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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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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自中等资质以上的都会说:“象从前三代的圣王是足以取法的。”假若从前三代的圣王足以为法,那么姑且试着回顾一下圣王的行事:从前周武王攻伐殷商诛杀纣王,使诸侯分掌众神的祭祀,说:“同姓诸侯得立祖庙以祭祀,异姓诸侯祭祀本国的山川。”所以说武王必定认为鬼神是存在的,所以攻殷伐纣,使诸候分主祭祀。如果鬼神不存在,那么武王为何把祭祀分散呢?不仅武王的事是这样,古代圣王行赏必定在祖庙,行罚也必定在社庙。在祖庙行赏是为什么呢?是报告祖先颁赏的均平;在社庙行戮是为什么呢?是报告断狱的公允。不仅这一记载说的是这样,而且从前虞夏商周三代的圣王,他们开始建国营都之日,必定要选择国都的正坛,设立作为宗庙;必定选择树木高大茂盛的地方,设立作为丛社;必定要选择国内父兄辈慈祥、孝顺、正直、善良的人,充作祭祀的太祝和宗伯;必定要选择六畜中能胜任肥壮纯色之选者,作为祭祀品,摆设珪、璧、琮、璜等玉器,以符合自己的财力为度;必定要选择五谷中气香色黄的,用作供祭的酒醴粢盛,因而酒醴粢盛随年成好坏而增减。所以古时的圣王治理天下,必须先鬼神而后人类,原因即在于此。所以说:官府置备供具,必定以祭品祭服为先,使尽藏于府库之中,太祝、太宗等官吏都于朝廷就位,选为祭品的牲畜不跟昔日的畜群关在一起。古代圣王的施政,就是如此。

古代圣王必定认为鬼神是存在的,所以他们尽力侍奉鬼神很厚重。(因此没有一个敢在暗处放肆,拟度鬼神的显明,担心被诛罚。)(他们)又担心后世子孙不能知道这点,所以写在竹帛上,传下给后世子孙。或者担心它们被腐蚀、被虫咬而灭绝,后世子孙无法得到它来记诵,所以又雕琢在盘盂上,镂刻在金石上,以示重要。又担心后世子孙不能敬顺以取得吉祥,所以先王的书籍,圣人的言语,即使是在一尺的帛书上,一篇简书上,多次说及鬼神的存在,对之重复了又重复。这是什么缘故?是因为圣王尽力于此。现在坚持没有鬼神的人说:“鬼神本来就不存在。”那么这就是违背圣王的要务。违反圣王的要务,就不是君子所行的道了。

现在坚持没有鬼神的人说:“说先王的书籍,圣人的言语,即使是一尺的帛书,一篇简书上,多次提到鬼神的存在,重复了又重复,那么究竟是一些什么书呢?”墨子说:“《经》中的《大雅》就写有这个。《大雅》说:‘文王高居上位,功德昭著于天,周虽是诸侯旧邦,但它接受天命才刚开始,周朝的德业很显著,上帝的授命很及时。文王去世后在上帝左右升降。静穆的文王,美名传扬不止。’如果鬼神不存在,那么文王已死,他怎么能在上帝的左右呢?这是我所知道的《周书》中写的鬼神。”而单只《周书》言有

鬼之事,而《商书》却没有言有鬼之事,那么还不足用来作为法则。既然如此,那么姑且试着回顾一下《商书》。《商书》上说:“哎呀!古代的夏朝,正当没有灾祸的时候,各种野兽爬虫,以及各种飞鸟,没有不比附的。何况是人类,怎么敢怀有异心?山川、鬼神,也无不安宁,若能恭敬诚信,则天下和合,确保国土。”考察山川、鬼神所以无不安宁的原因,是为了佐助禹,为禹计谋。这是我所知道的《商书》中的鬼。而且单《商书》独提到鬼,而《夏书》不说鬼,那么还不足用来作为法则,既然如此,那么姑且试着回顾《夏书》。《禹誓》说:“在甘这个地方举行大战,夏王于是命令左右六人,下到中军去听宣誓。夏王说:‘有扈氏轻慢五行,怠惰废弃三正,天因而断绝他的大命。’又说:‘太阳已中,现在我要和有扈氏拼今日的生死。前进吧!你们乡大夫和平民百姓。我不是想要有扈氏的田地和宝玉,我是恭行上天的惩罚。左边的不尽力进攻左方,右边的不尽力进攻右方那就是你不听命。驾车的不将马指挥好,那就是你们不听命。所以要在祖先神位前颁赏,在社庙神主前行罚。’”在祖庙颁赏是为什么呢?是告祖先分配天命的公平。在社庙行罚是为什么呢?是说治狱的合理。所以古时圣王必定认为鬼神是赏贤和罚暴的,所以行赏必在祖庙而行罚必在社庙。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夏书》中的鬼。所以最远的《夏书》,其次的《商书》、《周书》,都多次说到鬼神的存在,重复了又重复。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圣王勉力于此。从这些书的说法来看,则鬼神的存在,难道可以怀疑吗?

在古时有记载说:“在丁卯吉日,(百官)代王遍祝社神、四方之神、岁事之神及先祖,以使王延年益寿。”所以墨子说:“应当相信鬼神能够赏贤和罚暴。这本是应施之国家和万民,确实可用以治理国家、谋利万民的大道。”所以,那些政府官吏不清廉,男女混杂没分别,鬼神都看得见;百姓成为淫暴、寇乱、盗贼,拿着兵器、毒药、水火在路上邀截无辜之人,夺取人家的车马、衣裘为自己牟利,有鬼神看得见。因此官吏治理官府之事不敢不廉洁,见善不敢不赏,见恶不敢不罚。而百姓成为淫暴、寇乱、盗贼,拿着兵器、毒药、水火在路邀截无辜的人,抢夺车马,衣裘为自己谋利之事,从此就会停止,于是天下就治理了。

所以对鬼神之明,人不可能倚恃幽间、广林、深谷(而为非作歹),鬼神之明一定能洞知他。对鬼神之罚,人不可能倚恃富贵、人多势大、勇猛顽强、坚甲利兵(而抵制),鬼神之罚必能战胜他。假若认为不是这样,(那么请看)从前的夏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对上咒骂天帝、侮辱鬼神,对下祸害残杀天下的万民,残害上帝之功,抗拒上帝之道。所以在此时上天就使商汤对他致以明罚。汤用战车九辆,布下鸟阵、雁行的阵势。汤登上大赞这个地方追逐夏众,攻入近郊,汤王亲手将推哆、大戏擒住。从前的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拥有有勇力的人推哆大戏,能撕裂活的兕、虎,指点之间就能杀死人。他的民众之多成兆成亿,布满山陵水泽,但却不能以此抵御鬼神的诛罚。这就是我所说的对鬼神的惩罚,人不可能凭借富贵、人多势大、勇猛顽强、坚甲利兵(而抵制),即缘于此。并且不止夏桀是这样,从前的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但他对上咒骂上天,侮辱鬼神,对下殃害残杀天下万民,抛弃父老,屠杀孩童,用炮烙之刑处罚无罪之人,剖割孕妇之胎,庶民鳏寡号陶大哭而无处申诉。所以在这个时候,上天就使周武王致以明罚。武王用精选的战车一百辆,虎贲勇士四百人,亲自作为同盟诸国受节军将的先驱,去观察敌情。与殷商军队战于牧野,武王擒获了费中、恶

来,殷军大队叛逃败走。武王追逐他们奔入殷宫,用万年梓株折断了纣王头,把他的头系在赤环上,以白旗载着,以此为天下诸侯戮之。从前的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又有勇力的将领费中、恶来、崇侯虎,指顾之间即可杀人。他的民众之多成兆成亿,布满水泽山林,然而不能凭此抵御鬼神的诛罚。这就是我所说的鬼神的惩罚,不能倚仗富贵、人多势大、勇猛顽强、坚甲利兵(而抵制),道理即在于此。并且《禽艾》上说过:“积善得福,不嫌微贱;积恶灭宗,不避高贵。”这说的是鬼神所应赏赐的,不论地位多么微贱也必定要赏赐他;鬼神所要惩罚的,不论地位多么尊崇也必定要惩罚他。

现在坚持没有鬼神的人说:“抑或不符合双亲的利益而有害为孝子吗?”墨子说:“古往今来所说的鬼神,没有别的,有天鬼,也有山水的鬼神,也有人死后所变的鬼。”现在存在儿子比父亲先死、弟弟比兄长先死的情况。即使如此,按天下常理来说,则先死的不是父亲就是母亲、不是哥哥就是姐姐。现在洁治酒醴粢盛,用以恭敬谨慎地祭祀。假使鬼神真有的话,这是让父母兄姐得到饮食,难道不是最大的益处吗!假使鬼神确实没有的话,这不过是浪费他制作酒酒醴粢盛的一点资财罢了。而且这种浪费,也并不是倾倒在脏水沟去丢掉,而是内而宗族、外而乡亲,都可以请他们来饮食。即使鬼神真不存在,这也还可以联欢聚会,联络乡里感情。现在坚持没有鬼神的人说道:“鬼神本来就不存在,因此不必供给那些酒醴。粢盛、牺牲之财。如今我们岂是爱惜那些财物呢?(而在于)祭祀能得到什么呢?”这种说法对上违背了圣王之书,对内违背了民众孝子之行,却想在天下做上层人士,这实在不是做上层人士的道理。所以墨子说:“现在我们去祭祀,并不是(把食物)倒在沟里丢掉,而是上以邀鬼神之福,下以集合民众欢会,连络一乡一里的感情。假若鬼神存在,那就是将我们的父母兄弟请来共食,这岂不是天下最有利的事吗?”

所以墨子说:“现在天下的王公大人士君子,如果心中确实想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那么对于鬼神的存在,将不可不加以尊重表彰,这即是圣王之道。”

 

  1. 注释

 

(1)认为鬼神不仅存在,而且能对人间的善恶予以赏罚,这是墨子的一个重要理论。在本篇中,他列举古代的传闻、古代圣王对祭祀的重视以及古籍的有关记述,以证明鬼神的存在和灵验。从今天来看,这种宣扬迷信的做法显然是落后而不足取的。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墨子明鬼的目的,主要是想借助超人间的权威以限制当时统治集团的残暴统治。

(2)“退”当作“迓”,与“御”通。御:止。

(3)“惑”通“或”。

(4)“田”通“畋”,打猎。

(5)弢:弓袋。

(6)“郑”为“秦”字之误。下同。

(7)“三绝”疑为“玄絻”之误。

(8)“王”字当删。

(9)“祖”通“沮”。

(10)“涂”通“途”。

(11)“为“祏”之误。

(12)“祩”即“祝”。“揖”为“楫”字之误。

(13)“女”通“汝”。

(14)“荷繦”疑为“葆繦”之误,即“襁褓”。

(15)“槀”同“敲”。

(16)“由”为“欲”之假借字。“谦”同“兼”。

(17)“之”为“二”字之误。

(18)“泏”同“掘”。“洫”同“穴”。

(19)“请品先”为“诸诅失”之误。“矢”通“誓”。后一个“请”为“情”之假借字。

(20)“董”为“堇”之误,“堇”通“谨”。

(21)“僇”通“戮”。

(22)“菆”同“丛”。

(23)“驯为“僎”,具的意思。

(24)“为”后疑脱“有”字。

(25)“咸”为“或”字之误。

(26)“莙”为“若”之误。“羊”即“祥”。

(27)“贞”为“征”之假借字。

(28)矧:况。“佳”即“惟”。

(29)“且”通“徂”。

(30)“葆士”当作“宝玉”。

(31)“傲”为“杀”字之误。

(32)“祥”疑为“牂”字之误,“戕”为“戕”之假借字。

(33)“元山”疑为“亢上”之误。“亢”通“抗”。

(34)“犯遂下众,人之遂”疑应为“犯遂夏众,入之遂”。“为“郊”之假借字。

(35)“乎”为“手”之误。“禽”通“擒”。

(36)“列”通“裂”。

(37)“楚毒”为“焚灸”之误。

(38)“玑”为“ ”字之误,“ ”为“祺”之假借字。

(39)“意”通“抑”。“忠”为“中”之假借字。

(40)“自”为“且”之误。“且”同“抑”。“特”应为“直”。

 

 

《32章 非乐(上)》

 

子墨子言曰: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且夫仁者之为天下度也,非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

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炙之味以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为不安也。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今王公大人虽无造为乐器,以为事乎国家,非直掊潦水、拆壤垣而为之也,将必厚措敛乎万民,以为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古者圣王,亦尝厚措敛乎万民,以为舟车。既以成矣,曰:“吾将恶许用之?”曰:“舟用之水,车用之陆,君子息其足焉,小人休其肩背焉。”故万民出财赍而予之,不敢以为慼恨者,何也?以其反中民之利也。然则乐器反中民之利,亦若此,即我弗敢非也。然则当用乐器,譬之若圣王之为舟车也,即我弗敢非也。

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然即当为之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而扬干戚,民衣食之财,将安可得乎?

即我以为未必然也。意舍此,今有大国即攻小国,有大家即伐小家,强劫弱,众暴寡,诈欺愚,贵傲贱,寇乱盗贼并兴,不可禁止也。然即当为之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而扬干戚,天下之乱也,将安可得而治与?即我未必然也。

是故子墨子曰:姑尝厚措敛乎万民,以为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无补也。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今王公大人唯毋处高台厚榭之上而视之,钟犹是延鼎也,弗撞击将何乐得焉哉!其说将必撞击之。惟勿撞击,将必不使老与迟者。老与迟者,耳目不聪明,股肱不毕强,声不和调,明不转朴。将必使当年,因其耳目之聪明,股肱之毕强,声之和调,眉之转朴。使丈夫为之,废丈夫耕稼树蓺之时;使妇人为之,废妇人纺绩织纴之事。今王公大人,唯毋为乐,亏夺民衣食之财以拊乐,如此多也。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今大钟鸣鼓、琴瑟竿笙之声,既已具矣,大人肃然奏而独听之,将何乐得焉哉?其说将必与贱人不与君子,与君子听之,废君子听治;与贱人听之,废贱人之从事。今王公大人惟毋为乐,亏夺民之衣食之财以拊乐,如此多也。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昔者齐康公兴乐万,万人不可衣短褐,不可食糠糟,曰:“食饮不美,面目颜色不足视也;衣服不美,身体从容丑羸不足观也。”是以食必粱肉,衣必文绣。

此掌不从事乎衣食之财,而掌食乎人者也。是故子墨子曰:今王公大人,惟毋为乐,亏夺民衣食之财以拊乐,如此之也。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今人固与禽兽、麋鹿、蜚鸟、贞虫异者也。今之禽兽、麋鹿、蜚鸟、贞虫,因其羽毛以为衣裘。因其蹄蚤以为绔屦。因其水草以为饮食。故唯使雄不耕稼树蓺,雌亦不纺绩织纴,衣食之财固已具矣。今人与此异者也,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君子不强听治,即刑政乱;贱人不强从事,即财用不足。今天下之士君子以吾言不然。然即姑尝数天下分事,而观乐之害。王公大人蚤朝晏退,听狱治政,此其分事也。士君子竭股肱之力,亶其思虑之智,内治官府,外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仓廪府库,此其分事也。农夫蚤出暮入,耕稼树蓺,多聚叔粟,此其分事也。妇人夙兴夜寐,纺绩织纴,多治麻丝葛绪、綑布縿,此其分事也。今惟毋在乎王公大人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蚤朝晏退,听狱治政,是故国家乱而社稷危矣!今惟毋在乎士君子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竭股肱之力,亶其思虑之智,内治官府,外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仓廪府库,是故仓廪府库不实。今惟毋在乎农夫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蚤出暮入,耕稼树蓺,多聚叔粟,是故叔粟不足。今惟毋在乎妇人说乐而听之,即不必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多治麻丝葛绪、綑布縿,是故布縿不兴。曰:孰为大人之听治、而废国家之从事?曰乐也。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

何以知其然也?曰:先王之书汤之《官刑》有之。曰:“其恒舞于宫,是谓巫风。其刑,君子出丝二卫,小人否,似二伯黄径。”乃言曰:“呜乎!舞佯佯,黄言孔章,上帝弗常,九有以亡。上帝不顺,降之百<歹羊>,其家必坏丧。”察九有之所以亡者,徒从饰乐也。于《武观》曰:“启乃淫溢康乐,野于饮食,将将铭,苋磬以力。湛浊于酒,渝食于野,万舞翼翼,章闻于天,天用弗式。”故上者天鬼弗式,下者万民弗利。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士君子,请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在乐之为物,将不可不禁而止也。

 

  1. 译文

 

墨子说:“仁人做事,必须讲求对天下有利,为天下除害,将以此作为天下的准则。对人有利的,就做;对人无利的,就停止。”仁者替天下考虑,并不是为了能见到美丽的东西,听到快乐的声音,尝到美味,使身体安适。让这些来掠取民众的衣食财物,仁人是不做的。因此,墨子之所以反对音乐,并不是认为大钟、响鼓、琴、瑟、竽、笙的声音不使人感到快乐,并不是以为雕刻、纹饰的色彩不美,并不是以为煎灸的豢养的牛猪等的味道不香甜,并不是以为居住在高台厚榭深远之屋中不安适。虽然身体知道安适,口里知道香甜,眼睛知道美丽,耳朵知道快乐,然而向上考察,不符合圣王的事迹;向下考虑,不符合万民的利益。所以墨子说:“从事音乐活动是错误的!”

现在的王公大人为了国事制造乐器,不是象掊取路上的积水、拆毁土墙那么容易,而必是向万民征取很多钱财,用以制出大钟、响鼓、琴、瑟、竽、笙的声音。古时的圣王也曾向万民征取很多的钱财,造成船和车,制成之后,说:我将在哪里使用它们呢?说:“船用于水上,车用于地上,君子可以休息双脚,小人可以休息肩和背”。所以万民都送出钱财来,并不敢因此而忧怨,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它反而符合民众的利益。然而乐器要是也这样反而符合民众的利益。我则不敢反对。然而当象圣王造船和车那样使用乐器,我则不敢反对。

民众有三种忧患:饥饿的人得不到食物,寒冷的人得不到衣服,劳累的人得不到休息。这三样是民众的最大忧患。然而当为他们撞击巨钟,敲打鸣鼓,弹琴瑟,吹竽笙,舞动干戚,民众的衣食财物将能得到吗?我认为未必是这样。且不谈这一点,现在大国攻击小国,大家族攻伐小家族,强壮的掳掠弱小的,人多的欺负人少的,奸诈的欺骗愚笨的,高贵的鄙视低贱的,外寇内乱盗贼共同兴起,不能禁止。如果为他们撞击巨钟,敲打鸣鼓,弹琴瑟,吹竽笙,舞动干戚,天下的纷乱将会得到治理吗?我以为未必是这样的。所以墨子说:“且向万民征敛很多钱财,制作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求有利于天下,为天下除害,是无补于事的。”所以墨子说:“从事音乐是错误的!”

现在的王公大人从高台厚榭上看去,钟犹如倒扣着鼎一样,不撞击它,将会有什么乐处呢?这就是说必定要撞击它。一旦撞击,将不会使用老人和反应迟钝的人。老人与反应迟钝的人,耳不聪,目不明,四肢不强壮,声音不和谐,眼神不灵敏。必将使用壮年人,用其耳聪目明,强壮的四肢,声音调和,眼神敏捷。如果使男人撞钟,就要浪费男人耕田、种菜、植树的时间;如果让妇女撞钟,就要荒废妇女纺纱、绩麻、织布等事情。现在的王公大人从事音乐活动,掠夺民众的衣食财物;大规模地敲击乐器。所以墨子说:“从事音乐是错误的!”

现在的大钟、响鼓、琴、瑟、竽、笙的乐声等已备齐了,大人们独自安静地听着奏乐,将会得到什么乐趣呢?不是与君子一同来听,就是与贱人一同来听。与君子同听,就会荒废君子的听狱和治理国事;与贱人同听,就会荒废贱人所作的事情。现在的王公大人从事音乐活动,掠夺民众的衣食财物,大规模地敲击乐器。所以墨子说:“从事音乐是错误的!”

从前齐康公作《万舞》乐曲,跳《万》舞的人不能穿粗布短衣,不能吃糟糠。说:“吃的不好,面目色泽就不值得看了;衣服不美,身形动作也不值得看了。所以必须吃好饭和肉,必须穿绣有花纹的衣裳。”这些人常常不从事生产衣食财物,而常常吃别人的。所以墨子说:现在的王公大从事音乐活动,掠夺民众的衣食财物,大规模地敲击乐器。所以墨子说:“从事音乐是错误的!”

现在的人本来不同于禽兽、麋鹿、飞鸟、爬虫。现在的禽兽、麋鹿、飞鸟、爬虫,利用它们的羽毛作为衣裳,利用它们的蹄爪作为裤子和鞋子,把水、草作为饮食物。所以,虽然让雄的不耕田、种菜、植树,雌的不纺纱、绩麻、织布,衣食财物本就具备了。现在的人与它们不同:依赖自己的力量才能生存,不依赖自己的力量就不能生存。君子不努力听狱治国,刑罚政令就要混乱;贱人不努力生产,财用就会不足。现在天下的士人君子认为我的话不对,那么就试着列数天下份内的事,来看音乐的害处:王公大人早晨上

朝,晚上退朝,听狱治国,这是他们的份内事。士人君子竭尽全身的力气,用尽智力思考,于内治理官府,于外往关市、山林、河桥征收赋税,充实仓廪府库,这是他们的份内事。农夫早出晚归,耕田、种菜、植树,多多收获豆子和粮食,这是他们的份内事。妇女们早起晚睡,纺纱、绩麻、织布,多多料理麻、丝、葛、苎麻,织成布匹,这是她们的份内事。现在的王公大人喜欢音乐而去听它,则必不能早上朝,晚退朝,听狱治国,那样国家就会混乱,社稷就会危亡。现在的士人君子喜欢音乐而去听它,则必不能竭尽全身的力气,用尽智力思考,于内治理官府,于外往关市、山林、河桥征收赋税,充实仓廪府库。那么仓廪府库就不会充实。现在的农夫喜欢音乐而去听它,则必不能早出晚归,耕田、植树、种菜,多多收获豆子和粮食,那么豆子和粮食就会不够。现在的妇女喜欢音乐而去听它,则必不能早起晚睡,纺纱、绩麻、织布,多多料理麻、丝、葛、苎麻,织成布匹,那么布匹就不多。问:什么荒废了大人们的听狱治国和国家的生产呢?答:是音乐。所以墨子说:“从事音乐是错误的!”

怎么知道是这样呢?答道:先王的书籍汤所作的《官刑》有记载,说:“常在宫中跳舞,这叫做巫风。”惩罚是:君子出二束丝,小人加倍,出二束帛。《黄径》记载说:“啊呀!洋洋而舞,乐声响亮。上帝不保佑,九州将灭亡。上帝不答应,降各种祸殃,他的家族必然要破亡。”考察九州所以灭亡的原因,只是因为设置音乐啊。《武观》中说:“夏启纵乐放荡,在野外大肆吃喝,《万》舞的场面十分浩大,声音传到天上,天不把它当作法式。”所以在上的,天帝、鬼神不以为法式,在下的,万民没有利益。所以墨子说:“现在天下的士人君子,诚心要为天下人谋利,为天下人除害,对于音乐这样的东西,是不应该不禁止的。”

 

  1. 注释

 

(1)本篇主题为反对从事音乐活动。墨子认为凡事应该利国利民,而百姓、国家都在为生存奔波,制造乐器需要聚敛百姓的钱财,荒废百姓的生产,而且音乐还能使人耽于荒淫。因此,必须要禁止音乐。

(2)仁之事者:当为“仁者之事”。

(3)本句中“华”为衍字。

(4)邃野:“野”通“宇”,即深居。

(5)折、坦:疑为“拆”、“垣”。

(6)许:所。

(7)干:盾。戚:似斧形兵器。

(8)延鼎:覆倒之鼎。

(9)惟勿:发语词。

(10)“朴”字疑为“行”。

(11)然:安静地。

(12)万:舞名。

(13)掌:通“常”。

(14)蜚:通“飞”。贞:通“征”,贞虫即爬虫。

(15)蚤:即“爪”。绔:即“裤子”。

(16)绪:依毕沅说为“紵”之音借字。綑:织。:绢帛。

(17)“不必”当为“必不”。

(18)《官刑》传为汤所制定的律令。

(19)卫:为“束”之音借字。

(20)否,通“倍”。似:通“以”。伯:“帛”之音借字。

(21)《黄经》:失考。

(22)黄:即“簧”,大竹。

(23):同“殃”。

(24)《武观》:即《逸书·武观》。

(25)将将:即锵锵。铭:当为“铪”。苋:当为“筦”。

(26)翼翼:盛大貌。
(27)用:因此。弗式:不以为常规。

(28)戒:当作“式”。

 

 

《33章 非乐(中)》

 

阙失

 

 

《34章 非乐(下)》

 

阙失

 

 

《35章 非命(上)》

 

子墨子言曰:古者王公大人,为政国家者,皆欲国家之富,人民之众,刑政之治。然而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则是本失其所欲,得其所恶,是故何也?

子墨子言曰:执有命者以杂于民间者众。执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命寿则寿,命夭则夭。命……虽强劲,何益哉?”上以说王公大人,下以(马+且)百姓之从事,故执有命者不仁。故当执有命者之言,不可不明辨。

然则明辨此之说,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必立仪。言而毋仪,譬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有。盖尝尚观于圣王之事?古者桀之所乱,汤受而治之;纣之所乱,武王受而治之。此世未易,民未渝,在于桀、纣,则天下乱;在于汤、武,则天下治。岂可谓有命哉!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有,盖尝尚观于先王之书?先王之书,所以出国家、布施百姓者,宪也;先王之宪亦尝有曰:“福不可请,而祸不可讳,敬无益、暴无伤者乎?”所以听狱制罪者,刑也;先王之刑亦尝有曰:“福不可请,祸不可讳,敬无益,暴无伤者乎?”所以整设师旅,进退师徒者,誓也;先王之誓亦尝有曰:“福不可请,祸不可讳,敬无益、暴无伤者乎?”

是故子墨子言曰:吾当未盐数,天下之良书,不可尽计数,大方论数,而五者是也。今虽毋求执有命者之言,不必得,不亦可错乎?

今用执有命者之言,是覆天下之义。覆天下之义者,是立命者也,百姓之谇也。说百姓之谇者,是灭天下之人也。然则所为欲义在上者,何也?曰:义人在上,天下必治,上帝、山川、鬼神,必有干主,万民被其大利。何以知之?子墨子曰:古者汤封于亳,绝长继短,方地百里,与其百姓兼相爱,交相利,移则分,率其百姓以上尊天事鬼,是以天鬼富之,诸侯与之,百姓亲之,贤士归之,未殁其世而王天下,政诸侯。

昔者文王封于歧周,绝长继短,方地百里,与其百姓兼相爱,交相利则,是以近者安其政,远者归其德。闻文王者,皆起而趋之;罢不肖、股肱不利者,处而愿之,曰:“奈何乎使文王之地及我,吾则吾利,岂不亦犹文王之民也哉!”是以天鬼富之,诸侯与之,百姓亲之,贤士归之。未殁其世而王天下,政诸侯。乡者言曰:义人在上,天下必治,上帝、山川、鬼神,必有干主,万民被其大利。吾用此知之。

是故古之圣王,发宪出令,设以为赏罚以劝贤。是以入则孝慈于亲戚,出则弟长于乡里,坐处有度,出入有节,男女有辨。是故使治官府,则不盗窃;守城,则不崩叛;君有难则死,出亡则送。此上之所赏,而百姓之所誉也。执有命者之言曰:上之所赏,命固且赏,非贤故赏也;上之所罚,命固且罚,不暴故罚也。是故入则不慈孝于亲戚,出则不弟长于乡里,坐处不度,出入无节,男女无辨。是故治官府,则盗窃;守城,则崩叛;君有难则不死,出亡则不送。此上之所罚,百姓之所非毁也。执有命者言曰:上之所罚,命固且罚,不暴故罚也;上之所赏,命固且赏,非贤故赏也。以此为君则不义,为臣则不忠,为父则不慈,为子则不孝,为兄则不良,为弟则不弟。而强执此者,此特凶言之所自生,而暴人之道也。

然则何以知命之为暴人之道?昔上世之穷民,贪于饮食,惰于从事,是以衣食之财不足,而饥寒冻馁之忧至;不知曰我罢不肖,从事不疾,必曰我命固且贫。昔上世暴王,不忍其耳目之淫,心涂之辟,不顺其亲戚,遂以亡失国家,倾覆社稷;不知曰我罢不肖,为政不善,必曰吾命固失之。于《仲虺之告》曰:“我闻于夏人矫天命,布命于下。帝伐之恶,龚丧厥师。”此言汤之所以非桀之执有命也。于太誓曰:“纣夷处,不肯事上帝鬼神,祸厥先神禔不祀,乃曰:'吾民有命。'无廖排漏,天亦纵弃之而弗葆。”此言武王所以非纣执有命也。

今用执有命者之言,则上不听治,下不从事。上不听治,则刑政乱;下不从事,则财用不足;上无以供粢盛酒醴祭祀上帝鬼神,下无以降绥天下贤可之士,外无以应持诸侯之宾客,内无以食饥衣寒,将养老弱。故命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人。而强执此者,此特凶言之所自生,而暴人之道也!

是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执有命者之言,不可不非。此天下之大害也。

 

  1. 译文

 

墨子说过:“古时候治理国家的王公大人,都想使国家富裕,人民众多,法律政事有条理;然而求富不得反而贫困,求人口众多不得反而使人口减少,求治理不得反而得到混乱,则是从根本上失去了所想的,得到了所憎恶的,这是什么原因呢?

墨子说过:“主张‘有命’的人,杂处于民间太多了。”主张“有命”的人说:“命里富裕则富裕,命里贫困则贫困,命里人口众多则人口众多;命里人口少则人口少,命里治理得好则治理得好;命里混乱则混乱;命里长寿则长寿,命里短命则短命,虽然使出很强的力气,有什么用呢?”用这话对上游说王公大人,对下阻碍百姓的生产。所以主张“有命”的人是不仁义的。所以对主张“有命”的人的话,不能不明加辨析。

然而如何去明加辨析这些话呢?墨子说道:“必须订立准则。”说话没有准则,好比在陶轮之上,放立测量时间的仪器,就不可能弄明白是非利害

之分了。所以言论有三条标准,哪三条标准呢?墨子说:“有本原的,有推究的,有实践的。”如何考察本原?要向上本原于古时圣王事迹。如何推究呢?要向下考察百姓的日常事实。如何实践呢?把它用作刑法政令,从中看看国家百姓人民的利益。这就是言论有三条标准的说法。

然而现在天下的士人君子,有的认为有命。为什么不朝上看看圣王的事迹呢?古时候,夏桀乱国,商汤接过国家并治理它;商纣乱国,周武王接过国家并治理它。社会没有改变,人民没有变化,桀纣时则天下混乱,汤武时则天下得到治理,它能说是有命吗?

然而现在天下的士人君子,有人认为有命。为何不向上看看先代君王的书呢?先代君王的书籍中,用来治理国家、颁布给百姓的,是宪法。先代君王的宪法也曾说过“福不是请求来的,祸是不可避免的;恭敬没有好处,凶暴没有坏处”这样的话吗?所用来整治军队、指挥官兵的,是誓言。先代君王的誓言里也曾说过“福不是请求来的,祸是不可避免的;恭敬没有好处,凶暴没有坏处”这样的话吗?

所以墨子说:我还无暇来统计天下的好书,不可能统计完,大概说来,有这三种。现在虽然要从中寻找主张“有命”的人的话,必然得不到,不是可以放弃吗?

现在要听用主张“有命”的人的话,这是颠覆天下的道义。颠覆天下道义的人,就是那些确立“有命”的人,是百姓所伤心的。把百姓所伤心的事看作乐事,是毁灭天下的人。然而都想讲道义的人在上位,是为什么呢?答道:讲道义的人在上位,天下必定能得到治理。上帝、山川、鬼神就有了主事的人,万民都能得到他的好处。怎么知道的呢?墨子说:“古时侯汤封于亳地,断长接短,有百里之地。汤与百姓相互爱戴,相互谋利益,得利就分享。率领百姓向上尊奉天帝鬼神。所以,天帝鬼神使他富裕,诸侯亲附他,百姓亲近他,贤士归附他,没死之前就已成为天下的君王,治理诸侯。古时候文王封于岐周,断长接短,有百里之地,与他的百姓相互爱戴、相互谋利益,得利就分享。所以近处的人安心受他管理,远处的人向往他的德行。听说过文王的人,都赶快投奔他。疲惫无力、四肢不便的人,聚在一起盼望他,说:‘怎样才能使文王的领地伸到我们这里,我们也得到好处,岂不是也和文王的国民一样了吗?’所以天帝鬼神使他富裕,诸侯亲附他,百姓亲近他,贤士归附他,没死之前就已成为天下的君王,治理诸侯。前文所说:‘讲道义的人在上位,天下必定能得到治理。上帝、山川、鬼神就有了主事的人,万民都能得到他的好处。’我因此认识到这点。”

所以古时候的圣王颁布宪法和律令,设立赏罚制度以鼓励贤人。因此贤人在家对双亲孝顺慈爱,在外能尊敬乡里的长辈。举止有节度,出入有规矩,能区别地对待男女。因此使他们治理官府,则没有盗窃,守城则没有叛乱。君有难则可以殉职,君逃亡则会护送。这些人都是上司所赞赏,百姓所称誉的。主张“有命”的人说:“上司所赞赏,是命里本来就该赞赏,并不是因为贤良才赞赏的;上司所惩罚,是命里本来就该惩罚的,不是因为凶暴才惩罚的。”所以在家对双亲不孝顺慈爱,在外对乡里长辈不尊敬。举止没有节度,出入没有规矩,不能区别对待男女。所以治理官府则会盗窃,守城则会叛乱。君有难而不殉职,君逃亡则不会护送。这些人都是上司所惩罚,百姓所毁谤的。主张“有命”的人说:“上司所惩罚是命里本来就该惩罚,不是因为他凶暴才惩罚的;上司所赞赏,是命里本来该赞赏,不是因为贤良才赞

赏的。”以这些话来做国君则不义,做臣下则不忠,做父亲则不慈爱,做儿子则不孝顺,做兄长则不良,做弟弟则不悌。而顽固主张这种观点,则简直是坏话的根源,是凶暴人的道理。

然而怎么知道“命”是凶暴人的道理呢?对饮食很贪婪,而懒于劳动,因此衣食财物不足,而饥寒冻饿的忧虑就来了。不知道要说:“我疲惫无力,劳动不快疾。”一定要说:“我命里本来就要贫穷。”古时前代的暴君,不能忍住耳目的贪婪,心里的邪僻,不听从他的双亲,以至于国家灭亡,社稷绝灭。不知道要说:“我疲惫无力,管理不善。”一定要说:“我命里本来要亡国。”《仲虺之告》中说:“我听说夏朝的人伪托天命,对下面的人传播天命说:上帝讨伐罪恶,因而消灭了他的军队。”这是说汤反对桀主张“有命”。《泰誓》中说:“纣的夷灭之法非常酷虐,不肯侍奉上帝鬼神,毁坏他的先人的神位、地祗而不祭祀。并说:‘我有天命!’不努力防备,天帝也就抛弃了他而不予保佑。”这是说武王所以反对纣主张“有命”的原因。

现在要听用主张“有命”的人的话,则在上位的人不听狱治国,下面的人不劳作。在上位的人不听狱治国则法律政事就要混乱,下面的人不劳作则财物日用不足。对上没有粢、酒来供奉上帝鬼神,对下没有东西可以安抚天下贤人士子;对外没有东西可以接待诸侯的宾客;对内则不能给饥者以食,给寒者以衣,抚养老弱。所以“命”,上对天帝不利,中对鬼神不利,下对人不利。而顽固坚持它,则简直是坏话的根源,凶暴人的道理。

所以墨子说:“现在天下的士人君子,内心想使天下富裕而怕它贫困,想使天下得到治理而怕它混乱,主张‘有命’的人的话,不能不反对。这是天下的大害啊!”

 

  1. 注释

 

(1)本篇的主题为反对命定思想。墨子认为命定论使人不能努力治理国家,从事生产;反而容易放纵自己,走向坏的一面。命定论是那些暴君、坏人为自己辩护的根据。关于检验言论,墨子提出了“三表”法,即通过考察历史、社会实情,并在实践中检验言论,坚决反对误国误民的命定论。

(2)有命:即命定思想。

(3)此句中“命”,按刘昶说当为“力”。

(4)驵:同“阻”。

(5)钧:制陶用的转轮。

(6)表:此句中用为原则。

(7)原:推断、考察。

(8)废:通“发”。

(9)盖:通“盍”,何不之意。

(10)出:此字恐有误。

(11)盐:为“之误,意为“暇”。

(12)五者:疑为“三者”。

(13)错:为“措”之假借字。

(14)谇:依俞樾说读为“悴”,忧愁之意。

(15)移:为“利”之误。

(16)本句“则”当为“利则分”之漏。

(17)罢:通“疲”。

(18)涂:当为“途”。心途,即心计。辟:通“僻”。

(19)《仲虺之告》:《尚书》篇名。

(20)龚:依孙星衍说,当为“用”之音近假借字,因此意。

(21)《泰誓》:《尚书》篇名。

(22)处:当为“虐”。

(23)禔:“祗”之误。

(24)此句有误,“排漏”疑作“兵备”。

(25)忠:通“中”。

 

 

《36章 非命(中)》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谈、由文学之为道也,则不可而不先立义法。若言而无义,譬犹立朝夕于员钧之上也,则虽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然今天下之情伪,未可得而识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其本之也?考天鬼之志,圣王之事;于其原之也?徵以先王之书;用之奈何?发而为刑。此言之三法也。

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忘。我所以知命之有与亡者,以众人耳目之情,知有与亡。有闻之,有见之,谓之有;莫之闻,莫之见,谓之亡。然胡不尝考之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见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则未赏有也。若以百姓为愚不肖,耳目之情,不足因而为法;然则胡不尝考之诸侯之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