂美,宫室器械新成,方正开通,光明温和,升上向兴之象皆为吉喜,谋从事成〔二〕。诸臭污腐烂,枯槁绝雾〔三〕,倾倚征〔四〕邪,劓刖不安〔五〕,闭塞幽昧,解落坠下向衰之象皆为〔六〕,计谋不从,举事不成。妖孽怪异〔七〕,可憎可恶之事皆为忧。图画恤胎〔八〕,刻镂非真,瓦器虚空,皆为见欺绐〔九〕。倡优俳,侯〔一0〕小儿所戏弄之象,皆为欢笑〔一一〕。此其大部也〔一二〕。

〔一〕“貌”上脱一字。

〔二〕晏子春秋问上:‘景公曰:“谋必得,事必成。”’

〔三〕“绝”当作“晻”。说文云:“晻,不明也。”晻、绝字形相近。书盘庚:“予不掩尔善”,五经异义作“不绝”,见诗文王疏,此其比也。“雾”与“雺”通。洪范:“曰蒙”,郑康成本作“雺”,云:“雺者,气不释,郁冥冥也。”史记宋世家亦作“雾”。○铎按:“绝雾”疑当作“訰霿”,“訰”误为“纯”,又转为“绝”耳。尔雅释训:“訰訰,乱也。”广雅释诂三:“顿,乱也。”玉篇心部:“忳,乱也。”訰、顿、忳并字异而义同。“霿”与“瞀”通。楚辞九章惜诵:“中闷瞀之訰訰兮”,王逸注:“瞀,乱也。”“訰瞀”二字平列,犹言“眊乱”矣。  

〔四〕“征”疑“欹”。○铎按:“征”盖“微”字之误。微,读为“违”。广雅释诂三:“微、违,离也。”“微”即“违”之同部借假。说文:“●,邪也。”周语:“以逞其违”,韦昭注:“违,邪也。”“违邪”与“●邪”同。征、欹字形不近,无缘致误,且“欹邪”与“倾倚”义复,故知汪说非是。  

〔五〕说文云:“●●,不安也。”引易困九五“●●困于赤芾”。王弼本作“劓刖”。干凿度云:“至于九五,劓刖不安。”○铎按:荀易作“臲●”,郑注:‘当为“倪●”。’書秦誓作“杌
”,傳:“杌,不安。”此双声字,以声表义,故无定形。

〔六〕“为”下脱二字。

〔七〕汉书五行志云:“凡草木之类谓之妖,妖犹夭胎,言尚微。虫豸之类谓之孽,孽则牙孽矣。”说文作“●●”。

〔八〕“恤”当作“卵”。卵胎,物之未成者,故为“见欺绐”。易林晋之益、震之观并云:“缺破不成,胎卵未生,弗见兆形。”或云:“殈”声误“恤”,说文云:“殈,胎败也。”○铎按:前说近是。

〔九〕“绐”与“诒”同。

〔一0〕“侯”疑“及”。○铎按:“及”字涉上四字而加人旁,因误为“侯”。

〔一一〕“欢”旧作“观”,据何本。

〔一二〕○铎按:“大部”疑“大都”。广雅释训:“都,凡也。”韩愈画记:“乃命工人存其大都焉。”“大都”盖有所本。或曰:“大部”犹“大类”也。

 

五、梦或甚显而无占,或甚微而有应,何也?曰:本所谓之梦者,困不了察之称〔一〕,而懵愦冒名也〔二〕。故亦不专信以断事。人对计事〔三〕,起而行之,尚有不从〔四〕,况于忘忽杂梦〔五〕,亦可必乎?惟其时有精诚之所感薄,神灵之所告者〔六〕,乃有占尔。

〔一〕“了”为“憭”之假借。说文云:“憭,慧也。惛,不憭也。”一切经音义廿一引作“不了”。后汉书孔融传:“小而聪了。”亦以“了”为“憭”。○铎按:“困”谓困倦,俗字作“困”。后汉书耿纯传:“昨夜困乎?”即此义。梦本于昏睡中蒙胧得之,故为“困不了察之称”,而亦“懵愦冒名”也。

〔二〕说文云:“儚,惛也。●,不明也。”“懵”盖“●”之别体。尔雅释训云:“儚儚、洄洄,惛也。”释文:‘“儚儚”字或作“●”,“洄洄”本或作“●”。’说文引尔雅:“●●●●”,本书救边篇又作“徊徊溃溃”。“懵溃”即“●●愦愦”,今尔雅脱“愦愦”。详救边篇注。○铎按:“懵愦冒”三字平列,皆惛乱不明之意。“冒”与“眊”声近,汉书息夫躬传:“愦眊不知所为”,“愦眊”谓昏愦眊乱也(师古注:“愦,心乱也。眊,目闇也。”分二义,失之)。“懵愦冒名”即“懵愦冒之名”,犹潜叹篇“幽隐囚人”、班禄篇“奢夸廓人”及俗语“细微末节”、“宽洪大量”之类,皆以三同义字为定语耳。

〔三〕○铎按:“对”字无义,疑当作“讨”。说文:“讨,治也。”与“计”义相近,故连言。讨、对形近易误,广雅释诂三:“讨,治也。”本说文,今本“讨”讹为“对”,是其比。

〔四〕○铎按:广雅释诂三:“从,就也。”谓成就也。

〔五〕忘,读若“怳”。老子云:“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为忽怳。”淮南子原道训云:“骛怳忽”,高诱注:“怳忽,无之象也。”礼记祭义云:“夫何慌忽之有!”管子水地篇云:“目之所以视,非特山陵之见也,察于荒忽。”汉书司马相如传云:“轧物荒忽”,张揖曰:“不分明之貌。”史记作“洸忽”。庄子至乐篇云:“杂乎芒芴之间。”怳、慌、荒、洸、芒、忘义并通。  〔六〕吕氏春秋精通篇云:“今夫攻者,砥厉五兵,侈衣美食,发且有日矣。所被攻者不乐,非或闻之也,神者先告也。身在乎秦,所亲爱在于齐,死而志气不安,精或往来也。”此所言即其义。淮南子天文训云:“阴阳相薄感而为雷”,高诱注:“薄,迫也。感,动也。”

 

六、是故君子之异梦,非妄而已也,必有事故焉。小人之異夢,非〔一〕而已也,時有禎祥焉〔二〕。是以武丁梦获圣而得傅说〔三〕,二世梦白虎而灭其封〔四〕。

〔一〕“”舊作“桀”。○铎按:“”隸變作“乘”。此“”字若不誤為“桀”,則後人亦必改為“乘”矣。

〔二〕“祯”旧作“真”,据程本改。礼记中庸云:“必有祯祥。”○铎按:“事故”与“祯祥”疑当互易。下文“武丁梦获圣”承“祯祥”言,“二世梦白虎”蒙“事故”言也。

〔三〕楚语。

〔四〕“灭”字旧脱,据何本补。事见史记秦始皇纪。“封”犹“邦”也。○铎按:“灭其封”亦见下文。说文:“封,爵诸侯之土也。”

 

七、夫奇异之梦,多有故而少无为者矣〔一〕。今一寝之梦,或屡迁化,百物代至,而其主不能究道之,故占者有不中也。此非占之罪也,乃梦者过也。或言梦审矣,而说者不能连类传观,故其善〔二〕恶有不验也。此非书之罔,乃说之过也。是故占梦之难者,读其书为难也〔三〕。

〔一〕○铎按:“为”与“谓”同。“无谓”见史记秦始皇纪。

〔二〕“善”字旧脱。

〔三〕晏子春秋杂下:‘占梦者曰:“请反具书。”’汉书艺文志杂占类:“黄帝长柳占梦十一卷,甘德长柳占梦二十卷。”隋书经籍志五行类:“京房占梦书三卷。”

 

八、夫占梦必谨其变故,审其征候,内考情意,外考王相,即〔一〕吉凶之符,善恶之效,庶可见也。  〔一〕“即”与“则”同。且凡人道见瑞而修德者,福必成,见瑞而纵恣者,福转为祸;见妖而骄侮者,祸必成,见妖而戒惧者,祸转为福〔一〕。是故太姒有吉梦,文王不敢康吉〔二〕,祀于群神,然后占于明堂,并拜吉梦。修省〔三〕戒惧,闻喜若忧,故能成吉以有天下〔四〕。虢公梦见蓐收赐之上田,自以为有吉,囚〔五〕史嚚,令国贺梦〔六〕。闻忧而喜,故能成凶以灭其封。

〔一〕吕氏春秋制乐篇:‘汤曰:“吾闻祥者,福之先者也。见祥而为不善,则福不至。妖者,祸之先者也。见妖而为善,则祸不至。”’治要载桓谭新论云:“灾异变怪者,天下所常有,无世而不然。逢明主贤臣智士仁人,则修德善政省职慎行以应之,故咎殃消亡,而祸转为福。”

〔二〕○铎按:尔雅释诂:“康,乐也。”晋语一:“抑君亦乐其吉而备其凶?”“康吉”即“乐其吉”也。或以“吉”字属下读,非。

〔三〕“省”旧作“发”。

〔四〕御览八十四引帝王世纪云:“文王自商至程,太姒梦见商庭生棘,太子发取周庭之梓,树之于阙闲,梓化为松柏柞棫。觉而惊,以告文王。文王不敢占,召太子发,命祝以币,告于宗庙群神,然后占之于明堂。及发并拜吉梦,遂作程寤。”按程寤解出周书,今亡,御览及艺文类聚多引之。

〔五〕“囚”旧作“因”。

〔六〕晋语。○铎按:晋语二无“赐上田”语。神赐虢公上田,事在周惠王十五年,即鲁庄公三十二年,周语、庄三十二年左传并载之。此文盖合二事为一。

 

九、易曰:“使知惧,又明于忧患与故〔一〕。”凡有异梦感心,以及人之吉凶,相之气色,无问善恶,常恐惧修省,以德迎之〔二〕,乃其逢吉〔三〕,天禄永终〔四〕。

〔一〕系辞下传。○铎按:系辞云:“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又明于忧患与故。”此节引其文。

〔二〕易震象曰:“君子以恐惧修省。”淮南子缪称训云:“身有丑梦,不胜正行。国有妖祥,不胜善政。”

〔三〕书洪范云:“子孙其逢吉。”○铎按:马融注:“逢,大也。”此文本周语。周语:“道而得神,是谓逢福”,韦昭注:“逢,迎也。”上文云:“以德迎之”,则知节信“逢吉”之义当与韦同。  

〔四〕论语。○铎按:尧曰篇首章之语,伪古文尚书入之大禹谟。

 

 

《释难〔一〕第二十九》

 

庚子〔二〕问于潜夫曰:“尧、舜道德,不可两美,实若韩子戈伐之说邪〔三〕?”

〔一〕○铎按:此篇所明者大要有四:尧、舜俱贤,非矛盾之说,一也;周公尊王,故诛管、蔡,二也;耕者食之本,学又耕之本,三也;贤人忧国爱民,亦为身作,四也。盖时人有疑者,故设为客难而答之。

〔二〕王先生云:‘“庚”疑“唐”字之误。唐,空也。“唐子”,设词,即亡是公、子虚之类。’○铎按:小邾子后有庚氏,见路史。且下文问者又有秦子,当何说?

〔三〕韩非子难一“戈伐”作“矛楯”。诗小戎云:“蒙伐有苑”,毛传:“伐,中干也。”按“伐”为“●”之借。方言云:“盾,自关而东或谓之●,或谓之干;关西谓之盾。”○铎按:下文亦作“矛盾”。

 

二、潜夫曰:“是不知难而不知类。今夫伐者盾也,厥性利;戈者矛也,厥性害。是戈〔一〕为贼,伐为禁也,其不俱盛,固其术也。夫尧、舜之相于〔二〕,人也,非戈与伐也,其道同仁,不相害也〔三〕。舜、伐何如弗得俱坚?尧、伐何如不得俱贤哉〔四〕?且夫尧、舜之德,譬犹偶烛之施明于幽室也〔五〕,前烛即尽照之矣,后烛入而益明。此非前烛昧而后烛彰也,乃二者相因而成大光,二圣相德而致太平之功也〔六〕。是故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七〕;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众良相德〔八〕,而积施乎无极也。尧、舜两美,盖其则也〔九〕。”

〔一〕“戈”旧作“伐”。

〔二〕相于,两相加被之辞。文五年左传疏引郑康成箴膏肓云:“礼,天子于二王后之丧,含为先,襚次之,赗次之,赙次之。于诸侯,含之,赗之。小君亦如之。于诸侯臣,襚之。诸侯相于,如天子于二王后。”仪礼聘礼郑注:“大问曰聘,诸侯相于久无事,使卿相问之礼。”易林蒙之巽:“患解忧除,王母相于,与喜俱来,使我安居。”艺文类聚五十三孔融与韦林甫书曰:“疾动,不得复与足下岸帻广坐,举杯相于,以为邑邑。”急就篇有尚自于。一人言“自于”,二人言“相于”。吕氏春秋不侵篇云:“豫让,国士也,而犹以人之于己也为念。”高诱注:‘“于”犹“厚”也。’“相于”亦“相厚”之意矣。○铎按:“相于”亦见下篇。

〔三〕伐、害韵。

〔四〕坚、贤韵。两“伐”字有一误。

〔五〕礼记仲尼燕居云:“譬如终夜有求于幽室之中,非烛何见?”

〔六〕“德”何本作“得”。德、得古字通。汉书王褒传圣主得贤臣颂云:“若尧、舜、禹、汤、文、武之君,获稷、契、皋陶、伊尹、吕望,明明在朝,穆穆列布,聚精会神,相得益章。故圣主必待贤臣而弘功业,俊士亦俟明主以显其德。”

〔七〕庄子逍遥游篇云:“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诗简兮疏引五经异义云:“公羊说,乐万舞以鸿羽,取其劲轻,一举千里。”抱朴子广喻篇云:“六翮之轻劲。”

〔八〕“德”与“得”同。

〔九〕力、极、则韵。

 

三、伯叔曰〔一〕:“吾子过矣〔二〕。韩非之取矛盾以喻者,将假其不可两立,以诘尧、舜之不得并之势。而论其本性之仁与贼,不亦失是譬喻之意乎?”

〔一〕王先生云:‘“伯叔”是“唐子”之误。“伯”是“唐”之坏,“叔”字草书如“子”也。’○铎按:此篇诘者不一人。此人盖氏伯字叔,继庚子起而相难也。伯益之后为伯氏,见风俗通。

〔二〕仪礼士冠礼郑注:“吾子,相亲之辞。吾,我也。子,男子之美称。”

 

四、潜夫曰:“夫譬喻也者,生于直告之不明,故假物之然否以彰之〔一〕。物之有然否也,非以其文也,必以其真也。今子举其实文之性以喻,而欲使鄙也释其文,鄙也惑焉。且吾闻问阴对阳,谓之强说;论西诘东,谓之强难。子若欲自必以则昨反思,然后求,无苟自强〔二〕。”

〔一〕墨子小取篇云:“辟也者,举物而以明之也。”“辟”即“譬”之省。荀子非相篇云:“谈说之术,分别以喻之,譬称以明之。”淮南子要略云:“假象取耦,以相譬喻。”

〔二〕“自必”以下,文有脱误。

 

五、庚子曰:“周公知管、蔡之恶,以相武庚〔一〕,使肆厥毒,从而诛之,何不仁也?若其不知,何不圣也?二者之过,必处一焉〔二〕。”

〔一〕旧脱,孙侍御补。史记管蔡世家云:“二人相纣子武庚、禄父,治殷遗民。”

〔二〕本孟子。○铎按:公孙丑下篇:‘陈贾曰:“周公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畔。知而使之,是不仁也。不知而使之,是不智也。”

 

六、潜夫曰:“书二子挟庚子父以叛〔一〕,然未知其类之与?抑抑相反〔二〕?且天知桀恶而帝之夏,又知纣恶而王之殷,使虐二国,残贼下民,多纵厥毒,灭其身〔三〕,亦可谓不仁不知乎?”

〔一〕王先生云:‘“庚子父”当是武庚禄父,“庚”上脱“武”字,“子”是“禄”之蚀而仅存者。’继培按:管蔡世家云:“管叔、蔡叔疑周公为之不利于成王,乃挟武庚以作乱。”汉书翟方进传云:“昔成王幼,周公摄政,而管、蔡挟禄父以叛。”

〔二〕文有脱误。

〔三〕“灭”上脱一字。韩诗外传十:‘公子晏子曰:“昔者,桀残贼海内,赋歛无度,万民甚苦。是故汤诛之,为天下戮笑。”’白虎通礼乐篇云:“殷纣为恶日久,其恶最甚,斮涉刳胎,残贼天下。”孟子云:“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

 

七、庚子曰:“不然。夫桀、纣者,无亲于天,故天任之〔一〕而勿忧〔二〕,诛之而勿哀。今管、蔡之与周公也,有兄弟之亲,有骨肉之恩〔三〕,不量能而使之,不堪命而任之,故曰异于桀、纣〔四〕之与天也。”

〔一〕旧脱。

〔二〕晋语云:“轻其任而不忧其危。”

〔三〕汉书五行志:‘董仲舒云:“多兄弟亲戚骨肉之连。”’

〔四〕旧脱。

 

八、 潜夫曰:“皇天无亲〔一〕,帝王继体之君〔二〕,父事天。王者为子,故父事天也〔三〕。率土之民,莫非王臣也〔四〕。将而必诛〔五〕,王法公也。无偏无颇〔六〕,亲疏同也〔七〕。大义灭亲〔八〕,尊王之义也。立弊之天为周公之德因斯也〔九〕。过此而往者,未之或知〔一0〕。”

〔一〕僖六年左传引周书。

〔二〕“继体”注见五德志。

〔三〕汉书郊祀志:‘王莽奏言:“王者父事天,故爵称天子。”’白虎通爵篇云:“爵所以称天子者何?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

〔四〕诗北山。

〔五〕昭元年公羊传。

〔六〕书洪范。

〔七〕公、同韵。

〔八〕隐四年左传。

〔九〕文有脱误。

〔一0〕易系辞下传。义、斯、知韵。

 

九、秦子问于潜夫曰:‘耕种,生之本也;学问,业之末也。老聃有言:“大丈夫处其实,不居其华。”而孔子曰:“耕也,馁在其中;学也,禄在其中〔一〕。”敢问〔二〕今使举世之人,释耨耒而程相群于学,何如〔三〕?’

〔一〕论语。

〔二〕“敢”旧作“敦”,据程本。

〔三〕○铎按:“程”、“群”二字疑当互易。家语儒行解:“程功积事”,王肃注:‘“程”犹“效”也。’“群相程于学”,言群起而相效于学也。

 

十、潜夫曰:‘善哉问!君子劳心,小人劳力〔一〕。故孔子所称,谓君子尔。今以目所见,耕,食之本也。以心原道,即〔二〕学又耕之本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三〕。”天反德者为灾〔四〕。’

〔一〕襄九年左传知武子语。

〔二〕“即”与“则”同。

〔三〕说卦传。

〔四〕此语上下有脱误。当设为问辞,下乃答之。宣十五年左传云:“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此文盖用其说。

 

十一、潜夫曰:‘呜呼!而未之察乎?吾语子。夫君子也者,其贤宜君国而德宜子民也〔一〕。宜处此位者,惟仁义人,故有仁义者,谓之君子。昔荀卿有言:“夫仁也者爱人,爱人,故不忍危也;义也者聚人,聚人,故不忍乱也〔二〕。”是故君子夙夜箴规,蹇蹇匪懈者,〔三〕忧君之危亡〔四〕,哀民之乱离也〔五〕。故贤人君子,推其仁义之心,爱〔六〕之君犹父母也,爱居世之民犹子弟也。父母将临颠陨之患,子弟将有陷溺之祸者〔七〕,岂能墨乎哉〔八〕!是以仁者必有勇〔九〕,而德人必有义也〔一0〕。

〔一〕注见三式篇。

〔二〕荀子议兵篇作“彼仁者爱人,爱人,故恶人之害之也;义者循理,循理,故恶人之乱之也”。

〔三〕易蹇六二:“王臣蹇蹇。”诗烝民云:“夙夜匪解。”“箴规”见明闇篇注。

〔四〕毛诗山有枢序云:“政荒民散,将以危亡。”

〔五〕诗四月云:“乱离瘼矣。”

〔六〕“爱”下脱二字。

〔七〕孟子云:“陷溺其民。”

〔八〕墨,读为“默”。说文云:‘默,读若“墨”。’汉书李陵传:“陵墨不应。”田蚡传:“婴墨墨不得意。”“墨”皆“默”之省。

〔九〕论语。

〔一0〕文子微明篇云:“次五有德人。”

 

十二、‘且夫一国尽乱,无有安身〔一〕。诗云:“莫肯念乱,谁无父母〔二〕。”言将皆为害,然有亲者忧将深也。是故贤人君子,既忧民,亦为身作〔三〕。夫盖满于上〔四〕,沾溥在下〔五〕,栋折榱崩,惧有厥患〔六〕。故大屋移倾〔七〕,则下之人不待告令,各争其柱之〔八〕。仁者兼护人家者,且自为也。易曰:“王明并受其福〔九〕。”是以次室倚立而叹啸〔一0〕,楚女揭幡而激王〔一一〕。仁惠之恩,忠爱之情,固能已乎〔一二〕?’

〔一〕吕氏春秋谕大篇云:“天下大乱,无有安国;一国尽乱,无有安家;一家皆乱,无有安身。”亦见务大篇。

〔二〕沔水。○铎按:此二句爱日篇亦引。毛传云:“京师者,诸侯之父母也。”陈奂诗毛氏传疏云:“此不以父母为京师,本三家诗。”陈乔枞谓鲁诗义,说见鲁诗遗说考十。

〔三〕“作”字误。○铎按:尔雅释言:“作,为也。”“亦为身作”,与下文“且自为也”义同。

〔四〕○铎按:满,读为“漫”。方言十三:“漫,败也。湿敝为漫。”郭注:“漫,谓水潦漫涝坏屋也。”或曰:“满”当为“漏”,字之误也。说文:“
,屋穿水下也。”书传皆以“漏”为之。

〔五〕○铎按:“溥”当为“濡”。隶书“濡”字或作“●”,因误为“溥”。“沾濡”即“沾濡”。屋漏于上,则人沾濡在下矣。

〔六〕鲁语:‘叔孙穆子曰:“夫栋折而榱崩,吾惧压焉。”’

〔七〕说文云:“陊,落也。●,仄也。”“移倾”即“陊●”假借字。

〔八〕“其”当作“共”。柱,谓榰柱之。太玄经上次七:“升于颠台,或柱之材。”或云:“其”当为“榰”,声之误也。亦作“枝柱”,后汉书崔骃后实传云:“枝柱邪倾。”杨震传云:“宫殿垣屋倾倚,枝柱而已。”又章帝纪元和元年诏云:“支柱桥梁。”“支”与“枝”同。○铎按:或说是也。俗音讹。

〔九〕井九三。

〔一0〕“立”当作“柱”。列女传云:“鲁漆室女,当穆公时,君老,太子幼,女倚柱而啸。旁人闻之,莫不为之惨者。”续汉书郡国志:“东海郡兰陵有次室亭”,刘昭注:‘地道记曰:“故鲁次室邑。”列女传“漆室之女”或作“次室”。’按论衡实知篇亦作“次室”。○铎按:御览四百八十八引列女传作“七室”,注云:“一邑七宫也。”古以“漆”为“七”,见墨子贵义篇。梁端列女传校注云:“漆、次一声之转。”

〔一一〕亦见列女传。“揭幡”作“持帜”。按汉书鲍宣传:‘王咸举幡太学下,曰:“欲救鲍司隶者会此下。”’后汉书虞诩传:“诩子顗与门生百余人,举幡候中常侍高梵车,诉言枉状。”○铎按:此见列女传辩通传楚处庄侄传。

〔一二〕○铎按:“固”与“顾”同。“顾”犹“岂”也。训见助字辨略。

 

 

《交际〔一〕第三十》

 

语曰:“人惟旧,器惟新〔二〕。昆弟世疏,朋友世亲〔三〕。”此交际之理,人之情也。今则不然,多思远而忘近〔四〕,背故而向新〔五〕;或历载而益疏,或中路而相捐,悟先圣之典戒〔六〕,负久要之誓言〔七〕。斯何故哉?退而省之〔八〕,亦可知也。势有常趣,理有固然。富贵则人争附之,此势之常趣也;贫贱则人〔九〕争去之,此理之固然也〔一0〕。

〔一〕○铎按:孟子万章下篇:“敢问交际何心也?”赵注:“际,接也。”此篇论朋友交接之道,尤贵久要,贫贱不改。乃汉世则有竞趋富贵,争去贫贱,交利相亲,交害相疏者矣。俗薄若此,故节信历举四难、三患而非之。其同时贞士有朱穆着崇厚论、绝交论二篇,与此文大旨弥近。其略见后汉书本传及章怀注所引,并可参观。

〔二〕书盘庚云:“人惟求旧,器非求旧惟新。”熹平石经作“人维旧”。○铎按:此本今文尚书。

〔三〕新、亲韵。襄廿六年左传云:“伍举奔郑,将遂奔晋。声子将如晋,遇之于郑郊,班荆相与食而言复故。”杜注:“布荆坐地,共议归楚事。”“朋友世亲”盖本此。

〔四〕鬼谷子内揵篇云:“日进前而不御,遥闻声而相思。”

〔五〕列女传晋赵衰妻云:“好新而嫚故,无恩。”御览四百九十五引东观汉记云:‘陈忠上疏称,语曰:“迎新千里,送故不出门。”’

〔六〕“悟”当作“牾”。说文云:“牾,逆也。”

〔七〕论语云:“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书汤誓云:“尔不从誓言。”赵策云:“寡人与子有誓言矣。”新、捐、言韵。

〔八〕论语云:“退而省其私。”

〔九〕“人”字旧脱,据意林补。御览八百卅六同。

〔一0〕齐策:‘谭拾子曰:“理之固然者,富贵则就之,贫贱则去之。”’风俗通穷通篇作“富贵则人争归之,贫贱则人争去之,此物之必至,而理之固然也。”○铎按:后汉书朱穆传论章怀注引蔡邕正交论云:‘逮夫周德始衰,颂声既寝,伐木有鸟鸣之刺,谷风有弃予之怨。自此以降,弥以陵迟,或阙其始终,或强其比周。是以搢绅患其然,而论者谆谆如也。疾浅薄而携贰者有之,恶朋党而绝交游者有之。其论交也,曰:“富贵则人争趣之,贫贱则人争去之。”’所谓搢绅疾浅薄,绝交游,即指节信及朱穆等人也。

 

二、夫与富贵交者,上有称举之用〔一〕,下有货财之益。与贫贱交者,大有赈〔二〕贷之费,小有假借之损。今使官人〔三〕虽兼桀、跖之恶〔四〕,苟结驷而过士〔五〕,士犹以为〔六〕荣而归焉,况其实有益者乎?使处子〔七〕虽苞颜、闵之贤〔八〕,苟被褐而造门〔九〕,人犹以为辱而〔一0〕恐其复来,况其实有损者乎?

〔一〕“举”旧作“誉”,据意林、御览改。史记秦始皇纪:‘赵高曰:“高素小贱,幸称举令在上位。”’汉书朱云传:“妄相称举。”盖宽饶传:“为太中大夫,使行风俗,多所称举贬黜。”萧望之传:“恭、显奏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