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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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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庶子为大夫,也可按大夫之礼为父母服丧;但哭泣的位置只能与不是大夫的人同列。
  2. 士的儿子官为大夫,如果儿子死了,他的父母因为身份是士而没有资格为他主持丧事,就应由儿子的儿子来主持;如果儿子没有儿子,就应为儿子立一个过继儿子。
  3. 大夫死后,到了卜择莹地和下葬日期时,其有关家臣要身穿麻衣,麻衣的前胸后背各缀一块麻布,腰系布带,脚穿麻绳编的屡,头戴没有缨饰的细布冠。至于占者则穿皮弃服。如果用览选择莹地和葬期,笠人就练冠、长衣而签。占者则穿朝服。
  4. 大夫的丧礼,在下葬那一天,拉枢车的马已被牵进祖庙,孝子见此情景,又哭又跺脚。马从庙门出来以后,套到灵车上,这时要举行包奠和读书的仪式。
  5. 大夫的丧事,由大宗人辅佐行礼,由小宗人告龟以所向之事,由卜人灼龟以观兆之吉凶。招魂时所用的衣服:诸侯用褒衣、冕服和爵弃服;诸侯的夫人,用榆狄、网狄、鞠衣、展衣、椽衣等五种衣服,这五种衣服都是用素纱作里子;卿的正妻,用鞠衣和褒衣,也都是以素纱作里子;下大夫之妻,用檀衣;其余的人都和士妻一样,用椽衣。招魂的人如果在两个以上,以立在西边的为上位。
  6. 大夫葬时的运枢车,不得把愉绞系到池下。大夫死后,他的神主可以附在生前为士的祖父的神主后面。反过来,士死之后,他的神主却不可附在生前为大夫的祖父的神主后面,而只能附在生前为士的叔伯祖父的神主后面;如果没有这样的叔伯祖父,还可以按照昭穆顺序附在高祖神主后面。即使祖父母仍健在,也是这样。媳妇的神主应该附在祖姑之后;如果没有祖姑可附,也可以按照昭穆顺序附在高祖配偶的后面。妾的神/主应该附于身份是妾的祖姑后面;如果没有妾祖姑,也可以按照昭穆顺序附于高祖之妾。男子衬于祖父时,要以祖母来配享;女子衬于祖母时,则不以祖父来配享。国君的庶子只能衬于祖辈的庶子。国君去世的当年,太子只称“子”,但在国际交往中受到的礼遇却和国君一样。
  7. 正在为父母守孝,已经过了小祥,这时又遇到大功亲属去世,就应该把头上的练冠、腰上的葛带统统改为大功的麻纽,只有孝棒和丧展不用更换。正在为父母守孝之中,已经过了小祥,换上了功衰,如果这时遇上了未成年兄弟的衬祭,本来也应把练冠改为大功的麻续,但因为是荡,所以就戴着练冠参加柑祭就行了。在祭荡的祭文中,要称“阳童某甫”,不能直呼其名,因为已经把他当作神来对待了。
  8. 凡是分居两地的兄弟,在刚听到兄弟死的讣告时,只是对着报丧者哭泣,一言不发,也是可以的。第二日就开始带孝,腰纽束腰后的多余部分任其散开下垂。如果没有带孝就回去奔丧,又正赶上主人成服,在这种情况下,比较疏远的亲属就可以和主人一道成服,而比较亲密的亲属则不行,一定要披麻散带到规定的天数再成服。
  9. 主妾去世,则由丈夫亲自为她主持衬祭;至于小祥、大祥之祭,都让她的儿子主持。虽然生前代理主妇,但究竟还不是主妇,所以对她的殡和祭都不在正室举行。仆妾死后,因为他们的身份低贱,主人不须抚摩其尸而哭。主妇死后,主妇的娘家人死了,众妾仍须为之服丧,但代理主妇的妾则可以不为之服丧。
  10. 听到兄弟的死讯,急忙前去奔丧,如果是死者大功以上的兄弟,就要在看见死者所住村落时就放声痛哭。去给兄弟送葬而没有赶上,碰见主人时已经是在葬毕回家的路上,这时候自己就要独自走到墓地哭送。凡是为兄弟主持丧事,即令是小功以下之亲,也要在虞祭之后才回家。只要还在服丧期内,如果有客人来吊孝,孝子都应在规定的位置上哭泣,拜宾、成踊,不可在礼数上打折扣。大夫去哭吊大夫,要身着锡衰,头戴弃纽;如果是在主人未成服时前去哭吊,也是头戴弃纽,但不着锡衰,仍着常服。大夫的妻子死了,已经过了卒哭,改戴较轻的葛纽,这时又遇到小功以下的兄弟去世,大夫前去吊孝也要改作头戴弃纽。
  11. 长子死了,其父为长子服丧时持丧杖,长子之子就不能再持丧杖即孝子之位。为妻服丧,如果父亲还健在,那就要在礼数上打点折扣,不能手持丧杖,也不能对来宾行稽颗之拜;如果是父亲去世而母亲健在,那就可以手持丧杖,但仍不得对宾客稽颗。除非宾客有较多物品赠送,为表示拜谢,才可为之稽颗。离开诸侯而到大夫之家为臣,或者离开大夫而到诸侯那里为臣,在旧主人去世时,都不再怀念旧情而为之服丧。丧冠的武与缨通用一条麻绳来做,凭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它和吉冠的不同。三年之丧,小祥以后改戴练冠,此练冠的武与缨也是通用一条麻布来做,但冠梁上的皱褶要折向右边来缝;小功以下才向左缝。绍麻亲属的丧冠,是用漂白后的麻布做冠缨。大功以上的亲属,在小敛以后到成服之前,其腰续的多余部分是蓬松下垂的。朝服用的布,含有经线十五升;去掉十五升的一半,就是绍麻丧服所用的布;把这种布再加上灰,经过捶洗,就成了做锡衰所用之布。
  12. 诸侯互相赠送敛葬的衣物,可以用随行的副车和礼服。自己所乘之车和天子所赐之衣,。不可用来赠给死者。遣车的多少要根据包奠的数量来决定。遣车用稀布作篷顶,四面也有东西遮挡。遣车随棺入葬时,放在外棺的四角。当时有的人家在遣车上载着谷物,有子批评说:“这不合礼制。丧事祭奠所用的供品,不过肉干肉酱而已。”吉祭的时候,自称“孝子”或“孝孙”;丧事中的讣告和祭文,自称“哀子”或“哀孙”。孝子穿的丧服、乘的丧车,不分贵贱,都是一样的。太白冠和细布冠,都是没有缨饰的。有冠圈的玄冠和大祥以后所戴的编冠才有缨饰。大夫戴着缔冕去参加国君的祭祀,而家祭却戴爵弃。士戴着爵弃去参加国君的祭祀,而家祭却戴玄冠。结婚的那天,士是戴着爵弃去迎新娘的,由此看来,士的家祭时戴爵弃也是可以的吧。捣粤的臼用柏木制成下柞用桐木制成。捞牲体的大木勺用桑木制成,长三尺,有的说长五尺。捞牲体的木叉也用桑木制成,叉‘柄与叉尖都要削得小一点。袭尸用的绰带,诸侯、大夫是五种色彩具备,士则只有红、绿二色。随葬用的酸,是用稻米酿制的醛。盛放酱类的瓮,盛放酒浆的坛子,盛放谷物的竹篓,盛放各种容器的木架,以上这些随葬物品,统统填到棺饰与外榔之间的孔隙中,然后把棺梆的盖板放入扩中,至于临时作神主用的重,虞祭以后就埋掉了。
  13. 凡是妇人的丧礼,其办事规格都随照其夫之爵位。小敛、大敛和启殡这三件事,每件事做完以后主人都要遍拜宾客。朝夕哭时,要把遮挡灵枢的帷幕撩起来,哭过以后再放下。如果灵枢已下葬,则帷幕也就不用了。国君如果在灵枢已载到车上之后来吊问,这时主人要退居宾位朝东拜谢,再到门内右边向北哭踊,然后先出门外等待拜送国君。送走国君以后再举行祖奠。子羔死的时候,其小敛用的衣服有五套:一套是在装有丝绵的上衣下裳之外罩上一件镶有绛色下缘的税衣,一套是布衣素裳,一套是皮弃服,一套是爵弃服,一套是玄冕服。
  14. 曾子说:“不该用那镶有绛色的下缘,因为那是妇人之服。”奉国君之命出使他国而死,如果是死于公馆就招魂,死于私馆就不招魂。所谓公馆,就是他国国君的宾馆或国君指定的下榻处。所谓私馆,就是卿大夫以下的私宅。从始死之日到成殡之日,为国君要七踊,为大夫要五踊,为士要三踊。每一次踊,都是男子先踊,接着是妇人踊,最后是宾客踊。国君小敛用的衣服有九套:一套衰衣贴身穿,下面依次是一套玄端,一套朝服,一套皮弃服,一套缥裳,两套爵弃服,一套玄冕服,一套褒衣;穿好以后,用朱绿两色的带子系腰,外面再加上一条大带。小敛时主人要头戴环纽,在这一点上,国君、大夫和士都是一样的。国君光临臣下的大敛,尽管大敛已经开始也不算数,而要等到国君升堂之后,商祝才铺设敛席,从头开始大敛,这样做才显得光彩。
  15. 鲁国人赠送死者入扩的帛,三块是玄色,二块是绛色,每块宽一尺,长二尺二寸,这距礼的要求太远了。某国诸侯去世,他国诸侯派来吊丧的使者就在主国大门以西就位,面朝东。使者的随员站在使者的东南,面朝北,以西边为上位。使者及其随员都要站在大门以西,不可挡住大门。门内,嗣君站在东阶下,面朝西。辅导嗣君行礼的人接受嗣君的委托,出来对使者说:“嗣君某让我来请教有何公干。”使者答道:“敝国国君特派我来表示他对此不幸事件的哀悼。”辅导嗣君行礼的人听过后进去报告,然后又走出来相请,说:“嗣子某某已在里边恭候。”吊者入门,主人从昨阶升堂,面向西;吊者从西昨升堂,面向东,表达来意说:“敝国国君听到贵国国君去世的噩耗,非常悲痛,特派我来表示他对此不幸的哀悼。”嗣子磕头拜谢。于是吊者从西阶下堂,出门,返回原位。随员之一执璧向相者说明来意:“敝国国君特派我来馈献含玉。”相者进去察告嗣君,然后出来相请,说:“嗣子某某已在里边恭候。”此随员即进门,从西阶升堂转达来意。嗣子听了以后磕头拜谢。此随员跪下,把所执璧放在灵枢东南的苇席上。如果是下葬以后才行此礼,灵枢东南铺的苇席就换成了蒲席。、然后从西阶走下来,出门,返回原位。诸侯的宰则身穿吉服朝服,脚穿麻绳编的丧屡,从西阶升堂,面向西,跪下拿起所赠之璧,再从西阶下堂往东走,藏之于宫内。褪者出列向相者致意说:“敝国国君特派我来致褪。”相者入内察告嗣子,然后出来相请,说:“嗣子某某已在里边恭候。”褪者拿起冕服,左手执领,右手执腰,入门,从西阶升堂,说明来意:“敝国国君特派我来致褪。”嗣子听了以后就磕头拜谢。于是褪者将冕服在殡东的席子上放好,然后下堂,走到门内屋檐正下方,从贾人手里接过爵弃服,又上堂说明来意,嗣子接着磕头拜谢,这一切的作法和第一次褪冕服的作法一样。然后褪者一次又一次地从贾人手中接过褪衣:在院子当中接过皮弃服,在西阶接过朝服,在堂上接过玄端。对于每一套褪服,褪者的上堂致词和嗣子的磕头拜谢都和第一次一样。五套隧服赠毕,褪者从西阶下堂,出门,返回原位。
  16. 宰夫五人,每人从席子上拿起褪服一套,下堂往东走,存放起来。下堂要从西阶下,所以宰夫取衣时也面向西。上介负责致帽,他手执玉圭向相者说明来意:“敝国国君特派我来致帽。”相者入内察告,然后又出来传达主人的交待说:“嗣子某某已在里边恭候。”上介命其助手将四匹黄马和一辆副车陈设在院子中间,车辕朝北。上介手执玉圭登堂说明来意,陈设车马的人牵着马站在副车西面。嗣子磕头拜谢。上介跪下,把圭放在灵枢东南角的席上。主国的宰跪下将圭取走存放。通例:凡说明来意时,要向着灵枢说明来意。嗣子听到后都要磕头拜谢。凡赠送东西都要面向西跪下,把东西轻放在席子上。来宾赠送的圭和璧,由主国的宰从席上取走;来宾赠送的衣服,由宰夫从席上取走。宰和宰夫,都是由西阶升堂,面向西跪下取走东西,然后从西阶下堂。帽者出门,返回门外的原位。公事到此完毕,下面是使者私人之礼。使者向相者表示欲入内哭临致哀,说:“敝国国君因为有宗庙之事缠身,不能事自前来帮忙,特派一个像我这样的老臣前来听候差遣。”相者察告嗣子以后,出来传话说:“嗣子某某已经在里边恭候了。”
  17. 于是使者入门,站在门内右侧,其随员也都跟着,立在他的左边,以东边为上位。宗人迎进这些客人以后,升堂,请示嗣君如何招待,得到指示以后,下堂对这些客人说:“嗣子某某不敢当您的如此盛情,请您返回门西的客位。”客人回答说:“敝国国君派我等前来帮忙,我们怎敢自同于宾客,这是使不得的。”宗人在察报之后再次转达嗣君的指示说:“嗣子某某绝不敢当您的如此盛情,还是请您返回门西的客位吧。”客人也再次回答说:“敝国国君派我等前来帮忙,我们怎敢自同于宾客呢,这是使不得的。”宗人在察报之后又第三次转达嗣君的指示说:“嗣子某某绝不敢当您的如此盛情,还是请您返回门西的客位吧。”客人回答说:“敝国国君派我前来听候差遣,不敢自比于宾客,所以坚决辞谢。坚决辞谢既然不获允许,只好从命。”于是客人立到门内西侧,众随员立于其左,以东边为上位。嗣子从东阶下堂,向客人拜谢。然后嗣子从东阶升堂,客人从西阶升堂,在哭的同时,嗣子与客人轮流跺脚三节。客人出门时,嗣子要送出门外,磕头拜谢。如果一个国家的国君死了,而这个国家的臣子又有亲人去世,作臣子的是不敢接受他国宾客的吊唁的。外宗在西房中就位,面向南。由小臣在昨阶上铺好敛席,然后由商祝依次铺上绞、纷、袅、衣,然后丧祝开始在盘子上洗手,抬起尸体,挪放到铺好的大敛衣服上。大敛结束,总管向世子报告,世子就抱着尸体痛哭,跳起跺脚。
  18. 夫人在尸体西边,面向东面而坐,抱着尸体痛哭,起身跳起跺脚。士的丧礼有三点和天子的丧礼相同:一是在迁移灵枢子祖庙的当夜要彻夜点燃火炬照明,二是出葬时枢车用人来拉而不用马,三是出葬途中任何人都要给枢车让道。

 

 

礼记·杂记 下》

 

  1. 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虽诸父昆弟之丧,如当父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丧之服。卒事,反丧服。如三年之丧,则既顈,其练祥皆同。王父死,未练祥而孙又死,犹是附于王父也。有殡,闻外丧,哭之他室。入奠,卒奠,出,改服即位,如始即位之礼。大夫、士将与祭于公,既视濯,而父母死,则犹是与祭也,次于异宫。既祭,释服出公门外,哭而归。其它如奔丧之礼。如未视濯,则使人告。告者反,而后哭。如诸父昆弟姑姊妹之丧,则既宿,则与祭。卒事,出公门,释服而后归。其它如奔丧之礼。如同宫,则次于异宫。
  2. 曾子问曰:「卿大夫将为尸于公,受宿矣,而有齐衰内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出舍乎公宫以待事,礼也。」孔子曰:「尸弁冕而出,卿、大夫、士皆下之。尸必式,必有前驱。」
  3. 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如同宫,则虽臣妾,葬而后祭。祭,主人之升降散等,执事者亦散等。虽虞附亦然。自诸侯达诸士,小祥之祭,主人之酢也哜之;众宾兄弟,则皆啐之。大祥:主人啐之,众宾兄弟皆饮之,可也。凡侍祭丧者,告宾祭荐而不食。
  4. 子贡问丧,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请问兄弟之丧,子曰:「兄弟之丧,则存乎书策矣。」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
  5. 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疏衰皆居垩室不庐。庐,严者也。妻视叔父母,姑姊妹视兄弟,长、中、下殇视成人。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视君之母与妻,比之兄弟。发诸颜色者,亦不饮食也。免丧之外,行于道路,见似目瞿,闻名心瞿。吊死而问疾,颜色戚容必有以异于人也。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丧。其余则直道而行之,是也。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
  6. 子游曰:「既祥,虽不当缟者必缟,然后反服。」当袒,大夫至,虽当踊,绝踊而拜之,反改成踊,乃袭。于士,既事成踊,袭而后拜之,不改成踊。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附,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特牲。卒哭成事,附,皆少牢。祝称卜葬虞,子孙曰哀,夫曰乃,兄弟曰某,卜葬其兄弟曰伯子某。
  7. 古者,贵贱皆杖。叔孙武叔朝,见轮人以其杖关毂而輠轮者,于是有爵而后杖也。凿巾以饭,公羊贾为之也。冒者何也?所以掩形也。自袭以至小敛,不设冒则形,是以袭而后设冒也。
  8. 或问于曾子曰:「夫既遣而包其余,犹既食而裹其余与?君子既食,则裹其余乎?」曾子曰:「吾子不见大飨乎?夫大飨,既飨,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父母而宾客之,所以为哀也!子不见大飨乎!」
  9. 非为人丧,问与赐与?三年之丧,以其丧拜;非三年之丧,以吉拜。三年之丧,如或遗之酒肉,则受之必三辞。主人衰绖而受之。如君命,则不敢辞,受而荐之。丧者不遗人,人遗之,虽酒肉,受也。从父昆弟以下,既卒哭,遗人可也。
  10. 县子曰:「三年之丧,如斩。期之丧,如剡。」三年之丧,虽功衰不吊,自诸侯达诸士。如有服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往。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禫。练则吊。
  11. 既葬,大功吊,哭而退,不听事焉。期之丧,未丧,吊于乡人。哭而退,不听事焉。功衰吊,待事不执事。小功缌,执事不与于礼。相趋也,出宫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相问也,既封而退。相见也。反哭而退。朋友,虞附而退。
  12. 吊,非从主人也。四十者执綍:乡人五十者从反哭,四十者待盈坎。丧食虽恶必充饥,饥而废事,非礼也;饱而忘哀,亦非礼也。视不明,听不聪,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
  13. 故有疾饮酒食肉,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饮酒食肉,皆为疑死。有服,人召之食,不往。大功以下,既葬,适人,人食之,其党也食之,非其党弗食也。功衰食菜果,饮水浆,无盐酪。不能食食,盐酪可也。
  14. 孔子曰:「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
  15. 非从柩与反哭,无免于堩。凡丧,小功以上,非虞附练祥,无沐浴。疏衰之丧,既葬,人请见之,则见;不请见人。小功,请见人可也。大功不以执挚。唯父母之丧,不辟涕泣而见人。三年之丧,祥而从政;期之丧,卒哭而从政;九月之丧,既葬而从政;小功缌之丧,既殡而从政。
  16. 曾申问于曾子曰:「哭父母有常声乎?」曰:「中路婴儿失其母焉,何常声之有?」
  17. 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
  18. 凡弁绖,其衰侈袂。父有服,宫中子不与于乐。母有服,声闻焉不举乐。妻有服,不举乐于其侧。大功将至,辟琴瑟。小功至,不绝乐。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妻之党,虽亲弗主。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或曰:主之,而附于夫之党。麻者不绅,执玉不麻。麻不加于采。国禁哭,则止朝夕之奠。即位自因也。童子哭不偯,不踊,不杖,不菲,不庐。
  19. 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踊不绝地。姑姊妹之大功,踊绝于地。如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
  20. 世柳之母死,相者由左。世柳死,其徒由右相。由右相,世柳之徒为之也。
  21. 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士三月而葬,是月也卒哭;大夫三月而葬,五月而卒哭;诸侯五月而葬,七月而卒哭。士三虞,大夫五,诸侯七。诸侯使人吊,其次:含襚赗临,皆同日而毕事者也,其次如此也。卿大夫疾,君问之无算;士一问之。君于卿大夫,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举乐;为士,比殡不举乐。升正柩,诸侯执綍五百人,四綍,皆衔枚,司马执铎,左八人,右八人,匠人执羽葆御柩。大夫之丧,其升正柩也,执引者三百人,执铎者左右各四人,御柩以茅。
  22. 孔子曰:「管仲镂簋而朱纮,旅树而反坫,山节而藻棁。贤大夫也,而难为上也。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贤大夫也,而难为下也。君子上不僭上,下不偪下。」
  23. 妇人非三年之丧,不逾封而吊。如三年之丧,则君夫人归。夫人其归也以诸侯之吊礼,其待之也若待诸侯然。夫人至,入自闱门,升自侧阶,君在阼。其它如奔丧礼然。嫂不抚叔,叔不抚嫂。
  24. 君子有三患:未之闻,患弗得闻也;既闻之,患弗得学也;既学之,患弗能行也。君子有五耻:居其位,无其言,君子耻之;有其言,无其行,君子耻之;既得之而又失之,君子耻之;地有余而民不足,君子耻之;众寡均而倍焉,君子耻之。孔子曰:「凶年则乘驽马。祀以下牲。」
  25. 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子贡观于蜡。孔子曰:「赐也乐乎?」对曰:「一国之人皆若狂,赐未知其乐也!」子曰:「百日之蜡,一日之泽,非尔所知也。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
  26. 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可有事于祖。」七月而禘,献子为之也。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外宗为君夫人,犹内宗也。厩焚,孔子拜乡人为火来者。拜之,士壹,大夫再。亦相吊之道也。
  27. 孔子曰:「管仲遇盗,取二人焉,上以为公臣,曰:『其所与游辟也,可人也!』
  28. 管仲死,桓公使为之服。宦于大夫者之为之服也,自管仲始也,有君命焉尔也。」过而举君之讳,则起。与君之讳同,则称字。内乱不与焉,外患弗辟也。赞,大行曰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玉也。藻三采六等。
  29. 哀公问子羔曰:「子之食奚当?」对曰:「文公之下执事也。」成庙则衅之。其礼: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纯衣。雍人拭羊,宗人视之,宰夫北面于碑南,东上。雍人举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于前,乃降。门、夹室皆用鸡。先门而后夹室。其衈皆于屋下。割鸡,门当门,夹室中室。有司皆乡室而立,门则有司当门北面。既事,宗人告事毕,乃皆退。反命于君曰:「衅某庙事毕。」反命于寝,君南乡于门内朝服。既反命,乃退。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衅屋者,交神明之道也。凡宗庙之器。其名者成则衅之以豭豚。
  30. 诸侯出夫人,夫人比至于其国,以夫人之礼行;至,以夫人入。使者将命曰:「寡君不敏,不能从而事社稷宗庙,使使臣某,敢告于执事。」主人对曰:「寡君固前辞不教矣,寡君敢不敬须以俟命。」有司官陈器皿;主人有司亦官受之。妻出,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不能从而共粢盛,使某也敢告于侍者。」主人对曰:「某之子不肖,不敢辟诛,敢不敬须以俟命。」使者退,主人拜送之。如舅在,则称舅;舅没,则称兄;无兄,则称夫。主人之辞曰:「某之子不肖。」如姑姊妹,亦皆称之。
  31. 孔子曰:「吾食于少施氏而饱,少施氏食我以礼。吾祭,作而辞曰:『疏食不足祭也。』吾飧,作而辞曰:『疏食也,不敢以伤吾子。』」
  32. 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妇见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于堂下,西面北上,是见已。见诸父,各就其寝。女虽未许嫁,年二十而笄,礼之,妇人执其礼。燕则鬈首。
  33. 韠:长三尺,下广二尺,上广一尺。会去上五寸,纰以爵韦六寸,不至下五寸。纯以素,紃以五采。

 

    1. 译文

 

  1. 父亲去世,正在服丧,如果在服丧期限未满以前母亲又不幸去世,那么在为父亲举行大祥之祭时,还应该穿上除服;祭过之后,再换上为母服丧的丧服。这个原则可以推而广之:即令是正在为伯父、叔父、兄弟服丧,如果又遇到父母之丧,那么在为伯父、叔父、兄弟举行除服之祭时,也都可以暂时改穿吉服;等到祭过之后,再换上为父母应穿的重丧服。如果在三年之中先后遇到两个三年之丧的丧事,那么在后一个丧事的卒哭之后,如果举行前一个丧事的小祥和大祥之祭,也可以先换上小祥和大祥所受的轻服;事过之后再改穿后丧的重服。祖父先死,还没有举行小祥、大祥之祭而孙又死,孙子的神主仍然附在祖父后面。父死或母死,正停殡在堂,此时又听到居处遥远的亲属的死讯,就应该到别的房间去哭他。第二天早晨身着重服先到殡宫哭奠父母,哭奠毕出来,再换上新死者尚未成服之服即位而哭,所即之位就是头一天听到死讯时在别的房间哭泣的位置。大夫、士将要参加国君的祭祀,祭祀已经进行到视灌阶段而父母去世,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继续参加祭祀,只不过不要和大家住在一起,因为吉凶不可以同处。等祭祀结束,脱掉祭服走出公门,然后哭着回家。其他仪节和奔丧礼一样。如果还没有进行到视灌阶段而父母去世,就应派人向国君报告,等到派去报告的人回来才能哭。大夫、士将要参加国君的祭祀,如果此时有伯父、叔父、兄弟、姑、姊妹等人去世的情况发生,那么只要是在被召去斋戒以后,就得参加祭祀。等祭祀结束,走出公门,再脱掉祭服回家。其他仪节和奔丧礼一样。前面所说的“次于异宫”,是针对本来同宫而说的。
  2. 曾子问道:“卿大夫将在国君的祭祀中作尸,已经接受邀请并斋戒了,这时突然有家门内齐衰之亲去世,该怎么办?”孔子答道:“要从自家出来,住在国君的公馆里等待祭祀,这才合理。”孔子又说:“尸出门时,或戴弃,或戴冕,这要看他这个尸所代表的祖先是何身份而定。卿大夫在路上遇到尸,都要下车致敬,而为尸者也须凭轼答礼。尸出行,一定要有在前开道的人。”
  3. 父母去世,到了将要举行小祥或大祥之祭时,不幸又有兄弟亡故,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先将新死者殡敛,然后再举行小祥或大祥之祭。如果新死者死于父母的殡宫,即使新死者贱为臣妾,也要先把死者埋掉后再举行小祥或大祥之祭。在举行小祥、大祥之祭时,主人的升堂下堂都采用散等的步伐,办事人员也都采用散等的步伐。上述作法,也适用于将要为父母举行虞祭、衬祭的时候。上自诸侯,下至于士,在举行小祥之祭时,正祭之后,主人对于宾长回敬的酒,只用嘴唇沾一下;而众宾、兄弟对于主人进献的酒,都可以喝一小口。在举行大祥之祭时,主人对于宾长回敬的酒可以喝一小口,而众宾、兄弟对于主人进献的酒,都干杯也可以。在小祥、大祥之祭时,凡是司仪告知宾客进献脯酿时,宾客只献而不食。
  4. 子贡问应当怎样居父母之丧,孔子答道:“敬是最重要的,哀痛还在其次,形容憔悴甚至闹出病来最使不得。脸色要和哀情相称,悲容要和孝服相称。”子贡又问如何居兄弟之丧,孔子答道:“你提的这个问题,书本上都有记载了。”作为君子,既不可强迫他人抛开丧亲之悲痛,也不可忘掉自己丧亲的哀痛。孔子说:“少连、大连这两个人都很懂得为父母居丧的礼节。父母去世后的头三天,一味哭泣,不进饮食;三个月内,哭泣祭奠没有懈怠;到了一周年以后,还悲从中来,时时落泪;到了三年头上还满面愁容。他们还是东夷地方的人呀!”
  5. 在为父母守丧期间,和别人说话只说自己的丧事而不论及他事,只回答问话而不主动提间。住在依庐或奎室之中,不和别人坐在一起。周年以后,由依庐搬到奎室去住,如果不是为了按时向母亲问安,不进中门。穿齐衰丧服的人住垄室,不住依庐。依庐是哀敬之处,没有那份哀敬就不去住。守丧之礼,妻之丧比照叔父母,姑、姊妹之丧比照兄弟,长、中、下疡之丧比照成人。为父母守丧,丧期已满,外边的孝服虽然脱掉了,但内心的悲哀仍在。为兄弟守丧,外边的孝服脱掉了,内心的悲哀也就同时消失了。为国君的母亲和夫人守丧,其礼数比照兄弟。在守丧期间,凡是影响面部哀容之物,都不可饮食。除丧以后,孝子走在路上,遇到面庞有几分和父母相似的人就眼神为之一惊,听到和父母名字相同的名字就心里猛地一惊;去别人家吊孝或探视病人,脸色之悲,表情之忧一定有异乎常人之处。能这样去做,才算是真正会为父母守丧。会为父母守丧了,那么为其他的人守丧就好比在直路上行走,容易多了。大祥之祭,是孝子除服之祭。在大祥之祭的前夕,孝子身穿朝服,宣布大祥之祭的日期。到了举行大祥之祭时,’就穿着前夕穿的朝服。
  6. 子游说:“既然举行大祥之祭,那么那些虽然还不到穿素搞麻衣时候的人也得穿上素搞麻衣,等到祥祭结束,再换上该穿的孝服。”小敛、大敛时,孝子正在袒露左臂哭踊,刚好大夫这时候来吊丧,孝子此刻虽然正在哭踊,也要立即停下前去拜谢大夫,然后返回原位,再从头开始完成哭踊,然后掩好上衣。如果是士在这时来吊丧,孝子就可以把小敛或大敛进行完毕,完成哭踊之礼,掩好上衣,然后再前去拜谢。拜谢之后,无须更从头哭踊。上大夫死后的虞祭,用羊、枣二牲;其卒哭和衬庙之祭,都用牛、羊、采三牲。下大夫死后的虞祭,用一只泵;其卒哭和衬庙之祭,都用羊、永二牲。卜葬日和虞祭时的祝词称谓是:儿子自称“哀子某”,孙自称“哀孙某”,丈夫自称“乃夫某”,兄弟之间自称日“某”。为兄弟卜葬,如果是为老大,祝词就应是“弟某卜葬其伯子某”。
  7. 古时候,不分贵贱,只要是孝子就执丧杖。后来叔孙武叔上朝,看见轮人竟然以其丧杖穿通车毅转动车轮,视丧杖如同玩具,于是定下规矩,只许有爵位的人执丧杖。在尸体的蒙面巾上凿个小孔以便饭含,这本是大夫之礼,作为士也这样办,是从公羊贾开始的。冒是什么东西?冒是用来包裹尸体的布套。从袭到小敛,如果不用冒,担心人们见了尸体产生恶感,所以在为尸体穿衣以后就要用冒。
  8. 有人问曾子说:“遣奠之后又把剩下的供品包裹起来送入墓中,这就好像吃过人家的招待饭以后还要把没吃完的食品兜着走吧?这样做像是君子的作派吗?”曾子答道:“您难道未曾看到过诸侯的大宴宾客吗?诸侯的大宴宾客,宾客们在吃饱喝足之后,主国国君还要把没有吃完的美味佳肴送往宾馆,这是热情待宾的表现。回到正题上说,孝子在父母即将下葬时以宾客之礼对待他们,正是以此种方式表达悲哀。您如果见过诸侯的大宴宾客就不难明白了。”
  9. 岂非因为人家有了丧事,所以才馈赠吗?所以才赏赐吗?接受馈赠和赏赐,对于穿三年之丧孝服的人来说,应该以丧拜表.示感谢;对于不是穿三年之丧孝服的人来说,应该以吉拜表示感谢。如果别人赠送的是酒肉,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辞,确实推辞不掉才予以接受,接受时孝子要披麻戴孝。如果是国君的赏赐,那就不敢谢绝,一定要接受,接受之后先供祭父母的亡灵。居丧的人是不向别人馈赠东西的,别人向居丧的人馈赠东西,哪怕是酒肉,居丧的人也可以接受。为叔伯兄弟这类大功以下的亲属居丧,在卒哭以后,向别人赠送东西也是可以的。
  10. 县子说:“丧期为三年的亲人死了,孝子心中的悲痛就像刀砍;丧期为一年的亲人死了,孝子心里的悲痛就像刀刮。”凡服三年之丧的人,即令是已经过了练祭,也不到别人家去吊丧,在这一点上,从诸侯到士都是如此。在此期间,如果遇到五服之内的亲属死了则可以前去哭吊,去哭吊时,穿上与死者关系相称的丧服。为丧期为一年的亲人服丧,在第十一个月举行练祭,第十三个月举行大祥之祭,第十五个月举行樟祭。对于服一年之丧的人来说,练祭以后可以出外吊丧。
  11. 入葬以后,穿大功丧服的亲属可以出外吊丧,但哭吊之后就马上回来,不要管主家其他的事咋办。服一年丧服的人,在自己的亲人没有入葬之前,到同乡人家去吊丧,也是哭吊之后就马上回来,不要管主家其他的事咋办。如果是在练·祭之后前去吊丧,可以等到袭、敛等事完成后再走,但不可插手帮忙。服小功、绍麻的人出外吊丧,可以插手帮忙,但不可参预行礼之事。参加葬礼的客人,如果和死者本不相识,只是慕名来会,就在灵枢抬出庙门以后退出;如果和死者是点头之交,就在灵枢经过大门外举哀之处时退出;如果和死者曾经互赠礼品,互相走动,就等到下棺封土以后退出飞如果自己曾经带着见面礼请教过死者,那就等到主人回家反哭后才退出;如果和死者是朋友,那就等到虞祭以后才退出。
  12. 参加葬礼,并不是简单地跟着主人走一走,而是要帮助主人办事的。所以,四十岁以下的人参加葬礼,都要帮助牵引枢车。乡人参加葬礼者,五十岁以上的人,在孝子回家反,哭时可以跟着一道回去;而四十岁以下的人,就要等到填土成坟以后才可回去。居丧者的食品虽然粗恶,也必须用以充饥。如果因为饥饿而耽误了办事,那不合乎礼的要求;如果因为饱食而忘掉了悲哀,那也不合乎礼的要求。如果由于悲痛过度而造成眼睛看不清楚,耳朵听不明白,走路摇摇晃晃,精神麻木不知哀伤,就不好了,君子对此表示担忧。
  13. 所以礼文上又规定,居丧者如果有病可以饮酒吃肉,五十岁以上的人不能无限度的悲伤,六十岁以上的人不能过于哀伤,七十岁以上的人可以饮酒吃肉。其目的就在于担心孝子因悲伤过度而致死。身上正穿着孝报,有人邀请他去吃饭,不应该去。如果是为大功以下的亲属穿孝服,下葬以后,可以走访亲友。人家请吃饭,如果是亲属,可以接受;如果不是亲属,’就不可接受。三年之丧,过了练祭以后,可以吃蔬菜水果,可以喝水浆,但没有盐和醋;如果缺少盐醋就不能下饭,那么吃点盐醋也可以。
  14. 孔子说:“孝子的身上生了疮就应该洗澡,头上生了疮就应该洗头,有了病就可以饮酒吃肉。哀伤过度形容憔悴以致于有病,君子是不这样干的。倘因哀毁而死,君子就会说他的父母白养活了这个儿子。”
  15. 孝子如果不是送葬及葬毕回家反哭,都不应戴着免在路上行走。在居丧期间,凡小功以上的亲属,除非虞祭、衬祭、练祭、大祥之祭,其他时间都不可洗头洗澡。居齐衰之丧,在下葬以后,别人来求见则予以接见,但不主动去求见别人。如果是为小功以下亲属服丧,既葬之后,求见别人是可以的。如果是为大功亲属服丧,求见别人也可以,但不能带着见面礼去。、只有父母去世,才不忌讳满面泪水去见人。守丧三年的人,大祥以后即服摇役。守丧一年的人,卒哭以后即服摇役。服丧九个月的人,下葬以后,即服摇役。为小功、绍麻亲属服丧五个月、三个月的人,移殡之后即服摇役。
  16. 曾申向曾子问道:“父母去世,孝子的哭声是否也有规定?”曾子答道:“就像小孩子在半道上找不着母亲时乱哭一样,哪里有什么关于哭声的规定呢?”

卒哭以后,就不可再称呼死者之名。已故的祖父母、兄弟、伯父、叔父、姑、姊妹之名,父亲要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