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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溪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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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概述

 

《梦溪笔谈》是北宋科学家沈括所著的笔记体著作。大约成书于1086年-1093年,收录了沈括一生的所见所闻和见解。被西方学者称为中国古代的百科全书,已有多种外语译本。

 

 

《故事一》

 

上亲郊郊庙,册文皆曰“恭荐歳事”。先景灵宫,谓之“朝献”;次太庙,谓之“朝飨”;末乃有事于南郊。予集《郊式》时,曾预讨论,常疑其次序,若先为尊,则郊不应在庙后;若后为尊,则景灵宫不应在太庙之先。求共所从来,盖有所因。按唐故事,凡有事地上帝,则百神皆预遣使祭告,唯太清宫、太庙则皇帝亲行。其册祝皆曰“取某月某日有事于某所,不敢不告。”宫、庙谓之“奏告”,余皆谓之“祭告”。唯有事于南郊,方为“正祠”。至天宝九载,乃下诏曰:“‘告’者,上告下之词。今后太清宫宜称‘朝献’,太庙称‘朝飨’。”自此遂失“奏告”之名,册文皆为“正祠”。

正衙法座,香木为之,加金饰,四足,堕角,其前小偃,织藤冒之。每车驾出幸,则使老内臣马上抱之,曰“驾头”。辇后曲盖谓之“筤”。两扇夹心,通谓之“扇筤”。皆绣,亦有销金者,即古之华盖也。

唐翰林院在禁中,乃人主燕居之所,玉堂、承明、金銮殿皆在其间。应供奉之人,自学士已下,工伎群官司隶籍其间者,皆称翰林,如今之翰林医官、翰林待诏之类是也。唯翰林茶酒司止称“翰林司”,盖相承阙文。唐制,自宰相而下,初命皆无宣召之礼,惟学士宣召。盖学士院在禁中,非内臣宣召,无因得入,故院门别设復门,亦以其通禁庭也。又学士院北扉者,为其在浴堂之南,便于应召。今学士初拜,自东华门入,至左承天门下马;待诏、院吏自左承天门双引至门。此亦用唐故事也。唐宣召学士,自东门入者,彼时学士院在西掖,故自翰林院东门赴召,非若今之东华门也。至如挽铃故事,亦缘其在禁中,虽学士院吏,亦止于玉堂门外,则其严密可知。如今学士院在外,与诸司无异,亦设铃索,悉皆文具故事而已。

学士院玉堂,太宗皇帝曾亲幸。至今唯学士上日许正坐,他日皆不敢独坐。故事:堂中设视草台,每草制,则具衣冠据台而坐。今不復如此,但存空台而已。玉堂东承旨子窗格上有火然处。太宗尝夜幸玉堂,苏易简为学士,已寝,遽起,无烛具衣冠,宫嫔自窗格引烛入照之。至今不欲更易,以为玉堂一盛事。  东西头供奉官,本唐从官之名。自永微以后,人主多居大明宫,别置从官,谓之“东头供奉官”。西内具员不废,则谓之“西头供奉官”。

唐制,两省供奉官东西对立,谓之“蛾眉班”。国初,供奉班于百官前横列。王溥罢相为东宫,一品班在供奉班之后,遂令供奉班依旧分立。庆历贾安公为中丞,以东西班对拜为非礼,復令横行。至今初叙班分立;百官班定,乃转班横行;参罢,復分立;百官班退,乃出。参用旧制也。

衣冠故事,多无著令,但相承为例;如学士舍人蹑履见丞相,往还用平状,扣阶乘马之类,皆用故事也。近歳多用靴简。章子厚为学士日,因事论列,今则遂为著令矣。

中国衣冠,自北齐以来,乃全用胡服。窄袖、绯绿短衣、长靿靴、有鞢带,皆胡服也。窄袖利于驰射,短衣、长靿皆便于涉草。胡人乐茂草,常寝处其间,予使北时皆见之。虽王庭亦在深荐中。予至胡庭日,新雨过,涉草,衣裤皆濡,唯胡人都无所沾。带衣所垂蹀躞,盖欲佩带弓剑、帉帨、算囊、刀砺之类。自后虽去蹀躞,而犹存其环,环所以衔蹀躞,如马之鞧根,即今之带銙也。天子必以十三环为节,唐武德贞观时犹尔。开元之后,虽仍旧俗,而稍褒博矣。然带钩尚穿带本为孔,本朝加顺折,茂人文也。幞头一谓之四脚,乃四带也。二带系脑后垂之,二带反系头上,令曲折附顶,故亦谓之“折上巾”。唐制,唯人主得用硬脚。晚唐方镇擅命,始僭用硬脚。本朝幞头有直脚、局脚、交脚、朝天、顺风,凡五等。唯直脚贵贱通服之。又庶人所戴头巾,唐人亦谓之“四脚”,盖两脚系脑后,两脚系颔下,取其服劳不脱也。无事则反系于顶上。今人不復系颔下,两带遂为虚设。

唐中书指挥事谓之“堂帖子”,曾见唐人堂帖,宰相签押,格如今之堂劄子也。

予及史馆检讨时,议枢密院劄子问宣头所起。余按唐故事,中书舍人职堂语诏,皆写四本:一本为底,一本为宣。此“宣”谓行出耳,未以名书也。晚唐枢密使自禁中受旨,出付中书,即谓之“宣”。中书承受,录之于籍,谓之“宣底”。今史馆中尚有故《宣底》二卷,如今之《圣语簿》也。梁朝初置崇仁院,专行密命。至后唐庄宗復枢密使,使郭崇韬、安重诲为之,始分领政事,不关由中书直行下者谓之“宣”,如中书之“敕”。小事则发头子,拟堂贴也。至今枢密院用宣及头子,本朝枢密院亦用劄子。但中书劄子,宰相押字在上,次相及参政以次向下;枢密院劄子,枢长押字在下,副贰以次向上:以此为别。头子唯给驿马之类用之。

百官于中书见宰相,九卿而下,即省吏高声唱一声“屈”,则趋而入。宰相揖及进茶,皆抗声赞喝,谓之“屈揖”。待制以上见,则言“请某官”,更不屈揖,临退仍进汤,皆于席南横设百官之位,升朝则坐,京官已下皆立。后殿引臣寮,则待制已上宣名拜舞;庶官但赞拜,不宣名,不舞蹈。中书略贵者,示与之抗也。上前则略微者,杀礼也。

唐制,丞郎拜官,即笼门谢。今三司副使已上拜官,则拜舞于子阶上;百官拜于阶下,而不舞蹈。此亦笼门故事也。

学士院第三厅学士子,当前有一巨槐,素号“槐厅”。旧传居此者,多至入相。学士争槐厅,至有抵彻前人行李而强据之者。余为学士时,目观此事。

谏议班在知制诰上;若带待制,则在知制诰下,从职也,戏语谓之“带坠”。

《集贤院记》:“开元故事,校书官许称学士”。今三馆职事,皆称“学士”,用开元故事也。

馆阁新书净本有误书处,以雌黄涂之。尝校改字之法:刮洗则伤纸,纸贴之又易脱,粉涂则字不没,涂数遍方能漫灭。唯雌黄一漫则灭,仍久而不脱。古人谓之铅黄,盖用之有素矣。

余为鄜延经略使日,新一厅,谓之五司厅。延州正厅乃都督厅,治延州事;五司厅治鄜延路军事,如唐之使院也。五司者,经略、安抚、总管、节度、观察也。唐制、方镇绵带节度、观察、处置三使。今节度之职,多归总管司;观察归安抚司;处置归经略司。其节度、观察两案,并支掌推官、判官,今皆治州事而已。经略、安抚司不置佐官,以帅权不可更不专也。都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同签书,而皆受经略使节制。

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乃给事中之职,当隶门下省,故事乃隶枢密院。下寺监皆行劄子;寺监具申状,虽三司,亦言“上银台”。主判不以官品,初冬独赐翠毛锦袍。学士以上,自从本品。行案用枢密院杂司人吏,主判食枢密厨,盖枢密院子司也。

大驾卤簿中有勘箭,如古之勘契也。其牡谓之“雄牡箭”,牝谓之“辟仗箭”。本胡法也。熙宁中罢之。

前世藏书,分隶数处,盖防水火散亡也。今三馆、秘阁,凡四处藏书,然同在崇文院。其间官书,多为人盗窃,士大夫家往往得之。嘉祐中,置编校官八员,杂雠四馆书。给吏百人,悉以黄纸为大册写之。自此私家不敢辄藏。校雠累年,仅能终昭文一馆之书而罢。

旧翰林学士地势清切,皆不兼他务。文馆职任,自校理以上,皆有职钱,唯内外制不给。杨大年久为学士,家贫,请外,表词千余言,其间两联曰:“虚忝甘泉之从臣,终作莫敖之馁鬼。”“从者之病莫兴,方朔之饥欲死。”京师百官上日,唯翰林学士敕设用乐,他虽宰相,亦无此礼。优伶并开封府点集。陈和叔除学士时,和叔知开封府,遂不用女优。学士院敕设不用女优,自和叔始。  礼部贡院试进士日,设香案于阶前,主司与举人对拜,此唐故事也。所坐设位供张甚盛,有司具茶汤饮浆。至试学究,则悉彻帐幕毡席之类,亦无茶汤,渴则饮砚水,人人皆黔其吻。非故欲困之,乃防毡幕及供应人私传所试经义。盖尝有败者,故事为之防。欧文忠有诗:“焚香礼进士,彻幕待经生。”以为礼数重轻如此,其实自有谓也。

嘉祐中,进士奏名讫,未御试,京师妄传“王俊民为状元”,不知言之所起,人亦莫知俊民为何人。及御试,王荆公时为知制诰,与天章阁待制杨乐道二人为详定官。旧制,御试举人,设初考官,先定等第;復弥之以送覆考官,再定等第;乃付详定官,发初考官所定等,以对覆考之等:如同即已;不同,则详其程文,当从初考或从覆考为定,即不得别立等。是时,王荆公以初、覆考所定第一人皆未允当,于行间别取一人为状首。杨乐道守法,以为不可。议论未决,太常少卿朱从道时为封弥官,闻之,谓同舍曰:“二公何用力争,从道十日前已闻王俊民为状元,事必前定。二公恨自苦耳。”既而二人各以已意进禀,而诏从荆公之请。及发封,乃王俊民也。详定官得别立等,自此始,遂为定制。

选人不得乘马入宫门。天圣中,选人为馆职,始欧阳永叔、黄鉴辈,皆自左掖门下马入馆,当时谓之“步行学士”。嘉祐中,于崇文院置编校局,校官皆许乘马至院门。其后中书五房置习学公事官,亦缘例乘马赴局。

车驾行境,前驱谓之队,则古之清道也。其次卫仗,卫仗者,视阑入宫门法,则古之外仗也。其中谓之禁围,如殿中仗。《天官》:“掌舍,无宫,则供人门。”今谓之“殿门天武官”,极天下长人之选八人。上御前殿,则执钺立于紫宸门下;行幸则为禁围门,行于仗马之前。又有衡门十人,队长一人,选诸武力绝伦者为之。上御后殿,则执檛东西对立于殿前,亦古之虎贲、人门之类也。

余尝购得后唐闵帝应顺元年案检一通,乃除宰相刘昫兼判三丝堂检。前有拟状云:“具官刘昫。右,伏以刘昫经国才高,正君志切,方属体元之运,实资谋始之规。宜注宸衷,委司判计,渐期富庶,永赞圣明。臣等商量,望授依前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集贤殿大学士,兼判三司,散官勋封如故,未审可否?如蒙允许,望付翰林降制处分,谨录奏闻。”其后有制书曰:“宰臣刘昫,右,可兼判三司公事,宜令中书门下依此施行。付中书门下,準此。四月十日。”用御前新铸之印。与今政府行遣稍异。

本朝要事对禀,常事拟进入,画可然后施行,谓之“熟状”。事速不及待报,则先行下,具制草奏知,谓之“进草”。熟状白纸书,宰相押字,他执政具姓名。进草即黄纸书,宰臣、执政皆于状背押字。堂检,宰、执皆不押,唯宰属于检背书日,堂吏书名用印。此拟状有词,宰相押检不印,此其为异也。大率唐人风俗,自朝廷下至郡县,决事皆有词,谓之判,则书判科是也。押检二人,乃冯道、李愚也。状检瀛王亲笔,甚有改窜勾抹处。按《旧五代史》:“应顺元年四月九日已卯,鄂王薨。庚辰,以宰相刘昫判三司。”正是十日,与此检无差。宋次道记《开元宰相奏请》、郑畋《凤池稿草》、《拟状注制集》悉多用四六,皆宰相自草。今此拟状,冯道亲笔,盖故事也。

旧制,中书、枢密院、三司使印并涂金。近制,三省、枢密院印用银为之,涂金;余皆铸铜而已。

 

  1. 译文

 

皇上亲临南郊祭天、太庙祭祖的典礼,写在典册上的祷祝文字都称“恭荐岁事”。先到景灵宫荐享,称之为“朝献”;然后到太庙行祭,称之为“朝飨”;最后才到南郊祭天。我在编集《南郊式》时,曾参与讨论,每每怀疑这三项典礼的次序:如果以先祀者为尊,则祭天的郊祀不应在祭祖的庙祀之后;如果以后祀者为尊,则景灵宫之祀又不应在太庙之前。考察这种次序的由来,它原是有所因袭的。按唐朝的旧制,凡是祭祀上帝,则对众多神庙都预先派遣使者祭告,只有太清宫、太庙的祭祀,皇帝才亲自参加。所有典册祷祝文字都称:“定于某月某日,到某处行祭,不敢不祷告于神灵。”太清宫、太庙的祭祀称为“奏告”,其余诸神庙称为“祭告”,只有南郊之祀才是按规定进行的正式大典礼。至天宝九载,却又下诏说:“所谓‘告’,本是在上位者对下属谈话的用词。今后太清宫的祭礼应该称为‘朝献’,太庙的祭礼称为‘朝飨’。”自此以后,“奏告”的名目就不用了,太清宫、太庙的典册祝文遂皆与按规定进行的郊祀大礼无别。

正衙的法座,是由香木制成,再用黄金装饰,四条腿,圆角,它的前部略为凹陷,座面上覆盖着藤织物。每当皇帝出巡,就让一个老太监在马上抱着它,称为“驾头”。皇上车驾后的曲盖称为“筤”,左右两柄扇子夹着筤,总称为“扇筤”。扇和筤都绣有花纹,有的扇筤所绣的花纹还是用金线绣的,这就是古代的“华盖”。

唐代翰林院在皇宫内,这里是皇帝平日起居之处,浴堂殿、承明殿、金銮殿都在此院附近。所有在翰林院供职的人员,自学士以下,以及各技艺部门的人隶属本院的,都可称为翰林,如现在的翰林医官、翰林待诏之类都是。只有翰林茶酒司,现在只称翰林司,是由于习俗相沿而省称。

唐朝制度,自宰相以下官员,新任命时都没有皇帝传旨入使就职的礼节,只有学士是传旨就职的。这是由于学士院在皇宫内,除非皇帝派宦官传旨召入,否则就不能入内任职。所以学士院门另设有旁门,也是为了以此门连通皇帝居住的殿庭。学士院又开有北门,是因为该院在浴堂之南,便于出北门应召。现在新任命的学士,由东华门进入,到左承天门下马听命,然后由院中两吏人一前一后引至东上閤门下,这也是用唐代旧制的典故。不过唐代传旨召学士而由东门进入,是因为那时学士院在西掖门内,所以要从翰林院东门赴召,这个东门并非如现在的东华门。至于唐代学士院设置铃索的故事,也因为该院在皇宫内,即使是院中吏人也只在本院正厅的门外活动,则本院森严禁密的程度可知。如今学士院在皇宫之外,与朝廷各机构无异,而也设置铃索,都不过是徒具形式的文饰故事而已。

学士院玉堂,太宗皇帝曾亲自临视,至今只有学士上任之日才可以坐到大堂的正座上,其他日子都不敢擅自坐上去。按旧例,堂上有起草文件用的台子,学士每起草诏制,即穿戴好官服端坐于台前。现在不再这样做,就只剩一个空台子了。玉堂东面翰林学士承旨的閤子,窗格上有一块被火烧灼过的地方。太宗曾夜间来到玉堂,苏易简为学士,已经睡下而匆忙起床,无烛火照明穿戴官服,随从太宗的宫女就从窗格子里伸进蜡烛给他照明。至今学士院不打算更换这扇被烧灼过的窗子,以为它代表了玉堂的一件盛事。

东、西头供奉官,原本是唐代从官的名号。自永徽年间以后,皇上常居住在大明宫,在大明宫另外设置从官,称为“东头供奉官”。而西边大内的原有从官也不废除,称为“西头供奉官”。

唐代制度,中书、门下两省的供奉官东西对立,称作“蛾眉班”。本朝初年,供奉官在百官之前横列。王溥由宰相改任太子太保时,一品班在供奉班的后面,朝廷于是下令供奉班依旧东西对立。庆历年间,贾昌朝担任中丞时,他认为东西班互相作揖不符合礼法,朝廷又下令供奉官横列。现今供奉官在殿外初叙班的时候,东西分立;百官上殿重新排好班次后,供奉官又改为横列;参拜皇帝完毕后,供奉官又重新东西分立;百官分班退出大殿后,供奉官才出殿。这种方式是参用了以前的制度。

中国的衣冠服饰,自北齐以来,便全用北方少数民族的服制。袖子窄瘦、或红或绿的短上衣,长筒靴,有装饰蹀躞的腰带,这些都是北方少数民族的服装。袖子窄瘦便于驰射,短上衣、长筒靴都便于过草地。北方少数民族喜欢茂盛的草地,经常居处其间,我出使辽国时都曾亲眼看到,即使他们的王庭也在深草之中。我到辽国王庭时,正碰上刚下过雨,此时过草地,衣裤都沾湿了,只有辽人都无沾湿。他们腰带上所缀的蹀躞,大概是为了佩带弓剑、手巾、算袋、刀子和磨石之类东西的。后来虽然去掉了蹀躞,而仍然保存着蹀躞的环。这种环是用来衔着蹀躞的,就像马车上络马股的革带上的套环,也就是现在腰带上的銙。天子的腰带必以十三环作为分节的装饰,唐初武德、贞观年间也还是这样。开元年间以后,虽然因袭了旧的习俗,而腰带变得稍稍宽大起来。但带钩还是在腰带前端穿孔固定的,而本朝添加分等级的挞尾,表示礼制文明的意味就更浓厚了。

幞头,又叫“四脚”,就是四条带子。两条带子系在脑后下垂;另两条带子由下巴颏下折返,系于头顶上,所以幞头又叫“折上巾”。唐朝制度,只有人主的幞头能用金属线支撑的硬脚。晚唐时,地方镇守官专擅权力,开始僭越本分而用硬脚。本朝的幞头,有叫做直脚、局脚、交脚、朝天、顺风的五种,只有直脚的一种是不论贵贱都通行服用的。又老百姓所戴的头巾,唐人也称之为“四脚”。大抵两条带子系于脑后,两条带子系于下巴颏下,是为了在劳作时幞头不致脱落;若无事时,则都反系于头顶上。今人通行直脚而不复系于下巴颏下,则前面的两条带子都成为无用的设置。

我刚兼任史馆检讨时,参与讨论枢密院札子所问宣头文件的来历。我考察唐代旧事,中书舍人职掌起草诏诰,都写成四份,其中一份为底本,一份为宣本。这个“宣”本指由宫廷颁行出来,在初并未用作文件的名称。晚唐枢密使自宫廷中领受皇帝旨意,出而交付中书省,即称之为“宣”。中书省承受之后,抄录一份于文件簿,就称之为“宣底”。现在史馆中还保存有《梁宣底》二卷,就像现在的“圣语簿”。后梁初置崇政院,专掌传达皇帝的机密诏命;至后唐庄宗恢复枢密院,使郭崇韬、安重诲为枢密使,枢密院才开始分领军政大权。当时枢密院传达皇帝旨意的文件不经由中书省,而直接颁行于下级部门的,就称为“宣”,如同中书省所颁行的“敕”;至于较小的事体,则由枢密院发头子,中书省拟堂帖。至今枢密院仍用宣及头子。本朝枢密院也用札子,但中书省的札子,宰相的签名画押在上面,名次在后的宰相及参知政事(副宰相)的签名画押依次向下排列;枢密院的札子,则长官的签名画押在下面,副长官的签名画押依次向上排列,以此与中书省的札子相区别。枢密院的头子,只在供给驿马之类的小事情上使用。

朝廷百官拜见宰相于中书省,凡各部门长官以下的官员,待中书省吏人高喊一声“屈躬”,即小碎步趋前进入。宰相向来者作揖并上茶水,司仪都高唱口号,称为“屈揖”(来者屈身还揖)。有待制以上衔名的高级官员来见,则吏人只传“请某官”,更不行屈揖之礼,而直到会见结束前还不断上茶。会见时,宰相都在座席的南面横向设置百官的座位,来者若为升朝官则坐,若为京官以下官员则站立。皇帝在后殿接见臣僚,凡有待制以上衔名的官员都自报官职姓名并行拜舞之礼;其余众官则但行拜见礼,既不自报官职姓名,也不舞蹈。百官在中书省见宰相礼仪较简,略显得受到尊重,这是表示同为朝廷官员的身份是平等的;在皇帝面前则礼仪较繁,身份略显得低微,这是根据礼制规定而降低等次的做法。

唐代的旧制,丞郎拜官后,要到笼门答谢。现今三司副使以上的官员拜官,就在子阶上跪拜、舞蹈;这以下的官员拜官后,就在子阶下跪拜,但不舞蹈。这也是沿用唐代笼门谢恩的旧制。

翰林学士院的第三厅,因为学士閤子的正前面有一棵巨大的槐树,一向号称“槐厅”。旧时相传住过此閤的学士后来多至入为宰相,所以诸学士争槐厅,以致有到任即强行搬出前任者的行李而占据此阁的。我做翰林学士时,曾亲眼看到过这样的事。

《集贤院记》记载:“开元间的旧制,凡校书官都可称为‘学士’”。现在担任三馆职事者都被称为“学士”,用的还是唐开元间的旧制。

馆阁校书重新缮写誊清的定本,遇有书写错误的地方,即以雌黄涂抹误字。我曾考察比较改字的方法,用刀刮削擦拭则容易伤纸破损,用纸贴住误字则又容易脱落;用铅粉涂抹则不容易盖住误字,要涂好几遍才能使误字漫灭。只有用雌黄涂抹,则一涂即能漫灭误字,且所涂久不脱落。古人以其与铅粉并称“铅黄”,可见雌黄的使用是久有来历的。

我在担任鄜延经略使时,新建了一处办事机构,叫做五司厅。延州府的正厅是都督厅,治理延州的事务;五司厅治理鄜延路的军务,有如唐代的节度使等机构。所谓“五司”,指的是经略司、安抚司、总管司、节度司、观察司。唐代制度,凡方镇长官皆带节度使、观察使、处置使的职名。现在节度使的职权多归于总管司,观察使的职权归于安抚司,处置使的职权归于经略司。其中节度、观察两个机构及其所属的幕职支掌官、推官、判官,如今都仅仅治理州事而已。经略司、安抚司不设置副职,是因为地方的军事统领之权不可不专擅。都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虽共同签署军事文书,却都受经略使的节制。

银台司兼管门下省的封驳事务,这是给事中的职责,所以银台司应当隶属门下省,然而旧制却隶属枢密院。银台司行文到寺监都采用札子,寺监向它行文则用申状,即使三司向它行文也称“上银台”。银台司的主管不论官品高低,初冬时朝廷都要赏赐他翠毛锦袍。如果任主管的是学士以上的官员,那么就根据他原来的官品进行赏赐。处理公务时如果使用的是枢密院非主要官署的官员,则主管按枢密院的级别发给伙食补助,实际上是枢密院的下属机构。

前代国家藏书,都隶属于几个地方,这是为了防止因水、火灾害而散亡。现在三馆、秘阁的藏书共有四处,然而都在崇文院中。其间国家图书多被人盗窃,士大夫之家往往可以得到。嘉祐年间,朝廷置编校书籍官八员,以四馆之书互相校雠,并配给书写吏等百余人,将所校之书全部以黄纸缮写装订成大册的书本,从此私家才不敢擅自收藏。不过这次校雠持续了好几年,仅能校完昭文馆一馆的书籍就停止了。

旧时翰林学士地位清贵亲近,都不兼任其他事务。文馆的职任,自校理以上,都有贴职钱,只有内外两制官不添给。杨大年久为学士,家境清贫,请求外任地方官,其章表达千余言。其中有两联文字说到:“空占着甘泉宫侍从之臣的职位,最终却成为像若敖氏一样的饿鬼;孔子的随从弟子们病饿得不能起,东方朔也渐渐饥饿得要死。”

京师百官上任之日,只有翰林学士奉旨设宴可以用乐舞,其他官员,即使是宰相,也没有这种礼仪。宴会所用的乐工和歌舞艺人,都由开封府指定招集。陈和叔复为翰林学士,当时他权知开封府事,遂不用歌舞女艺人。学士院奉旨设宴不用女艺人,自和叔开始。

礼部贡院考试进士之日,在阶前设置香案,主持贡举的官员与参加考试的举人对拜,这也是唐朝旧制。举人所坐的考位,一应物品的供给陈设甚为排场,有关部门还给准备茶水和饮料。至于学究科的考试,则帐幕毡席之类的用品全都撤去,也没有茶水,考生渴了就喝研墨用的水,以致人人都染黑了嘴巴。这并不是要故意与考生为难,而是为了防止有人利用毡幕和送水的人私下传递所考的经义。因为以往曾有这样做而败露的,所以现在要事事为之防备。欧阳文忠曾有诗说:“焚香礼进士,彻幕待经生。”以为对待二者礼数上的轻重如此悬殊,其实这中间自有原因。

嘉祐年间,贡院奏上进士名册后,尚未殿试,京师已妄传王俊民将为状元。这种传言不知是从哪里来的,人们也不知道王俊民为何人。等到殿试时,王荆公当时为知制诰,与天章阁待制杨乐道二人同为详定官。按以往的制度,殿试举人设初考官先阅试卷,确定合格者的等次;再封弥试卷,送覆考官审核,进一步确定等次;然后才交付详定官,拆封看初考官所定的等次,以与覆考官所定的等次对照,如果二者相同就不再变动,如果不同就再详阅不同者的试卷,或从初考官所定,或从覆考官所定,均不得另外确定等次。其时王荆公以为初考、覆考所定的第一人都不允当,欲从名册上另外取一人为状头;杨乐道坚持旧有的法规,不同意这样做。二人的争议还没有结果,太常少卿朱从道这时为封弥官,闻知此事,就对同掌封弥的人说:“二公何必要力争,我在十天前就已听说王俊民为状元。其事必然是预先定下来的,二公只不过自寻烦恼罢了。”稍后二人各以自己的意见进呈禀奏皇上,而皇上诏令采取荆公的意见。等到发榜,状元果然是王俊民。详定官得以另立进士名次由这次开始,后来遂成为定例。

选人不能乘马入宫门。天圣年间,以选人担任馆职,始于欧阳修、黄鉴等人,他们都自左掖门下马入馆,当时称他们为“步行学士”。嘉祐年间,在崇文院设置编校局,校官都允许乘马至院门。后来中书五房设置习学公事官,他们也按惯例可以乘马到官署。

皇上的车驾出行时,队伍的前驱,即古代的清道。其次是卫仗。卫仗,对照阑入宫门法,就是古代的外仗。队伍的中间部分称为禁围,就是殿中仗。《周礼·天官·掌舍》说:“没有宫殿,就让人站立着代表门。”今天这样的人称为“殿门天武官”,从天下挑选八名个子最高的人。皇上到前殿坐朝时,这八个人就持钺站立在紫宸门下;皇上出行的时候,他们就站立在禁卫门下,他们行走在仪仗、马队的前面。还有衡门十人,队长一人,挑选武艺超群的人担任。皇上往后殿听政时,他们执挝东西对立在殿前,这就是古代称为虎贲、人门的人了。

 

《故事二》

 

三司使班在翰林学士之上。旧制,权使即与正同,故三司使结衔皆在官职之上。庆历中,叶道卿为权三司使,执政有欲抑道卿者,降敕时移权三司使在职下结衔,遂立翰林学士之下,至今为例。后尝有人论列,结衔虽依旧,而权三司使初除,门取旨,间有叙学士者,然不为定制。

宗子授南班官,世传王文正太尉为宰相日,始开此议,不然也。故事,宗子无迁官法,唯遇稀旷大庆,则普迁一官。景祐中,初定祖宗并配南郊,宗室欲缘大礼乞推恩,使诸王宫教授刁约草表上闻。后约见丞相王沂公,公问:“前日宗室乞迁官表,何人所为?”约未测其意,答以不知。归而思之,恐事穷且得罪,乃再诣相府。沂公问之如前,约愈恐,不復敢隐,遂以实对。公曰:“无他,但爱其文词耳。”再三嘉奖。徐曰:“已得旨,别有措置。更数日,当有指挥。”自此遂有南班之授,近属自初除小将军,凡七迁则为节度使,遂为定制。诸宗子以千缣谢约,约辞不敢受。余与刁亲旧,刁尝出表稿以示余。

大理法官,皆亲节案,不得使吏人。中书检正官不置吏人,每房给楷书一人录净而已。盖欲士人躬亲职事,格吏奸,兼历试人才也。  

太宗命创方团球带,赐二府文臣。其后枢密使兼侍中张耆、王贻永皆特赐;李用和、曹郡王皆以元舅赐;近歳宣微使王君贶以耆旧特赐。皆出异数,非例也。近歳京师士人朝服乘马,以黪衣蒙之,谓之“凉衫”,亦古之遗法也。《仪礼》“朝服加景”是也。但不知古人制度章色如何耳。

内外制凡草制除官,自给谏、待制以上,皆有润笔物。太宗时,立润笔钱数,降诏刻石于舍人院。每除官,则移文督之。在院官下至吏人院驺,皆分沾。元丰中,改立官制,内外制皆有添给,罢润笔之物。

唐制,官序未至而以他官权摄者,为直官,如许敬宗为直记室是也。国朝学士、舍人皆置直院。熙宁中,復置直舍人、学士院,但以资浅者为之,其实正官也。熙宁六年,舍人皆迁罢,阁下无人,乃以章子平权知制诰,而不除直院者,以其暂摄也。古之兼官,多是暂时摄领;有长兼者,即同正官。余家藏《海陵王墓志》谢朓文,称“兼中书侍郎。”  

三司、开封府、外州长官升厅事,则有衙吏前导告喝。国朝之制,在禁中唯三官得告:宰相告于中书,翰林学士告于本院,御史告于朝堂。皆用朱衣吏,谓之“三告官”。所经过处,阍吏以梃扣地警众,谓之“打仗子”。两府、亲王,自殿门打至本司及上马处;宣微使打于本院;三司使、知开封府打于本司。近歳寺监长官亦打,非故事。前宰相赴朝,亦有特旨,许张盖、打仗子者,系临时指挥。执丝梢鞭入内,自三司副使以上;副使唯乘紫丝暖座从入。队长持破木梃,自待制以上。近歳寺监长官持藤杖,非故事也。百官仪范,著令之外,诸家所记,尚有遗者。虽至猥细,亦一时仪物也。

国朝未改官制以前,异姓未有兼中书令者,唯赠官方有之。元丰中,曹郡王以元舅特除兼中书令,下度支给俸。有司言:“自来未有活中书令请受则例。”

都堂及寺观百官会集坐次,多出临时。唐以前故事,皆不可考,唯颜真卿与左仆射定襄郡子王郭英又书云:“宰相、御史大夫、两省五品、供奉官自为一行,十二卫大将军次之,三师、三公、令仆、少师、保傅、尚书左右丞、侍郎自为一行,九卿、三监对之。从古以来,未尝参错。”此亦略见当时故事,今录于此,以备阙文。

赐“功臣”号,始于唐德宗奉天之役。自后藩镇,下至从军资深者,例赐“功臣”。本朝唯以赐将相。熙宁中,因上皇帝尊号,宰相率同列面请三四,上终不允,曰:“徽号正如卿等‘功臣’,何补名实?”是时吴正宪为首相,乃请止“功臣”号,从之。自是群臣相继请罢,遂不復赐。

 

  1. 译文

 

三司使的级别在翰林学士之上。按旧时体制,三司使权使公事与三司使正官职任相同,所以“三司使权使公事”的结衔,“三司使”三字在“权使公事”之上。庆历年间,叶道卿为三司使权使公事,执政官有欲压制道卿的,因而在颁降任命他的敕书时,移“三司使”三字于“权”字之下而称“权三司使”,遂使权三司使的立班在翰林学士之下,并且至今沿用为定例。后来曾有人奏论此事,虽然“权三司使”的结衔未变,而权三司使新任命,閤门使传达皇帝圣旨,偶尔也有列其等级在翰林学士之上的,但不是固定的成例。

宗室子弟授予南班官衔,世人传说是在王文正(旦)为宰相时开始提议的,事实不是这样。按旧时制度,宗室子弟没有升迁官阶的法规,只有遇到很少举行的盛大庆典,才普遍升迁一级。景祐年间,初次制定在南郊合祭天地时以太祖、太宗、真宗一起配享的制度,宗室欲借此大典礼请求推恩迁官,因而让诸王宫教授刁约起草表章报告皇上。事后刁约拜见宰相王沂公(曾),沂公问日前宗室请求迁官的表章是谁起草的。刁约一时猜不透他的意思,就回答说不知道。回来后刁约想这事,怕事情被追查后会造成窘迫且将得罪,于是又到宰相府拜见沂公。沂公还像上次那样问他,刁约更加恐慌,不敢再隐瞒,遂如实回答。沂公说:“没有其他意思,只是喜欢这表章的文词。”并再三给以表扬。然后又慢慢说道:“已得皇上旨意另行安排,隔几天就会有政府的指令。”自此遂有宗室授予南班官的成例。皇帝的近亲从开始除授位次低的将军,凡经七次升迁,即升至节度使,于是成为固定的制度。宗室诸人用上千匹细绢答谢刁约,刁约推辞不敢接受。我和刁约有亲戚故旧关系,他曾出示当时所上表章的草稿给我看过。

太宗命创方团毬带赏赐两府的文臣。后来枢密使兼侍中张耆、王贻永都受到特赐,李用和、曹郡王都因为是元舅而受到赏赐,近年宣徽使王君贶因为年高德昭而受特赐。这些都是出于特别的礼遇,并非定例。近年京城人士穿着官服乘马时,用浅黑色的衣服蒙在官服外,称为“凉衫”,也是古代遗传下来的做法。这种浅黑色的衣服就是《仪礼》中的“朝服加景”,只是不知道古人“景”的式样、颜色是怎样的。

掌内外制的学士和知制诰凡是起草任命官员的制书,只要被任命的是给谏、待制等五品以上的官员,起草者就都有润笔物。太宗时曾确定润笔的钱数,命刻于碑石上立在舍人院,每任命官员就出文书督促发放,供职舍人院的官员以至吏人和马夫都有分沾。元丰年间改革官制,内外制官员都增加了添支钱,遂罢去润笔的钱物。

唐代制度,官品不够而以其他官职暂时代理或兼任的官员,称为直官,例如许敬宗任直记室就属此类。我朝学士、舍人都设置直院。熙宁年间,重新设置直舍人院、直学士院,只是以资历浅的人来任职,其实是正官,而非直官。熙宁六年,舍人都被贬官撤职,阁中无人,于是让章衡权知制诰,但不授予其直院之职,因为他是暂时兼职。古代的兼职官员,多数是暂时兼任,如有长期兼任者,就相当于正官。我家藏有《海陵王墓志》,谢朓撰写的,他落款的官衔称“兼中书侍郎”。

三司、开封府、京城外州府的长官升堂理事,都有衙役在前引路吆喝。本朝制度规定,在宫禁之中只有三种官员可以吆喝通告:宰相到中书省时通告,翰林学士到翰林院时通告,御史到朝堂时通告。吆喝通告时都用穿红衣的役吏,称作“三告官”。在官员所经过的地方,门吏用棍杖敲地以警示众人,称作“打杖子”。对两府、亲王,要从殿门一直打到本司或上马的地方;宣徽使打于宣徽院;三司使、开封府尹打于各自的官署。近年来,寺监长官也要打杖吆喝,这不合过去的规矩。以前宰相上朝,也有经皇帝特许,张华盖、打杖子的,那是临时性的指令。手持丝梢鞭进宫,要三司副使以上官员才可以;副使只可乘紫丝暖座跟随入内。允许仪仗队长手持旧棍杖,得是待制以上的官员才可以。近年来寺监长官也持藤杖,这不合过去的制度。文武百官的仪仗规则,除记入律令以外,各家所作的记载,还是有遗漏。所记尽管很琐细,却也是一个时期用于礼仪的器物。

都堂及寺观百官会集时的座次,多出于临时安排。唐代以前的旧制都无法查考了,唯有颜真卿写给左仆射定襄郡王郭英义的一封书信说:“宰相、御史大夫、两省五品以上供奉官自为一行,十二卫大将军的座位在其次,三师、三公、令仆、少师、保傅、尚书左右丞、侍郎自为一行,九卿、三监的座次在他们对面。自古以来,未曾错乱。”这段话大略体现了当时的旧制,今天抄录在这里,以弥补记载的遗漏。

朝廷赐予臣下“功臣”的名号,始于唐德宗奉天之役时。从那以后,各藩镇长官以至其僚属从事和参军,凡是资历深的,都援例赐以“功臣”之号。本朝只以“功臣”名号赐予将相大臣。熙宁年间,因按制度要加皇帝尊号,宰相率领同事诸大臣当面请示再三,神宗始终不答应,并说:“这种名号如同你们的‘功臣’之号,对一个人的名实又有何补益?”其时吴正宪为宰相第一人,于是请求取消已赐给他的“功臣”之号,神宗答应了。自此群臣相继请求撤销“功臣”名号,遂不再赐予。

 

 

《辨证一》

 

钧石之石,五权之名,石重百二十斤。后人以一斛为一石,自汉已如此,“饮酒一石不乱”是也。挽蹶弓弩,古人以钧石率之。今人乃以粳米一斛之重为一石。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今之武卒蹶弩,有及九石者,计其力乃古之二十五石,比魏之武卒,人当二人有余;弓有挽三石者,乃古之三十四钧,比颜高之弓,人当五人有余。此皆近歳教养所成。以至击刺驰射,皆尽夷夏之术;器仗铠胄,极今古之工巧。武备之盛,前世未有其比。

《楚词·招魂》尾句皆曰“些”,苏个反。今夔、峡、湖、湘及南、北江獠人,凡禁咒句尾皆称“些”。此乃楚人旧俗,即梵语“萨冣诃”也。萨音桑葛反,冣无可反,诃从去声。三字合言之,即“些”字也。

阳燧照物皆倒,中间有碍故也。算家谓之“格术”。如人摇橹,臬为之碍故也。若鸢飞空中,其影随鸢而移,或中间为窗隙所束,则影与鸢遂相违,鸢东则影西,鸢西则影东。又如窗隙中楼塔之影,中间为窗所束,亦皆倒垂,与阳燧一也。阳燧面洼,以一指迫而照之则正;渐远则无所见;过此遂倒。其无所见处,正如窗隙、橹臬、腰鼓碍之,本末相格,遂成摇橹之势。故举手则影愈下,下手则影愈上,此其可见。阳燧面洼,向日照之,光皆聚向内。离镜一、二寸,光聚为一点,大如麻菽,著物则火发,此则腰鼓最细处也。岂特物为然,人亦如是,中间不为物碍者鲜矣。小则利害相易,是非相反;大则以已为物,以物为已。不求去碍,而欲见不颠倒,难矣哉!《酉阳杂俎》谓“海翻则塔影倒”,此妄说也。影入窗隙则倒,乃其常理。

先儒以日食正阳之月止谓四月,不然也。正、阳乃两事,正谓四月,阳谓十月。日月阳止是也。《诗》有“正月繁霜”;“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二者,此先王所恶也。盖四月纯阳,不欲为阴所侵;十月纯阴,不欲过而干阳也。

余为《丧服后传》,书成,熙宁中欲重定五服敕,而余预讨论。雷、郑之前,阙谬固多,其间高祖远孙一事,尤为无义。《丧服》但有曾祖齐衰六月,远曾缌麻三月,而无高祖远孙服。先儒皆以谓“服同曾祖曾孙,故不言可推而知”,或曰“经之所不言则不服”,皆不然也。曾,重也。由祖而上者,皆曾祖也;由孙而下者,皆曾孙也:虽百世可也。苟有相逮者,则必为服丧三月。故虽成王之于后稷,亦称曾孙。而祭礼祝文,无远近皆曰曾孙。《礼》所谓“以五为九”者,谓傍亲之杀也。上杀、下杀至于九,傍杀至于四,而皆谓之族。族昆弟父母、族祖父母、族曾祖父母。过此则非其族也。非其族,则为之无服。唯正统不以族名,则是无绝道也。

旧传黄陵二女,尧子舜妃。以二帝化道之盛,始于闺房,则二女当具任、姒之德。考其年歳,帝舜陟方之时,二妃之齿已百歳矣。后人诗骚所赋,皆以女子待之,语多渎慢,皆礼义之罪人也。

历代官室中有謻门,盖取张衡《东京赋》“謻门曲榭”也。说者谓“冰室门”。按《字训》:“謻,别也。”《东京赋》但言别门耳,故以对曲榭,非有定处也。

水以漳名、洛名者最多,今略举数处:赵、晋之间有清漳、浊漳,当阳有漳水,灨上有漳水,鄣郡有漳江,漳州有漳浦,亳州有漳水,安州有漳水。洛中有洛水,北地郡有洛水,沙县有洛水。此概举一二耳,其详不能具载。余考其义,乃清浊相蹂者为漳。章者,文也,别也。漳谓两物相合,有文章,且可别也。清漳、浊漳,合于上党。当阳即沮、漳合流,赣上即漳、灨合流,漳州余未曾目见,鄣郡即西江合流,亳、漳则漳、涡合流,云梦则漳、郧合流。此数处皆清浊合流,色理如螮蝀,数十里方混。如璋亦从章,璋,王之左右之臣所执,《诗》云:“济济辟王,左右趣之。济济辟王,左右奉璋。”璋,圭之半体也。合之则成圭。王左右之臣,合体一心,趣乎王者也。又诸侯以聘女,取其判合也。有事于山川,以其杀宗庙礼之半也。又牙璋以起军旅,先儒谓“有鉏牙之饰于剡侧”,不然也。牙璋,判合之器也,当于合处为牙,如今之合契。牙璋,牡契也,以起军旅,则其牝宜在军中,即虎符之法也。洛与落同义,谓水自上而下,有投流处。今淝水、沱水,天下亦多,先儒皆自有解。

解州盐泽,方百二十里。久雨,四山之水悉注其中,未尝溢;大旱未尝涸。卤色正赤,在版泉之下,俚俗谓之“蚩尤血”。唯中间有一泉,乃是甘泉,得此水然后可以聚人。其北有尧梢音消水,一谓之巫咸河。大卤之水,不得甘泉和之,不能成盐。唯巫咸水入,则盐不復结,故人谓之“无咸河”,为盐泽之患,筑大堤以防之,甚于备寇盗。原其理,盖巫咸乃浊水,入卤中,则淤淀卤脉,盐遂不成,非有他异也。

《庄子》云:“程生马。”尝观《文字注》:“秦人谓豹曰程。”余至延州,人至今谓虎豹为“程”,盖言“虫”也。方言如此,抑亦旧俗也。

《唐六典》述五行,有禄命、驿马、湴河之目。人多不晓湴河之义。余在鄜延,见安南行营诸将阅兵马藉,有称“过范河损失”。问其何谓“范何”?乃越人谓淖沙为“范河”,北人谓之“活沙”。余尝过无定河,度活沙,人马履之,百步之外皆动,澒澒然如人行幕上。其下足处虽甚坚,若遇其一陷,则人马蹻车,应时皆没,至有数百人平陷无孑遗者。或谓:此即流沙也。又谓:沙随风流,谓之流沙。湴,字书亦作“埿”。蒲滥反。按古文,埿,深泥也。本书有湴河者,盖谓陷运,如今之“空亡”也。

古人藏书辟蠹用芸。芸,香草也,今人谓之七里香者是也。叶类豌豆,作小丛生,其叶极芬香,秋间叶间微白如粉污,辟蠹殊验。南人采置席下,能去蚤虱。余判昭文馆时,曾得数株于潞公家,移植秘阁后,今不復有存者。香草之类,大率多异名,所谓兰荪,荪,即今菖蒲是也;蕙,今零陵香是也;茞,今白芷是也。  

祭礼有腥、燖、熟三献。旧说以谓腥、燖备太古、中古之礼,余以为不然。先王之于死者,以为之无知则不仁,以之为有知则不智。荐可食之熟,所以为仁;不可食之腥、燖,所以为智。又一说,腥、燖以鬼道接之,馈食以人道接之,致疑也。或谓鬼神嗜腥、燖,此虽出于异说,圣人知鬼神之情状,或有此理,未可致诘。

世以玄为浅黑色,璊为赭玉,皆不然也。玄乃赤黑色,燕羽是也,故谓之玄鸟。熙宁中,京师贵人戚里,多衣深紫色。谓之黑紫,与皂相乱,几不可分,乃所谓玄也。璊。赭色也。“毳衣如璊”;音门。稷之璊色者谓之穈。穈字音门,以其色命之也。《诗》:“有穈有芑。”今秦人音糜,声之讹也。穈色在朱黄之间,似乎赭,极光莹,掬之粲,泽熠熠如赤珠。此自是一色,似赭非赭。盖所谓璊,色名也,而从玉,以其赭而泽,故以谕之也。犹鴘以色名而从鸟,以鸟色谕之也。  

世间锻铁所谓钢铁者,用柔铁屈盘之,乃以生铁陷其间,泥封炼之,锻令相入,谓之“团钢”,亦谓之“灌钢”。此乃伪钢耳,暂假生铁以为坚,二三炼则生铁自熟,仍是柔铁。然而天下莫以为非者,盖未识真钢耳。余出使,至磁州锻坊,观炼铁,方识真钢。凡铁之有钢者,如面中有筋,濯尽柔面,则面筋乃见。炼钢亦然,但取精铁,锻之百余火,每锻称之,一锻一轻,至累锻而斤两不减,则纯钢也,虽百炼不耗矣。此乃铁之精纯者,其色清明,磨莹之,则黯黯然青且黑,与常铁迥异。亦有炼之至尽而全无钢者,皆系地之所产。

《诗》:“芄兰之支,童子佩觿。”觿,解结锥也。芄兰生荚支,出于叶间,垂之正如解结锥。所谓“佩觿”者,疑古人为韘之制,亦当与芄兰之叶相似,但今不復见耳。

江南有小栗,谓之“茅栗”。茅音草茅之茅。以余观之,此正所谓芧也。则《庄子》所谓“狙公赋芧”者,芧音序。此文相近之误也。

余家有阎博陵画唐秦府十八学士,各有真赞,亦唐人书,多与旧史不同:姚柬字思廉,旧史乃姚思廉字简之。苏台、陆元朗、薛庄,《唐书》皆以字为名。李玄道、盖文达、于志宁、许敬宗、刘教孙、蔡允恭,《唐书》皆不书字。房玄龄字乔年,《唐书》乃房乔字玄龄。孔颖达字颖达,《唐书》字仲达。苏典签名旭,《唐书》乃勖。许敬宗、薛庄官皆直记室,《唐书》乃摄记室。盖《唐书》成于后人之手,所传容有讹谬;此乃当时所记也。以旧史考之,魏郑公对太宗云:“目如悬铃者佳。”则玄龄果名,非字也。然苏世长,太宗召对玄武门,问云:“卿何名长意短?”后乃为学士,似为学士时,方更名耳。

唐贞观中,敕下度支求杜若,省郎以谢朓诗云:“芳洲采杜若。”乃责坊州贡之。当时以为嗤笑。至如唐故事,中书省中植紫薇花,何异坊州贡杜若,然历世循之,不以为非。至今舍人院紫微阁前植紫薇花,用唐故事也。

汉人有饮酒一石不乱。余以制酒法较之,每粗米二斛,酿成酒六斛六斗。今酒之至醨者,每秫一斛,不过成酒一斛五斗,若如汉法,则粗有酒气而已。能饮者饮多不乱,宜无足怪。然汉之一斛,亦是今之二斗七升。人之腹中,亦何容置二斗七升水邪?或谓:“石乃钧石之石,百二十斤。”以今秤计之,当三十二斤,亦今之三斗酒也。于定国食酒数石不乱,疑无此理。

古说济水伏流地中,今历下凡发地皆是流水,世传济水经过其下。东阿亦济水所经,取井水煮胶,谓之“阿胶”;用搅浊水则清。人服之,下膈、疏痰、止吐,皆取济水性趋下清而重,故以治淤浊及逆上之疾。今医方不载此意。

余见人为文章多言“前荣”,荣者,夏屋东西序之外屋翼也,谓之东荣、西荣。四注屋则谓之东霤、西霤。未知前荣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