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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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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服;以不血刃之德,不宜顿兵。今称纣力,则武王德贬;誉武王,则纣力少。索铁、不血刃,不得两立;殷、周之称,不得二全。不得二全,则必一非。

  孔子曰:“纣之不善,不若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 ”孟子曰:“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耳。以至仁伐不仁,如何其血之浮杵也?” 若孔子言,殆〔且〕浮杵;若孟子之言,近不血刃。浮杵过其实,不血刃亦失其正。一圣一贤,共论一纣,轻重殊称,多少异实。纣之恶不若王莽。纣杀比干,莽鸩平帝;纣以嗣立,莽盗汉位。杀主隆於诛臣,嗣立顺於盗位,士众所畔,宜甚於纣。汉诛王莽,兵顿昆阳,死者万数,军至渐台,血流没趾。而独谓周取天下,兵不血刃,非其实也。

  传语曰:“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欲言圣人德盛,能以德将酒也。如一坐千钟百觚,此酒徒,非圣人也。饮酒有法,胸腹小大,与人均等。饮酒用千钟,用肴宜尽百牛,百觚则宜用十羊。夫以千钟百牛、百觚十羊言之,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案文王、孔子之体,不能及防风、长狄,以短小之身,饮食众多,是缺文王之广,贬孔子之崇也。

  案《酒诰》之篇,“朝夕曰祀兹酒”,此言文王戒慎酒也。朝夕戒慎,则民化之。外出戒慎之教,内饮酒尽千钟,导民率下,何以致化?承纣疾恶,何以自别?且千钟之效,百觚之验,何所用哉?使文王、孔子因祭用酒乎?则受福胙不能厌饱。因飨射之用酒乎,飨射饮酒,自有礼法。如私燕赏赐饮酒乎?则赏赐饮酒,宜与下齐。赐尊者之前,三觞而退,过於三觞,醉酗生乱。文王、孔子,率礼之人也,赏赉左右,至於醉酗乱身:自用酒千钟百觚,大之则为桀、纣,小之则为酒徒,用何以立德成化,表名垂誉乎?世闻“德将毋醉”之言,见圣人有多德之效,则虚增文王以为千钟,空益孔子以百觚矣。

  传语曰:“纣沉湎於酒,以糟为丘,以酒为池,牛饮者三千人,为长夜之饮,亡其甲子。”夫纣虽嗜酒,亦欲以为乐。令酒池在中庭乎?则不当言为长夜之饮。坐在深室之中,闭窗举烛,故曰长夜。令坐於室乎?每当饮者,起之中庭,乃复还坐,则是烦苦相藉,不能甚乐。令池在深室之中,则三千人宜临池坐,前俯饮池酒,仰食肴膳,倡乐在前,乃为乐耳。如审临池而坐,则前饮害於肴膳,倡乐之作不得在前。夫饮食既不以礼,临池牛饮,则其啖肴不复用杯,亦宜就鱼肉而虎食。则知夫酒池牛饮,非其实也。

  传又言:纣悬肉以为林,令男女倮而相逐其间,是为醉乐淫戏无节度也。夫肉当内於口,口之所食,宜洁不辱。今言男女倮相逐其间,何等洁者?如以醉而不计洁辱,则当其浴於酒中,而倮相逐於肉间。何为不肯浴於酒中?以不言浴於酒,知不倮相逐於肉间。

  传者之说,或言:“车行洒,骑行炙,百二十日为一夜。”夫言:“用酒为池,”则言其车行酒非也;言其“悬肉为林,”即言骑行炙非也。或时纣沉湎覆酒,滂沲於地,即言以酒为池。酿酒糟积聚,则言糟为丘。悬肉以林,则言肉为林。林中幽冥,人时走戏其中,则言倮相逐。或时载酒用鹿车,则言车行酒、骑行炙。或时十数夜,则言其百二十。或时醉不知问日数,则言其亡甲子。周公封康叔,告以纣用酒期於悉极,欲以戒之也。而不言糟丘酒池,悬肉为林,长夜之饮,亡其甲子。圣人不言,殆非实也。

  传言曰:“纣非时与三千人牛饮於酒池。”夫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纣之所与相乐,非民,必臣也;非小臣,必大官,其数不能满三千人。传书家欲恶纣,故言三千人,增其实也。

  传语曰:“周公执贽下白屋之士。”谓候之也。夫三公,鼎足之臣,王者之贞干也;白屋之士,闾巷之微贱者也。三公倾鼎足之尊,执贽候白屋之士,非其实也。时或待士卑恭,不骄白屋,人则言其往候白屋;或时起白屋之士,以璧迎礼之,人则言其执贽以候其家也。

  传语曰:“尧、舜之俭,茅茨不剪,采椽不斫。夫言茅茨采椽,可也;言不剪不斫,增之也。《经》曰“弼成五服”。五服,五采服也。服五采之服,又茅茨、采椽,何宫室衣服之不相称也?服五采,画日月星辰,茅茨、采椽,非其实也。

  传语曰:“秦始皇帝燔烧诗书,坑杀儒士。”言燔烧诗书,灭去《五经》文书也;坑杀儒士者,言其皆挟经传文书之人也。烧其书,坑其人,诗书绝矣。言烧燔诗书、坑杀儒士,实也;言其欲灭诗书,故坑杀其人,非其诚,又增之也。

  秦始皇帝三十四年,置酒咸阳台,儒士七十人前为寿。仆射周青臣进颂始皇之德。齐淳於越进谏始皇不封子弟功臣自为〔挟〕辅,刺周青臣以为面谀。始皇下其议於丞相李斯。李斯非淳于越曰:“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臣请敕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有敢藏诗书、百家语、诸刑书者;悉诣守尉集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灭;吏见知弗举,与同罪。”始皇许之。明年,三十五年,诸生在咸阳者,多为妖言。始皇使御史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者,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七人,皆坑之。燔诗书,起淳于越之谏;坑儒士,起自诸生为妖言,见坑者四百六十七人。传增言坑杀儒士,欲绝诗书,又言尽坑之。此非其实,而又增之。

  传语曰:“町町若荆轲之闾。”言荆轲为燕太子丹刺秦王,後诛轲九族,其後恚恨不已,复夷轲之一里,一里皆灭,故曰町町。此言增之也。

  夫秦虽无道,无为尽诛荆轲之里。始皇幸梁山之宫,从山上望见丞相李斯车骑甚盛,恚,出言非之。其後左右以告李斯,李斯立损车骑。始皇知左右泄其言,莫知为谁,尽捕诸在旁者皆杀之。其後坠星下东郡,至地为石,民或刻其石曰“ 始皇帝死,地分”。皇帝闻之,令御史逐问,莫服,尽取石旁人诛之。夫诛从行於梁山宫及诛石旁人,欲得泄言、刻石者,不能审知,故尽诛之。荆轲之闾,何罪於秦而尽诛之?如刺秦王在闾中,不知为谁,尽诛之,可也;荆轲已死,刺者有人,一里之民,何为坐之?始皇二十年,燕使荆轲刺秦王,秦王觉之,体解轲以徇,不言尽诛其闾。彼或时诛轲九族,九族众多,同里而处,诛其九族,一里且尽,好增事者,则言町町也。

 

  1. 译文

 

  社会上流传的话说:“圣人忧虑社会上的事,总是深入思考努力工作,劳精伤神,损害了身体,所以说尧长得像块干肉,舜长得像只干腌的鸟,而桀、纣这样的君主却腹部胖得垂下一尺多。”说圣人忧虑社会关心百姓,身体瘦弱不健康,身上肌肉不丰满光润,是可能的。但要说尧、舜瘦得像干肉、干鸟,而桀、纣肚皮上的肥肉却垂下一尺多,这就过份夸大了。

  齐桓公说:“我没有得到仲父辅佐以前,治理国家感到很困难,得到仲父之后,就感到很容易了。”桓公赶不上尧、舜,仲父也赶不上禹、契,桓公尚且感到容易,尧、舜反而会感到困难吗?从桓公得到管仲感到治理国家容易,就知道尧、舜得到禹、契治理国家不困难。治理国家容易就少忧虑,少忧虑就没有忧愁,没有忧愁那么身体就不会瘦。舜继承了尧的太平盛世,尧、舜承袭了圣人的美德,其功德达到了极边远的地区,尧的时候还有忧虑的事,舜的时候却安定而无事。所以《尚书·多士》上说:“上帝是长久安逸的”,指的就是舜。舜继承了安定太平的局面,任用贤人能人,使自己尊严、庄重,不亲自管理国家具体事务却天下太平。所以孔子说“崇高啊!舜和禹统治天下而不参与国家具体事务。”舜和禹不参与国家具体事务,还说他们瘦得像只干腌的鸟,如果道德比他差的人继承了衰乱的局面,像孔子东奔西跑,周游列国,到处求官,没有容身之地,没有可走的路,能说他瘦得皮包骨头,直挺挺地倒在路上吗?

  商纣是通宵达旦地饮酒,酒糟堆成山丘酒液流满池,沉醉在酒里面,昼夜不休息,这肯定要得病。病了就会不想吃东西,不想吃东西那么腹部的肥肉就不会垂得一尺长。《尚书·无逸》上说:“只知道纵情过分享乐,从此以后就没有能长寿的君主了。”魏公子无忌也是通宵达旦地饮酒,结果中毒而死。商纣虽然没有死,应该瘦弱。这样桀、纣同样的操行,就应该得同样的病,说他们腹部的肥肉下垂超过一尺,这不仅是夸大之词,而且又失去了它的真实性。

  社会上流传的话又说,纣王力能把铁条拧成绳,把铁钩拉直,托梁换柱,这是说他力大。蜚廉、恶来一类人,都受到宠幸,是说有好本领好力气的君主才能招来有本领有力气的人。有的人说周武王伐纣,兵器的锋刃上没有沾血就取得了胜利。以纣能把铁条拧成绳把铁钩拉直的力气,再有蜚廉、恶来之类人来辅佑,跟周军对敌,周武王道德虽受称赞,也不能征服一向受纣王厚爱的人的心,纣王即使被咒骂,也不会失去跟他操行相同的人的心,因而虽然他被周武王捉住,当时也应当杀伤几十百把个人。如今说武王“兵不血刃”,这不是纣王力大的结果,而是蜚廉、恶来帮助纣王的证明。

  考察周武王吉祥的征兆超不过汉高祖。武王有白鱼、赤乌鸦的吉兆,高祖有斩断大蛇,老妇人在路上哭诉(赤帝儿子杀白帝儿子)的吉兆。武王有八百诸侯的帮助,高祖有天下义兵的支持。武王的骨相,仅仅是眼睛的位置高而已;高祖的骨相,眉骨突出,高高的鼻梁,紫色的颈子,漂亮的胡子和髯须,身上还有七十二颗黑痣。高祖几次躲着吕后到沼泽里去,吕后总是看见天上有彩云,瑞气的出现,就没有听说武王有这样的情况。高祖骨相比“望阳”多,吉兆比白鱼、赤乌明显,天下义兵一起来会集辅助汉军,这种辅助比八百诸侯强得多。武王惩罚商纣,高祖袭击秦朝。秦二世的罪恶,比纣王厉害,天下背叛秦的,应该比背叛殷的多。考察高祖讨伐秦朝,又回头来打败项羽,战场上流满鲜血,横尸以万计,军队散失士兵伤亡惨重,自己多次几乎死掉,然后才得到天下,可见作战艰苦,讨伐叛乱激烈。可是却偏偏要说周武王连兵器上都没有沾血就取得胜利,这不是事实。说他很轻易地打败纣,是可能的;要说是“兵不血刃”,就过份夸大了。

  考察周攻取殷的时候,姜太公《阴谋》上记载,给小孩朱砂吃,教他们去说“殷朝要灭亡了”。武王的军队开到牧野,天还没有亮就举着有油脂的火把开始进攻。察看《尚书·武成》,牧野之战,血流成河能把杵漂起来,染红了千里大地。由此说来,周攻取殷,跟汉灭秦是同样的情况。却说周攻取殷很容易,连兵器的锋刃上都没沾血,这是在美化周武王的道德,故意过分夸大事实。

  大凡天下的事情,不能夸大与缩小,要考察它的前前后后,其真相就会自然表现出来。自然表现出来,那么是非的真实情况就能判定。社会上称说纣的力气能绞铁条成绳把铁钩拉直,又讲武王伐纣,兵不血刃。以绞铁条成绳把铁钩拉直的力量去抵挡敌人,那是孟贲、夏育同等的人;以兵不血刃的道德战胜敌人,那是三皇、五帝一类的人。以绞铁条成绳的力量,是不应该被制服的;以兵不血刃的道德,是不应该使用武力的。如今称赞纣的力气大,那么武王的道德就被贬低了;称誉武王的道德,那么纣王的力气就不大。纣王力大能把铁条拧成绳与武王兵不血刃,这两种说法不能同时成立;赞美纣王力大与赞美武王德高,这两种说法不可能都对。两种说法不能都对,那么肯定有一个不对。

  孔子说:“纣的坏,不像传说的那样严重,这是因为君子厌恶处干下流地位的人,天下的坏事都会归在他头上。”孟子说:“我对于《武成》,只取二、三简罢了。以最仁义的武王去讨伐不仁义的纣王,怎么会血流得把杵都漂起来呢?”照孔子的话,流血差不多会把杵漂起来;按孟子的话,“不血刃”就近似事实。说流血能把杵漂起来超过了事实,说“不血刃”也欠公证。一个圣人一个贤人,都在共同评论同一个纣王,而对纣王罪恶的轻重有不同的说法,对被杀人数多少的情况有不同的估计。纣王的罪恶不如王莽。纣王杀死比干,王莽用毒酒毒死汉平帝;纣王是继承父位,而王莽则是窃取汉朝帝位。杀君主比杀臣子的罪严重,继承父位比窃取帝位名正言顺,在士大夫与士兵中背叛的人,王莽的应该比纣王的更多。汉军讨代王莽,进军昆阳,死者以万数,军队到渐台,地上淌的血已经淹没了脚趾。可是社会上却偏偏要说周武王夺取天下,连兵器的锋刃上血都没有沾,这并不是事实。

  社会上流传的话说:“周文王能喝千钟酒,孔子能喝百觚酒。”这是想说圣人道德崇高,能够以道德来控制酒。如果一坐下就要喝一千钟一百觚,这是酒徒,不是圣人。喝酒有一定的规矩,圣人胸腹的大小,跟常人一样,如果喝酒要吃千钟,吃的下酒菜就应该吃完一百头牛,如果是吃一百觚酒那么就应该吃完十只羊。拿吃千钟酒百头牛、吃百觚酒十只羊来说,周文王的身体要像防风氏的君主,孔子的身体要像长狄人一样,才能受得住。考察周文王和孔子的身体,不可能达到防风君和长狄人那样高大。以矮小的身体,吃许许多多的东西,这就损害了周文王道德的广大,贬低了孔子道德的崇高。

  考察《尚书·酒诰》上说:“早晚都说:‘只有祭祀时才能用酒。’”

  这是周文王告诫谨慎吃酒的话。早晚都告戒慎用,那么人民就会受感化。如果只是表面上发出告戒谨慎用酒的教令,实际上却喝酒尽千钟,这样来教育人民,做下属的表率,以什么来使得他们受感化呢!这是承袭纣王患的恶习,拿什么来使自己跟纣王区别呢!况且喝酒千钟的验证,喝酒百觚的证明,是根据什么得出来的呢?假使周文王和孔子由于祭祀用酒,那么受用的祭祀酒肉是不能满足需要的;要是因为飨射而用酒,那么飨射喝酒是自有礼仪规矩的;如果是私人宴饮与赏赐喝酒,那么赏赐喝酒应该跟下属一样多。在尊者面前接受赏赐,酒过三觞就该退席,超过三觞,就要发酒疯造成祸乱。周文王和孔子是遵循礼义的人,如果赏赐周围的人,到了酒疯祸害身体的地步,自己又饮酒千钟喝酒百觚,说重些就是桀、纣,说轻些就是酒鬼,那又凭什么来树立功德,成就教化,显扬名声,得到后人的称赞呢?世人都听说过“用道德加以控制,不要喝醉”的话,如此才显出圣人有德高的效验,那么可见是无根据地夸大周文王喝酒千钟,凭空地夸大孔子吃酒百觚了。

  社会上流传的话说:“纣王沉湎在酒里,酒糟堆成山丘,酒液流满池子,狂饮者三千人;通宵达旦地喝,简直忘记了天日。纣王虽然喜欢喝酒也想以酒作乐。假令酒池在庭院当中,就不该说“通宵达旦地喝酒”。要坐在深宫中,关上门窗点上蜡烛,才能叫通宵达旦。假令他们是坐在宫室里,每次要喝酒的人得站起来到庭院中去,然后又得回来坐下,这样一来,既劳苦,又会互相踩着碰着,不能很快乐。假令酒池在深宫中,那么三千人该靠池边坐着,朝前低头喝池中的酒,抬头便吃饭菜,面前有歌舞音乐,这样才有乐趣。但是如果真要靠池而坐,那么面前就会没有酒菜吃,歌舞音乐的表演也不会在面前。那吃喝完全不按礼法,在池边像牛饮水似的狂饮,而吃酒菜不再用餐具,适宜围着鱼肉像老虎一样地吞食。这样一来,就会明白那“酒池牛饮”的传言,并不是事实。

  社会上流传的话又说:“纣王把肉悬挂起来形成肉林,叫男女裸着身体在那里面互相追逐。”这是说他整天醉酒、享乐、淫荡、嬉戏没有节制。肉该送进口里,是口里吃的东西,应该干净不能弄脏。现在说男女裸着身体在那里边互相追逐,肉怎么会干净呢?如果是由于酒醉而不计较干净与污浊,那么他们应当一起在酒中洗澡。能裸着身体在肉之间互相追逐,为什么又不肯在酒里洗浴呢?由于不说在酒里洗澡,所以知道不可能裸着身体在肉之间互相追逐。

  传话的人说,有人说:“驾着车给喝酒的人送酒,骑着马给喝酒的人送烤肉,一连狂饮一百二十天才算一夜。”要说“用酒为池”,那么说“驾着车给他们送酒”就不对;要说“悬肉为林”,那么说“骑着马给他们送肉”就不对。或者纣王酒醉打翻了酒缸,酒倾泻遍地,就说酒流成池。酒糟堆积在一起,就说酒糟堆成了山丘。悬挂的肉有点像树林,就说肉成了树林。树林昏暗,人们有时跑到里面嬉戏,就说裸着身体互相追逐。或者装酒用鹿车,就说驾着车送酒、骑着马送肉。或者一连喝了十多夜,就说他一连喝了一百二十夜。或者酒醉不晓得问时间,就说他忘记了天日。周公封康叔的时候,就把纣王酗酒的事告诉他,目的在于把纣王酗酒的害处全部摆出来,想以此告诫他,但是却没有说酒糟堆成山丘,酒流成池,悬挂的肉成了树林,通宵达旦地喝酒,忘记了天日的事。圣人不说,可见大概不是事实。

  社会上流传的话说:“纣王不分时间跟三千人在酒池边狂饮。”其实,夏朝官职有一百,殷朝有二百,周朝有三百。纣王去与他们作乐的,不是老百姓,肯定是臣子;而且不是小臣,必定是大官,那么数量不可能满三千人。作传书的人想把纣王说得很坏,故意说有三千人,是夸大事实。

  社会上流传的话说:“周公拿着礼物降低身份到地位低下的人那儿去。”说是去问候他们。那三公是国家的重臣,君王的骨干;而住在白屋的人,不过是民间地位低贱的人。要说周公以三公的身分,倾身降低重臣的尊严,拿着礼物去问候地位低下的人,这不是事实。或许周公待人谦卑恭敬,不以骄傲的态度对待地位低下的人,于是人们就说他去问候他们或许是周公起用了地位低下的人,又拿着玉璧作迎聘的礼物,人们就说他拿着礼物去问候那些人。

  社会上流传的话说:“尧和舜很节俭,用茅草盖屋顶从不修剪,用栎木作椽子也不加砍削。”说用茅草盖房顶,用栎木作椽子,是可以的;但要说从不修剪不砍削,是过分夸大。《尚书·益稷》上说:“我重新划定了五个服役的地带。”五服,就是有五个颜色的衣服。穿上五彩的衣服,再住进修整好的茅屋,什么宫室的衣服不相称呢?要是穿上五彩的衣服,衣服上又画着日月星辰,却住在没有修整的茅屋里,就不符合事实了。

  社会上流传的话说:“秦始皇帝焚烧诗书,活埋儒生。”说焚烧诗书,是要消灭掉五经等书籍。活埋儒生,是说他要杀尽收藏经传书籍的人。烧掉书,埋掉人,诗书就灭绝了。说焚烧诗书,活埋儒生,是事实;但要说他想灭绝诗书,就故意活埋人,不确实,又夸大了。

  秦始皇三十四年,在咸阳宫设酒宴,博士七十人前去为秦始皇祝寿。仆射周青臣进表称颂秦始皇的功德。可是原齐国的淳于越却进表劝说秦始皇不该不封赏子、弟、功臣而自己去挟制大臣们,并且指责周青臣认为他当面奉承秦始皇。秦始皇把他的意见交给丞相李斯。李斯责备淳于越说:“这些儒生不效法今人而去仿照古人,用它们来非难当今皇上,迷惑混乱老百姓。我请求皇上下命令给史官,凡不是秦国史官记录的历史材料都烧掉。不是博士官职掌的书藉典册,其他天下有敢收藏《诗经》、《尚书》、诸子百家语录,旧六国刑书的,要他们全送到郡守郡尉那儿去统统烧掉。有敢两人私下说及《诗经》和《尚书》的,就拖到闹市处死示众;有用古制非难现今制度的,全族处死。官吏知情不举报的,跟他们同罪。”秦始皇同意了李斯的主张。第二年,秦始皇三十五年,这些儒生在咸阳尽说不中听的话。秦始皇派御史大夫追查审讯他们,这些儒生据说互相告发,于是秦始皇决定亲自处决违犯禁令的四百六十七人,把他们统统活埋。焚烧《诗经》和《尚书》等书,起源于淳于越对秦始皇的劝说;活埋儒生,起因于这些儒生说不中听的话,被活埋的有四百六十七人。流言夸大说活埋了儒生,想灭绝《诗经》、《尚书》等书,而且还说儒生完全被活埋了。这不是事实而且又过分夸大了。

  社会上流传的话说:“荆轲住的街巷被荡平,人被杀得一干二净。”这是说荆轲为燕太子丹刺杀秦王嬴政,后来秦王杀了荆轲的九族,那之后秦王还愤恨不止,又杀光了荆轲的整个乡里。整个乡里全被杀光,所以叫做空空如也。这话太夸大了。

  因为秦始皇虽然无道,也不会干出杀光荆轲乡里的事。始皇驾临梁山的皇宫,从山上望见丞相李斯的随从车马太多,很不高兴,随口说了指责李斯的话。过后,他的左右侍从把话告诉了李斯,李斯马上减少了随从车马。始皇知道左右侍从泄漏了他的话,又不知道是谁,于是就把那时在他身旁的人都全捉来杀了。那之后有流星坠落在东郡,落到地上是块石头,当地百姓有人在那块陨石上刻道“始皇帝死后,天下要分裂”。始皇听说这事,就派御史大夫追查审讯,但没有认罪的,于是就把当时在石头旁边的人全部捉来杀了。处死跟随到梁山皇宫的侍从和处死在陨石旁边的人,是想晓得泄漏话和在石头上刻字的人,由于不能确切知道他们,所以把他们全杀了。荆轲的街坊邻里对秦始皇有什么罪要把他们全部杀光呢?如果刺杀秦王嬴政的人躲藏在街坊邻里家,又不知道他是谁,把邻里全部杀光,还说得过去。现在荆轲已经被处死,刺客找到了人,整个里的百姓,为什么要受牵连呢?始皇二十年,燕太子丹派荆轲刺杀秦王,秦王察觉了,就肢解荆轲来示众,并没有说全部杀掉他的街坊邻里。那时或许诛杀了荆柯的九族,九族人太多,都同在一个地方住,杀了他的九族,整个里的人差不多被杀光了,于是喜欢把事情夸大的人就说把整个里的人全杀光了。

 

 

《卷八·儒增篇》

 

  儒书称:“尧、舜之德,至优至大,天下太平,一人不刑。”又言:“文、武之隆,遗在成、康,刑错不用四十余年。”是欲称尧、舜,褒文、武也。夫为言不益,则美不足称;为文不渥,则事不足褒。尧、舜虽优,不能使一人不刑;文、武虽盛,不能使刑不用。言其犯刑者少,用刑希疏,可也;言其一人不刑,刑错不用,增之也。

  夫能使一人不刑,则能使一国不伐;能使刑错不用,则能使兵寝不施。案尧伐丹水,舜征有苗,四子服罪,刑兵设用。成王之时,四国篡畔,淮夷、徐戎,并为患害。夫刑人用刀,伐人用兵,罪人用法,诛人用武。武、法不殊,兵、刀不异。巧论之人,不能别也。夫德劣故用兵,犯法故施刑。刑与兵,犹足与翼也,走用足,飞用翼。形体虽异,其行身同。刑之与兵,全众禁邪,其实一也。称兵之用,言刑之不施,是犹人〔身〕缺目完,以目完称人体全,不可从也。人桀於刺虎,怯於击人,而以刺虎称谓之勇,不可听也。身无败缺,勇无不进,乃为全耳。今称“一人不刑,”不言一兵不用;褒“刑错不用,”不言一人不畔:未得为优,未可谓盛也。

  儒书称:“楚养由基善射,射一杨叶,百发能百中之。”是称其巧於射也。夫言其时射一杨叶中之,可也;言其百发而百中,增之也。

  夫一杨叶射而中之,中之一再,行败穿不可复射矣。如就叶悬於树而射之,虽不欲射叶,杨叶繁茂,自中之矣。是必使上取杨叶,一一更置地而射之也。射之数十行,足以见巧;观其射之者亦皆知射工,亦必不至於百,明矣。言事者好增巧美,数十中之,则言其百中矣。百与千,数之大者也。实欲言“十”则言“ 百”,百则言“千”矣。是与《书》言“协和万邦”,《诗》曰“子孙千亿”,同一意也。

  儒书言:“卫有忠臣弘演,为卫哀公使,未还,狄人攻哀公而杀之,尽食其肉,独舍其肝。弘演使还,致命於肝,痛哀公之死,身肉尽,肝无所附,引刀自刳其腹,尽出其腹实,乃内哀公之肝而死。”言此者,欲称其忠矣。言其自刳内哀公之肝而死,可也;言尽出其腹实乃内哀公之肝,增之也。

  人以刃相刺,中五藏辄死。何则?五藏,气之主也,犹头,脉之凑也。头一断,手不能取他人之头著之於颈,奈何独能先出其腹实,乃内哀公之肝?腹实出,辄死,则手不能复把矣。如先内哀公之肝,乃出其腹实,则文当言“内哀公之肝,出其腹实。”今先言“尽出其腹实,内哀公之肝,”又言“尽”,增其实也。

  儒书言:“楚熊渠子出,见寝石,以为伏虎,将弓射之,矢没其卫。”或曰:养由基见寝石,以为兕也,射之,矢饮羽。”或言:“李广”。便是熊渠、养由基、李广主名不审,无实也。或以为“虎”,或以为“兕”,兕、虎俱猛,一实也。或言“没卫”,或言饮羽,羽则卫,言不同耳,要取以寝石似虎、兕,畏惧加精,射之入深也。夫言以寝石为虎,射之矢入,可也;言其没卫,增之也。

  夫见似虎者,意以为是,张弓射之,盛精加意,则其见真虎,与是无异。射似虎之石,矢入没卫,若射真虎之身,矢洞度乎?石之质难射,肉易射也。以射难没卫言之,则其射易者洞不疑矣。善射者能射远中微,不失毫厘,安能使弓弩更多力乎?养由基从军,射晋侯中其目。夫以匹夫射万乘之主,其加精倍力,必与射寝石等。当中晋侯之目也,可复洞达於项乎?如洞达於项,晋侯宜死。

  车张十石之弩,恐不能入〔石〕一寸,〔矢〕摧为三,况以一人之力,引微弱之弓,虽加精诚,安能没卫?人之精乃气也,气乃力也。有水火之难,惶惑恐惧,举徙器物,精诚至矣,素举一石者,倍举二石。然则,见伏石射之,精诚倍故,不过入一寸,如何谓之没卫乎?如有好用剑者,见寝石,惧而斫之,可复谓能断石乎?以勇夫空拳而暴虎者,卒然见寝石,以手椎之,能令石有迹乎?巧人之精,与拙人等;古人之诚与今人同。使当今射工,射禽兽於野,其欲得之,不余精力乎?及其中兽,不过数寸。跌误中石,不能内锋,箭摧折矣。夫如是,儒书之言楚熊渠子、养由基、李广射寝石,矢没卫饮羽者,皆增之也。

  儒书称:“鲁般、墨子之巧,刻木为鸢,飞之三日而不集”。夫言其以木为鸢飞之,可也;言其三日不集,增之也。

  夫刻木为鸢以象鸢形,安能飞而不集乎?既能飞翔,安能至於三日?如审有机关,一飞遂翔,不可复下,则当言遂飞,不当言三日。犹世传言曰:“鲁般巧,亡其母也。”言巧工为母作木车马、木人御者,机关备具,载母其上,一驱不还,遂失其母。如木鸢机关备具,与木车马等,则遂飞不集。机关为须臾间,不能远过三日,则木车等亦宜三日止於道路,无为径去以失其母。二者必失实者矣。

  书说:孔子不能容於世,周流游说七十余国,未尝得安。夫言周流不遇,可也;言干七十国,增之也。

  案《论语》之篇、诸子之书,孔子自卫反鲁,在陈绝粮,削迹於卫,忘味於齐,伐树於宋,并费与顿牟,至不能十国。传言七十国,非其实也。或时干十数国也,七十之说,文书传之,因言干七十国矣。

  《论语》曰:“孔子问公叔文子於公明贾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後言,人不厌其言也;乐然後笑,人不厌其笑也;义然後取,人不厌其取也。’子曰:‘岂其然乎!岂其然乎! ’”夫公叔文子实时言、时笑、义取,人传说称之;言其不言、不笑、不取也,俗言竟增之也。

  书言:秦缪公伐郑,过晋不假途,晋襄公率羌戎要击於崤塞之下,匹马只轮无反者。时秦遣三大夫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皆得复还。夫三大夫复还,车马必有归者;文言匹马只轮无反者,增其实也。

  书称:“齐之孟尝,魏之信陵,赵之平原,楚之春申君,待士下客,招会四方,各三千人。”欲言下士之至,趋之者众也。夫言士多,可也;言其三千,增之也。

  四君虽好士,士至虽众,不过各千余人。书则言三千矣。夫言众必言千数,言少则言无一。世俗之情,言事之失也。

  传记言:“高子羔之丧亲,泣血三年未尝见齿。君子以为难。”难为故也。夫不以为非实而以为难,君子之言误矣。高子泣血,殆必有之。何则?荆和献宝於楚,楚刖其足,痛宝不进,己情不达,泣涕,涕尽因续以血。今高子痛亲,哀极涕竭血随而出,实也。而云三年未尝见齿,是增之也。

  言未尝见齿,欲言其不言、不笑也。孝子丧亲不笑,可也,安得不言?言安得不见齿?孔子曰:“言不文。”或时不言,传则言其不见齿;或时传则言其不见齿三年矣。高宗谅阴,三年不言。尊为天子,不言,而其文言不言,犹疑於增,况高子位贱,而曰未尝见齿,是必增益之也。

  儒书言:禽息荐百里奚,缪公未听,禽息出,当门仆头碎首而死。缪公痛之,乃用百里奚。此言贤者荐善,不爱其死,仆头碎首而死,以达其友也。世士相激,文书传称之,莫谓不然。夫仆头以荐善,古今有之。禽息仆头,盖其实也;言碎首而死,是增之也。

  夫人之扣头,痛者血流,虽忿恨惶恐,无碎首者。非首不可碎,人力不能自碎也。执刃刎颈,树锋刺胸,锋刃之助,故手足得成势也。言禽息举椎自击,首碎,不足怪也;仆头碎首,力不能自将也。有扣头而死者,未有使头破首碎者也。此时或扣头荐百里奚,世空言其死;若或扣头而死,世空言其首碎也。

  儒书言:荆轲为燕太子刺秦王,操匕首之剑,刺之不得。秦王拔剑击之。轲以匕首掷秦王不中,中铜柱,入尺。欲言匕首之利,荆轲势盛,投锐利之刃,陷坚强之柱,称荆轲之勇,故增益其事也。夫言入铜柱,实也;言其入尺,增之也。

  夫铜虽不若匕首坚刚,入之不过数寸,殆不能入尺。以入尺言之,设中秦王,匕首洞过乎?车张十石之弩,射垣木之表,尚不能入尺。以荆轲之手力,投轻小之匕首,身被龙渊之剑刃,入坚刚之铜柱,是荆轲之力劲於十石之弩,铜柱之坚不若木表之刚也。世称荆轲之勇,不言其多力。多力之人,莫若孟贲。使孟贲挝铜柱,能〔洞〕出一尺乎?此亦或时匕首利若干将、莫邪,所刺无前,所击无下,故有入尺之效。夫称干将、莫邪,亦过其实。刺击无前下,亦入铜柱尺之类也。

  儒书言:“董仲舒读《春秋》,专精一思,志不在他,三年不窥园菜。”夫言不窥园菜,实也;言三年,增之也。

  仲舒虽精,亦时解休,解休之间,犹宜游於门庭之侧;则能至门庭,何嫌不窥园菜?闻用精者,察物不见,存道以亡身;不闻不至门庭,坐思三年,不及窥园也。《尚书毋佚》曰“君子所其毋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佚”。者也。人之筋骨,非木非石,不能不解。故张而不弛,文王不为;弛而不张,文王不行;一弛一张,文王以为常。圣人材优,尚有弛张之时。仲舒材力劣於圣,安能用精三年不休?

  儒书言:夏之方盛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而为之备,故入山泽不逢恶物,用辟神奸,故能叶於上下,以承天休。

  夫金之性,物也,用远方贡之为美,铸以为鼎,用象百物之奇,安能入山泽不逢恶物,辟除神奸乎?周时天下太平,越裳献白雉,倭人贡鬯草。食白雉,服鬯草,不能除凶;金鼎之器,安能辟奸?且九鼎之来,德盛之瑞也。服瑞应之物,不能致福。男子服玉,女子服珠。珠玉於人,无能辟除。宝奇之物,使为兰服,作牙身,或言有益者,九鼎之语也。夫九鼎无能辟除,传言能辟神奸,是则书增其文也。

  世俗传言:“周鼎不爨自沸;不投物,物自出。”此则世俗增其言也,儒书增其文也,是使九鼎以无怪空为神也。且夫谓周之鼎神者,何用审之?周鼎之金,远方所贡,禹得铸以为鼎也。其为鼎也,有百物之象。如为远方贡之为神乎,远方之物安能神?如以为禹铸之为神乎,禹圣不能神,圣人身不能神,铸器安能神?如以金之物为神乎,则夫金者石之类也,石不能神,金安能神?以有百物之象为神乎,夫百物之象犹雷樽也,雷樽刻画云雷之形,云雷在天,神於百物,云雷之象不能神,百物之象安能神也?

  传言:秦灭周,周之九鼎入於秦。

  案本事,周赧王之时,秦昭王使将军攻王赧,王赧惶惧奔秦,顿首受罪,尽献其邑三十六、口三万。秦受其献还王赧。王赧卒,秦王取九鼎宝器矣。若此者,九鼎在秦也。始皇二十八年,北游至琅邪,还过彭城,齐戒祷祠,欲出周鼎,使千人没泗水之中,求弗能得。案时,昭王之後三世得始皇帝,秦无危乱之祸,鼎宜不亡,亡时殆在周。传言王赧奔秦,秦取九鼎,或时误也。传又言:“宋太丘社亡,鼎没水中彭城下,其後二十九年,秦并天下。”若此者,鼎未入秦也。其亡,从周去矣,未为神也。

  春秋之时,五石陨於宋。五石者星也,星之去天,犹鼎之亡於地也。星去天不为神,鼎亡於地何能神?春秋之时,三山亡,犹太丘社之去宋,五星之去天。三山亡,五石陨,太丘社去,皆自有为。然鼎亡,亡亦有应也。未可以亡之故,乃谓之神。如鼎与秦三山同乎,亡不能神。如有知欲辟危乱之祸乎,则更桀、纣之时矣。衰乱无道,莫过桀、纣,桀、纣之时,鼎不亡去。周之衰乱,未若桀、纣。留无道之桀、纣,去衰末之周,非止去之宜神有知之验也。或时周亡之时,将军摎人众见鼎盗取,奸人铸烁以为他器,始皇求不得也。後因言有神名,则空生没於泗水之语矣。

  孝文皇帝之时,赵人新垣平上言:“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溢,通於泗水。臣望东北,汾阴直有金气,意周鼎出乎!兆见弗迎则不至。”於是文帝使使治庙汾阴,南临河,欲祠出周鼎。人有上书告新垣平所言神器事皆诈也,於是下平事於吏。吏治,诛新垣平。夫言鼎在泗水中,犹新垣平诈言鼎有神气见也。

 

  1. 译文

 

  儒者的书上称颂尧、舜的道德,是最优秀最高尚的,所以天下太平,一个人也没有被用过刑罚;又说周文王、周武王的道德崇高,一直延续到周成王和周康王,刑罚被废弃四十多年没有用过。这是想称颂尧、舜,赞扬文王和武王。这样做,是认为说话不过头,那么一个人的美德就不足以被赞颂;作文章不过分,那么一个人的功绩就不足以被赞扬。其实尧、舜的道德即使最优秀,也不能使任何一个人都不被刑罚过;文王、武王的道德即使崇高,也不能使刑罚不用。如果是说那时候触犯刑法的人少,使用刑罚不多,是可以的;要说那时候任何一个人都没有被刑罚过,刑罚被废置不用,就太夸大了。

  因为能使所有人不被刑罚,就能使所有诸侯国不被征伐;能使刑法废弃不用,就能使武器收起不用。据考察,尧讨伐过丹水一带的民族,舜征伐过有苗,共工、驩兜、三苗和鲧才认罪,可见刑罚和武器都使用过。周成王的时候,四个诸侯国想篡权背叛,淮夷和徐戎,也一起参与危害活动。杀人用刀,砍人用武器,治人的罪用刑法,惩罚人用武力。武力与刑法没有两样,武器与刀没有不同,即使是善于辩论的人,也不能把它们截然分开。对道德恶劣的人必然要用武器,对犯法的人必然要用刑法。刑法与武器,就像脚与翅膀一样。跑步用脚,飞用翅膀,脚与翅膀的形体虽然不同,但它们能使身体移动却是相同的。刑法与武器,在保全百姓和禁止奸邪上,它们实质是一样的。宣扬要用武器,却说不要使用刑法,这就像人的耳朵没有了而眼睛还很完美,于是只根据眼睛完美就称人身体健全,这是不能信从的。有人敢杀老虎,害怕杀人,而以杀老虎受称赞,说他很勇敢,这话不能听。身体没有残缺,勇敢得没有不能去的地方,这才算是完全的人。如今说所有人不被刑罚,不说所有武器不用;赞扬刑法废弃不用,不说所有人不背叛,这不能称作道德优秀,也不能说是天下兴旺。

  儒者的书上称赞楚国一个姓养名由基的人善于射箭,他射一片杨树叶子,百发能百中。这是称赞他擅长于射箭。说他有时射中一片杨树叶子,可以;说他百发百中,就太夸大了。

  一片杨树叶子能射中,但一再射中它,就要破碎不能再射了。如果是靠近长在树上的叶子来射,虽然不想射中,由于杨树叶子茂密,自然能射中它。要不这肯定是让人上树把杨树叶子取下来,一一调换放的地方再射。射它几十次,就完全可以表现出他的技巧,看他射的人也都知道他射箭的功夫,但也一定不会射到一百次,这是很清楚的。传说事情的人喜欢夸大他技术高超,射中几十次,就说他射中一百次。百和千,是数字的大者。他们真想说十次就会说一百次,想说一百次就会说一千次。这是跟《尚书·尧典》上说尧“能使上万个邦和睦相处”,《诗经·大雅·假乐》上说周成王有“子孙千亿”,是同一个意思。

  儒者的书上说:“卫国有个忠臣叫弘演,被卫懿公派去当使者,没有回来,这时狄人进攻懿公而且把他杀了,吃光他的肉,只扔掉他的肝。弘演出使回来,对着懿公的肝讲述完成使命的经过。他悲痛懿公的死,身上的肉被吃光,连肝都没有依附的地方,于是取出刀来剖开自己的肚子,全部掏出肚子里的东西,这才放进懿公的肝死去”。说这话的人,是想称赞他的忠心。说弘演自己剖开肚子放进懿公的肝而死去,是可能的;说他全部掏出自己肚子里的东西这才放进懿公的肝,未免太夸大了。

  人们用刀刃互相刺杀,刺中五脏就立即死去。为什么呢?因为五脏是气的主宰,像头是血脉集中的地方一样。头一断,手就不能再取别人的头附着在自己的颈子上,怎么唯独能先掏出他肚子里的东西,才放进懿公的肝呢?肚子里的东西一掏出来人就会立即死去,那手就不能再拿住东西了。如果是先放进懿公的肝,才掏出他肚子里的东西,那么文章上该说放进懿公的肝,再掏出他肚子里的东西。如今先说全部掏出他自己肚子里的东西,才放进懿公的肝,而且还说是“全部”,这是在夸大事实。

  儒者的书上说:“楚国的熊渠子夜出,看见一块横着的石头,以为是伏在地上的老虎,就用弓箭射它,箭射进去看不见箭尾的羽毛。”有人说:“是养由基看见横卧在地上的石头,以为是头犀牛,拿箭射它,箭射进去连箭尾的羽毛都看不见。”有人说:“是李广。”即使熊渠、养由基、李广谁是当事人的名字没有弄清楚,也没有关系,有人认为是老虎,有人认为是犀牛,犀牛、老虎同样凶猛,实际上是一回事。有人说“没卫”,有人说“饮羽”,“羽”就是“卫”,方言不同罢了。总之是想说明横卧在地的石头像老虎、像犀牛,由于害怕,倍加精力集中,所以箭射进石头很深。说以为横在地上的石头是老虎,所以把箭射进了石头,是可能的;说连箭尾的羽毛都看不见,就太夸张了。

  看见像老虎,心中就认为是真的,于是张弓射它,精力集中,加倍用心,那他们看见真老虎跟这情况没有两样。射像老虎的石头,箭能射进去看不见箭尾的羽毛,要是射真老虎的身体,箭能穿过它吗?石头的质地箭很难射进去,而肉却容易射进去。以能射进难入的石头而连箭尾的羽毛都看不见来说,那他射容易进的肉,射穿是毫无疑问的。擅长射箭的人能射中远处微小的目标,不差毫厘,怎么能使弓弩增加更多的力量呢?养由基参加军队打仗,用箭射晋侯,射中了他的眼睛。以一个平常人用箭射大国的君主,他加倍集中精力,一定跟射横着的石头情况相同。当他射中晋侯眼睛的时候,难道能够再穿到颈后去吗?如果能穿到颈后,晋侯就该死了。

  用牛车拉开有十石力气才能拉开的弩,恐怕不能射进石头一寸,箭就会折成三段,何况是用一个人的力气,拉开只用微弱力气就能拉开的弓,即使集中精力,加倍用心,怎么能射进去看不见箭尾的羽毛呢?人的精力就是气,气就是力。人碰上水火的灾难,感到惶惑恐惧,抬东西搬东西,精力集中,加倍用心到极点,平常抬一块石头的也会加倍用力抬起二块石头来。像这样,那么看见横躺着的石头用箭射它,精力、用心都比原来加倍,顶多不过射进去一寸,怎么说看不见箭尾的羽毛呢?如果有喜欢用剑的人,看见横躺着的石头,由于害怕而砍它,难道又说他能够砍断石头吗?以力大能赤手空拳跟老虎搏斗的人,突然看见横躺着的石头,用手捶它,能使石头有痕迹吗?善射的人集中精力与平常人一样,古人加倍用心跟今人相同,让现在能射箭的人在野外射禽兽,他们想获得它,不是把全部力量都使出来了吗!至于他们射中野兽,不过射进去几寸。要是由于差错误中石头,就不可能把箭头射进石头里去,而箭就会被折断。像这样,儒者的书上说楚国的熊渠子、养由基、李广射横躺着的石头,箭射进看不见箭尾的羽毛,都是夸大。

  儒者的书上称赞鲁般和墨子技艺高超,用木头雕刻成老鹰,飞了三天不会落下来。说他们用木头做成老鹰会飞,是可能的;说它飞了三天不下来,就是夸大。

  用木头雕刻成老鹰,就因为仅仅像老鹰的样子,怎么能飞上天就不下来了呢、既然会飞翔,怎么能达到三天之久呢?如果真有机关,飞上天就一直翱翔,不会再落下来,那么该说终于能一直翱翔,不该说三天不落下来。像社会上流传的话说:“鲁般技艺高超,丢失了他的母亲。”这是说巧工鲁般为他母亲做木车马、木车夫,机关完全齐备,那上面坐着他母亲,车一跑就不回来了,鲁般终于失去了他母亲。如果木老鹰机关完备,跟木车马一样,那么就会飞上天不下来。实际上,机关只能在很短时间内起作用,不会超过三天,那么木车马一样也该三天内在路上停下来,不会一去不回因此而丢失鲁般的母亲。看来这二件事一定都不符合真实情况。

  书上说:“孔子不能被世人任用,就周游七十多国进行游说,还未曾得到安身。说孔子周游得不到赏识和重用,是可能的;说他去七十国追求官禄,是夸大。

  察看《论语》和各家学派的书,孔子从卫国返回鲁国,途中在陈国断了粮食,在卫国被铲除车迹,在齐国忘记了肉味,在宋国因习礼大树被砍,再加上到费城和顿牟城去做官,到过的地方不超过十个国家。传说到过七十国,不是事实。或许孔子为求取官禄到过十多个国家,至于到过七十国的说法,是书籍上的记载,因而说他为求取官禄到过七十国。

  《论语·宪问》说:“孔子向公明贾问公叔文子说:‘真的,他不说话、不笑、不要财物吗?’公明贾回答说:‘这是由于告诉你的人把事情讲过头了。他是该说的时候才说,人们不讨厌他说话;有了高兴的事然后才笑,人们不讨厌他笑;合乎礼义之后才接受财物,人们不厌恶他接受财物。’孔子说:‘难道他是这样吗?难道他真是这样吗?’”公叔文子确实是该说才说,、有高兴事才笑、合乎礼义才接受财物,人们传说称赞他;至于说他不说话、不笑、不要财物、那是庸人说的竟然把事情过分夸张了。

  书上说:“秦缪公讨伐郑国,经过晋国不借路,被晋襄公率领姜戎军队中途在崤塞之下拦截,一匹马,一辆战车都没有回去的。”

  当时秦派遣的三位大夫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都又被放回去。三位大夫又被放回去车马一定有跟着回去的,文章说一匹马一辆车都没有返回的,是夸大事实。

  书上称赞:齐国的孟尝君,魏国的信陵君,赵国的平原君,楚国的春申君,能谦恭地款待下面的门客,于是招引会聚了四面八方来的士,各得三千人。这是想说他们谦恭地待士到极点,投奔他们的人们多。说投奔的士很多,是可能的;要说各得三千人,则是夸张。

  四位君子虽然喜欢士,士来的即使很多,不会超过各一千多人,书上却说三千人。说多一定说以千数,说少则说一个也没有,这是社会上一般人的情况,是叙述事情的错误。

  传书记载说:“高子羔死了亲人,眼睛哭出了血,守孝三年没有露过牙齿,君子认为难能可贵。”这是因为很难做到的缘故。不认为它不是事实,而认为难能可贵,是君子的言论有错误。高子眼睛哭出血,大概一定有这事。为什么呢?荆和进献宝玉给楚王,楚王砍掉了他的双脚,他痛惜宝玉不被接受,自己的心情不被理解,痛哭流涕,眼泪流尽了接着继续流血出来。如今高子悲痛亲人哀伤到了极点,泪水流完了,血随着流出来,是事实。但是说他“三年没有露过牙齿”,这是夸大。

  说没有露过牙齿,是想说他不说话、不欢笑。孝子死了亲人不欢笑,是应该的,怎么能不说话呢?要说话,怎么能不露牙齿呢?孔子说:“守丧时说话不要太华丽。”或许他曾短期不说话,传书就说他不露牙齿;或许不欢笑,传书则说他三年不露牙齿。殷高宗有意沉默,三年不说话。尊贵为天子不说国事,而《尚书·无逸》就说他“不说话”,子张就曾怀疑有夸大,何况高子地位卑贱,却说“没有露过牙齿”,这肯定是过分夸张了。

  儒者的书上说:“禽息推荐百里奚,秦缪公不接受,缪公离开。禽息就对着门撞头终于打碎了脑袋而死。缪公感到悲痛,就任用了百里奚。这是说贤者推荐道德高尚、有才能的人,不惜自己生命,用撞头打碎脑袋而死来举荐他的朋友。世上的读书人都以此相互激励,许多书上传颂这件事,没有说它不是这样的。其实,用头叩地来举荐贤人、能人的,古今都有。禽息用头撞地,大概是事实;但说打碎了脑袋而死,这是夸大。

  人叩头,心里悲痛的人会叩得流血,即使是愤恨惶恐,也没有打碎脑袋的。不是头不能打碎,而是人的力量不能自己打碎。拿刀刃抹脖子,自杀,树起刀锋刺进胸膛,由于有锋刃的帮助,所以手完全能够形成这样的威力。要说禽息举起槌子自己打碎脑袋,不足奇怪;叩头打碎脑袋,是人力不能自己做到的。有叩头死的人,没有把脑袋破碎的人。这也许是禽息叩头举荐百里奚,社会上的人凭空捏造说他因此死了;或者是叩头死的,社会上的人却凭空捏造说他打碎了脑袋。

  儒者的书上说:“荆轲为燕太子丹刺杀秦王政,拿着短剑,刺杀没有成功。秦王拔剑刺他。荆轲用短剑掷秦王不中,击中铜柱,刺进去一尺深。”这是想说短剑锐利,荆轲力大,投锐利的锋刃,穿入坚硬的铜柱。由于想称赞荆轲的勇敢,因此过分夸大了这事。说刺进铜柱,是事实;说他刺进去一尺深,则是夸张。

  铜虽然不如短剑坚硬,掷进去不过几寸,大概不会进去一尺深。拿进去一尺深来说,假设刺中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