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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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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概述

 

恐怖主义是实施者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通过将一定的对象置于恐怖之中,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行为。国际社会中某些组织或个人采取绑架、暗杀、爆炸、空中劫持、扣押人质等恐怖手段,企求实现其政治目标或某项具体要求的主张和行动。恐怖主义事件主要是由极左翼和极右翼的恐怖主义团体,以及极端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的组织和派别所组织策划的。

 

一、基本简介

 

恐怖主义是实施者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通过将一定的对象置于恐怖之中,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行为。国际社会中某些组织或个人采取绑架、暗杀、爆炸、空中劫持、扣押人质等恐怖手段,企求实现其政治目标或某项具体要求的主张和行动。恐怖主义事件主要是由极左翼和极右翼的恐怖主义团体,以及极端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的组织和派别所组织策划的。

恐怖主义是实施者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通过将一定的对象置于恐怖之中,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行为。

国际社会中某些组织或个人采取绑架、暗杀、爆炸、空中劫持、扣押人质等恐怖手段,企求实现其政治目标或某项具体要求的主张和行动。恐怖主义与刑事犯罪的国际恐怖活动两者所采用的手段和造成的社会危害大同小异,但一般说前者具有政治色彩,故又被称为政治恐怖主义。

20世纪60年代以后,恐怖主义活动日益频繁,在西欧、中东、拉丁美洲和南亚等地区蔓延。恐怖主义活动严重威胁着国际社会的安全和秩序,许多国家纷纷采取对策,先后颁布了反恐怖主义的法令,建立了反恐怖部队,并加强了国际间的合作。1972年11月1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 ,成立恐怖主义问题特设委员会,负责研究制裁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措施。1973年起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系列反恐怖主义的公约。还有一些区域性组织也制定了反恐怖条约。中国政府分别加入联合国和国际民航组织通过的反恐怖主义公约。中国政府一贯反对和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反对以恐怖主义手段进行政治斗争。

美国国务院2009年度全球恐怖主义形势报告,和2008年一样,美国继续将伊朗、苏丹、古巴和叙利亚四国列入所谓“支持恐怖主义国家”的黑名单,而最近因“天安”舰事件备受关注的朝鲜则未被列入黑名单。在黑名单上的四个国家中,伊朗被美国称为最活跃的支持恐怖主义的国家。 美国国务院在这份送交国会的年度报告中指出,伊朗为恐怖分子以及东亚和中亚的激进组织提供财政、物资和后勤支持,直接影响到国际社会促进和平的努力,同时危及波斯湾地区的经济稳定,破坏了民主制度的成长。报告同时指责苏丹、叙利亚、古巴为一些恐怖组织和激进组织提供安全避难所以及政治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支持。

策划者

恐怖主义事件主要是由极左翼和极右翼的恐怖主义团体,以及极端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的组织和派别所组织策划的。

二、历史来源

 

作为人类冲突的一种表现形式,恐怖活动有着悠久的历史。细究起来,恐怖活动应该追溯到古希腊和罗马时期。古希腊历史学家色诺芬就曾专门记述过恐怖活动对敌方居民造成的心理影响。中国古代的荆轲刺秦王,古罗马的凯撒大帝遇刺都是著名的历史恐怖事件。美国总统肯尼迪被刺身亡是当代历史中的典型恐怖事件。

公元1世纪,为反抗罗马帝国入侵,犹太狂热党人就曾在罗马帝国饮用的水中下过毒,暗杀与古罗马人合作的犹太贵族。同现在的某些恐怖主义有相似之处。

恐怖主义”一词最早出现在18世纪法国大革命时期。为保卫新生政权,执政的雅格宾派决定用红色恐怖主义对付反革命分子。国民公会通过决议,“对一切阴谋分子采取恐怖行动”。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恐怖主义不是反映一般的、孤立的、偶然的恐怖行动,而是指一种有组织、有制度和有政治目的的恐怖活动。

18世纪以前,恐怖活动基本上以暗杀、投毒为主要表现形式。从18世纪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1881年,沙皇亚历山大二世遇刺和1914年奥匈帝国斐迪南大公遇刺,是这一时期两起最严重的恐怖事件。他们都是在没有群众支持的情况下,通过谋杀某一政府要员向社会宣传自己的政治目的,吸纳民众参与。

国际恐怖主义的真正形成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直到60年代末这一时期完成的。在此期间,恐怖主义的活动热点是在殖民地、附属国或刚独立的民族国家,这一时期的恐怖事件明显增多,手段日趋多样,劫机、爆炸、绑架与劫持人质都有,袭击目标和活动范围已经超出国界,越来越具有国际性,逐渐形成了国际恐怖活动。

70年代以后,恐怖主义组织已经形成一个较为松散的国际网络。据美国著名的智囊机构兰德公司的有关资料,80年代全世界共发生了近四千起恐怖活动,比70年代增加了30%,死亡人数则翻了一番。

据有关专门研究国际恐怖活动的机构统计,在1970年到1979年的9年间,因遭恐怖活动丧命的人数多达4000人,年均400余人;1988年国际恐怖活动发生了856起,死亡人数多达660人,其中中东地区因民族矛盾比较复杂,共发生313起,占全世界恐怖事件的36%,是恐怖活动的多发地区。进入90年代以后,恐怖活动有了明显的变化,老的恐怖组织开始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新的组织开始出现。从联合国发表的一份关于“全球恐怖活动状况”的报告中获悉,1997年全球恐怖活动再次增多,高达560起,死亡420人。报告称:“国际恐怖主义活动中死亡的人数增加了。因为恐怖活动日趋残酷地袭击无辜平民并使用爆炸力更大的炸药或炸弹。”与此同时,报告强调:“恐怖行为更具隐蔽性和杀伤性。”事件发生后,再也没有人像过去那样站出来声称对事件负责。这是90年代国际恐怖主义的一个最为显著的特点,因为他们发现保持神秘也是一种武器,其恐怖作用高于以往的声张。像美国驻东非使馆在1998年8月17日被炸至今还没有人声称对其负责就是一个例子。

三、基本概念

1、说明

恐怖主义和反恐的概念:恐怖主义的问题历史上就有了,但是历史上的恐怖主义因为当前的这种恐怖主义,大家还有一个不同的说法,因为从词源上来说,这个恐怖是来自于希腊,但是恐怖并没有太多的色彩,它是反映一种客观的现象,但是一上升到主义,它形成了一种理论的系统,在法国大革命的时候,为了反击那些贵族们的一些抵抗,所以采取了给这些人都杀了或者是关了,所以最早称恐怖主义的是法国贵族把大革命政府说是恐怖主义。所以这个恐怖主义才正式上入了这个词条。

现代的恐怖主义大概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兴起的,在20世纪50年代兴起的民族争取,民族自治和自觉权的运动,当时反对一些殖民统治,很多国家独立出来了,20世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这期间,但是这个运动结束以后,有一些组织也是为了继续寻求一种像爱尔兰或者是西班牙或者是法国,在欧洲有一些“红”字头的,当然它和当时的运动还有跟争取搞民族分裂的人兴起了。

这是现代的一些恐怖主义,在20世纪60年代、70年代、80年代,这些恐怖活动非常猖獗。但是国际社会把它看作是一种国别形式的恐怖活动。所以没有引起整个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但是要说国际上没有高度重视,也不尽然,在1973年的时候,联合国那是上个世纪70年代,针对这种猖獗的恐怖活动,在联合国就成立了一个叫做反恐特委会,这个特委会就想通过一个综合性的国际反恐公约来制止猖獗的恐怖活动,但是由于各国看法不一样,因为它都针对不同的国家,这是现代的,但是对国际社会真正构成重大冲击、威胁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也就是说在苏联入侵阿富汗,还是在80年代底,基地产生了,它真正是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的恐怖组织,这就是说,最全球化的恐怖组织,到目前为止,我们看到并存着三种形态的恐怖组织。

一个是国别性质的,这个划分主要是从它的打击和威胁的目标来看,它的活动当然都是跨国性的,这是一种。这一类仍然是当前很多国家所面临的主要威胁。

第二类是区域性的,就是它主要是为了寻求在一个地区的几个国家寻求一种共同的目标,区域的利益。所以这个我们称它为区域性的恐怖组织。

最后是以基地为核心的国际恐怖势力,它是一个真正意义上在全球可以对国际社会利益构成威胁的恐怖组织。反恐实际上早也有之,60年代一直提反恐,但是没有“9.11”以后,它仍然没有上升到国际社会这么高一个高度或者说这么大的一个范围,或者说各国重视的程度都没有像今天这么一个重视的程度。

2、定义

词典的定义

恐怖主义一词来源于法国大革命,因此牛津英语词典关于恐怖主义的第一个定义是

 “如同法国1789-1797年大革命当权的政党实行的威胁一样,凭借威胁的政府。”这个定义,主要是指国家恐怖主义,即政府实行的恐怖主义。此后,在实践中,恐怖主义一词被逐步适用于个人的和团体的各种暴力行为,但是,在恐怖主义的定义上没有新的发展。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国际上出现的暗杀浪潮以及其他的恐怖行为导致了当时的国际联盟做出反应,成立了一个专家委员会专门研究这个问题。其结果是1937年召开两个国际会议,一个是预防和惩罚恐怖主义的会议,另一个是关于建立国际刑事法庭的会议。前者制定了《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公约》,并有27个国家签署了这个公约。但因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没有实行。公约第一条第2项把恐怖主义界定为:“恐怖行为是指直接反对一个国家而其目的和性质是在个别人士、个别团体或公众中制造恐怖的犯罪行为。”这是最早在国际性条约中对恐怖行为所作的界定。它明确指出恐怖行为是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是直接反对一个国家,而其目的和性质是在个别人士、个别团体或公众中制造恐怖。但是,没有直接指出制造恐怖的手段是暴力。也没有提及国家恐怖主义。因为当时的暗杀浪潮,主要是针对国家和政府的。与法国大革命时由政府实行的恐怖主义显然不同。 20世纪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恐怖主义大都与殖民地的冲突相联系,特别是在巴勒斯坦、马来亚、塞浦路斯、阿尔及利亚和肯尼亚的殖民地冲突。但是,当时很少把它们称为恐怖主义者,原因是人们对殖民统治的合法性有怀疑,同时,把这个词适用于以打击殖民武装为目标的战斗也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有人坚持认为,恐怖主义只能适用于直接针对非战士的暴力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期间,恐怖主义已普遍适用于来自反对国家的暴力行为,也适用于像美国三K党那样的保守组织的暴力行为。鉴于这些情况,1989年出版的牛津词典,给恐怖主义界定了两个涵义:其一是专门指法国大革命后政府的恐怖统治;其二是指“意图以恐怖手段打击异己者的政策;威胁方式的使用;引起恐怖的事实或者使人恐怖的情况。”其他词典关于恐怖主义的界定,已不再有法国大革命恐怖主义的专门涵义。

韦氏大词典认为:恐怖主义是:

(1)系统地使用恐怖行为作为强迫的手段;

(2)一种威胁或者暴力的气氛。这个定义,强调了恐怖主义是一种系统的恐怖行为或者暴力、威胁的气氛,是正确的。恐怖主义必然是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进行威胁,否则,就不能制造恐怖。而且,它不是孤立的暴力行为,而是系统地使用暴力。这种解释,是与“主义”的含义相符合的。所谓“主义” ,就是指“一种独特的教条,系统,或理论”。因此,恐怖主义就是把恐怖作为教条来信奉和实行。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对恐怖主义的解释是:恐怖主义是对各国政府、公众或个人使用令人莫测的暴力、讹诈或威胁,以达到某种特定目的的政治手段。各种政治组织、民族团体、宗教狂热者、革命者和追求社会正义者,以及军队和秘密警察都可以利用恐怖主义。这个定义,指出了恐怖主义的三个特征:

(1)恐怖主义是达到某种特定目的的政治手段,这种手段主要是使用令人莫测的暴力、讹诈或威胁;在暴力前面加上“令人莫测”的形容词,是非常恰当的,恐怖主义的暴力具有很大的隐蔽性、突发性,总是在人们意想不到的时间和地点,发动突然的袭击;

(2)恐怖主义的打击目标是各国政府、公众、或个人;

(3)恐怖主义的主体是各种政治组织、民族团体、宗教狂热者、革命者和追求社会正义者。但这里列举的主体是不全面的,例如,没有提到国家。

《美国传统大学英语辞典》对恐慌主义的解释是:对武力或暴力的非法使用或威胁使用,一个人或一个有组织的集团以威胁或胁迫社会或政府为目的而危害人类或财产,常带有意识形态或政治原因。

这个定义的最突出之点是:

(1)把政治目的具体化,明确指出“以威胁或胁迫社会或政府为目的”;

(2)指出恐怖主义行为是由于意识形态和政治原因;

(3)明确指出恐怖行为对财产的危害。

3、西方国家定义

2001年9月19日欧盟执行机构欧盟委员会通过两项法案,明确界定了欧洲范围内恐怖主义行为的概念和对相关罪行的量刑标准。有关打击恐怖主义行为的法案规定,恐怖主义行为的概念是个人或组织故意针对一个或多个国家,或针对被侵犯国家的机构和人民进行旨在威胁、严重破坏甚至摧毁政治、经济和社会组织及其建筑物的行为。这个定义,显然是受美国“9.11”恐怖主义系列袭击事件的影响,就像是对“9.11”事件的描述。

1974年英国《防止恐怖主义法》界定的恐怖主义是“为了政治的目的使用暴力,包括任何为了使公众或其任何部分陷入恐怖而使用暴力。”这个简短的定义提及的三点内容:使用暴力、为了政治的目的、使公众陷于恐怖,我们认为都是非常必要的,但这个定义显然是不全面的,特别是没有指出使用暴力的目标。

在美国,《美国法典》第22条[Title22,Section2656f(d)]把恐怖主义定义为:“亚国家或者秘密代理人对非战斗人员实施的预谋的、基于政治动机的、通常意图影响公众的暴力。”这个定义包括5点内容,即恐怖主义的主体、目标、政治动机、目的、暴力。它把对象限于“非战斗人员”代表了不少人的主张,因为这个限制可以把战争与恐怖主义加以区别。但把主体局限于“亚国家或者秘密代理人”显然是不全面的。

虽然美国法典作了规定,但美国政府的各部门使用这个定义的只有美国国务院。美国联邦调查局和美国国防部却另有自己的定义。美国联邦调查局恐怖主义研究中心将恐怖主义界定为:为推进政治和社会目的、意在威胁或者胁迫政府、平民或者其部分而对人或者财产非法使用武力或者暴力(1991)。美国国防部将其界定为:意在胁迫或者威胁政府或者社会而对个人或者财产非法使用或者威胁使用武力或者暴力,通常为达到政治、宗教或者意识形态目的。

时为美国副总统的乔治·布什任命的恐怖主义特别工作组在1986年给恐怖主义所下的定义:恐怖主义是为了促进政治的或社会的目的而对人或财产非法使用或者威胁使用暴力。通常是意图威胁或强迫政府、个人或集团以改变他们的行为或政见。这个定义,在政治目的之外,还加上社会目的,这就扩大了恐怖主义的范围,把那些反对堕胎、保护环境或保护动物为目的而实施的恐怖行为,也包括在恐怖主义之内。

四、主要种类

 

国家恐怖

非洲:

另外,有人认为伊迪·阿敏当政期间的乌干达也是恐怖主义国家。 国内恐怖主义

左翼恐怖主义

声称谋求解放独立的恐怖主义

有关中国对待恐怖主义与反恐的态度参见恐怖主义与中国新疆自治区内的东突,直接与基地组织有联系,学习炸弹制作,对不支持其组织的人士进行恐怖袭击和报复。

俄罗斯的车臣独立恐怖主义

爱尔兰共和军(注意,只有其中一小部分作恐怖活动)

埃塔(ETA)西班牙巴斯克地区分离主义者,谋求全巴斯克地区的独立

右翼恐怖主义

美国三K党,中东之蛇,种族主义极端组织俄罗斯光头党,种族主义极端组织

互联网恐怖主义

以入侵和干扰一些机构的网站与伺服器的运作(比如非法遥距控制、盗取泄漏资料、发放电脑病毒、发放垃圾讯息、瘫痪服务等),藉以要胁该等机构和有关人员,甚至配合扣帽子行为来行动,使目标者之利益 和/或 声誉蒙受损失。

五、造成危害

 

短短200多年间,人类文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武器的推陈出新同样一日千里。当今恐怖分子,手里有的是炸弹、导弹还有核弹,杀人于无形的基因武器在不久的将来也可能会掌握在这群人手中,难怪有人惊呼,恐怖主义将是21世纪威胁人类生存的主要敌对力量。

恐怖主义威胁着全人类的安全,但最感头痛的还要数向来以“世界警察”自居的美国人,他们四处忙着“反恐怖”,而自己也屡屡成为恐怖分子袭击的目标。仅本·拉登一人,就让美国人寝食难安。其实,当今恐怖分子,还是美国人自己种下的苦果,本·拉登就是明证。

跟黑社会相比,恐怖主义对国家、社会的危害要大得多,它不仅有组织、有制度,更因带有政治目的导致了极端与疯狂。再加上恐怖主义的存在与民族、宗教矛盾以及复杂的国际形势密不可分,这也注定了反恐怖斗争的复杂与艰巨。

主要的危害有:影响周边国家的安全;严重破坏了各国的民族和睦,引发社会动荡;极大地阻碍了各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影响一些国家世俗政府形象,造成政局动荡、社会不安;破坏世界的和平与发展等等

六、特征分析

1、强烈的国际化倾向

目前恐怖主义活动范围,已从西欧、中东、拉美三大热点地区向全球各地区和国家蔓延,已有100多个国家不同程度地受其危害。在1968—1997年期间,国际恐怖活动的三大热点地区依次是西欧、中东、拉美,这些地区发生的恐怖主义事件占全球总数的四分之三以上。著名的恐怖组织有联邦德国的“红色旅”、法国的“直接行动”、美国的“地下气象组织”、“北爱尔兰共和军”、西班牙的“埃塔”等。东亚国家当时发生恐怖活动的数量较少,从事恐怖活动的主要有日本的“赤军”等左派激进组织,以及东南亚的印尼、菲律宾、泰国的一些伊斯兰极端势力和分离组织。但从80年代开始,亚洲国家的恐怖活动大幅度增加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国际排名从第五位上升到第四位,90年代仍保持这一地位,但到了2001年,亚洲已排第二名,占全球恐怖活动总数的19.54%。

2、打击目标不断扩大

已由外交、军事、政府扩展到商业、一般平民和公共设施。尤其是“9·11”后,美国发动针对伊斯兰教极端势力的全球性反恐战争以来,东南亚穆斯林聚居地区的人民反美情绪高涨,针对西方人的恐怖袭击事件不断增多,严重影响一些国家及本地区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成为国际社会密切关注的地区安全问题之一。

3、恐怖手段更加多样

由传统的绑架、劫持人质与暗杀等方式到使用爆炸、袭击、劫持以及生化武器和网络恐怖主义等。此外,当前恐怖主义的活动策略也在不断变化,手法越来越野蛮、残暴,以致于不择手段。

4、同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交织在一起

恐怖主义总是同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交织在一起

在世界上的很多地区,这三股恶势力相互重叠,集中表现为国际恐怖主义。其具体活动是反社会、反人类,以绑架、暗杀、爆炸等极其残忍的手段制造大规模的恐慌。同时,还与毒品买卖、武器走私、贩卖人口等跨国的有组织犯罪相联系,成为一些国家和地区长期动乱的主要原因。

七、表现形式

 

暗杀:1995年11月以色列总理拉宾在集会上被犹太极端分子刺杀身亡。

劫持人质:2002年10月莫斯科重大劫持人质案。

爆炸:伦敦“77”地铁爆炸案。

劫持交通工具:美国“911”事件。武装袭击:1997年9月开罗市中心博物馆武装袭击案。

生化武器:1995年日本东京地铁的沙林毒气案,美国炭疽邮件事件。

八、政治目的

 

事实上,上述种种事件,虽然都实施了暴力行为,但(除个别例外情况外)在性质上并非恐怖主义组织或恐怖主义行为,把它们列入恐怖主义的范围,是不正确的。因为它们都缺少上述格兰特·沃德劳提出的第三个要素——政治目的。

恐怖主义属于政治范畴,它是为了达到一种政治目的,是在非理性的社会冲突、民族冲突、宗教冲突、国家冲突中,矛盾双方为了解决矛盾而采取的一种非理性手段。因此,它总是为了并服从于一定的政治目的。在恐怖主义的定义中,列入政治目的这个要素,就可以把许多并非基于政治目的的暴力行为和暴力组织,排除在恐怖主义之外。例如,黑社会组织、邪教组织等等,一般说来,它们的行为并非基于政治目的,而是为了贪利或其他个人目的。它们的暴力行为,并非解决政治冲突的手段,因而不属于政治范畴,不是恐怖主义。但是,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有的非政治性组织,如邪教、黑社会组织,也可能介入政治活动,实施某些基于政治目的的暴力行为。例如,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创建奥姆真理教后始终没有放弃他青年时代的政治梦想。

1990年春,麻原以“真理党”的名义角逐日本众议员的竞选,结果惨败。此后,麻原就暗中从事政治活动,试图建立政治、神权一体化的奥姆帝国。麻原在教内模仿日本政府机构,建立了奥姆帝国的“政府”。他自己是“神圣法皇”。下设外务省、谍报省、防卫厅、建设省、科技省、车辆省、治疗省、厚生省、自治省等17个省和东西信徒厅以及圣音乐院。有了巨额的金钱和强大的帝国,麻原开始实施他的报复社会的计划。1995年3月中旬,麻原决定于3月20日上午在日比谷、丸之内、千代田三条铁路线上同时施放沙林毒气。

3月20日8时左右,五名放毒者按原计划行动。沙林毒液溢出,12名乘客死于非命,5500名乘客中毒受伤。警方经过缜密调查取证,将东京地铁毒气事件定性为“奥姆真理教有组织的恐怖事件”。许多学者也把它列为恐怖主义事件,这是有根据的。据调查,80年代,麻原派人到美国寻求获得美国的能测量钚的激光测量装置等高技术设备,到俄罗斯购买了一架俄制武装直升飞机和一台检测芥子气的军用仪器。

90年代初,在澳大利亚西部买了一家占地50万英亩的牧场、8个采矿区。澳大利亚警方对牧场的羊尸和土壤进行化验表明,奥姆真理教在牧场对羊进行过神经性毒气实验。麻原派人勾结少壮派军官,企图通过他们取得生产核武器、细菌武器和毒气的军事技术及作战指挥技术,在必要时进行军事政变。1995年麻原指使教徒在地铁施放毒气,也是想让人们误认为毒气是美国军人所为,企图以此激起日美战争。但是,日本警方并没有把奥姆真理教定为恐怖主义组织,其性质仍然是邪教组织。一个组织的性质是不能仅根据它的一次恐怖主义行为来确定的。

恐怖主义的暴力是政治暴力。但是,恐怖主义并非惟一的政治暴力。政治暴力很多,例如,战争暴力、革命暴力、国家暴力等等,他们也会带来恐怖,但并非当然是恐怖主义。它们中间既有非法的暴力,也有合法的暴力。有的暴力是恐怖主义,也有的暴力不是恐怖主义。如何把它们与恐怖主义相区别?这是给恐怖主义下定义的最关键、也是最困难的问题。战争暴力、革命暴力、国家暴力,恐怖主义暴力并非暴力的四个种类,它们是相互交叉、部分重叠的。恐怖主义暴力,则可以被前三种暴力中任何一种所使用或者成为其组成部分。因此,必须把它们一起进行分析。分析这个问题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政治观点的分歧。

首先是对革命暴力的看法。它直接影响到对恐怖主义的定义。一个突出的例子是,西方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代表在联合国关于恐怖主义的一场激烈的争论。1972年,慕尼黑(Munich,德国城市,巴伐利亚州首府)奥林匹克运动会发生了11个以色列运动员被杀的恐怖事件后,联合国秘书长库尔特·瓦尔德海姆(KurtWaldheim)提议,对于世界上到处发生的恐怖主义者的暴力行为,联合国不能再当沉默的观众了,应当采取实际的步骤以防止更多的流血。这个提议引起了激烈的争论,联合国的多数西方国家成员支持秘书长,但却遭到许多亚非拉国家代表的反对,他们说:“为了从外国压迫和剥削下获得自由而战的人们,有权自己决定使用包括暴力在内的一切方法。”毛里塔尼亚大使指出,正因为所有解放运动被那些使他们沦为奴隶的人们称为恐怖主义者,因此,联合国通过谴责恐怖主义,就是批准强者有权支配弱者,批准已建立的实体有权支配未建立的挑战者,因而事实上是现状的维护者。毛里塔尼亚的代表说,恐怖主义一词几乎不能适用于那些反对外国占领的国家的被剥夺了最基本的人权,尊严,自由和独立的人们。

这场争论延续到第二年,叙利亚代表坚持认为:国际社会负有法律的和道德的责任去促进为自由而斗争,并反对把这场斗争描写为恐怖主义和非法暴力的同义词的任何企图。这场争论的结果是联合国为了促进反对恐怖主义的国际合作所作的努力由于未能取得一致意见而毫无实质性的进展。在这里,问题的关键是,反对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的革命斗争是否有权采取一切暴力,包括恐怖主义的暴力。当时的第三世界国家的代表的回答是肯定的。不仅如此,他们还反对把这种恐怖主义的革命暴力称为恐怖主义,反对把他们称为恐怖主义者。布鲁斯·霍夫曼教授指出,19世纪的无政府主义者,毫不掩饰地声称自己是恐怖主义分子,并且坦白地声称恐怖主义是他们的策略。但是,到了20世纪40年代以后,当恐怖主义成为一个贬义词的时候,谁也不愿意承认自己是恐怖主义分子,而说自己是自由战士。

最近几十年,这种趋势更加明显,恐怖主义组织几乎毫无例外地竭尽全力否认自己是恐怖主义者而且否认自己与恐怖主义有任何联系。恐怖主义分子坚持说,是社会、政府或者社会经济制度及其法律才是真正的恐怖主义者。布赖恩·詹金斯指出:“这样一来,所谓恐怖主义,似乎取决于个人的观点,使用这个术语意味着一种道德判断;因而如果一方能够成功地把恐怖主义的标签贴在对方身上,那么,就意味着间接地说服其他人采取他的道德观点。”坚持这种立场和态度,当然不可能制定一个得到普遍承认的、统一的恐怖主义的定义。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在西方学者中间,存在着这样一种倾向,把一切反对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的斗争,只要是采取了暴力手段,就归入恐怖主义。

因此,他们把阿尔及利亚、越南、柬埔寨的争取民族独立的民族解放战争以及中国人民的解放战争,一律视为恐怖主义。更有甚者,他们把赢得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的人民民主政权,也视为恐怖主义。这种人虽然是极少数,但是,却充分反映出当代奴隶主特有的那种傲慢、无知和偏见。

正是上述两种极端的、错误的立场和态度,极大地妨碍我们在恐怖主义的定义上取得共识。今天,人类社会还没有发展到理想的境界,在当今充满着矛盾和冲突的世界,不可能没有暴力。暴力在制造混乱和野蛮,暴力也在维持秩序和文明。以西方文明代表自诩的美国,也正是最大的暴力国。因此,我们不可能反对一切暴力,也不可能接受一切暴力。我们的任务,是把恐怖主义的暴力,从战争暴力,革命暴力,和国家暴力中析离出来。

九、中国现状

 

中国面临的恐怖主义威胁主要是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以分裂国家为目的所进行的暴力恐怖活动。长期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兴起和苏联解体后中亚操突厥语民族国家的相继独立,中国境内外的“东突”势力又活跃起来。为实现建立所谓“东突厥斯坦国”的目的,他们在中国新疆和有关国家策划、组织了一系列爆炸、暗杀、纵火、投毒、袭击等恐怖事件,严重危害了中国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并对国家和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威胁。

2001年11月12日,中国外交部长唐家旋在联合国安理会反恐问题部长会议上明确表示:“‘东突'是彻头彻尾的恐怖主义,是国际恐怖主义的一部分,应予以坚决打击。”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02年1月21日发表了题为《“东突”恐怖势力难脱罪责》一文,以大量实例揭露了“东突”势力的恐怖主义本质和它对我国西北边疆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经济建设所造成的现实危害,公布了它破坏我国领土完整和国家主权的罪恶活动。

现阶段中国所面临的恐怖分子可能来自东南亚的越南、缅甸等国家。越南和中国的关系由亲密的兄弟加同志的关系变成严重的敌对关系,甚至发生的大规模的战争。自从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越方失去了苏联的庇护变得低调了。现阶段由于美国插手南海事件,使得南海关系多元化,越南也变得强硬起来。而缅甸则是因为国内战乱不断、政局不稳,使得国内的大批难民跑到中国境内,影响到中国国内的稳定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