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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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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设土龙。阴阳从类,云雨自至。儒者或问曰:夫《易》言“云从龙”者,谓真龙也,岂谓土哉?楚叶公好龙,墙壁盘盂皆画龙。必以象类为若真,是则叶公之国常有雨也。《易》又曰“风从虎”,谓虎啸而谷风至也。风之与虎,亦同气类。设为土虎,置之谷中,风能至乎?夫土虎不能而致风,土龙安能而致雨?古者畜龙,乘车驾龙,故有豢龙氏、御龙氏。夏后之庭,二龙常在,季年夏衰,二龙低伏。真龙在地,犹无云雨,况伪象乎?礼,画雷樽象雷之形,雷樽不闻能致雷,土龙安能而动雨?顿牟掇芥,磁石引针,皆以其真是,不假他类。他类肖似,不能掇取者,何也?气性异殊,不能相感动也。

  刘子骏掌雩祭,典土龙事,桓君山亦难以顿牟、磁石不能真是,何能掇针取芥,子骏穷无以应。子骏,汉朝智襄,笔墨渊海,穷无以应者,是事非议误,不得道理实也。

  曰:夫以非真难,是也;不以象类说,非也。夫东风至,酒湛溢。〔按酒味酸,从东方木也。其味酸,故酒湛溢也〕。

  鲸鱼死,彗星出。天道自然,非人事也。事与彼云龙相从,同一实也。

  日,火也;月,水也。水火感动,常以真气。今伎道之家,

  铸阳燧取飞火於日,作方诸取水於月,非自然也,而天然之也。土龙亦非真,何为不能感天?一也。阳燧取火於天,五月丙午日中之时,消炼五石,铸以为器,乃能得火。今妄取刀剑偃月之钩,摩以向日,亦能感天。夫土龙既不得比於阳燧,当与刀剑偃月钩为比。二也。

  齐孟常君夜出秦关,关未开,客为鸡鸣而真鸡鸣和之。夫鸡可以奸声感,则雨亦可以伪象致。三也。

  李子长为政,欲知囚情,以梧桐为人,象囚之形。凿地为坎,以卢为椁,卧木囚其中。囚罪正,则木囚不动,囚冤侵夺,木囚动出。不知囚之精神着木人乎?将精神之气动木囚也?夫精神感动木囚,何为独不应从土龙?四也。

  舜以圣德,入大麓之野,虎狼不犯,虫蛇不害。禹铸金鼎象百物,以入山林,亦辟凶殃。论者以为非实,然而上古久远,周鼎之神,不可无也。夫金与土,同五行也,使作土龙者如禹之德,则亦将有云雨之验。五也。

  顿牟掇芥,磁石、钩象之石非顿牟也,皆能掇芥,土龙亦非真,当与磁石、钩象为类。六也。

  楚叶公好龙,墙壁盂樽皆画龙象,真龙闻而下之。夫龙与云雨同气,故能感动,以类相从。叶公以为画致真龙,今独何以不能致云雨?七也。

  神灵示人以象,不以实,故寝卧梦悟见事之象。将吉,吉象来;将凶,凶象至。神灵之气,云雨之类,神灵以象见实,土龙何独不能以伪致真?〔八〕也。

  神灵以象见实,土龙何独不能以伪致真也?上古之人,有神荼、郁垒者,昆弟二人,性能执鬼,居东海度朔山上,立桃树下,简阅百鬼。鬼无道理,妄为人祸,荼与郁垒缚以卢索,执以食虎。故今县官斩桃为人,立之户侧;画虎之形,著之门阑。夫桃人,非荼、郁垒也;画虎,非食鬼之虎也,刻画效象,冀以御凶。今土龙亦非致雨之龙,独信桃人画虎,不知土龙。九也。

  此尚因缘昔书,不见实验。鲁般、墨子刻木为鸢,蜚之三日而不集,为之巧也。使作土龙者若鲁般、墨子,则亦将有木鸢蜚不集之类。夫蜚鸢之气,云雨之气也。气而蜚木鸢,何独不能从土龙?十也。

  夫云雨之气也,知於蜚鸢之气,未可以言。钓者以木为鱼,丹漆其身,近之水流而击之,起水动作,鱼以为真,并来聚会。夫丹木,非真鱼也,鱼含血而有知,犹为象至。云雨之知,不能过鱼。见土龙之象,何能疑之?十一也。

  此尚鱼也,知不如人。匈奴敬畏郅都之威,刻木象都之状,交弓射之,莫能一中。不知都之精神在形象邪?亡将匈奴敬鬼精神在木也?如都之精神在形象,天龙之神亦在土龙。如匈奴精在於木人,则雩祭者之精亦在土龙。十二也。

  金翁叔,休屠王之太子也,与父俱来降汉,父道死,与母俱来,拜为骑者尉。母死,武帝图其母於甘泉殿上,署曰“休屠王焉提”。翁叔从上上甘泉,拜谒起立,向之泣涕沾襟,久乃去。夫图画,非母之实身也,因见形象,涕泣辄下,思亲气感,不待实然也。夫土龙犹甘泉之图画也,云雨见之,何为不动?十三也。

  此尚夷狄也。有若似孔子,孔子死,弟子思慕,共坐有若孔子之座。弟子知有若非孔子也,犹共坐而尊事之。云雨之知,使若诸弟子之知,虽知土龙非真,然犹感动,思类而至。十四也。

  有若,孔子弟子疑其体象,则谓相似。孝武皇帝幸李夫人,夫人死,思见其形。道士以术为李夫人,夫人步入殿门,武帝望见,知其非也,然犹感动,喜乐近之。使云雨之气,如武帝之心,虽知土龙非真,然犹爱好感起而来。十五也。

  既效验有十五,又亦有义四焉。

  立春东耕,为土象人,男女各二人,秉耒把锄;或立土牛。未必能耕也。顺气应时,示率下也。今设土龙,虽知不能致雨,亦当夏时以类应变,与立土人土牛同义。〔一〕也。

  礼,宗庙之主,以木为之,长尺二寸,以象先祖。孝子入庙,主心事之,虽知木主非亲,亦当尽敬。有所主事,土龙与木主同。虽知非真,示当感动,立意於象。二也。

  涂车、刍灵,圣人知其无用,示象生存,不敢无也。夫设土龙,知其不能动雨也,示若涂车、刍灵而有致。三也。

  天子射熊,诸侯射麋,卿大夫射虎豹,土射鹿豕,示服猛也。名布为侯,示射无道诸侯也。夫画布为熊麋之象,名布为侯,礼贵意象,示义取名也。土龙亦夫熊麋、布侯之类。四也。

  夫以象类有十五验,以礼示意有四义。仲舒览见深鸿,立事不妄,设土龙之象,果有状也。龙暂出水,云雨乃至。古者畜龙、御龙,常存,无云雨。犹旧交相阔远,卒然相见,欢欣歌笑,或至悲泣涕,偃伏少久,则示行各恍忽矣。《易》曰:“云从龙。”非言龙从云也。云樽刻雷云之象,龙安肯来?夫如是,传之者何可解,则桓君山之难可说也,则刘子骏不能对,劣也,劣则董仲舒之龙说不终也。《论衡》终之。故曰“乱龙”。〔乱〕者,终也。

 

  1. 译文

 

  董仲舒发挥了《春秋》上关于雩祭的道理,用设置土龙的办法招致下雨,他的意思是云和龙是同类之物可以互相招致。《周易》上说:“云气随龙而起,强风随虎而生。”根据同类相招的道理,所以就设置土龙,由于阴气、阳气构成的万物是以类相感召的,所以和龙同类的云雨就自然来到了。儒者中有人发问说,《周易》上讲“云从龙”,是说的真正的龙,哪里是说的土龙呢?楚国叶公喜好龙,墙壁上盘盂上到处都画有龙。一定要把相类似的东西当作和真实的东西一样,那么叶公所在的楚国就经常有雨了。《周易》上又说“风从虎”,讲虎一呼啸而山谷中的风就吹来。风和虎,也同属于一类。假设做一个土虎,放它在山谷之中,风能够吹来吗?如果土虎不能够产生风,土龙怎么能够产生雨呢?古代畜养龙,乘车时驾驭龙,所以有豢龙氏和御龙氏。夏代的朝廷上,两条龙经常在那里,夏朝末世衰败,两条龙就潜伏起来。真正的龙在地上,尚且没有云雨产生,何况是与龙相似的假龙呢?按照礼制,画雷樽就刻画得有云雷之形,没有听说雷樽能够引来雷,土龙怎么能够引动下雨呢?玳瑁壳经摩擦能吸引细小的东西,磁石能够吸引铁针,都因为它们是真实的东西,不能借用别的相类似的东西。别的东西即使很相似,也不能够吸引这些东西,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构成它们的气的性质不相同,也就不能互相感动。刘子骏掌管雩祭,主持设置土龙的事情,桓君山也曾用玳瑁、磁石不是真的怎么能吸针取芥来责难过刘子骏,刘子骏理屈词穷,无法回答。刘子骏是汉朝足智多谋的人物,学识渊博,理屈词穷无法回答的原因,是由于桓君山用这种事例来加以指责是错误的,而自己却不懂得其中的真实道理。我说:用土龙不是真的作为理由提出责难,这是对的;但不用相类似的东西可以相互招致的说法来解释,这是错误的。春风吹来了,酒满出来了,鲸鱼死了,彗星出现了,按照天道这些都是极其自然的事情,并不是人为的。这些事情跟那种云和龙相互感召是同一个道理。

  太阳,属于火;月亮,属于水。水火经常以真气相互感动。现在的方士,炼铸阳燧从太阳那里取火,制作方诸从月亮那里取露水,都不是自然而然生成的东西,是人为的结果。土龙也不是真的,为何不能感动天而得雨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一条理由。用阳燧从天上取火,五月丙午那天太阳正中的时候,熔炼五种矿石,用它们铸造成铜镜,才能够取得火。现在随便拿刀剑月牙形的弯曲部分,摩擦以后用它对着太阳,也能和天相感应而取得火。土龙即使不能和阳燧相比,却可与刀剑的月牙形弯钩相比。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二条理由。齐国的孟尝君连夜想逃出秦国的函谷关,关门未开,食客学鸡叫而真的鸡应和起来。鸡可以由伪装的叫声所感应,那么雨也可以由相类似于龙的东西所引来。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三条理由。李子长治理政事,想要了解囚犯的情况,用梧桐木做成假人,像囚犯的形象。在地上挖一个坑,用芦苇做成棺椁,把木做的囚犯躺卧在里面。囚犯罪有应得,那么木囚犯就不动,囚犯冤枉受害,木囚就移动而出。不知是囚犯的精神附着在木头人身上了呢?还是囚犯的精神之气感动了木头人呢?如果囚犯的精神能感动木囚,云雨为什么偏偏不能受土龙的感应而到来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四条理由。舜凭借他的圣德进入大山脚下的旷野中,虎狼不伤害他,虫蛇不伤害。禹铸了带有百物图像的大铜鼎,把鼎带入山林,也避开了灾祸之物。解说这件事的人认为不真实。然而上古时代时间是很久远了,关于周鼎神奇的事,不能说没有。金与土同在五行之中,假使堆制土龙的人也有像禹那样的道德,那么也将有招致云雨的效验。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五条理由。

  玳瑁壳能吸引细小之物,磁石、象牙不是玳瑁壳,都能够吸引细小之物。土龙也不是真的龙,应当与磁石、象牙为同类而能够招致云雨。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六条理由。楚国叶公喜好龙,墙壁上盂樽上都画有龙像,真正的龙听说了就下到叶公那里。龙与云雨的气性相同,所以能相互感动,因为是同类而相互应从。叶公因为画龙而招来了真的龙,现在设土龙为什么偏偏不能招致云雨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七条理由。神祇向人们显示的是虚象而不是实体,所以睡觉时在梦中见到的都是事物的虚象。如果是吉,吉象就出现;如果是凶,凶象就出现。神灵所具有的气,与云雨同属一类。神灵通过虚象预示将要出现的真实事情,为什么土龙偏偏不能以假的招致真的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八条理由。上古时代有两个叫神荼、郁垒的人,兄弟二人具有捉拿恶鬼的本领。他们居住在东海度朔山上,站立在桃树之下查看天下的恶鬼。鬼不讲什么道理,胡乱给人造成灾祸,荼与郁垒用芦索捆住他们,抓他们去喂虎。所以当今天子砍桃树作成木头人,让桃人站立在门旁,画上虎的形象,把它附在门框上。桃人并不是荼和郁垒,画的虎也不是吃鬼的那只虎,刻桃人,画老虎,以模仿它们的形状,希望用它们来抵御凶祸。如今土龙也不是招致雨的真龙,只相信桃人和画虎能御凶,却不知道土龙能招致云雨。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九条理由。这些还只是沿袭古书上的说法,没有见到过实际效验。鲁般、墨子用木头雕刻成老鹰,飞了三天能不降落,是因为做得很巧妙。假使堆制土龙的人像鲁般、墨子那样,那么也将会有木鹰高飞不落之类的事情。飞鹰的气,也同云雨之气。气能使木鹰飞起来,为什么偏偏不能与土龙相应从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十条理由。

  假如形成云雨的气比使木鸢飞翔的气聪明,因而不能用来说明问题。钓鱼的人用木头雕刻成鱼,用红漆漆在鱼身上。把木鱼迎水飘浮而击水,水被激起,木鱼浮动。游鱼以为它是真鱼,一齐游来聚会。红漆的木鱼不是真的鱼,鱼是活物应当有知觉,尚且被木鱼的形象所引来。云雨的知觉,不能超过鱼,见到土龙的形象,怎么能够怀疑它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十一条理由。这还只是鱼类,它的知觉不如人。匈奴内心害怕郅都的威风,刻一个木头人像郅都的形状,用乱箭射木像,没有一箭射中,不知是郅都的精神附着在木像上了呢?还是匈奴害怕的心理附着在木像上了呢?如果郅都的精神附于木像上,天龙的精神也会附在土龙上。如果匈奴害怕的心理附在木像上,那么雩祭者的精神也就可以附在土龙上。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十二条理由。金翁叔是休屠王的太子,他与父亲一同来归降汉朝。父亲在路上死了,他与母亲一同来,汉朝拜他为骑都尉。他母亲死后,汉武帝画他母亲的像放在甘泉殿上,像上题字“休屠王焉提”。金翁叔跟随皇帝上甘泉殿,拜见他母亲的画像后站立在像前,向画像哭泣眼泪沾湿了衣襟,哭了很久才离开。图画上的像,不是他母亲的真实身体,由于见到母亲的形象,眼泪就流下来了,被思念母亲情绪所激动,就用不着他母亲真的出现。土龙好比是甘泉殿上的画像,云雨见到它,为什么不感动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十三条理由。这还只是夷狄之类。有若的像貌酷似孔子,孔子死后,弟子们思慕他,共同推有若坐在孔子的座位上。弟子们知道有若并不是孔子,还要共同推他坐孔子位而尊敬地侍奉他。云雨的智慧,假使和孔子的弟子们的智慧一样,即使知道土龙不是真龙,然而仍要被感动,因思慕同类而到来。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十四条理由。有若,孔子的弟子们把他的形体、容貌和孔子相比较,就说是很相似。孝武皇帝宠爱李夫人,李夫人死后,他很想见到她的形体。道士以法术变出了一个李夫人,李夫人走入殿门,武帝望见她,知道她不是真实的李夫人,然而还是很激动,高兴地想亲近她。假使云雨之气像武帝的心一样,即使知道土龙不是真龙,仍然会因爱好土龙感应兴起而到来。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十五条理由。

  已经列举了十五个例证,还可以举出四条理由。立春举行耕田仪式,用土堆成人像,男女各二人,手中拿着耒和锄;或者堆塑土牛,象人、土牛未必能够耕地。顺应节气时令,表示给老百姓做个榜样。现在设置土龙,即使知道不能招致云雨,也应当在夏季的时候,用与真龙类似的土龙来应付旱灾出现,这与堆塑土人、土牛是同一个道理。这是第一条理由。按照礼制,宗庙里的神主牌位,用木板做成,长一尺二寸,用来象征先祖。孝子进入宗庙,一心一意地侍奉它,即使知道木牌位不是祖宗,也应当尽力孝敬,表示出虔诚侍奉的意思。土龙与木牌位相同,即使知道不是真龙,也应当受到感动,对土龙表示自己的心愿。这是第二条理由。涂车、刍灵这类东西,圣人知道它们没有什么作用,为了表示祖先像还活着一样,不敢缺少这些东西。设置土龙,明知道它是不能招致云雨的,但就像用涂车、刍灵殉葬一样,是为了表示尽心而已。这是第三条理由。天子射熊头箭靶,诸侯射麋头箭靶,卿大夫射虎头豹头箭靶,士人射鹿头猪头箭靶,以表示征服凶猛的东西。把画着熊、麋、虎、豹、鹿、猪的布靶子取名为“侯”,是表示要射杀暴虐的诸侯之意。画熊、麋等物的头像在布靶上,把布靶取名为“侯”,说明礼是注重具有深刻含意的形象,为了显示寓意而取名的。土龙也就同画上熊麋的布侯一样。这是第四条理由。

  以形象相似有十五个例证,以礼制表示含义有四条理由。董仲舒阅历深见识广,不会是随便确定某事的,设置土龙的形状,确实有他的根据。龙突然跃出水面,云雨才会到来。古时候饲养龙、驾御龙,龙经常存在,就没有云雨了。就像老朋友分别久了,突然遇见,心情愉快欢歌谈笑,甚至激动得流泪,相处的时间稍久一点,也就各自淡漠了,《周易》上说“云从龙”,没有说“龙从云”。雷樽上刻画雷云的图象,龙怎么肯下来呢?如果是这样,提出疑问的人还有什么可说的呢?那么桓君山提出的责难也可以解答了,而刘子骏不能回答,是因为他才学低劣的缘故,刘子骏的才学低劣,使董仲舒设土龙求雨的理论得不到透彻的解释。《论衡》透彻地解释它,所以称作《乱龙篇》。乱,就是进行透彻的解释。

 

 

《卷十六·遭虎篇》

 

  变复之家,谓虎食人者,功曹为奸所致也。其意以为,功曹众吏之率,虎亦诸禽之雄也。功曹为奸,采渔於吏,故虎食人以象其意。

  夫虎食人,人亦有杀虎。谓虎食人,功曹受取於吏,如人食虎,吏受於功曹也乎?案世清廉之士,百不能一。居功曹之官,皆有奸心,私旧故可以幸,苞苴赂遗,小大皆有。必谓虎应功曹,是野中之虎常害人也。夫虎出有时,犹龙见有期也。阴物以冬见,阳虫以夏出。出应其气,气动其类。参、伐以冬出,心、尾以夏见。参、伐则虎星,心、尾则龙象。象出而物见,气至而类动,天地之性也。动於林泽之中,遭虎搏噬之时,禀性狂勃,贪叨饥饿,触自来之人,安能不食?人之筋力,羸弱不适,巧便不知,故遇辄死。使孟贲登山,冯妇入林,亦无此害也。

  孔子行鲁林中,妇人哭,甚哀,使子贡问之:“何以哭之哀也?”曰:“去年虎食吾夫,今年食吾子,是以哭哀也。”子贡曰:“若此,何不去也?”对曰: “吾善其政之不苛、吏之不暴也。”子贡还报孔子。孔子曰:“弟子识诸!苛政暴吏,甚於虎也。”夫虎害人,古有之矣。政不苛,吏不暴,德化之足以却虎。然而二岁比食二人,林中兽不应善也。为廉不应,奸吏亦不应矣。

  或曰:“虎应功曹之奸,所谓不苛政者,非功曹也。妇人,廉吏之部也,虽有善政,安耐化虎?”夫鲁无功曹之官,功曹之官,相国是也。鲁相者殆非孔、墨,必三家也。为相必无贤操,以不贤居权位,其恶,必不廉也。必以相国为奸,令虎食人,是则鲁野之虎常食人也。

  水中之毒,不及陵上;陵上之气,不入水中;各以所近,罹殃取祸。是故渔者不死於山,猎者不溺於渊。好入山林,穷幽测深,涉虎窟寝,虎搏噬之,何以为变?鲁公牛哀病化为虎,搏食其兄,同变化者不以为怪。入山林草泽见害於虎,怪之非也。蝮蛇悍猛,亦能害入。行止泽中,〔害〕於蝮蛇,应何官吏?蜂虿害人,入毒气害人,入水火害人。人为蜂虿所螫,为毒气所中,为火所燔,为水所溺,又谁致之者?苟诸禽兽,乃应吏政。行山林中,麋鹿、野猪、牛象、熊罢、豺狼、蜼蠼,皆复杀人。苟谓食人乃应为变。蚤虱闽虻皆食人,人身强大,故不至死。仓卒之世,谷食之贵,百姓饥饿,自相啖食,厥变甚於虎。变复之家,不处苟政。

  且虎所食,非独人也,含血之禽,有形之兽,虎皆食之。〔食〕人谓应功曹之奸,食他禽兽,应何官吏?夫虎,毛虫;人,倮虫。毛虫饥,食倮虫,何变之有?四夷之外,大人食小人,虎之与蛮夷,气性一也。平陆、广都,虎所不由也;山林、草泽,虎所生出也。必以虎食人应功曹之奸,是则平陆、广都之县,功曹常为贤,山林、草泽之邑功曹常伏诛也。

  夫虎食人於野,应功曹之奸,虎时入邑行於民间,功曹游於闾巷之中乎?实说,虎害人於野不应政,其行都邑,乃为怪。

  夫虎,山林之兽,不狎之物也,常在草野之中,不为驯畜,犹人家之有鼠也,伏匿希出,非可常见也。命吉居安,鼠不扰乱;禄衰居危,鼠为殃变。夫虎亦然也:邑县吉安,长吏无患,虎匿不见;长吏且危,则虎入邑,行於民间。何则?长吏光气已消,都邑之地与野均也。推此以论,虎所食人,亦命时也。命讫时衰,光气去身,视肉犹尸也,故虎食之。天道偶会,虎适食人,长吏遭恶,故谓为变,应上天矣。

  古今凶验,非唯虎也,野物皆然。楚王英宫楼未成,鹿走上阶,其後果薨。鲁昭公且出,瞿鹆来巢,其後季氏逐昭公,昭公奔齐,遂死不还。贾谊为长沙王傅,鹏鸟集舍,发书占之,曰:“主人将去。”其後迁为梁王傅。怀王好骑,坠马而薨;贾谊伤之,亦病而死。昌邑王时,夷鸪鸟集宫殿下,王射杀之,以问郎中令龚遂,龚遂对曰:“夷鸪野鸟,入宫,亡之应也。”其後昌邑王竟亡。卢奴令田光与公孙弘等谋反,其且觉时,狐鸣光舍屋上,光心恶之。其後事觉坐诛。会稽东部都尉礼文伯时,羊伏下,其後迁为东莱太守。都尉王子凤时,麇入府中,其後迁丹阳太守。夫吉凶同占,迁免一验,俱象空亡,精气消去也。故人且亡也,野鸟入宅;城且空也,草虫入邑。等类众多,行事比肩,略举较著,以定实验也。

 

  1. 译文

 

  专为消灾而祈祷的人说老虎吃人是功曹为非作歹造成的。他们的意思以为,功曹是众官吏的首领,老虎也是各种禽兽的首领。功曹为非作歹,侵榨下级官吏,所以老虎才吃人,以显示功曹的为非作歹。老虎吃人,人也有杀老虎的。说老虎吃人是因为功曹受贿榨取下级官吏,如果是人杀虎而食,那么是下级官吏对功曹受贿榨取吗?考察世间上清正廉洁的人,一百个里面挑不出一个。当上功曹这样的官,都是怀有奸心的,亲戚朋友因此可以侥幸得利或免罪,索贿受贿之事,大小官员都有。一定要说老虎吃人是应和功曹的为非作歹,这就是说山野中的老虎时时刻刻都在伤害人了。老虎出没有一定的时间,好比龙隐现有一定的时间一样。阴物在冬天出现,阳虫在夏天出现。阴物或阳虫的出现是应和阴气或阳气的,阴气和阳气能够分别感动它们的同类。参宿中的伐星冬季出现,心宿、尾宿夏季出现。参、伐代表“白虎”,心、尾代表“苍龙”。天上的星象出现了,地上和它相应的东西也就现身了。阴阳之气到来同类事物就相应感动,这是天地的本性。人行动于山林草泽之中,正遇上老虎在捕捉食物的时候,老虎本性凶狠残暴,因饥饿而特别贪婪,碰到自动走上来的人,怎么能不吃掉呢?人的筋力,瘦弱不敌于虎,灵巧敏捷也不如老虎,所以遇到老虎往往死于非命。如果是孟贲登上山,冯妇进入森林,也就不会遭到这样的祸害了。

  孔子行走在鲁国的山林之中,有位妇人在啼哭,哭得很悲哀。孔子让子贡去问妇人:“为什么事哭得这么悲哀?”妇人说:“去年老虎吃了我的丈夫,今年又吃了我的儿子,因此哭得很伤心。”子贡说:“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呢?”妇人回答说:“我喜欢这里的赋税徭役不繁重,官吏不贪暴。”子贡回来告诉了孔子。孔子说:“学生们要记住这件事情。繁重的赋税徭役和贪暴的官吏,比虎害更可怕!”老虎伤害人,自古就有。政令不繁酷,官吏不贪暴,这样的道德教化完全可以使老虎退却,然而两年中老虎连吃两个人,这说明山林中的猛兽是不会应和善政的。既然对廉吏不应和,对奸吏也就不会应和了。有人说:“老虎吃人只是应和功曹的为非作歹,这里所说的政令不繁酷,不是指功曹说的。妇人是廉吏统属的百姓,即使有善政,怎么能感化老虎呢?”鲁国没有功曹这样的官职,功曹一职由相国担任。鲁国的“相”,大概不是孔子、墨子这样的人,而一定是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家的人,他们做相国,必不会有贤良的行为。以一个不贤良的人居于有权势的地位,他的恶劣品行使他一定不会廉洁。如果一定要说由于“相国”作恶而使得老虎吃人,这就是说,鲁国山野中的老虎一定经常吃人了。

  水中的毒,不会达到丘陵之上;丘陵的气,也不会进入水中。人们各自在附近的地方,遭殃受害。因此打渔的人不会死在山上,打猎的人不会淹死在水中。喜好进入山林,钻到山林的极深处,走进了老虎居住的洞穴,老虎扑咬他,怎么就成了灾变呢?鲁国的公牛哀因病变成了老虎,捕吃了他的兄长,因为他已经变得和老虎完全相同,人们也就不以为怪了。进入山林草泽,被老虎所伤害,把它当成怪事,这就不对了。蝮蛇凶猛,也能伤害人。走过山林草泽之中,被蝮蛇所伤害,此事应和什么样的官吏呢?蜂、蝎会伤害人,毒气会伤害人,水火会伤害人。人被蜂蝎所螫,被毒气所侵,被火所烧,被水所淹,又是谁造成的呢?如果说只有禽兽才应和官吏的苛政,在山林中行走,麋鹿、野猪、牛、象、熊、罴、豺、狼、蜼、蠼等同样都会伤害人。如果说只有吃了人才是应和苛政算成灾变,那么蚤、虱、蚊、虻都吸人血,人的身体强大,所以不至于会死。动乱年代,粮食缺乏,物价昂贵,百姓饥饿,互相残食,那种灾变比老虎吃人更可怕,专为消灾而祈祷的人却不把它归结为是由苛政所造成的。

  况且老虎所吃的,不仅仅是人,有血肉形体的飞禽走兽,虎都可以吃它们。老虎吃人,说是应和了功曹的为非作歹,吃其他禽兽,应和什么样的官吏呢?老虎是毛虫,人是倮虫。毛虫饥饿了,就吃掉倮虫,这有什么灾变呢?四夷居住的地区,大人吃小人,老虎与蛮夷,气质特性是一样的。平原和大都市,是老虎不经过的地方,山林草泽,是老虎生活出没的地方。一定要把老虎吃人说成是应和功曹的为非作歹,这样说来,那么平原大都市的地方,功曹经常是贤明的;山林草泽的地方,功曹经常该伏法了。如果说老虎在山野吃人,是应和功曹的为非作歹,老虎有时进入城镇,在百姓中间行走,这是应和功曹在大街小巷走来走去吗?照实说来,老虎在野外伤害人,不应和政治的得失,老虎行走在城镇,才是怪事。老虎是山林中的野兽,是不可亲近的东西。它常在草野之中,不为人们所驯服和豢养。好比人家户有了老鼠,隐藏起来很少出现。命运吉利又处于平安之时,老鼠不会扰乱;禄命衰微,又处于倒霉之时,老鼠就会成为灾变的征兆。老虎也同样如此,地方上吉利安定,长官没有祸患,老虎隐藏不出现,长官将要出现危难,老虎就进入城镇,在百姓中间行走。为什么呢?长官的精神之气已经离开形体而消失了,他所在的都市城镇便变得和旷野一样。以此推论,老虎所吃的人,也是命运时运所决定了的。命运完结时运衰微,精神之气离开了身体,这个人的肉体看起来就和死尸一样,所以老虎要吃他。自然之道正好凑在一起,老虎正好吃人,长官正好处在倒霉之中,所以就把老虎吃人说成是灾变应和了功曹的苛政了。

  从古至今凶险的征兆,不仅仅是老虎,凡野生动物都是如此。楚王刘英的宫楼尚未修完,野鹿跑上宫殿台阶,事后刘英果然死了。鲁昭公将要逃亡,鸜鹆飞来鲁国筑窝,事后季孙氏赶走了鲁昭公,昭公逃到齐国,于是死在那儿再也没有回来。贾谊贬为长沙王太傅时,鵩鸟飞进他的住宅,他打开策数书占卜,书上说:“主人将要离开这里。”事后他升迁为梁怀王太傅。怀王好骑马,坠马而死,贾谊很悲伤,也生病死了。昌邑王之时,夷鸪鸟停落在宫殿下,昌邑王用箭射杀这些鸟,并把这件事询问郎中令龚遂。龚遂回答说:“夷鸪是野鸟,飞入宫中,是死亡的征兆。”事后,昌邑王果然死了。卢奴县令田光与公孙弘等人参与谋反,谋反事将要被查觉时,狐狸在田光的屋顶上鸣叫,田光心里很厌恶,以后事情被发觉而获罪处死。礼文伯任会稽郡东部都尉时,羊伏在他的官厅下,事后他升迁为东莱郡太守。王子凤任都尉时,獐子跑进都尉府中,事后他升迁为丹阳太守。同是野物来临的征兆,但有吉有凶,同属一类的占验,却有升官有免职,都象征人去屋空,精神之气离开了人体。所以人将要死了,野鸟飞进住宅;城将要空了,野物进入城镇。诸如此类实在太多,已有的事例列举不完,略为列举较为显著的事例,用以断定作为变异现象的野物实际上验证的是什么。

 

 

《卷十六·商虫篇》

 

  变复之家谓虫食谷者,部吏所致也。贪则侵渔,故虫食谷。身黑头赤,则谓武官;头黑身赤,则谓文官。使加罚於虫所象类之吏,则虫灭息,不复见矣。夫头赤则谓武吏,头黑则谓文吏所致也。时或头赤身白,头黑身黄,或头身皆黄,或头身皆青,或皆白若鱼肉之虫,应何官吏?时或白布豪民、猾吏被刑乞贷者,威胜於官,取多於吏,其虫形象何如状哉?虫之灭也,皆因风雨。案虫灭之时,则吏未必伏罚也。陆田之中时有鼠,水田之中时有鱼,虾蟹之类,皆为谷害,或时希出而暂为害,或常有而为灾,等类众多,应何官吏?

  鲁宣公履亩而税,应时而有蝝生者,或言若蝗。蝗时至,蔽天如雨,集地食物,不择谷草。察其头身,象类何吏?变复之家,谓蝗何应?建武三十一年,蝗起太山郡,西南过陈留、河南,遂入夷狄,所集乡县以千百数。当时乡县之吏,未皆履亩,蝗食谷草,连日老极,或蜚徙去,或止枯死。当时乡县之吏,未必皆伏罪也。夫虫食谷,自有止期,犹蚕食桑,自有足时也。生出有日,死极有月,期尽变化,不常为虫。使人君不罪其吏,虫犹自亡。夫虫,风气所生,苍颉知之,故“凡”、“虫”为“风”之字,取气於风,故八日而化,生春夏之物,或食五谷,或食众草。食五谷,吏受钱谷也,其食他草,受人何物?

  倮虫三百,人为之长。由此言之,人亦虫也。人食虫所食,虫亦食人所食,俱为虫而相食物,何为怪之?设虫有知,亦将非人曰:“女食天之所生,吾亦食之,谓我为变,不自谓为灾。”凡含气之类,所甘嗜者,口腹不异。人甘五谷,恶虫之食;自生天地之间,恶虫之出。设虫能言,以此非人,亦无以诘也。夫虫之在物间也,知者不怪,其食万物也不谓之灾。

  甘香渥味之物,虫生常多,故谷之多虫者粢也。稻时有虫,麦与豆无虫。必以有虫责主者吏,是其粢乡部吏常伏罪也。神农、后稷藏种之方,煮马屎以汁渍种者,令禾不虫。如或以马屎渍种,其乡部吏鲍焦、陈仲子也。是故后稷、神农之术用,则其乡吏〔可〕免为奸。何则?虫无从生,上无以察也。

  虫食他草,平事不怪,食五谷叶,乃谓之灾。桂有蠹,桑有蝎,桂中药而桑给蚕,其用亦急,与谷无异。蠹蝎不为怪,独谓虫为灾,不通物类之实,暗於灾变之情也。谷虫曰蛊,蛊若蛾矣。粟米饐热生蛊。夫蛊食粟米,不谓之灾,虫食苗叶,归之於政。如说虫之家,谓粟轻苗重也。

  虫之种类,众多非一。鱼肉腐臭有虫,醯酱不闭有虫,饭温湿有虫,书卷不舒有虫,衣襞不悬有虫,蜗疽疮蝼症虾有虫。或白或黑,或长或短,大小鸿杀,不相似类,皆风气所生,并连以死。生不择日,若生日短促,见而辄灭。变复之家,见其希出,出又食物,则谓之灾。灾出当有所罪,则依所似类之吏,顺而说之。人腹中有三虫,下地之泽,其虫曰蛭,蛭食人足,三虫食肠。顺说之家,将谓三虫何似类乎?凡天地之间,阴阳所生,蛟蛲之类,蜫蠕之属,含气而生,开口而食。食有甘不,同心等欲,强大食细弱,知慧反顿愚。他物小大连相啮噬,不谓之灾,独谓虫食谷物为应政事,失道理之实,不达物气之性也。

  然夫虫之生也,必依温湿。温湿之气,常在春夏。秋冬之气,寒而干燥,虫未曾生。若以虫生,罪乡部吏,是则乡部吏贪於春夏,廉於秋冬。虽盗跖之吏以秋冬署,蒙伯夷之举矣。夫春夏非一,而虫时生者,温湿甚也,甚则阴阳不和。阴阳不和,政也,徒当归於政治,而指谓部吏为奸,失事实矣。何知虫以温湿生也?以蛊虫知之。谷干燥者,虫不生;温湿饐餲,虫生不禁。藏宿麦之种,烈日干暴,投於燥器,则虫不生。如不干暴,闸喋之虫,生如云烟。以蛊闸喋,准况众虫,温湿所生,明矣。

  《诗》云:“营营青蝇,止於籓。恺悌君子,无信谗言。”谗言伤善,青蝇污白,同一祸败,《诗》以为兴。昌邑王梦西阶下有积蝇矢,明旦召问郎中龚遂,遂对曰:“蝇者,谗人之象也。夫矢积於阶下,王将用谗臣之言也。”由此言之,蝇之为虫,应人君用谗。何故不谓蝇为灾乎?如蝇可以为灾,夫蝇岁生,世间人君常用谗乎?

  案虫害人者,莫如蚊虻,蚊虻岁生。如以蚊虻应灾,世间常有害人之吏乎?必以食物乃为灾,人则物之最贵者也,蚊虻食人,尤当为灾。必以暴生害物乃为灾,夫岁生而食人,与时出而害物,灾孰为甚?人之病疥,亦希非常,疥虫何故不为灾?且天将雨,蚁出蚋蜚,为与气相应也。或时诸虫之生,自与时气相应,如何辄归罪於部吏乎?天道自然,吉凶偶会,非常之虫适生,贪吏遭署。人察贪吏之操,又见灾虫之生,则谓部吏之所为致也。

 

  1. 译文

 

  专门为消灾而祈祷的人,说虫子吃谷物是地方官吏侵夺人民造成的。贪婪无比敲榨勒索百姓,所以虫子吃谷物。身黑头赤的虫为灾,就称是武官造成的;头黑身赤的虫为灾,就称是文官造成的。假使惩办虫子所象征的官吏,那么虫子就会消失,不再出现。如果头赤的虫为灾就说是武官造成的,头黑的虫为灾就说是文官造成的,有时为灾的虫或头赤身白,或头黑身黄,或头身都黄,或头身都青,或头身都白得像鱼、肉上生的蛆一样,它们应和哪一类官吏呢?有时,那些没有官职的地方豪强和被判了刑而请求交钱赎罪的猾吏,他们的淫威胜过官吏,榨取的财物比官吏更多,应和这些人的虫子的形象又是什么样子呢?虫子的消失,都是由于风雨的关系。考察虫子消失之时,那些官吏未必就受到惩罚。旱田中经常有田鼠,水田中经常有鱼、虾、蟹之类动物,都造成谷物的灾害。有的虫子有时很少出现,而且为害的时间很短暂,有的经常出现而造成灾害,同类如此之多,它们应和什么样的官吏呢?

  鲁宣公时按田亩收税,马上有蝝虫产生,有人说像蝗虫。蝗虫不时飞来,遮天盖日像下大雨一样,停落在地上吃东西,不论是谷是草都吃。察看蝗虫的头和身体的颜色,象征哪一种官吏呢?变复之家该说蝗虫应和什么官吏呢?建武三十一年,太山郡发生蝗灾,西南面蔓延到陈留、河南两郡,最终进入西北夷狄地区。蝗虫停落的乡县,要以千百计,当时乡县的官吏,并没有都按亩收税。蝗虫吃谷草后,一天天衰竭下去,有的飞走离开了,有的停留下来老死了,当时乡县的官吏,未必都受到了惩罚。蝗虫吃谷物,自然有它停止的时期,好比蚕吃桑叶,自然会有饱足的时候一样。蝗虫产生出来有一定的时日,完全死掉有一定的月份,期限满了就会变化,不会永远是虫子。即使君王不惩罚他下面的官吏,蝗虫仍然会自行消亡。蝗虫是承受风所含的气而产生的,苍颉了解了这一点,所以把“凡”和“虫”字合在一起作为“风”(風)字。蝗虫从风那里取气而生,所以八天就发生变化。生活在春夏的虫类,有的吃五谷,有的吃各种草。虫吃五谷,是应和了官吏收刮钱财;吃其他的草,又应和官吏收受别人的什么东西呢?

  “三百种倮虫中,人是它们的首领。”因此说来,人也是虫了。人吃虫所吃的东西,虫也吃人所吃的东西,都是虫类而又彼此吃对方吃的东西,有什么奇怪的呢?假设虫有智慧,也会责备人说:“你们吃自然所生长的东西,我也吃这些东西,说我吃就是灾变,却不说你们自己吃是灾变。”凡是动物持别喜欢吃的东西,口味没有什么不同,人喜吃五谷,却憎恨虫吃五谷;自己出生在天地之间,却憎恨虫的出生。假设虫能说话,以此来责备人,人也毫无理由反驳。虫生活在万物之间,有见识的人不以为怪;它们吃各种东西,不说它们是灾变。甘甜清香味道浓厚的东西,经常多生虫,所以五谷中多生虫的是粟。稻子有时生虫,麦与豆不生虫,如果一定要以庄稼生虫而责备主管的官吏,那么产粟的地方的官吏就经常要受惩罚了。

  《神农》、《后稷》上记载的收藏种子的方法,是煮马屎用汁水浸泡种子,这样可以使禾苗不生虫。如果有的地方用马屎汁浸种,那里的地方官就都成了鲍焦、陈仲子一类的人了。所以《后稷》、《神农》上的方法被采用,那些地方官就可以免除为非作歹的罪名了。为什么呢?虫无从产生,君王和上司也就无法对他们进行考察了。虫吃其他的草,被认为是平常的事情而不以为怪。吃五谷的叶子,才说成是灾变。肉桂树上有蛀虫,桑树上有蛀虫,桂树适合做药材而桑叶可以喂蚕,它们的作用也很重要,与谷子没有什么差别。桂树桑树上生蠹、蝎不以为怪,偏偏说庄稼生虫就成灾变,这是不懂得物类的道理,不明白灾变的情况。谷生的虫叫蛊,蛊就像蛾一样。粟米腐臭发热就会生蛊。蛊吃粟米,不说是灾变,虫吃禾苗的叶子造成灾害,却把它归结于政治方而的原因。按照“说虫之家”的看法,这是说粟不重要禾苗反而重要了。

  虫的种类众多不止一种。鱼、肉腐臭会生虫,醋、酱不盖严会生虫,饭受温湿邪气会生虫,书经常卷起不打开会生虫,衣服折压不悬挂会生虫,蜗、疽、■、蝼、■、蝦中会生虫。这些虫或白或黑,或长或短,或大或小,或粗或细,不属于同一种类,都是受风之气而产生的,并随着风的消失而死亡。虫子产生并不选择时间,或者活着的时间很短促,出现不久就死了。“变复之家”看到虫子很少出现,出现了又吃东西,就把它说成是灾变。灾变出现应当有所怪罪的人,于是就根据虫子所象征的官吏,顺着加以解释。人的腹中有三种寄生虫,低洼之处的水泽,里面的虫叫蛭。蛭吃人脚上的血,三种寄生虫吃人肠子中的血。“顺说之家”将要说三种虫子象征哪一类官吏呢?

  凡是在天地之间,由阴阳之气所产生的,用足爬行的小虫,蠕动爬行的小虫,承受“气”而产生,开口就能吃东西。食物有可口的和不可口的,心思相同,欲望相等,强大的吃细弱的,聪明的侵侮愚笨的。其也动物以大吃小交相残食,不称之为灾变,偏偏说虫吃谷物为了应和政事,这就失掉了道理的本质,不懂得构成事物的气的本性了。然而虫子的产生,必须依靠一定的温度和湿度。温湿之气,常常产生于春夏两季。秋冬两季的气,寒冷而干燥,虫子没有产生的条件。如果以虫子产生而惩罚地方官吏,这样就是说地方官吏在春夏两季贪赃,在秋冬两季廉洁了。即使像盗跖那样的官吏,如果在秋冬两季任职做官,也会受到如伯夷那般的称颂了。春夏季节不止一个,而有时发生虫灾,是因为天气太热,太潮湿了。温度湿度过甚,阴阳之气就不调和。阴阳之气不调和,与政治有关系。只能归结于政治,指责说是地方官吏为非作歹,就失去了事实依据。

  怎么知道虫子的产生要依靠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呢?从蛊虫的产生就可以知道这个道理。干燥的谷子,不会产生虫子。温湿腐臭变味的谷子,虫子不停地产生。收藏冬小麦的种子,要在烈日下晒干,把麦种放在干燥的容器里,这样虫就不会产生。如果不晒干,吃种子的虫,就会如云烟般滋生出来。从蛊虫的产生和吃谷种的情况,类推其他的虫子,依靠一定的温度湿度而产生的道理,就明白了。《诗经》上说:“飞来飞去的苍蝇,停留在篱笆上。和蔼友爱的君子,不相信毁谤的言语。“毁谤的言语伤害善良的人,苍蝇沾污洁白的东西,同是一样的祸害。《诗经》以苍蝇寄兴抒怀。昌邑王梦见西阶下有堆积着的苍蝇屎,第二天早上,召见并询问郎中令龚遂。龚遂回答说:“苍蝇,是毁谤者的象征。苍蝇屎堆积在台阶下,是君王将要任用奸臣的预兆。”由此说来,苍蝇这种虫子出现,应和君王任用奸臣,为什么不说苍蝇造成灾变呢?如果说苍蝇可以造成灾变,那么苍蝇年年出生在世上,难道是君王经常任用奸臣吗?

  考察虫子祸害人,没有像蚊虻这样厉害的,而蚊虻年年出生。如果认为蚊虻出现是应和灾害,难道世间经常有祸害人的官吏吗?如果一定要以虫子吃东西才算作灾变,那么人是万物中最尊贵的,蚊虻吸人血,更应当算作灾变了。如果一定要以虫子突然出现祸害人物才算作灾变,那么年年出生,而吸人血的,与有时出现而祸害人物的,哪一个为灾更严重呢?人生疥疮也是少有而不常见的,疥虫为什么不造成灾变呢?而且天将要下雨,蚂蚁出洞,蚋虫飞舞,人们认为这是与当时的气相应和的缘故。也许各种虫的产生,是它们自己与当时的气相应和而生的,怎么往往归罪于地方官吏呢?天道运行自有法则,吉凶因素偶然会合,不常见的虫子恰好出生,贪官污吏正好在那里做官,人们考察贪官污吏的行为,又发现造成灾害的虫子产生,就说这是由于地方官吏为非作歹造成的了。

 

 

《卷十六·讲瑞篇》

 

  儒者之论,自说见凤皇骐驎而知之。何则?案凤皇骐驎之象。又《春秋》获麟文曰:“有麞而角。”麞而角者,则是骐驎矣。其见鸟而象凤皇者,则凤皇矣。黄帝、尧、舜、周之盛时皆致凤皇。孝宣帝之时,凤皇集於上林,後又於长乐之宫东门树上,高五尺,文章五色。周获麟,麟似麞而角。武帝之麟,亦如麞而角。如有大鸟,文章五色;兽状如麞,首戴一角:考以图象,验之古今,则凤、麟可得审也。

  夫凤皇,鸟之圣者也;骐驎,兽之圣者也;五帝、三王、皋陶、孔子,人之圣也。十二圣相各不同,而欲以麞戴角则谓之骐,相与凤皇象合者谓之凤皇,如何?夫圣鸟兽毛色不同,犹十二圣骨体不均也。

  戴角之相,犹戴午也。颛顼戴午,尧、舜必未然。今鲁所获麟戴角,即後所见麟未必戴角也。如用鲁所获麟求知世间之麟,则必不能知也。何则?毛羽骨角不合同也。假令不同,或时似类,未必真是。虞舜重瞳,王莽亦重瞳;晋文骈胁,张仪亦骈胁。如以骨体毛色比,则王莽,虞舜;而张仪,晋文也。有若在鲁,最似孔子。孔子死,弟子共坐有若,问以道事,有若不能对者,何也?体状似类,实性非也。今五色之鸟,一角之兽,或时似类凤皇、骐驎,其实非真,而说者欲以骨体毛色定凤皇、骐驎,误矣。是故颜渊庶几,不似孔子;有若恆庸,反类圣人。由是言之,或时真凤皇、骐驎,骨体不似,恆庸鸟兽,毛色类真,知之如何?

  儒者自谓见凤皇、骐驎辄而知之,则是自谓见圣人辄而知之也。皋陶马口,孔子反宇,设後辄有知而绝殊,马口反宇,尚未可谓圣。何则?十二圣相不同,前圣之相,难以照後圣也。骨法不同,姓名不等,身形殊状,生出异土,虽复有圣,何如知之?

  恆君山谓扬子云曰:“如後世复有圣人,徒知其才能之胜己,多不能知其圣与非圣人也。”子云曰:“诚然。”夫圣人难知,知能之美若桓、扬者,尚复不能知。世儒怀庸庸之知,赍无异之议,见圣不能知,可保必也。夫不能知圣,则不能知凤皇与骐驎。世人名凤皇、骐驎,何用自谓能之乎?夫上世之名凤皇、骐驎,闻其鸟兽之奇者耳。毛角有奇,又不妄翔苟游,与鸟兽争饱,则谓之凤皇、骐驎矣。

  世人之知圣,亦犹此也。闻圣人人之奇者,身有奇骨,知能博达,则谓之圣矣。及其知之,非卒见暂闻而辄名之为圣也,与之偃伏,从〔之〕受学,然後知之。何以明之。子贡事孔子,一年自谓过孔子;二年,自谓与孔子同;三年,自知不及孔子。当一年、二年之时,未知孔子圣也;三年之後,然乃知之。以子贡知孔子,三年乃定。世儒无子贡之才,其见圣人不从之学,任仓卒之视,无三年之接,自谓知圣,误矣!少正卯在鲁,与孔子并。孔子之门,三盈三虚,唯颜渊不去,颜渊独知孔子圣也。夫门人去孔子归少正卯,不徒不能知孔子之圣,又不能知少正卯,门人皆惑。子贡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子为政,何以先之? ”孔子曰:“赐退,非尔所及。”夫才能知佞若子贡,尚不能知圣。世儒见圣自谓能知之,妄也。

  夫以不能知圣言之,则亦知其不能知凤皇与骐驎也。使凤皇羽翮长广,骐驎体高大,则见之者以为大鸟巨兽耳。何以别之?如必巨大别之,则其知圣人亦宜以巨大。春秋之时,鸟有爰居,不可以为凤皇;长狄来至,不可以为圣人。然则凤皇、骐与鸟兽等也,世人见之,何用知之?如以中国无有,从野外来而知之,则是瞿鹆同也。瞿鹆,非中国之禽也。凤皇、骐驎,亦非中国之禽兽也。皆非中国之物,儒者何以谓瞿鹆恶、凤皇骐驎善乎?

  或曰:“孝宣之时,凤皇集於上林,群鸟从〔之〕以千万数。以其众鸟之长,圣神有异,故群鸟附从。”如见大鸟来集,群鸟附之,则是凤皇,凤皇审则定矣。夫凤皇与骐驎同性,凤皇见,群鸟从;骐驎见,众兽亦宜随。案《春秋》之麟,不言众兽随之。宣帝、武帝皆行骐驎,无众兽附从之文。如以骐驎为人所获,附从者散,凤皇人不获,自来蜚翔,附从可见。《书》曰:“《箫韶》九成,凤皇来仪。”《大传》曰:“凤皇在列树。”不言群鸟从也。岂宣帝所致者异哉?

  或曰:“记事者失之。唐、虞之君,凤皇实有附从。上世久远,记事遗失,经书之文,未足以实也。”夫实有而记事者失之,亦有实无而记事者生之。夫如是,儒书之文,难以实事,案附从以知凤皇,未得实也。且人有佞猾而聚者,鸟亦有佼黠而从群者。当唐、虞之时,凤悫愿,宣帝之时佼黠乎?何其俱有圣人之德行,动作之操不均同也?

  无鸟附从,或时是凤皇;群鸟附从,或时非也。君子在世,清节自守,不广结从,出入动作,人不附从。豪猾之人,任使用气,往来进退,士众云合。夫凤皇,君子也,必以随多者效凤皇,是豪黠为君子也。歌曲弥妙,和者弥寡;行操益清,交者益鲜。鸟兽亦然,必以附从效凤皇,是用和多为妙曲也。龙与凤皇为比类。宣帝之时,黄龙出於新丰,群蛇不随。神雀鸾鸟,皆众鸟之长也,其仁圣虽不及凤皇,然其从群鸟亦宜数十。信陵、孟尝,食客三千,称为贤君。汉将军卫青及将军霍去病,门无一客,亦称名将。太史公曰:“盗跖横行,聚党数千人。伯夷、叔齐,隐处首阳山。”鸟兽之操,与人相似。人之得众,不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