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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经》5

时间: 来源于:国学院

 

《政体》

 

(议曰:夫政理,得人则兴,失人则毁。故首简才行,次论政体焉。)

古之立帝王者,非以奉养其欲也。为天下之人,强掩弱,诈欺愚,故立天子以齐一之。谓一人之明,不能遍照海内,故立三公九卿以辅翼之。为绝国殊俗,不得被泽,故立诸侯以教诲之。夫教诲之政,有自来矣。何以言之?管子曰:“措国于不倾之地,有德也。”

(周武王问于粥子曰:“寡人愿守而必存,攻而必得,为此奈何?”对曰:“攻守同道,而和与严,其备也。故曰:和可以守而严不可以守,严不若和之固也;和可以攻而严不可以攻,严不若和之得也。故诸侯发政施令,政平于人者,谓之文政矣。接士而使吏,礼恭侯于人者,谓之文礼也;听狱断刑,治仁于人者,谓之文诛矣。故三文立于政,行于理,守而不存,攻而不得者,自古至今,未之尝闻。”

《尸子》曰:“德者,天地万物之得也;义者,天地万物之宜也;礼者,天地万物之体也。使天地万物,皆得其宜、当其体,谓之大仁。”

文子曰:“夫人无廉耻,不可以治也;不知礼义,不可以行法也。法能杀人,不能使人孝悌;能刑盗者,不能使人有廉耻。故圣王在上,明好恶以示之,经非誉以导之,亲贤而进之,贱不肖而退之,刑诸不用,礼义修而任得贤也。”又曰:“夫义者,非能尽利天下者也,利一人而天下从;暴者,非能尽害海内者也,害一人而天下叛。故举措废置,不可不审也。”)

积于不涸之仓,务五谷也。

(晁错说汉文帝曰:“今土地人民,不减于古,无尧、汤之水旱,而蓄积不及古者,何也?地有遗利,人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辟,山泽之利未尽出,游食之人未尽归农也。当今之务,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人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之人入粟塞下,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则富人有爵,农人有钱,粟有所余,而国用饶足。不过三载,塞下之粟必多矣。”

汉景帝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毋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为天下先,欲天下务农蚕,素有畜积,以备灾害。”

《盐铁论》曰:“国有沃野之饶,而人不足于食者,工商盛而本业荒也。有山海之货,而人不足于财者,不务人用而淫巧众也。”)

藏于不竭之府,养桑麻,育六畜也。

(汉景帝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其令郡国劝农桑,益种树,可克衣食物。吏发人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赃为盗,二千石,听者与罪同。”

《申鉴》论曰:“人不畏死,不可惧之以罪;人不乐生,不可劝之以善。故在上者先丰人财,以定其志也。”)

下令于流水之原,以顺人心也。

(尉缭子曰:“令,所以一众心也。不审所出,则数变,数变则令虽出,众不信也。出令之法:虽有小过,无更,则众不二听,即令行矣。”

《尹文子》曰:“文之于武也,令有必行,有不必行者。‘去贵妻,卖爱妾’,此令必行者也。因曰:‘汝无敢恨,汝无敢思。’此令不行者也。故为人上者,必慎所出令焉。”

文子曰:“治国有常,而利人为本;政教有道,而令行为右也。”)

使士于不诤之官,使人各为其所长也。

(孙卿曰:“相高下,序五谷,君子不如农人;通财货,辨贵贱,君子不如贾人;设规矩,便备用,君子不如工人。若夫论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言必当理,事必当务,然后君子之所长。”

文子曰:“力胜其任,即举之不重也;能务其事,则为之不难也。”)

明必死之路,严刑罚也。

(议曰:孔子曰:“上失其道而杀其下,非礼也。”故三军大败,不可斩;狱犴不治,不可刑。何也?上教之不行,罪不在人故也。夫慢令谨诛,贼也;征敛无时,暴也;不诫责成,虐也。政无此三者,然后刑,即可也。陈道德以先服之,犹不可,则尚贤以劝之,又不可,则废不能以惮之,而犹有邪人不从化者,然后待之以刑矣。”

袁子曰:“夫仁义礼智者,法之本也;法令刑罚者,治之末也。无本者不立,无末者不成。何则?夫礼教之法,先之以仁义,示之以礼让,使之迁善,日用而不知。儒者见其如此,因曰:治国不须刑法。不知刑法承于下,而后仁义兴于上也。法令者,赏善禁淫,居理之要。商、韩见其如此,因曰:治国不待仁义为体,故法令行于下也。故有刑法而无仁义则人怨,怨则怒也;有仁义而无刑法则人慢,慢则奸起也。本之以仁,成之以法,使两道而无偏重,则治之至也。”故仲长子曰:“昔秦用商君之法,张弥天之网。然陈涉大呼于沛泽之中,天下响应。人不为用者,怨毒结于天下也。”

桓范曰:“桀、纣之用刑也,或脯醢人肌肉,或刳割人心腹,至乃叛逆众多,卒用倾危者,此不用仁义为本者也。”故曰:“仁者,法之恕;义者,法之断也。是知仁义者乃刑之本。故孙子曰:“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此之谓矣。)

开必得之门,信庆赏也。

(《吕氏春秋》曰:“夫信立则虚立,可以赏矣。六合之内皆可以为府矣。人主知此论者,其王久矣;人臣知此论者,可以为王者佐矣。”

徐干《中论》曰:“天生蒸民,其情一也。刻肌亏体,所同恶也。被玉垂藻,所同好也。此二者常在,而人或不理其身,有由然也。当赏者不赏,而当罚者不罚,则为善者失其本望,而疑其所行;则为恶者轻于国法,而恬其所守。苟如是,虽日用斧钺于市,而人不去恶矣;日赏赐爵禄于朝,而人不兴善矣。”

蜀张裔谓诸葛亮曰:“公赏不遗远,罚不阿近,爵不以无功取,刑不可以势贵免。此贤愚之所以咸忘其身也。)

不为不可成,量人力也。

(文子曰:“夫债少易偿也,职寡易守也,任轻易劝也。上操约少之分,下效易为之功,是以为君为臣,久而不相厌也。末世之法,高为量而罪不及,重为任而罚不胜,危为难而诛不敢。人困于三责,即饰智以诈上,虽峻法严刑,不能禁其奸也。”

《新语》曰:“秦始皇设刑法,为车裂之诛,筑城域以备胡越,事愈烦,下愈乱;法愈众,奸愈纵。秦非不欲治也,然失之者,举措太众、刑罚太极故也。”)

不求不可得,不强人以其所恶也。

(故其称曰:政者,政之所行,在顺人心;政之所废,在逆人心。夫人恶忧劳,爱逸乐。逸乐之人,恶贫贱;富贵之人,恶危坠;存安之人,恶绝灭。生生者育之。能逸乐之,则人恐之忧劳;能富贵之,则人恐之贫贱;能存安之,则人恐之危坠;能生育之,则人恐之绝灭。故从其四欲,则远者自亲;行其四恶,则近者亦叛。

晏子曰:“谋度于义者必得,事因于仁者必成。反义而行,背仁而动,未闻能成也。”

《吕氏春秋》曰:“树木茂则禽兽归之,水源深则鱼鳖归之,人主贤则豪杰归之。”故圣王不务归之者,而务其所归。故曰:强令之笑,不乐;强令之哭,不悲;强之为道,可以成小,而不可以成大也。)

不处不可久,不偷取一世宜也。

(董仲舒论安边之策,欲令汉与匈奴和亲,又取匈奴爱子为质。班固以匈奴桀骜,每有人降汉,辄亦拘留汉使以相报复,安肯以爱子为质?孝文时,妻以汉女,而匈奴屡背约束,昧利不顾,安在其不弃质而失重利也?夫规事建议,不图万事之固,而偷恃一时之事者,未可以经远。”

晁错说汉文帝令人入粟塞下,得以拜爵,得以赎罪,上从之。

荀悦曰:“圣人之政,务其纲纪,明其道义而已。若夫一切之计,必推其公议,度其时宜,不得已而用之,非有大故,弗由之也。”)

知时者,可立以为长。

(范蠡曰:“时不至,不可强生;事不究,不可强成。”

管子曰:“圣人能辅时,不能违时。”

《语》曰:“圣人修备以待时也。”)

审于时,察于用,而能备官者,可奉以为君。

(议曰:孙卿曰:“盗王者之法,与王者之人为之,则亦王矣;盗霸者之法,与霸者之人为之,则亦霸矣;盗亡国之法,与亡国之人为之,则亦亡矣。夫与积礼义之君子为之,则王矣;与端诚信令之士为之,则霸矣;与权谋倾覆之人为之,则亡矣。三者,明主之所谨择,此能察于用也。”

管仲曰:“大位不仁,不可授以国柄;见贤不让,不可与尊位;罚避亲戚,不可使主兵;不好本事,不可与都邑。”又曰:“使贤者食于能,则上尊崇;斗士食于功,则卒轻死。使二者设于国,则天下理。”

傅子曰:“凡都县之考课有六:一曰以教课治,则官慎德;二曰以清课本,则官慎行;三曰以才课任,则官慎举;四曰以役课平,则官慎事;五曰以农课等,则官慎务;六曰以狱课讼,则官慎理。此能备官也。)

故曰:明版籍、审什伍、限夫田、定刑名、立君长、急农桑、去末作、敦学教、校才艺、简精悍、修武备、严禁令、信赏罚、纠游戏、察苛克,此十五者,虽圣人复起,必此言也。

夫欲论长短之变,故立政道以为经焉。

 

  1. 译文

 

[任何政治制度,从理论上来讲,都是得到有贤德之人才就兴盛,否则就失败。所以我们首先简要地讨论了人才的品行道德。接下来我们就可以论述政权的本体了。]

古代设立帝王的原因,不是为了满足他们的贪欲,而是因为社会上的人总是强大的欺压弱小的,狡诈的欺侮老实的,因此才设立大子来管理他们,好让天下公平合理,万众一心。然而由于天子一人无论多么英明,也不能管到天下所有的地方,所以才设立三公九卿和各级官吏来辅佐他。因为风俗不同的偏远之地感受不到天子的恩泽,所以设立诸候来治理、教化他们。所以这种用教化来统治的方法是由来已久的。为什么这样说呢?管仲说:“使国家处于不被倾覆的稳固状态,是因为有了道德。”周武王问粥子:“我希望守住基业就一定成功,想获得就一定到手,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粥子回答说:“攻与守的道理相同,和睦与严厉是基本手段。然而,守业可以依靠和睦但不可以依靠严厉,严厉不能象和睦那样使国家稳固;和睦可以用来进取而严苛不能,用严厉的方法不如象和睦那样容易获得成功。诸侯发布政令,能对人民公正,是文政;对待士人,使用官吏都能做到恭敬有礼,是文礼;断案用刑,以仁义待人,就是文诛。以这三种政策作为国策,并作为基本理论统一国民的思想,守业不存,进取不得,这样的情况从古至今还未曾听说过。”

战国时的法家尸佼在其所著的《尸子》一书中说:“德,是天地万物生生不息的象征;义,是天地万物和谐融洽的象征;礼,是天地万物井然有序的象征。使天地万物各得其所,使形式和本质相统一,就是最大的仁。”

文子说:“人无廉耻就无法管理,不懂礼义就不能实行法治。法律能杀人,但不能使人孝顺父母,和睦兄弟;可以惩罚盗贼,但不能使人知廉耻。

明君在上,应将善恶美丑明明白白的显示给人民大众,用批评和表扬来引导人民,亲近贤人并提拔他,蔑视小人并黜退他。不随便动用刑法,同时要修明礼义,任用贤能。”又说:“仁义并不能使普天下的人都得到好处,但只要使某一个人得到好处,人民大众就会追随跟从;残暴也不可能危害所有的人,可是只要危害到某一个人,人民大众就会有反心。所以任何政策法令的实施或者放弃,不能不反复考虑,慎之又慎。”

要想使粮仓内的粮食储蓄取之不尽,就必须重视发展农业生产。

[晁错劝汉文帝说:“现在土地和人民不比古代少,而且没有尧、汤时的水旱灾害,可是粮食的积蓄却不如过去多。什么原因呢?因为土地没被充分开发,民众的劳力过剩,能生长庄稼的土地没有得到开垦,山林湖海的资源也没有全部利用,流民没有全部回乡务农。当务之急,在于重视粮食生产,其方法就是按照生产粮食的多少作为赏罚的标准。应当招募百姓到边疆去从事农业生产。凡是能这样做的,平民百姓可以让他们升官,有罪判刑的可以免罪。这样,富人有了爵位,农民有了钱,粮食有了富余,国家就一定会财源富足。不过三年,边疆的粮食一定会多起来。”

汉景帝下诏说:“制作只供玩赏、装饰一类的东西,将损害农业生产;华丽的刺绣只能消耗丝线,将影响成衣制作。农业受到损害将导致饥荒,缝纫受到损害就要挨冻。饥寒交迫而不为非作歹,难啊。我要亲自耕作,皇后要亲自采桑养蚕,以供奉宗庙,来带动大下民众,希望天下百姓都从事农业生产,使丝绸和粮食都有积蓄,以备灾荒。”

晁错写的《盐铁论》说:“国家有肥沃、富饶的田野而人民却食物不足,是由于工商业发展了,而田野却荒芜了;有丰富的山林江海物产而人民却资财不足,是由于不致力于生产百姓所需要的日常用品,却过多地制作那些奢侈奇巧的东西。”]

要想使府库里财富储备永不柘竭,就必须大力种植桑麻,饲养六畜。

[汉景帝下诏说:“农业是天下的根本。黄金珠玉饿了不能吃,冷了不能穿。要命令各郡县和诸侯各国奖励农业生产,种桑养蚕,多植树造林,这样就可以保证人民大众的衣食日用。官吏有征发、雇佣人开采黄金珠玉的,要按采集的数量多少与坐赃论罪;对盗窃千石以上的粮食而知情不报的要以与盗窃同罪论处。”]

荀悦所写的《申鉴》中说:“不怕死的人用治罪来恐吓他,是不会起作用的;不热爱生命的人,无法用做好事来勉励他。执政的必须使人民生活富裕才能稳定人心。”

必须针对治乱之根源制定方针政策,以顺应民心,方才有效。

曾与商鞅一同参与秦国变法的尉缭子说:“颁布法令是为使万众一心。

假如在其出台时不反复审度,出台后又多次更改,那么法令即使颁布了,群众也不相信。所以凡是颁布的法令,即便有所不足,也不要随便更改。这样,人民群众就不会无所适从,三心二意,法令就会得以贯彻执行。”

战国时的尹文在其所著的《尹文子》一书中说:“父亲给儿子下的命令,有的会照办,有的却不会。比方说命令他:‘赶走尊贵的妻子,卖掉喜爱的小妾。’儿子肯定会照办,因为他想再娶新欢;如果说:‘你不许有怨恨。

你不许有思想。’这肯定不听。因为这无法做到。由此可知,作为最高决策者,对待法令的颁布一定要慎之又慎。”

文子说:“治理国家有其最基本的原则,那就是以有利于人民为出发点。

政治与教化有其最基本的规律,那就以令行禁止为最高原则。”]

使用官吏,必须选择那些不争权夺利的人,同时要使人民大众各自做他们所擅长的事。

[荀子说:“察看地势高低,安排播种五谷,读书人不如农民;流通货源,掌握行情,读书人不如商人;搞技术设计,准备器材,读书人不如工匠。至于评价一个人的品行以便恰当地任用他们,量能而安排官职,说话合情合理,做事能抓位要害,这却是读书人的特长。”

文子说:“对其所承担的职责能胜任的就推荐他,因为这对他来说不会成为负担;能专心致志去做的事就让他去做,因为这对他来说不会成为困难。”]

明确告诉人民群众死路是什么,这是为了树立国家法律之威严。

[孔子说:“当权的丧失道义却杀部下,这是不符合礼义规范的。”所以三队大败,不斩将领;有法不依,不能动用刑罚。为什么呢?因为当权者对人民没有进行教育,责任不在民众。蔑视法律而自取灭亡的是盗贼;横征暴敛的是暴君;不预先告戒民众,却责备求全的是民贼。政治制度没有这三种弊端,然后才能实行法治。宣传文明道德来使人民心悦诚服,这样做行不通,那么就树立有德行的人作为榜样来教育人民;如果这样还达不到目的,那就证明世风日下,仍然有不法之徒为非作歹,这就得用刑罚严励制裁了。”

东汉袁安说:“仁、义、礼、智,是法律的基础,法、令、刑、罚,是政治的延伸。没有基础,法治就无从建立,没有派生的东西,政治制度就无法完成。为什么这样说呢?实施以文明道德为教化的政治制度的方法,必须以仁义礼仪教育人,然后以有教养的先进人物和事迹给以示范,使人迁恶向善,使人民群众每日每时都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成为自觉的行动。儒家看到这种情况,于是说:治理国家不需要刑法。他们不明白对下面实施法治,仁义礼让才会在上面形成。实施法治,是为了扬善抑恶,提倡文明,禁止荒淫。

这是治国原理的关键。法家如商鞅和韩非子等人看到这种情况,于是说:治理国家无须以仁义为本,只须推行法治即可。结果因只有刑法而没有仁义,人民产生怨恨,有怨恨就要愤怒。有仁义而无刑法,人民就会轻慢,邪恶就会随之产生。以仁义为根本,靠法令来实现,双管齐下,二者并重,这才是治理国家的最高境界。”所以东汉未哲学家仲长统说:“从前秦国因商殃变法,张弥天之法网以便严密控制天下苍生,然而陈胜在大泽乡振臂一呼,天下云从响应。举国上下都不愿为朝廷效力,这都是因为老百姓极度的怨恨郁结于心的缘故。”

南北朝史学家桓范说:“夏桀、商纣使用刑罚,不是把人做成肉酱,就是剖人心腹;以至反叛的人越来越多,终于因此灭亡。就是因其不把仁义作为治国的根本。”所以说,法律是以仁的宽恕作为本体,以义作为断案依据。

由此可以明白,孙子所说的“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得”,就是这个道理。]

要想向人民敞开有功必赏的大门,就必须赏罚有信。

[《吕氏春秋》说:“信用建立后,整个国家就会井然有序。懂得这个道理的国王,他的基业就能长久;懂得这个道理的臣子,就可以作帝王的辅佐。”

东汉哲学家、建安七子之一徐干在《中论》里说:“上天孕育众生,其情感是彼此相同的。身体受到伤害,人人都感厌恶;生前显赫,死后留名,人人都很喜欢。可是有人受害,有人发达,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然而人们依然不认真修养自身,这是什么原因呢?就因为该赏的不赏,该罚的不罚,结果使想行善的人也失去了信心,不但怨恨暗生,而且对自己以前的善行产生了怀疑;而作恶之人则不但蔑视国法,而且对其恶行恬不知耻。倘若如此,即使每天在大街上砍头示众,犯罪的人还是层出不穷;每天都封官加禄,人们还是不做好事。”

蜀国的张裔对诸葛亮说:“先生赏赐不漏掉同自己关系疏远的人,惩罚不偏袒自己亲近的人。不让无功之人得到官位,不因有权有势就免去对他的惩罚。这就是无论贤愚都能舍生忘死的原因。”]

不做不可能成功的事,因为凡事都要量力而行。

[文子说:“债少容易偿还,职务轻松容易完成,任务不重容易上进。最高统治者把握住简明扼要的国策,臣民就容易建立功业。这样一来,为君为臣就永远不会互相讨嫌。社会到了末世,其法律的特点是繁杂而苛刻,然而真正犯罪的人却捉不住,可是动不动还要严惩重罚,于是罚不胜罚,严重危害社会的却不敢杀。人民大众为这三种重负所困扰,就变着法子来欺骗上级,虽然采用严酷的刑法,也不能禁止奸诈与邪恶。”

《新语》说:“秦始皇设立刑法,用车裂杀人,修筑大城以防备江南吴楚一带少数民族的入侵,举措越多,国家越乱,法令越多,恶人越放纵。秦始皇不是不想治理好国家,然而他的一系列举措恰恰失掉了天下,就是因为采取的措施太多、刑罚太严的缘故。”]

不追求得不到的东西,不勉强人做他们所厌恶的事。

[所谓“政治”,意思是要顺应民心,政策法规才能得以贯彻执行,违背民心,政策法规就会被废弃。人民厌恶愁苦、劳累,就设法使他们安逸、快乐;人民厌恶困苦、贫贱,就设法使他们富裕、尊贵;人民厌恶危难、动荡,就设法使他们安全、稳定;人民害怕绝后、死亡,就设法使他们生育、长寿。

能让人民安乐的人,人民也会为他分忧,为他劳苦;能让人民富贵的人,人民也会为他甘受贫贱;能让人民安定的人,人民也会为他承受危难;能让人民休养生息的人,人民也会为他经受死亡灭绝的考验。只要满足了人民的这四种欲望,远方的人自然会来亲近;相反,亲近的人也会背叛。

晏子说:“依照正义来谋划,定有所得;根据仁爱去做事,定能成功。

违背正义和仁爱去行动,没听说过有能成功的。”

《吕氏春秋》说:“树木茂盛,禽兽才会来栖息;水流深沉,鱼鳖才会来归依;帝王贤明,豪杰才会追随。”所以,圣明的国君不刻意要求归依他的人,而是注重做好能使人才前来归依的那些事情。强迫让人笑,笑了也不快乐;强迫让人哭,哭了也不悲哀。强硬地推行某种政策,只有小成而不会有大成。]

不要固守在不能久留的地方,不为一时方便而苟且敷衍。

[董仲舒说:只用汉朝与匈奴和亲的策略来使边境安定,又以匈奴单于的爱子作为人质,这是达不到目的的。班固曾经认为,匈奴人凶暴、倔强,每当有人投降汉朝,他们便扣留汉朝使者来报复,怎么能指望他们拿爱子作人质呢?孝文帝时,匈奴单于娶了汉家女子为妻,可是屡次违背和约。他们如此利令智昏,怎么能希望他们不为重利而宁肯牺牲人质呢?谋略大事,议制国策,不求长治久安,只图一时的稳定。这样的人不可以策划长久大计。”

晁错劝汉文帝发展农业生产,使之得以做官或赎罪,文帝听从了他的意见。

苟悦说:“圣人的工作,是致力于法令制度的制定和阐明道德和义理。

如果一切政策法规都要大家去评议,揣度它是否合乎时宜,迫不得已才采用它,若非有重大变故,不应当这样做。]

懂得把握时机的人,可以任命他为行政长官。

[范蠡说:“节令未到,不可以勉强植物生长;形势不允许,不应当勉强追求成功。”管仲说:“圣人只能捕捉时机,不能违背时机。”《论语》说:

圣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后,只等时机的到来。”]

能审时度势,对人才、资源的使用了然于胸,并能恰当地选用官吏的人,就可以推拥他为君王。

[荀子说:“盗窃了帝王的治国方法,要与能做帝王的人去实行它,那就可以称王了;盗窃了称霸者的治国方法,能与称霸的人去实行它,那就可以称霸了;盗窃亡国之法,与亡国之人去实行它,自然会一同灭亡。与修积礼义的君子共事,可以称王;与正直诚信的人共事,可以称霸;与妄图颠覆国家的人共事,只能自取灭亡。圣明的国君应该谨慎地对待、选择这三种情况,这可以帮助他精明地使用人才。”

管仲说:“执政者不讲仁义道德,不能把国家政权交给他;有了贤能的人不让位,这样的人不能让他居于尊贵的地位;因为是自己的亲戚,就不使用刑罚,这样的人不能让他掌管兵权;不喜欢从事农业生产,不能任命他做地方长官。”又说:“会让有才能的人靠本事吃饭的人,就会使国君尊贵而崇荣;能让勇士靠战功而谋生的人,士兵就会为他卖命。如果这两种政策一旦能在全国确立,天下就得到治理了。”

西晋哲学家傅玄说:“都市与郡县考察官吏的有效途径共有六种:第一,如以文明教化的情况来考察地方官吏的业绩,官吏就会重视自身的道德;第二,如以清正廉明来考察官吏的本职工作,官吏就会对其言行谨慎;第三,如以才能来考察用人情况,官吏就会慎重地推荐人才;第四,如以租税、服役来考察是否公平,官吏就会处事谨慎;第五,如以农业发展情况来考察官吏的水平,官吏就会致力于农业生产;第六,如以执法情况来考查诉讼,官吏就会认真审理案件。”这样做,使用官吏的问题就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

综上所述,户籍管理清楚,村社组织建全,限定每人占有的田亩明确,惩罚与罪行相符,设立行政长官,加紧农桑的种植,抑制工商业,注重教育事业,考核士人的才艺,精简政府机构,做好兵器的制作,严明法制,核实赏罚的信誉,禁止无益的游戏,检举苛刻的官吏,这十五条,即使是圣人再世,也一定要这么说。

要想探讨一个国家的统治时间为什么有长有短,就应当把以上所阐述的为政之道作为基本的总则。

 

 

《君德》

 

夫三皇无言,化流四海,故天下无所归功。(伏羲、女娲、神农,称三皇也。)帝者体天则地,有言有令,而天下太平。君臣让功,四海化行,百姓不知其所以然。故使臣不用礼赏功,美而无害。

(黄帝者,顺天地之纪,时播百谷,勤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时物,有土德之瑞,故号黄帝;颛顼者,养材以任地,载时以象天,依鬼神以制义,治气以教化,洁诚以祭祀,动静之物,大小之神,日月所照,莫不砥砺;高辛者,取地之财而节用之,抚教万人而利诲之,历日月而迎送之,明鬼神而敬事之,其色郁郁,其德嶷嶷;帝尧者,其仁如天,其智如神,就之如日,望之如云,富而不骄,贵而不舒;虞舜者,善无微而不着,恶无隐而不彰,任自然以诛赏,委群心而就制。

故能造御乎无为,运道于至和,百姓日用而不知,合德而若自有者,此五帝之德也。)

王者制人以道,降心服志。

(议曰:韩信云:“项王所过无不残灭,百姓不亲,特劫于威,强服耳。名虽为霸,实失天下心。故曰:其强易弱。”

诸葛亮曰:“荆州之人,附操者,逼兵势耳,非心服。今将军诚命猛将与荆州协规同力,破操军必矣。”由此言之,人心不服,其势易破。故王者之道,降心服志也。)

设矩备衰,有察察之政、兵甲之备,而无争战血刃之用,天下太平,君无疑于臣,臣无疑于主,国定主安,臣以义退,亦能美而无害。

(昔三代明王,启建洪期,文质殊制,而令名一致。故曰:夏人尚忠,忠之弊也朴,救朴莫若敬,殷人革而修焉;敬之弊也鬼,救鬼莫若文,周人矫而变焉;文之弊也薄,则又反之于忠。三代相循,如水济火。所谓随时之宜、救弊之术,此三王之德也。)

霸主制士以权,结士以信,使士以赏。信衰士疏,赏毁士不为用。

(《左传》曰:“楚围宋,宋如晋告急。先轸曰:‘报施救患,取威定霸,于是乎在矣。狐偃曰:‘楚始得曹而新婚于卫,若伐曹、卫,楚必救之,则齐、宋免矣。’于是乎搜于被庐,作三军,谋元帅,使郄縠将中军。晋侯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义,未安其居。’于是乎出定襄王,入务利民,民怀生矣。将用之,子犯曰:‘人未知信,未宣其用。’于是乎伐原以示之信。民易资者,不求丰焉,明征其辞。公曰:‘可矣乎?’子犯曰:‘民未知礼,未生其恭。’于是乎大搜以示之礼,作执秩以正其官,人听不惑而后用之。出谷戍,释宋围,一战而霸,文之教也。”此五霸德也。)

故曰:理国之本,刑与德也。二者相须而行,相待而成也。天以阴阳成岁,人以刑德成治,故虽圣人为政,不能偏用也。故任德多,用刑少者,五帝也;刑德相半者,三王也;仗刑多,任德少者,五霸也;纯用刑,强而亡者,秦也。

(议曰:古之理者,其政有三:王者之政化之,霸者之政威之,强国之政胁之。故化之不变而后威之,威之不变而后胁之,胁之不变而后刑之。故至于刑,则非王者之所贵矣。故虞南云:“彼秦皇者,弃仁义而用威力,此可以吞并,而不可以守成。此任刑之弊也。)

或曰:“王霸之道,既闻命矣。敢问高、光二帝,皆拔起垄亩,芟夷祸难,遂开王业。高祖豁达以大度,光武谨细于条目,名擅其美,龙飞凤翔,故能拨乱庇人,拯斯涂炭。然比大德,方天威,孰为优劣乎?”

曹植曰:“昔汉之初兴,高祖因暴秦而起,遂诛强楚,光有天下,功齐汤武,业流后嗣,帝王之元勋,人君之盛事也。然而名不纯德,行不纯道,身没之后,崩亡之际,果令凶妇肆酷虐之心,嬖妾被人彘之刑。赵王幽囚,祸殃骨肉,诸吕专权,社稷几移,凡此诸事,岂非高祖寡计浅虑以致斯哉?然其枭将画臣,皆古今之所鲜,有历代之希睹,彼能任其才而用之,听其言而察之,故兼天下而有帝位也。世祖体干灵之休德,禀贞和之纯精,蹈黄中之妙理,韬亚圣之懿才,其为德也,聪达而多识,仁智而明恕,重慎而周密,乐施而爱人。值阳九无妄之世,遭炎精厄会之运,殷尔雷发,赫然神举,奋武略以攘暴,兴义兵以扫残,军未出于南京,莽已毙于西都。尔乃庙胜而后动众,计定而后行师,故攻无不陷之垒,战无奔北之卒。宣仁以和众,迈德以来远,故窦融闻声而影附,马援一见而叹息。敦睦九族,有唐虞之称;高尚纯朴,有羲皇之素;谦虚纳下,有吐握之劳;留心庶事,有日昃之勤。是以计功则业殊,比隆则事异,旌德则靡僭,言行则无秽,量事则势微,论辅则臣弱,卒能握干图之休征,立不刊之遐迹,金石铭其休烈,诗书载其懿勋。”故曰:光武其优也。

(荀悦曰:“高祖起于布衣之中,奋剑而取天下,不由唐虞之禅,不阶汤武之士,龙兴虎变,率从风云,征乱伐暴,廓清帝宇,八载之间,海内克定,遂荷天衢,登建皇极,上古以来,书籍所载,未尝有也。非雄俊之才,宽明之略,历数所授,神祇所相,安能致功如此?焚鱼断蛇,异物同符,岂非精灵之感哉?”

《书》曰:“天工人其代之。”《易》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斯之谓矣。

夏政忠,忠之弊也朴,故殷承之以敬。敬之弊鬼,故周承之以文。文之弊薄,救薄莫若忠。三王之道,周而复始。周秦之间,可谓文弊;秦不改,反酷刑。汉承其弊,得天统矣。

孔融曰:“周武从后稷以来至其身,相承积十五世,但有鱼鸟之瑞。至如高祖,一身修德,瑞有四五,白蛇分,神母哭,西入关,五星聚。又武王伐纣,斩而枭之。高祖入秦,赦子婴而遣之。是其宽裕,又不如高祖。”

虞南曰:“帝者与师处,王者与友处,霸者与臣处。汉祖之臣,三杰是也;光武之佐,二十八将是也。岂得以邓禹、吴汉匹于张良、韩信者乎?然汉祖功臣,皆以强盛诛灭;光武佐命,悉用优秩安全,君臣之际,良可称也。绝长补短,抑其次焉。”

由此言之,夫汉高克平秦、项,开创汉业,衣冠礼乐,垂之后代,虽未阶王道,霸德之盛也。)

或曰:“班固称:周云成康,汉言文景,斯言当乎?”

虞南曰:“成康承文武遗迹,以周、召为相,化笃厚之氓,因积仁之德,疾风偃草,未足为喻。至如汉祖开基,日不暇给,亡嬴之弊,犹有存者。太宗体兹仁恕,式遵玄默,涤秦、项之酷烈,反轩、昊之淳风,几致刑措。斯为难矣!若使不溺新垣之说,无取邓通之梦,懔懔乎!庶几近于王道。景帝之拟周康,则尚有惭德。”

(《汉文赞》曰:“文帝即位,二十三年,宫室园囿,车骑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人。南越尉佗,自立为帝,召贵佗兄弟,以德怀之,佗遂称臣。与匈奴结亲,而背约入盗;令边备守,不发兵深入,恶烦百姓。吴王诈病不朝,赐以机杖,群臣谏说虽切,常假借纳用焉。张武等受赂金钱,觉加赏赐,以愧其心。专务以德化人,是以海内殷富,兴于礼义,断狱数百,几致刑措。呜呼!仁哉!”

或问傅子曰:“汉太宗除肉刑,可谓仁乎?”对曰:“匹夫之仁也。夫王天下者,大有济者也,非小不忍之谓。由此言之,班固以太宗为仁,不在除肉刑矣。’《景帝赞》曰:‘孔子称:“斯人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信哉!周秦之弊,罔密文峻,而奸宄不胜。汉兴,扫除苛烦,与人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人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哉!’此王道也。”)

或曰:“汉武帝雄才大略,可方前代何主?”

虞南曰:“汉武承六世之业,海内殷富。又有高人之资,故能总揽英雄,驾御豪杰,内兴礼乐,外开边境,制度宪章,焕然可述。方于始皇,则为优矣。至于骄奢暴虐,可以相亚,并功有余而德不足。”

《武帝赞》曰:“汉承百王之弊,高祖拨乱反正,文景务在养人,至于稽古礼文之事,犹多阙焉。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遂畴咨海内,举其俊茂,与之立功。兴太学,修郊祀,改正朔,定历数,协音律,作诗乐,建封禅,礼百神,绍周后,号令文章,焕焉可述。后嗣得遵洪业,而有三代之风。如武帝之雄材大略,不改文景之恭俭,以齐斯人,虽《诗》、《书》所称,何有加焉?”

(推此而言之,彼汉武秦皇,皆立功之君,非守成之主也。)

昔周成以孺子继统,而有管、蔡四国之变;汉昭幼年即位,亦有燕、盖、上官逆乱之谋。成王不疑周公,汉昭委任霍光,二主孰为先后?

魏文帝曰:“周成王体圣考之休气,禀贤妣之胎诲,周、召为保傅,吕望为太师。口能言则行人称辞,足能履则相者导仪。目厌威容之美,耳饱德义之声,所谓沈渍玄流,而沐浴清风矣。犹有咎悔,聆二叔之谤,使周公东迁,皇天赫怒,显明厥咎,然后乃寤。不亮周公之圣德,而信《金滕》之教言,岂不暗哉?夫汉昭父非武王,母非邑姜,养惟盖主,相则桀、光。保无仁孝之质,佐无隆平之治,所谓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然而德与性成,行与礼并,在年二七,早知夙达,发燕书之诈,亮霍光之诚。岂将启《金滕》,信国史,而后乃寤哉?使成、昭钧年而立,易世而化,贸臣而治,换乐而歌,则汉不独少,周不独多也。”

(大将军霍光及上官桀秉政,桀害光宠,欲诛之,乃诈为帝兄燕旦上书,称光行上林称跸等事。帝不信。)

或曰:“汉宣帝政事明察,其光武之俦欤?”

虞南曰:“汉宣帝起自闾阎,知人疾苦,是以留心听政,擢用贤良,原其循名责实,峻法严令,盖流出于申、韩也。古语云:图王不成,弊犹足霸;图霸不成,弊将如何?光武仁义,图王之君也;宣帝刑名,图霸之主也。今以相辈,恐非其俦。”

(议曰:元帝之为太子,尝谏宣帝,以为持法太严。帝作色曰:“我汉家以霸王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化,用害政乎?”虽以此言之,知其度量不远,然宽猛之制有自来矣。昔高祖入秦,约法三章,秦人大悦。此言缓刑之美也。郭嘉说曹公云:“汉末政失于宽。绍以宽济,故不摄;公纠之以猛,而上下知制。”此言严刑之当也。故《传》曰:“政宽则人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人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书》曰:“刑罚世轻世重。”《周礼》曰:“刑新国用轻典,刑乱国用重典,刑平国用中典。”

由此观之,但问时代何如耳!严刑恶足小哉!)

或曰:“汉元帝才艺温雅,其守文之良主乎?”

虞南曰:“夫人君之才,在乎文德武功而已。文则经天纬地,词令典策;武则禁暴戢兵,安人和众。此南面之宏图也。至于鼓瑟吹箫,和声度曲,斯乃伶官之职,岂天子之所务乎?”

(议曰:元帝多才艺,善鼓瑟琴,虽如此,非善之善也。何则?徐干《中论》曰:“夫详小事而略大道,察近物而暗远数,自古及今,未有如此而不乱也,未有如此而不亡也。所谓‘详小事、察近物’者,谓耳聪于丝竹歌谣之和,目明于雕琢彩色之章,口给于辩惠切对之词,心通于短言小说之文,手习于射御书数之巧也。所谓‘远数、大道’者,谓仁足以覆焘群生,惠足以抚养百姓,明足以照见四方,智足以统理万物,权足以应变无端,义足以阜生财用,威足以禁遏奸非,武足以平定祸乱,详于听受而审于官人,达于废兴之原,通于安危之分。如此,则君道毕矣。”

昔鲁庄多伎艺,诗人刺之;鲁昭美容仪,有出奔之祸。由是言之,使人主视如离娄、听如师旷、射如夷羿、书如史籀,可谓善于有司之职,何益于理乎!

匡衡《谏元帝改政书》曰:“受命之王,务在创业垂统,传之无穷。继体之君,必存于承宣先王之德而褒大其功。今陛下圣德天覆,子爱海内,然阴阳未和,奸邢未禁者,殆议论者未丕扬先帝之盛功,争言制度不可用。臣窃恨国家释乐成之业,而虚为此纷纷也。愿陛下详览统业之事,此守文也。”)

或曰:“观伪新王莽,谦恭礼让,岂非一代之名士乎?至作相居尊,骄淫暴虐,何先后相背甚乎?”

虞南曰:“王莽天姿惨酷,诈伪人也。未达之前,徇名求誉;得志之后,矜能傲物。饬情既尽,而本质存焉。愎谏自高,卒不改寤,海内冤酷,为光武之驱除焉。”

(班固曰:“王莽始起外戚,折节力行,以要名誉。哀成之际,勤劳国家,直道而行,动见称述,岂所谓‘在国必闻,在家必闻,色取仁而行违’者耶?莽既非仁,而有邪佞之材,又承四父世业之权,遭汉中微,国统三绝,而太后寿考,为之宗主,故得肆其奸慝,以成篡夺之祸。推此言之,亦有天时,非人力所致。及其窃位南面,处非所据,颠覆之势,险于桀、纣,而莽晏然,自谓黄、虞复出也。乃矜其威诈,滔天虐人,是以海内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内外怨恨,远近俱废,城池不守,肢体分裂,遂令天下城邑为墟,自《书》、《传》所载,乱臣贼子,无道之人,未有如莽之甚者也。紫色蛙声,余分润位,为圣王之驱除云。”

吴王孙权论吕蒙曰:“子明少时,孤谓不辞剧易,果敢有胆而已。长大学问开益,筹略奇至,可以次于公瑾,图取关羽,胜于子敬。子敬答孤书云:‘帝王之起,皆在有驱除。羽不足忌。’此子敬内不能办,而外为大言耳。孤亦恕之,不苟责也。”此驱除之意也。)

夏少康、汉光武皆中兴之君,孰者为最?

虞南曰:“此二帝皆兴复先绪,光启王业,其名则同,其实则异。何者?光武之世,藉思乱之民,诛残贼之莽,取乱侮亡,为功差易。至如少康,则夏氏之灭已二代矣(羿及寒浞)。藐然遗体,身在胎孕,母氏逃亡,生于他国。不及过庭之训,曾无强近之亲,遭离乱之难,庇身非所,而能崎岖于丧乱之间,遂成配天之业,中兴之君,斯为称首。”

(魏高贵乡公问荀顗曰:“有夏既衰,后相殄灭,少康收辑夏众,复禹之绩。高祖拔起垄亩,芟夷秦、项。考其功德,谁为先后?”

顗对曰:“造之与因,难易不同。少康功德虽美,犹为中兴,汉世祖同流可也。至如高祖,臣等以为优。”上曰:“少康先于灭亡之后,降为诸侯之隶,能布其德而兆有其谋,卒灭过戈,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非至德宏仁,岂能济斯勋乎?汉祖因土崩之势,收一时之权,为人子则数危其亲,为人君则囚系贤相,为人父则不能卫其子,身没之后,社稷几倾。若与少康易时而处,或未能复大禹之绩也。”推此言之,宜高夏康而下汉祖矣。)

后汉衰乱,由于桓、灵二主,凶德谁则为甚?

虞南曰:“桓帝赫然奋怒,诛灭梁冀,有刚断之节焉,然阉人擅命,党锢事起,中平乱阶,始于桓帝?古语曰:‘天下嗷嗷,新主之资也。’灵帝承疲民之后,易为善政;黎庶倾耳,咸冀中兴。而帝袭彼覆车,毒逾前辈,倾覆宗社。职帝之由,天年厌世,为幸多矣。”

(议曰:桓帝问侍中爰延曰:“朕如何主也?”对曰:“汉中主。”“何者?”“尚书令陈蕃任事则理,中常侍黄门豫政则乱。是以知陛下可与为善,可与为非。此中主之谓也。”

虞南曰:“夫泯江初发,其源可以滥觞。及其远也,方舟而后能济。元帝之时,而任宏恭、石显;暨于桓、灵,加以单超、张让;既斁彝伦,遂倾宗国。其所由来者渐矣。故曰:‘荧荧不灭,炎炎奈何?’言慎其始也。呜呼!百代之后,其鉴之哉!”

古语曰:“寒者易为衣,饥者易为食。”晁错曰:“夫国富强而邻国乱者,帝王之资。”

由此言之,是知昏乱之君,将以开圣德矣。)

自炎精不竞,宇县分崩,曹孟德挟天子而令诸侯,刘玄德凭蜀汉之阻,孙仲谋负江淮之固,三分天下,鼎足而立,皆肇开王业,光启霸图。三方之君,孰有优劣?

虞南曰:“曹公兵机智算,殆难与敌,故能肇迹开基,居中作相,实有英雄之才矣!然谲诡不常,雄猜多忌,至于杀伏后,鸩荀彧,诛孔融,戮崔琰,娄生毙于一言,桓劭劳于下拜。弃德任刑,其虐已甚,坐论西伯,实非其人。许邵所谓‘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斯言为当。”

刘公待刘璋以宾礼,委诸葛而不疑,人君之德,于斯为美。彼孔明者,命世之奇才,伊、吕之俦匹。臣主同心,鱼水为譬,但以国小兵弱,斗绝一隅,支对二方,抗衡上国。若使与曹公易地而处,骋其长算,肆关、张之武,尽诸葛之文,则霸王之业成矣。”

孙主因厥兄之资,用前朝之佐,介以天险,仅得自存,比于二人,理弗能逮。”

(陈寿云:“刘备机权干略,不逮魏武,所以基宇亦狭。”张辅曰:“何为其然?夫拨乱之主,当先以收相获将为本,一身善战,不足恃也。诸葛孔明达礼知变,殆王佐之才,玄德无强盛之势而令委质;关侯、张飞皆人杰也,服而使之。夫明暗不相为用,能否不相为使。武帝虽处安强,不为之用也,况在危急之间乎?若令玄德据有中州,将与周室比隆,岂徒二杰而已。”

魏帝问吴使赵咨曰:“吴王何等主也?”咨对曰:“聪、明、仁、智、雄、略之主也。”帝问其状,咨曰:“纳鲁肃于凡品,是其聪也;拔吕蒙于行阵,是其明也;获于禁而不害,是其仁也;取荆州兵不血刃,是其智也;据三州虎视天下,是其雄也;屈身于陛下,是其略也。”

孙策疮甚,呼弟权曰:“举江东之众,决机于两阵之间,与天下争衡,卿不如我;举贤任能,各尽其才,以保江东,我不如卿。”

陈寿云:“孙权屈身忍辱,任才尚计,有勾践之奇。人之杰也。故能自擅江表,成鼎峙之业也。”)