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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谷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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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葬杞悼公。

  楚人围蔡。

  晋士鞅、卫孔圉帅师伐鲜虞。

  葬刘文公。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举,楚师败绩。吴其称子,何也?以蔡侯之以之,举其贵者也。贵谓子也。蔡侯之以之,则其举贵者,何也?吴信中国而攘夷狄,吴进矣。其信中国而攘夷狄奈何?子胥父诛于楚也,子胥父,伍奢也。为楚平王所杀。○信音申。攘,如羊反,却也。挟弓持矢而干阖庐。见不以礼曰干,欲因阖庐复父之雠。○挟,户牒反,又子协反。阖,户腊反。庐,力居反。见,贤遍反。阖庐曰:“大之甚!勇之甚!”子胥匹夫,乃欲复雠於国君,其孝甚大,其心甚勇。

  【疏】注“其孝”至“甚勇”。○释曰:子胥之复雠,违君臣之礼,失事王之道,以匹夫之弱,敌千乘之强,非心至孝,莫能然也。得事父之孝,非敬长之道,故曰“其孝甚大”。若夫子胥父欲被诛,窜身外奔,布衣之士,而求干列国之君,吐弓矢之志,无疑难之心,故曰“其心甚勇”。

  为是欲兴师而伐楚。子胥谏曰:“臣闻之,君不为匹夫兴师。

  【疏】“君不”至“兴师”。○释曰:然则成汤之诛葛伯,为杀其饷者;武王之杀殷纣,称靳朝涉之胫,何以万乘之主,为匹夫复雠?解,汤征葛伯,本为不祀之罪,罪巳灼然。然汤听其顺辞,使其亳民为耕,葛伯杀其饷者,此由不祀而致祸。其如殷纣之罪,被所不尽,斩以所不书,故武王致天之罪,称斮朝涉之胫,剖贤人之心,亦不为匹夫兴师。吴子有因诸侯之怒,直申子胥之情,故言“不为匹夫兴师”,得其实论也。传称子胥云“亏君之义,复父之雠”,传文曲直,子胥是非,《穀梁》之意,善恶若为?解,《公羊》、《左氏》论难纷然,贾逵、服虔共相教授,戴宏、何休亦有唇齿。其於此传开端,似同《公羊》,及其结绚不言子胥之善。夫资父事君,尊之非异,重服之情,理宜共均。既以天性之重,降於义合之轻,故令忠臣出自孝子,孝子不称忠臣。今子胥称一体之重,忽元首之分,以父被诛,而痛缠骨髓,得耿介之孝,失忠义之臣,而忠孝不得并存。传不善子胥者,两端之间,忠臣伤孝子之恩,论孝子则失忠臣之义。《春秋》科量至理,尊君卑臣,子胥有罪明矣。君者臣之天,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子胥以藉吴之兵,戮楚王之尸,可谓失矣。虽得壮士之偏节,失纯臣之具道,传举见其非,不言其义,盖吴子为蔡讨楚,申中国之心,屈夷狄之意,其在可知。

  且事君犹事父也,亏君之义,复父之雠,臣弗为也。”於是止。蔡昭公朝於楚,有美裘,正是日,囊瓦求之。正是日,谓昭公始朝楚之日。○为是,于伪反,“不为”及下“为是”皆同。朝於,直遥反,注同。囊,乃郎反。昭公不与,为是拘昭公於南郢。南郢,楚郡。○郢,以井反,又以正反。数年然后得归,归乃用事乎汉。用事者,祷汉水神。○数,所主反。曰:“苟诸侯有欲伐楚者,寡人请为前列焉。”楚人闻之而怒,为是兴师而伐蔡。蔡请救于吴,子胥曰:“蔡非有罪,楚无道也。君若有忧中国之心,则若此时可矣。”为是兴师而伐楚。何以不言救也?据实救蔡。救大也。夷狄渐进,未同於中国。

  【疏】“救大也”。○释曰:“夷狄渐进,未同於中国”,狄何以言救齐?解,救齐是善事。今吴夷狄而忧中国,故进称子,然未同诸夏,故不言救。虽书救齐而未称人,许夷狄不使顿备故也。令吴既进称子,复书曰救,便与中国齐踪,华夷等迹,故不与救。若书救,当言吴子救蔡;“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举”,不直举救蔡,而言吴入楚。

  楚囊瓦出奔郑。知见伐由已,故惧而出奔。

  庚辰,吴入楚。日入,易无楚也。易无楚者,坏宗庙,徙陈器,挞平王之墓。郑嗣曰:“陈器,乐县也。礼:诸侯轩县。”言吴人坏楚宗庙,徙其乐器,鞭其君之尸,楚无能抗御之者,若曰无人也。○易,以豉反。坏音怪。挞,士达反。县音玄。亢,苦浪反。何以不言灭也?据宗庙既毁,乐器巳徙,则是灭也。欲存楚也。其欲存楚奈何?昭王之军败而逃,父老送之,曰:“寡人不肖,亡先君之邑。父老反矣,何忧无君?寡人且用此入海矣。”父老曰:“有君如此其贤也,以众不如吴,以必死不如楚。”雍曰:“吴胜而骄,楚败而奋。”○肖音笑。奋,方问反。相与击之,一夜而三败吴人,复立。楚复立也。○败,必迈反。复,扶又反。何以谓之吴也?据战称子。狄之也。何谓狄之也?君居其君之寝而妻其君之妻,大夫居其大夫之寝而妻其大夫之妻,盖有欲妻楚王之毌者,不正。乘败人之绩,而深为利,居人之国,故反其狄道也。

  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夏,归粟于蔡。蔡侯比年在楚,又为楚所伐,饥,故诸侯归之粟。诸侯无粟,诸侯相归粟,正也。孰归之?诸侯也。不言归之者,专辞也。不言归之者,主名若独是鲁也。义迩也。言此是迩近之事,故不足具列诸侯。

  於越入吴。旧说於越,夷言也。《春秋》即其所以自称者书之,见其不能慕中国,故以本俗名自通。见,贤遍反。

  六月,丙申,季孙意如卒。传例曰:“大夫不日卒,恶也。”意如逐昭公,而日卒者,明定之得立由乎意如,《春秋》因定之不恶,而书日以示讥,亦犹公子翚非桓之罪人,故於桓不贬。○恶,乌路反。翚,许韦反。

  秋,七月,壬子、叔孙不敢卒。

  冬,晋士鞅帅师围鲜虞。

  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郑游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

  二月,公侵郑。

  公至自侵郑。

  夏,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仲孙忌,而曰仲孙何忌,甯所未详。《公羊传》曰:“讥二名。”

  秋,晋人执宋行人乐祁?。

  冬,城中城。城中城者,三家张也。大夫称家,三家:仲孙、叔孙、季孙也。三家侈张,故公惧而脩内城,讥公不务德政,恃城以自固。○张,如字,一音下亮反,注同。

  【疏】“三家张也”。○释曰:释之异辞,何也?凡城之志,皆讥。传於“冬,城诸及防”,解“可城”,言间隙无事,理实有讥。今不释,恐同彼传,言志城之中虽得间隙,复有畏张侈之患,还与皆讥之义同,或是义与可城同也。

  或曰,非外民也。

  季孙斯、仲孙忌帅师围郓。

  七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齐侯、郑伯盟于咸。咸音咸。

  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以侵卫。以,重辞也。卫人重北宫结。齐以卫重结,故执以侵之,若楚执宋公以伐宋。凡言以,皆非所宜以。

  【疏】“以重辞也”。○释曰:前注云“以有二义”,今注即云“凡言以,皆非所宜以”,是一义,而曰二何?解,楚执宋公,两君相执,传以言重,辞别於凡以。今此君而执臣,明以国重,不言与二君共例,故发例同之。二义巳见,故注更言“凡以而起义,解以者,不以者,不止释此文。”

  齐侯、卫侯盟于沙。沙,地。

  大雩。

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九月,大雩。
  冬,十月。

  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齐。

  公至自侵齐。

  二月,公侵齐。未得志故。

  三月,公至自侵齐。公如,往时致月,危致也。往月致时,危往也。往月致月,恶之也。恶,乌路反。

  【疏】“公如”至“致也”。○释曰:复发传何?解庄二十三年起例,公行有危而书月。今公伐齐有危,危而书月,一时之间,再兴兵革危惧之理,义例所详,故重说以明之。

  曹伯露卒。

  夏,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公会晋师于瓦。瓦,卫地也。

  公至自瓦。

  秋,七月,戊辰,陈侯柳卒。柳,良久反。

  葬曹靖公。

  九月,葬陈怀公。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侵卫。

  冬,卫侯、郑伯盟于曲濮。曲濮、卫地。○濮音卜,。

  从祀先公。贵复正也。文公逆祀,今还顺。

  盗窃宝玉大弓。宝玉者,封圭也。始封之圭。大弓者,武王之戎弓也。是武王征伐之弓。周公受赐,藏之鲁。周公受赐於周,藏之鲁者,欲世世子孙无忘周德也。非其所以与人而与人,谓之亡。亡,失也。非其所取而取之,谓之盗。

  【疏】“非其”至“之亡”。○释曰:於经何例当之?解经言饥,止谓二穀不收。苞宣公之例,五穀不收止在当文,康、馑无例应之。今因盗而发亡例,经无应之。或说非其所以与人谓之亡,是梁伯所行也。梁伯受国于天子,不能抚其民人而自失之。夫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权之可守,焉得虚假?君贪色好酒,耳目不能聪明,上无正长之治,大臣背叛而国外奔,因若自灭,故谓之亡,此可以应其义。

  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戊申,郑伯虿卒。虿,田迈反。

  得宝玉大弓。杜预曰:“弓,王国之分器也。得之足以为荣,失之足以为辱,故重而书之。”○分器,扶问反。其不地何也?

  【疏】“其不地何也”。○释曰:据何文而责地?解,此据获物言地,经言“战于大棘,获宋华元”,宜蒙上地,故据彼责此。

  宝玉大弓,在家则羞,不目,羞也。国之大宝,在家则羞也。况陪臣专之乎!耻甚而不目其地。

  【疏】注“况陪臣专之乎耻甚而不目其地”。释曰:下“或曰,阳虎以解众也”,还是陪臣,何以异之?解,上说不目羞,明失之为辱,得之为荣。荣而言地,地是陪臣之所居。鲁能夺陪臣之得,可以明免耻,何为不地?夫以千乘之国,而受辱於陪臣,虽得为荣,书地则耻。或曰之义,得非鲁力也。阳虎窃国重宝,非其所用,畏众之讨,送纳归君,故书而记之。

  恶得之?恶,於何也。○恶音乌,注同。得之堤下,或曰,阳虎以解众也。

  六月,葬郑献公。

  秋,齐侯、卫侯次于五氏。五氏,晋地。

  秦伯卒。

  冬,葬秦哀公。

  十年,春,王三月,及齐平。平前八年再侵齐之怨。

  夏,公会齐侯于颊谷。颊,古协反,《左传》作“夹谷”。

  公至自颊谷。离会不致。雍曰:“二国会曰离,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然则所是之是未必是,所非之非未必非。未必非者,不能非人之真非;未必是者,不能是人之真是。是非纷错,则未有是。是非不同,故曰离。离则善恶无在,善恶无在,则不足致之于宗庙。何为致也?危之也。危之则以地致何也?为危之也。其危奈何?曰,颊谷之会,孔子相焉。两君就坛,两相相揖。将欲行盟会之礼。○为危,于伪反。相焉,息亮反,下“两相”同。坛,徒丹反,封土曰坛。齐人鼓譟而起,欲以执鲁君。群呼曰譟。○鼓譟,素报反。呼,火故反。孔子历阶而上,不尽一等,而视归乎齐侯,阶,会坛之阶。曰:“两君合好,夷狄之民,何为来为?”命司马止之。两君合会,以结亲好,而齐人欲执鲁君,此无礼之甚,故谓之夷狄之民。司马,主兵之官,使御止之。○合好,呼报反,注同。使御,鱼吕反。齐侯逡巡而谢曰:“寡人之过也。”退而属其二三大夫曰:“夫人率其君与之行古人之道,二三子独率我而入夷狄之俗,何为?”属,语也。夫人谓孔子也。齐人欲执鲁君,是夷狄之行。○逡,一旬反。属,章欲反。夫人音扶。语,鱼吕反。之行,下孟反。罢会,齐人使优施舞於鲁君之幕下。优,俳。施,其名也。幕,帐。欲嗤笑鲁君。○幕音莫。俳,皮皆反。嗤,尺之反。孔子曰:“笑君者罪当死。”使司马行法焉,首足异门而出。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者,盖为此也。何休曰:“齐侯自颊谷归,谓晏子曰:“寡人获过於鲁侯,如之何?’晏子曰:‘君子谢过以质,小人谢过以文。齐尝侵鲁四邑,请皆还之。’”○讙,好官反。盖为,于伪反。因是以见虽有文事,必有武备。孔子於颊谷之会见之矣。以见,贤遍反。

  【疏】一会之怒,三军自降,若非孔子,必以白刃丧其胆核矣。敢直视齐侯,行法杀戮,故传“於颊谷之会见之矣”。后世慕其风规,钦其意气者,忽若如是毛遂之亢楚王、蔺子之胁秦王,俱展一夫之勇,不惮千乘之威,亦善忠臣之鲠骨,是贤亚圣之义勇。

  晋赵鞅帅师围卫。

  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郈,叔孙氏邑。郈音后。

  秋,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

  宋乐大心出奔曹。

  宋公子地出奔陈。

  冬,齐侯、卫侯、郑游速会于安甫。安甫,地名。

  叔孙州仇如齐。

  宋公之弟辰暨宋仲佗、石彄出奔陈。辰为佗所强,故曰暨。○暨,其器反。佗,大河反。彄,苦侯反。强,其丈反。

  十有一年,春,宋公之弟辰,未失其弟也。言辰未有失其为弟之道,故书弟以罪宋公。

  【疏】“未失其弟也”。○释曰:案辰以前年出奔,离骨肉之义;今岁入邑,有叛国之罪。失弟之道,彰於经文,而曰未失,何也?解公不能制御彊臣,以抚其弟,而使二卿胁以外奔,故著暨以表彊辞,称弟以见罪,罪在仲石,亦可知矣。今而入国,两子之情,非辰之意,书及而辨尊卑,言弟以显无失。然则自陈之力,力由二卿,入萧之叛,专归仲石,故重发例以明无罪。

  及仲佗、石彄、公子地,以尊及卑也。自陈、陈有奉焉尔。入于萧以叛。萧,宋邑。入者,内弗受也。以者,不以也。叛,直叛也。

  夏,四月。

  秋,宋乐大心自曹入于萧。入萧从叛人,叛可知,故不书叛。

  冬,及郑平。平六年侵郑之怨。传例曰:“盟不日者,渝盟恶之也。”取夫详略之义,则平不日者,亦有恶矣。盖不能相结以信。○渝,羊朱反,变也。恶之,乌路反,下同。取夫音符。

  叔还如郑莅盟。还音旋。

  十有二年,春,薛伯定卒。

  夏,葬薛襄公。

  叔孙州仇帅师堕郈。堕犹取也。陪臣专强,违背公室,恃城为固,是以叔孙堕其城,若新得之,故云堕。堕犹取也。堕非训取,言今但毁其城,则郈永属巳,若更取邑於他然。○堕,许规反,毁也。背音佩。

  【疏】注“堕非训取”。○释曰:传言“堕犹取也”,即其训。而曰非者,何休难云:“当言取,不言堕。实坏耳,无取於训诂,郑君如此释之,今经堕其为义。”

  卫公孟彄帅师伐曹。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堕费。费音祕。

  秋,大雩。

  冬,十月,癸亥,公会齐侯盟于黄。

  十有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公至自黄。

  十有二月,公围成。非国不言围,围成,大公也。以公之重而伐小邑,则为耻深矣,故大公之事而言围,使若成是国然。

  【疏】注“以公”至“小邑”。○释曰:案例国曰围,今邑而言围,则大都。大都则皆是国,而曰小邑何?解经书公,明成非小,是故言围。公,一国之贵重;成,三家之大邑。邑比於国为细,拟公为小,比於凡邑则大矣,故书曰围。

  公至自围成。何以致?危之也。何危尔?边乎齐也。边谓相接。

  十有三年,春,齐侯次于垂葭。葭音加。

  夏,筑蛇渊囿。蛇渊,地名。○囿音又。

  大蒐于比蒲。比音毗。

  卫公孟彄帅师伐曹。

  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以者,不以者也。叛,直叛也。

  【疏】“叛直叛也”。○释曰:不解入而重发叛例何?解赵鞅自入巳邑,不从外入。入者,内弗受也,以其无君命,於义不受。同书入之,非专不受,故但释其叛非实叛,故下书归明之。非叛而书叛,书叛非真叛也,故复发也。

  冬,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射,食夜反,又食亦反。

  晋赵鞅归于晋。此叛也,其以归言之,何也?据叛恶而归善。贵其以地反也。贵其以地反,则是大利也?非大利也,许悔过也。许悔过,则何以言叛也?以地正国也。地谓晋阳也。盖以晋阳之兵,还正国也。《公羊传》曰:“逐君侧之恶人。”以地正国,则何以言叛?据是善事。其入无君命也。觊曰:“专入晋阳以兴兵甲,故不得不言叛,实以驱恶而安君,则释兵不得不言归。《春秋》善恶必著之义。”

  薛弑其君比。比,必履反,又毗志反。

  【疏】“薛弑其君比”。○释曰:不日月者何?解,传言剽不正其日,何则?庶子为君而被弑,则不日而月之。传曰“诸侯时卒,恶之”,宜从此例。薛比书时,亦其恶也。

  十有四年,春,卫公叔戍来奔。

  晋赵阳出奔宋。晋赵阳,《左氏》作“卫赵阳”。

  二月,辛巳,楚公子结陈、公孙佗人帅师灭顿,以顿子牂归。佗,徒河反,又如字。牂,作郎反。

  夏,卫北宫结来奔。

  五月,於越败吴于槜李。槜李,吴地。○败,必迈反。槜李音醉。

  吴子光卒。

  公会齐侯、卫侯于牵。牵,地。○牵,去贤反。

  公至自会。

  秋,齐侯、宋公会于洮。洮,他刀反。

  天王使石尚来归脤。脤,祭肉。天子祭毕,以之赐同姓诸侯,亲兄弟之国,与之共福。○脤,市轸反。脤者,何也?俎实也,祭肉也。生曰脤,熟曰膰。其辞石尚,士也。辞犹书也。○膰音烦,本人作烦。何以知其士也?天子之大夫不名,石尚欲书《春秋》,欲著名于《春秋》。谏曰:“久矣!周之不行礼於鲁也。请行脤。”贵复正也。

  【疏】“贵复正也”。○释曰:从祀先公,前有失正之文,於后言贵复正。今复正前失正之文,而曰贵复正何?解复正之文虽同,义须有异,天王不行礼於鲁,失正矣。今由石尚而归脤,美之,故曰“贵复正也”。

  卫世子蒯聩出奔宋。蒯聩,苦怪反;下五怪反。

  卫公孟彄出奔郑。

  宋公之弟辰自萧来奔。称弟,犹未失为弟之行。○行,下孟反。

大蒐于比蒲。

【疏】“大蒐于比蒲”。○释曰:文承秋,下注云“城莒父”,云无冬者,甯所未详。然则大蒐在秋,秋则常事。常事不书,书之者何?解,昭八年“秋蒐于红”,传曰“正也”,正所以讥不正,后比蒲大蒐失礼,因此见正。今定公以十三年大蒐,秋事而於夏行之,失正,至此十四年大蒐,书正以明前不正也。

  邾子来会公。会公于比蒲。

  城莒父及霄。无冬,甯所未详。

  【疏】注“无冬”至“未详”。○释曰:桓七年注云“下无秋冬”,今不言下何?解,桓七年夏有人事,而秋冬二时不书,复无人事,故云下。今此上有秋,下有人事而无冬,故直云无冬。不言下,明冬宜在人事之上也。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邾子来朝。朝,直遥反。

  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小牛。不言所食,食非一处而至死。鼷音兮。处,昌虑反。不敬莫大焉。定公不敬最大,故天灾最甚。

  【疏】“不敬莫大焉”。○释曰:凡鼠食牛,皆是不敬,而曰莫大何?解成七年“鼷鼠食郊牛角”,“过有司也”,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归罪於君,皆道其所,传明不敬之罪小。今牛体遍食,不敬之罪大也。 

  二月,辛丑,楚子灭胡,以胡子豹归。

  夏,五月,辛亥,郊。讥不时也。

  壬申,公薨于高寝。高寝,宫名。高寝,非正也。

  【疏】“高寝非正也”。○释曰:重发传何?解,高者大名,嫌是路寝之流,故发传明之。

  郑罕达帅师伐宋。

  齐侯、卫侯次于渠蒢。渠蒢,地也。○蒢,直居反。

  邾子来奔丧。丧急,故以奔言之。

  【疏】“丧急”至“言之”。○释曰:奔丧之制,日行百里,故传言急,所以申匍匐之情也。

  秋,七月,壬申,弋氏卒。妾辞也。不言夫人薨。○弋氏,羊职反,哀公之母,《左氏》作“姒氏也”。哀公之母也。
  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九月,滕子来会葬。邾、滕,鲁之属国,近则来奔丧,远则来会葬。於长帅之丧,同之王者,书非礼。○长,丁丈反。帅,所类反。

  【疏】注“邾滕”至“属国”。○释曰:将何据也?解,范答薄氏云:“属国,非私属,五国为属,属有长,曹、滕、二邾、莒世属服事我,故谓之属。”○注“近则”至“非礼”。○释曰:若如此注意,以奔丧为礼,会葬为非。然则王者之丧,诸侯会,出何文证?若以会葬非礼,何以范例云会葬四?案经有三,范总云会葬礼何?解,传言奔丧丧急,不言非礼可知。诸侯自相会葬,传无释文,但释天子之会葬,云其志重天子之礼,又曰在鄙上,明其别於诸侯。传曰“周人有丧,鲁人有丧。周人吊,鲁人不吊”,周人责鲁人曰“吾君亲之”,是以知王者之丧,诸侯亲会之。范云四,四当为三,古者四三皆积画,字有误耳。会葬,礼也。据释天子之大夫来会葬,言者重天子之礼,故范例举之,不谓皆是礼也。

  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葬既有日,不为雨止,礼也。雨不克葬,丧不以制也。

  戊午,日下稷,乃克葬。稷,昃也。下昃谓脯时。○为,于伪反。稷如字,《左氏》作“昃”。脯,布吴反。
  【疏】“葬既有日”。○释曰:重发传何?解,顷熊夫人,今此人君嫌礼异,故发传以明之。且彼言日中,此言日下稷;彼言而,此言乃,文并不同。释既不异,义体相似。

  乃,急辞也,不足乎日之辞也。宣八年注详矣。

  【疏】注“宣八”至“详矣”。○释曰:范例云“克例有六”,则数何文以充之?解郑伯克段一,不克纳二,雨不克葬、日中而克葬各二,是谓四,通前二为六也。

  辛巳,葬定弋。定弋,《左氏》作定姒。

  冬,城漆。

 

 

《春秋谷梁传注疏》卷二十

 

◎哀公起元年,尽十四年

  【疏】公名蒋,定公之子,敬王三十六年即位。十四年西狩获麟,《春秋》终矣。二十七年薨,谥曰哀。《周书·谥法》:“恭仁短折曰哀。”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随久不见者,衰微也。称侯者,本爵俱侯,土地见侵削,故微尔。定六年郑灭许,今复见者,自复也。○不见,贤遍反,下“复见”同。复,扶又反。

  【疏】注“随久”至“微也”。○释曰:僖二十年冬“楚人伐随”以来,更不见经,将是衰微,不能自通於盟会故也。“本爵俱侯”者,随本侯爵,自僖二十年见经,至今俱侯,盟更不为贬黜,但土地见祲削,故微尔。昭八年“楚师灭陈”,十一年“楚师灭蔡”,十三年诸侯会于平丘而复陈、蔡,故经书“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吴归于陈”,是有文见复也。其许男,则定六年“郑游速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其间更无归文。今许男复见经者,明是许男自复。

  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

  夏,四月,辛巳,郊。此该之变而道之也。该,备也。《春秋》书郊终於此,故於此备说郊之变。变谓郊非其时,或牲被灾害。

  【疏】“此该”至“之也”。○释曰:郊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也。三卜,礼之正。凡书郊皆讥。范例云书郊有九: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一也;宣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二也;成七年“鼷鼠食郊牛角”,三也;襄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四也;襄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者,五也;定公、哀公并有牲变,不言所食处,不敬莫大,二罪不异,并为一物,六也;定十五年五月郊,七也;成十七年“九月,用郊”,八也;及此年“四月,辛巳,郊”,九也。下传云“子之所言”,至“道之何也”。然则据此而言,牛有伤损之异,卜有远近之别,亦在其间。

  於变之中,又有言焉。於灾变之中,又有可善而言者。

  【疏】注“於灾”至“言者”。○释曰:郊牛日日展视其觓角,而知其伤,是展尽道矣。即於灾变之中,有可善而言者,但备灾之道不尽,致此天灾,而鼷鼠食角,故书以讥之也。

  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志不敬也。郊牛日展觓角而知伤,展道尽矣。展道虽尽,所以备灾之道不尽,讥哀公不敬,故致天变。○觓音纠,又音求。郊,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也。夏四月郊,不时也。五月郊,不时也。夏之始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盖不可矣。凯曰:“不时之中,有差剧也。夏始承春,方秋之末,犹为可也。”○有差,初卖反。

  【疏】注“不时”至“可也”。○释曰:自正月、二月、三月,此三春之月,是郊天之正时也。若夏四月、五月以后,皆非郊月,如其有郊,并书以示讥。然则郊是春事也,如郊在四月、五月之中,则是以夏始承春,其过差少。若郊在九月之中,则是以秋末承春,其过极多,则自五月至八月,其间有郊,亦以承春远近为过之深浅也。

  九月用郊。用者,不宜用者也。在成十七年。郊三卜,礼也。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所谓三卜也。郑嗣曰:“谓下一辛而三也。求吉之道三,故曰礼也。”

  【疏】注“郑嗣”至“三也”。○释曰:如嗣之意,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日,为郊之时,则於此一辛之上卜,不吉,以至二卜,不吉,以至三卜。求吉之道三,故曰礼也。

  四卜,非礼也。僖三十一年、襄十一年皆四卜。五卜,强也。成十年五卜。

  【疏】“四卜,非礼也”。○释曰:僖三十一年,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所谓“三卜,礼也”。今以三月以前不吉,更以三月下辛卜四月上辛,则谓四卜郊,非礼也。成十年以四月以前四卜不吉,又於四月下辛卜五月上辛,则五卜,强也,非礼可知。郑嗣之意,亦以一辛之中卜至於四五月也。一辛之上三卜,礼也,四卜、五卜,非礼也。然则四卜云非礼,五卜变文云强者,四卜虽失,犹去礼近,容有过失,故以非礼言之。若至五卜,则是知其不可而强为之,去礼巳远,故以强释之。

  卜免牲者,吉则免之,不吉则否。牛伤,不言伤之者,伤自牛作也,故其辞缓。宣三年“郊牛之口伤”,以牛自伤,故加“之”,言“缓辞”。○则否,方九反。全曰牲,伤曰牛,未牲曰牛,其牛一也,其所以为牛者异。巳卜日成牲而伤之曰牛,未卜日未成牲之牛,二者不同。有变而不郊,故卜免牛也。巳牛矣,其尚卜免之,何也?灾伤,不复以郊,怪复卜免之。礼,与其亡也宁有,於礼,有卜之与无卜,宁当有卜。尝置之上帝矣,故卜而后免之,不敢专也。尝置之涤宫,名之为上帝牲矣,故不敢擅施也。○涤,徒历反。擅,市战反。施,式氏反,又如字。卜之不吉,则如之何?不免。安置之?系而待,六月上甲,始庀牲,然后左右之。庀,具也。待具后牲,然后左右前牛,皆我用之,不复须卜,巳有新牲故也。《周礼》曰:“司门掌授管键,以启闭国门”,“祭祀之牛牲系焉”。然则未左右时,监门者养之。○庀,匹尔反。键,其展反,又其偃反。监,古御反。子之所言者,牲之变也,而曰我一该郊之变而道之,何也?我以六月上甲始庀牲,十月上甲始系牲,十一月、十二月牲虽有变,不道也。牲有变则改卜牛,以不妨郊事,故不言其变。

  【疏】“子之”至“道也”。○释曰:上言“子”者,弟子问穀梁子之辞。“而曰我”者,是弟子述穀梁子自我之意。“我以六月”者,是穀梁子答前弟子之辞。“我以六月上甲始庀牲”,庀,具,犹简择,未系之,待十月,然后始系养。若六月简讫以后有变,则七月、八月、九月上甲皆可简择,故传云“六月上甲始庀牲”,明自六月为始,七月、八月、九月皆可简牲。自十月系之,有变则改卜,卜取吉者,十一月、十二月亦然,是系之三月也。故传云“十月上甲始系牲,十一月、十二月牲虽有变,不道也”是也。“待正月,然后言牲之变”,周正是郊时之正,如其牛有变,然后言之,二月、三月亦然,重妨郊故也。

  待正月,然后言牲之变,此乃所以该郊。至郊时然后言其变,重其妨郊也。十二月不道,自前可知也。至正月然后道,则二月、三月亦可知也。此所以该郊,言其变道尽。

  【疏】“比乃”至“该郊”。○释曰:自六月上甲始庀牲,十月始系牲,自十二月以前,牲虽有变不道,自正月然后云牲之变,乃不郊,卜免牲吉与不吉。如此之类,皆是该备郊事,言牲变之道尽悉也。

  郊,享道也。贵其时,大其礼。其养牲,虽小不备可也。享者饮食之道。牲有变,则改卜牛,郊日巳逼,庀系之礼,虽小不备,合时得礼,用之可也。○享,许丈反。子不忘三月卜郊,何也?三月,谓十二月、正月、二月也。

  【疏】注“三月”至“二月”。○释曰:既言卜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怪经不书此十二月、正月、二月之下郊,故问之也。

  郊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也。有变乃志,常事不书。我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如不从,则不郊矣。意欲郊而卜不吉,故曰不从。郊必用上辛者,取其新洁莫先也。

  秋,齐侯、卫侯伐晋。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

  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取漷东田。漷东未尽也。

  及沂西田。沂西未尽也。漷、沂皆水名。邵曰:“以其言东西,则知其未尽也。”○漷东,火虢反,又音郭。沂,鱼依反。

  癸巳,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句绎。句绎,邾地。○句,古侯反。绎音亦。三年伐而二人盟,何也?各盟其得也。季孙不得田,故不与盟。○不与音豫。

  夏,四月,丙子,卫侯元卒。

滕子来朝。朝,直遥反。

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郑君曰:“蒯聩欲杀母,灵公废之是也。若君薨,有反国之道,当称子某,如齐子纠也。今称世子如君存,是《春秋》不与蒯聩得反立明矣。”江熙曰:“郑世子忽反正有明文,子纠但於公子为贵,非世子也。

  【疏】注“蒯聩”至“废之”。○释曰:案定公十四年《左传》云:“卫候为夫人南子召宋朝,会于洮。大子蒯聩献盂于齐,过宋野。野人歌之曰:‘既定尔娄猪,盍归吾艾豭。’大子羞之,谓戏阳速曰:“从我而朝少君,我顾,乃杀之。’速曰:‘诺。’乃朝夫人。夫人见大子,大子三顾,速不进。夫人见其色,啼而走曰:‘蒯聩将杀余。’公执其手以登台,大子奔宋”是也。云“当称子某”者,《公羊》云:“君在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君”,范取《公羊》为说也。云“如齐子纠也”者,庄九年“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是也。云“郑世子忽反正有明文”者,桓十五年“郑世忽复归于郑”,传曰“反正也”。然则郑世子忽反正,《春秋》不非称世子,则蒯聩称世子,亦是反正不非之之限,是其子纠称子某,但於公子之中为贵,谓是右媵之子,非世子,与郑忽、蒯聩不同。如熙之意,则蒯聩合立,而辄拒父非是也。

  纳者,内弗受也。帅师而后纳者,有伐也,何用弗受也?以辄不受也。以辄不受父之命,受之王父也。信父而辞王父,则是不尊王父也。其弗受,以尊王父也。甯不达此义。江熙曰:“齐景公废世子,世子还国书篡。若灵公废蒯聩立辄,则蒯聩不得复称曩日世子也。称蒯聩为世子,则灵公不命辄审矣。”此矛楯之喻也。然则从王父之言,传似失矣。经云“纳卫世子”,“郑世子忽复归于郑”,称世子明正也。明正则拒之者非邪。○信父音申。篡,初患反。复,扶又反。曩,乃党反。矛,五侯反,本又作钅矛。楯,常允反,又音允。拒音巨。邪也,似嗟反。

  【疏】“信父”至“父也”。○释曰:辄先受王父之命而有国,今若以国与父,则是申父也。若申父而辞王父,则是不尊父也。何者?使父有违命之愆,故其不受;使父无违命之失,则尊父也。○注“齐景”至“书篡”。○释曰:下六年“齐阳生入于齐。齐陈乞弑其君荼”,传曰“阳生正,荼不正。不正则其曰君何也?荼虽不正,巳受命矣”。此与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同文,则称名书入者,皆一辞也。然则蒯聩若巳被废,则当与阳生同文,称卫蒯聩入戚,不得自称曩日世子。○注“矛楯之喻也”。○释曰:《庄子》云:楚人有卖矛及楯者,见人来买矛,即谓之曰:“此矛无何不彻。”见人来买楯,则又谓之曰:“此楯无何能彻者。”买人曰:“还将尔矛剌尔楯,若何?”然则矛楯各自言之,则皆善矣;若相对言之,则必有不善者矣。喻今传文,辄若申父而辞王父,是不受父,则蒯聩违父为不善;若以郑忽称世子以明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