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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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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找到饭吃。如果这儿有个人,在家孝敬父母,出门尊敬兄长,坚守古代圣王的道义,以此教育后代的学者,却不能从你那儿找到饭吃。那你为什么只看重木工、造车工而轻视遵循仁义的人呢?彭更说:“木工、造车工,他们的目的是要以此谋生。君子遵循道义,他们的目的也是要以此谋生吗?”孟子说:“你为什么要考虑他们的目的呢?他们对你有用处,可以管饭就给他们饭吃。再说,你是按人的目的给饭吃呢,还是按对你有用给饭吃?”彭更说:“按目的给饭吃。”孟子说:“如果有人在这里,毁坏屋瓦割开车盖,他的目的是以此谋生,那你给他饭吃吗?”彭更说:“不给。”孟子说:“那么你并不是按人的目的给饭吃,而是按对你有用给饭吃的。”

  孟子举出毁坏屋瓦,割开车盖的人,想用它来反驳彭更的话。因为他知道毁坏屋瓦、割开车盖这种没有用处而想找饭吃的人,彭更一定不会给他饭吃。即使这样,孟子举毁坏屋瓦、割开车盖的例子,也是不能驳倒彭更的。为什么呢?因为凡是目的在于想谋生的人中,毁坏屋瓦、割开车盖的人并不包括在内。既然不包括在内,就难于用它来反驳别人了。一个人无缘无故地毁坏屋瓦、割开车盖,这人不是傻子、疯子,就是闹着玩的。傻子和疯子没有谋生的目的,闹着玩的人也没有谋生的目的。想谋生的人,所做的大都是对人们共同有益的事情,他们把做的东西拿到市场上去卖,得钱回来,才能有饭吃。孟子现在说的毁坏屋瓦、割开车盖,对人没有好处,还谈得上有什么谋生的目的呢?有头脑的人,知道它对人没有益处,一定不会去做;没有头脑的人,跟傻子、疯子差不多,也就肯定没有谋生的目的。其实,毁坏屋瓦,割开车盖,跟小孩在路上玩击壤游戏有什么不同呢?在路上玩击壤游戏的小孩,他们的目的也是想谋生吗?他们还是小孩,没有什么目的可言。大人玩博戏,也属割开车盖之类行为。玩博戏的人,他们的目的也是为了谋生吗?玩博戏的还有人用来相互赢取钱财,赢的钱财多了,自己也就有了饭吃,这或许是有目的的。那么,扔石头和跳远的人,也属于割开车盖之类行为。扔石头和跳远的人,他们的目的是要谋生吗?那么孟子反驳彭更的话,不能认为完全合理。如果彭更听信了孟子的话,那么孟子可能被称作是“专门靠巧言诡辩来对付人”的了。

  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真是个廉洁的人吗?他住在於陵,三天没有吃东西,耳朵听不见,眼睛看不见。井上有个李子,被金龟子的幼虫吃去大半,他爬过去,拿来吃了。咬了三口,然后耳朵才听得见,眼睛才看得见。”孟子说:“在齐国的人士中,我就认为陈仲子是首屈一指的!即使这样,陈仲子怎么能算廉洁呢?要推广陈仲子的操行,那只有使人成为蚯蚓然后才能办到。因为蚯蚓在地上吃干土,在地下饮泉水。而陈仲子住的房子,是伯夷建造的,还是盗跖建造的呢?吃的粮食,是伯夷种的,还是盗跖种的呢?这是不可能知道的。”匡章说:“这有什么关系呢!他亲手编草鞋,妻子搓麻练麻,用这些来换房子和粮食。”孟子说:“陈仲子,是齐国的贵族世家,他的哥哥陈戴,在盖地的俸禄有万钟。他认为哥哥的俸禄是不义的俸禄,就不肯吃;认为哥哥的房子是不义的房子,就不肯住。回避哥哥,离开母亲,住在於陵。有一天他回家,碰上有人送他哥哥一只活着的鹅,他皱着眉说:‘怎么要这……叫的东西干什么?’后来有一天,他母亲杀了这只鹅,拿来给他吃。他哥哥正好从外边来到家,说:‘这是……叫的肉。’他于是出去吐掉了。因为是母亲的东西不吃,由于是妻子的东西就吃;因为是哥哥的房子不住,由于是於陵地方的房子就住。这还能算是把自己的操行推广到所有的同类事物中去吗?像陈仲子这样的人,只有变成了蚯蚓,然后才能成为推广他的操行到各个方面去的人啊。”

  孟子指责陈仲子,没有讲到他的短处。陈仲子厌恶鹅肉而吐掉它,难道是因为母亲做的就不吃”吗?而是因为才刚刚谴责鹅说:“怎么要这……叫的东西干什么?”后来有一天他母亲杀了鹅给他吃,他的哥哥说:“这是……叫的肉。”陈仲子耻于违背了前面说过的话,立即把它吐了出来。要是哥哥不告诉他,他就不会吐;不吐出来,就是吃了母亲做的东西。孟子说他“母亲做的东西就不吃”,这不符合陈仲子的意思。假使陈仲子执意不吃母亲做的东西,那么鹅肉端上来,他就不该吃。现在既然吃了,就知道他是因为那只鹅,厌恶它而吐掉的,所以陈仲子吐掉鹅肉,是耻于吃了不符合自己志向的东西,而不是违背母子的恩情,想不吃母亲做的东西。

  孟子又说:“陈仲子怎么能算廉洁呢?要把他的操行推广到各方面,那只有人变成蚯蚓之后才能办到。蚯蚓在地上吃干土,在地下饮泉水”。这是认为蚯蚓是最廉洁的,陈仲子要像蚯蚓一样,才算是廉洁的。他现在住的房子,要是伯夷盖的,吃的粮食,要是伯夷种的,这样他去住、去吃,才能够称得上廉洁。或许当时吃的是盗跖种的粮食,住的是盗跖盖的房子,那就玷污了廉洁的操行。孟子用这种观点来指责陈仲子,也还是不正确的。房子是承袭人家旧有的,粮食是用麻鞋麻线换来的,即使房子是强盗盖的,粮食是强盗种的,自己并没有听说过这些情况。如今哥哥的不义,有他自己的操行为证。操行表现在众人面前,大家看得清清楚楚,议论纷纷,所以陈仲子才避居於陵,不住他的房子,编麻鞋搓麻线为生,不吃他的俸禄。如果陈仲子住在於陵的时候,避居像他哥哥那种人的房子,吃像他哥哥那种人的俸禄,只要他耳闻目睹,清楚无疑,那么陈仲子不住不吃,是肯定的。现在於陵的房子没有看见盖的人是谁,粮食也不晓得种的人是谁,哪能有现成的房子住,哪能有现成的粮食吃呢?孟子指责他,这就太求全责备了。陈仲子住的房子,或许是强盗盖的,他不知道而住了,就说他没有把自己的操行推广到各方面,只有“把自己变成蚯蚓然后才能办到”。其实,强盗住房的地下也有蚯蚓,它吃强盗房中的干土,饮强盗房子地下的泉水,那么蚯蚓又怎么能算是做到了廉洁呢?要把陈仲子的操行推广到各方面,满足孟子议论的要求,只有把人变成鱼然后才能办到。因为鱼生活在江河海洋之中,吃的是江河海洋的泥土,而海洋不是强盗开凿的,泥土也不是强盗堆积的。

  但是陈仲子有个大错误,孟子指责他时没有能抓住。陈仲子离开母亲,避开哥哥,跟妻子单独住在於陵,是认为哥哥的房子是不义的房子,认为哥哥的俸禄是不义的俸禄,所以才不住不吃,真是廉洁到极点。那么他迁居於陵要回去看望母亲,就该自己带着粮食走。鹅肉端上来,一定跟饭一起。母亲做的饭,是用他哥哥的禄米,母亲不会自己有粮食给陈仲子吃,这是明摆着的。看来,陈仲子还是吃了他哥哥的禄米。伯夷不吃周朝的粮食,饿死在首阳山下,难道一吃周朝的粮食就会玷污他廉洁的操行吗?陈仲子的操行,似乎不如伯夷,但孟子却说他要变得像蚯蚓才行,这就弄错了陈仲子的操行该拿什么来跟他相比。

  孟子说:“吉凶祸福没有一样不是命运,要顺应承受它的正命。所以懂得天命的人,不站在要倒塌的高墙下以免死于非命。尽力行天道而死的人,是正命;戴脚镣手铐而死的人,不是正命。”

  孟子的话是认为人没有“触值之命”。遵循操行的人可得正命,胡作非为的就要得非正命,这是说天命会随操行的好坏而变化。照这样说,孔子没有当帝王,颜渊早死,子夏哭瞎了眼,伯牛得麻疯病,都是四人的操行不好吗?为什么都得不到正命呢?比干被挖心,伍子胥被煮死,子路被剁成肉酱,这都是天下最残酷的刑罚,而不仅仅只是戴脚镣手铐了。如果一定要用受刑而死来证明得到的不是正命,那么比干、伍子胥的操行都不好了。人从天禀受了性命,有的该被压死,有的该被淹死,有的该被杀死、有的该被烧死,即使这些人中有人谨慎地修养操行,那有什么用处呢!窦广国跟一百人一起躺在炭堆下,炭堆倒塌,其他一百人都死了,只有窦广国一人得救,这是他命中注定该被封侯。炭堆与高墙有什么两样?命不该被压死,即使高墙倒塌,只要有窦广国的命就会逃脱。“一个人干事,像有股力量在促使他;不干,也像有股力量在阻止他。”命该被压死,就像有股力量促使他站在高墙下去被压死。夏王孔甲所进的那户人家的孩子,天命该卑贱,即使他被带进宫中,还是做了守门的人。不站在高墙的下面,跟夏王孔甲带那孩子进宫,其实都是同一个道理。

 

 

《卷十一·谈天篇》

 

  儒书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女娲销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鰲足”以立四极。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足东南,故百川注焉。”此久远之文,世间是之言也。文雅之人,怪而无以非,若非而无以夺,又恐其实然,不敢正议。以天道人事论之,殆虚言也。

  与人争为天子,不胜,怒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有力如此,天下无敌。以此之力,与三军战,则士卒蝼蚁也,兵革毫芒也,安得不胜之恨,怒触不周之山乎?且坚重莫如山,以万人之力,共推小山,不能动也。如不周之山,大山也,使是天柱乎,折之固难;使非柱乎?触不周山而使天柱折,是亦复难。信,颛顼与之争,举天下之兵,悉海内之众,不能当也,何不胜之有?且夫天者,气邪?体也?如气乎,云烟无异,安得柱而折之?女娲以石补之,是体也。如审然,天乃玉石之类也。石之质重,千里一柱,不能胜也。如五岳之巅,不能上极天乃为柱。如触不周,上极天乎?不周为共工所折,当此之时,天毁坏也。如审毁坏,何用举之?“断鰲之足,以立四极,”说者曰:“鳖,古之大兽也,四足长大,故断其足,以立四极。”夫不周,山也;鰲,兽也。夫天本以山为柱,共工折之,代以兽足,骨有腐朽,何能立之久?且鰲足可以柱天,体必长大,不容於天地,女娲虽圣,何能杀之?如能杀之,杀之何用?足可以柱天,则皮革如铁石,刀剑矛戟不能刺之,强弩利矢不能胜射也。

  察当今天去地甚高,古天与今无异。当共工缺天之时,天非坠於地也。女娲,人也,人虽长,无及天者。夫其补天之时,何登缘阶据而得治之?岂古之天,若屋庑之形,去人不远,故共工得败之,女娲得补之乎?如审然者,女娲〔已〕前,齿为人者,人皇最先。人皇之时,天如盖乎?说《易》者曰:“元气未分,浑沌为一。”儒书又言:溟涬濛澒,气未分之类也。及其分离,清者为天,浊者为地。如说《易》之家、儒书之言,天地始分,形体尚小,相去近也。近则或枕於不周之山,共工得折之,女娲得补之也。含气之类,无有不长。天地,含气之自然也,从始立以来,年岁甚多,则天地相去,广狭远近,不可复计。儒书之言,殆有所见。然其言触不周山而折天柱,绝地维,消炼五石补苍天,断鰲之足以立四极,犹为虚也。何则?山虽动,共工之力不能折也。岂天地始分之时,山小而人反大乎?何以能触而折之?以五色石补天,尚可谓五石若药石治病之状。至其断鰲之足以立四极,难论言也。从女娲以来久矣,四极之立自若,鰲之足乎?

  邹衍之书,言天下有九州,《禹贡》之上所谓九州也;《禹贡》九州,所谓一州也,若《禹贡》以上者九焉。《禹贡》九州,方今天下九州也,在东南隅,名曰赤县神州。复更有八州。每一州者四海环之,名曰裨海。九州之外,更有瀛海。此言诡异,闻者惊骇,然亦不能实然否,相随观读讽述以谈。故虚实之事,并传世间,真伪不别也。世人惑焉,是以难论。

  案邹子之知不过禹。禹之治洪水,以益为佐。禹主治水,益〔主〕记物。极天之广,穷地之长,辨四海之外,竟四山之表,三十五国之地,鸟兽草木、金石水土,莫不毕载,不言复有九州。淮南王刘安,召术士伍被、左吴之辈,充满宫殿,作道术之书,论天下之事。《地形》之篇,道异类之物,外国之怪,列三十五国之异,不言更有九州。邹子行地不若禹、益,闻见不过被、吴,才非圣人,事非天授,安得此言?案禹之《山经》、淮南之《地形》,以察邹子之书,虚妄之言也。太史公曰:“《禹本纪》言河出昆仑,其高三千五百余里,日月所〔相〕辟隐为光明也,其上有玉泉、华池。今自张骞使大夏之後,穷河源,恶睹《本纪》所谓昆仑者乎?故言九州山川,《尚书》近之矣。至《禹本纪》、《山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也。”夫弗敢言者,谓之虚也。昆仑之高,玉泉、华池,世所共闻,张骞亲行无其实。案《禹贡》,九州山川,怪奇之物、金玉之珍,莫不悉载,不言昆仑山上有玉泉、华池。案太史公之言,《山经》、《禹纪》,虚妄之言。

  凡事难知,是非难测。极为天中,方今天下,在极之南,则天极北,必高多民。《禹贡》“东渐於海,西被於流沙”,此则天地之极际也。日刺径千里,今从东海之上会,稽鄞、鄮,则察日之初出径二尺,尚远之验也。远则东方之地尚多。东方之地尚多,则天极之北,天地广长,不复訾矣。夫如是,邹衍之言未可非,《禹纪》、《山海》、《淮南地形》未可信也。邹衍曰:“方今天下,在地东南,名赤县神州。”天极为天中,如方今天下,在地东南,视极当在西北。今正在北,方今天下在极南也。以极言之,不在东南,邹衍之言非也。如在东南,近日所出,日如出时,其光宜大。今从东海上察日,及从流沙之地视日,小大同也。相去万里,小大不变,方今天下,得地之广,少矣。雒阳,九州之中也,从雒阳北顾,极正在北。东海之上,去雒阳三千里,视极亦在北。推此以度,从流沙之地视极,亦必复在北焉。东海、流沙,九州东西之际也,相去万里,视极犹在北者,地小居狭,未能辟离极也。日南之郡,去雒且万里。徙民还者,问之,言日中之时,所居之地,未能在日南也。度之复南万里,日在日〔南〕之南,是则去雒阳二万里,乃为日南也。今从雒地察日之去远近,非与极同也,极为远也。今欲北行三万里,未能至极下也。假令之至,是则名为距极下也。以至日南五万里,极北亦五万里也。极北亦五万里,极东西亦皆五万里焉。东西十万,南北十万,相承百万里。邹衍之言:“天地之间,有若天下者九。”案周时九州,东西五千里,南北亦五千里。五五二十五,一州者二万五千里。天下若此九之,乘二万五千里。二十二万五千里。如邹衍之书,若谓之多,计度验实,反为少焉。

  儒者曰:“天,气也,故其去人不远。人有是非,阴为德害,天辄知之,又辄应之,近人之效也。”如实论之,天,体,非气也。人生於天,何嫌天无气?犹有体在上,与人相远。秘传或言:天之离天下,六万余里。数家计之,三百六十五度一周天。下有周度,高有里数。如天审气,气如云烟,安得里度?又以二十八宿效之,二十八宿为日月舍,犹地有邮亭为长吏廨矣。邮亭著地,亦如星舍著天也。案附书者,天有形体,所据不虚。〔由〕此考之,则无恍惚,明矣。

 

  1. 译文

 

  儒者的书上说:“共工与颛顼争做天子没有成功,发怒就撞不周山,结果把撑天的柱子弄折了,系地四角的绳子搞断了。于是女娲熔炼五色石来补苍天,砍掉鳌的脚来顶住天的四边。由于天的西北方残缺,所以日月往那里移动;由于地的东南方残缺,所以众多的江河向那里流去。”这是很久以前的记载,又为世间上人们肯定的说法。有学问的人,感到奇怪却无法指出它的不对,或者认为不对,却无法给予驳斥,但又恐怕它确实如此,因此不敢直接加以论述。用自然的道理和社会的情况来讨论,大都是没有根据的说法。

  跟别人争当天子没有成功,发怒撞不周山,把撑天的柱子弄折了,把系地四角的绳子搞断了,有这样大的力量,那么天下就没有敌手。用这样大的力量,跟三军打仗,那么敌方的士兵像蝼蚁,武器盔甲像毫毛麦芒一样不堪一击,怎么会有失败的怨恨,发怒去撞不周山呢?况且坚固厚重没有比得上山的,用万人的力量,共同推座小山,也无法能推动。像不周山,是座大山。假使它是撑天的柱子呢?弄折它确实困难;假使它不是撑天的柱子呢?撞不周山而使撑天的柱子折断,这也还是不容易的。如果共工确实能“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的话,颛顼跟他争当天子,就是拿出天下的军队,用尽四海之内的人力,也抵挡不了,他怎么会打不胜呢!

  再说,天,是气呢?还是实体呢?如果是气,那跟云烟没有什么两样,怎么会有撑它的柱子而且被折断呢?女娲用石补天,那么天是实体了。如果确实是这样,天就是玉石之类。石的质量重,做成千里长的一根柱子,是不能胜任的。像五岳的山顶都不能高达天上成为顶天的柱子,那像不周山能高达天上吗?不周山被共工折断,在这个时候,天就被毁坏了。如果确实被毁坏,用什么去支撑它呢?可以砍下鳌的腿来顶住天的四边,解释的人说:“鳌是上古的大兽,四条腿又长又粗,所以砍下它的腿可以顶住天的四边。”不周山是山,鳌是兽。天本来用山作为顶天柱,共工折断它,改用兽腿来替代,兽骨会腐朽,怎么能永久地顶住它呢?况且,鳌腿可以用来作柱顶天,那么它的身体必然又长又粗,天地不可能容得下,女娲虽然神圣,怎么能杀得死它呢?如果真能杀死它,那么是用什么东西杀的呢?鳌腿可以用来作柱顶天,那么它的皮革像铁石,刀、剑、矛、戟不能刺穿它,强弓利箭也不能射穿它。

  观察现在的天离地很高,相信古时候的天与今天的没有区别。当共工毁坏天的时候,天并没有坠落在地上。女娲是人,人即使再高,也够不到天。那么她补天的时候,是攀登和依靠什么去补天的呢?难道古时候的天像屋顶的样子,离人很近,所以共工能够毁坏它,女娲能够补上它吗?如果确实是这样,女娲以前,开始作为人的,是人皇最先。人皇的时候,难道天像车盖一样离人很近吗?

  解释《周易》的人说:“元气还没有区分开,浑浑沌沌是一体。”儒者的书上说:“自然之气浑浑沌沌模糊不清,是气还没有分清浊的状态。等到它们区分开来,清的成了天,浊的成了地。”按照解释《周易》的人和儒者书上说的,天地刚分离时,形体还小,相互间距离很近。因为天地间距离很近,那么天也许靠近不周山,所以共工能毁坏它,女娲能补好它。

  有气存在的万物,没有不增长的。天地,是有气存在的自然界,从开始产生以来,时间已经很久远了,那么天地间相互距离的远近,也就无法再计算了。儒者书上的话,大概有自己的见解。但它说共工撞不周山而弄折了顶天柱,搞断了系地的绳子,女娲熔炼五色石来补苍天,砍掉鳌腿来顶住天的四边,这就是假话了。为什么呢?山很难推动,共工的力量不可能撞折它。难道天地开始分开的时候,山小而人反倒大吗?怎么能撞折它呢?女娲用五色石补苍天,还可以说五色石像药物能治病一样。至于她砍掉鳌腿来顶住天的四边,这就很难说了。从女娲以来已经很久远了,天四极的存在和以前一样,难道它是鳌的腿吗?

  邹衍的书上,说中国有九州,这就是《尚书·禹贡》上所说的九州。《尚书·禹贡》上的九州,实际上是邹衍书上说的“大九州”中的一个州。像《尚书·禹贡》说的“九州”,世界上共有九个。《尚书·禹贡》上的九州,就是现在中国的九州,由于在整个大九州的东南角,起名叫赤县神州。另外还有八个像中国这样的州。每个“大九州”四周有海环绕着,这海名叫“裨海”。九个“大九州”之外,另外有“瀛海”环绕。这话希奇古怪,使听者震惊害怕,但又不能证实它是不是这样,只是随便读读传诵用作说话的材料。所以真事和假事,都同时在社会上流传,真假无法分辨。世人感到迷惑,因此,这就需要加以责难和评论。

  据考察,邹衍的见识超不过禹。禹治理洪水,曾用伯益作辅佐。由禹主持治理洪水,伯益负责记载各种事物。如记尽天的广阔,地的长度,遍及四海之外,穷尽四山之表,三十五国的所有地方,鸟兽草木,金石水土,没有不完全记载下来的,就是不曾说还有九州。淮南王刘安招致术士伍被、左吴之类,充满了宫殿,让他们作道术的书《淮南子》,谈论天下的事。《淮南子·地形》篇讲不同种类的事物,外国的奇奇怪怪,列出了三十五国的差异,也没有说另外还有九州。邹衍走过的地方不如禹和伯益多,听的和见的也超不过伍被和左吴,才智不如圣人,能力不是天授,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根据禹的《山海经·山经》,淮南王的《淮南子·地形》,用它来考察邹衍的书,都是些没有根据的假话。

  太史公司马迁说:“《禹本纪》说黄河源出昆仑,昆仑山高二千五百多里,日月都被相互隔开不得相见而各自发出光亮,那山上有玉泉、华池。如今从张骞出使大夏之后,穷究黄河源头,哪里能看到过《禹本纪》所说的昆仑山呢?所以说到九州山河的,只有《尚书·禹贡》较为接近实际情况。至于《禹本纪》、《山经》所记载的事情怪物,我不敢去说它。”其实,不敢说,就是认为它毫无根据。昆仑山很高,山上有玉泉、华池,是世人都听说过的,至于张骞亲自到过却没有那事实。考察《尚书·禹贡》,九州的山河,希奇古怪的东西,金玉的珍品,没有不完全记载下来的,就是没有说昆仑山上有玉泉和华池。按照太史公的说法,《山经》、《禹本纪》都是没有根据的假话。

  凡事难于识别,是非难于判定。北斗星是天的正中,如今中国在北斗星的南面,那么北斗星的北面一定还有很多人。《尚书·禹贡》载“东面到海,西面至沙漠”,这不是天地的最边沿。太阳直径有一千里,现在从东海边上会稽郡的鄞县和鄮县,观察太阳刚升起时直径只有二尺,这就是太阳离东海还很远的证明。太阳离东海还很远,那么东方的土地就还很多。既然东方的土地还很多,那么北斗星的北面,天地广阔,就更不可估量了。照这样说,邹衍的话就没有可指责的,而《禹本纪》、《山海经·山经》、《淮南子·地形》都不能相信了。邹衍说:“如今中国在地的东南面,称作赤县神州。”北斗星是天的正中,如果现在中国在地的东南面,看北斗星就该在西北面。今天北斗星正好在北面,现在中国就在北斗星的南面。以北斗星来说,中国不在地的东南面,所以邹衍的话是不对的。如果中国在地的东南面,就靠近太阳升起的地方,太阳如果升起的时候,它的光芒就该更光亮。今天从东海上观察太阳,跟从沙漠地区看太阳,大小都一样。相离万里,所看见的太阳大小不变,可见如今中国占有的土地面积,是很小的。

  雒阳在中国的中心。从雒阳向北看,北斗星正好在北面。东海岸边,离雒阳三千里,看北斗星也在北面。根据这个来推测,从沙漠地区看北斗星,也必然它还在北面。东海与沙漠,是中国东、西的边沿,相隔万里,看北斗星还是在北面,这是因为地方狭小,不能远离北斗星的缘故。日南郡离雒阳将近一万里。迁居到那里的人回来,问他们,回答说太阳正中的时候,他们所居住的地区也不在太阳的南面。这样,推测从日南再往南一万里,那地方就应当在太阳的南面。这就是说,离雒阳二万里的地方,才是太阳的南面。

  现在从洛阳观察与太阳距离的远近,跟在洛阳观察北斗星的远近,是不同的,北斗星要更远些。现在即使想向北走三万里,也不能到北斗星的下面。就算到了,这就叫做到了北斗星之下的地方。从北斗星之下的地方到日南是五万里。那么北斗星之下的地方的北面也该有五万里。北斗星下的地方的北面有五万里,那么北斗星下的地方的东面与西面也都该各有五万里。这样东面到西面十万里,南面到北面十万里,相乘是一百万万平方里。邹衍说:“天地之间,有象中国大小的州九个。”按照周代的中国,东西宽五千里,南北长也五千里。五五二十五,中国这一个州有二千五百万平方里。天下有象中国这样的州九个,九乘二千五百万平方里,是二亿二千五百万平方里。像邹衍书上那样记载,如果认为说多了,按计算的来核实,反倒是说少了。

  儒者说:“天是气,所以它离人不远。人有对有不对,暗中做了好事或坏事,天立即就知道,又立即会报应,这是天靠近人的证明。”按事实评论,天是物质实体,不是气。但是人在天禀受气而产生,又怎么能怀疑天没有气呢?可见还有一个实体的天在施气的上面,它与人相离很远。秘传有的说天离地有六万多里。按天文历算家计算,三百六十五度是一周天。天的转动可用周度来量,天的高度可用里数来计算。如果天确实是气,气象云烟,怎么能用里去量呢?再用二十八宿来证明,二十八宿是日、月停留的地方,就像地上有邮亭是地方长官停歇的地方一样。邮亭附着于地,也像星舍附着于天一样。考察秘传上写的,天有形体,依据不假。由此考察,那么天不是恍恍惚惚不可捉摸的,这已经很清楚了。

 

 

《卷十一·说日篇》

 

  儒者曰:“日朝见,出阴中;暮不见,入阴中。阴气晦冥,故没不见。”如实论之,不出入阴中。何以效之?夫夜,阴也,气亦晦冥,或夜举火者,光不灭焉。夜之阴,北方之阴也;朝出日,入所举之火也。火夜举,光不灭;日暮入,独不见,非气验也。夫观冬日之出入,朝出东南,暮入西南。东南、西南非阴,何故谓之出入阴中?且夫星小犹见,日大反灭,世儒之论,竟虚妄也。

  儒者曰:“冬日短,夏日长,亦复以阴阳。夏时,阳气多,阴气少,阳气光明,与日同耀,故日出辄无鄣蔽。冬,阴气晦冥,掩日之光,日虽出,犹隐不见,故冬日日短,阴多阳少,与夏相反。”如实论之,日之长短,不以阴阳。何以验之?复以北方之星。北方之阴,日之阴也。北方之阴,不蔽星光,冬日之阴,何故〔独〕灭日明?由此言之,以阴阳说者,失其实矣。实者,夏时日在东井,冬时日在牵牛,牵牛去极远,故日道短,东井近极,故日道长。夏北至东井,冬南至牵牛,故冬夏节极,皆谓之至,春秋未至,故谓之分。或曰:“夏时阳气盛,阳气在南方,故天举而高;冬时阳气衰,天抑而下。高则日道多,故日长;下则日道少,故日短也。”夏日阳气盛,天南方举而日道长;月亦当复长。案夏日长之时,日出东北,而月出东南;冬日短之时,日出东南,月出东北。如夏时天举南方,日月当俱出东北,冬时天复下,日月亦当俱出东南。由此言之,夏时天不举南方,冬时天不抑下也。然则夏日之长也,其所出之星在北方也;冬日之短也,其所出之星在南方也。问曰:“当夏五月日长之时在东井,东井近极,故日道长。今案察五月之时,日出於寅,入於戌。日道长,去人远,何以得见其出於寅入於戌乎?”日东井之时,去人极近。夫东井近极,若极旋转,人常见之矣。使东井在极旁侧,得无夜常为昼乎?日昼行十六分,人常见之,不复出入焉。儒者或曰: “日月有九道,故曰:“日行有近远,昼夜有长短也。”夫复五月之时,昼十一分,夜五分;六月,昼十分,夜六分;从六月往至十一月,月减一分:此则日行,月从一分道也,岁,日行天十六道也,岂徒九道?

  或曰:“天高南方,下北方。日出高,故见;入下,故不见。天之居若倚盖矣,故极在人之北,是其效也。极其天下之中,今在人北,其若倚盖,明矣。” 日明既以倚盖喻,当若盖之形也。极星在上之北,若盖之葆矣;其下之南,有若盖之茎者,正何所乎?夫取盖倚於地不能运,立而树之,然後能转。今天运转,其北际不著地者,触碍何以能行?由此言之,天不若倚盖之状,日之出入不随天高下,明矣。或曰:“天北际下地中,日随天而入地,地密鄣隐,故人不见。” 然天地,夫妇也,合为一体。天在地中,地与天合,天地并气,故能生物。北方阴也,合体并气,故居北方。天运行於地中乎,不则,北方之地低下而不平也。如审运行地中,凿地一丈,转见水源,天行地中,出入水中乎,如北方低下不平,是则九川北注,不得盈满也。实者,天不在地中,日亦不随天隐,天平正,与地无异。然而日出上,日入下者,随天转运,视天若覆盆之状,故视日上下然,似若出入地中矣。然则日之出,近也;其入远,不复见,故谓之入,运见於东方近,故谓之出。何以验之?系明月之珠於车盖之,转而旋之,明月之珠旋邪?人望不过十里,天地合矣,远非合也。今视日入,非入也,亦远也。当日入西方之时,其下民亦将谓之日中。从日入之下,东望今之天下,或时亦天地合。如是方〔今〕天下在南方也,故日出於东方,入於北方之地,日出北方,入於南方。各於近者为出,远者为入。实者不入,远矣。临大泽之滨,望四边之际与天属;其实不属,远若属矣。日以远为入,泽以远为属,其实一也。泽际有陆,人望而不见,陆在,察之若〔亡〕,日亦在,视之若入,皆远之故也。太山之高,参天入云,去之百里,不见埵塊。夫去百里不见太山,况日去人以万里数乎?太山之验,则既明矣,试使一人把大炬火夜行於道,平易无险,去人不一里,火光灭矣,非灭也,远也。今日西转不复见者,非入也。问曰:“天平正与地无异,今仰视天,观日月之行,天高南方下北方,何也?”曰:方今天下在东南之上,视天若高,日月道在人之南,今天下在日月道下,故观日月之行,若高南下北也。何以验之?即天高南方,之星亦当高,今视南方之星低下,天复低南方乎?夫视天之居近者则高,远则下焉,极北方之民以为高,南方为下。极东极西,亦如此焉。皆以近者为高,远者为下。从北塞下,近仰视斗极,且在人上。匈奴之北,地之边陲,北上视天,天复高北下南,日月之道,亦在其上。立太山之上,太山高,去下十里,太山下。夫天之高下,犹人之察太山也。平正,四方中央高下皆同,今望天之四边若下者,非也,远也。非徒下,若合矣。

  儒者或以旦暮日出入为近,日中为远;或以日中为近,日出入为远。其以日出入为近,日中为远者,见日出入时大,日中时小也。察物近则大,远则小,故日出入为近,日中为远也。其以日出入为远,日中时为近者,见日中时温,日出入时寒也。夫火光近人则温,远人则寒,故以日中为近,日出入为远也。二论各有所见,故是非曲直未有所定。如实论之,日中近而日出入远,何以验之?以植竿於屋下,夫屋高三丈,竿於屋栋之下,正而树之,上扣栋,下抵地,是以屋栋去地三丈。如旁邪倚之,则竿末旁跌,不得扣栋,是为去地过三丈也。日中时,日正在天上,犹竿之正树去地三丈也。日出入,邪在人旁,犹竿之旁跌去地过三丈也。夫如是,日中为近,出入为远,可知明矣。试复以屋中堂而坐一人,一人行於屋上,其行中屋之时,正在坐人之上,是为屋上之人,与屋下坐人相去三丈矣。如屋上人在东危若西危上,其与屋下坐人相去过三丈矣。日中时犹人正在屋上矣,其始出与入,犹人在东危与西危也。日中,去人近,故温,日出入,远,故寒。然则日中时日小,其出入时大者,日中光明故小,其出入时光暗故大,犹昼日察火光小,夜察之火光大也。既以火为效,又以星为验,昼日星不见者,光耀灭之也,夜无光耀,星乃见。夫日月,星之类也。平旦、日入光销,故视大也。

  儒者论日旦出扶桑,暮入细柳。扶桑,东方地;细柳,西方野也。桑、柳,天地之际,日月常所出入之处。问曰:岁二月八月时,日出正东,日入正西,可谓日出於扶桑,入於细柳。今夏日长之时,日出於东北,入於西北;冬日短之时,日出东南,入於西南,冬与夏日之出入,在於四隅,扶桑、细柳,正在何所乎?所论之言,犹谓春秋,不谓冬与夏也。如实论之,日不出於扶桑,入於细柳。何以验之?随天而转,近则见,远则不见。当在扶桑、细柳之时,从扶桑、细柳之民,谓之日中之时,从扶桑、细柳察之,或时为日出入。〔皆〕以其上者为中,旁则为旦夕,安得出於扶桑,入细柳?儒者论曰:“天左旋,日月之行,不系於天,各自旋转”。难之曰:使日月自行,不系於天,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当日月出时,当进而东旋,何还始西转?系於天,随天四时转行也。其喻若蚁行於硙上,日月行迟天行疾,天持日月转,故日月实东行而反西旋也。

  或问:“日、月、天皆行,行度不同,三者舒疾,验之人、物,〔何〕以〔为〕喻?”曰:天,日行一周。日行一度二千里,日昼行千里,夜行千里,〔骐骥〕昼日亦行千里。然则日行舒疾,与〔骐骥〕之步,相似类也。月行十三度,十度二万里,三度六千里,月一〔日〕〔一〕夜行二万六千里,与晨凫飞相类似也。天行三百六十五度,积凡七十三万里也,其行甚疾,无以为验,当与陶钧之运,弩矢之流,相类似乎?天行已疾,去人高远,视之若迟,盖望远物者,动若不动,行若不行。何以验之?乘船江海之中,顺风而驱,近岸则行疾,远岸则行迟,船行一实也,或疾或迟,远近之视使之然也。仰视天之运,不若〔骐骥〕负日而驰,〔比〕〔日〕暮,而日在其前,何则?〔骐骥〕近而日远也。远则若迟,近则若疾,六万里之程,难以得运行之实也。

  儒者说曰:“日行一度,天一日一夜行三百六十五度,天左行,日月右行,与天相迎。”问:日月之行也,系著於天也,日月附天而行,不〔自〕行也。何以言之?《易》曰:“日月星辰丽乎天,百果草木丽於土。”丽者,附也。附天所行,若人附地而圆行,其取喻若蚁行於上焉。问曰:“何知不离天直自行也?” 如日能直自行,当自东行,无为随天而西转也。月行与日同,亦皆附天。何以验之?验之〔以〕云。云不附天,常止於所处,使不附天,亦当自止其处。由此言之,日行附天明矣。

  问曰:“日,火也。火在地不行,日在天,何以为行?”曰:附天之气行,附地之气不行。火附地,地不行,故火不行。难曰:“附地之气不行,水何以行? ”曰:水之行也,东流入海也。西北方高,东南方下,水性归下,犹火性趋高也。使地不高西方,则水亦不东流。难曰:“附地之气不行,人附地,何以行?”曰:人之行,求有为也。人道有为,故行求。古者质朴,邻国接境,鸡犬之声相闻,终身不相往来焉。难曰:“附天之气行,列星亦何以不行?”曰:列星著天,天已行也,随天而转,是亦行也。难曰:“人道有为故行,天道无为何行?”曰:天之行也,施气自然也,施气则物自生,非故施气以生物也。不动,气不施,气不施,物不生,与人行异。日月五星之行,皆施气焉。

  儒者曰:“日中有三足乌,月中有兔、蟾蜍。”夫日者,天之火也,与地之火无以异也。地火之中无生物,天火之中何故有乌?火中无生物,生物入火中,燋烂而死焉,乌安得立?.夫月者,水也水中有生物,非兔、蟾蜍也。 兔与蟾蜍久在水中,无不死者。日月毁於天,螺蚌汨於渊,同气审矣,所谓兔、蟾蜍者,岂反螺与蚌邪?且问儒者:乌、兔、蟾蜍死乎?生也?如死,久在日月,燋枯腐朽。如生,日蚀时既,月晦常尽,乌、兔、蟾蜍皆何在?夫乌、兔、蟾蜍,日月气也,若人之腹脏,万物之心膂也。月尚可察也,人之察日无不眩,不能知日审何气,通而见其中有物名曰乌乎?审日不能见乌之形,通而能见其足有三乎?此已非实。且听儒者之言,虫物非一,日中何为有乌,月中何为有“兔”、“蟾蜍” ?

  儒者谓:“日蚀、月蚀也”。彼见日蚀常於晦朔,晦朔月与日合,故得蚀之。夫春秋之时,日蚀多矣。《经》曰:“某月朔,日有蚀之”。日有蚀之者,未必月也。知月蚀之,何讳不言月?说日蚀之变,阳弱阴强也,人物在世,气力劲强,乃能乘凌。案月晦光既,朔则如尽,微弱甚矣,安得胜日?夫日之蚀,月蚀也。日蚀,谓月蚀之,月谁蚀之者?无蚀月也,月自损也。以月论日,亦如日蚀,光自损也。大率四十一二月,日一食,百八十日,月一蚀,蚀之皆有时,非时为变,及其为变,气自然也。日时晦朔,月复为之乎?夫日当实满,以亏为变,必谓有蚀之者,山崩地动,蚀者谁也?或说:“日食者,月掩之也,日在上,月在下,障於〔月〕之形也。日月合相袭,月在上日在下者,不能掩日。日在上,月在日下,障於日,月光掩日光,故谓之食也,障於月也,若阴云蔽日月不见矣。其端合者,相食是也。其合相当如袭〔璧〕者,日既是也。”日月合於晦朔,. 天之常也。日食,月掩日光,非也。何以验之?使日月合,月掩日光,其初食崖当与旦复时易处。假令日在东,.月在西,月之行疾,东及日,掩日崖, 须臾过日而东,西崖初掩之处光当复,东崖未掩者当复食。今察日之食,西崖光缺,其复也,西崖光复,过掩东崖复西崖,谓之合袭相掩障,如何?

  儒者谓:“日月之体皆至圆”。彼从下望见其形,若斗筐之状,状如正圆,不如望远光气,气不圆矣。夫日月不圆,视若圆者,〔去〕人远也。何以验之?夫日者,火之精也;月者,水之精也。在地,水火不圆;在天水火何故独圆?日月在天犹五星,五星犹列星,列星不圆,光耀若圆,去人远也。何以明之?春秋之时,星霣宋都,就而视之,石也,不圆。以星不圆,知日月五星亦不圆也。

  儒者说日及工伎之家,皆以日为一。禹、〔益〕《山海经》言日有十,在海外东方有汤谷,上有扶桑,十日浴沐水中,有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淮南书》又言:“烛十日。尧时十日并出,万物焦枯,尧上射十日。”以故不并一日见也。世俗又名甲乙为日,甲至癸凡十日,日之有十,犹星之有五也。通人谈士,归於难知,不肯辨明。是以文二传而不定,世两言而无主。诚实论之,且无十焉。何以验之?夫日犹月也,日而有十,月有十二乎?星有五,五行之精,金、木、水、火、土各异光色。如日有十,其气必异。今观日光无有异者,察其小大前後若一。如审气异,光色宜殊;如诚同气,宜合为一,无为十也。验日阳遂,火从天来,日者、大火也,察火在地,一气也,地无十火,天安得十日?然则所谓十日者,殆更自有他物,光质如日之状,居汤谷中水,时缘据扶桑,禹、益见之,则纪十日。数家度日之光,数日之质,刺径千里,假令日出是扶桑木上之日,扶桑木宜覆万里,乃能受之。何则?一日径千里,十日宜万里也。天之去人万里余也,仰察之,日光眩耀,火光盛明,不能堪也。使日出是扶桑木上之日,禹、益见之,不能知其为日也。何则?仰察一日,目犹眩耀,况察十日乎?当禹、益见之,若斗筐之状,故名之为日。夫火如斗筐,望六万之形,非就见之,即察之体也。由此言之,禹、益所见,意似日非日也。天地之间,物气相类,其实非者多。海外西南有珠树焉,察之是珠,然非鱼中之珠也。夫十日之日,犹珠树之珠也,珠树似珠非真珠,十日似日非实日也。淮南见《山海经》,则虚言真人烛十日,妄纪尧时十日并出。且日,火也;汤谷,水也。水火相贼,则十日浴於汤谷,当灭败焉。火燃木,扶桑,木也,十日处其上,宜燋枯焉。今浴汤谷而光不灭,登扶桑而枝不燋不枯,与今日出同,不验於五行,故知十日非真日也。且禹、益见十日之时,终不以夜,犹以昼也,则一日出,九日宜留,安得俱出十日?如平旦日未出,且天行有度数,日随天转行,安得留扶桑枝间,浴汤谷之水乎?留则失行度,行度差跌,不相应矣。如行出之日与十日异,是意似日而非日也。

  《春秋》“庄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中恆星不见,星如雨。”《公羊传》曰 “如雨者何?非雨也。非雨则曷为谓之如雨?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不修《春秋》者,未修《春秋》时《鲁史记》,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者,孔子,孔子修之曰“星霣如雨”孔子之意,以为地有山陵楼台,云不及地尺,恐失其实,更正之曰如雨。如雨者,为从地上而下,星亦从天霣而复,与同,故曰如。夫孔子虽云不及地尺,但言如雨,其谓霣之者,皆是星也.孔子虽定其位,著其文,谓霣为星,与史同焉。 从平地望泰山之巅,鹤如乌,乌如爵者,泰山高远,物之小大失其实。天之去地六万余里,高远非直泰山之巅也;星著於天,人察之,失星之实,非直望鹤乌之类也。数等星之质百里,体大光盛,故能垂耀,人望见之,若凤卵之状,远失其实也。如星霣审者天之星霣而至地,人不知其为星也。何则?霣时小大,不与在天同也。今见星霣如在天时,是时星霣也;非星,则气为之也。人见鬼如死人之状,其实气象聚,非真死人。然则星之形,其实非星。孔子云正霣者非星,而徙,正言如雨非雨之文,盖俱失星之实矣。《春秋左氏传》:“四月辛卯,夜中恆星不见,夜明也;星霣如雨,与雨俱也。”其言夜明,故不见,与《易》之言日中见斗相依类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夜中星不见,夜光明也。事异义同,盖其实也。其言与雨俱之集也。夫辛卯之夜明,故星不见,明则不雨之验也,雨气阴暗安得明?明则无雨,安得与雨俱?夫如是言与雨俱者非实,且言夜明不见,安得见星与雨俱?又僖公十六年正月戊申,霣石於宋五,《左氏传》曰:“星也。”夫谓霣石为星,则霣谓为石矣。辛卯之夜,星霣,为星,则实为石矣。辛卯之夜,星霣如是石,地有楼台,楼台崩坏。孔子虽不合言及地尺,虽地必有实数,鲁史目见,不空言者也,云与雨俱,雨集於地,石亦宜然。至地而楼台不坏,非星明矣。且左丘明谓石为星,何以审之?当时石霣轻然。何以其从天坠也?秦时三山亡,亡〔者〕不消散,有在其集下时必有声音,或时夷狄之山,从集於宋,宋闻石霣,则谓之星也。左丘明省,则谓之星。夫星,万物之精,与日月同。说五星者,谓五行之精之光也。五星众星同光耀,独谓列星为石,恐失其实。实者,辛卯之夜,霣星若雨而非星也,与彼汤谷之十日,若日而非日也。

  儒者又曰:“雨从天下”,谓正从天坠也。如〔实〕论之,雨从地上,不从天下,见雨从上集,则谓从天下矣,其实地上也。然其出地起於山。何以明之?《春秋传》曰:“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遍天下,惟太山也。”太山雨天下,小山雨一国,各以小大为近远差。雨之出山,或谓云载而行,云散水坠,名为雨矣。夫云则雨,雨则云矣,初出为云,云繁为雨。犹甚而泥露濡污衣服,若雨之状。非云与俱,云载行雨也。或曰:“《尚书》曰:‘月之从星,则以风雨。’《诗》曰:“月丽於毕,俾滂沲矣。”二经咸言,所谓为之非天,如何?” 夫雨从山发,月经星丽毕之时,丽毕之时当雨也。时不雨,月不丽,山不云,天地上下自相应也。月丽於上,山烝於下,气体偶合,自然道也。云雾,雨之征也,夏则为露,冬则为霜,温则为雨,寒则为雪。雨露冻凝者,皆由地发,不从天降也。

 

  1. 译文

 

  儒者说:“太阳早晨升起,是从阴气中出来的;日落看不见,是又回到阴气中去。阴气昏暗,所以隐没看不见。”按实际情况说,不是从阴气中出来,也不是回到阴气中去。用什么来证明呢?因为夜晚是阴气,阴气很昏暗。有人晚上举着火把,火光并不熄灭。夜晚的阴气和北方的阴气是一样的。早晨升起的太阳,跟人举着的火把一样。夜晚举着火把,火光不会熄灭,日暮落山,偏偏看不见,这证明晚上看不见太阳不是阴气昏暗的缘故。再来看看冬天的日出日落,早晨太阳从东南方升起,傍晚向西南方落下。东南方和西南方都没有阴气,为什么要说它从阴气中升起又回到阴气中去呢?再说,星星很小晚上还看得见,太阳大反倒会隐没,可见世上儒者的议论,最终是没有根据的假话。

  儒者说:“冬天短,夏天长,也还是由于阴气和阳气的缘故。夏天的时候,阳气多,阴气少,阳气光明,跟太阳同光辉,所以太阳出来就没有遮蔽。冬天的时候,阴气昏暗,掩住了太阳的光亮,太阳虽然升起,就像被遮着看不见一样,所以冬天白昼短,阴气多阳气少,与夏天正相反。”按实际情况来说,白昼的长和短,跟阴气和阳气没有关系。用什么来证明呢?还是拿北方的星来证明。北方的阴气同冬天的阴气一样。北方的阴气,不遮蔽星光,冬天的阴气,怎么能使太阳的光亮消失呢?这样说来,用阴气和阳气多少来解释白昼长短的人,所说的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实际上,夏天的时候太阳处在东井,冬天的时候太阳处在牵牛。牵牛离北斗星很远,所以白昼短;东井靠北斗星很近,所以白昼长。夏天太阳向北移到东井,冬天太阳朝南移到牵牛,所以冬、夏的节气到了白昼最短与最长的时刻,因此都称作“至”;春、秋的节气没有到白昼最短与最长的时刻,所以称作“分”。

  有人说:“夏天的时候阳气盛,阳气在南方,所以天就升高了;冬天阳气衰,天就降低了。天高,那么太阳经过的路程多,所以白昼长;天低,那么太阳经过的路程少,所以白昼短。夏天阳气盛,天的南方升高而太阳经过的路程长,那么月亮经过的路程也应当长。考察夏天白昼长的时候,太阳是从东北方升起,而月亮是从东南方升起;冬天白昼短的时候,太阳是从东南方出来,而月亮是从东北方出来。按说夏天的时候天从南方升高,太阳和月亮就应当一起从东北方升起;冬天的时候天又降低了,太阳和月亮也应当一起从东南方出来。照这样说来,夏天的时候天不会从南方升高,冬天的时候天又不会降低。那么可见,夏天白昼长,是因为太阳出于北方的东井星的缘故;冬天白昼短,是因为太阳出于南方的牵牛星的缘故。

  有人问:“每当夏天农历五月白昼最长的时候,太阳处在东井,东井靠近北斗星,所以白昼最长。现在考察五月时,太阳寅时从东北升起,戌时向西北落下。太阳经过的路程很长,离人又远,为什么能知道它是寅时从东北升起,戌时向西北落下呢?”因为太阳处于东井的时候,离人与北斗星很近。东井靠近北斗星,沿着北斗星旋转,这样,人们就能经常看到东井和太阳了。这时,要是东井在北斗星的旁边,岂不是夜晚就经常成为白昼了!这样,太阳白昼运行十六分,人们就能常常看见它,而不再有太阳出没的问题。儒者有人说:“太阳和月亮运行有九道,所以说太阳运行有时远有时近,白昼与黑夜也就有时长有时短。”还是就五月的时候来说,太阳白昼运行十一分,夜晚运行五分;六月份,太阳白昼运行十分,夜晚运行六分;从六月往后到十一月份,太阳白昼每月减少运行一分。这就是太阳运行每月遵循一分道的原则,可见,年年太阳每天都按十六分道运行,哪里只是九道呢?

  有人说:“天南方高,北方低。太阳高高升起,所以看得见;太阳落下去,所以看不见。天就像斜放着的车盖固定在空中,所以北斗星在人的北面,这就是天像个倾斜车盖的证明。北斗星在天下的正中,现在在人们的北面,天像个倾斜着的车盖,这已经很清楚了。我说:既然把天比喻为倾斜的车盖,就应该像车盖的形状。北斗星在我们上空的北面,像车盖的帽顶;那么它的下面朝南,该有个像支撑车盖的杆样的东西,它正好在什么地方呢?再说,拿车盖斜放在地上,它不会运转,把它树立起来,然后才能转动。现在天在运转,它的北部边沿接触了大地,要是碰到障碍,怎么能运转呢?像这样说来,天就不像个倾斜着的车盖形状,太阳的出没也不跟天的高低有关,这是很清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